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3号文库
补办出生证明申请书(共5篇)
编辑:醉人清风 识别码:22-966895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4-18 19:45:05 来源:网络

第一篇:补办出生证明申请书

申 请 书

XX县妇幼保健院:

因不慎将孩子出生证明丢失,现申请补办出生证明,出生信息:XXX(女),202_年4月18日在XXX妇幼保健院出生,我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望贵院给予补办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XXX(夫妻)

202_年5月12日

第二篇:补办出生证明

补办出生证明补办出生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补发办法如下:

(一)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二)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具体的补发程序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一名叫“我比烟花还寂寥”的网友在金华新闻网《行风瞭望(在线)———胜平接待室》网络版发帖,询问有关补办出生证明等事宜。

该网友说:我有一个表妹,现在16岁,由于当时未在医院接生,而是在家中接生,所以没有出生证明,现在想补办一张出生证明,不知该到哪里办理,补办时需带哪些资料? 请胜平记者帮我咨询一下,并给予回复,谢谢!就网友提出的问题,近日,市卫生局答复:

《行风瞭望(在线)———胜平接待室》转来的交办单已收悉。有关情况如下:

一、正常医院分娩的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程序和相关资料: 1.确定新生儿姓名(未取名字,不能办理)。

2.提供以下材料:出生医学记录(接生医院提供);出生证明申领表(医院提供,家属填写);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生殖健康证(准生证);孕产妇保健册(本院建卡)。3.办证时间:为每周一、三、五(节假日除外)。

4.其他:出生医学证明为法律证件,一经办理,新生儿姓名不得更改,并要求新生儿父母中的任何一方亲自办理。

超过出生后三月及以上办证的,还须提供父母双方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二、家庭接生婴儿出生证办理规定:

1.对持有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接生员接生的新生儿,由该家庭接生员出具含有出生医学证明相关内容的出生医学记录,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办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2.对未经许可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未取得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的人员接生的新生儿,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办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要求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以下旁证材料:

(一)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二)该新生儿与其父母或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材料:指接生单位或个人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乡政府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书。

(三)提供单亲办证者婚姻证明。

(四)目前出生证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儿。

第三篇:如何补办出生证明

如何补办出生证明如何补办出生证明

一、正常医院分娩的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程序和相关资料: 1.确定新生儿姓名(未取名字,不能办理)。

2.提供以下材料:出生医学记录(接生医院提供);出生证明申领表(医院提供,家属填写);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生殖健康证(准生证);孕产妇保健册(本院建卡)。3.办证时间:为每周一、三、五(节假日除外)。

4.其他:出生医学证明为法律证件,一经办理,新生儿姓名不得更改,并要求新生儿父母中的任何一方亲自办理。

超过出生后三月及以上办证的,还须提供父母双方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二、家庭接生婴儿出生证办理规定:

1.对持有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接生员接生的新生儿,由该家庭接生员出具含有出生医学证明相关内容的出生医学记录,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办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2.对未经许可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未取得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的人员接生的新生儿,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办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要求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以下旁证材料:

(一)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二)该新生儿与其父母或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材料:指接生单位或个人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乡政府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书。补发办法如下:

(一)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二)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具体的补发程序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出生证明如何补办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我孩子是在泽州县妇幼院出生的,医院出具了出生证明,但是我不小心把出生证明的副联弄丢了,没有副联就不能给孩子上户,我想问一问出生证明的副联能不能补办,该怎么补办? 记者帮您问:

泽州县妇幼保健院的工作人员回复说,出生证明的副联是不能单独补办的,像常先生这种情况应该补办孩子的出生证明。具体程序是这样的:首先到泽州县妇幼院领取出生证补办申请表,然后到准备上户的派出所开具未上户证明,另外,还必须在我市的报纸上登报声明原出生证编号作废,并保留报纸原件;最后带上结婚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到泽州县妇幼院补办孩子的出生证明就可以了。

第四篇:广州出生证明补办

广州出生证明补办根据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局和人口计划生育局(佛禅卫[202_]229号)文件精神,凡1996年1月1日后在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出生的婴儿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补办者请根据以下指南进行办理:

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复印件:

1.父母双方户口簿(如婴儿已入户,也需提供婴儿户口簿);2.父母结婚证(已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及抚养证明);3.父母身份证。

二、提供村(居)委会遗失证明:

1.婴儿已入户,由婴儿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遗失证明;2.婴儿未入户,由父母亲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遗失证明。

三、补办出生医学证明需本人或父母亲前往办理,如不能前往办理者,除了需提供上述证件、证明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一份(委托人签名、日期、按手印)、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补办流程

(一)、1996年1月1日后至202_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婴儿遗失出生证补发流程: 居委(村委)出具遗失证明→ 到禅城区妇幼保健所榷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地址:禅城区三友南路禅城区中心医院体检中心二楼,电话:82778218或82778215或82278866—6216)→ 我院门诊四楼医务科批示 → 2号楼4楼病案室复印档案(病历首页、分娩记录)→ 1号楼住院部七楼产房取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或《出生医学记录》(电脑打印件),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公章 → 到禅城区妇幼保健所补办。

(二)202_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遗失出生证补发流程:

居委(村委)出具遗失证明→ 到禅城区妇幼保健所榷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地址:禅城区三友南路禅城区中心医院体检中心二楼,电话:82778218或82778215或82278866—6216)→ 我院门诊四楼医务科批示→ 2号楼4楼病案室复印档案(病历首页、分娩记录)→ 1号楼住院部七楼产房榷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含《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公章→ 到禅城区妇幼保健所补办。

一、范围

(一)1996年3月1日以前在银川市出生的人员。(二)特殊情况的出生医学证明审核。

二、申请

1.婴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2.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3.住院(分娩)病历复印件(或在银川市出生的有关证明)。4.婴儿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5.婴儿父母双方的户口本。

三、审核、办理

申请材料提交完全并经卫生行政部门调查核实后,1996年3月1日以前的由市卫生局进行审核办理;1996年3月1日以后的由市卫生局签署意见后由市妇幼保健院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四、依据

《关于统一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关于印发〈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分娩的婴儿发放出生医学证明问题的函》。

第五篇:补办出生证明格式

补办出生证明格式补办出生证明格式

安阳市民贾先生来电咨询,他的孩子比预产期提前十几天出生在家里,《出生医学证明》应如何办理? 回复:在非法机构出生的婴儿,补办《出生医学证明》(以下简称《证明》)应由新生儿的父亲或母亲携带双方身份证及以下材料到安阳市卫生局办理:就近乡镇卫生院领榷亲子关系声明》,接生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接生人员《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及近期照片一张;若非医疗机构人员接生的,则需要提供接生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近期照片一张。

因《证明》被盗、遗失等原因需要补办《证明》的,需由原发证机构提供《证明》存根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由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失声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没有进行户口登记的证明。已经办理过户籍手续的,则不再需要派出所出具证明,但只补发《证明》正页。

市民辛女士来电:我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家里只找到复印件,现在要给孩子上户口,需要补办出生医学证明,请问如何补办?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市卫生局答复: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需登报声明原证明作废,并持登报声明及以下材料补发出生医学证明:1.补发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加盖手印;2.接生单位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证明;3.原发证单位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4.婴儿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补发人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需要说明的是,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杭州市一医院说,根据省卫生厅文件规定,《出生医学证明》遗失的家长可到县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挂失并申请补发。杭州的家长可带以下资料去补办: 1.接生单位证明;2.已申报户口者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未申报户口者携带父、母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尚未申报出生登记的证明;3.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补证由父母一方来院亲自办理,不能由他人代办;5.补证地址:学士路3号,红楼二楼信息科。

事件缘由 涧西区的姜女士说,她的亲戚想为孩子补办一份出生医学证明,该如何补办? 记者跑腿 记者向市卫生局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咨询了有关问题。该科科长赵燕敏说,出生医学证明是法定医学证明文书,是公民出生的法定身份证明,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出生登记的重要依据。

出生医学证明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在我国境内出生的新生儿,不适用于在此之前出生的新生儿。

1996年1月1日以后在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开展助产接生诊疗科目)内出生的新生儿由该机构为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在医疗机构以外出生的新生儿或出生医学证明丢失、毁损需补办,应由新生儿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机构为该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时,婴儿的父母或监护人应出具下列证明材料:1.由婴儿的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婴儿与其父母的“亲子关系声明”。2.该婴儿与其父母亲子关系的旁证,旁证是接生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接生员身份证明),婴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这些证明材料应由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机构保存。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免收工本费和劳务费。

补办出生证明申请书(共5篇)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