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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监察工作情况汇报
编辑:独坐青楼 识别码:22-1082957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29 01:49:4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县行政监察工作情况汇报

文章标题:县行政监察情况汇报

发挥行政监察职能搞好行政监察

--xxx县行政监察情况汇报

纪检监察合署办公后,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行使两种职能的体制。行政监察机关如何更好地行使职责,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和探讨的课题。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县行政监察紧紧围绕政府职能转变,结合xxx实际,不断加大行政监察力度,重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强化行政效能监察,促进政府部门及其人员不断提高质量和效率。同时,全县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管理程序,加强行政管理制度改革,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行政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行政监察举措,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协调运转,优势互补,切实加强对行政监察的领导

纪检监察机关既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又各自担负着不同的职能。根据目前的体制,行政监察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没有变,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履行行政监察职能职责没有变,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正确行使两种职能,协调运转,优势互补,发挥党政监督的整体效能。首先在领导力量上,重视监察局领导班子的建设。实行两套班子,一套人马,县纪委监察局现有领导班子成员7人,其中一名副书记兼任监察局长,副局长一人。在领导班子分工时,监察局领导成员分工更加贴近政府廉政建设的需要,便于与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沟通。今年,县纪委领导调整后,又进一步明确了纪委常委的分工,制定下发了《关于县纪委常委分工的通知》,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局长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带有行政监察职能特点的监察综合室、案件审理室、勤政监察室、纠风办由监察局长主管,副局长协管,为发挥行政监察作用创造了条件。其次,制定议事规则,独立开展。制定了县纪委监察局议事规则,详细规定了监察局长办公会议议事的范围,主要是研究行政监察的计划、部署和向上级汇报的业务及交办的重要事项的办理情况;研究行政监察对象或申诉复议案件的查处,按行政违纪案件处理的审批权限作出处理;研究决定特邀监察员的聘任和解聘,以及其它与监察员有关的事项;讨论决定其他行政监察事项。在具体履行行政监察职能中,正确处理纪委常委会与监察局长办公会的关系,凡属重大问题由纪委常委会集体讨论,这一点不容置疑,但在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根据行政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需要,定期不定期召开监察局长办公会,研究属于行政监察方面的重要问题,向人大或政府报告的事项,需要履行行政监察程序的有关事项。第三,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行政监察。行政监察应贯穿于政府的方方面面,在政府实施决策、指挥、组织、协调、监察等多项职能中,监察机关发挥着重要作用。只有重视监察机关的监督,才能保证政府的决策、指挥不出差错,保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这一点,现任政府领导班子在思想上认识明确,十分重视对行政监察的领导,县监察局作为政府重要的组成部门,列席参加政府常务会,加强监察机关对政府各项决策的监督。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政府领导的沟通,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凡是纠风、执法监察的专项治理项目,积极建议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组长,具体抓;凡是具有行政监察内容的有关会议,事前向政府领导汇报请示,争取政府领导到会作指示。提要求。对于涉及全局性的民主评议行风、机关效能监察、政务公开,融入了政府的总体中,发挥了党政监督的整体优势。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认真履行监察机关应有的职责

行政监察机关在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当好政府抓好廉政建设的参谋是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重大改革措施和重大部署开展政令检查,保证政令畅通。对于如何更好地履行监察机关应有的职责,我县结合实际,不断创新,进行了积极探索。

抓作风建设,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为使行政机关人员积极适应形势的变化,在思想作风、效率等方面要有一个根本性的转变。为此,全县开展了以优化干事、创业和投资环境为主体内容的“三个环境”建设活动。县纪委、监察局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对全县“三个环境”的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行了综合分析,从中疏理出“思想观念落后,政府职能转换慢,政策落实不到位,法制环境不宽松,用人机制不健全,信贷金融环境不良”等6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从治理漂浮、推诿扯皮的不良作风;转变政府职能、营造依法治县的良好环境;查纠“四乱”行为,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以及创造公平竞争的建设环境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机关依法依纪办事的程序和规则。县纪委、监察局配合组织、人事等部门多次深入各单位进行督查,并对影响和干扰三个环境方面的案件进

行了重点查处。

抓行风评议,认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近几年来,按照区、州纠风办的安排部署,我县把开展行风评议,认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作为行政监察的的一项重要职能,上下联动,层层推进,先后对公安、工商、税务、电力、邮政、电信、卫生、教育、技术监督、物价等13个部门和行业、32个基层窗口单位的行业作风状况,分期分批地开展了民主评议和“回头检查”,受到了社会各个方面的好评,取得了一定成效。这项头绪繁杂,我们主要抓了深入调查、公开评议、集中整改几个关键环节,构建了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依靠群众参与调查、评议、整改的运行机制,从而推动了行业作风的明显好转。1997年以来,我县开始推行特邀监督员制度,讨论制定了特邀监督员制度,5年来,县纪委监察局从全县社会各界先后聘请特邀监察员共5批100多名,特邀监督员在反腐倡廉特别是民主评议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特邀监察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领域不断拓展,已成为纪检监察战线上的一支重要力量。

抓公务公开,促进行政行为的民主化。从1998年开始,我县就开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活动,主要推行“五公开”(公开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结果、选人用人、财务收支)、“三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今年以来,在原有基础上,我县配备了专职纠风办副主任,抽调专人开展,把重点放在拓宽广度、挖掘深度、突出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公开形式的灵活性,公开监督的实效性上,重点抓了县级机关和县直各部门、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在建立政府信息网站、开展电子政务建设方面积极探索,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提高了政府的透明度。目前,全县政府机关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占100;事业单位公开的占100。

抓行政执法监察,为重大项目建设保驾护航。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政府投资、金融信贷、招商引资、人才使用等方面国家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如何落实好政策、资金,为西部大开发创造廉政环境,是行政监察的重要职责。我们在中始终围绕西部大开发的中心任务,立足长远,突出重点,常抓不懈。主要是对重大项目的招投标进行现场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和解决;对一些重点环节和重要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受理和调查涉及重大项目的投诉。县纪委、监察局每年都要与公安、工商、林业、环保、劳动、社保等部门联合,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行政执法监察,这两年来,县纪委与相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国债资金大检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国债建设项目管理与监督的通知》、《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决定》等文件,围绕国债项目、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以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认真开展了执法监察。202_年,全县开展执法监察项目6项,提出监察建议15项,县纪委、监察局参与国债资金重大招投标活动11次,参与了26项国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县还围绕加快非公有制经济有关政策开展了3次专项检查,解决了政策落实不到位、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

抓源头治腐,推进机制体制制度改革。深化行政管理机制体制制度改革,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根本措施。我县主要从规范行政行为、市场行为和企业行为入手,重点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制度、干部人事制度三项改革,全面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四项制度。积极与国土部门协商,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县政府制定了《xxx县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办法》,确保政府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一律按规定采用公开的形式进行招标、拍卖。202_年以来,全县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宗,全部实行了公开招标拍卖,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原则,社会反响好,被群众誉为“阳光下的交易”。县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实施意见》,县纪委、监察局与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对交通、运管、征稽、公安、工商、建设、卫生、环保、技术监督、文化等25个执收执罚单位落实“收支两条线”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出违规违纪资金13959万元,制定了相应的监管措施。202_年以来,按照中央和区、州的统一部署,我县全面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县政府下发了关于xxx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专门的行政审批改革办公室,由县纪委、监察局具体负责抓落实,列入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50个部门(单位),对审批等事项进行了全面集中清理,全县共清理行政审批事项323项,公布减少了174项,减少事项占清理总数的53.9。

三、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推进纪检监察与时俱进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日益多样化,对政府履行职能带来了深刻的影响。我国加入WTO和全面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都要求各级政府要尽快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因此加强行政监察,进一步规范政府机关和公务员的行政行为,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建设廉洁、勤政、高效、务实政府的必然要求。从我县近年来行政监察的实际来看,还存在着思想观念落后,规章制度不完善,监督管理不到位,行政监察的视野不宽,措施不硬,整体监督效能不佳的问题。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我县的行政监察必须正视新挑战,抓住新机遇,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推进行政监察与时俱进。

一是适应新形势,不断拓宽行政监察领域。行政监察要积极适应我县“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强化行政效能监察,促进政府部门高效行政、透明行政和依法行政;要把行政监察渗透到政府行为的全过程,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市场行为和企业行为,形成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惩处的行政监察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积极推进行政管理的“法定化”,善于把行政程序、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处罚、政府招标采购、政府投资行为等用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 下来,严格依照法定形式和程序形式和程序管理行政事务,及时防止行政管理中的随意性。监察机关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从行政监察的角度,对各种行政行为的法定化提出意见建议,加强监督检查。要积极发挥监察机关的监督和协调作用。要做到哪里有行政管理活动,哪里就应该有行政监察,通过监察权制约行政权,防止行政机关管理社会事务中权力的滥用;通过协调各职能部门的相互关系而保证政府决定的贯彻实施。

二是强化行政效能监察,促进政府部门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一些行政部门纪律松驰、服务意识差、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从外部监督分析,是对政府部门权力行使的监督还不到位,制约机制不健全。因此在今后的中,必须把行政效能监察摆在突出位置,与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结合起来,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行政监察机关要经常主动深入行政管理部门,开展调查研究,查找各单位管理活动的薄弱环节,深入研究哪些办事制度存在漏洞,哪些办事条件的设置不合理,哪些办事程序和办事环节可以简化,哪些环节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等等。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务实、高效的部门程序和办事方式,加快机关内部事务处理的运转速度。要严格责任追究,查处典型问题。要对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拉,推诿塞责,失时误事甚至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人和事,严肃查处,追究责任,运用反面典型的教育和警示作用,增强行政机关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高效意识,保证行政机关及其人员正确、及时、公正、高效地实施行政管理。

三是改进方式方法,提高行政监察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依法行政是对政府机关的基本要求,更是对行政监察机关的根本要求。行政监察机关必须以《行政监察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探索和制定监察对象的行为规范、行政违纪行为的惩戒规范和行政监察的程序规范。要创建学习型监察机关,各级监察干部必须加强学习,熟悉世贸组织的有关知识和规则,熟悉国家、区、州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效对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实施监督;要建立各项业务的基本规范,完善基本程序,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防止行政监察的随意性;在信访举报、案件调查、纪律处分、政令检查、效能监察、申诉案件等各项业务中,建立一整套行为规范,为正确履行行政监察职能提供基本保证。

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行政监察任务

202_年,我县行政监察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中央和区、州反腐倡廉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加大防治力度,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化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监督检查,促进行政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为实现我县“十一五”规划目标、建设和谐xxx提供有力保证。

(一)加强对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执法监察,确保政令畅通,为建设和谐xxx提供有力保证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区、州关于“十一五”规划建议的要求,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查找和发现问题,敢于处理和解决问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和纪律惩处力度。

1、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部署开展执法监察,力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2、围绕国家法律法规

和政府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开展执法监察,促进依法行政。把加强对《公务员法》的执法监察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研究和解决《公务员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对政府公务员的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行政许可法》、《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依法追究行政执法中的过错责任。

3、围绕固定资产投资等重大经济开展执法监察,为我县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扫除障碍。参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配合有关部门对改革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情况的日常监督。

(二)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督促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受理效能投诉的办法,健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责人员。畅通行政过错投诉渠道。建立行政监督报告抄送制度和违法违规问题责任追究的移送处理制度,形成行政问责的合力。严格执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行政首长问责制,建立相应的报备制度和统计分析制度。

(三)积极开展行政责任和行政效能问题专项检查。协同有关部门定期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年度责任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加强对部门责任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政务公开情况的检查,督促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四)探索对有关资金效益等问题实施效能监察的有效途径。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全程监督,重点监督招投标、资金往来等环节。加强查处审计反映出来的问题,落实“买单制”,坚决遏制挥霍浪费财政资金等行为。

(五)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加强对采购后续的监督,治理医药购销中收受“回扣”的行为。督促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实行大处方公示制度,规范医院和医生的用药和诊疗行为,杜绝不必要的大检查和大处方。全面加强对医院收费的监督检查,凡医院乱收费的,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严肃处理。参与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治黑诊所、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行动。

(六)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推动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督促全面规范高等学校收费,严肃查处学校乱收费和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问题。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要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直至撤销职务。

(七)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参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

(八)配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卫生整治,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参与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追究有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

(九)支持、配合有关部门纠正城镇房屋拆迁、征地费用补偿、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十)高度重视和切实改进信访,提倡实名举报,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除了从信访举报中筛选线索外,还要从执法监察、绩效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党委、政府办公室督查,突发应急事件,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中积极主动地收集线索。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受理等。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完善责任追究方式,充分发挥监察建议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作用。

(十一)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的同时,确保安全文明办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合理运用政策和策略。做到宽严相济、甄别实际情况区别对待,通过教育、保护与惩处相结合,做到保护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误、违纪必惩、诬告必纠。

(十二)深入推进治根本、抓源头,加快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1、加强廉政法规制度建设。

2、大力推进政府各项重大改革。发挥监察职能作用,协助推进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财政税收体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改革,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从根本上消除腐败滋生的土壤。重点配合有关部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监督行政许可设定的法定化和实施的标准化。督促加快清理非行政许可类其它审批行为,推行非行政许可类其他审批的法定化和标准化。推动实行相对集中审批,建立起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

3、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协助有关部门修订《xxx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督促建立和完善预选承包商制度,完善资格预审的程序和标准。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推行工业用地招标挂牌出让,对协议出让土地的范围和程序进行监督。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督促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协助修订《xxx县政府采购条例》,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并加强采购后续监管。

4、大力加强廉政勤政教育。以学习和贯彻落实公务员法为契机,以增强公务员责任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为目标,从加强从政道德修养入手,以树立先进典型、加强典型案例通报和警示、开展勤政为民专题活动、强化廉政舆论宣传等形式,开展“转变执政理念,做廉洁为民好公仆”、依法行政、“法治公民”等廉政主题教育。

加强重点部位廉政教育。对行政审批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部门等重点部位人员进行分类教育。协调有关单位将重点部位廉政教育纳入公务员任前培训计划,建立相应的教育制度和网络体系。针对公务员开展行政审批规范和财经制度专项培训,增强法纪观念,提高业务能力。

创新教育形式。广泛开展大家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廉政文化活动。

(十三)狠抓自身建设,锻造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监察队伍

始终把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的先锋队,业务精通的专业队,作风过硬的纪律部队,规范高效的和谐团队。

1、加强学习,严格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按照和谐、务实、善政、廉洁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发挥班子的表率作用。抓好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宗旨教育、从政十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弘扬使命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法治意识和实绩意识。加强业务培训和专业知识学习,营造刻苦学习、善于钻研的氛围,强化监察干部的职业精神、提高专业化水准。

2、强化责任,着力治庸,建立正确的行为导向。健全岗位责任制。

3、健全制度,严格管理,促进机关运作规范、高效、协调。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业务流程,全面清理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实行规范化管理。建立监察机关政务公开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督办制度,坚持进展情况月报制度和重要情况即时报告制度。

4、转变作风,改进方法,树立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努力排民忧解民难。坚持求真务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牢固树立监督者首先要受监督的观念,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各项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接受上级和群众的监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

中国共产党xxx县纪委监察局

202_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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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行政监察学

行政0802班

第二章行政监察概述

(一)行政监察的内涵

行政监察是指国家监察机关运用国家赋予的职权,对各级政府贯彻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政令的公务活动及其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二)、行政监察与行政监督的关系

行政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新闻舆论机构、公民个人以及行政机关内部的专门部门等,依照法律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公务活动是否合理、合法及效能实行的监察和督促。二者监督对象相同,监督主体的外延不同,行政监督的外延大于行政监察的外延。

二、行政监察的分类

从行政监督机构的主要功能角度,把行政监察分为廉政型行政监察、效能型行政监察、廉政与效能结合型监察。

1、廉政型行政监察

廉政型行政监察是指行政监察机构主要针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廉政状况进行的监督检查及调查处理。

2、效能型行政监察

效能型行政监察,是指监察机关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的,对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行为、运转状态、效率、效果、效益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活动。

1.效能型行政监察的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2.效能型行政监察的主要任务是监督检察被监察对象行政活动的效能,查处失误、渎职行为;

3.效能型行政监察的主要作用是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工作秩序,促进监察对象恪尽职守,高效率地履行职责。

(三)廉政与效能结合型行政监察

廉政与效能结合型行政监察是指既重廉政型行政监察又重效能型行政监察的监督类型。

监察主体——各级监察机关

监察对象——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行政授权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章行政监察的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

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从经济利益的角度分析权力的滥用、腐败的横行和对权力监督的必要性。

1、基本原理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官员是理性的“经济人”,把政治过程看作是市场过程。市场过程的交易对象是私人产品,而政治过程交易的对象是公共产品。总之,政治制度就是一个市场,一切活动都以起码的个人成本—收益计算为基础。

2、公共选择理论对腐败的解释

(1)角色冲突

国家公职人员作为公共权力的实际拥有者始终存在角色的冲突和利益的矛盾。

 一方面,公职人员在行使公权的过程中,要坚持公共利益最大化原则,而不能因为个人私利影响权力的行使。 另一方面,作为理性“经济人”,他必然有其自身利益,在行使公权的过程中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

(2)风险成本核算

公职人员违法行为所付出的成本是受到法律制裁的风险,而收益是公共权力对象即受益者对他的回报。

3、公共选择学派为腐败开出的对策

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保证官员忠诚于公共利益的最好方法仍要借助于外部制衡结构,加大腐败的成本,这种有效的外部制衡结构要能真正触动官员的私利。

 严厉的处罚。

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关系是指一个人或一些人委托其他人根据委托人利益从事某种活动,并相应地授予代理人某些决策权的契约关系。

1、基本原理

人们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契约而组成政府,然后委托政府来治理国家。而国家、政府却没有按照公共权力委托人的意愿办事,采取了不当代理甚至不法代理的行为,从而导致了公共权力委托—代理运行失灵下的异化行为的产生。

2、委托——代理行为异化的原因分析

(1)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2)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目标函数不一致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及其监督的必要性

(一)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内涵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指在法律所确定的原则、目的、精神、范围和幅度内,在实施行政行为的过程中,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基于客观实际情况,通过主观的合理判断而作出灵活选择的权力。

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必要性

1.保证行政管理活动高效运作。

2.在政府职能不断扩大的背景下,弥补立法机关立法的不足。

3.有助于发挥行政权力行使者的主观能动性,实现社会公正。

(三)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的表现及其危害

不当运用时的危害表现:

1.行政处罚显失公正。2.拖延履行法定职责。3.乱罚款。4.以权谋私。

第四章中国监察制度的历史变革

(一)萌芽时期—战国

(二)确立时期—秦

(三)西汉

汉武帝执政期间,在中央建立御史府、司隶校尉和丞相司直三个并立的监察机构,以强化对中央机关及其官员的监察。又将全国分为十三部监察区,在中央御史府设13名刺史为监察官,各负责一部(区)的监察事务,监察的重点是郡国长吏、诸侯王和地方豪强。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借鉴意义

1.监察官低配高用,地位尊崇,权力显赫。

2.强有力的职权是监察职能作用得以充分发挥的保障。

3.监察机关垂直的领导体制为监察职权的发挥减少障碍。

4.监察制度为历朝历代所重视。

第六章行政监察机关的组织和领导体制

(二)行政监察机关领导体制的具体表现形式——双重领导体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监察机关主管全国的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监察业务上以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为主。”

二、双重领导体制的内容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监察机关的领导

2.上一级监察机关对下级监察机关的领导

三、双重领导体制引发的问题

1.存在“监察黑洞”

(1)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的监督,上级监察机关“管得着”但“看不着”,本级监察机关“看得着”但“管不着”。

(2)对同级人民政府所属各职能部门的监督难以落实到位。

党纪、政纪、法纪之间的关系

1、性质不同

2、对象不同

3、范围和处理手段不同 党纪处理种类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政纪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和开除公职。犯罪刑种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4、层次不同法纪的范围最小,其次是政纪,党纪的范围最大

第七章 行政监察管辖

二、行政监察管辖的基本原则:

(一)分级管辖原则

(二)合理分工原则

(三)灵活性原则

(四)“先查处”原则

(五)“分别处理”原则

第八章 行政监察权力

监察建议与监察决定的区别

(一)法律效力不同

监察决定法律效力高于监察建议。

(二)适用范围不同

监察建议适用情形

1.拒不执行法律、法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应当纠正的。

2.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指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政策,应当予以纠正或者撤销。

3.给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需要采取补救措施的。

4.录用、任免、奖惩决定明显不适当,应当予以纠正的。

5.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

6.其他需要提出监察建议的。

“直系血亲”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拟制血亲”包括养父母、养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甥;“近姻亲”包括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儿女的配偶及儿女配偶的父母。

“补救措施主要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承认错误;经济赔偿以及其他需要采取的措施。监察决定适用情形

1.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中有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人员,有权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对于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依法应当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3.对控告、检举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功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应当给予奖励。

(三)处理权限不同

1.监察建议的事项是监察机关按照其权限不能直接决定、或者监察机关虽然有权直接决定,但以提出监察建议的方式更为适宜的事项。

2.监察决定的事项是监察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可以直接作出决定的事项。

(四)履行义务对象不同

1.监察建议的相对人不一定是真正履行义务的人;

2.监察决定的相对人就是履行义务的人。

(五)不服处理的程序不同

1.第四十二条 对监察建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监察建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监察建议的监察机关提出,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回复;对回复仍有异议的,由监察机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监察机关裁决。

2.第三十九条 对监察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监察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审决定;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核决

定。

公务回避适用的条件:

①是被监察人员的近亲属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②办理的监察事项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③与办理的监察事项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监察事项公正处理的。

如师生、同学、朋友、同事等关系。

回避的方式:(1)本人自行申请回避;(2)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或人民政府领导人员决定让其回避;(3)他人要求其回避。

违反回避的法律责任

《监察机关实行回避制度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应回避的监察机关工作人员,拒不执行回避决定或者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经批评教育无效的,可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情节严重的,可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对违反监察机关回避规定的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行政监察职责及其履行

检举和控告的区别

1.检举人与所检举的违纪行为一般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2.控告人与所控告的违纪行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初步监察阶段——不能接触被检察人

文书送达的方式:(1)直接送达(2)留置送达(3)邮寄送达(4)委托送达

第十章监察办案的策略与技巧

办案中“攻心”战术的常用方法:

(1)用思想教育攻心(2)用政策法规攻心(3)用证据攻心(4)用案例攻心(5)用结果攻心

第十一章 廉政监察

一、中国腐败现象的主要特点

(一)腐败形势严峻

(二)腐败方式隐蔽:1.腐败的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2.犯罪手段智能化3.洗钱,减少暴露风险。

(三)腐败形式复杂:1.腐败行为具有迷惑性。2.特权式腐败与交换式腐败共存

(四)腐败主体多样化 :1.腐败主体的级别由低层向高层变化。2.规模扩大化。3.群体性腐败增多。

(五)腐败行为扩散:1.腐败的结构化2.腐败领域泛化3.腐败呈现出区域化、国际化的倾向

二、中国腐败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公共权力:1.权力一元化2.权力缺乏有效制约

(二)市场经济:1.市场经济的趋利性2.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

(三)人性:“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潜规则

(四)制度缺陷:1.监督机制不完善2.涉及腐败和贿赂的法律系统模糊不清3.政治结构缺乏透明度4.二元法制。

第十二章 美国监察制度

财产申报制度

1978年制定的《政府道德法》,从法律上确立了美国的政府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符合财产申报条件的官员范围 包括总统、副总统、国会议员、联邦法官在内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中一定级别以上的官员。美国一般公务员不需申报财产。

申报的财产内容:个人、配偶和抚养子女的财产及其收入;上述主体的买卖交易;

上述主体所接受的馈赠、补偿和旅行;上述主体的债务;申报人的任职协议与如参加养老金计划等有关安排;个人在政府工作之外的兼职收入;初次任职者还必须申报自己任职前两年内因个人服务而获得的5000美元以上补偿的具体来源及服务的性质等。

财产申报的类型:(1)按照申报方式来分,分为公开申报和秘密申报两类。按时限划分,分为任职财产申报、在职财产申报和离职财产申报三种。

 财产申报审查的重点 官员所负责任与拥有财产的联系中是否潜在着利益冲突。

 惩罚措施

(1)对拒不申报、谎报、漏报、无故拖延申报者,各单位可对当事人直接进行行政处罚。

(2)司法部可对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可判处1万美元以下的罚款。

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可提出刑事诉讼,判处最高25万美元的罚款或5年监禁。

独立检察官制度的利与弊

利:

1.将司法部长从利益冲突中解脱出来,有助于恢复人民对司法系统的信任。

2.加大了对违法犯罪的政府高级官员调查、起诉的力度。

弊:

1.独立检察官的任命方式上,有失中立性。

2.独立检察官管辖的政府官员过多。

3.独立检察官负责调查犯罪的数量和种类过多,降低了独立检察官的任用价值,使其可能成为政党斗争的工具。

4.对调查花费的时间和经费无限制性规定可能导致大量的浪费。

第十三章日本的监察制度

行政评价局是日本最高行政监察机关

(二)行政对话制度的特色:

1.拓宽了公民和社会监督的渠道,成为专门机关监督的一种必要的有益的补充;2.行政对话组织分布广泛,人员众多,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严密的监督网络;3.行政对话的形式多样、活泼。

(三)行政对话制度的意义与作用:

1.扩大了行政监察机关的信息源。2.有利于政府机关了解社情民意。3.维护了公民的权利。

第十四章瑞典行政监察制度

五、议会监察专员制度的经验和启示:1.监察地位独立。(不受影响,更客观)2.行政监察专职化。(全身心投入)

3.监察权能的综合协调性。4.监察法制化。5.瑞典政治的高度透明和有效的舆论监督是监察专员制度成功的良好外部条件。

第十五章港澳台的行政监察制度

 成就

1.保证了香港公务员队伍的廉洁性。

2.促使市民的反贪意识大为增强。

(二)启示

1.政府最高层的鼎力支持是廉政公署成功的首要因素。(经费充足,装备先进)

2.有较强的独立性。(机构独立,人员独立,待遇丰厚)

3.香港政府赋予廉政公署以广泛、灵活的权力。

4.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使廉政公署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

5.公众的信任与支持是廉政公署成功的一大因素。

澳门廉政公署是“反贪局+监察局+行政法院”三维一体高效能的刑事和行政执法、行政司法机构。

补充

第二十三条监察机关根据检查、调查结果,遇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监察建议:

(一)拒不执行法律、法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应当予以纠正的;

(二)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指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政策,应当予以纠正或者撤销的;

(三)给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需要采取补救措施的;

(四)录用、任免、奖惩决定明显不适当,应当予以纠正的;

(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

罚的;

(六)其他需要提出监察建议的。

第二十四条监察机关根据检查、调查结果,遇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

(一)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的;

(二)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依法应当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

对前款第(一)项所列情形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查决定;对复查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复查、复核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第三十九条

对监察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监察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监察机

关应当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审决定;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复审、复核期间,不停止

决定的执行。

第三篇:行政监察复习资料

名词解释:

行政监察:各级政府通过所属专门机构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行政为进行综合的监督检查。

监察建议:是监察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监察职权,在检查、调查的基础上,向被

监察部门和人员就其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提出的具有一定行政法律效力的建议。处分权:行政监察机关根据检查和调查结果,对于具体违法纪律和失职行为的监察对象依法

拥有直接给予一定处分的权力。

立案调查:行政监察机关按照其管辖范围,对监察对象中违法违纪行为或失职行为经审查,认为确有违法违纪事实需要给予行政处分,并按立案程序报批后立案进行调查的行为。

监察决定:是监察机关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监察职权,根据检查和调查的结果,就一定的事项向被监察部门和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法律效力的决定。

复查:作出监察决定的检察机关受理当事人因不服监察决定而提出的复审申请,对自己作出的原监察决定进行重新审查并作出复审决定的活动。

申诉: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因对主管行政机关所给予的处分不服,而要求监察机关复查,作出复查决定的一种制度。

复核:作出复审决定的上一级监察机关受理当事人因不服复审决定而提出复核申请,对下一

级监察机关作出的复审决定进行审核并作出复查决定的活动。

转移管辖:指上级行政监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下一级行政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

事项和在必要条件下办理所管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行政效能监察: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执行政策的情况,促使行政机关提

高行政效率,规范行政行为并产生社会效益,降低行政成本。

廉政监察: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的各种行政行为是否清正廉洁,所进

行的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并纠举惩处违法违纪人员的一种职能活动。

行政监察体制:行政监察体制,是指行政体制中,行政监察机关为履行行政监察职能所体现

出来的纵向与横向之间的领导关系。行政监察体制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处理行政监察机关

与政府、行政监察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的关系问题。

问答题:

行政监察与行政监督区别与联系:区别:

1、从逻辑思维的概念角度分析,“行政监督”比

“行政监察”包含面广。

2、二者监督主体的范围不同。行政监督的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执政党、人民群众、新闻舆论等,而行政监察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

国家行政监察机关。

3、监督权限的性质不同。行政监督既包括具有监督权的职能部门的监

督,也包括不享有监督权的群众性监督,例如,社团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等。行政监察是职

能部门的监督。

联系:

行政监察机构性质和特点:性质 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全国的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行政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有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

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乱纪行为进行监察,以改善和加强行政管

理,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特点 行政监察机关

是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部分。行政监察机关是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行使监察职能的工作机

构。行政监察机关是对行政系统内其他行政机关进行控制与制约的监察部门。

行政监察职权主要内容:

a.检查权(1)对监察对象的行政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合法性检查。

(2)对监察对象在实施行政行为时是否遵守行政管理的各项原则,其行政自由裁量是否正确,进行合理性检查。(3)对监察对象在实施行政行为和履行公务时是否遵守行政行为纪律规范进行政纪律检查。(纪检)

b.调查权(1)调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规规定和不履行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的行为。(2)调查国家行政机关发布的决议、命令、指示,制定的行政管理规章等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无过失行为。(3)调查国家行政机关拥有的行政自由裁量权在行使中是否得当、有无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为。(4)调查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方式、程序和时空选择是否得当。

c.建议权(1)拒不执行法律、法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应当纠正的;(2)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指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政策,应当予以纠正或者撤销的;(3)给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需要采取补救措施的;(4)录用、任免、奖惩决定明显不适当,应当予以纠正(5)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6)其他需要提出监察建议的。

d处分权

(一)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的;

(二)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依法应当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对前款第(一)项所列情形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

行政监察主要基本职责:a监察立法b执法检查c受理控告检举申诉d查处违法违纪案件e宣传教育 P111

行政机构履行的职责基本方式和特点:

基本方式:A一般检查(没有特别规定的具体监察对象,检查覆盖面积大,灵活主动,受时限性、阶段性影响小等特点,随时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B专项检查(目的性、针对性比较强,工作重点十分明确)C立案调查(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的一种特殊方式)P116

政绩案件调查处理程序:A立案、B调查、C审理、D处理P132

监察机构受理的申诉条件有哪些:A实体性条件 B程序性条件P146

监察建议与决定的区别:概念区别 监察建议,是监察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监察职权,在检查、调查的基础上,对被监察部门和人员就其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的具有一定行政法律效力的行为。监察决定,是监察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监察职权,在检查、调查的基础上,对被监察部门和人员就其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的具有行政法律效力的行为。适用范围不同 参考监察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处理权限不同 监察决定的事项是监察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可以直接作出决定的事项。监察建议的事项是监察机关按照其权限不能直接决定、或者监察机关虽然有权直接决定,但以提出监察建议的方式更为适宜的事项。履行义务对象不同 监察决定的相对人就是履行义务的人,监察建议的相对人不一定是真正履行义务的人 不服处理的程序不同 第三十九条 对监察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监察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审决定;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第四十二条 对监察建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监察建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监察建议的监察机关提出,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回复;对回复仍有异议的,由监察机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监察机关裁决。

新加坡廉政监察的特点:A科学健全的公务员制度:a公共完整的公务员录用制度b科学周密的公务员管理体系c优厚的待遇B严格的监督机制a制度化的廉政建设b健全的廉政监督网络c有效地防止权力外泛举措C全面的廉政教育a廉政教育早期化b廉政教育人情化c

廉政教育社会化P161

廉政监察与效能监察的区别与联系:联系:廉政监察是效能监察的基础。效能监察的开展有利于深化廉政监察。

区别:一是监察主体不同。二是监察内容不同。三是监察对象不同。廉政监察的监察对象侧重于对“人”的监察,大多数是对个体行为的监督检查,而效能监察侧重于对“事”的监督检查,对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更侧重于管理制度上的监督。四是监察的依据和标准不同。廉政监察的依据是对行政人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有关法律、纪律。而效能监察的依据不仅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还有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P216

香港廉政公署的运作条件有哪些:A身份独立 B法律保障C制度设计D香港廉政公署的权力制衡机制E各方支持P177

美国政府道德署职责有哪些:a制定行政部门雇员道德行为规范b审核和批准各行行政部门制定的道德行为附则c监督行政部门官员公开和秘密的财产申报的执行情况d审核总统政治任命者是否有经济方面的利益冲突。具体两方面:A审核各部门执行道德法规的情况B负责各级文官和高级行政人员的财产申报P158

论述:

1.如何理解腐败行为的效应a可以为经济发展逾越传统的体制障碍提供手段,提高效率b促使政府对经济发展采取更积极地态度c增加投资的机会和投资的安全系数,减少风险,从而扩大投资规模,促进经济起飞d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决策过程,扩大决策过程的信息量,避免政府决策失误,使决策更能反映民意,缓解社会冲突 负面效应:a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b导致社会财富产出减少c对社会造成其他的负面影响P196

2.我国廉政的主要特点及原因:特点:a腐败形式严峻b腐败方式隐蔽c腐败形式复杂d

腐败主体多样化e腐败行为扩散原因:a公共权力b市场经济:从中国腐败领域的变化:由商品市场向生产要素市场转移,在向垄断行业转移。c人性d制度缺陷P200

3.廉政监察制度体系内容:包括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两个部分。A激励机制是廉政监察制

度体系的首要环节,包括精神激励、物质激励、地位和权力的激励等内容。健全的廉政激励机制包括:a科学、合理的利益机制 b完善的廉政评价指标体系 c可行的廉政激励程序B约束机制是对行政人员的行为所作的羁束性规范,它是对行政人员的经济、社会活动等方面的法律界限的细化,充实并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主要包括:a法律法规的约束 b行政系统内的约束机制 c行政系统外的约束机制P189

4.行政效能监察存在的问题:a思想认识不到位b组织力量不够c法制不健全d运行机制

不完善P227

5.行政效能监察的举措有哪些:A改进行政管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B完善组织领导机

制,保障组织科学进行C建立自身建设机制,加强群众监督D明确岗位职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E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察,点面结合开展效能监察工作F推动行政效能监察与行政效能建设的紧密结合P230

第四篇:行政监察学论文

海南大学课程论文

课程名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学 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专 业:行政管理班 级:姓 名:秦学 号:

评 分:

202_级1班

20110704310028

202_年6月

第五篇:行政监察附表

甘肃美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2_-4-16(行政)

公司现场行政监查管理工作办法

为理顺公司行政监查管理工作,明晰工作思路,指导操作办法,完善监查结果整改处理措施,特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行政监查工作是监督落实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方式之一,具备时效性,要求执行力,关注细节,评核管理人员日常行政管理能力的高低,检验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进度。为此,该项工作是行政工作向量化考核转变的必要突破和发展,工作的重点目标务必要求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统一思想和认识,严抓共管,不断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形成公司行政管理长效运行机制,保持公司现场行政管理的良性运作。

二、工作程序

(一)、职责

行政部是行政监查管理工作的直接管理部门,具备对该项监查工作具体检查落实、建议、公布、要求整改的权利,并负有上报总经理检查惩处及整改结果的义务。行政部负责人为执行第一责任人,承担管理执行责任。总经理为第一监督管理责任人,承担监督管理责任。

公司各部门为具体实施部门,负有对具体监查实施工作宣贯执行、自查自纠、检查惩处、整改措施的落实、接受行政监查管理执行小组的监查,接受惩处整改。各部门负责人为实施第一责任人,承担部门实施连带管理责任。甘肃美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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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执行监查程序

行政部每周五次对公司各部门进行现场行政监查管理工作。监查时间为早晨十点半,监查依据《公司行政监查评核表》进行。原则要求监查工作结束或对首次监查中存在的问题,将监查结果公布在公司行政管理看板或通报全员,或在每周公司例会通报。

(三)、现场行政监查范围及内容

范围: 管理部门办公室

公共区域:展厅外围、立柱、玻璃墙、露天区域

业务部门的办公室、前台接待、户外、展厅、展车、人员仪容、库房、维修车间、客户休息区

内容:卫生、桌面文件摆放、办公室物品管理、设备仪器、环境装饰物品、设备电源线路的设置、各类看板、仪容仪表、展示车辆摆放、仓库物品归整、维修作业工具、维修作业现场、客户休息区、工作车辆保养、卫生间整洁度、安全等。

(四)、行政监查管理整改要求

执行管理部门或监查人,对在监查中存在的问题,必须提醒建议当事人或实施人,提出或要求整改措施,并责令限期整改。

(五)、行政监查处理办法及程序

对在行政监查中存在的问题,出现第一次不达标时,现场或公布的公告板上进行提醒;同一区域检查项目出现第二次不达标时,现场或公布的公告板上进行整改要求或警告;同一区域监查项目连续出现甘肃美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2_-4-16(行政)

三次不达标(包括要求整改但不执行)对区域第一责任人物质处罚5元人民币。同一部门检查项目月度内连续出现六次以上不达标(包括要求整改但不执行)时,对部门负责人负行政连带管理责任,处罚10元人民币。对公司两个(包括)以上部门行政监查项目季度内连续多处不达标(包括要求整改但不执行)时,对总经理负监督管理责任,处罚50元人民币。

对在行政监查管理工作中,执行部门或执行实施人出现一次漏查,或在监查中徇私舞弊、未公布或未在公司周例会上通报监查结果时,对综合部负责人,每次予以处罚10元人民币。

对在行政监查管理工作中,实施部门月度内达标项目排名部门序列之首的,行政通报表扬一次。部门连续两个月达标项目排名部门序列之首的,行政通报表扬一次,给予部门负责人物质奖励20元人民币。

对在行政监查管理工作中,月度内表现突出的个人,由部门建议,行政部核实,行政通报表扬,并给予个人物质奖励10元人民币。

(以上奖罚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三、行政监查管理小组构成 组

长:巨国权

副组长:赵健刚

王志强

周荣(执行)

员:张明玉

宋海峰

四、其它

本办法解释权、修改权归行政部。本办法与发文配套使用,自下发甘肃美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2_-4-16(行政)

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日

县行政监察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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