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_~202_)
说明
《××区×××镇土地利用总何体规划(202_-202_年)》(以下简称“本规划”)××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成果,也是政府评议、报上级政府审批和组织实施的政策性文件,包括:总则、土地利用现状及潜力分析、规划目标与方针、土地利用总体布局、主要用地规划和空间管制引导、规划实施与管理,附则及附表等内容。为了对本规划有一个全面的了解,现将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镇概况
××位于××区东南部,集镇距市区15公里,属半丘陵半圩区地形。东与××县、××镇和×××接壤,南与××镇相连,西与××镇隔河相望,北与×××和××镇紧连,是××区建制镇之一。
全镇辖××村民委员会××个街道居委会,×××个村民组,辖区总面积×××平方公里。202_年全镇总人口5.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5万人,非农业人口0.84万人,人口密度475人/平方公里,耕地总面积5823.90公顷,人均耕地0.1072公顷。
××镇是×××区×大建制镇之一,区域位置较佳,××省级开发区区域面积三分之一在我镇境内有××铁路及复线和××高速东西穿越,×××省道北穿而过,交通便捷。
这里典型的温带气候,加上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得××拥有皖南山区的朴质,更兼江南水乡的柔美。境内山峦起伏、环境优美。南有千年古坝-×××坝,滋润着××儿女;东有圣地-×××,休闲度假好去处。
境内自然资源极为丰富,有储量可观的石、方解石、煤,还有锰、铜、硫、铁等金属,广袤的山场盛产、李、中草药等。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和社会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程控电话容量1万门,电子网络遍布世界各地。
二、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一)现行规划实施效果
1、强了耕地保护力度,确保了耕地总时的稳定
现行规划通过实行“占一补一”制度,加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的力度,使耕地在数量及质量上保持稳定;通过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使基本农田得到特殊保护;通过中低产田改造提高了耕地质量,进一步稳定了农业的基础地位。
2、严格控制了建设用地的规模,规范了建设用地管理
通过对建设占用耕地指标的严格控制,鼓励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确需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的优先安排利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有效地控制了建设占用耕地的规模。同时通过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划定各项建设用地范围,有效地制止了不按规划建设、少批多占等现象,使建设用地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
3、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现行规划的实施使基本农田保护责任明确,稳定了农民在承包地上投资、投肥、投劳的积极性,同时通过对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总体质量的同时,使耕地地力得以更大化发挥,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
4、稳定了经济发展
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制订和实施过程中,注重与各专项规划、经济发展计划相轩调,将交通、水利、基础建设等用地规划及发展规划较为合理地与本地社会经济及自然实际状况相统一,促使经济以较高的速度稳定发展。
(二)现行规划主要执行情况
规划实施以来,各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促进了用地管地观念的转变,有效遏制了建设用地盲目扩张,严格保护了基本农田,提高了土地利用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合理安排用地,确保重点工程等各建设项目用地的合理需求,为我镇经济建设社会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
通过调研民现,现行规划实施以来总体情况良好。规编制过程中公众与程度较高。规划宣传普及率达85%;现行规划实施后,土地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土地集约度等得到明显提高;各项耕地质量指标有所提高。
(三)现行规划存在的问题
1、规划缺乏足够的动态性。现行规划在1999年完成并实施以来,随着时间的推移,现行规划所依赖的基础条件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原规划在一定程度上已缺乏现势性,不能有效地调控和指导各类用地的布局。
2、现行规划缺乏足够预见性。现行规划没有充分考虑农业结构调整对土地利用结构的影响,对新出现的土地需求预见性不强,使得现行规划不能很好地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3、现行规划缺乏足够的可操作性。现行规划偏重于强调规划指标的分解落实,对规划建设用地的定位和布考虑不够充分,在基本农田布局和建设用地布局中未能有效地结合当地实际条件,不能适应城市化发展需要,规划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规划修改的必要性和意义
(一)规划修改的必要性
现行规划在1997年至202_年期间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实施,在耕地保护、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土地用途管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省“东向发展战略”思想的提出,以及我镇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过程的加快,农业结构和城镇体系战略的调整,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完成,全镇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变化、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空间布局等方面逐渐暴露出一些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
1.社会经济调整及产业发展布局的变化要求土地利用布局的调整。
为了能主动融入“长三角”经济圈和适应××省“东向发展战略”的发展,××镇进行了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和产业重新布局。大力推动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与生态农业,要求新的土地利用布局。
2.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
在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须进一步优化城镇、村庄和基本农田的布局,使其成为一个完整统一的有机整体,形成城镇和农村相协调,居民点和农田相衬托的新格局,而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正是调整这一格局的重要依据。因此,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对于促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显行尤为重要。
3.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必然选择
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土地利用管理日益加强,而现有的规划在实施中的矛盾也不断显现,分散的建设用地布局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下土地管理的要求。因此,有必要进一步科学准确地测算建设用地规模、范围,预留必要的发展用地,把有限的用地指标落实到合适的地块上,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得到最优的配置。
(二)规划修改的意义
1、为××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了必要的用地保障。通过××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合理配置、优化各类用地,使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协调一致,实现可持续发展。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制订和实施过程中,注重与各专项规划、经济民展计划协调。将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用地规划及发展规划较为合理地与本地社会经济及自然实际状况相统一,促使经济以较高的速度稳步发展。
3、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与产出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优化是在不增加土地投入的条件下,实现产出增长以获取结构效益的有效途径,同时能促进土地资源利用集约型边转变,从而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和产出率。
四、规划修改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依据
(一)规划指导思想
××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国家和省的的关法律、法规为指导,根据社会、经济和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及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做出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土地利用的方向,实行“占一补一”政策,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优化配置和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为实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协调民展和保护、改善生态环境服务。
(二)规划原则
1、坚持供给引导需求、兼顾各方利益、统筹安排各类用地的原则;
2、坚持切实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原则;
3、坚持规划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占用耕地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相挂钩的原则;
5、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和动态调整原则;
6、以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根本出发点,坚持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的原则;
7、坚持城镇面积增加与农村居民点面积减少相挂钩原则。
(三)规划修改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平共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平共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平共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平共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平共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平共国水法》、《农业承包法》等。
2、《××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省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省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技术规程》、《村镇规划标准》。
3、《××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2_年)、《××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法》(1996-202_年)、《××区城镇体系规划》(1997-202_年)、《××镇建设总体规划》(1997-202_年)。
4、××镇“十一五”规划和202_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
5、省、部其他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基础资料。
五、规划修改简要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区政府下达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指标以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规划修改的动态原则,在行政区划调整的基础上,对××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工作,大致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开展计划制定,落实经费,组成领导小组和规划小组,总体规划方案设计,选定研究专题以及业务培训等准备工作。
着先是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方案落实经费,组成领导组和工作班子。如开了领导组、工作班子会议,审议和讨论工作计划技术方案。
其次,为了修改好本次规划,在全镇对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要性进行广泛宣传,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最后,研究讨论了修改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依据和工作方法,明确了本次规划修改的目的、任务和重点内容,并制定了工作计划和方案。
(二)调查分析研究阶段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自然资源,土地资源,土地利用和社会经济等方面的数据、图件、文件等资料,并找出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规划修改阶段
1、在收集、分析规划资料和开展前期专题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孙埠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各部门各行业的用地要求,确定土地利用的方针和目标;
2、对作镇土地需求和土地供给量进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运用综合平衡、目标规划法等方法,制定了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土地利用方案,并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角度进行了各类用地结构的调整;
3、在用地方案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基础上,对全镇主要用地进行了规划,并制定了相应的管制导则;
4、拟定规划方案,形成文字及图件成果。落实各项地指标,进行相应的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制定规划实施措施,撰写规划文本、说明。
(四)规划成果形成阶段
在调查、分析、研究和规划修改的基础上,整理出本次规划的主要成果:
1、《××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202_-202_年)》;
2、《××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_-202_年)说明》;
3、《××镇土地利用现状图(202_)》(1:1万);
最后,由××镇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评审,根据评审结果进行修改形成最终规划成果。
六、现行规划(1997-202_年)实施情况分析
1、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现行规划××镇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059.9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6.88%。
规划实施期间,我镇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布局与规划保护一致(表1)
表1××镇现行规划基本农田保护招待情况
单位:公顷
行政单位1996年底
耕地面积规划202_年
保护面积202_年基本
农田保护面积规划指标
完成率(%)
××镇5823.885059.865059.901002、建设占用耕地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依据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1997-202_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为40.98公顷,1997-202_年全乡实际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为6.1公顷,剩余指标为34.88公顷(表2)。
表2××镇现行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执行情况
单位:公顷
现行规划建设用地
占用耕地面积1997-202_年
实际执行剩余指标指标完成率%
××镇40.986.134.881.49
七、本规划(202_-202_年)与现行规划(1997-202_年)的衔接
1、耕地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的衔接
根据本规划到202_年的耕地面积规划为5863.55公顷,本规划与现行规划的耕地指标保持一致。本规划到202_年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规划为5059.90公顷,而现行规划到202_年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规划为5059.90公顷,本规划与现行规划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保持一致(表3)。
表3××镇规划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衔接情况
单位:公顷
现行规划
202_年耕
地保有量现行规划
基本农田
保护面积现行规划
基本农田
保护率本规划202_年耕地保有量本规划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本规划基本农田保护率
××镇5863.555059.9086.885863.555059.9086.882、建设用地及其占用耕地指标的衔接
本规划202_-202_年的建设用地指标规划为52.48公顷,其中占用耕地指标规划为34.88公顷,而现行规划1997-202_年的规划占用耕地指标为40.98公顷(表4).表4××镇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衔接情况]
单位:公顷
现行规划建设用地
占用耕地面积1997-202_年
实际建设占用
耕地面积现行规划剩余建设中用耕地面积本规划建设占用耕地面积
××镇40.986.134.8834.88
八、规划修改中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基础数据的来源
1、人口资料:包括历年人口、城镇人口、农村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自然增长人口、机械增长人口等,其主要来源于××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资料,公安部门的统计资料等。
2、有关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规划指标主要来源于××镇相关部门的规划资料。
3、土地方面的数据主要来源于历年各项建设用地资料、土地出让、转让资料、以及土地登记等资料;××镇历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资料;××镇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指标等。
4、有关规划方面的资料主要来源于历年社会经济统计年鉴、基本建设投资统计、农业用地效益资料、物价变化资料;气候、水文、工程地质、地形地貌、水系、植被、气象和主要自然灾害资料;孙埠镇各部门发展规划及用地计划资料。
(二)重要指标的依据
1、农业用地指标
耕地、园地、林地等各项用地量的预测,分别从需求和供应两个方面进行预测,对于预测结果在区级指标之内,以县级别分解指标作为××镇的用地指标,在耕地需求方面,与县级规划一样,从粮食生产总需求、粮食生产水平、粮地系数三方面预测;在耕地供应方面,则在耕地后备资源评价的基础上,结合社会经济条件的耕地开发能力进行预测,园地及林地在未利用地适宜评价的基础上,根据人口与经济发展水平的结果,对规划期间园地、林地开发及非农业建设占用园地、林地情况预测。
本次规划的生产潜力预测主要是对农作物单产进行预估,预测202_年粮食作物的单产为6225.00公斤/公顷。年。
2、建设用地预测
(1)人口发展预测
人口的民展变化关系着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城乡居民建设规模和土地的承载力,因此,人口预测是土地需求量预测的前提。
按人口自然增长率和人口的机械增长预测,202_年全镇人口将达到7.5万人。
(2)城镇建设用地预测
根据土地供给决定土地需求的原则及我镇经济发展与地关系状况,并按照城镇人均建设用地规划相关规定的要求,城镇用地总规模将由202_年的157.27公顷调整到202_年的180.15公顷。
(3)农村居民点用地预测
由于对土地集约利用的追求,行政村的合并,农村居民点的整理,同时中心村建设步伐加快,拆村并点,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度进一步提高,人均用地面积将大幅度减少。本次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用地将由现状(202_)年的569.521公顷调整到规划年(202_年)的562.63公顷,到202_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减少6.89公顷。
(4)独立工矿用地预测
××镇202_年的独立工矿用地为26.61公顷。规划期内独立工矿用地将分布城镇以外集中,主要以内涵挖潜为主,但由于长三角地区的产业转移的带动下,××镇独立工矿用地面积还将进一步快速增长。预计到202_年独立工矿用地面积将增加到41.11公顷,净增加14.5公顷。
(5)交通用地预测
根据我镇规划期内交通用地指标,至202_年,我镇各类交通用地规模基本保持不变。
(6)水利工程用地预测
根据我镇规划期内水利设施用地指标,至202_年,我镇水利设施用地规模基本保持不变。
3、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指标
遵照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安徽省等有关法律、法规,孙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059.90公顷。
4.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和平衡表的编制
为了保护规划用地指标的落实和使我镇各类用地的配置能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角度得到合理的安排,增强本规划的实用性和科学性,在部门用地指标调整上,多次进行了由镇政府组织的部门用地协调会,反复讨论、协商,广泛征求意见,尽可能地从行政、经济和技术上合理安排各类用地,同时,根据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从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走集约和节约用地的道路出发,积极引导部门接受镇规划用地指标。
⑴农、果、林、水产部门用地:农业部门用地给予优先安排和满足,优化大农业结构,实行多种经营,增加蔬菜、经济作物、果园面积,提高大农业经济从价值。⑵镇区、工矿部门用地:镇区、工矿部门的用地在本着集约和节约的原则,进行统筹安排。
以此为原则,采用综合平衡法,根据各类用地在规划期内的增减变化,编制了202_-202_年的土地利用平衡表。
5.土地利用分区
土地利用分区的主要目的是为土地用途管制实行提供依据,用地区域类型的划分是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并突出了农业用地的划分,共分为农业用地区、园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其他用地区等七个区。
在具体区划划分方法上,是以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适宜性分析和区域自然和社会经济发展为基础,根据土地主导用途的不同,采用定量研究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为确保土地用途管制的实行,还针对每种土地用地区的用途特点,制定了详细的用途管制细则。
6.各项用地指标的分解
××镇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整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的最终落实点,是县级规划得发实施的基本保障,因此在镇规划主要用地控制指标,服从县级规划分解指标,特别是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地开发、复垦指标上,以确保县级耕地总量占补平衡的实现,另外对退耕还林指标也给保证。
7.用地布局的依据
⑴规划年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土地所作的战略安排。
⑵各部门用地发展规划中的布局要求。
⑶《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法规对用地布局所作的要求。
⑷全镇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土地利用方式、土地质量和土地生产效益的差异。
(三)与城镇规划的协调情况
考虑到城镇规划用地分类与土地利用规划用地分类的技术口径不同,本次土地利用规划与城镇规划用地规划协调的着重点放在城镇建设用地新占农用地、特别是新占耕地面积上,而对城镇用地现状面积、规划面积不强求统一。在城镇建设用地新占农用地、特别是新占耕地面积方面,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统一的。
(四)与其它规划的协调
本规划在与生态、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规划的协调方面,充分考虑了这些部门的规划成果,优先保证了这些部门的胜地需求,在本质上是协调一致的,只是在具体的土地面积数据上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统一采用了土地部门的数据。
九、规划方案的可行性分析
1、组织上的可行性。在规划的整个过程中,从最初的技术方案的论证到资料的收集和规划讲座稿子论证都多次进行了专家、部门的调查咨询,保证了一次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2、基础数据和资料的可行性。整个规划都是以土地详查和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基准,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年鉴等资料的权威性强。各部门提供的基础数据、规划数据和资料是各有关部门根据自身的发展,经过长时间的努力完成的,具有较强的可靠性。
十、需要进一步说明的问题
1、关于规划范围的说明
本次规划范围为××镇辖区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11440.06公顷。
2、关于规划时间的说明
基期年202_年,规划期202_—202_年。
3、关于土地质量评价的说明
土地质量评价坚持为生产服务原则,采用联合国《土地评价纲要》提出的土地适宜性评价思路(ITC)并结合××区××镇目前土地的利用方式进行。
4.关于基础数据口径不一致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有关的规定,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土地面积的基础数据必须是土地详细和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因此,本次规划中将所有其它数据都统一到了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的基础上,会与专利号部门提供的原始数据不完全一致,由于土地详杳和变更调查,是严格按照土地利用现状三大类进行的,各类土地利内涵,与各部门用地类型划分存在较大的差异,故二者在外延上有明显的区别。
十一、规划修改的成果
1、《××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_-202_年)》;
2、《××区×镇土地利用总规划(202_-202_年)说明》;
3、《××区××镇土地利用总规划图(202_-202_年)》。
第二篇:××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_~202_)
××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_~202_)
目录
一、××镇概况………………………………………………………
1二、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2(一)现行规划实施效果……………………………………………2
(二)现行规划主要执行情况………
………………………………
3(三)现行规划存在的问题…………………………………………
4三、规划修改的必要性和意义………………………………………
4(一)规划修改必要性………………………………………………4
(二)规划修改的意义………………………………………………6
四、规划修改的指导思想、原则依据………………………………7
(一)规划指导思想…………………………………………………7
(二)规划原则………………………………………………………7
(三)规划修改的依据………………………………………………8
五、规划修改的简要过程……………………………………………8
(一)组织准备阶段…………………………………………………9
(二)调查分析研究阶段……………………………………………9
(三)规划修改阶段…………………………………………………9
(四)规划成果形成阶段……………………………………………10
六、现行规划(1997-202_年)实施情况分析……………………10
七、本规划(202_-202_年)与现行规划(1997-202_年)的衔接………………………………………………………………………1
1八、规划修改中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1
2(一)关于基础数据的来源…………………………………………12
(二)重要指标规划的协调情况……………………………………1
3(三)与城镇规划的协调情况………………………………………17
(四)与其他规划的协调……………………………………………18
九、规划方案的可行性分析…………………………………………18
十、需要进一步说明的的问题………………………………………18
十一、规划修改的成果………………………………………………18
×××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_-202_)
说明
《××区×××镇土地利用总何体规划(202_-202_年)》(以下简称“本规划”)××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成果,也是政府评议、报上级政府审批和组织实施的政策性文件,包括:总则、土地利用现状及潜力分析、规划目标与方针、土地利用总体布局、主要用地规划和空间管制引导、规划实施与管理,附则及附表等内容。为了对本规划有一个全面的了解,现将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镇概况
××位于××区东南部,集镇距市区15公里,属半丘陵半圩区地形。东与××县、××镇和×××接壤,南与××镇相连,西与××镇隔河相望,北与×××和××镇紧连,是××区建制镇之一。
全镇辖××村民委员会××个街道居委会,×××个村民组,辖区总面积×××平方公里。202_年全镇总人口5.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5万人,非农业人口0.84万人,人口密度475人/平方公里,耕地总面积5823.90公顷,人均耕地0.1072公顷。
××镇是×××区×大建制镇之一,区域位置较佳,××省级开发区区域面积三分之一在我镇境内有××铁路及复线和××高速东西穿越,×××省道北穿而过,交通便捷。
这里典型的温带气候,加上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得××拥有皖南山区的朴质,更兼江南水乡的柔美。境内山峦起伏、环境优美。南有千年古坝-×××坝,滋润着××儿女;东有圣地-×××,休闲度假好去处。
境内自然资源极为丰富,有储量可观的石、方解石、煤,还有锰、铜、硫、铁等金属,广袤的山场盛产、李、中草药等。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和社会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程控电话容量1万门,电子网络遍布世界各地。
二、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一)现行规划实施效果
1、强了耕地保护力度,确保了耕地总时的稳定
现行规划通过实行“占一补一”制度,加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的力度,使耕地在数量及质量上保持稳定;通过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使基本农田得到特殊保护;通过中低产田改造提高了耕地质量,进一步稳定了农业的基础地位。
2、严格控制了建设用地的规模,
第三篇:碧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碧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2_-202_年)
调整方案
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十月
I
II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一节 指导思想.......................................1 第二节 调整原则.......................................1 第三节 规划调整依据...................................2 第四节 主要任务.......................................6 第五节 规划调整范围及期限.............................8 第六节 规划调整基础数据...............................8 第二章 规划调整背景.....................................9 第一节 区域概况.......................................9 第二节 土地利用状况..................................10 第三节 现行规划实施评价..............................11 第四节 规划调整必要性................................15 第三章 规划调整方案..................................16 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思路与目标........................16 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和目标调整........................17 第三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21 第四节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24 第五节 土地用途分区的调整............................25 第四章 重点区域土地利用控制...........................27 第一节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27
III 第二节 贵州碧江经济开发区(苏州产业园)土地利用调控...29 第三节 贵州铜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利用调控........30 第五章 加强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32 第一节 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32 第二节 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32 第三节 加快推进土地整治..............................34 第四节 严格控制耕地减少..............................35 第五节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35 第六章 加强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37 第一节 努力实现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目标................37 第二节 科学划定城市开发边界..........................37 第三节 试点推进空间性规划合一........................38 第四节 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措施......................40 第七章 协调推进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42 第一节 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42 第二节 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42 第三节 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的相关措施..............44 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46 第一节 法律保障措施.................................46 第二节 行政保障措施.................................46 第三节 经济保障措施.................................47
IV 第四节 技术保障措施.................................48 第五节 社会保障措施.................................48 附 表.................................................49 附表一 土地利用现状表(202_年)......................49 附表二 附表三 附表四 附表五 附表六 附表七 附表八 附表九 附表十 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表................50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表........................51 耕地保有量指标调整表..........................52 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调整表........................52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53 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54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表........................54 土地利用用途分区调整表........................55近期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表........................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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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I
前 言
《铜仁市(现碧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_-202_年)》(下称《规划》)于202_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对加强土地宏观管理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生态环境用地,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加上“向山”要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内涵挖潜手段的运用,有效控制了建设用地增长规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资源保障,通过各种方式,促进了规划的有效实施。
《规划》批准实施后,国务院下发国函〔202_〕131号文件,批复同意撤销铜仁地区设立地级铜仁市,撤销县级铜仁市、万山特区,新设碧江区、万山区,并对原铜仁市和万山特区进行行政区划调整。202_年10月贵州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贵州碧江经济开发区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同时随着武陵山扶贫攻坚,新型山地城镇化和工业化建设、“大数据、大扶贫、大健康”战略提出、空间规划合一、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等,使《规划》在实施中遇到了许多新情况,规划布局不合理或不适应建设发展需要等问题日益凸显,《规划》调整迫在眉睫。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2_〕1096号)和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我区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对《铜仁市(现碧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_-202_年)》进行调整完善,V
II 编制《碧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_-202_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调整方案》依据市调整下达指标,主要阐明202_-202_年碧江区土地利用战略,适度调整土地利用主要目标、任务、结构和布局,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土地用途管制,通过多种方式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协调好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推进“多规合一”和三线划定,安排各类工程及项目,提出规划继续有效实施保障措施,引导全区人民进一步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区国土资源局在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依法对《调整方案》进行具体实施和管理。
VIII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常态下对土地利用的新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守住生态、发展、安全三条底线,坚持以扶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突出抓好“大扶贫、大数据”二大战略行动,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集约节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利用的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切实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并重,保障以旅游、城镇和交通水利用地为主的各类建设用地需求,协调各业用地关系,着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培植后发优势,确保我区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第二节 调整原则
一、总体稳定、适当微调
坚持《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适当调整完善《规划》,强化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优化全区建设用地布局。
二、节约集约、优化结构
确保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市下达指标,适度调整建设用地指标结构,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促进规划期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合理有 序增长,保障合理的用地需求。通过城乡统筹、盘活存量、内涵挖潜和优化置换,解决发展用地指标的不足。保护优质农地资源和必要的生态空间,做好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调整。
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贯彻落实我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强与精准扶贫、“5个100工程”以及城镇、交通、能源、水利、生态、环保、旅游等相关发展专项规划的衔接,向重点发展区域、战略新兴产业、重点行业给予倾斜。
四、加强协调、充分衔接
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其对下级规划的控制,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第三节 规划调整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复垦条例》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11、《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
12、《贵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3、《贵州省土地整治条例》
14、《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
15、《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
16、《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
17、国家、省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二、相关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2_〕34号)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2_〕10号)
3、《国务院关于同意贵州省撤销铜仁地区设立地级铜仁市的批复》(国函〔202_〕131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搬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2_〕2号)
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论证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2_〕3号)
6、《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2_〕10号)
7、《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2_〕1096号)
8、《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2_〕125 号)
9、《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黔党发〔202_〕21号)
10、《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2_﹞22号)
11、《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空间性规划“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_〕26号)
12、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府发〔202_〕32号)
13、《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委员会关于下达82个县(市、区、特区)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的函》(黔国土资函〔202_〕288号)
14、《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贵州省土地整治服务就地脱贫工作的指导意见》(黔国土资发〔202_〕25号)
15、《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铜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_-202_年)调整完善指标的通知》(铜府办发〔202_〕112号)
三、相关规程及技术标准
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2_)
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1-202_)
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7-202_)
4、《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2-202_)
5、《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8-202_)
四、相关规划及其他基础资料
1、《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2_-202_年)调整方案》
2、《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2_-202_年)》
3、《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2_-202_年)》;
4、《贵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2_-202_年)》
5、《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加密规划)》
6、《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7、《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
8、《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_-202_年)调整方案》
9、《贵州省“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
10、《铜仁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11、《铜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_-202_年)调整方案》
12、《铜仁城市经济圈发展规划(202_-202_年)》
13、《铜仁地区以梵净山为龙头的旅游业发展规划(202_-202_年)》
14、《铜仁市城市总体规划(202_-202_年)》
15、《铜仁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
16、《贵州铜仁百里锦江国际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
17、《贵州铜仁百里锦江国际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与重要节点控制 性规划》
18、《碧江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19、《铜仁市(现碧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_-202_年)》 20、《碧江区土地整治规划(202_-202_年)》
21、《碧江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22、《碧江区林业生态划定实施方案》
23、《碧江区林地变更调查成果》
24、《铜仁市碧江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
25、《铜仁市凉湾湿地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
26、《贵州碧江国家湿地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
铜仁市及碧江区城镇、交通、水利、电力、农业、林业、畜牧业、环境保护、工业、非公有制经济、矿山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灾害防治、易地扶贫搬迁等其他相关规划。
第四节 主要任务
规划调整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科学划定三条红线,推进“三线”划定和 “多规合一”。
一、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调整。按照市调整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合理调整全区耕地保有量和各乡(镇、办事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二)建设用地规模、结构调整。按照市调整下达的建设用地相关指标,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和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结构。
二、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一)根据市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按照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对现有基本农田布局作适当调整。摸清城镇周边、道路沿线未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现有耕地数量、质量及分布状况,结合城镇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集中连片、质量等级高应当划入而尚未划入的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完成基本农田保护调整。
(二)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在不突破市下达建设用地规模前提下,遵循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统筹安排规划建设用地,通过倒逼存量挖潜,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转型。一是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促进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城镇空间体系。二是严控城镇无序扩张,确保城镇人口密度、用地产出强度等达到相关标准。三是适应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促进农村农民住宅向集镇、中心村集中。四是合理调整产业用地结构,保障水利、交通、能源等重点基础实施用地,优先安排社会民生、扶贫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文化产业、养老服务业、旅游业发展用地等,严禁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提供用地。五是盘活存量、用活流量,挖潜利用城乡存量和低效用地,统筹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
三、推进“三线”划定和 “多规合一”
根据调整后的规划指标和用地布局,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底盘”,结合“三线”划定,探索推进“多规合一”,为完善土地用途和国土空间管制制度打下基础。
第五节 规划调整范围及期限
调整范围:全区行政管辖全部范围,土地总面积1008.96平方公里。
调整期限:以202_年为基期年,202_年为目标年,调整期限为202_-202_年。
第六节 规划调整基础数据
规划调整基础数据: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包含文本、说明、图件及数据库。
土地利用现状数据:202_年土地利用变更数据及数据库。国民经济数据:以统计数据为主,并参照相关发展规划
第二章 规划调整背景 第一节 区域概况
我区位于贵州省东北部,地处武陵山脉中部,与湘、渝、鄂三省相邻,古有“黔东各郡邑,独美于铜仁”的赞誉,今有“黔东明珠”、“黔东门户”之称号,是铜仁市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中心和省列“经济强县”,同时也是武陵山扶贫规划中6个重点建设的中心城市之一。全区国土总面积1008.96平方公里,辖13个乡(镇、街道)。全区林地面积58133公顷。主要矿藏有钾、锰、汞、钒、磷、铅、锌、钡、石英石、重晶石、硅、玉石、白云石、石灰石等。
202_年末总人口31.0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6.41万人,非农业人口14.62万人,城镇人口20.70万人,城镇化率66.72%。区内聚居着汉、苗、土家、侗、仡佬等26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73%。经济实现较快增长。202_年,全区地方生产总值(GDP)完成110.81万元,比上年增长17.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1032万元;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429396万元,在第二产业中,工业实现增加值307844万元,建筑业实现增加值121552万元;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587694万元,比例为8.2 :38.8 :53。人均生产总值突破30000元。
第二节 土地利用状况
一、土地利用现状
202_年全区土地总面积100896公顷,其中农用地849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24%;建设用地57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70%;其他土地101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06%。
各地类分类现状详见附表一。
二、土地利用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一)农林用地是主体,土地利用率较低,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我区耕地和林地是主体,占土地总面积的79.05%。土地利用率89.94%,相对较低。基本没有牧草地;其他农用地中,82%为田坎;建设用地仅占土地总面积的5.70%,与铜仁市中心城区定位不符,与我国中东部地区的10-20%相比,差距较大,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
(二)人均土地资源不足,陡坡耕种现象较严重,耕地质量差,边远地区耕地撂荒现象普遍。全区人均土地面积仅5亩,低于全国人均水平12亩,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约40亩)的1/8;全区耕地21621公顷,需负担14人。土地垦殖率21%,是全国平均水平12%的2倍;大于15°耕地达到了49%以上,陡坡耕种现象较严重;中低产田土占耕地的55%。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加上农业基础设施的缺乏,部分边远地区耕地撂荒现象普遍。
(三)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其他土地开发难度大。全区其他土地面积101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06%,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理论面积84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34%,立地条件较好、规模连片后备 资源已基本开发殆尽。现有可供开发的后备资源与劳动力流动方向背离,开发和生产管理成本高,综合效益较低。
第三节 现行规划实施评价
一、规划指标执行情况
(一)耕地保有量未实现保护目标。规划202_年耕地保有量23380公顷,202_年耕地21621公顷,比规划控制指标少1759公顷,未实现规划保护目标。
(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未实现保护目标。规划202_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1483公顷,202_年基本农田11873公顷,实现保护目标。
(三)园地实现规划目标。规划202_年园地1090公顷,202_年园地1179公顷,比规划目标多89公顷,实现规划目标。
(四)林地实现规划目标。规划202_年林地57064公顷,202_年林地58133公顷,比规划目标多1069公顷,实现规划目标。
(五)牧草地未实现规划目标。规划202_年牧草地8520公顷,202_年牧草地5公顷,比规划目标少8515公顷,未实现规划目标。
(六)建设用地总规模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规划202_年建设用地总规模6780公顷,202_年建设用地总规模5749公顷,比规划目标少1031公顷,未突破规划目标。
(七)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规划202_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5810公顷,202_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4752公顷,比规划目标少1058公顷,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
(八)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突破规划控制指标。规划202_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355公顷,202_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3372公顷,比规划目标多1017公顷,突破规划控制指标。
(九)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突破规划控制指标。规划202_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970公顷,202_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997公顷,比规划目标多27公顷,突破规划控制指标。
(十)新增建设用地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规划202_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2450公顷,根据历年建设用地台账,202_-202_年已使用新增建设用地2125公顷,比规划目标少325公顷,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
(十一)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规划202_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2413公顷,根据历年已报批建设用地台账,202_-202_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1899公顷,比规划目标少514公顷,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
(十二)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规划202_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520公顷。根据历年已报批建设用地台账,202_-202_年全区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181公顷,比规划目标少339公顷,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
(十三)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实现规划目标。规划202_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410公顷,202_-202_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002公顷,比规模目标多592公顷,实现规划目标。
(十四)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突破规划控制指标。规划202_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90平方米/人,202_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63平方米/人,超出规划目标73公顷,突破规划控制指标。
(十五)亿元GDP耗地量实现规划目标。规划202_年亿元GDP耗地量175公顷/亿元,202_年亿元GDP耗地量为52公顷/亿元,比规划目标少123公顷,实现规划目标。
规划指标执行情况详见附表二。
二、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
(一)提高了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规划实施期间,积极开展土地整治,全面推进土地整理,特别是旱地的整理,适度开发后备土地资源,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投入,推进了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大力开展了基本农田整理和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土地整治项目48个,补充耕地1002公顷,其中土地整理重点项目9个,补充耕地39公顷,土地开发重点项目39个,补充耕地963公顷。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3020公顷,投入资金1.22亿元。
(二)基础产业及基础设施用地得到合理保障。《规划》实施期间,按照“保资源、保发展”的基本思路,优先保障城市发展用地、铜仁高新产业园区、碧江经济开发区和苏州产业园区新型工业化发展用地,保障了交通、水利、电力、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为实现建设黔东区域性大城市、黔东产业聚集区提供了用地保障,落实了重点建设项目87个,供给建设用地2125公顷,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通过各种手段促进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期间,全区通过严格规划、计划、预审和审批管理,逐步提高建设项目用地门槛,严格执行用地定额标准体系与评估、考核办法,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以来,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农村建设用地120公顷,同步为城镇及工业发展供给建设用地120公顷。大力开展了“旧城改造”工作,治理棚户区、城中村,完成棚户区改造2400余户,改造城中村127公顷。单位GDP建设用地相比202_年消耗下降了72%,单位建设用地GDP、二三产业产值分别比202_年提高了2.53倍、2.84倍,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四)提高了土地生态环境质量。积极配套土地生态环境建设资金,开展石漠化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天然林保护、矿区综合治理等工作,对锦江等主要水系主支流两岸天然林资源进行了实时管护,治理石漠化面积41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169平方公里,改善了土地生态环境,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
三、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
(一)城镇工业发展仍不可避免占用部分优质耕地。碧江区作为市中心城区,尽管在城市发展、工业建设中,开发利用了大量的低丘缓坡土地,开展了“向山要地”等新的工作,但仍不可避免占用少量中等质量以上耕地。
(二)规划布局不合理问题突显。随着中心城区规划修编、产业园区设立,城区周边、产业园区里面还有一定数量限制建设区、基本农田等,同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变化也导致不符合规划现象发生,规划布局不合理问题越发突显。
(三)规划未能完全预料到部分国家、省发展战略变化。《规划》批准后,全市进行了行政区划调整,国家提出了建立武陵山经济协作区的战略要求,要求加快推进武陵山片区扶贫攻坚,省政府新设立了铜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碧江经济开发区,加上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等“多规合一”思路的提出,《规划》难以预料到上述情况的发生,继续实施《规划》,将对以上发展战略和思路等产生影响。
(四)部分重点建设项目难以落地。受国家、省发展战略、思路变化的影响,加上各类建设项目的不可预见性等因素影响,部分既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未能列入《规划》,已列入《规划》的部分重点建设项目受后期变化影响,实际建设区与原预留建设区等发展了一定变化,部分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困难。
第四节 规划调整必要性
一、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通过本次规划调整,有利于耕地得到更好的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质量的重要手段,对于优化农用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严格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
二、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因全区发展重心、发展思路发生变化,加上碧江经济开发区、铜仁高新区设立、城市发展规划调整等影响,部分城市发展区、经济开发区发展区域内还有一定数量限制建设区,通过本次规划调整,可进一步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三、适应行政区划和新发展思路调整的必然要求
《规划》批准后,国家发展思路发生了较大变化,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扶贫攻坚等“十三五”主要发展方向,同时全区调整了行政区划,加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工作的开展,原规划难以考虑到上述新政策的变化,《规划》继续实施将对以上工作的开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第三章 规划调整方案 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思路与目标
一、发展定位
贵州东部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商贸物流中心、旅游集散服务中心;贵州重要的承接产业转移基地、新型工业基地、山地户外运动基地;贵州东部和武陵山片区的交通枢纽;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中国宜居宜业宜游的新型山水园林城市。
二、经济社会发展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改革开放,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持主基调主战略,围绕“三中心、三基地、一枢纽”发展布局,突出抓好大扶贫、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和大生态、大健康、大文化三大跨越工程,着力加强结构性改革,努力扩大有效投资,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巩固和完善全面小康成果,加快基本现代化进程,努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新碧江。
三、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到202_年,生产总值达到248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14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达到102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132亿元,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5.7∶41.1∶53.2,人均生产总值达到6.7万元;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300亿元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02_亿元;公共预算收入达到20.8亿元;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6010元、18927元;旅游总收入达到135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75亿元;累计新增城镇就业7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农村人均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1亩;城镇化率达到75%;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目标和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达到国家和省、市要求。
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和目标调整
一、土地利用战略
(一)大力发展特色高效农业战略,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积极探索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山地旅游业“两山”特色产业,进一步严格对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林地、牧草地的保护,大力加强基本农田建设,以生态优质蔬果、现代畜禽养殖建设为重点,培育优质粮油、中药材、竹子、花卉苗木、农产品加工和休闲农业等特色产业。
(二)实施绿色生态发展战略,合理布局生态屏障用地
坚守生态底线,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生态文明城市、山水园林城市创建要求,大力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稳步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构建山青、天蓝、水清、地洁的人居环境;坚持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也要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升,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着力建设“生态碧江”。
(三)深入实施做大做强城市战略,保障新型城镇化发展用地 大力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以打造贵州东部和武陵山片区区域性中心城市、国际化旅游城市为目标,统筹推进城乡发展,大力实施人口转移战略,加快构建现代城镇体系,全面提高城镇化水平和管理水平。根据城镇规划体系,合理布局各类建设用地区域,保障相关区域建设项目的顺利落地,为把碧江区建设成为铜仁中心城市核心展示区、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和宜居宜业宜游的山水园林城市提供基础条件。
(四)深入实施工业强区战略,保障工业转型升级必要用地 坚持把工业作为强区之基、发展之要,深入实施工业强区战略,高起点推进新型工业发展,以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为引领,加强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突出区域特色,体现碧江优势,做优做强产业,打造工业发展升级版。加快改造提升传统工业,重点发展壮大特色食品、轻型加工、新医药、新材料和新型建材等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着力发展大产业、大企业,加快构建以新兴产业为引领、传统优势产业为支撑、产业园区为载体、产业融合集成配套的现代特色产业体系,着力建设贵州东部重要的特色轻工、加工制造和新兴产业基地。保障各种新兴产业及基地的建设用地,加强现代化工业的竞争力,加快工业的转型升级步伐。
(五)深入实施做大做强旅游战略,合理安排国际山地休闲度假旅游用地
把旅游业作为全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以打造国际化旅游城市和建设“100个”重点景区工程为抓手,深入实施旅游精品和创新驱动战略,实施旅游大数据战略行动,大力推进区域旅游和旅游产 业化发展,着力发展大旅游、建设大景区、培育新业态,着力构建多元化特色旅游产品体系和“快旅慢游”服务体系,合理保障文化旅游、城市休闲、多彩乡村和特色山地户外运动旅游,重点休闲度假区、山地户外运动基地、国家文化旅游创新区的建设用地。
(六)深入实施大扶贫战略,保障生态移民等民生项目用地 贯彻落实“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和“1+10”精准扶贫配套政策,抓好产业扶贫,保障扶贫特色优势产业和扶贫产业园区、贫困地方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劳务经济发展用地,确保每个贫困村至少有1个主导产业、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用地,为易地扶贫搬迁提供必要用地,切实做到每一户搬迁群众都“搬得出、留得住、能就业、有保障”。
二、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
(一)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积极推进土地整治
耕地保有量:由现行规划的23380公顷调整为17020公顷,减少6360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由现行规划的11483公顷调整为11177公顷,减少306公顷。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到202_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由现行规划的410公顷调整为1000公顷,增加590公顷。
(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用地
建设用地总规模:由现行规划的6780公顷调整为8004公顷,增加1224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现行规划的5810公顷调整为6705公顷,增加895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由现行规划的2355公顷调整为5309公顷,增加2954公顷。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由现行规划的970公顷调整为1299公顷,增加329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由现行规划的2450公顷调整为调整后的2600公顷,增加150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由现行规划的2413公顷调整为调整后的2426公顷,增加13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由现行规划的1520公顷调整为202_公顷,增加508公顷。
(三)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园地:保持1090公顷不变。
林地:由现行规划的57064公顷调整为56000公顷,减少1064公顷。
牧草地:由现行规划的8520公顷调整为0顷,减少8520公顷。
(四)合理调整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指标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由现行规划的90平方米/人调整为150平方米/人。
亿元GDP耗地量:保持现行规划的175公顷/亿元不变。第三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围绕规划目标,在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类用地,在202_年基础上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布局,提高土地利用率。
一、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协调安排农用地
从维护粮食安全出发,在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前提下,调整农用地结构,稳妥推进生态退耕,增加园地、林地、牧草地面积,保持农用地面积基本稳定。202_年农用地849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24%。到202_年,农用地减少2120公顷,减少到828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14%。
(一)稳定推进生态退耕,耕地面积有所减少。从维护全区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出发,控制耕地减少。202_-202_年,全区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非农建设占用、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等因素减少控制在5191公顷以内,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不低于590公顷,净减耕地控制在4601公顷以内。到202_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020公顷,土地垦殖率16.87%,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1177公顷。规划耕地和基本农田主要集中在六龙山、桐木坪、瓦屋和云场坪等乡(镇)。
(二)因地制宜发展园地,园地适度调整。引导园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丘陵、荒坡地集中,着力发展优质枣子园、板栗园、茶园等,建立优质农产品基地,提高园地单产和效益。202_年园地11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7%,规划期内,园地减少,预计到202_年减少到109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8%。规划园地主要布局在六龙山、桐 木坪、瓦屋和云场坪等乡(镇)。
(三)适度提高林地面积,增加森林覆盖率。按照林业发展的需要,建立速生丰产杉木生产基地,同时发展经济林、薪炭林,搞好封山育林,大力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管好现有林地,加快低效林地改造。202_年林地58133公顷,林地覆盖率57.62%,因退耕还林等原因,预计到202_年将增加3027公顷,增加到61160公顷,林地覆盖率60.62%。规划林地主要分布在六龙山乡、桐木坪乡、瓦屋乡、云场坪镇和漾头镇等乡(镇)。
(四)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稳定其他农用地面积。规划期间,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村道路和机耕道,减少田土坎面积;由于生态退耕、建设占用、自然灾毁、农业结构调整等,耕地减少,其他农用地相应减少。202_年其他农用地40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02%,预计到202_年将减少到34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7%。
二、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保障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需求
坚持以需求引导和供给调节合理确定建设用地规模,保障科学发展用地。202_年建设用地57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70%。建设用地的增加主要来源于农用地的转用和其他土地的开发利用。到202_年,新增建设用地预计将占用农用地2426公顷,其中占用耕地202_公顷。
(一)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保障铜仁高新区、碧江经济开发区和城镇发展用地。合理制定城镇发展战略,提高土地经营管理水平,不断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加强铜仁高新区、碧江经济开发区、老城区及其他集镇之间的协调发展,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 建设用地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202_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47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1%,其中城镇工矿用地33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4%,农村居民点用地13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7%。到202_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加1953公顷,达到67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5%。其中,城镇工矿用地增加1937公顷,达到53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26%;农村居民点增加16公顷,达到13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8%。
(二)保障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必要用地。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节约土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方针,合理规划基础设施用地,着力提升现有设施能力,加强配套衔接和促进资源共享,防止不合理的重复建设,提高基础设施整体效率和集约利用水平。202_年交通水利用地9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2%,其中交通用地7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7%;水利用地1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5%。到202_年,交通水利用地增加到12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9%,其中交通用地10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水利用地19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9%。
(三)统筹和合理安排旅游用地,加强旅游资源整合。坚持规划先行、保护第一、永续利用原则,加快大明边城、百里锦江,梵净山农业生态园,天佛溶洞,生态农业园,美丽乡村等风景名胜区建设。202_年其他建设用地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7%,到202_年,增加到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9%,增加用地主要为风景旅游基础设施用地。
三、合理开发利用其他土地
其他土地在规划期间将得到合理的开发利用。各类建设用地选址优先安排使用其他土地,尽量把其他土地开发为建设用地。在水土流失治理、石漠化治理等生态建设中尽可能地把不宜耕的荒草地、裸地建设为林地和园地,宜耕荒草地开发为耕地。
202_年其他土地101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06%。规划期间,水域面积增加215公顷,自然保留地减少351公顷,其他土地减少到100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93%,土地利用率提高0.13个百分点。
其他土地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宏观控制之下进行合理开发,宜农则农、宜建则建,防止因土地开发而造成地质灾害和生态环境恶化。
第四节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
依据现行规划建设用地管制分区,结合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布局和生态红线划定成果,形成调整后的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一)允许建设区:由现行规划的5810公顷调整为6705公顷,增加895公顷,增加区域主要集中在灯塔、川硐、滑石等乡(镇、办事处)。
(二)有条件建设区:由现行规划的8430公顷调整为11330公顷,增加2900公顷,增加区域主要集中在,增加区域主要集中在灯塔、川硐、滑石、坝黄等地。
(三)限制建设区:由现行规划的86656公顷调整为82510公顷,减少4146公顷。全区各乡(镇、街道)均有一定分布。
(四)禁止建设区:由现行规划的0公顷调整为351公顷,增加351公顷。主要增加区域为生态红线内的水源保护地核心区。
第五节 土地用途分区的调整
依据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分区,结合全区各类用地规划布局和生态红线划定成果,形成调整后的土地用途分区。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全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从13826公顷调整为13903公顷,增加77公顷。调整后,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集中在坝黄、云场坪、漾头、桐木坪、滑石、和平、瓦屋、六龙山等地。
(二)一般农地区:由现行规划的12506公顷调整为12561公顷,增加55公顷,该区是基本农田保护区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各乡镇的丘陵和低山谷地中,与其他用地区交错分布;区内各乡镇均有分布,其中川硐、坝黄、云场坪、漾头、桐木坪、滑石、和平、瓦屋、六龙山等地面积较大。
(三)城镇建设用地区:由现行规划的5649公顷调整为6559公顷,增加910公顷;该区是城镇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占土地总面积的6.50%,主要分布在市中心城区及经开区、高新区。
(四)独立工矿区:有现行规划的161公顷调整为146公顷,减少15公顷,该区是指独立于城镇村建设用地区之外的工矿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占总面积0.14%,主要分布在川硐、坝黄、云场坪、漾头、桐木坪等地。
(五)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由现行规划的0公顷调整为351公顷,增加351公顷,该区是为生态红线内核心区,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0.35%,主要分布在川硐、坝黄、云场坪、漾头、桐木坪、滑石、和平、瓦屋、六龙山等地。
(六)林业用地区:由现行规划的59525公顷调整为61350公顷,增加1825公顷,该区是为发展林业和改善生态环境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60.81%,主要分布在川硐、坝黄、云场坪、漾头、桐木坪、滑石、和平、瓦屋、六龙山等地。
(七)牧业用地区:由现行规划的1811公顷调整为220公顷。
(八)其他用地:由现行规划的7418公顷调整为5806公顷,减少1612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5.75%,全区各乡镇均有分布。第四章 重点区域土地利用控制 第一节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
一、中心城区性质、范围
中心城区性质:贵州东北部中心城市,黔湘渝交界区域商贸、生态文化旅游的核心城市,生态产业循环经济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中国宜居宜业宜游的新型山水园林城市。
中心城区范围:在碧江区内包含包括市中、环北、河西、灯塔、川硐、滑石五个乡镇(办事处)全部行政辖区及坝黄镇锦江两岸可视区域,总面积315.99平方公里。
二、中心城区(碧江境内)现行规划
现行规划202_年中心城区六个办事处滑石乡、坝黄镇锦江可视区域中,规划指标耕地保有量2253公顷,基本农田面积1356公顷,园地面积162公顷,林地面积面积11424公顷,牧草地面积115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538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4752公顷,城镇工矿用地1920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635公顷;建设用地管制允许区4752公顷,有条件建设区5184公顷。规划建设用地不能满足碧江区十三五期间的发展建设用地需求。
三、中心城区(碧江境内)布局及近期发展方向
规划中心城区形成“两轴四带,四区九组团两节点”的空间结构。两轴:沿201省道-梵净山大道-铜兴大到形成的南北向城市发展轴、沿锦江形成的东西向旅游发展轴;四带:正大-大兴-地落王产业带、川硐-老城-谢桥城市带、老塘-三寨-龙田冲城市带、开天-茶店-老山口-高楼坪城市产业带;四区:老城区、碧江新区、铜仁高新产业新区、万山转型示范新区;九组团:正大组团、大兴组团、川硐组团、凉湾组团、三寨组团、灯塔组团、老城组团、开天-茶店组团、老山口-万山-高楼坪组团;两节点:坝黄、寨桂两个特色旅游发展节点。
中心城市近期发展方向:老城疏解与优化,谢桥新区充实发展,川硐教育园区完善与提升,碧江区行政中心及周边配套区域初步成型,灯塔、大兴、万山产业区稳步推进,开天组团启动建设。
四、中心城区(碧江境内)用地安排
截止202_年底,在碧江区内中心城区现状人口约38.3万人,建成区面积438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4382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3705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667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14平方米/人,人均城乡建设用地97平方米/人。到202_年,规划碧江区内中心城区人口达到40万人,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6460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5607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853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61平方米/人,人均城乡建设用地140平方米/人。碧江区在现行规划基础上,增加建设用地指标202_公顷;增 加城乡建设用地1902公顷,满足中心城区规划期内社会经济发展用地需求。
五、中心城区(碧江境内)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参照《铜仁市城市总体规划(202_-202_年)》及《铜仁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202_-202_年)》,划定中心城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在现行规划基础上,统筹考虑中心城区发展需要,增加建设用地855公顷。
允许建设区:由现行规划面积4752公顷调整到5607公顷,增加855公顷。
有条件建设区:由现行规划面积5184公顷调整到9346公顷,增加4162公顷;
限制建设区:由现行规划的11488公顷调整为16544公顷,增加5056公顷;
禁止建设区:由现行规划的0公顷调整为40公顷,为水源保护区;
第二节 贵州碧江经济开发区(苏州产业园)土地利用调控
贵州碧江经济开发区是202_年10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46平方公里。位于碧江区东北部灯塔办事处,是连接铜仁新老城区的纽带,也是连接成渝经济圈和珠三角经济圈的前沿阵地和铜仁市、碧江区重点打造的黔东产业新城、工业核心区。
开发区按照“产城融合”和“现代物流推动产业发展,产业发展拉动创业就业”的发展思路,以“一心三品”产业定位,发 展,发展“食品、药品、用品”,着力打造千亿级都市经济产业园区。202_年5月,“铜仁·苏州产业园”正式落户贵州碧江经济开发区,建立了O2O农业体育馆、物流大数据院、智慧产业园、文旅综合体、易地扶贫搬迁、标准厂房、尿不湿、农夫山泉二期、武陵山汽车贸易城、水博园、亿丰、坚磊、羊奶厂、邮政物流用地等,规划十三五期末经开区允许建设区1480公顷、有条件建设区2966公顷、限制建设区193公顷,预计可实现商贸物流收入400亿元,工业产值600亿元,财政收入50亿元以上,解决就业6万人以上,力争建成总产值超千亿元的国家级经济开发区。
第三节 贵州铜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利用调控
贵州大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202_年8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9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之一,并于202_年2月同意更名为贵州铜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面积119平方公里,辖松桃县大兴镇和碧江区川硐镇、滑石乡一部分,碧江境内24平方公里。近期建设52平方公里,现已建成5平方公里,投资15亿元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引进新能源、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和生物制药等产业,力争打造为贵州乃至西南地区新能源、电子信息、先进设备制造基地。
开发区以高科技产业为主导,建成如腾飞制衣、汉方大健康产业园、康柏机械、梵灵创客咖啡、宅尚电子商务及IBM大数据培训中心等企业项目,预计建设家具产业园、智能终端及生产手机触摸屏项目、中石油、铜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等重点项目33个,总投资284亿元,规划十三五期末开发区允许建设区509公顷、有条件建设区872公顷、限制建设区1017公顷,预计做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市比重达到10%,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高新区工业总产值比重达30%以上,前三位的主导产业经营收入占高新区 全部经营收入比重70%左右,力争建成“产业新城、空港新城、高铁新城、宜居新城”的开发区。
第五章 加强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 第一节 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坚持从维护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出发,确立耕地保护战略,严格控制耕地流失,确保全区耕地保有量不低17020公顷,在202_年现状耕地21621公顷基础上,净减少耕地4601公顷,耕地减少主要流向应为生态退耕。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1177公顷。
第二节 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一、划定方法
按照先城市周边再全域、先难后易方法,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为促进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资源基础。
(一)可以继续保留的基本农田:除纳入国家安排生态退耕范围、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经核实确认,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布局要求的现状基本农田,地类有耕地、可调整地类、确定为名优特新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其他农用地。
(二)不得保留的基本农田:现状基本农田中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以及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农用地。
(三)允许新划入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优先划定类型有:城镇周边和交通沿线优先保护类和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连片,质量等别达到县域平均水平以上的耕地;自身聚集度高、规模较大,32 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正在实施改造的中、低产田。
(四)禁止新划入基本农田:已纳入国务院批准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中的耕地;坡度大于25度且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耕地;遭受严重污染且无法治理的严格控制类耕地;严重损毁无法复垦的耕地;位于垃圾堆放场、化工企业、矿山等污染源周边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防治范围内的耕地;河流湖泊最高洪水位控制线范围内不适宜稳定利用的耕地;未纳入基本农田整备区或者改造整治的零星分散、规模过小、不易耕作、质量较差的耕地,以及其他确因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不宜作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土地。
二、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经国土资源、农业主管部门论证审核下达我区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3193公顷,涉及河西、灯塔、环北、滑石、川硐等五个街道(乡),其中原有基本农田907公顷、划出基本农田183公顷、新划入基本农田2488公顷,本次实际划定城镇周边基本农田3212公顷,满足上级下发任务指标。
三、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划出基本农田4138公顷,其中纳入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划出2341公顷,其他划出1797公顷,耕地平均质量等级10.29等,新划入基本农田3797公顷,耕地平均质量等级10.23等。
划定后基本农田11531公顷,其中水田7980公顷,水浇地8公顷,旱地3543公顷;按耕地坡度划分,其中15度以下耕地4980公顷,15°~25°耕地3266公顷,25°以上耕地6833公顷;划定后基本农田质量
等级10.22等。
第三节 加快推进土地整治
(一)全面推进土地整理
按照建设现代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要求,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以有效助推精准扶贫、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与为贫困人口人均整治1亩优质耕地任务相结合,将旱地整理、旱改水提质改造作为土地整理的重点,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大力推广集雨和节水灌溉,增加有效灌溉面积;加大坡改梯等水土保持和集雨灌溉、田间道路工程建设,提高耕地质量与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土地可持续利用能力。
重点推行村民自建实施模式,以完善田间地头毛细血管为主要方向,优先为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确保贫困人口一得基础设施资产、二得劳务收入、三得优质耕地,确保整治后土地获得较大效益。
202_-202_年期间,重点实施1万亩中低产田土改造、建设1万亩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3.25万亩,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不低于0.098万亩,经整治后的耕地质量至少提高一个等级。
(二)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
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据土地利用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原则上,不再新开垦土地作为耕地,重点对群众已自行开垦土地进行以建代补,同时完善基础设施的方式,按照优先复垦为水田的原则,进行建设占用耕地项目占补平衡。通过宜耕后备地开发,202_-202_年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80公顷。
第四节 严格控制耕地减少
1、引导和控制各项建设用地选址,杜绝盲目占用耕地。城镇、工矿、乡村建设尽可能选用低丘缓坡地及其他非耕地,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的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也要尽可能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切实做到能用非耕地的不用耕地、能用劣地的不用好地。
2、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补充耕地的质量,严禁占多补少、占优补劣。
3、提高占用耕地经济成本,建立建设占用耕地数量考核机制,逐步减少单位投资和单位产出占用耕地量。
4、严禁违反法律规定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改变基本农田区位、降低基本农田质量。实行基本农田动态巡查制度,开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涉及基本农田的违法案件。
第五节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
1、将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耕地质量建设、农田林网建设以及社会资金等各类建设资金统筹安排,集中用于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积极推进。资金重点投向基本农田中的中低产田土改造。通过修筑田坎、排洪沟、机耕道,改良土壤、培肥地力等整治措施,逐步提高基本农田中良田好土的比例,提高基本农田产出。
2、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理,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把旱地整理作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和土地整治重点,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大力推广集雨和节水灌溉,增加有效灌溉面积,重点
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加大坡改梯等水土保持和田间道路工程建设,提高耕地质量与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
3、土地可持续利用能力。
积极实施表层土壤剥离工程和“移土培肥”工程,鼓励剥离建设占用土地的表层,并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前提下,用于新开垦耕地的建设。
第六章 加强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 第一节 努力实现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目标
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加大投入和存量用地挖潜,确保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150平方米/人,亿元GDP耗地量不高于175公顷/亿元。
第二节 科学划定城市开发边界
一、划定方法
在不侵占城乡基本生态空间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边界基础上,综合考虑城市发展方向、布局结构、基础设施通道及生态环境空间等因素,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底盘,以相对明显的地物为边界,划定202_年城市开发边界(可建设空间和非建设空间的地域分界线)。
二、城市开发边界规模及范围
中心城区范围:在碧江区内包含包括市中、河西、灯塔、川硐、滑石五个乡镇(办事处)全部行政辖区及坝黄镇锦江两岸可视区域,总面积315.99平方公里,其中在碧江区境内建成区55平方公里。
第三节 试点推进空间性规划合一
一、背景及工作任务
202_年3月8日,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签署《省级空间性规划“多规合一”试点合作协议》。202_年7月18日,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省级空间性规划“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方案》。
通过空间性规划合一改革,推动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探索完善空间规划体系、构建规划衔接协调机制、推进行政审批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空间性规划合一”信息管理平台,编制空间规划,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具体任务是明确发展定位,制定发展目标,划定三区(城镇、农业和生态空间)三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制定管制规则,进行空间要素配置和用地安排,提出规划有效实施保障措施。
二、规划期限及范围
规划范围:全区行政辖区,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一致。规划期限:202_-202_年,其中近期为202_-202_年,远期为202_-202_年。近期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致,远期需在下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进行衔接。
三、重要空间规划差异处理
空间性规划编制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底盘。为解决规划冲突,一是统一标准,制定统一的空间规划用地分类体系;二是战略引导,合理安排城镇用地空间布局;三是因地制宜,协调耕地和林地空间布局。近期各类近期用地指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用地安排等将与本调整方案一致,远期通过人口和产业用地等进行科学预测确定,同步对城镇规划、林业规划等进行调整。城镇规划近期建设规模基本调整为与本方案一致,远期以人口预测为主要依据,同步避让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结合最新影像和地理国情普查等基础数据,按照适宜性,对林业规划用地进行调整,其中基本农田内生态公益林优先调出。四、三区三线划定
(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农业空间划定。空间规划建设用地初步避让了202_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202_年考虑国家扩大生态退耕,将扣除现有大于25°以上基本农田,划定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同步对现有基本农田按照质量不降低、数量不减少的原则进行适度微调。农业空间基本与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区域一致。
(二)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划定。重点划定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确定的核心景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划定的核心景观区和生态保育区、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国家Ⅰ级、Ⅱ级生态公益林、石漠化极敏感区等。
(三)城镇开发边界和城镇空间划定。避让五千亩坝区、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后,以人口核定各镇(乡、街道)用地规模,39 大部分与本调整方案允许建设和有条件建设区范围重叠一致,其中近期建设区域,与本调整方案允许建设区布置基本一致。
五、空间要素配置融合
空间要素配置主要涉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近期建设项目已纳入本调整方案,其余项目纳入下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四节 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措施
(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
坚持节约土地优先,严格控制各项建设活动对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占用,有效减少对自然生态用地的侵占,切实降低经济社会发展的土地资源代价。
(二)强化建设用地特别是城乡居民点和工矿用地的集约利用。
推广有利于集约利用的用地配置模式,进一步实施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引导居住、工业等用地的相对集中布局,促进城乡居民点和工矿用地紧凑发展。
(三)发展节地型产业和技术
优先发展资本、技术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控制土地密集型产业发展。鼓励创新城(集)镇土地立体利用模式,适度提高城乡建设用地容积率。提高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整体配套水平。
(四)推进建设用地的循环利用
全面清理砂石厂、石灰石矿山等可复垦建设用地,积极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再利用工作。
(五)积极盘活城(集)镇存量建设用地。
采取互换、调整等办法,促进城(集)镇空闲、闲置和低效用地
的开发利用。
(六)鼓励存量土地深度开发
利用城(集)镇现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可根据实际减免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对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原则上不再收取或调整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七章 协调推进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第一节 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
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严格控制对天然林、天然草场和湿地等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以及对滩涂等土地的开发,必须在保护和改善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严格依据规划统筹安排。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域和部分绿地、其他土地占全区土地面积的比例保持在80%以上,园地、林地、牧草地面积合计不低于62450公顷,占全区土地面积的的比例不低于62%。城市建成区绿化率达到35%以上;对生态脆弱区,有水流侵蚀、冲蚀和重力崩塌、地质构造稳定性低,植被稀少,生态环境恶化,出现石漠化、水土流失的区域,进行治理,其中,治理岩溶面积105平方公里,治理石漠化面积41平方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9平方公里,累计生态移民3350余户13200多人。逐步构建碧江区大生态系统,强力打造“生态碧江”。
第二节 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一、划定方法
在收集整理林业、环保、规划、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有关资料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自然保护区应全部纳入,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地质公园可纳入,其他类型的禁止开发区根据其生态保护的重要性,通过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评价结果确定是否纳入的总体要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第四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各级行政区域内,根据土地资源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对今后一段时期内(通常为15年)土地利用的总安排。
简介
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将土地资源在各产业部门进行合理配置,首先是在农业与非农业之间进行配置,其次在农业与农业内部进行配置,如在农业内部的种植业、林业、牧业之间配置。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还明确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因此,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宏观土地利用规划,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对辖区内全部土地的利用以及土地开发、整治、保护所作的综合部署和统筹安排。根据我国行政区划,规划分为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和乡(镇)五级,即五个层次。上下级规划必须紧密衔接,上一级规划是下级规划的依据,并指导下一级规划,下级规划是上级规划的基础和落实。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成果包括规划文件、规划图件及相应的附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相关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土地总体规划编制的原则:
(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2)提高土地利用率;
(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5)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2、在202_年1月国土资源部会议审议通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还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规划内容、审查和报批等项作出明确规定。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详细介绍 概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各级行政区域内,根据土地资源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对今后一段时期内(通常为15年)土地利用的总安排。其实质是对有限的土地资源在国民经济部门间的合理配置即土地资源的部门间的时空分配(数量、质量、区位),具体借助于土地利用结构加以实现。
土地资源配置是指对土地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部门之间(用途之间)数量、质量、区位的分布状态。时间、空间、用途和数量是构成土地资源配置的四项基本要素。
土地利用结构是指国民经济各部门占地的比重及其相互关系的总和。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一章第四条和第三章的规定,我国从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到省、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别由各级人民政府编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是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所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从全局的和长远的利益出发,以区域内全部土地为对象,对土地利用、开发、整治、保护等方面所作的统筹安排。圈内: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大多数建设项目必须使用圈内土地。
圈外: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能源、交通、水利、军事项目可以使用圈外土地。
审批权限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①省级、省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审批;②除此之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省政府批准,其中,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政府授权设区市的市政府批准;③浙江省省级及杭州市、宁波市、台州市等长三角城市均需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报国务院批准,其他市级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省政府批准(报批土地占用基本农田的乡镇规划报省批准,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报本级地级市批准);④设区的城市郊区的乡镇(包括街道办事处、农场)、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和省政府确定的中心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省的批准,其他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的内容
1.是否充分体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生态综合效益的要求。
2.上级规划下达的各项土地利用控制指标是否落实。3.各类用地协调较好,布局合理,土地利用结果调整依据是否充分,调控措施是否可行。
4.土地利用分区是否科学,合理。
5.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分解与各类非农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是否紧密衔接,控制到位。
6.耕地占补平衡挂钩措施是否得到落实。
7.规划文本,说明和专题研究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8.规划图内容是否全面,编绘方法是否正确,图面是否清晰。
9.采用基础资料是否准确,可靠。局部修改
局部修改规划必须符合以下条件:A、国务院和省政府已批准行政区划调整的;B、国家和重大能源、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及国家军事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涉及基本农田的;C、国防、交通、水利、能源、通讯、环保、城市和省级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扩大农副产品出口加工、重大外商投资建设项目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但未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D、建设项目已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指标已预留,但由于选址未确定、没有落实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或已落实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但实际位置需作调整的;E、建设项目符合符合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机动指标条件的;F、建设项目用地符合国家供地政策(与产业政策基本相符),全部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非耕地的;G、对市、县(市、区)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城镇建设项目,确实无法在现行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在县(市、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完成后,可以申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一般一年只能提一至两个项目,项目类型没有限制);H、国家和省重大基础建设的拆迁安置、抢险避灾安置和下山脱贫安置用地,确定无法在现行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的(先用后批)。
规划组成
(一)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评估;
(二)规划背景与土地供需形势分析;
(三)土地利用战略;
(四)规划主要目标的确定,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总规模、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安排等;
(五)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分区、建设用地管制和节约集约用地的优化方案;
(六)土地利用的差别化政策;
(七)规划实施的责任与保障措施。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前款规定的内容。
规划目标 1)总目标 区域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即三个效益的统一。
2)具体目标
是总体目标下的子目标,是总目标的具体体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在土地利用结构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长期规划对土地资源的需求、土地资源的供给状况、土地的人口承载潜力和土地利用战略的研究成果,提出规划年所应实现的土地利用目标。
规划内容
1.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2.土地供给量预测 3.土地需求量预测 4.确定规划目标和任务 5.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6.土地利用分区
7.确定实施规划的措施。规划任务
①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是土地利用宏观管理体系的重要基础,是土地利用宏观控制的组要依据。
②土地利用的合理组织: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时空上对各类用地进行合理布局,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引导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以保证充分、合理、科学、有效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防止对土地资源的盲目开发。③土地利用的规范监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监督各部门土地利用的重要依据。
主要内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不同级别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内容上有所区别,市以下规划的主要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
1、明确土地利用的基本方针。国务院批准的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利用基本方针是: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2、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通过充分协调和综合平衡,提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方案,即确定规划目标年各类土地面积和布局。其中,耕地面积、基本农田面积、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开发整理新增耕地面积、城镇用地面积5项为控制性指标。
国务院批准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5项控制指标为:到202_年,全市耕地减少量即建设占用耕地量不得超过9333.3公顷;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面积不得少于9333.3公顷;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2.46万公顷(637万亩),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35.67万公顷,占耕地保有量的84%;城镇用地总面积控制在270平方公里以内,其中合肥市中心城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50平方公里以内。
3、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根据法律法规,制定配套的、切实可行的政策及措施,保障规划的实施。通常的实施措施包括:制定计划、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严格农用地转用审查、严格城市、镇、村建设规划审查,指导农业结构调整。
编制依据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依据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国土整治和环境保护要求;
3、土地供给能力;
4、各项建设对土地需求;
5、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程序
1、调查研究
摸清土地家底(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适宜性评价研究、土地供需分析。
2、编制规划方案,形成规划文本、图件。
3、审批。
国务院审批全国、省级、省会及大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省政府批准除国务院审批外的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特点
1、整体性
2、长期性
3、战略性(研究用地的供需平衡)
4、控制性(下一级受上一级的指导和控制,下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上一级的反馈)
第五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要求
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要求
莲花山生态旅游旅游度假区到202_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上报入库,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7313公顷,耕地保有量为16046.5公顷,基本农田3636.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1588.1公顷,其中通过增减挂钩可解决建设用地周转指标293.4公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审批后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