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3号文库
第二中学关于聘任行风监督员的实施细则
编辑:无殇蝶舞 识别码:22-964247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4-17 07:51:50 来源:网络

第一篇:第二中学关于聘任行风监督员的实施细则

第二中学关于聘任行风监督员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行风即行业的风气,是一个行业形象的外在表现,行风正与不正,将直接决定事业的兴衰。教育行风是指教育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情况,良好的教育行风是形成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的基础。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行风建设,巩固学校纠风工作成果,根据公司纪委关于加强教育行风建设,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等有关指示精神,制定此细则。

第三条学校行风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为目标,以标本兼治,严肃查处重要案件为策略,以治理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教育服务。

第四条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是学校行风建设的重要措施,聘请行风监督员,加强社会监督和异体监督是落实这一措施的重要手段。

第二章聘任

第五条行风监督员的设置以学校办学规模确定,每个年级设7—11人,全校设21—33人。

第六条行风监督员由各单位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其中学生家长代表人数不低于70%。

第七条行风监督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2)作风正派,实事求是,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公正清廉,公众信任,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经验丰富,身体健康,有能力和精力从事行风监督工作;

(5)热爱学校,热心公益事业,本人愿意义务担任行风监督员工作。

第八条行风监督员由年级领导组会同该年级学生家长委员会推荐,学校党支部研究决定。

第九条学校党支部对研究确定的行风监督员颁发聘书。行风监督员的聘期为1—3年。学生家长担任行风监督员的聘期不得超过其子女在我校就读的最后期限。

聘期内因故不能履行监督职责,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该项工作,或本人不愿意继续担任行风监督员工作的,可以提前终止聘任。

第三章行风监督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行风监督员要通过直接感受、收集其他学生家长及群众反映、学生介绍、社会评价等多种渠道,深入细致地了解和收集学校行风建设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向学校反馈。

第十一条行风监督员有权建议学校及时表彰在行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和集体,也有权要求学校及时调查处理违反行风建设规定的个人和集体。

第十二条行风监督员参与学校行风评议或上级对学校的行风检查,在评议和检查中,要全面客观地介绍在行风监督过程中调查了解到的情况,为评议或检查提供翔实的资料。

第十三条行风监督员在调查了解学校行风建设情况时,既要系统全面,又要突出重点,主要了解和反馈以下问题:

(1)学校及其他组织和教职工个人有无违反规定乱收费的情况,或学校收费的程序和手续是否合法规范;

(2)教师有无违规补课的现象;

(3)教师个人有无从事有偿家教或强迫学生收费等现象;

(4)学校或教师有无向学生推销商品、教辅材料、学习用具等现象;

(5)教师有无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训斥学生家长等现象;

(6)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有无吸烟、使用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的现象。

(7)教职工有无其他违法违纪或违反职业道德要求的现象。第十四条行风监督员反馈意见可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直接向学校反映,也可以以不记名的方式向学校反映。

第十五条行风监督员反馈意见或建议,应首先向学校有关部门或书记、校长反映,在问题得不到有效处理时,可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提请上级机关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行风监督员因提出意见,本人或本人的孩子遭到教师、学校或他人的打击报复时,可向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提起申诉。

第四章学校的职责和义务

第十七条学校行风建设由党总支直接领导,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并实施行风建设部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行风建设纳入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签订《责任书》,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各部门在学年初,还要就落实自身任务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第十八条学校实施学生评教和学生家长评教制度,推行教师家访制度和课改开放日制度,全面沟通学校与学生家长的联系。

第十九条学校实施校务公开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及时公开学校重大政务和财务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条学校应向行风监督员公开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关于行风建设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使行风监督员明确政策标准。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处理涉及收费、补课等敏感问题时,应事先通知行风监督员,并说明处理依据和办法,求得行风监督员的理解和支持。

第二十二条学校设立校长书记信箱,电子邮箱,公开举报电话,使信息渠道畅通,方便行风监督员提供反馈信息、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三条行风监督员来访由办公室统一接待,办公室工作人员要作好来访登记,并及时将行风监督员反映的问题提交学校党总支委员会或校长办公会研究,形成处理意见。

第二十四条学校对行风监督员反映的情况,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要及时解决和处理,对来访或记名反映的问题处理意见,要回复情况反映人。

第二十五条学校对反映情况、提出问题的行风监督员要尊重理解,对其子女要关心爱护,防止打击报复行为。对打击报复行为,学校必须严肃查处。

第五章工作开展

第二十六条学校每学期召开一次行风监督员会议,向行风监督员报告本学期工作,听取行风监督员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七条学校要保持与行风监督员之间的信息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向行风监督员通报学校工作,公开学校的相关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监督,赢得工作支持。

第二十八条学校制定有关行风建设的工作计划和制度时,要听取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实施细则与上级要求不一致时,应以上级要求为准,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作出修改。

第三十条本实施细则从202_年3月起实施。

中共乌尔旗汉林业局第二中学校支部委员会

202_年3月

附:行风建设监督举报电话:74703417479761

第二篇:实验中学行风监督员聘任大会设想

实验中学行风监督员聘任大会序

一、时间:10月31日下午3时

二、地点:一号楼阶梯教室

三、参加人员:市人大、市政协、市纪检委相关科室领导,市教育局领导,行风监督员及我校教师。

四、会议内容及程序

1、内容:向所聘任的校级行风监督员颁发聘书。

2、程序:(主持人:刘兆丰)

一是书记做师德师风工作汇报。

二是宣读行风监督员聘任决定并公布名单。(王宁副校长)三是向校级行风监督员颁发聘书。

四是行风监督员代表发言(张振宇)。

五是市纪委夏主任讲话。

第三篇:小学关于聘任行风监督员的实施细则

小学关于聘任行风监督员的实施细则

小学关于聘任行风监督员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行风建设,根据济宁市关于加强教育行风建设的指示精神,制定此细则。

第二条 学校行风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为目标,以治理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教育服务。

第三条 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是学校行风建设的重要措施,聘请行风监督员,加强社会监督是落实这一措施的重要手段。第二章 聘任

第四条 行风监督员的设置:每个班级聘请1名行风监督员。第五条 行风监督员由学生家长委员会成员兼任。

第六条 学校对确定的行风监督员颁发聘书。行风监督员的聘期为1—3年。学生家长担任行风监督员的聘期不得超过其子女在我校就读的最后期限。聘期内因故不能履行监督职责,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该项工作,或本人不愿意继续担任行风监督员工作的,可以提前终止聘任。

第三章 行风监督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行风监督员要通过直接感受、收集其他学生家长及群众反映、学生介绍、社会评价等多种渠道,深入了解和收集学校行风建设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向学校反馈。第八条 行风监督员有权建议学校及时表彰在行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和集体,也有权要求学校及时调查处理违反行风建设规定的个人和集体。

第九条 行风监督员参与学校行风评议或上级对学校的行风检查,在评议和检查中,要全面客观地介绍在行风监督过程中调查了解到的情况,为评议或检查提供翔实的资料。

第十条 行风监督员在调查了解学校行风建设情况时,既要系统全面,又要突出重点,主要了解和反馈以下问题:

(1)学校和教职工个人有无违反规定乱收费的情况,或学校收费的程序和手续是否合法规范;

(2)教师有无违规补课的现象;

(3)教师个人有无从事有偿家教或强迫学生收费等现象;

(4)学校或教师有无向学生推销商品、教辅材料、学习用具等现象;(5)教师有无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训斥学生家长等现象;(6)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有无吸烟、使用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的现象。(7)教职工有无其他违法违纪或违反职业道德要求的现象。

第十一条 行风监督员反馈意见可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直接向学校反映,也可以以不记名的方式向学校反映。第四章 学校的职责和义务

第十二条 学校实施学生评教和学生家长评教制度,推行课改开放日制度,全面沟通学校与学生家长的联系。

第十三条 学校实施校务公开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及时公开学校重大政务和财务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四条 学校应向行风监督员公开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关于行风建设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使行风监督员明确政策标准。

第十五条 学校在处理涉及收费、补课等敏感问题时,应事先通知行风监督员,并说明处理依据和办法,求得行风监督员的理解和支持。

第十六条 学校设立行风建设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使信息渠道畅通,方便行风监督员提供反馈信息、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 行风监督员来访由工会统一接待,作好来访登记,并及时将行风监督员反映的问题提交学校校务委员会研究,形成处理意见。

第十八条 学校对反映情况、提出问题的行风监督员要尊重理解,对其子女要关心爱护,防止打击报复行为。对打击报复行为,学校必须严肃查处。第五章 工作开展

第十九条 学校每学期召开一次行风监督员会议,向行风监督员报告本学期工作,听取行风监督员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条 学校要保持与行风监督员之间的信息沟通,主动接受监督,赢得工作支持。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XX学院XX小学 202_年3月13日

附: 行风建设监督举报电话: XXXX—3198XXX 行风建设监督举报邮箱:qfwhjXXXX@163.com

第四篇:师德师风行风监督员聘任会议纪要

师德师风行风监督员聘任会议纪要

一、工作总要求:

教师是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工作。——习近平

德高为范育好人,学高为师教好书,严于律己做好样。

——周xx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师德师风始终是学校教育工作的头等大事。

二、具体举措:

1.加强学习,明确教师职责,严格落实教师禁令。

2.克服教师职业倦怠,焕发教师干事创业的激情。

3.开展争做“三好”教师活动,评选“十佳”师德标兵。

4.月通报,期总结,抓典型。

5.老师评议量化考核。

6.建立师德师风行风监督员制度。

三、监督员:

1.构成:

校内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离退休教师代表三人。

三大年级家长理事会理事长三人。

纪检、检院、国税、地税、财政、物价六人。

法制副校长两人。

2.方式:明察暗访、收集舆情、实时反馈、集中评议

3.拜请:

①加强并监督我校师德师风行风建设工作。

第五篇:在行风监督员聘任仪式上的讲话

在行风监督员聘任仪式上的讲话

尊敬的各位行风监督员:

今天,我们在这里诚邀各位担任我公司慈东公交的行风监督员,委托各位担当起慈东站公交车行风监督的重任。在此,我代表慈溪市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向各位代表和监督员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聘请行风监督员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促进我们交通行业政风行风建设,保障各项民主评议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行风监督员承担着传递社情民意,监督部门行风问题整改的职责,是我们交通运输行业联系广大乘客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下面,我就开展好行风监督员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要明确权利义务,有针对性地做好行风监督工作。行风监督员具有监督、建议、评议的权利,通过日常监督、明察暗访和调查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可以帮助我们行业查找整改自身存在的庸懒散、慢拖瞒、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促进服务意识的强化、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二、要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切实增强做好行风监督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这次聘任的行风监督员,社会层面代表性广,知识文化水平高,希望受聘任的同志充分认识肩负的光荣使命,以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三、要清正廉洁,遵纪守法。行风监督工作责任重大,群众关注,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希望每一位同志都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秉公办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做清正廉洁的表率,自觉维护监督者的良好形象。

尊敬的各位行风监督员,行风监督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大家的辛勤工作,我公司行风建设一定会取得新成效。

最后,祝各位行风监督员工作顺利、合家幸福、万事如意。

唐剑波

202_.6.19

第二中学关于聘任行风监督员的实施细则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