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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大全五篇]
编辑:九曲桥畔 识别码:22-1039724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18 00:37:46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中小学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中小学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一、等级划分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二、构件危险性鉴定

(一)、地基部分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视为危房:

1、地基沉降速度连续2个月大于2mm∕月。

2、上部墙体沉降裂缝宽大于10mm。

3、房屋局部倾斜率大于1%。

4、地基产生滑移,水平位移量大于10mm。

5、基础老化、腐蚀,导致结构倾斜、位移、裂缝、扭曲。

(二)砌体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视为危房:

1、受压墙柱没受力方向产生缝宽大于2 mm,缝长超过层高1∕2的竖向裂缝,或产生缝长超过层高1∕3的多条竖向裂缝。

2、受压墙、柱表面风化、剥落、砂浆粉化,有效截面削弱达1∕4以上。

3、梁或屋架端部的墙体产生多条竖向裂缝,或缝宽超过1 mm。

4、墙柱因偏心受压产生水平裂缝,缝宽大于0.5 mm。

5、墙体倾斜率大于0.7%,或相邻砌体连接处断裂成通缝。

6、石砌墙(或土墙)高厚比:单层小于14,二层小于12,且墙体自由长度大于6 m,墙体的偏心距达墙厚的1∕6。

(三)木结构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视为危房:

1、承载力小于作用效应90%。

2、主梁产生大于跨度∕120的挠度,或受拉区伴有严重的材质缺陷。

3、屋架产生大于跨度∕120的挠度,且顶部或端接点产生腐朽或劈裂,檩条入墙木质部位腐朽、虫蛀或空鼓。

4、存在任何心腐缺陷的木质构件。

5、瓦房寿命大于30年。

(四)砼构件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视为危房:

1、梁板裂缝宽大于1 mm,支座附近产生剪切斜缝,缝宽大于0.4 mm。

2、预应力板端部松散露筋,长度达主筋直径100倍以上。

3、柱、墙侧向变形,其极限值大于高度∕250,或大于30 mm。

4、屋架下弦产生横断裂缝,缝宽大于1mm。

5、压弯构件保护层剥落,主筋多处外露锈饰。

第二篇: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2.7.1土墙

2.7.1.1墙体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1.6/100,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2.7.1.2墙体风化、硝化深度达墙厚的1/4以上:或有墙脚长度的1/4,其受潮深度达墙厚。

2.7.1.3产生两条以上的竖向裂缝,其缝深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2/3。

2.7.2混合墙、乱石墙

2.7.2.1墙体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的1.2/100。

2.7.2.2墙体连接处产生竖向裂缝,其深度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1/2;或墙体产生多条竖向裂缝,其缝深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1/2。

3危险房屋鉴定

3.1 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分整幢危多和局部危房:

a.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b.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3.2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a.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b.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3.3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储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3.4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

a.若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

b.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3.5在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应考虑下列因素对地基基础: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

a.结构老化的程度;

b.周围环境的影响;

c.设计安全度的取值;

d.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

e.危险的发展趋势。

3.6危险范围的判定

3.6.1整幢危房

3.6.1.1因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可能危及主体结构,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3.6.1.2因墙、柱、梁、混凝土板或框架产生的危险,可能构成结构破坏,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3.6.1.3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整个屋盖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3.6.1.4因筒拱、扁壳、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整个拱体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3.6.2局部危房

3.6.2.1因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可能危及部分房屋,导致局部倒塌的。

3.6.2.2因墙、柱、梁、混凝土板产生的危险,可能构成部分结构破坏,导致局部房屋倒塌的。

3.6.2.3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部分屋盖倒塌,或整个屋盖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3.6.2.4因搁栅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整间楼盖倒塌的。

3.6.2.5因悬挑构件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梁、板倒塌的。

3.6.2.6因筒拱、扁壳、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部分拱体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自我鉴定《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3.6.3危险点是指单个承重构件,或围护构件,或房屋设备,处于危险状态的。

4危房及危险点处理

4.1危房需由鉴定单位提出全面分析、综合判断的依据,报请市一级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定。

4.2对危房,应按危险程度、影响范围,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轻、重、缓、急,安排修建计划。

4.3对危险点,应结合正常维修,及时排除险情。

4.4对危房和危险点,在查清、确认后,均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

【扩展阅读篇】

1.∶评论的话2.∶含有说明、解释或评论的话;作说明或讲解用的话偶尔有对正文的讲解和带解释性的注,但无评语3对某人的看法与对这人的感觉详细解释评论的话。清 唐鉴 《廪贡生王府君墓志铭》:“昔年官京师,阅 倭艮峯 日记,见其上方评语,有曰‘子 涵 子 洁 ’者,问之,则其 河南 同志 王检心、王涤心 也。”《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一回:“就将这本册子的记载,改做了小说体裁,剖作若干回,加了些评语。” 赵树理 《三里湾·决心》:“ 玉生 一时想不出适当的评语来,只笼统地说:‘我觉着你各方面都很好!’” 编辑本段评语范文X同学是个文静懂事的女孩,踏实、稳重、有礼貌,时刻起着模范带头作用,给同学们作出表率。上课时用心听讲的神情,让人感到你的专注、认真。你的作业干净整洁、字迹又漂亮,令老师感到非常满意。你思维灵活,接受能力较强,勤于思考,大胆质疑。你的学习成绩一直都很好,在班里是一个的好女生。愿你永远健康、漂亮、快乐、上进,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做一个强者、胜利者!你的聪明加上勤奋好学会令你成功,老师深深地祝福你。

第三篇: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JGJ

125-99)

总则

1.0.1

为有效利用既有房屋,正确判断房屋结构危险程度,及时治理危险房屋,确保使用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

危险房屋鉴定及对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保护建筑和高层建筑以及在偶然作用下的房屋危险性鉴定,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符号、代号

2.1符号

房屋危险性鉴定使用符号及其意义,应符合下列规定:

Lo—计算跨度;

h—计算高度;

n—构件数;

ndc—危险柱数;

ndw—危险墙段数;

ndmb—危险主梁数;

ndsb—危险次梁数;

nds—危险次梁数;

nc—柱数;

nmb—主梁数;

nsb—次梁数;

nw—墙段数;

ns—板数;

nd—危险构件数;

nrt—屋架;

ndrt—危险物价构件榀;

P—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

Pfdm—地基基础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

Psdm—承重结构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

Pesdm—围护结构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

R—结构构件抗力;

S—结构构件作用效应;

μa—房屋A级的隶属度;

μB—房屋B级的隶属度;

μC—房屋C级的隶属度;

μD—房屋D级的隶属度;

μa—房屋组成部分a级的隶属度;

μb—房屋组成部分b级的隶属度;

μc—房屋组成部分c级的隶属度;

μd—房屋组成部分d级的隶属度;

μaf—地基基础a级隶属度;

μbf—地基基础b级隶属度;

μcf—地基基础c级隶属度;

μdf—地基基础d级隶属度;

μas—上部承重结构a级的隶属度;

μbs—上部承重结构b级的隶属度;

μcs—上部承重结构c级的隶属度;

μds—上部承重结构d级的隶属度;

μaes—围护结构a级的隶属度;

μbes—围护结构b级的隶属度;

μces—围护结构c级的隶属度;

μdes—围护结构d级的隶属度;

γ—结构构件重要性系数;

ρ—斜率。

2.2代号

房屋危险性鉴定使用的代号及其意义,应符合下列规定:

a、b、c、d—房屋组成部分危险性鉴定等级;

A、B、C、D—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

Fd—非危险构件;

鉴定程序与评定方法

3.1鉴定程序

3.1.1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依次按下列程序进行:

受理委托: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房屋危险性鉴定内容和范围;

初始调查: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并进行现场查勘;

检测调查:对房屋现状进行现场检测,必要时,采用仪器测试和结构验算;

鉴定评级:对调查、查勘、检测、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确定其危险等级;

处理建议:对被鉴定的房屋,应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

出具报告:报告式样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3.2

评定方法

3.2.1

综合评定应按三层次进行。

3.2.2

第一层应为构件危险性鉴定,其等级评定应分为危险构件(Td)和非危险构件(Fd)两类。

3.2.3

第二层次应为房屋组成部分(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维护结构)危险性鉴定,其等级评定应分为a、b、c、d四等级。

3.2.4

第三层次应范围房屋危险性鉴定,其等级评定应为A、B、C、D四等级。

构件危险性鉴定

4.1一般规定

4.1.1

危险构件是指其承受能力、裂缝和变形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结构构件。

4.1.2

单个构件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基础

1)独立柱基: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一构件;

2)条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一轴线单面长度为一构件;

3)板式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一构件。

墙体:以一个计算高度、一个自然间的一面为一构件。

柱:以一个计算高度、一根为一构件。

梁、檀条、搁栅等:以一个跨度、一根为一构件。

板:以一个自然间面积为一构件;预制板以一块为一构件。

屋架、桁架等:以一为一构件。

4.2

地基基础

4.2.1

地基基础危险性鉴定应包括地基和基础两部分。

4.2.2

地基基础应站点检查基础与承重砖墙连接处的斜向阶梯形裂缝、水平裂缝、竖向裂缝状况,基础与框架柱根部连接处的水平裂缝状况,房屋的倾斜位移状况,地基滑坡、稳定、特殊土质变形和开裂等状况。

4.2.3

当地基部分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状态:

地基沉降速度连续2个月大于2mm/月,并且短期内无终止趋向;

地基生产不均匀沉降,其沉降量大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1)规定的允许值,上部墙体产生沉降裂缝宽度大于10mm,且房屋局部倾斜率大于1%;

地基不稳定产生滑移,水平位移量大于10mm,并对上部结构有显著影响,且仍有继续滑动迹象。

4.2.4

当房屋基础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点:

基础承载能力小于基础作用效应的85%(R/γOS<0.85);

基础老化、腐蚀、酥碎、折断,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基础已有滑动,水平位移速度连续2个月大于2mm/月,并在短期内无终止趋向。

4.3

砌体结构构件

4.3.1

砌体结构构件的危险性鉴定应包括承载能力、构造与连接、裂缝和变形等内容。

4.3.2

需对砌体结构构件进行承载力验算时,应测定砌块及砂浆强度等级,推定砌体强度,或直接检测砌体强度。实测砌体截面有效值,应扣除因各种因素造成的截面损失。

4.3.3

砌体结构应重点检查砌体的构造连接部位,纵横墙交接处的斜向或竖向裂缝状况,砌体承重墙体变形和裂缝状况以及拱脚裂缝和位移状况。注意其裂缝宽度、长度、深度、走向、数量及其分布,并观测其发展状况。

4.3.4

砌体结构构件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点:

受压构件承载力小于其作用效应的85%(R/γOS<0.85);

受压墙、柱沿受力方向产生缝宽大于2mm、缝长超过层高1/2的竖向裂缝,或产生缝长超过层高1/3的多条竖向裂缝;

受压墙、柱表面风华、剥落,砂浆粉化,有效截面削弱达1/4以上;

支承梁或屋架端部的墙体或柱截面因局部受压产生多条竖向裂缝,或裂缝宽度已超过1mm;

墙柱因偏心受压产生水平裂缝,缝宽大于0.5mm;

墙、柱产生倾斜,其倾斜率大于0.7%,或相邻墙体连接处断裂成通缝;

墙、柱刚度不足,出现挠曲鼓闪,且在挠曲部位出现水平或交叉裂缝;

砖过梁中部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或端部产生明显的斜裂缝,或支承过梁的墙体产生水平裂缝,或产生明显的弯曲、下沉变形;

砖筒拱、扁壳、波形筒拱、拱顶沿母线裂缝,或拱曲面明显变形,或拱脚明显位移,或拱体拉杆锈蚀严重,且拉杆体系失效;

石砌墙(或土墙)高厚比:单层大于14,二层大于12,且墙体自由长度大于6cm。墙体的偏心距达墙厚的1/6。

4.4

木结构构件

4.4.1

木结构构件的危险性鉴定应包括承载能力、构造与连接、裂缝和变形等内容。

4.4.2

需对木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时,应对木材的力学性质、缺陷、腐朽、虫蛀和铁件的力学性能以及锈蚀情况进行检测。实测木构件截面有效值,应扣除因各种因素造成的截面损失。

4.4.3

木结构构件应重点检查腐朽、虫蛀、木材缺陷、构造缺陷、结构构件变形、失稳状况,木屋架端节点受裁面裂缝状况,屋架出平面变形及屋盖支撑系统稳定状况。

4.4.4

木结构构件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点:

木结构构件承载力小于其作用效应的90%(R/γOS<0.90);

连接方式不当,改造有严重缺陷,已导致节点松动变形、滑移、沿剪切面开裂、剪坏和铁件严重锈蚀、松动致使连接失效等损坏;

主梁产生大于Lo/150的挠度,或受拉区伴有较严重的材质缺陷;

屋架产生大于Lo/150的挠度,且顶部或端部节点产生腐朽或劈裂,或出平面倾斜量超过屋架高度的h/120;

檀条、搁栅产生大于Lo/120的挠度,入墙木质部位腐朽、虫蛀或空鼓;

木柱侧弯变形,其失高大于h/150,或柱顶劈裂,柱身断裂。柱脚腐朽,其腐朽面积大于原截面1/5以上;

对受拉、受弯、偏心受压和轴心受压构件,其倾斜纹理和斜裂缝的斜率ρ分别大于7%、10%、15%和20%;

存在任何心腐缺陷的木质构件。

4.5

混凝土结构构件

4.5.1

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危险性鉴定应包括承载能力、构造与连接、裂缝和变形等内容。

4.5.2

需对混凝土结构构件进行承载力验算时,应对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碳化和钢筋的力学性能、化学成分、锈蚀情况进行检测;实测混凝土构件截面有效值,应扣除因各种因素造成的截面损失。

4.5.3

混凝土结构构件应重点检查柱、梁、板、及屋架的受力裂缝和主筋锈蚀状况,柱的根部和顶部的水平裂缝,屋架倾斜以及支撑系统稳定等。

4.5.4

混凝土构件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点:

构件承载力小于作用效应的85%(R/γOS<0.85);

梁、板产生超过Lo/150的挠度,且受拉区的裂缝宽度大于1mm;

简支梁、连续梁跨中部受拉区产生竖向裂缝,其一侧向上延伸达梁高的2/3以上,且缝宽大于0.5mm,或在支座附近出现剪切斜裂缝,缝宽大于0.4mm;

梁、板受力主筋处产生横向水平裂缝和斜裂缝,缝宽大于1mm,板产生宽度大于0.4mm的受压裂缝;

梁、板因主筋锈蚀,产生沿主筋方向的裂缝,缝宽大于1mm,或构件混凝土严重缺损,或混凝土保护层严重脱落、露筋;

现浇板面周边产生裂缝,或板底产生交叉裂缝;

预应力梁、板产生竖向通长裂缝;或端部混凝土松散露筋,其长度达主筋直径的100倍以上;

受压柱产生竖向裂缝,保护层剥落,主筋外露锈蚀;或一侧产生水平裂缝,缝宽大于1mm,另一侧混凝土被压碎,主筋外露锈蚀;

墙中间部位产生交叉裂缝,缝宽大于0.4mm;

柱、墙产生倾斜、位移,其倾斜率超过高度的1%,其侧向位移量大于h/500;

柱、墙混凝土酥裂、碳化、起鼓,其破坏面大于全截面的1/3,且主筋外露,锈蚀严重,截面减小;

柱、墙侧向变形,其极限值大于h/1250,或大于30mm;

屋架产生大于Lo/200的挠度,且下弦产生横断裂缝,缝宽大于1mm;

屋架支撑系统失效导致倾斜,其倾斜率大于屋架高度的2%;

压弯构件保护层剥落,主筋多处外露锈蚀;端节点连接松动,且伴有明显的变形裂缝;

梁、板有效搁置长度小于规定值的70%。

4.6

钢结构构件

4.6.1

钢结构构件的危险性鉴定应包括承载能力、构造和连接、变形等内容。

4.6.2

当需进行钢结构构件承载力验算时,应对材料的力学性能、化学成分、锈蚀情况进行检测。实测钢构件截面有效值,应扣除因各种因素造成的截面损失。

4.6.3

钢结构构件应重点检查各连接节点的焊缝、螺栓、铆钉等情况、应注意钢柱与梁的连接形式、支撑杆件、柱脚与基础连接损坏情况,钢屋架杆件弯曲、截面扭曲、节点板弯折状况和钢屋架挠度、侧向倾斜等偏差状况。

4.6.4

钢结构构件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点:

构件承载力小于其作用效应的90%(R/γOS<0.9);

构件或连接件有裂缝或锐角切口;焊缝、螺栓或铆接有拉开、变形、滑移、松动、剪坏等严重损坏;

连接方式不当,构造有严重缺陷;

受拉构件因锈蚀,截面减少大于原截面的10%;

梁、板等构件挠度大于Lo/250,或大于450mm;

实腹梁侧弯矢高大于Lo/600,且有发展迹象;

受压构件的长细比大于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88)中规定值的1.2倍;

钢柱顶位移,平面内大于h/150,平面外大于h/500,或大于40mm;

屋架产生大于Lo/250或大于40mm的挠度;屋架支撑系统松动失稳,导致屋架倾斜,倾斜量超过h/150。

房屋危险性鉴定

5.1

一般规定

5.1.1

危险房屋(简称危房)为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5.1.2

房屋危险性鉴定应根据被鉴定房屋的构造特点和承重体系的种类,按其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按照本标准鉴定。

5.1.3

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按建筑面积进行计算。

5.2

等级划分

5.2.1

房屋划分成地基基础、上部承重机构和护围结构三个组成部分。

5.2.2

房屋各组成部分危险性鉴定,应按下列等级划分:

a级:无危险点;

b级:有危险点;

c级:局部危险;

d级:整体危险。

5.2.3

房屋危险性鉴定,应按下列等级划分: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5.3

综合评定原则

5.3.1

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以整幢房屋的地基基础、结构构件危险程度的严重性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环境影响以及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5.3.2

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应考虑它们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相关的。当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时,则不构成结构系统的危险;当构件是相关的时,则应联系结构危险性判定其范围。

5.3.3

全面分析、综合判断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各构件的破损程度;

破损构件在整幢房屋中的单位;

破损构件在整幢房屋所占数量和比例;

结构整体周围环境的影响;

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和危险状况;

结构破损厚的可修复性;

破损构件带来的经济损失。

5.4

综合评定方法

5.4.1

根据本标准划分的房屋组成部分,确定构件的总量,并分别确定其危险构件的数量。

5.4.2

地基基础中危险构件百分数应按下式计算:

pfdm=nd/n×100%

(5.4.2)

式中pfdm—地基基础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

nd—危险构件数;

n—构件数。

5.4.3

承重结构中危险构件百分数应按下列计算:

psdm=[2.4ndc+2.4ndw+1.9(ndmb+ndrt)+1.4ndsb+nds]/

[2.4nc+2.4nw+1.9(nmb+nrt)+1.4nsb+ns]×100%

式中psdm—承重结构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

ndc—危险柱数;

ndw—危险墙段数;

ndmb—危险主梁数;

ndrt—危险屋架榀数;

ndsb—危险次梁数;

nds—危险板数;

nc—柱数;

nw—墙段数;

nmb—主梁数;

nrt—屋架榀数;

nsb—次梁数;

ns—板数。

5.4.4

围护结构中危险构件百分数应按下式计算:

pesdm=nd/n×100%

(5.4.4)

式中

pesdm——围护结构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

nd—危险构件数;

n—构件数。

5.4.5

房屋组成部分a级的隶属函数应按下式计算:

μa—房屋组成部分a级的隶属度;

p—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

5.4.6

房屋组成部分b级的隶属度函数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μb—房屋组成部分b级的隶属度;

p—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

5.4.7

房屋组成部分c级的隶属函数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μc—房屋组成部分c级隶属度;

p—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

5.4.8

房屋组成部分d级的隶属函数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μd—房屋组成部分d级的隶属度;

p—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

5.4.9

房屋A级的隶属函数应按下式计算:

μA=max[min(0.3,μaf),min(0.6,μas),min(0.1,μaes)]

(5.4.9)

式中

μA—房屋A级的隶属度;

μaf—地基基础a级的隶属度;

μas—上部承重结构a级隶属度;

μaes—围护结构a级的隶属度;

5.4.10

房屋B级的隶属函数应按下式计算:

μB—max[min(0.3,μaf),min(0.1,μbes)]

(5.4.10)

式中μB—房屋B级的隶属度;

μbf—地基基础b级的隶属度;

μbs—上部承重结构b级隶属度;

μbes—围护结构b级的隶属度。

5.4.11

房屋C级的隶属度函数应按下式计算:

μc—max[min(0.3,μcf,)]

式中μc—房屋C级的隶属度;

μcf—地基基础C级隶属度;

μcs—上部承重结构C的隶属度;

μces—围护结构C级的隶属度。

5.4.12

房屋D级的隶属函数应按下式计算:

μD=max[min(0.3,μdf),min(0.6,μbs),min(0.1,μdes)]

(5.4.12)

式中

μD—房屋D级的隶属度;

μdf—地基基础d级的隶属度;

μds—上部承重结构d级隶属度;

μdes—围护结构d级隶属度。

5.4.13

当隶属度为下列值时:

μdf—1,则为D级(整幢危房)

μds—1,则为D级(整幢危房)

max(μA,μB,μC,μD)=μA,则综合判断结果为A级(非危房)。

max(μA,μB,μC,μD)=μB,则综合判断结果为B级(非危房)。

max(μA,μB,μC,μD)=μC,则综合判断结果为C级(非危房)。

max(μA,μB,μC,μD)=μD,则综合判断结果为D级(非危房)。

5.4.14

其他简易结构房屋可按本章第5.3节原则直接评定。

第四篇: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引言

1.1 为确保住用安全,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特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可参考本标准。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

1.3 本标准提及的构件,是指承重构件;提及的结构,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

1.4 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

1.5 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危险构件鉴定

2.1 危险构件是指构件已经达到其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并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2.2 构件单位

2.2.1 基础

a.独立柱基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单位;

b.条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单面长度为单位;

c.满堂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

2.2.2 墙以一层高、一个自然间的一面为单位;

2.2.3 柱以一层高、一根为单位;

2.2.4 梁、搁栅、檩条等以一个跨度、一根为单位。

2.2.5预制板以块、捣制板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

2.2.6 屋架以一榀为单位。

2.3 地基、基础

2.3.1地基因滑移,或因承载力严重不足,或因其他特殊地质原因,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2.3.2 地基因毗邻建筑增大荷载,或因自身局部加层增大荷载,或因其他人为因素,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2.3.3 基础老化、腐蚀、酥碎、折断,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2.4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

2.4.1 柱、墙

2.4.1.1柱产生裂缝,保护层部分剥落,主筋外露;或一侧产生明显的水平裂缝,另一侧混凝土被压碎,主筋外露; 或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

2.4.1.2墙中间部位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或伴有保护层剥落。

2.4.1.3柱、墙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高度的1/100。

2.4.1.4 柱、墙混凝土酥裂、碳化、起鼓,其破坏面超过全面积的1/3,且主筋外露,锈蚀严重,截面减少。

2.4.2 梁、板

2.4.2.1 单梁、连续梁跨中部位,底面产生横断裂缝,其一侧向上延伸达梁高的2/3以上; 或其上面产生多条明显的水平裂缝,上边缘保护层剥落,下面伴有竖向裂缝; 或连续梁在支座附近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 或在支座与集中荷载部位之间产生明显的水平裂缝或斜裂缝。

2.4.2.2 框架梁在固定端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或斜裂缝,或产生交叉裂缝。

2.4.2.3 简支梁、连续梁端部产生明显的斜裂缝,挑梁根部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或斜裂缝。

2.4.2.4 捣制板上面周边产生裂缝,或下面产生交叉裂缝。

2.4.2.5 预制板下面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

2.4.2.6各种梁、板产生超过跨度1/150的挠度,且受拉区的裂缝宽度大于1mm。

2.4.2.7 各类板保护层剥落,半数以上主筋外露,严重锈蚀,截面减少。

2.4.2.8 预应力预制板产生竖向通裂缝; 或端头混凝土松散露筋,其长度达主筋的100以上的。

2.4.3 屋架

2.4.3.1 产生超过跨度1/150的挠度,且下弦产生裂缝大于1mm竖向裂缝。

2.4.3.2 支撑系统失效导致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屋架高度的2/100。

2.4.3.3 保护层剥落,主筋多处外露、锈蚀。

2.4.3.4 端节点连接松动,且有明显裂缝。

2.5 砌体结构构件

2.5.1 墙

2.5.1.1 墙体产生缝长超过层高的1/

2、缝宽大于2cm的竖向裂缝,或产生缝长超过层高1/3的多条竖向裂缝。

2.5.1.2 梁支座下的墙体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

2.5.1.3 门窗洞口或窗间墙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或竖向裂缝或水平裂缝。

2.5.1.4 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的1.5/10 0(三层以上,超过总高的0.7/100),或相邻墙体连接处断裂成通缝。

2.5.1.5 风化、剥落,砂浆粉化,导致墙面及有效截面削弱达1/4以上(平均达1/3以上)。

2.5.2 柱

2.5.2.1 柱身产生水平裂缝,或产生竖向贯通裂缝,其缝长超过柱高的1/2。

2.5.2.2 梁支座下面的柱体产生多条竖向裂缝。

2.5.2.3 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的1.2/100(三层以上,超过总高的0.5/100)。

2.5.2.4 风化、削落、砂浆粉化,导致有效截面削弱达1/5以上(平房达1/4以上)。

2.5.3 过梁、拱

2.5.3.1 过梁中部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 或端部产生明显的斜裂缝;或支承过梁的墙体产生水平裂缝; 或产生明显的弯曲、下沉变形。

2.5.3.2筒拱、扁壳、波形筒拱,拱顶母线产生裂缝;或拱曲明显变形;或拱脚明显位移;或拱体拉杆松动,或锈蚀严重,截面减少。

2.6 木结构构件

2.6.1 柱

2.6.1.1 柱顶撕裂、榫眼劈裂,柱身断裂。

2.6.1.2 因腐朽变质,使有效截面减少,柱脚达1/2以上,柱的其他部位达1/4以上。

2.6.1.3 蛀蚀严重,敲击有空鼓声。

2.6.1.4 明显弯曲,曲背产生水平裂缝。

2.6.2 梁、搁栅、檩条

2.6.2.1 中部断裂;或产生明显的斜裂缝; 或产生水平裂缝,其长度与深度分别超过构件跨度与构件高度的1/3。

2.6.2.2梁产生超过跨度1/120的挠度,搁栅、檩条产生高度1/100的挠度。

2.6.2.3 因腐朽变质,使有效截面减少达1/5以上。

2.6.2.4 蛀蚀严重,敲击有空鼓声。

2.6.2.5榫头断裂,支座松脱。

2.6.3屋架

2.6.3.1 支撑系统松动失稳,过度变形,导致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屋架高度的4/100。

2.6.3.2上、下弦杆断裂;或产生明显的斜裂缝; 或产生明显的弯曲变形。

2.6.3.3 上、下弦杆因腐朽变质,使有效截面减少达1/5以上。

2.6.3.4 蛀蚀严重,敲击有空鼓声。

2.6.3.5 主要节点,或上、下弦杆连接失效。

2.6.3.6 钢拉杆松脱;或严重锈蚀,截面减少达1/4以上。

2.7 其他结构构件

2.7.1 土墙

2.7.1.1 墙体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1.6/100。

2.7.1.2 墙体风化、硝化深度达墙厚的1/4以上:或有墙脚长度的1/4,其受潮深度达墙厚。

2.7.1.3 产生两条以上的竖向裂缝,其缝深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2/3。

2.7.2 混合墙、乱石墙

2.7.2.1 墙体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的1.2/100。

2.7.2.2 墙体连接处产生竖向裂缝,其深度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1/2;或墙体产生多条竖向裂缝,其缝深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1/2。危险房屋鉴定

3.1 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分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

a.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b.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3.2 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a.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b.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3.3 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3.4 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

a.若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

b.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3.5 在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应考虑下列因素对地基基础: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

a.结构老化的程度;

b.周围环境的影响;

c.设计安全度的取值;

d.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

e.危险的发展趋势。

3.6 危险范围的判定

3.6.1 整幢危房

3.6.1.1 因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可能危及主体结构,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3.6.1.2 因墙、柱、梁、混凝土板或框架产生的危险,可能构成结构破坏,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3.6.1.3 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整个屋盖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3.6.1.4 因筒拱、扁壳、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整个拱体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3.6.2 局部危房

3.6.2.1 因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可能危及部分房屋,导致局部倒塌的。

3.6.2.2 因墙、柱、梁、混凝土板产生的危险,可能构成部分结构破坏,导致局部房屋倒塌的。

3.6.2.3 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部分屋盖倒塌,或整个屋盖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3.6.2.4 因搁栅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整间楼盖倒塌的。

3.6.2.5 因悬挑构件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梁、板倒塌的。

3.6.2.6 因筒拱、扁壳、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部分拱体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3.6.2.7 危险点是指单个承重构件,或围护构件,或房屋设备,处于危险状态的。危房及危险点处理

4.1 危房需由鉴定单位提出全面分析、综合判断的依据,报请市一级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定。

4.2 对危房,应按危险程度、影响范围,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轻、重、缓、急,安排修建计划。

4.3 对危险点,应结合正常维修,及时排除险情。

4.4 对危房和危险点,在查清、确认后,均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5 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划分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第五篇:危险房屋鉴定报告 (模版)

危险房屋鉴定报告

本报讯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日前发出通知称,从今年8月起试运行“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管理系统”,原“危险房屋鉴定报告管理系统”的使用将予以相应调整,危险房屋鉴定报告。据介绍,新系统试运行时间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8月1日 9月30日,新、旧系统并行阶段,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要将出具的鉴定报告同时在新、旧系统中填报、上传。第二阶段为10月1日 12月31日,新系统-独立试运行阶段。

各位领导,大家好:

这次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由我给大家讲解《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这一课,因为本人水平低,我讲的不是很全面、很深刻,只能是提纲挈领泛泛而谈。

这本书虽然很薄,但内容很深,涉及量测结构或结构构件的位移、变形、裂缝等参数、统计分析和评估等很多内容,就以上内容,我归纳了六个大问题:

第一个是总则

第二个是术语和符号

第三个是鉴定程序、评定方法和等级划分

第四个是场地危险性鉴定

第五个是房屋危险性定型鉴定

第六个是附录B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如何填写

第一个大问题、总则

农村建筑指农村与乡镇中层数为一、二层的一般民用房屋。相对于城市建筑,我国农村建筑具有单体规模矮孝造价低廉、安全度水平偏低等特点。由于农村建筑存在主体结构材料强度低(如土木、砖木、石木结构)、结构整体性差、房屋各构件之间连接薄弱等问题,多数房屋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安全隐患。

1、为确保既有农村房屋的安全使用,正确判断农村房屋结构危险程度,及时治理危险房屋,制定本技术导则。

2、本技术导则适用于既有农村房屋的危险性鉴定。

3、本技术导则在农村房屋的危险性鉴定中考虑场地的影响。

4、对常见农村房屋类型给出定性及定量鉴定方法。首先采用定性鉴定方法,对于鉴定结果为D级房屋,再进行定量鉴定。

5、危险房屋(简称危房)的概念为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为危险房屋。危房以幢(zhuang)为鉴定单位。

前面提到的“既有”房屋应是指已投入使用的房屋。房屋是指固定在土地上,有屋面和围护结构,可供人们直接地在其内部进行生产、工作、生活、学习、储藏或其他活动的建筑物,房屋一般都以平方米面积计算。凡正在建造的工程,即使是房屋,由于它处于形成阶段,不属于完成了的房屋,所以理应排除在外。这就区别:“工程验收”和“房屋鉴定”两类标准的分界线。

由于农村房屋类型较多,为了实现房屋类型的基本覆盖,并考虑到农村的技术水平及可操作性等因素,本导则推荐采用以定性鉴定为主、定量鉴定为辅的鉴定方法。对于常见结构类型房屋,一般情况下可直接采用定性鉴定结果,必要时才采用定量鉴定方法进行再判。

由于对房屋承载力计算、房屋传力体系的调查、房屋荷载调查、结构验算的成本太高,农村专业技术力量和技术装备有限,且绝大多数房屋都没有经过设计,难以有效实施。所以规范条文将承载力验算仅作为有条件的少数地区进行,大多数地区不考虑承载力验算,而通过房屋表象评估来实现对承载力的判断。这样提高本导则在农村地区的可操作性。

第二个大问题、术语和代号

首先我们应该把我们常用的术语、代号记住,术语主要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和通用符号》等给出的。对农村各类房屋的结构类型进行界定,明确各结构类型的定义及所包含的基本形式。

一、术语

什么是场地:场地就是被鉴定房屋所在地,具有相似的工程地质条件。其范围相当于自然村或不小于一平方公里的平面面积,鉴定材料《危险房屋鉴定报告》。

什么是生土结构房屋:生土结构房屋就是由原生土、生土墙作为主要承重构件的房屋。

什么是木结构房屋:木结构房屋是由木柱作为主要承重构件,生土墙、石墙作为围护墙的房屋。主要包括穿斗木构架、木柱木屋架、木柱木梁房屋。

二、代号

房屋危险性鉴定使用的代号 :小写a、b、c、d是房屋组成部分危险性鉴定等级;大写A、B、C、D是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

第三个大问题、鉴定程序、评定方法和等级划分

一、鉴定程序见下图(3.1.1)八个方框 :

1、受理委托: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房屋危险性鉴定内容和范围;

2、初始调查: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并进行现场查勘;、场地危险性鉴定: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所处场地地质情况,进行危险性鉴定;、检查检测:对房屋现状进行现场检测,必要时,宜采用仪器量测和进行结构验算;

5、鉴定评级:对调查、查勘、检测、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确定其危险等级,包括定性与定量鉴定;

6、处理建议:对被鉴定的房屋,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出具报告:报告式样应符合本导则附录B(第15页)的规定。

二、评定方法和等级划分

1、房屋危险性场地鉴定:按房屋所处场地,评定其是否为危险场地。

2、房屋危险性定性评定:在现场查勘的基础上,根据房屋损害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房屋危险性等级可分为大写A、B、C、D四个等级。

3、房屋危险性定量鉴定:采用综合评定,综合评定应按三层次进行:第一层次应为构件危险性鉴定,其等级评定可为危险构件(Td)和非危险构件(Fd)两类;第二层次应为房屋组成部分危险性鉴定,其等级可分为小写的a、b、c、d四等级;第三层次应为房屋危险性鉴定,其等级可分为大写的A、B、C、D四等级。

A级:结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第四个大问题 场地危险性鉴定(第6页)

本导则依据房屋所在场地对房屋作出鉴定,如房屋处于危险场地,则无论房屋上部结构如何,即可直接判定为危险房屋。

下列情况应判定房屋场地为危险场地:

1、对建筑物有潜在威胁或直接危害的滑坡、地裂、地陷、泥石流、崩塌以及岩溶、土洞强烈发育地段;

2、暗坡边缘;浅层故河道及暗埋的塘、浜、沟等场地;

3、已经有明显变形下陷趋势的采空区。

第五个大问题 房屋危险性定性鉴定

一般规定:定性鉴定现场检查的顺序宜为先房屋外部,后房屋内部。破坏程度严重或濒危的房屋,若其破坏状态显而易见,可不再对房屋内部进行检查。

一、房屋外部检查的重点宜为:

1、房屋的结构体系及其高度、宽度和层数;

2、房屋的倾斜、变形;

3、地基基础的变形情况;

4、房屋外观损伤和破坏情况;

5、房屋局部坍塌情况及其相邻部分已外露的结构、构件损伤情况。

根据以上检查结果,应对房屋内部可能有危险的区域和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做出鉴定。

二、房屋内部检查重点宜为:

应对所有可见的构件进行外观损伤及破坏情况的检查;对承重构件,可剔除其表面装饰层进行核查。对各类结构的检查要点如下:

1、着重检查承重墙、柱、梁、楼板、屋盖及其连接构造;

2、检查非承重墙和容易倒塌的附属构件,检查时,应着重区分抹灰层等装饰层的损坏与结构的损坏。

3、现场检查人员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房屋评定方法

因为我们鉴定的是生土结构土房,重点放在 D级,因为D级是房屋危险性鉴定最高一级,损坏最严重,有以下四种情况:

1、地基基础:地基基本失去稳定,基础出现局部或整体坍塌;

2、墙体:承重墙有明显歪闪、局部酥碎或倒塌;墙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普遍松动和开裂;非承重墙、女儿墙局部倒塌或严重开裂;

3、梁、柱:梁、柱节点破坏严重;梁、柱普遍开裂;梁、柱有明显变形和位移;部分柱基座滑移严重,有歪闪和局部倒塌;

4、屋盖:木屋架歪闪,部分屋盖塌落。

第六个大问题 附录B 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如何填写(第15页)

为了让大家对填写此表有个更深刻的印象,我假设填写了一下,以下洼镇为例,名字不准。

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鉴定编号:下洼危改鉴字(202_)第1号

1、基本资料

房屋名称(填户主姓名)李晓明

建成时间1976.6.28

鉴定人员下洼镇危改办工作人员鉴定机构下洼镇危改办鉴定时间202_年4月1日

房屋地址下洼镇广兴太村第一组

联系人李晓明电 话4640219(没有电话,可填亲属电话)

用途住宅(后面打钩)其他

规模总长15 m 总宽6m 总高3.2m 共1层(实地调查取得)

结构形式(外观调查)混凝土结构 砌体结构 木结构 钢结构 石结构

生土结构(在生土结构后面打勾)其他()

2、结构组成部分检查结果 小写a完好 b轻微 c中等 d严重场地安全程度(场地不安全程度情况比较少,应谨慎填写,如果选中,涉及调整宅基地)()地基基础(地基基本失去稳定,基础出现局部或整体坍塌)(d)房屋整体倾斜(承重墙有明显歪闪、局部酥碎或倒塌;

墙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普遍松动和开裂;)()上部承重结构(梁、柱节点破坏严重;梁、柱普遍开裂;

梁、柱有明显变形和位移;部分柱基座滑

移严重,有歪闪和局部倒塌;

木屋架歪闪,部分屋盖塌落)()围护结构(非承重墙、女儿墙局部倒塌或严重开裂,)()

3、房屋综合评定

评定等级

A B C D在大写d下面打钩

处理建议原地翻建

审核:下洼镇危改办负责人签字 鉴定人员:下洼镇危改办工作人员签字

下面我提出三点想法供在坐的乡镇苏木(办事处)各位领导参考:

1、在危房鉴定初始调查一定要亲临现场,因为这涉及到房子的定性问题,象附录B 结构组成部分检查结果,五个结果不可能全有,必须有一个结果存在,方能定性。

2、鉴定危房鉴定的是住宅,不是其它附属用房。

3、确定危房户主,问题上一定要使产权、产籍、包括地籍清楚,防止发生产权纠纷。

会议时间:202_年3月16日(星期二上午九点)

会议地点:旗会议中心201会议室。

中小学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大全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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