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规划建设管理办工作职责
规划建设办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村街道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规定,研究有关村街道建设的行政文件,并检查监督其实施。
二、制定村街道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三、指导街道域总体规划,集街道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和组织规划报批并指导实施,组织农村通用图的编制和推广工作。
四、负责村街道建设的综合管理,审查村、街道建设项目及其施工条件。
五、抓好试点村街道建设,指导村街道的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总结推广村街道的建设经验。
六、组织协调村街道规划建设管理的科学研究工作,做好农房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推广工作。
七、负责组织村街道规划建设管理员的技术培训及其职称评定工作,并对其执法情况进行监督。
八、配合职能部门对村街道建设施工队伍、工程质量、公用设施和房地产等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村街道建设竞赛活动的组织和评比工作。
十、负责村街道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计划使用,财务管理以及收取,上缴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篇:规划办工作职责
规划办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全旗和苏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的修编、调整、报批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增减挂钩、土地整理、未利用土地开发等专项规划。
2、负责全旗和苏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
3、负责全旗各类建设用地的规划预审和矿业权设置规划审查。依法承办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审查、报批和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以及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规划审查工作。按规定编报国土资源预审材料和规划调整方案。
4、负责土地利用计划的管理工作。及时向市局报送用地计划执行情况。
5、负责系统内的综合统计工作。按上级和有关行业要求及时编报综合统计报表。
6、负责建设用地项目选址和可行性论证工作。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工作和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篇:景区管理办工作职责
景区管理办工作职责
为了促进灵山旅游的发展,加强灵山景区的管理,提高灵山景区旅游服务水平。特在景区成立灵山景区管理办公室,景区管理办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景区管理办公室职责
景区管理办公室在公司领导下,负责景区范围内的日常事务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经营管理、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清卫保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资源(地质遗迹)保护、山林管理等工作;依照公司委托的职权,承担所辖范围的行政执法管理;协调当地镇、村及景区内各经营摊主的关系。具体职能如下:
1、负责景区日常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统计游客数量、节庆活动管理。
2、负责景区环境与卫生管理、旅游秩序、景区精神文明建设。
3、负责景区资源维护与保护监督管理(防火、防盗、防灾、治虫等)。
4、负责景区安全管理、游客行为管理、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景区旅游投诉。
5、负责对景区旅游经营者、景点导游人员和景点管理人员的管理。
6、协助负责处理与景区有关的部门(村)关系,帮助做好协调工作。
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配合公司各职能部室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二、景区管理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景区管理办公室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服从景区的日常管理,实行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景区所有员工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积极开展各种有益、健康、向上的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员工的素质和工作积极性。
2、负责景区售票、检票管理工作。
3、负责景区内环境卫生、景容景貌和旅游秩序的管理工作。
4、负责景区停车场停车费收取和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5、负责督促景区内服务行业质量的改善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6、负责景区内游客日常投诉的记录、处理。
7、负责景区游客人数统计上报,及时上报有关动态信息。
第四篇:规划办职能职责
规划办职能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城市规划方面的政策、法规、规章、规定、办法;
(2)指导全区乡镇(村镇)规划、勘察和市政工程的测量工作;
(3)参与区内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选址、勘探测绘、建筑设计等工作;
(4)负责全区乡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形象设计及村镇规划的审查及报批工作;
(5)负责全区历史文化遗址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审查及报批工作;
(6)负责对城镇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和管理;
(7)负责对城市规划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8)负责做好区内的拆迁安置工作;
(9)负责对区内的规划实施情况和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10)负责各类规划建设档案资料的管理;
(11)负责城镇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规划与管理;
(12)参与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工作;
(13)负责本室工作目标的实施和实现;
(14)负责提供与本室工作有关的管理评审所需的资料,并负责实施管理评审提出的与本股室相关的改进措施;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篇:规划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院长和分管院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与规划设计单位衔接医疗区总体规划设计、医疗用房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纸设计。
2.负责工程预算和结算的组织。
3.负责招标、议标工作的安排与落实。
4.负责组织洽谈规划、设计、施工、工程设备采购等合同。
5.负责组织工程的开工、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的组织与监督工作。
6.负责处理工程实施中发生的一切问题。
7.负责与有关部门的衔接和协调工作。
8.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