第一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教师保险特别约定
一、推荐保障方案 漫漫人生路上,可能一次疾病或意外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就可以把一家之主 压倒,乃至拖垮整个家庭。相信您决不容许发生这样的悲剧!但伴随社会的发展,生老病死以及各种意外、疾病正无时无刻不在威胁着我们,也许您可以选择您的 职业,选择您的生活,但却无法决定意外、疾病发生的时间。作为有责任感、并 对家人充满爱心的您,一定希望自已及家人一生健康幸福。中国人寿愿为您及您 的家庭幸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精心设计以下呵护未来保障方案: 呵护未来保障方案 保障项目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元)保险费 意外身故或伤残 30000 意外医疗 3000 150 元/人/年 住院医疗 10000 50 人以上方可投保。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上方案适合教职工家属作为连带被保险人投保。投保条件:
二、投保条件: 凡年龄在 16-60 周,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广东科学技术职业 凡曾患有恶性肿瘤、心脏病(心功能不全Ⅱ级以上)、心肌梗塞、白血病、
学院作为投保人统一向本公司购买本保险。高血压病(Ⅱ级以上)、肝硬化、慢性阻塞性支气管疾病、脑血管疾病、慢性肾 脏疾病、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先天性疾病、精神病或者精神分裂、癫痫病、特定传染病、艾滋病、性病或者正患病住院及全休、半休者不能做为本合同的被 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保障项目:
三、保障项目:
1、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日起因疾病死亡,本公司给付 身故保险金 3 万元;
2、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且在 180 日内因同一原因 死亡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 3 万 元;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之日起 180 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中 国人民银行 1998 年制定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按残疾程 度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最高以 3 万元为限;
3、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支出的医疗费用(包括门 诊和住院),本公司在扣除 50 元免赔额后,按 100%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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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给付不超过意外医疗保险金额 3 千元。
4、每位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因患疾病在本公司认可的医院内住院治 疗,本公司按以下比例标准分级、累进给付医疗保险金,最高以不超过疾病医疗 保险金额 1 万元为限。RMB1,000 元以下(含 1,000 元)部分 RMB1,000 元以上至 5,000 元部分 RMB5,000 元以上至 10,000 元部分 55% 60% 70%
5、除急诊抢救外,每次门诊单项
检查费、化验费超过人民币 200 元,住院 单项检查费、化验费超过人民币 400 元的项目,必须先征得本公司同意,否则本 公司有权拒付相应检查、化验费用。急诊抢救及事先经本公司同意的检查、化验 费用,每次给付以被保险人相应限额为限。
6、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者多次发生保 险责任范围内的门诊或者住院医疗费用,本公司均按上述规定给付保险金,以上 各项给付如超过限额的,仅按限额给付。关于受益人:
四、关于受益人: 医疗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和变更。投保单位员工的如实告知义务:
五、投保单位员工的如实告知义务: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 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本公司有权 解除本合同,并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 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 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 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 的责任,但可以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未满期保险费。指定医院:
六、指定医院: 指定校内医院为珠海市红旗医院在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珠海校区设立的 医务室。珠海市指定医院: 序号 医院名称 1 2 3 珠海市人民医院 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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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康宁路红旗街 12 号 景乐路 53 号 华子石东水拥坑
4 5 6 7 8 9 10 11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 遵义医学院第五附属医院 斗门侨立中医院 珠海市第二人民医院 香洲区人民医院 斗门妇幼保健医院 三灶人民医院 红旗医院
香洲柠溪路 543 号 斗门县井岸镇 井岸镇井湾路 711 号 拱北粤华路 208 号 前山兰埔路 178 号 井岸镇港霞路 76 号 三灶镇琴石路 红旗镇藤同山路一号
备注:不包括以上医院的外设门诊部,寒暑假期间被保险人或连带保险人在 异地须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就诊。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可在本公司给出的指定医院目录内任意选择一家 医院治疗。若因指定医院条件限制,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需转至非指定医院 治疗时,必须经原治病医院会诊,出具转院证明并经本公司同意后,本公司负责 给付保险金责任。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需急诊就医时,可在非指
定医院治疗,但三天内须 转至指定医院。若指定医院有不合理收费行为或者违反珠海市社会医疗主管部门的有关规 定,本公司将取消该医院的指定医院资格并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和连带被保险 人。
七、除外责任: 除外责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费用,本公司不负 给付保险金责任:
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 品;
1.2.3.4.
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
通工具;
6.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7.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8.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武术、摔跤、特技、
赛车等高风险运动期间;
赛马、
9.战争、军事行动、**或武装叛乱;
10.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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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健康护理等非治疗性行为; 12.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在康复医院、联合诊所、民办医院私人诊所、家庭病床、挂床等治疗; 13.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洗牙、洁齿、整容、矫形、验眼配镜、装配假 眼、假牙、假肢或者助听器等; 14.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 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精神病、精神分裂症; 15.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投保前所患未治愈疾病及已有残疾的治疗和康 复; 16.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在非本公司指定或者认可的医院治疗; 17.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未经本公司同意的转院治疗; 18.核磁共振(MRI)或者出院带药; 19.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发生的医 疗费用。索赔手续:
八、索赔手续:
1、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由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 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 险金: ①主险和本附加险的保险单; ②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明; ③本公司指定医院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诊断证明、处 方及病历; ④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 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2、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 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 付保险金的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
付保险金通知书。
3、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 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 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 应的差额。
4、每月指定日期前将索赔单据及有关资料统一交给本公司服务专员,由其 将所有单证交理赔部(节假日顺延)。理赔部在规定日期内处理完毕后,通知领 款。如遇特殊情况,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联系协商解决。
5、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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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2 年不行使而消灭。保险事故的通知:
九、保险事故的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应于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治疗结束后 60 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应承担由于通知 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十、释义: 释义:
1、未满期保险费=年交保险费×(12-本合同已经过月数)÷12,不足月的 按一个月计算。
2、受保期保险费=年交保险费×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享受本保险的月 数÷12,不足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3、中国境外: 是指非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其它国家和地区。
4、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5、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 的客观事件。
6、药品费:包括中药、西药、中成药的费用,本公司负责的药品种类范围 按照珠海市政府医疗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7、治疗费: ①常规治疗费:肌肉注射、静脉注射、静脉输液、皮下注射、抽血、皮试、大小换药、各类牵引、胃肠减压、雾化吸入、心电监护、理疗、输血费、抢救监 护、氧气费。②麻醉、手术费:手术费、麻醉操作费、麻醉用具、麻醉材料、麻醉药品。③特殊治疗费:放疗、化疗、介入治疗(溶栓、扩冠、射频消溶)、体外反 搏、血液透析、腹膜透析。④特殊处置费:手术间处置、器械处置、传染病消毒.8、检查费:包括常规检查(化验、X 线、心电图)、特殊检查(CT、B 超、HOTTER、纤维胃镜、支气管镜、肠镜、直肠镜、食道镜)费用。
9、材料费:普通材料费:包括各种敷料、碘伏、酒精、各种引流管、腹带、胸带、胃管、导尿管、一次性用品、电极片、静脉穿刺针。特殊材料费:国产各 类医疗材料(人工关节、人工瓣膜)各种固定架及矫形支具、各种假体、各种窥 镜导管及介入治疗导管、造影剂、阻塞剂、溶栓剂
。以上各种材料本公司只负责 同类国产产品的费用,进口材料的使用须事先经本公司同意后才承担给付保险金 的责任。
10、艾滋病:是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简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 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在血液样本中发现后天性免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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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综合症病毒或者其他抗体,则可认为感染艾滋病或者艾滋病病毒。
11、先天性疾病:指被保险人一出生时就具有的疾病(病症或体征)。这些 疾病是指因人的遗传物质(包括染色体以及位于其中的基因)发生了对人体有害 的改变而引起的,或因母亲怀孕期间受到内外环境中某些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因 素的作用,使胎儿局部体细胞发育不正常,导致婴儿出生时有关器官、系统在形 态或功能上呈现异常。
12、特定传染病:特指下列法定传染病发生暴发流行疫情情况。甲类:鼠 疫、霍乱及副霍乱、天花。乙类:白喉、流行性脑脊膜炎、痢疾(菌痢和阿米巴 痢疾)、伤寒及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疟疾、班疹伤寒、回规热、黑热病、森林 脑炎、恙虫病、出血热、钩端螺旋体、布鲁氏菌病。
13、急诊:是指发生下述情形的首次就医,高热(成人 38.5 度,小儿 39 度以上);急性腹痛、剧烈呕吐、严重腹泻;急性过敏性疾病;各种原因的休克、昏迷;癫痫发作;严重喘息、呼吸困难;急性胸痛、急性心力衰竭、严重心律失 常;高血压危象、高血压脑病、脑血管意外;各种原因所致急性出血;急性泌尿 道出血、尿闭、肾绞痛;各种急性中毒(如食物或者药物中毒);脑外伤、骨折、脱位、撕裂、烧伤、烫伤、或者其他严重外伤;各种有毒动物、昆虫咬伤;五官 及呼吸道、食物异物;急性眼痛、红、肿、突然视力障碍者以及眼外伤;两个月 内婴儿疾患;其他危、急、重病。202_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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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
【简述】
202_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辖设7县1市1区9个支公司,2个直属营销服务部。内设9个职能部室,全辖员工1910人。年内,公司认真做好计划,阶段企划,搞好业务推动,大力调整险种结构,增强风险控制能力。做好“县域两乡”和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保险“三进入”工作。加强财务、业务行政管理,顺利推进“404项目”工作,依法合规经营。截至12月31日,实现总保费收入30975.8 万元,实现全年目标的94.2 %。长险新单及短期险保费实现19420万元,实现全年目标的91.77%,首年期交保费实现5343.8万元,实现全年目标的100.07%;趸交首年新单保费实现10088.2万元,实现全年目标的83.8%;短期意外险保费实现1738.5万元,实现全年目标的82%;短期健康险实现保费2229.3万元,实现全年目标的111.5%,续期保费收入11576万元,续收率达96%以上。基本实现任务目标,全年曲靖分公司上缴税款202.8万元,赔付金额4600多万元,满期给付12945万元。
【个险业务】
202_年,中国人寿保险曲靖分公司抓业务、抢市场,实现个险业务快速发展,加强对营销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个人业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全年全市系统实现个险期交保费5343.8万元,同比增34%,完成省公司计划任务的106.12%。10年期交保费以上业务占40%。举办8次个险代理人资格考证培训,培训600多人次,考试通过450人。营销员百分之百持证上岗。在管理上全员推广新版营销员管理“基本法”。
【团险业务】
202_年,中国人寿保险曲靖分公司以拓展团体寿险、附加商业医疗保险、学生安康保险、短期险为主,在保持团险业务规模增长的同时,推行均衡发展策略和业务结构调整提升公司内涵价值,增强团险管控能力,促进业务健康发展。全年团体寿险保费收入3433万元,完成年计划的81.74%;短期险实现3992万元,完成年计划的96.89%。
【中介业务】
202_年,中国人寿保险曲靖分公司以拓展农行、工行、建行、广发行和邮政“四行一邮”为保险中介渠道,积极与银邮渠道建立代理合作渠道关系,全市系统共有银邮中介网点186个,客户经理36人,积极探索新的销售模式,加大督导力度,拓宽合作领域,促进业务发展。全年实现中介新单保费6679.6万元,完成全年任务指标7840万元的85.2%。
【县域两乡业务】
202_年,中国人寿保险曲靖分公司遵照省公司“促强扶弱、促城扶乡”,强势推进公司“城市”和“两乡”业务均衡持续发展,组建县域保险部,树立“两乡强则县域强,县域强则全市兴”的战略思想,推进农村保险业务的发展,分公司深入基层,支持农村网点建设,推广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促进农村网点规范化发展,在农村大力推广惠民第一险“新简易人身保险”的宣传和发展工作。截至年底,全市在农村已建立61个营销服务网点,年新单期交保费50万元以上的15个网点,有营销员541人,全年曲靖分公司投入50多万元用于农村营销网点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客户服务】
202_年,中国人寿保险曲靖分公司始终以“客户至上、服务第一”为己任,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及时快捷办理业务,本着“积极均衡、整合转型、创新超越”的总体战略方针,积极推行“404遵循工作”,严格按“404标准流程”规范业务管理。推进公司A、B柜面建设,硬件、软件一起规范统一柜面形象。
(倪华武)
第三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关于招聘202_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函
泰山医学院: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我公司拟在贵校招聘应届毕业生从事公司理赔岗及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恳请予以帮助:
一、公司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2_年6月30日,其前身是创立于1949年10月的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2_年12月17日和18日在美国纽约和香港上市,202_年在国内A股上市,成为国内第一家在沪、港、美三地同步上市的金融企业。202_年至202_年公司连续10年入选美国《财富》杂志组织的全球500强企业;202_年,中国人寿总资产突破1万亿元,成为中国唯一一家资产过亿元的寿险公司。“中国人寿”品牌连续多次入选“世界品牌500强”,是中国唯一入选“全球企业”和“品牌价值”的世界双500强的保险品牌,成为我国保险行业的第一品牌。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聊城市的分支机构,现在全市各县(市、区)设有11个分支营业机构,60多个农村营销服务部,拥有资产总量25亿元,业务规模达5.6亿元,市场份额始终居保险行业前列。
先后被评为聊城市“文明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富民兴聊劳动奖状先进单位”、“百姓口碑最佳单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省级“敬老助老”先进单位、“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先进单位”,涌现出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省级“青年文明号”等一大批全国、省、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公司所属县支公司理赔岗位。
(二)招聘条件
1、临床医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身体健康;
2、思想政治强,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能够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够熟悉掌握常用的办公软件;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学习能力,工作认真细致、原则性强;
三、相关事项
1、请贵校能够在我公司的招聘过程中予以协助,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到我公司应聘。对在招聘过程中有意向到我公司应聘的优秀毕业生,请贵校能够指导其做好个人简历投递和应聘的相关事项。
2、我公司将对应聘毕业生的个人简历进行初步筛选,并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经面试合格的毕业生与我公司签订就业协议。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范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0635)8426737
邮箱:sdlcrenliziyuan@sd.e-chinalife.com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聊城分公司
202_年3月6日
第四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声明书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我单位以团体投保方式,在贵公司为员工投保保险(投保单号码 :)。贵公司销售人员已将被保险人必须表示同意并知悉保险事宜的相关法律条文、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及有关事项向我单位经办人作了详细说明。由于我单位人员流动频繁,员工众多,操作起来非常繁琐;而且就在贵公司投保人寿保险之事,我单位已将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费、责任免除、解除合同、受益人等有关情况告知了各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没有表示不同意见,视作被保险人已同意保险有关事由。因此,我单位承诺:在保险有效期内,凡发生被保险人以未经其本人同意投保为由而引发的法律纠纷,与贵公司无关,本单位将承担相关责任。
填报单位盖章 :
年月日
第五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安享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国寿安享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安享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相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第四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第十、第十五个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分别按所交保费(不计利息)的40%、60%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疾病身故保险金=年交保险费身故时的交费数×105%。×
三、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年交保险费×身故时的交费数×200%。
四、被保险人因本合同所列明的六种重大自然灾害(见释义)而遭受意外伤害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除按本条第三款规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外,还按下列规定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年交保险费×身故时的交费数×100%。
第五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或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七、战争、军事冲突、**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第六条 红利事项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
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 国寿安享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第二页)
一、现金领取;
二、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的年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公布。
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本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间不享有本公司红利的分配。
本公司每年向投保人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
第七条 保险费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分期交付),交费期间为五年。
第八条 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
一、申请生存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二、申请身故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5.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证明、资料。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基本条款与本合同利益条款相抵触的,以本合同利益条款为准。
第十条 释义生效对应日:生效日每年(半年、季或月)的对应日为本合同每年(半年、季或月)生效对应日,第一个年生效对应日为本合同生效满一年的对应日。身故时的交费数:指下列情形之一:
(1)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内身故的,身故时的交费数等于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保险合同所经过的整年数加一;
(2)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外身故的,身故时的交费数等于在保险单上载明的交费期间(年数)。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重大自然灾害:本合同所指重大自然灾害,共计六种,其名称和定义如下:
(1)地震:指里氏4.5级以上地震,以国家地震局宣布为准;
(2)泥石流:指在山区沟谷中,因暴雨、冰雪融化等水源激发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块的特殊洪流;
(3)滑坡:指滑坡上的岩石山体由于种种原因在重力作用下沿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地向下滑动的现象;
(4)洪水:指水流脱离水道或人工的限制并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现象;
(5)海啸:指由海底地震、海底火山喷发、海岸山崩或山体滑坡、小行星和慧星溅落大洋以及海底核爆炸等产生的具有超大波长(几百千米)和较大周期(10-60分钟)、极具破坏力的大洋行波,以国家地震局或气象局宣布为准;
(6)台风:指中心附近最大风力达到8级或以上的热带气旋,以国家气象局宣布为准。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国寿安享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第三页)
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
(1)没有取得驾驶资格;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
(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无有效行驶证:指下列情形之一:
(1)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潜水:指以辅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库、运河等水域进行的水下运动。攀岩:指攀登悬崖、楼宇外墙、人造悬崖、冰崖、冰山等运动。
探险 :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故意使自己置身于其中的行为,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原始森林等活动。
武术 :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及各种使用器械的对抗性训练或比赛。
特技 :指从事马术、杂技、驯兽等特殊技能训练或比赛。战争:指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政治集团与政治集团之间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目的而进行的武装斗争,以政府宣布为准。军事冲突:指国家或民族之间在一定范围内的武装对抗,以政府宣布为准。**:指破坏社会秩序的武装骚动,以政府宣布为准。
会计 :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