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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申请书
编辑:水墨画意 识别码:22-1030728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11 00:56:59 来源:网络

第一篇:破产申请书

破产申请书范例 申请人:闫________,男,45岁,汉族,_______省______市人,服装商业个体户,现住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街______号。

被申请人:________服装厂,厂址: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___号。法定代表人:郝_______,厂长。

请求事项:被申请人_______服装厂严重亏损,确已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请求裁定宣告该厂破产还债。

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______服装厂原属国营企业,是一个有职工不到200人的小厂。申请人闫_____于______年开始经营个体服装销售业,常年向被申请人批发服装。_______年______月和______月,被申请人声称资金周转不灵,现将向申请人借人民币______万元,并无担保,先后各出借据一张,写明一年为期,到期如数归还,不计利息。但在借用款项期间,对申请人批发的服装,按批发价再优惠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申请人曾多次索要借款,但被申请人一直以经营不善,资金周转不灵为由,要求缓期;要求以批发的服装折抵欠款,被申请人不同意。据了解,被申请人从______年______月起,每月只发给职工部分工资,历时达半年。截至目前为止,两年来,估计该厂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约43万元。历年拖欠税款共约48万元;拖欠银行抵押贷款22万元;向被申请人登门索债的经营销售服装的个体户约30户,债款约50万元。亏欠款项总数在170万元以上。而被申请人所有的厂房和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约100万元,流动资金,包括半成品服装在内,约32万元,资产总值不过130万元,确已达到资不抵债的地步。同时,被申请人所经营的服装生产仍在继续亏损,毫无扭亏为盈的迹象,长此下去,越发不可收拾,破产还债将会全部落空。

上述情况,请向本市______区轻工业局、税务局和被申请人进行调查,即可证实。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请求你院早日宣告被申请人破产还债,以求破产债权至少得到部分偿还,实为感盼。

此 致

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闫_____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篇:破产申请书

北京睿思华鼎国际公关顾问有限公司

破产宣告申请书

申请人:XX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住所地:

负责人:

电话:

20XX年X月X日,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以无力清

偿到期债务、严重资不抵债为由,向XX人民法院(以下简称“XX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XX法院于20XX年X月X日裁定受理XX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经XX市高级人民法院摇号确定XX市XX事务所为公司破产管理人。

20XX年X月X日,XX法院召集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申请

人向全体债权人汇报了XX公司破产情况。债权人会议期间,申请人与债权人并未就破产事宜达成和解协议。

申请人,XX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经过审慎的工作、调查,现已查明:

1、截至20XX年X月X日,XX公司资产总额为 4 265 351.93 元。

其中固定资产经评估为: 130 890元 ;银行存款为:1,461,299.93 元;应收账款为: 2 673 162 元。上述XX公司的资产中,可用于清偿到期债务的财产为1 592 189.93元。

2、截至202_年4月11日,申请人已经确认XX公司的负债总额

为3,640,454.80元。其中,拖欠职工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为: 371 353 元;拖欠应缴纳的税款为: 48 000 元;已认定的到期普通债权为: 3 221 101.80 元。此外,原公司职工XX、高XX、郑X与-1-

XX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正在审理中,数额尚未确定。申请人已分别支付XX公司员工医保费、四险费、公积金共计人民币114 780.61元。

截至20XX年X月X日,申请人查明:XX公司可供清偿的财产为1 592 189.93元,确认的到期普通债权为3 221 101.80元;XX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XX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并且不存在重整、和解的情况,符合《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宣告的情形,特向贵院申请宣告北京睿思华鼎国际公关顾问有限公司破产。

此致

XX市XX法院

(以下无正文)

XX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负责人:

20XX年X月X日

第三篇:破产申请书

破产申请书是指当企业法人的全部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为请求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而向法院递交的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时,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格式

破产申请书写作的格式与民事起诉书基本相同,它要求写明下列事项:

①债权人(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法人、非法人团体的名称、所在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债务人名称、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②申请目的及请求破产程序开始的原因、事实和理由。

③债权数额及性质,即金钱债权的数量(外汇要换算为人民币,统一以人民币计值),其他债权财物数量、价值以及债权有无担保、产生的原因与时间、有无定期等。

④证据与证据来源。

破产申请文书在写明上述四项基本内容的前提下,其具体结构方式又可分别从债务人破产申请书,债权人与准债权人破产宣告申请书两个方面进行考察。

破产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某市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某市XXXXX路185号。

法定代表人:XXX,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某某某,某律师。

请求事项:申请某市XXXX有限公司破产。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系一家民营有限责任公司,202_年9月在某市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是服装、针织内衣的加工。

申请人因经营不善,到目前为止,已严重资不抵债。截至202_年3月31日,申请人帐面资产总额为3,980,279.81元,负债总额为8,619,961.43元。在公司的应付帐款或借款中,绝大部分为到期债务,包括中国银行某分行的贷款145万元,公司已连续很长时间无法偿还。

以上情况有申请人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资产清册可以证明。根据《民事诉讼法》199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破产申请,请求依法裁定申请人破产还债。

此致

某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盖章):

申请日期:

第四篇:破产申请书

破产申请书

申请人:江苏汉高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勇

住所地:徐州市淮海食品城会展中心三层

申请事项:申请宣告江苏汉高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江苏汉高信息产业化股份有限公司是经江苏省政府批准,于1999年10月28日发起方式设立。现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徐州市工程机械集团公司有限公司持有900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30%;徐州市胜券投资有限公司持有882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29.4%;徐州新世纪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468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5.6%;上海高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续有300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0%;徐州润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84.5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6.15%;北京科希盟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持有115.5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3.85%;徐州众智发展有限公司持有16.2355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0.54%;自然人持有133.7645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4.46%。公司经营范围为:数字宽带高速骨干网、电子计算机网络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及应用服务,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计算机及配件、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除外)的研制、销售、维护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公司登记机关为:江苏省徐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司成立之后,因为互联网普及率极低、网上支付环境未形成,网上营销未能真正实现。同时,公司与中国网通合作建设和运营IP宽带骨干网,经营整个淮海经济区的全光纤高速宽带网络,提供语音、图像、传真数据等基于IP技术的高品质的电信服务,业务虽然开展,但投入大,收益很低。202_年,公司不得不收缩业务,进行裁员,公司陷入困境。202_年,所有业务被迫停止。

截至202_年5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 826242.03元,负债总额4381726.57元,所有者权益-3555484.54元。资产负债率高达530.31%,全部资产已不足以支付全部债务,公司已经符合《企业破产法》关于申请破产的规定。为避免公司损失日益扩大,为维护公司全部股东、债权人的利益,现公司特向贵院申请破产清算,恳请贵院予以批准!

此致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江苏汉高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_年9月29日

第五篇:破产申请书

破产申请书

申请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事实和理由:

一、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现已变更为:****)成立于1986年3月13日,由****共同出资200万元成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202_已年检、202_、202_、202_已公示,工商登记信息显示法定代表人为****。

二.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依法享有债权,被申请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一)、申请人为合法的债权人

对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人民北路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人民北路支行”)诉****抵押借款纠纷一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已于202_年1月13日作出****生效判决,判令被申请人偿还农行人民北路支行贷款本金250万元及相应利息。

202_年3月20日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剥离收购不良资产协议书》将该笔债权转让给****并在深圳法制报上刊登了债权转让公告;202_年10月18日,****通过****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了申请人并依法在深圳商报上刊登了债权转让公告;后********,裁定申请人****为本案申请执行人。申请人依法取得对被申请人的债权,成为被申请人合法的债权人。

(二)、被申请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判决生效后,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将被申请人抵押的房产以2269404.8元抵偿给****,抵偿后剩余债权本金人民币230595.2元,逾期利息人民币1446510.66元(按判决确定的计算方法,暂计至202_年11月30日,其后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逾期利息另计),后法院以在对被申请人强制执行过程中,查证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裁定中止执行,因此,被申请人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仍旧无法清偿债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 其具备破产原因:

(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之规定,特申请贵院依法宣告被申请人破产还债。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日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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