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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大工委联席会议制度(最终版)
编辑:浅语风铃 识别码:22-995402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14 01:37:02 来源:网络

第一篇:街道大工委联席会议制度(最终版)

沙井驿街道“大工委”工作制度

一、街道“大工委”工作职责

1.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委的决议、决定,组织动员辖区各类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共同参与社会管理服务。

2.讨论决定街道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3.根据街道实际情况,切实掌握辖区党组织和党员分布的动态情况,创新工作载体,推进党建“网格化”管理。

4.加强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促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规范运行。

5.加强对辖区内党员的教育管理,建立党员之间互帮共建的“双重管理”制度,探索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新机制。

6.充分利用辖区内各类党建资源,完善社区服务体系。

7.建立信访维稳联动调处机制,及时接待处理各类信访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辖区平安稳定。

二、街道“大工委”工作要求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由街道党工委委员和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

三、街道“大工委”联席会议召开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两天确定并通知各位委员。

四、“大工委”联席会议议题的确定

对辖区内各类热点、难点问题,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与各成员单位委员协商形成共识,由街道党工委确定会议议题,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

五、“大工委”联席会议议题范围

围绕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协商沟通以“两提两争”、“六联六共”为载体的区域党建工作开展事宜。讨论、协商事关党员、群众生产生活、卫生健康、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等事宜。

第二篇:联席会议制度

蔡山二中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

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部门的协调配合,特建立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

在镇党委、政府及中心学校领导下,研究拟订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决策及措施,向镇党委委、政府提出建议;协调解决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讨论确定工作要点并协调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由镇党委政府、中心学校、法庭、派出所、卫生院、工商部门、周边辖区村委会负责人等单位成员组成。中心学校校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我校行政办公室,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我校校长担任。

三、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每学年召开二次例会。学年初一次,研究部署全年工作,学年底一次,总结全年工作。根据镇党委政府、中心学校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人员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镇党委政府、中心学校。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学校及周边治安工作上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第三篇:联席会议制度

应急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应急管理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推进矿井应急管理工作,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织领导

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在矿党政的领导下,实行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负责制。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由矿长、党委书记任组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安监处长任副组长,其他矿领导、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及其他相关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联席会议主要内容

(一)传达上级应急管理指示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二)听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我矿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总结和通报应急管理工作的做法,并安排下一步的工作。

(三)协调解决矿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及其他有关事宜。

三、联席会议时间及参加范围

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负责召集,每季度召开一次,组织本矿所辖单位及相邻、相关企事业单位召开,并根据情况邀请属地政府负责人员参加;遇到需要立即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四、联席会议有关要求

1、联席会议由应急管理办公室通知及会议记录、会议决定工作的督办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好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2、各单位要加强联系,及时沟通、交流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和经验。

3、相关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联席会议的,须提前说明情况,并办理请假手续,所涉及的工作由应急管理办公室通知到该单位。

应急联席会议参加名单

应急会议联席记录

第四篇:联席会议制度

谷里中小联席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每学期召开两次,由联席会议负责人召集各成员参加。

2、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因故不能出席的,需在会议前向召集人请假,并委托其他负责同志出席。根据镇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联席会议。

3、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贯彻落实。

4、各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会议,主动研究解决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问题,并与成员单位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5、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或列席会议的单位,应认真贯彻和执行联席会议确定事项,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在重新做出决定或议定前应当先行执行。

第五篇: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由社区综治维稳中心主任或视情况委托副主任负责组织召开,参加人员为中心成员单位负责人及矛盾隐患涉及的相关部门负责人。

2、例会内容主要有三项:(1)听取成员单位本月工作汇报及下月工作部署;(2)中心通报本月辖区内矛盾隐患排查调处情况,分析治安稳定形势,研究调整工作对策和措施,安排部署近期工作任务;(3)研究处理重点难点矛盾纠纷、信访案件及治安、安全隐患。

3、联席会议内容为分析工作形势,掌握工作动态,促进各部门间的情况交流、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研究解决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会议要通报辖区前段矛盾纠纷、治安动态等情况,研究解决重大矛盾纠纷、社会治安综合整治等问题,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4、遇有突发性事件、治安紧急情况或重大矛盾纠纷时,由分管领导牵头,可临时召开例会或联席会议,及时进行应急处置。

5、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有关单位和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心要加强对各单位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办。

6、例会和联系会议应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联席会议内容应以综治维稳中心名义下发,并由中心办公室专人负责督办、归档等工作。

街道大工委联席会议制度(最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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