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大英县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实施方案
大英县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试点实施方案
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扩大和提高计划生育家庭抵御风险能力,根据中国计生协《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国计生协 [2008]37号)精神,经大英县计划生育协会、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英支公司共同研究,决定在天保、卓筒井镇开展独生子女户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试点项目,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独生子女户家庭利益保障为重,切实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抵抗风险能力及保障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家庭的安全感,消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全县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独生子女户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是经大英县计划生育协会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英支公司协商并共同开发的险种;旨在关怀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增强应对意外伤害的能力,体现利益导向机制。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将承保对象从个人扩展到独生子女
户家庭的所有成员,保费和保险金额给予优惠,最大限度地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让他们尽可能多获得实惠。
三、承保范围
天保、卓筒井镇独生子女家庭户。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其夫妇及子女年龄在65周岁以下及1周岁以上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保险。
四、保费来源
符合参保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费用每年每个家庭每份30元,由县计生协支付20元,参保家庭支付10元。
五、保险赔付
保险金额每份11000元,其中意外身故、残疾最高保险金额10000元,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1000元。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独生子女户家庭保险是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解除计划生育家庭后顾之忧的有效措施。目的是增强计划生育家庭应对意外伤害的能力,解决计划生育家庭部分后顾之忧,是“生育关怀行动”的重要内容和一项具体措施,旨在关怀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增强他们应对意外伤害的能力。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项目试点镇要成立领导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有效可行的具体实施措施。同时,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广泛宣传、形成氛围。各级协会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广播、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独生子女家庭保险的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大力普及保险知识,营造宣传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激发广大群众参保投保的意愿,把计划生育保险利国利民的好处宣传到位,使计划生育家庭普遍树立保险意识,提高参加保险的积极性和通过商业保险化解风险的自觉性。
(四)搞好服务、诚信于民。我们要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理念引入计划生育保险工作承保、理赔等各个环节中:一是要坚持宣传引导和群众自愿投保的原则,不准强制办理,不准搭车办理,杜绝骗保现象,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坚持服务上门的原则,要上门宣传、上门办理手续、上门理赔,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把好事办好;三是对被保险家庭在承保范围内出现意外的保险公司要及时按程序进行理赔,树立诚信形象。按照投保对象范围要求,认真清理,应保尽保,确保在4月31日前完成《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花名册》的填写和保费缴纳工作,确保投保率达到100%。
大英县计划生育协会
二○一二年四月八日
第二篇:大英县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试点正...
大英县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试点正式启动
提高风险抵御能力稳定低生育水平开展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是落实生育关怀行动的重要内容,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扩大和提高计划生育家庭抵御风险能力。4月9日,大英县人口计生局、县计生协,县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分别在卓筒井镇、天保镇召开了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试点启动会,对2012年独生子女家庭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正式拉开了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的帷幕。今年在卓筒井镇、天保镇先行试点,成熟后将在全县推广,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开放成果,此举在全市尚属首创。
该保险项目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大英户籍独生子女家庭成员(包括独生子女的父母)为保障对象,保费每户一年30元,符合参保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县计生协支付20元,参保家庭支付10元,每一位被保险的家庭成员一年可以获得赔付的保险金额为意外住院医疗1000元,意外身故、残疾最高10000元,保险期限为一年。
会议要求各镇、村要要广泛宣传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引导广大村民增强风险意识和参保意识,以高度的责任和使命感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使独生子女家庭真正收益,为构建和谐计生、和谐大英做出积极贡献。按照投保对象范围要求,认真清理,应保
尽保,确保在4月31日前完成《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花名册》的填写和保费缴纳工作,确保投保率达到100%,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大英县支公司在收到保险费后要及时出单、及时发放到独生子女家庭手中,方便群众理赔。
(四川省大英县人口计生局
联系电话:***
胡新明)629300邮编:
第三篇:2017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2017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参公社会团体单位,执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县级预算管理单位,为独立核算机构,独立编制机构。核定编制6个,现有在职干部4人。资产管理部门(岗位)设置以办公室为牵头,各股室和财务人员配合。预算收支平衡。
(二)项目基本情况 1.立项申报情况
根据《漳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7年漳平市生育关怀-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漳计生领[2017]3号),我单位申请项目资金用于开展计生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2.项目涉及范围
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对农村计生家庭的意外伤害进行投保。
3.主要内容
计生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资金主要针对农村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计生对象进行投保,包括农村二女户、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独生子女户的家庭成员;低保困难户中计生户的家庭成员;失独家庭的家庭成员;以及符合国家计生政策的其他计生户。
4.总体目标
计生意外伤害险的实施,让出现意外伤害的计生家庭获得理赔,减轻了计生家庭的一些经济负担,提高计生家庭防范风险的能力。
二、专项支出项目实施基本情况(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执行情况
2017年5月5日我会召集全市各乡镇(街道)秘书长、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漳平支公司的相关人员参加2017年计生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会议,布置2017计生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下达任务指导数10240户。2017年6月全市各乡镇累计投保10426户,项目执行完成。
2.采取的纠偏措施
项目严格按照《漳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7年漳平市生育关怀-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漳计生领[2017]3号)文件执行,未发现项目目标偏离预定目标。
3.项目管理制度
项目严格根据具体的报销制度,常发生的、经常性的、金额较小的费用类报销时,一律使用“费用报销单”进行报销,经本部门负责人复核并签字后由会计审核。
4.项目的保障措施
为保证项目的正常开展,我会与保险公司印制宣传单,开展入户宣传;同时加大对乡镇投保进度的跟踪,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任务指导数。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项目总投入情况
2017年我市计生意外伤害保险完成投保户数10426户,投保总金额52.495万元,其中漳平市本级投入资金10.623万元。
2.财政预算和资金拨付/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10.623万元,实际到位10.623万元,到位率100%;实际支出10.623万元,资金使用率率100%。
3.资金分配办法
全市各乡镇(街道)完成的投保名单和户数汇总到保险公司和市协会,再由保险公司和市协会核算后将市本级需支付的资金拨付给保险公司。
4.资金安排标准
对于农村计生户每份保费50元,漳平市级财政补助10.623万元。
5.资金使用合规性
项目的执行按项目资金的管理办法执行,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的审批拨付,实行专款专用。
三、专项支出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我会实际工作情况和工作特点,我们选用的评价类型是项目事后评价,选用的评价方法是成本效益分析法。对2017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情况,经过收集资料,核实情况,向服务对象询问满意度,核实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评价指标采用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使用投入、过程和产出与效益3个一级指标,时效情况、项目立项等10个二级指标,项目实施事件与计划时间的差异情况、绩效目标合理性等19个三级指标,经评价,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经评价核验,2017年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经费的绩效目标全部完成,具体如下:
时效目标:2017年资金及时到位,到位率100%,实际到位率100%,该目标完成。
成本目标:经费投入10.623万元,实际投入10.623万元,该目标完成。
产出数量目标:计生意外险投保10240户,实际投保10426户,该目标完成。
产出质量目标:增强了投保计生户抵御风险能力,实际得到增强,该目标完成。
社会效益目标:减轻投保户家庭经济负担,让出现意外的计生家庭获得理赔,实际已完成,该目标完成。
可持续影响目标:帮助计生家庭户规避和化解风险,解决计生家庭户的后顾之忧,实际已完成,该目标完成。
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计生意外险投保户满意,实际满意,该目标完成。
(三)项目绩效分析
1.项目投入类指标30分,通过分析得30分。其中时效情况得3分,项目立项得15分,资金落实得12分。
2.项目过程类指标30分,通过分析得30分。其中业务管理得15分,资金使用管理的15分。
3.产出与效益类指标40分,通过分析得40分。其中产出数量8分,产出质量8分,社会效益得8分,可持续效益得8分,服务对象满意度得8分。
自评总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优秀。
四、工作成效
项目资金严格专款专用,均投入到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保费中,申请配套资金10.623万元,实际支出10.623万元,资金使用率100%。2017年龙岩市计生协会下达投保任务指导数10240户,实际完成10426户,目标任务完成。通过入户核实情况,向投保的计生意外险群众询问满意度,满意率达100%,增强了投保计生户抵御风险的能力。
五、项目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项目存在的问题
在项目工作的开展中发现计生意外险宣传不够到位,部分干部、群众对计生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认识也还不尽人意,部分乡镇投保的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二)项目改进措施
2018年我会将以丰富多彩,群众易于理解和接受的方式,积极做好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宣传动员和咨询服务工作。将开展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目的、意义、参保范围、保险利益和上理赔案例等相关内容,印制成宣传单,依托协会组织优势,发放到村到户,普及保险知识,增强保险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保。
六、相关意见建议
进一步提高对绩效工作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重视绩效管理工作,积极参与绩效自评工作,保证自评结果的客观公正性。
漳平市计生协会 2018年8月14日
2017计生贫困家庭安居工程配套经费
使用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参公社会团体单位,执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县级预算管理单位,为独立核算机构,独立编制机构。核定编制6个,现有在职干部4人。资产管理部门(岗位)设置以办公室为牵头,各股室和财务人员配合。预算收支平衡。
(二)项目基本情况 1.立项申报情况
根据《2017省级计生小额贴息帮扶和生育关怀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意见》(闽计生协〔2017〕23号)、《关于做好2017计生漳平市计划生育协会关于下拨第一批安居工程补助款的通知》(漳计生协〔2017〕20号),我单位申请2017年计生贫困家庭安居工程项目经费。
2.项目涉及范围
此项业务经费主要用于对无房或者危房,当年新建房屋且享受低保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开展安居补助。
3.主要内容
依据《2017省级计生小额贴息帮扶和生育关怀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意见》(闽计生协〔2017〕23号),对我市当年确定的安居工程受助户开展补助,每户帮扶资金6万元,其中省、龙岩市、漳平市各出资2万元。
4.总体目标
安居工程项目的实施,让贫困计生家庭住房条件改善情况,住进新居,生活上得到保障。
二、专项支出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执行情况
2017年3月我会组织人员对乡镇上报的安居工程摸底对象进行现场查看,2017年5月经市协会研究确定永福镇陈长川为今年安居工程受助户。2017年9月下拨漳平市级补助款2万元,2017年春节前夕该受助户入住新居,项目执行完成。
2.采取的纠偏措施
项目严格按照《2017省级计生小额贴息帮扶和生育关怀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意见》(闽计生协〔2017〕23号)文件执行,未发现项目目标偏离预定目标。
3.项目管理制度
项目严格根据具体的报销制度,常发生的、经常性的、金额较小的费用类报销时,一律使用“费用报销单”进行报销,经本部门负责人复核并签字后由会计审核。
4.项目的保障措施
为保证项目的正常开展,我会组织项目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建设进度,并根据建设进度分批次发放省、龙岩市和漳平市配套资金。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项目总投入情况
2017年我市确定安居工程受助户为永福镇陈长川,补助总金额6万元,其中漳平市本级投入资金2万元,省、龙岩市资金各2万元。
2.财政预算和资金拨付/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预算2万元,实际到位2万元,到位率100%;实际支出2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3.资金分配办法
根据《2017省级计生小额贴息帮扶和生育关怀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意见》(闽计生协〔2017〕23号)。
4.资金安排标准
确定为省安居工程受助户的,每户安居工程受助户补助6万元,其中省、龙岩市、漳平市各出资2万元。
5.资金使用合规性
项目的执行按项目资金的管理办法执行,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的审批拨付,实行专款专用。
三、专项支出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我会实际工作情况和工作特点,我们选用的评价类型是项目事后评价,选用的评价方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对2017计生贫困家庭安居工程配套经费实施情况,经过收集资料,核实情况,向服务对象询问满意度,核实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评价指标采用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使用投入、过程和产出与效益3个一级指标,时效情况、项目立项等9个二级指标,项目实施事件与计划时间的差异情况、绩效目标合理性等19个三级指标,经评价,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经评价核验,2017年的计生贫困家庭安居工程配套经费绩效目标全部完成,具体如下:
时效目标: 2017年资金及时到位,到位率100%,实际到位率100%,该目标完成。
成本目标:安居工程经费投入2万元,实际投入2万元。该目标完成。
产出数量目标:安居工程经费惠及1户,实际1户,该目标完成。
产出质量目标:安居工程帮扶对象的新房在年底竣工并入住,实际已竣工入住,该目标完成。
社会效益目标:让符合条件的无房或危房的二女户、独女户及伤残户入住新居,保障安居工程工作顺利完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际已完成,该目标完成。
可持续影响目标:安居工程帮扶对象的生活质量水平提高,实际提高,该目标完成。
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安居工程帮扶对象满意,实际满意,该目标完成。
(三)项目绩效分析
1.项目投入类指标30分,通过分析得30分。其中时效情况得3分,项目立项得15分,资金落实得12分。
2.项目过程类指标30分,通过分析得30分。其中业务管理得15分,资金使用管理的15分。
3.产出与效益类指标40分,通过分析得40分。其中产出数量8分,产出质量8分,社会效益得8分,可持续效益得8分,服务对象满意度得8分。
自评总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优秀。
四、工作成效
项目资金严格专款专用,均投入到安居工程项目中,申请配套资金2万元,实际支出2万元,资金使用率100%。2017年我市安居工程的目标是确保让安居工程受助户陈长
川在春节前夕住进新居,经现场查看,该户在春节前夕已入住,目标任务完成。通过对安居工程受助户入户核实情况,向受助户询问满意度,满意率达100%,让符合条件的无房或危房的二女户、独女户及伤残户入住新居,提高了生活质量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项目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项目存在的问题
由于该项目每年上级给的名额有限,并且每户需要省、龙岩市、漳平市三级财政各配套两万,漳平市财政资金有限,无法做到每户符合要求的对象都能申请到项目补助资金,因此受助对象的选择需要进行多方面的比较才能挑选上报。
(二)改进措施
对于符合条件的上报对象,经过市计生协会现场查看并与村、乡镇领导沟通后,由市计生协会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上报对象。
六、相关意见建议
加强项目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管理,提高各项工作水平。
漳平市计划生育协会
2018年8月14日
2017生育关怀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参公社会团体单位,执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县级预算管理单位,为独立核算机构,独立编制机构。核定编制6个,现有在职干部4人。资产管理部门(岗位)设置以办公室为牵头,各股室和财务人员配合。预算收支平衡。
(二)项目基本情况 1.立项申报情况
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2013]28号,我单位申请2017年漳平市生育关怀项目资金。
2.项目涉及范围
此项业务经费主要用于对贫困计生家庭的帮扶慰问。3.主要内容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每人3000元;开展不孕不育补助活动,每人3000元(龙岩2000元,漳平1000元);开展大病救助活动,每人1000元;开展春节慰问活动,每人300-500元。
4.总体目标
生育关怀项目的实施,减轻了计生家庭的经济负担,解决了计划生育家庭的一些实际困难,生活上得到了保障。
二、专项支出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执行情况
2017年8月开展金秋助学活动,资助二女户或独女户考上本一院校的学生5人,每人3000元,合计1.5万元;2017年11月对3对不孕不育补助患者开展补助活动,每对3000元(龙岩2000元,漳平1000元),漳平市本级出资0.3万元;2017年12月对7名农村二女户、独女户家庭开展大病救助活动,每人1000元,合计0.7万元;2018年春季前夕共对60名计生困难群众、协会退休老干部、失独家庭开展春节慰问活动,每人300-500元,合计2.5万元。生育关怀项目支出累计帮扶75人(户),支出资金5万元,项目执行完成。
2.采取的纠偏措施
项目的开展严格按照村级摸底公示、乡镇上报、市协会集体研究讨论的流程进行,未发现项目目标偏离预定目标。
3.项目管理制度
项目严格根据具体的报销制度,常发生的、经常性的、金额较小的费用类报销时,一律使用“费用报销单”进行报销,经本部门负责人复核并签字后由会计审核。
4.项目的保障措施
为保证项目的正常开展,我会对所选取的对象要求提供申请表、计生证明、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疾病证明书)等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对于除慰问之外的生育关怀资金采取直接转账打卡的方式。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项目总投入情况
2017年我市生育关怀资金投入5万元。2.财政预算和资金拨付/支出情况
2017年项目财政预算5万元,实际到位5万元,到位率100%;实际支出53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3.资金分配办法
根据全市各乡镇(街道)摸底上报的对象进行审核、集体研究后确定具体的发放名单。
4.资金安排标准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每人补助3000元;开展不孕不育补助活动,每人补助3000元(龙岩2000元,漳平1000元);开展大病救助活动,每人补助1000元;开展春节慰问活动,每人300-500元。
5.资金使用合规性
项目的执行按项目资金的管理办法执行,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的审批拨付,实行专款专用。
三、专项支出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我会实际工作情况和工作特点,我们选用的评价类型是项目事后评价,选用的评价方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对2017生育关怀资金实施情况,经过收集资料,核实情况,向服务对象询问满意度,核实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评价指标采用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使用投入、过程和产出与效益3个一级指标,时效情况、项目立项等9个二级指标,项目实施事件与计划时间的差异情况、绩效目标合理性等19个三级指标,经评价,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经评价核验,2017年生育关怀资金的绩效目标全部完成,具体如下:
时效目标: 2017年资金及时到位。到位率100%,实际到位率100%,该目标完成。
成本目标:生育关怀资金投入5万元,实际投入5万元,该目标完成。
产出数量目标:惠及计生困难家庭65户,实际75户,该目标完成。
产出质量目标:扶持计生贫困家庭、改善生活条件,实际已完成,该目标完成。
社会效益目标:解决计生困难家庭户生活难题,缓解困难群众生活压力,实际已完成,该目标完成。
可持续影响目标:提高了计生户生活质量水平,实际已完成,该目标完成。
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计生家庭户满意,实际满意,该目标完成。
(三)项目绩效分析
1.项目投入类指标30分,通过分析得30分。其中时效情况得3分,项目立项得15分,资金落实得12分。
2.项目过程类指标30分,通过分析得30分。其中业务管理得15分,资金使用管理的15分。
3.产出与效益类指标40分,通过分析得40分。其中产出数量8分,产出质量8分,社会效益得8分,可持续效益得8分,服务对象满意度得8分。
自评总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优秀。
四、工作成效
项目资金严格专款专用,均投入到生育关怀项目中,申请项目资金5万元,实际支出5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2017年我市生育的目标是根据项目经费开展相关生育关怀项目,实际完成金秋助学帮扶5人,每人3000元;不孕不育补助3人,每人3000元(龙岩2000元,漳平1000元);大病救助7人,每人1000元;春节慰问50人,每人300-500元,目标任务完成。通过对生育关怀受助户入户核实情况,向受助户询问满意度,满意率达100%,解决计生困难家庭户部分生活难题,从而改善了计生家庭户的生活条件,提高了生活质量。
五、项目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项目存在的问题
由于该项目每年本级财政资金有限,无法做到每户符合要求的对象都能申请到项目补助资金,因此受助对象的选择需要进行多方面的比较才能挑选上报。
(二)改进措施
对于符合条件的上报对象,经过市计生协会现场查看并与村、乡镇领导沟通后,由市计生协会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上报对象。
六、相关意见建议
建议适当增加生育关怀资金,提高生育关怀的受助面。
漳平市计划生育协会
2018年8月14日
2017幸福工程基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参公社会团体单位,执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县级预算管理单位,为独立核算机构,独立编制机构。核定编制6个,现有在职干部4人。资产管理部门(岗位)设置以办公室为牵头,各股室和财务人员配合。预算收支平衡。
(二)项目基本情况 1.立项申报情况
根据市政府相关规定关于做好2017计生漳平市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专项经费,我单位申请2017年幸福工程专项经费10万元。
2.项目涉及范围
此项业务经费主要用于对低收入计生家庭的开展资金帮扶。
3.主要内容
以计生贫困母亲为救助对象,根据全国幸福工程确定的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的方针,通过项目活动使计生贫困母亲参与经济和社会活动,通过劳动增加收入,到期后回收资金。
4.总体目标
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有效促进了计划生育家庭的增收和基层稳定,通过项目的帮扶,减轻了计生家庭的创业经济负担,解决了计划生育家庭的一些实际困难,生活上得到了部分保障。
二、专项支出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执行情况
2017年11月开展第十二轮幸福工程救助活动,共帮扶5户计生低收入家庭,每户帮扶资金2万元,合计支出10万元。项目执行完成。
2.采取的纠偏措施
项目的开展严格按照《福建省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即根据村级摸底公示、乡镇上报、市协会集体研究讨论的流程进行,未发现项目目标偏离预定目标。
3.项目管理制度
项目严格根据具体的报销制度,常发生的、经常性的、金额较小的费用类报销时,一律使用“费用报销单”进行报销,经本部门负责人复核并签字后由会计审核。
4.项目的保障措施
为保证项目的正常开展,我会对所选取的对象要求提供申请表、计生证明、身份证、担保人、村级公示表等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出台《关于开展2017年第十二轮幸福工程工作的通知》(漳计生协〔2017〕23号),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项目资金使用状况
2017年市财政预算批复业务经费10万元,2017年实际支付10万元。该项目资金拨付程序规范,资金到位及时,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单位实行专款专用。会计核算做到真实、完整、及时,支出审批程序严谨,经费支出与预算批复用途相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及项目资金管理等规定。
三、专项支出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我会实际工作情况和工作特点,我们选用的评价类型是项目事后评价,选用的评价方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对2017幸福工程专项经费实施情况,经过收集资料,核
实情况,向服务对象询问满意度,核实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评价指标采用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使用投入、过程和产出与效益3个一级指标,时效情况、项目立项等11个二级指标,项目实施事件与计划时间的差异情况、绩效目标合理性等20个三级指标,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经评价核验,2017年幸福工程基金的绩效目标全部完成,具体如下:
时效目标: 2017年资金及时到位,到位率100 %,实际到位率100%,该目标完成。
成本目标:投入资金10万元,实际投入10万元,该目标完成。
产出数量目标:帮扶5户,实际帮扶5户,该目标完成。产出质量目标:扶持计生贫困母亲家庭发展,帮扶计生贫困母亲增收,实际已完成,该目标完成。
经济效益目标:计生贫困母亲家庭收入改善情况,每户增加收入2500元,实际已完成,该目标完成。
社会效益目标:计生贫困母亲通过幸福工程借款,开展生产,脱贫致富,实际已完成,该目标完成。
可持续影响目标:提高受助母亲生活质量水平,大力宣传计生政策,实际已完成,该目标完成。
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计生贫困母亲满意,实际满意。该目标完成。
(三)项目绩效分析
1.项目投入类指标30分,通过分析得30分。其中时效情况得4分,项目立项得14分,资金落实得12分。
2.项目过程类指标30分,通过分析得30分。其中业务管理得15分,资金使用管理15分。
3.产出与效益类指标40分,通过分析得40分。其中产出数量8分,产出质量8分,经济效益得6分,社会效益得6分,可持续效益得6分,服务对象满意度得6分。
自评总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优秀。
四、工作成效
项目资金严格专款专用,均投入到幸福工程项目中,申请配套资金10万元,实际支出1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2017年我市幸福工程的目标是帮扶5户计生低收入家庭,实际完成帮扶5户计生低收入家庭,目标任务完成。通过对幸福工程受助户入户核实情况,向受助户询问满意度,满意率达100%,促进了计生贫困母亲家庭经济收入的增收,提高了生活质量水平。
五、项目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项目存在的问题
幸福工程的对象由于要求要有公职人员进行担保,在目
前的经济环境下,存在部分有资金需求的计生困难户找不到担保人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为确保资金的安全回收,县、乡两级计生协会对幸福工程的对象进行认真摸底,确保有项目、有担保人的情况才发放幸福工程资金。
六、相关意见建议
一是加强幸福工程资金对象的选择,由村、乡、市三级计生协会对幸福工程对象进行审核,对于有项目有担保人的情况发放幸福工程资金。
二是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对于幸福工程对象,要求乡镇协会工作人员每季度走访一次,市计生协会工作人员每年走访一次。
漳平市计划生育协会
2018年8月14日
第四篇: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
各乡镇计生办、计生协,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和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国家十部门、云南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等十部门“关于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通知以及曲靖市计划生育协会、曲靖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联合下发的《曲靖市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的精神,切实做好我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经××县计划生育协会、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共同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现就做好此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计划生育家庭利益保障为重,切实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抵抗风险能力及福利保障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家庭的安全感,消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是经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并共同开发的险种;旨在关怀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增强应对意外伤害的能力,体现利益导向机制。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将承保对象从个人扩展到计划生育家庭的所有成员,保费和保险金额给予优惠,最大限度地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让他们尽可能多获得实惠。
1、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其夫妇及子女年龄在65周岁以下及1周岁以上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保险;
2、保险费为每年每个家庭每份30元,保险金额每份XX0元,其中意外伤害保险金额18000元,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XX元。
三、承保范围
1、独生子女户;
2、双女户;
3、计划生育家庭户。
四、补助标准及办理方式
1、独生子女户:农村独生子女户实行补助,以一户一份30元计,人寿保险公司补助5元,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补助5元,乡(镇)计生办补助10元(有条件的地方可提高补助标准),农村独生子女户出10元;
2、双女户:以一户一份30元计,人寿保险公司补助5元,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补助5元,双女户家庭出20元;
3、城镇独生子女户和其他计划生育户,以一户一份30元计,人寿保险公司补助5元,自出25元;
4、以上保险业务按辖区由各乡(镇)计生办负责办理,县直机关单位的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由中枢镇计生办负责办理。
五、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计划生育家庭保险是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解除计划生育家庭后顾之忧的有效措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是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专门为计划生育家庭而设计,目的是增强计划生育家庭应对意外伤害的能力,解决计划生育家庭部分后顾之忧,体现利益导向的保险产品,也是“生育关怀行动”的重要内容和一项具体措施,旨在关怀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增强他们应对意外伤害的能力。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将承保对象从个人扩展到计划生育家庭的所有成员,实现了一张保单保全家;保费和保险金额给予了优惠,最大限度地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是促进和谐计生、和谐社会的具体举措。
党和国家历来对计划生育保险工作高度重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均明确提出了要建立计划生育保险保障机制,这就为商业保险公司与计生系统开展业务合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并为计划生育保险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泛的空间。
XX年6月15日,国务院国发[XX]23号文件(简称“国十条”)中明确要求:“努力发展适合农民的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建立节育手术保险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
省委、省政府也先后颁发了一系列文件和规定,鼓励开展计划生育系列保险,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发[XX]174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在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中引入商业保险机制,探索建立节育手术保险和农村家庭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扩大农村计划生育保险涵盖领域”。
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是保险服务“三农”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2011年曲靖市人民政府以曲政办发[2011]174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国人寿开展农村保险先进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专门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全市农村开展创建保险先进村活动发出通知,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机构在农村开展保险业务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通过在农村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为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家庭建立医疗、意外伤害、死亡以及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保险,有利于建立多层次的农村保险保障体系,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做好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县计划生育协会、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与中国人寿××支公司2011年成立了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县计划生育协会、县人口计生局与各乡(镇)计生协、计生办签订责任状,各乡镇也要成立领导小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有效可行的具体实施措施。同时,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广泛宣传、形成氛围
各级协会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广播、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计划生育保险的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大力普及保险知识,营造宣传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激发广大群众参保投保的意愿,把计划生育保险利国利民的好处宣传到位,使计划生育家庭普遍树立保险意识,提高参加保险的积极性和通过商业保险化解风险的自觉性。
(四)搞好服务、诚信于民
在推行计划生育系列保险中,我们要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理念引入计划生育保险工作承保、理赔等各个环节中:一是要坚持宣传引导和群众自愿投保的原则,不准强制办理,不准搭车办理,杜绝骗保现象,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坚持服务上门的原则,要上门宣传、上门办理手续、上门理赔,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把好事办好;三是对被保险家庭在承保范围内出现意外的保险公司要及时按程序进行理赔,树立诚信形象。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是计生系列保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计生办、计生协在抓好此项工作的同时,要做好《妇幼幸福健康保险》等计生系列保险工作。
第五篇:2007年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
阳光财险志丹支公司
关于为我县农业人口办理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实施方案
根据2008年5月6日《志丹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5号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以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为途径构建和谐社会,努力建设生态文明、富裕和谐新志丹”的要求,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达到共同富裕、全面发展、和谐共享的目标,进一步缩小城乡人民群众之间的差距。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宗旨
为提高广大农民应对灾害事故的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障需求,杜绝或减少广大群众因病致贫、因灾返贫现象的发生,充分发挥保险在社会经济建设中的作用,通过农村合疗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相互配合、相互补充,进一步健全我县的多层次保障体系,解除广大群众在致富奔小康道路上的后顾之忧。
二、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农业总人口10.5万人。全部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只保障农民的疾病,且大病保险最高给付有限额,缺少对意外事故的保障。据了解,我县每年发生各类死亡致伤意外事故约200余起,由此导致因灾-1-
返贫现象屡有发生,成为制约农民致富奔小康的重要因素。
三、具体方案
1、保险对象:志丹县的所有农业人口。
2、投保方式:全辖所有农业人口10.5万人,承保计费人数以7万人为准,不计名承保,从二00八年五月六日到二00九年五月五日,全县所有农业人口每人投保一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总保险金额7亿元
3、缴费方式:由县财政统一一次划拨。
4、阳光保险公司设立专门管理机构——意外险部,由一名副经理主管,设立24小时报案电话,并配备专车,由两名工作人员负责管理及理赔工作,为本项业务提供全程优质服务。
5、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致死、致残、致伤,保险公司依照条款,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因犯罪、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殴斗、醉酒、服用毒品,酒后或无证驾车,流产、分娩等情形,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具体以阳光财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为准)。
3、配合部门:为确保发生意外事故后及时得到补偿,提请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农业局、公安局、交警队、各乡镇和街道办为配合部门。个乡镇和街道办指定一名联络员。
5、保险金申请:发生保险事故后,各乡镇和街道办联络员应尽快通知保险公司进行查勘拍照。由被保险人的受益人凭下列证明、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死者的死亡证明、户籍证明,交警队、派出所或相关单位出具的事故证明;伤残者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残疾程度鉴定证、医院诊断证明,交警队、派出所或相关单位出具的事故证明。
6、服务承诺:
24小时全天候接受报案咨询服务,报案电话:0911—6633135;***。
阳光财险志丹支公司
二00八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