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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试行)
编辑:风月无边 识别码:22-959515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24 00:47:1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试行)

建设部关于印发《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_】25号)精神,加强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现将《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在乡村城市化试点县(市)认真实施,其他县(市)可结合当地情况参照执行。执行中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告我部城乡规划司。

二000年四月六日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

(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县域(包括县级市、城市远郊区,下同)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要点。

第二条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编制。承担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具体任务的单位,应当具有乙级以上规划设计资格。

第三条 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遵循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以经批准的省(包括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的城市,下同)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为依据,并与相关规划相协调。

第四条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主要任务是:落实省(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提出的要求,指导乡镇域村镇规划的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应突出三个重点:

1、确定城乡居民点有序发展的总体格局,选定中心镇,防止一哄而起,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

2、布置县域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防止重复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3、保护基本农田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期限一般为15至20年,近期规划的期限一般为5年。

第六条 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具备县域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历史、现状和发展基础资料以及必要的勘察测量资料。资料由承担规划编制任务的单位负责收集,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提供。

第七条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分析全县基本情况,综合评论县域的发展条件;

2、明确产业发展的空间布局;

3、预测县域人口,提出城镇化战略及目标;

4、制定城乡居民点布局规划,选定重点发展的中心镇;

5、协调用地及其他空间资源的利用;

6、统筹安排区域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

7、制定专项规划,提出各项建设的限制性要求;

8、制定近期发展规划,确定分阶段实施规划的目标及重点;

9、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建议。

第八条 县情分析与发展条件综合评价的主要内容是:区位分析;自然条件与自然资源评价;经济基础及发展前景分析;社会与科技发展分析;生态环境分析;提出县域发展的优势条件与制约因素。

第九条 产业发展空间规划的主要内容是:根据经济发展总体战略规划提出的目标,明确产业结构、发展方向和重点,提出空间布局方案;有条件的可划分经济区。

第十条 县域人口预测与城镇化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是:预测规划期末和分时段县域总人口及其构成情况,制定城镇化发展目标,确定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道路,提出人口空间转移的方向和目标。

第十一条 城乡居民点布局规划的主要内容是:预测城乡、城镇之间人口分布状况,合理确定城镇功能和空间布局结构,选取重点发展的中心镇,提出城乡居民点集中建设、协调发展的总体方案;有条件的提出中心村和其他村庄布局的指导原则。

第十二条 用地及空间协调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划分用地功能类型,标示各类用地的空间范围。根据生态环境保护、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防灾减灾等要求,提出不同类型土地及空间资源有效利用的限制性和引导性措施。

第十三条 区域性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统筹安排的主要内容是:提出分级配置各类设施的原则,确定各级居民点配置设施的类型和标准;根据设施特点,分析能够为县域共享或局部共享的设施类型,提出各类设施的共建、共享方案,避免重复建设。

第十四条 专项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交通网络规划。在区域大交通网络规划的指导下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预测运输需求,提出交通运输网布局方案以及重大交通工程项目的布局,协调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与城乡居民点的关系,重点是公路网和水运网。

2、给排水、电力、电信工程设施规划。根据水源条件和用水需求预测,确定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措施、合理开发利用的措施和合理分配用水的方案,统筹安排水厂,选择供水方式和管网布局;根据污水量预测和地形条件,统筹布置污水管网、排放口及处理设施。以大区域供电系统为基础,结合县域电源和电网现状、用电量和用电负荷结构,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需求,统筹安排电网、变电站等电力设施。在全国或区域电信发展战略指导下,按照县域社会经济现代化的需要,结合电信现状,预测业务量,统筹安排局所设置和电信网络。

3、科教文卫等社会服务设施规划。根据对不同层次上人口数量的预测,统筹安排和调整各类党校的规模和布点;根据卫生保健的发展需求,预测所需医疗卫生人员数量,统筹布局医疗网点;根据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统筹布局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安排休、疗养等福利设施。

4、环境保护与防灾规划。综合评价环境质量、分析存在的问题,预测环境变化的趋势,制定县域环境保护的目标,提出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对策。根据需要,划定

自然保护区、生态敏感区和风景名胜区等环境功能分区,明确各区的控制标准。结合当地特点,深入分析各类灾害的形势以及发展趋势,对防洪、防震、消防、人防等设施的现状情况进行评价,选择主要灾害类型提出防治措施。

5、其他专项规划。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编制广播电视、供热供气、科技发展、水利、风景旅游、文物古迹保护、园林绿化等规划。

第十五条近期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是:确定5年内具体发展目标、建设项目,进行投资估算、建设用地预测,作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及立项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实施规划的政策建议,主要应包括与城乡建设密切相关的土地、户籍、行政区划和社会保障等内容。

第十七条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件和规划图件两部分。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规划说明书。规划文本是对规划和目标、原则和内容提出规定性和指导性要求的文件,必须内容简明、文字简练、用词准确。规划说明书是对规划文本的具体解释,应附有关专题报告和基础资料汇编。

规划图件是规划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规划文本具有同等的效力。规划图件至少应当包括(除重点地区规划图外,图纸比例一般为1:5—1:10万):

1、县域综合现状图;

2、县域人口与城镇布局规划图;

3、县域综合交通规划图;

4、县域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规划图;

5、县域环境保护与防灾规划图;

6、按期建设和发展规划图;

7、重点地区规划图。

第十八条 本要点在乡村城市化试点县(市)进行,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

第二篇:江苏省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

江苏省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

一、规划目的贯彻全省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发展战略,从区域整体协调发展出发,引导城乡及区域重大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合理开发资源,保护环境,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

1、贯彻城市化和城镇现代化发展战略,确定与市域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城市化发展途径和城镇体系网络。

2、明确市域及各级城镇的功能定位,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布局,对开发建设活动提出鼓励或限制的措施。

3、统筹安排和合理布局基础设施,实现区域基础设施的互利共享和有效利用。

4、通过不同空间职能分类和管治要求,优化空间布局结构,协调城乡发展,促进各类用地的空间集聚。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_]25号);

3、《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工作的意见》(苏发[202_]17号);

4、建设部《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5、《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1998~202_)》;

6、《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和202_年长期规划基本思路》;

7、各设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和202_年长期规划基本思路。

三、规划指导思想

体现全球化、信息化时代的发展观,生态保护、可持续发展的生态观,城乡互补、区域协调的整体观和适应竞争、合理分工的市场观。

1、把握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时代背景,把握我国加入WTO和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和挑战,围绕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的总目标,加快结构调整,推进城市化进程和城市现代化建设。

2、以现代化标准、市场化运作为出发点,在政府调控、市场运作以及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动力和组织形式方面突出制度创新,增强现代城市发展动力,提升城镇功能,强化城市化的集聚和辐射带动力。

3、从整体性和协调性出发,妥善协调市域内部以及市域与周边区域的关系,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分工和流动,实现资源集约利用和城镇有序发展。

4、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区分缓急,注重实施,保证城乡协调发展和各项建设在时序和空间上的有序结合。

四、规划的技术要求

1、规划期限

以1999年为现状,202_年为近期、202_年为中期、202_年为远期。

2、基本内容

(1)城镇发展的区域基础、时代背景和政策条件分析。

(2)城市化进程回顾与评价。

(3)城镇体系现状与特征及原因分析。

(4)城市化战略、发展目标和途径。

(5)城镇功能定位、城镇特色,中心城市和重点中心镇的发展方向、发展策略等。

(6)城镇空间组织,远景城镇空间的演化趋势。

(7)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8)市域基础设施建设的综合协调。

(9)开发建设管治要求。

(10)市域传统文化的保护与继承。

(11)市域生态环境建设。

(12)城镇体系与周边区域的协调规划。

(13)城镇体系的管理模式、实施策略构想。

3、规划重点

突出城镇之间、城镇与区域之间的功能协调、产业协调、人口分布协调、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时序和空间利用协调。

(1)以大力推进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建设,积极合理发展中小城市,择优培育重点中心镇,全面提高城镇发展质量的城市化发展方针为指导,提出本市的城市化发展道路和途径。

(2)按照把中心城市进一步“做强、做大、做优、做美”的要求,强调各级城镇的集聚发展,强化中心城市和重点中心镇的功能和特色,按城市化发展需求,提出进一步撤并乡镇的对策措施。

(3)对应全省“三圈五轴”的范围、城镇空间及功能发展内容,在市域内充分深化、细化。

(4)划定市域的农业发展空间、城镇发展空间和生态敏感空间等,确定市域城镇集聚发展的主要空间及重点发展地区、鼓励发展地区、控制发展地区等。

(5)运用市场机制,引导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集约、高效利用资源。

(6)在市域发展的产业选择、城镇规模分布、基础设施建设的标准和时序等方面进行综合协调。

(7)市域与周边地区的发展协调。

五、规划成果

(一)文件

1、规划文本

2、附件,包括:综合规划报告、专项规划报告、专题研究报告。

综合规划报告,是对文本的具体说明。

专项规划报告,是对规划涉及的市域内及周边地区的基础设施等规划的专项说明。

各市可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有选择地、有重点地编制下列专项规划:

(1)市域基础设施协调规划

(2)市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

(3)市域沿江、沿海岸线开发利用规划

(4)市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与区域供水规划

(5)市域区域污水处理规划

(6)市域空间开发综合规划

(7)市域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8)市域旅游发展规划

(9)市域综合防灾规划

专题研究报告,是根据规划编制需要,对影响市域城镇体系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的成果。下列题目可供各市参考、选择:

(1)市域城镇发展的区域定位和协调发展研究

(2)市域城市化与城镇规模等级结构研究

(3)市域核心城市发展模式研究

(4)市域城镇发展空间网络研究

(5)市域的产业发展及其空间选择研究

(6)市域城乡人口迁移与分布的机制与趋势研究

(7)市域基础设施的协调研究

(8)市域传统文化的保护与继承研究

(9)市域生态环境建设研究

(10)市域城镇发展的管理模式、实施对策研究

(11)市域旅游发展研究

(12)市域综合防灾规划研究

(二)图纸

1、市域区位分析图

2、市域城镇体系现状图

3、市域城镇体系布局规划图

4、市域空间开发建设管治图(市域空间开发综合规划图)

5、市域城镇规模结构规划图

6、市域交通电力信息设施规划协调图

7、市域水资源利用设施规划协调图

8、市域基础设施规划协调图

9、市域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图

10、市域旅游发展规划图

第三篇:202_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www.teniu.cc 202_年06月30日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已经第5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_年7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 姜伟新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是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城乡规划管理,合理配置省域空间资源,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基本依据,是落实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引导本省、自治区城镇化和城镇发展,指导下层次规划编制的公共政策。

第四条 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城乡统筹规划,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节约集约利用资源、能源,保护自然人文资源和生态环境。

第五条 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与有关规划相协调。

第六条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应当纳入省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 经依法批准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第二章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制定和修改

第八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组织编制的具体工作。

第九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委托具有城乡规划甲级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十条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一般分为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成果(以下简称规划成果)两个阶段。

第十一条 编制规划纲要的目的是综合评价省、自治区城镇化发展条件及对城乡空间布局的基本要求,分析研究省域相关规划和重大项目布局对城乡空间的影响,明确规划编制的原则和重点,研究提出城镇化目标和拟采取的对策和措施,为编制规划成果提供基础。

编制规划纲要时,应当对影响本省、自治区城镇化和城镇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第十二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规划纲要和规划成果进行充分论证,并征求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的意见。

第十三条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

在规划纲要编制和规划成果编制阶段,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分别组织对规划纲要和规划成果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第十四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向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交审查规划纲要和规划成果时,应当附专题研究报告、规划协调论证的说明和对各方面意见的采纳情况。

第十五条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第十六条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送审批前,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将规划成果予以公告,并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第十七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在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前,应当将规划成果提请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第十八条 上报国务院的规划成果应当附具省域城镇体系规划说明书、规划编制工作的说明、征求意见和意见采纳的情况、人大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等。

第十九条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图纸,以书面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表达。

规划成果的表达应当清晰、规范,符合城乡规划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二十条 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

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向国务院报告前,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提出规划修改的必要性、修改规划的基本思路和重点,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 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审批程序。

第二十二条 根据实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需要,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依据经批准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省域范围内的区域性专项规划和跨下一级行政单元的规划,落实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 省域范围内的区域性专项规划和跨下一级行政单元的规划,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三章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和成果要求

第二十四条 规划纲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分析评价现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情况,明确规划编制原则、重点和应当解决的主要问题。

(二)按照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的要求,提出本省、自治区在国家城镇化与区域协调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综合评价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等城镇发展支撑条件和制约因素,提出城镇化进程中重要资源、能源合理利用与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防灾减灾的要求。

(四)综合分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产业发展趋势、城乡人口流动和人口分布趋势、省域内城镇化和城镇发展的区域差异等影响本省、自治区城镇发展的主要因素,提出城镇化的目标、任务及要求。

(五)按照城乡区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条件,提出优化城乡空间格局的规划要求,包括省域城乡空间布局,城乡居民点体系和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的要求;提出省域综合交通和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布局的建议;提出需要从省域层面重点协调、引导的地区,以及需要与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同协调解决的重大基础设施布局等相关问题。

(六)按照保护资源、生态环境和优化省域城乡空间布局的综合要求,研究提出适宜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的划定原则和划定依据,明确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的基本类型。

第二十五条 规划成果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明确全省、自治区城乡统筹发展的总体要求。包括城镇化目标和战略,城镇化发展质量目标及相关指标,城镇化途径和相应的城镇协调发展政策和策略;城乡统筹发展目标、城乡结构变化趋势和规划策略;根据省、自治区内的区域差异提出分类指导的城镇化政策。

(二)明确资源利用与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要求和措施。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等的合理利用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地域传统文化特色的体现,生态环境保护。

(三)明确省域城乡空间和规模控制要求。包括中心城市等级体系和空间布局;需要从省域层面重点协调、引导地区的定位及协调、引导措施;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的目标、原则和规划要求。

(四)明确与城乡空间布局相协调的区域综合交通体系。包括省域综合交通发展目标、策略及综合交通设施与城乡空间布局协调的原则,省域综合交通网络和重要交通设施布局,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及其规划要求。

(五)明确城乡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包括统筹城乡的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布局原则和规划要求,中心镇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设施的配置要求;农村居民点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要求;综合防灾与重大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的规划要求等。

(六)明确空间开发管制要求。包括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的区位和范围,提出管制要求和实现空间管制的措施,为省域内各市(县)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四线”等规划控制线提供依据。

(七)明确对下层次城乡规划编制的要求。结合本省、自治区的实际情况,综合提出对各地区在城镇协调发展、城乡空间布局、资源生态环境保护、交通和基础设施布局、空间开发管制等方面的规划要求。

(八)明确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包括城乡统筹和城镇协调发展的政策;需要进一步深化落实的规划内容;规划实施的制度保障,规划实施的方法。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本省、自治区实际,可以在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中提出与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协调事项,近期行动计划等规划内容。必要时可以将本省、自治区分成若干区,深化和细化规划要求。

第二十六条 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的管制要求,重要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省域内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布局等,应当作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二十七条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还可以对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和城乡空间布局等重大问题作出更长远的预测性安排。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省域范围内的区域性专项规划和跨下一级行政单元规划内容和编制审批的具体要求,由各地参照本办法确定。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_年7月1日起施行。1994年8月15日建设部发布的《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建设部令第36号)同时废止。

第四篇:《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

关于印发《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试行)的通知

建村[202_]7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年四月六日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县域(包括县级市、城市远郊区,下同)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要点。

第二条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承担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具体任务的单位,应当具有乙级以上规划设计资格。

第三条 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遵循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以经批准的省(包括由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的城市,下同)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为依据,并与相关规划相协调。

第四条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主要任务是:落实省(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提出的要求,指导乡镇域村镇规划的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应突出三个重点:

⒈确定城乡居民点有序发展的总体格局,选定中心镇,防止一哄而起,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⒉布置县域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防止重复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⒊保护基本农田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期限一般为15至20年,近期规划的期限一般为5年。

第六条 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具备域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历史、现状和发展基础资料以及必要的勘察测量资料。资料由承担规划编制任务的单位负责收集,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提供。

第七条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⒈分析全县基本情况,综合评价县域的发展条件;

⒉明确产业发展的空间布局; ⒊预测县域人口,提出城镇化战略及目标;

⒋制定城乡居民点布局规划,选定重点发展的中心镇;

⒌协调用地及其他空间资源的利用;

⒍统筹安排区域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

⒎制定专项规划,提出各项建设的限制性要求;

⒏制定近期发展规划,确定分阶段实施规划的目标及重点;

⒐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建议。

第八条 县情分析与发展条件综合评价的主要内容是:区位分析;自然条件与自然资源评价;经济基础及发展前景分析;社会与科技发展分析;生态环境分析;提出县域发展的优势条件与制约因素。

第九条 产业发展空间规划的主要内容是: 根据经济发展总体战略规划提出的目标,明确产业结构、发展方向和重点,提出空间布局方案;有条件的可划分经济区。

第十条 县域人口预测与城镇化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是:预测规划期末和分时段县域总人口及其构成情况,制定城镇化发展目标,确定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道路,提出人口空间转移的方向和目标。

第十一条 城乡居民点布局规划的主要内容是: 预测城乡、城镇之间人口分布状况,合理确定城镇功能和空间布局结构,选取重点发展的中心镇,提出城乡居民点集中建设、协调发展的总体方案;有条件的提出中心村和其他村庄布局的指导原则。

第十二条 用地及空间协调规划的主要内容是: 划分用地功能类型,标示各类用地的空间范

围。根据生态环境保护、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防灾减灾等要求,提出不同类型土地及空间资源有效利用的限制性和引导性措施。

第十三条 区域性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统筹安排的主要内容是:提出分级配置各类设施的原则,确定各级居民点配置设施的类型和标准;根据设施特点,分析能够县域共享或局部共享的设施类型,提出各类设施的共建、共享方案,避免重复建设。

第十四条 专项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⒈交通网络规划。在区域大交通网络规划的指导下,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预测运输需求,提出交通运输网布局方案以及重大效能工程项目的布局,协调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与城乡居民点的关系,重点是公路网和水运网。

⒉给排水、电力、电信工程设施规划。根据水源条件和用水需求预测,确定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措施和合理分配用水的方案,统筹安排水厂,选择供水方式和管网排放口及处理设施。以大区域供电系统为基础,结合县域电源和电网现状、用电量和用电负荷结构,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量需求,统筹安排电网、变电站等电力供应设施。在全国或区域电信发展战略指导下,按照县域社会经济现代化的需要,结合电信现状,预测业务量,统筹安排局所设置和电信网络。

⒊教科文卫等社会服务设施规划。根据对不同层次上学人口数量的预测,统筹安排和调整各类学校的规模和布点;根据卫生保健的发展需求,预测所需医疗卫生人员数量,统筹布局医疗网点;根据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统筹布局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安排休疗养等福利设施。⒋环境保护与防灾规划。综合评价环境质量,分析存在的问题,预测环境变化的趋势,制定县域环境保护的目标,提出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对策。根据需要,划定自然保护区、生态敏感区和风景名胜区等环境功能分区,明确各区的控制标准。结合当地特点,深入分析各类灾害的形势以及发展趋势,对防洪、防震、消防、人防等设施的现状情况进行评价,选择主要灾害类型提出防治措施。

⒌其他专项规划。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编制广播电视、供热供气、科技发展、水利、风景旅游、文物古迹保护、园林绿化等规划。

第十五条近期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是:确定5年内具体发展目标、建设项目,并进行投资估算、建设用地预测,作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及立项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实施规划的政策建议,主要应包括与城乡建设密切相关的土地、户籍、行政区划和社会保障等内容。

第十七条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件和规划图件两部分。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规划说明书。规划文本是对规划的目标、原则和内容提出规定性和指导性要求的文件,必须内容简明、文字精炼、用词准确。规划说明书是对规划文本的具体解释,应附有关专题报告和基础资料汇编。

规划图件是规划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规划文本具有同等的效力。规划图件至少应当包括(除重点地区规划图外,图纸比例一般为1:5-1:10万):

⒈县域综合现状图;

⒉县域人口与城镇布局规划图;

⒊县域综合交通规划图;

⒋县域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规划图;

⒌县域环境保护与防灾规划图;

⒍近期建设和发展规划图;

⒎重点地区规划图。

第十八条 本要点在乡村城市化试点县(市)试行,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

第五篇:温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专题研究报告

温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专题研究报告

专题研究报告之一

温州市自然环境与资源条件分析

一、地貌与地质

(一)、地形地貌

(二)、地质地震

二、水系与水资源

(一)、水系

(二)、水资源

三、气候与气候资源

四、土地与土地资源

五、海洋与港口资源

(一)、海涂资源

(二)、海洋水产资源

(三)、潮汐能源

(四)、东海油气资源

(五)、港口资源

六、矿产资源

七、旅游资源

八、植物与动物资源

(一)、森林资源

(二)、草场资源

(三)、农经作物资源

(四)、珍稀动物资源

(五)、自然保护区

专题研究报告之二

温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特征、区位条件和优劣势分析

一、温州近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与“温州模式”

二、温州经济水平和社会发展与周边区域对比研究

(一)、温州市在沿海19个开放城市和特区城市中的地位

(二)、温州市在浙江省内11个市(地)中的地位

三、温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特征和分区差异

(一)、经济增长时段分析

(二)、经济发展分区差异

四、温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区位条件分析

(一)、宏观区位条件与宏观发展空间

(二)、中观区位条件与中观发展空间

(三)、微观区位条件与微观发展空间

五、温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条件

(一)、崭新的发展机遇,突出的区位条件

(二)、先进的市场运作,灵活的经营机制

(三)、较强的工业实力,坚实的物质基础

(四)、巨大的海洋资源,突出的港口优势

(五)、得天独厚、特色明显的旅游资源

六、温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工业产业结构低度化特征明显,经济因素亟待提高

(二)、农业基础薄弱,耕地减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的问题还较突出

(三)、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发展仍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四)、技术人才相对缺乏,“能人”流失严重

(五)、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贫富差别悬殊的矛盾比较突出

专题研究报告之三

温州市工业发展布局研究

一、工业发展现状特征

(一)、基本特点

1、所有制结构中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超过公有制经济,公有制经济也以集体工业为主。

2、工业门类结构以轻型加工工业为主体,基础工业较为薄弱。

3、企业规模结构以小型工业为主,资源密集、技术密集的企业数量较少。

4、工业地域空间分布平原与山区差异较大,城镇之间已形成一定地域分工。

(二)、存在问题

1、工业经济结构性矛盾突出。

2、能源和主要原材料严重短缺。

3、企业技术装备落后,人员素质不高。

4、企业小生产意识浓厚,国有企业改革不配套。

5、工业布局不平衡,用地浪费,污染严重。

二、工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二)、总体目标

三、工业部门发展规划

(一)、基础工业系列

1、加快发展能源工业。

2、适时发展石油化工和冶金工业

(二)、支柱工业系列

1、大力发展机械工业。

2、积极发展化学工业。

3、大力发展材料工业。

(三)、传统工业系列

1、改造纺织、服装、服饰工业。

2、提高食品工业。

3、拓展日用轻工业、塑料制品和鞋革工业。

4、推动陶瓷、建材工业和工艺美术行业。

(四)、高新技术工业系列

1、努力培育电子工业。

2、积极推进生物工程技术和其他高新技术产业

四、工业布局发展规划及对策措施

(一)、工业布局发展规划

1、温州中心城区(含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港口、铁路和江河沿岸地区。

3、沿海平原小城镇密集地区。

4、西部山区和半山区。

(二)、工业发展布局的对策和措施

1、深化企业改革,培育组建企业集团,加快规模经济发展,2、加快工业结构向外向型转变,加快工业国际化进程。

3、以高科技为先导,大力推进企业进步。

4、培养企业人才,优化企业管理。

5、实施结构优化,提高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水平。

6、开源节流,珍视各类资源。

7、强化工业经济运行分析,指导经济活动。

8、工业发展与旅游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专题研究报告之四

温州市农业发展布局研究

一、农业发展的条件分析

(一)、农业发展的自然条件

1、光热条件充足,自然灾害以台风为主。

2、雨水充沛,水资源丰富。

3、土地类型多样,但抗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

(二)、农业发展的社会经济条件

1、充足的劳动力资源,悠久的农业开发历史。

2、具有相当基础的物质技术装备和技术水平。

3、发达的、实力强大的农村经济。

二、农业发展的基本状况与存在问题

(一)、基本状况

(二)、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耕地面积减少过快。

2、农业基础设施配套要求过高,建设有隐患。

3、农业集约化水平低,劳动生产率低。

4、农业生产水平和农民人均收入地区间差异过分悬殊。

5、农业成本上涨过快,农民种田积极性下降,农产品产量局部停滞不前。

6、农业投入少且分配不平衡。

7、农业后备资源不足。

三、农业发展总体目标和部门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二)、农业部门发展规划

1、种植业

2、渔业

3、林业

4、畜牧业

5、水利建设

6、脱贫致富与增加农民收入

四、农业区域开发与基地布局

(一)、农业区域开发布局

1、西北部山地丘陵林、茶、牧综合开发治理区

2、中部平原河谷粮、果、菜、油集约开发区

3、东部岛屿水产养殖开发区

(二)、农业十二大基地建设

1、粮食生产基地

2、杂交水稻制种基地

3、蔬菜基地

4、名优茶生产基地

5、名优水果生产基地

6、速生用才林基地

7、食用笋和毛竹基地

8、食用菌基地

9、水产养殖基地

10、海洋捕捞基地

11、禽蛋生产基地

12、牲畜生产基地

五、农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一)、深化农村改革,建立新型农村经济体制

(二)、保护耕地,加强全市各项建设用地的宏观管理

(三)、坚持“科教兴农”战略,搞好农业综合开发

(四)、增加农业投入,加强农业基础

专题研究报告之五

温州市市场体系发展布局研究

一、市场发展基本情况及特点

(一)、基本情况

(二)、发展特点

1、市场发育起步早,市场主体民营化。

2、市场专业化、系列化程度突出。

3、产销紧密结合,专业市场和生产基地融为一体。

4、市场类型齐全,生产资料市场规模较大,生产要素市场发展迅速。

5、商品销售范围广,信息渠道活,远程贸易,面向全国。

6、空间分布上全面开花,遍布全乡,不同类型市场分布特点明显不同。

二、当前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体系建设发展不平衡,结构不尽合理

(二)、市场客户流失趋势出现,综合实力相对有所削弱

(三)、市场体系布局不尽合理,重复设置现象严重

(四)、促进市场体系发展的有关政策没有落实到位

三、市场发展规划布局

(一)、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

(二)、市场发展布局规划

1、生产要素市场布局规划

2、生产资料市场布局规划

3、消费品市场布局规划

专题研究报告之六

温州市旅游业发展布局研究

一、旅游资源分析

(一)、自然景观资源

1、山岳岩洞景观

2、江溪瀑潭景观

3、江洲海岛景观

(二)、人文景观资源

(三)、旅游资源特点分析

1、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融为一体,组成和谐的统一体。

2、雄伟磅礴与旖旎秀丽兼具,山岳与海滨相互结合。

3、旅游景区等级高,面积大。

二、旅游业发展状况与存在问题

(一)、旅游业发展状况

1、现状设施配套情况

2、旅游接待规模和旅游收入水平

3、交通状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金投入不足。

2、管理机制不健全。

3、宣传不足。

三、旅游业发展战略和目标

(一)、旅游业的发展方向

1、观光旅游型

2、休养度假型

3、商务会议型

(二)、旅游业发展目标

四、旅游网络规划

(一)、区域旅游风光带规划

1、西部山水风光带

2、东部海岛风光带

3、南部乌岩岭自然保护区和南麂列岛自然保护区

(二)、旅游区建设规划

1、温北山水旅游区

2、温州城郊旅游区

3、温南山水及滨海旅游区

4、温东海上旅游区

(三)、旅游服务中心规划

1、一级旅游服务中心

2、二级旅游服务中心

3、三级旅游服务中心

五、旅游环境培育保护规划

专题研究报告之七

温州市科教文卫事业发展布局研究

一、科技事业

(一)、现状概况与存在问题

1、从总体上看,科技实力偏弱,科技发展滞后于经济的发展,经济技术总体水平比较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温州市经济发展。

2、工农业生产科技含量低,技术装备差,缺少运用高科技成果的产品。

3、科技人员数量少,结构不合理。

4、科技投入少。

(二)、规划的思想和基本目标

(三)、规划实施要点

1、大力推进高新技术的开发应用,促进传统产业的改造提高,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2、根据决策民主化、程序化和科学化的要求,搞好软科学项目的研究,为政府的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加强科技队伍的建设和科技人才的培养。

4、增加科技投入,改善科学研究的基础条件。

二、教育事业

(一)、现状概况与存在问题

1、学龄人口众多,教育设施不能满足实际发展需求与教育投入少,教育经费不足之间的矛盾难以协调。

2、教师的后顾之忧多,队伍的整体素质较低。

3、童工屡禁不止,学生流失严重,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

(二)、规划思想和基本目标

(三)、规划实施要点

1、普通教育

2、职业技术教育

3、成人教育

4、高等教育

5、师范教育

6、增加教育投入

三、文化事业

(一)、现状概况与存在问题

1、与整个温州市的经济发展相比,象征着一个城市的文化水准和档次的社会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发展滞后,一些图书馆、文化馆规模偏小,设施陈旧、不完备,形式单一,同时,缺少一批高档次的音乐厅、博物馆。

2、文化经费长期不足。

3、各级文化设施发展空间布局不平衡。

4、艺术队伍存在人才老化等问题,新生后辈力量跟不上。

(二)、规划思想和基本目标

(三)、规划实施要点

1、文化设施建设

2、专业文化网络建设

3、群众文化网络建设

四、卫生事业

(一)、现状概况与存在问题

1、医疗人员素质构成低,医疗条件和技术设施不完善。

2、各医院缺乏统一的管理和协调,缺乏各自的特色,造成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上的浪费。

3、尚缺乏疗养院或疗养病床。

(二)、规划思想和基本目标

(三)、规划实施要点

1、扩建、迁建、新建一批医院,完善多级医疗卫生网络。

2、有计划有分工的加强重点医疗专科建设,提高全市医疗服务的总体水平。

3、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投入,改善医疗卫生条件。

4、加强卫生技术人员培养,加强以温州医学院为主的人才培训基地的建设,同时合理引进医疗卫生方面的人才。

五、体育事业

(一)、现状概况与存在问题

1、体育设施总的情况仍是数量少,设施简陋、陈旧。

2、竞技体育总体实力面临挑战。

3、群众体育和体育产业的发展不平衡。

4、体育市场依法管理关系不顺,存在 职责交叉问题。

(二)、规划思想和基本目标

(三)、规划实施要点

1、大力发展群众体育,增强全民体质。

2、保持竞技体育的先进地位。

3、各级体育设施建设上台阶。

4、完善体育市场和体育产业体系。

六、社会保障事业

(一)、现状概况与存在问题

1、社会福利设施不足,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且各县敬老院分布不均,未能达到各乡镇均建有敬老院的目标。

2、乡镇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比率低,行政村达到的比例小。

3、殡葬问题严重,火化率远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规划思想和基本目标

(三)、规划实施要点

专题研究报告之八

温州市铁路与航空发展布局研究

一、温州市铁路交通建设意义

二、温州市铁路建设现状进展

(一)、金温铁路

(二)、温福铁路

(三)、甬温铁路

三、温州市铁路网和枢纽规划

(一)、金温铁路线布局

(二)、温福铁路线布局

(三)、甬温铁路线布局

(四)、温州铁路枢纽布局

四、温州市航空交通运输规划

(一)、航空交通的发展现状

(二)、航空交通发展规划

1、温州民用航空机场

2、旅游直升机场

3、关于龙港通用机场

4、温州机场疏运道路

专题研究报告之九

温州市港口航运发展布局研究

一、港口与航运现状

(一)、基本情况

(二)、大型港(区)——温州港

温州港500吨级以上码头泊位一览表

(三)、中小型港口

温州市中型港口码头泊位现状一览表

(四)、内河航运

温州市内河主要航道情况一览表

(五)、交通运输量

温州市域水路交通运输量

二、港口航运发展条件与前景

(一)、岸线资源条件(附表)

(二)、腹地经济条件

1、腹地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特征

 经济发展速度快,水平较高但不平衡。

 非金属矿石品种多,储量丰富,可以出口;腹地内能源资源和金属矿产资源相当缺乏。 经济成分以“小、轻、集、加”为特点,即企业规模小,轻型产品多,企业以集体所有制为主,工业构成以加工工业为主。 主导产业初现雏形,产业结构日趋合理。

 外向型经济开始起步,特别是九十年代以来的发展速度很快。

2、促使温州港口大发展的腹地地区经济条件和主要因素。 腹地内国民经济高速发展产生对外交流的强烈需求。 外向型经济发展对港口提出更新要求。

 金温铁路、金温高等级公路和沿海铁路、沿海高速公路等大通道的建设使港口与腹地联系加强。

 东海油气田开发意义重大,油田生产开采后港口将成为石油转运及石化工业重要的依托,也需拓建大吨级的深水港区。

(三)、水路运输量预测

水路运输客运量及周转量的平均增长速度

水路运输货运量及周转量的平均增长速度

三、港航网络规划布局

(一)、温州港(区)

1、陆域布局

2、水域布局

3、港口集疏运规划

4、规划的分期实施

(二)、沿海及内河港口群

1、瑞安港

2、鳌江港

3、龙江港

4、三盘港

5、清水埠港

6、盘石港

(三)、水上航运网络规划

1、外海及沿海航运

2、内河航运

专题研究报告之十

温州市公路交通网络布局研究

一、公路交通运输现状概况

(一)、公路交通运输基本情况

(二)、国道、省道和主要县道基本情况

1、国道

2、省道

3、重要市(县)道

(三)、交通运输存在的问题

1、市域交通量急剧增长,公路建设跟不上,尤其是两条国道路面狭窄,损坏严重,交通拥挤不堪,已处于超负荷运行,与温州的经济发展不相适应。

2、由于公路沿线城镇化发展,且沿路、跨路建设现象突出,公路街道化现象十分突出,国道街道化比重已达20%左右,部分路段车速慢、事故多,阻车现象严重。

3、市域干线公路网密度偏低,省道与县乡道技术等级低,路况差,县际公路联网尚不完善。

4、东部沿海与西部山区公路发展不平衡,山区公路等级低,弯道多,绝大部分为砂石路面,交通混杂。

二、规划目标和交通量发展预测

(一)、规划指导思想与目标

(二)、客货运量及干线交通量发展预测

三、公路、交通网络规划布局

(一)、中心城区出城干道和快速环路

(二)、市域纵向交通干道系统

1、沿海高速公路 2、104国道

3、仙清线、104分流线、水霞线

(三)、市域横向交通干道系统

1、金丽温一级汽车专用路 2、330国道和省道温强线

3、省道瑞东线

4、省道分泰线、云寿线

5、省道永缙线、雁楠线

(四)、市域联络性干道系统

1、青岱线

2、机场至瑞安,龙港至金乡线

(五)、市域县乡公路

(六)、洞头五岛连桥工程

专题研究报告之十一 温州市城镇体系形成发展的历史进程

一、由原始聚落逐步发展到东瓯封建王城

(一)、原始聚落

(二)、封建王城

二、区域中心城市的形成

(一)、东汉至西晋——区域中心城市的萌芽时期

(二)、晋室南渡至隋唐——区域中心城市的地位逐步确立时期

三、北宋至1840年——城镇体系的形成和发展时期

(一)、宋朝——城市体系的形成时期

(二)、元代至清末——城镇体系的缓慢发展时期

五、中心城镇的发展

专题研究报告之十二 温州市城镇体系发展的现状及特点分析

一、现状概述

二、市域城镇化发展特点

(一)、市域城镇化处于持续快速发展阶段

(二)、市域城镇化水平较高

温州各县市城镇化水平对比表

(三)、市域内各县市城镇化发展不平衡,存在明显的沿海平原高于山地海岛的地区性差异

浙江省各地市非农业人口对比表

三、城镇化的动力机制分析

(一)、独特的“温州模式”是城镇化发展的主导因素

1、“温州模式”的出现使小城镇蓬勃发展

2、以家庭经营、股份合作企业为特色的农村经济,是城镇化发展的先导力量

3、以专业市场为特色的市场体系,是城镇化发展的活跃因素

(二)、交通条件、自然条件的不同加剧了地区城镇化发展的差异

(三)、城镇建设的市场机制是城镇化发展的直接动力

四、市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一)、市域城镇等级规模呈典型的超强首位分布,缺少中间层次的城镇类型

(二)、市域内中心城镇发展迅速,后继力量强劲

(三)、城镇等级规模空间分布特征明显,东西部发展不平衡

温州城镇现状等级规模

五、市域城镇职能类型结构

(一)、城镇职能类型划分

(二)、城镇职能类型成因分析

(三)、城镇职能结构特征

温州城镇现状职能分类体系

六、市域城镇体系空间网络结构

(一)、城镇体系空间结构的现状

(二)、市域城镇空间分布特征

1、城镇分布不平衡,东部沿海和西北部山区差异大

2、城镇主要沿交通线分布

3、东部沿海平原地区已形成了几个城镇密集区域

(三)、现状城镇体系空间网络的成因

1、交通条件对城镇分布的影响

2、自然环境对城镇分布的影响

3、“温州模式”对城镇体系空间结构的影响

七、城镇体系发展阶段分析

(一)、温州市域城镇体系发展概述

(二)、1949年至1978年,城镇缓慢发展时期

(三)、1978年至1992年,中小城镇普遍生长时期

(四)、1992年以后,中心城镇飞速发展,城镇密集地区形成时期

专题研究报告之十三 温州市人口发展与城镇化水平预测

一、温州市域人口发展

(一)、人口发展现状

1、概况

2、人口发展演进过程

温州市域人口历年增长状况

温州市分县、市、区人口状况

(二)、人口现状构成特征

1、性别构成 温州市四次人口普查总人口性别比例构成

2、年龄构成 温州市域人口年龄构成类型变化比较

3、劳动构成 温州市域在业人口行业构成

温州市域分县(市、区)在业人口行业构成

4、民族构成 温州市各民族人口构成

5、文化构成

(三)、人口现状分布特征

温州市分县(市、区)人口状况

(四)、流动人口发展特征

1、经商热带动温州人口向外省市流动

2、民工潮使温州成为民工流动的热点

二、市域总人口预测

(一)、分年龄组人口动态模型预测

1995年——202_年市域人口基本情况

1995年——202_年市域劳动力结构

1995年——202_年市域人口受教育情况

1996年——202_年市域在校学生升学率

1995年——202_年市域人口年龄结构

1995年、202_年、202_年市域人口百岁图

(二)、综合增长率预测

(三)、线性增长模型预测

(四)、灰色系统模型预测

(五)、总人口预测

温州市不同方法人口预测结果

(六)、分县(市)区总人口预测

温州市域人口预测结果

三、市域城镇化水平预测

(一)、城镇化现状分析

城镇化水平的各种口径比较

 城镇非农业人口  非农业人口  城镇驻地人口

(二)、城镇化水平预测

1、对城镇化发展趋势的基本估计  外延式发展与集约式发展并重

 山区与沿海平原的发展差异在一定时期内将继续存在  规划期内新设镇数量较少,城镇化水平增长稳定

2、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预测

 耕地变化趋势与农业劳力需求  非农业人口预测

 农村剩余劳动力及其转移  城镇非农业人口和城镇化水平

3、灰色系统模型预测

4、市域城镇人口与城镇化水平方案

5、分县(市、区)城镇人口预测

专题研究报告之十四 温州市各城镇发展潜力评估

一、城镇发展潜力预测

专题研究报告之十五 温州市水资源利用和给排水规划 专题研究报告之十六 温州市供电网络规划 专题研究报告之十七 温州市邮电通讯网络规划 专题研究报告之十八 温州市防洪防潮排洪体系规划 专题研究报告之十九 温州市环境保护规划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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