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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实施方案5篇
编辑:玄霄绝艳 识别码:22-838544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15 18:57:51 来源:网络

第一篇: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实施方案

乡镇关于开展2012年度计划生育依

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行为,提高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工作水平,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威宁人口计生环境。根据省地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12年度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精神。从加强我镇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出发,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依法管理、切实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确保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总结经验,健全机制,使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得到全面落实。在社会抚养费征收、性别比综合治理、生育证审批、流动人口管理及技术服务等工作上逐步建立主体合法、权责明确、程序严密、行为规范、制度健全、监督有效的人口和计划生 1

育行政执法体制,基层人口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的意识及能力显著增强,公民依法生育和依法维权意识明显提升,广大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因计划生育引发的信访案件大幅度下降,无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发生。

三、主要内容和标准

(一)建立执法责任制,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要设立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办公室,要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工作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情况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赔偿制度》,镇政府要与村签订《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镇人民政府要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德才兼备的干部充实到计划生育执法队伍当中,执法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执法资格证。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要切实做好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要进一步完善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队伍。

(三)健全执法文书,严格过错责任追究。人口和计

划生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复议等执法活动,要按照“谁执法、谁建档”的原则,建立完整、统一、规范的案卷,客观、全面地记录行政执法的事实、有关证据以及行政决定。结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政行为,按照职责分工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直接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亮证执法,未经授权和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行使行政执法。要研究制定《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范围、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许可、奖励优惠政策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要完善执法程序,凡涉及计划生育的具体行政行为,要告知当事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要维护当事人的知情权、陈述权和申辩权,克服执法过程中的简单粗暴行为,防止严重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和严重恶性案件发生,坚持文明执法。

(五)严格依法行政,防止行政违法行为发生。各乡镇计生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行政执法“七不准”和“五条禁令”。在坚持严格执法的基础上,不违反“七不准”和“五条禁令”规定,从而进一步尊重和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转变执法理念,积极开展便民维权活动。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依法维权,优质服务的执政理念,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在生育指标审批、各类证件发放,以及环孕情服务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当事人额外收取费用。

(七)改进工作作风,狠抓信访工作落实。认真贯彻《信访条例》,畅通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渠道,狠抓计划生育信访工作落实,坚持实行首问责任制,依法、及时、就地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对上级转办的案件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力进行结案,确保结案率达到100%。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研究信访工作,积极主动地解决好老信访户的问题,及时化解群众矛盾。

(八)实施阳光计生,开展群众评议和“下评上”活动。广泛宣传省人口委“12356阳光热线”,让群众家喻户晓。在计生系统内和群众中开展 “下评上”和群众评议计生工作活动,针对评议结果,制定整改方案,集中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是建立法治政府、诚信政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是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个系统的大事,既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也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

(二)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计生部门要把依法行政摆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局的高度,全面部署,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有计划地推进。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要负责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督促依法行政试点工作的开展。

(三)定期检查,严格考核。镇人口计生办将对各村、居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进行检查、考核、评估。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篇: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实施方案

临泽县倪家营乡

关于开展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乡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口委转(印)发《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全国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甘人口委知字„2011‟43)和《张掖市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和诚信计生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张人口委„2011‟55)通知精神,为了扎实推动此项活动在我乡广泛深入开展,现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建立群众自治长效机制为目标,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创建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家优质服务县为契机,以依法行政为推手,集中治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开展文明执法,推进便民维权,打造诚信计生、阳光计生,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和行风建设,狠抓生育政策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违法生育处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性别比治理、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工作,促进我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申报和管 理要求,通过开展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乡创建活动,加强我乡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建立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使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效能显著提高,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三、主要任务

依法行政示范乡重点开展四项清理:清理规范性文件。对已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度等进行清理,凡是与法律相抵触的一律废止。包括宣传标语、室内版面、入户宣传资料及协会章程、村规民约、计生合同等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社会抚养费。对2010年9月底以前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按征收标准做出清缴计划,2009年9月底以前的彻底清缴,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清理党员干部超生。对2002年以来党员干部超生情况进行清理,严格按照《关于共产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甘纪发„2002‟7号)进行查处,对有奖举报中反映出的问题,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兑现承诺;清理信访积案。对群众反映出的问题,认真答复,要解决长期积压的信访案件,落实信访问题“消号”制度,坚决防止因处理不及时造成群体上访和恶性案件发生。做到三个规范: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规范公开内 容。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事项外,按照政策类、服务类、维权类、程序类、动态类等内容要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公开;规范宣传内容。凡宣传内容与政策规定不符,一律要规范更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把创建活动纳入总体部署之中,成立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村要立即部署安排,制定实施细则,确定本村示范点,创造性地开展活动。把创建活动与“三化”示范村建设相结合,整合群众力量,利用村级资源,发挥最大效益;把创建活动与生殖健康进家庭行动和群众自治示范村创建相结合,集中投入,整体推进。按照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标准,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做到重点工作有特色,全面工作不落后。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村要认真研究,全面安排,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乡上将对此项活动作为第三季度重点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并纳入考核。要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积极营造有利于活动深入开展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四)注重培养典型。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认真进行自查评估,总结示范活动经验,注重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坚持标准,注重质量,做到培养一个,影响一片,树立一批 计生工作样板村(社)。各村于6月底前上报依法行政示范村活动方案,乡上将于9月底前对示范乡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上报县人口委。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第三篇: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实施方案

庆城县马岭镇

关于开展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镇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口委转(印)发《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全国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镇镇(街道)创建活动》(甘人口委知字„2011‟43)和《庆阳市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镇镇(街道)和诚信计生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张人口委„2011‟55)通知精神,为了扎实推动此项活动在我镇广泛深入开展,现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建立群众自治长效机制为目标,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创建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家优质服务县为契机,以依法行政为推手,集中治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开展文明执法,推进便民维权,打造诚信计生、阳光计生,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和行风建设,狠抓生育政策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违法生育处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性别比治理、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工作,促进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镇镇(街道)申报和管 理要求,通过开展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镇创建活动,加强我镇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建立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使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效能显著提高,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三、主要任务

重点开展四项清理:清理规范性文件。对已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度等进行清理,凡是与法律相抵触的一律废止。包括宣传标语、室内版面、入户宣传资料及协会章程、村规民约、计生合同等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社会抚养费。对2009年9月底以前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按征收标准做出清缴计划,2009年9月底以前的彻底清缴,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清理干部职工超生。对干部职工超生情况进行清理,严格按照《关于共产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甘纪发„2002‟7号)进行查处,对有奖举报中反映出的问题,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兑现承诺;清理信访积案。对群众反映出的问题,认真答复,要解决长期积压的信访案件,落实信访问题“消号”制度,坚决防止因处理不及时造成群体上访和恶性案件发生。做到三个规范: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规范公开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 私等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事项外,按照政策类、服务类、维权类、程序类、动态类等内容要通过固定标语、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公开;规范宣传内容。凡宣传内容与政策规定不符,一律要规范更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把创建活动纳入总体部署之中,成立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村要立即部署安排,制定实施细则,确定本村示范点,创造性地开展活动。把创建活动与“三化”示范村建设相结合,整合群众力量,利用村级资源,发挥最大效益;把创建活动与生殖健康进家庭行动和群众自治示范村创建相结合,集中投入,整体推进。按照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标准,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做到重点工作有特色,全面工作不落后。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村要认真研究,全面安排,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镇上将对此项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并纳入考核。要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积极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四)注重培养典型。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认真进行自查评估,总结示范活动经验,注重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坚持标准,注重质量,做到培养一个,影响一片,树立计生 工作样板村(社)。各村于月底前上报依法行政示范村活动方案,镇上将于8月底前对示范镇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上报县人口委。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三日

第四篇: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活动实施方案

百尺竿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进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力度,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争创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从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出发,大力加强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建设,全面提高人口计生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人口计生事业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加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建立人口计生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使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效能显著提高,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力争2012年争创国家级依法行政示范乡镇。

三、主要任务

(一)转变工作理念,提高执法水平

2003年涿州市创建优质先进县以来,广大计生工作者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意识不断加强,对育龄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今年,我镇又被确定为全国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这就对全镇广大计生工作者在工作方面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服务靠优质,工作靠法制。

要求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依法维权、优质服务的执法理念,加大便民维权力度,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在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实施过程中,对资格认定,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环节,做到依法行政,确保各项奖励落实率达100%。

(二)强化政策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充分利用计划生育重大节日及政务公开、宣传文化长廊、人口学校、灯箱、挂图等多种形式开展多渠道、多方面、多层次的人口计生法规政策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各类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品、小折页、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展板等方式方法,提高群众对人口计生法规政策的知晓率,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和守法意识。

(三)加强法制培训,规范执法程序

组织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全面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培训计划。通过资格考试、岗位培训、专题辅导、自学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认真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梳理执法依据,规范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执法标准,规范执法文书。行政执法中坚持公正公开,对违法案件进行认真调查,切实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法、行政处罚适当,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实行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计生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调查、处理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加大执法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以公开促进阳光管理、以评议推动阳光服务,以监督保障阳光维权”的基本要求,以“三公开、四评议、五监督”工作为重点,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计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6月10日前)

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意见,广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7月31日前)把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创建工作与人口计生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深入实际,找准切入点,全面安排,周密部署,努力在抓落实、求实效上下功夫。积极创造条件,动员镇村干部和育龄群众广泛参与,落实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8月底前)

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总结,对各项创建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做好迎接上级审核评估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是贯 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载体。各村要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创建活动落实到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履行人口计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本准则。

(二)加强组织领导。

乡成立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生办,负责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日常工作。各村要把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与其它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领导,深入发动,狠抓落实,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三)认真组织实施

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活动方案,迅速进行动员部署。要根据创建活动的任务要求,按照示范乡镇(街道)标准,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畅通维权渠道,开展优质服务,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执法监督,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附:百尺竿镇创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领导小组名单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日

百尺竿镇创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示范乡镇领导小组

组 长:尹永利(镇党委书记)常务副组长:刘 振(镇长)

副 组 长:马振军(镇党委副书记)

杨鸿杰(副镇长)

成 员:吕 刚(计生办主任)

何占峰(党政办主任)曹荣海(派出所所长)张凌涛(法庭庭长)赵 轻(司法所所长)周炳东(综治办主任)刘长松(民政所所长)马 旺(卫生院院长)马金彪(财政所所长)

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镇计生办,主任由副镇长杨鸿杰担任。

第五篇: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实施方案

三角线社区居委会人口与计划生育

依法行政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我居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管理的步伐,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人口环境,现结合我居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市人口计生委关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部署。从加强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出发,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确保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使居民对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知晓率和遵守率明显提高,依法生育和依法维权意识明显增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正确实施。

三、主要内容

1.强化政策法规学习,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切实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同时,通过宣传栏、板报,为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增强行政执法责任,建立完善执法制度。

3.建立信访长效机制,依法保障信访群众的合法权利。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保障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是建立法治政府、诚信政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2.我居把依法行政摆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局的高度,全面部署,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有计划推进。

四、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11年3月至5月)

三角线社区通过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非政策生育专项治理活动进行宣传。

第二阶段:清查(2011年6月至2011年9月)

1.全面清查2008年以来城镇二胎审批、二胎生育、流动人口非政策生育情况,重点清查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人物。

2.调查核实经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违法生育问题。第三阶段:总结上报

于2011年月底前向办事处上报我居检查结果。

三角线社区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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