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3号文库
岭丰村村民计划生育自治协议书[5篇模版]
编辑:水墨画意 识别码:22-831814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10 19:19:4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岭丰村村民计划生育自治协议书

小岭镇岭丰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

甲方: 岭丰 村委员会

乙方:岭丰组(姓名)身份证号电话

为了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积极推进村民自治,加强我镇人口与生育环境的综合治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依法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2、定期开展生殖保健服务及随访服务。

3、严肃查处非婚生育及超生违法行为。

4、依据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落实各项奖励与优惠政策。

5、组织动员乙方参与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实行计划生育,遵守《村民自治章程》,配合甲方做好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2、自觉接受一年四次(每季度一次)的计划生育“三查”服务。

3、外出务工、经商的育龄妇女应每季度按要求寄回所在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机构出具的孕情、环情证明。

4、意外怀孕后主动告知甲方,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5、自觉接受计划生育服务指导。在生育孩子三个月后,主动、及时选择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并按规定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6、协助甲方做好本村计划生育工作,及时向村组报告暂住人员孕情。

三、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职责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未参与每季度“三查”服务的,以及外出育龄妇女未按时寄回“三查”证明的,每人每次承担违约金100元。

3、享受国家低保的家庭,如果连续两次未参与“三查”或邮寄证明的,取消其家庭成员低保资格。

4、乙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计划外生育或者非婚生育的除接受《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处理外,无权享受低保、危房补助、移民搬迁等一切惠民政策。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执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岭丰村委员会乙方:丈夫(签名)

(盖章)妻子

二O一一年月日

第二篇:xxxx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关岭1

xx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

甲方:xxxxxxxx村委会

乙方:(已婚育龄夫妇姓名)

认真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是每个公民的应以的义务,按照《村民自治章程》和《村民自治协议书》的要求,甲乙双方商定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要求乙方实行计划生育并及时落实避孕措施的权利,有对乙方落实《村民自治公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并实施奖惩的权利。

2、甲方为乙方提供政策宣传,优生优育咨询、避孕节育及生殖保健服务;定期组织乙方参加培训学习和“三查”服务:按《村民自治章程》和《省条例》的规定程序,及时帮助乙方办理生育证和外出务工的婚育证明。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享受计划生育及生殖保健服务的权利,按照《条例》规定有关生育的权利,对本村计划生育工作有参与和监督,举报并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

2、乙方应自觉履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村民自治公约》中规定的有关义务,做到尊章守约,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育后及时(三个月内)落实案例可靠的避孕措施,积极参加孕期保健和“三查”服务,主动接受人口政策和生殖健康基础知识的培训学习。

3、人人都有享受优惠政策的权利和义务。

4、如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公民,甲方有权停止办理一切业务(待处理结束后办理其他业务)。

5、对未申领结婚证非法同居或非婚生育,处罚1000元,非法拾抱养子女的,除报上级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征收抚养费外,每人一次处以5000元罚款。

三、流动人口的管理

1、外出30天以上(包括30天)有义务向本村出具本人所在地详细地址。并(按每季度三、六、九、十二月二十号前)限期寄回三查手续。

2、外出已婚育龄妇女必须向村上交纳300元押金,按季度寄回三查手续,38周岁一年寄回三查手续二次,38周岁以下寄回三查手续四次,每缺一次罚款50-200元,四次未寄回三查手续者每次罚款100-200元。

四、安排生育指标

1、安排一胎必须向村上交500元押金,待落实上环手术后退还200元,剩余300元留作三查押金。

2、安排二胎必须向村上交纳1000元押金,待落实绝育手术后如数退还,(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村上提供市级以上的诊断证明,1000元留作三查押金),年满49周岁后如数退还。

3、所交押金必须由村委会监督妥善保存。

五、甲乙双方应遵守协议,如时违约,由村民自治领导小组按《自治公约》及有关规定处理,根据情节轻重,还可提请乡镇人民政府按有关法规依法处理。

六、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及签证机关各执一份,有效期从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年满49周岁。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签证机关(村党支部盖章):

签约时间:二0一0年月日

第三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

为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健全计划生育法制,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在实行优质服务,需求选择、宣传教育中,以实现育龄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为目的,与育龄妇女达成如下协议:

一、对育龄妇女进行宣传教育,指导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提供避孕药具、节育知识。

二、建立帐卡,纳入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定期进行孕、环情检测,妇女队长按月访视,落实节育措施。

三、育龄妇女办理一孩光荣证的,享受义务工待遇。

四、育龄妇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允许办理二胎指标,发放指标后方可怀孕。

五、为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服务,每年在参加孕情检测的育龄妇女,享受“四术”报销待遇。

六、育龄妇女积极参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活动,使广大育龄群众知法、懂法,严格按照“七个不准”的要求,规范执行行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育龄群众对流动人口有宣传、服务和监督的义务,如发现计划外现象,及时反馈给村计划协会。

八、本协议书一式两份,计生协会和育龄妇女各持一份。

九、本协议自签字日期起生效。

村计生协会(盖章):_________育龄妇女(签字):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四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

乡 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服务协议书

(年 月 日经 村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甲方: 村村民委 乙方:男方姓名:

女方姓名:

住 址: 社 号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凉山彝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补充规定》及《 乡 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计划生育政策咨询、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识的宣传,主动为乙方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切实帮助乙方解决实际困难。

2、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计划生育技术基本项目服务,使乙方知情选择一项适合自己的避孕节育措施,按要求定期组织以查环、查孕、查病为主的生殖健康服务。

3、甲方必须每季度公布本村人口生育指标的安排、新生婴儿出生、人口迁入迁出、新婚夫妇结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各项奖励扶助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

(二):甲方的权利:乙方不遵守协议时,甲方有权利按照协议规定收取乙方违约金,并协助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具有避孕药具知情选择的权利,具有获得免费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服务,免费获得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免费参加“三查”的权利。

2、乙方有权知道本村计划生育的相关事务。

3、乙方有权利讨论决定本村计划生育的重大事项,有权利对本村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民主评议。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自觉遵守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凉山彝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补充规定》及《 乡 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等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一旦违反,应自觉接受相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处理。

2、乙方生育第壹孩的英在怀孕3个月内领取生育服务证,不再生育的可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再生育规定的在壹孩年满 周岁后,可依法申请生育下一孩,但必须经批准领取准生证后方能怀孕生育,如果不按照协议规定而造成生育的一律视为计划外生育。

3、乙方生育孩子后应在 天内申报婴儿出生,90天内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超过期限的,每次收取 元违约金。

4、乙方应自觉参加乡村组织的计划生育“三查”服务,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取消其享受村、社经济利益分配和相关的政策优惠,并收取每次 元的违约金。甲方相关人员不及时通知乙方,造成乙方不能按时接受三查的,甲方应缴纳违约金 元。

5、乙方出现违法怀孕的,应在90天内到指定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采取补救措施,未采取补救措施的,收取违约金 元,出现违法生育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乙方应按标准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

6、乙方外出前,应积极主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按时寄回暂(居)住地县以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出具的孕情、环情证明。逾期不寄回的按未参加三查的情况处理。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五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制定

为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健全计划生育法制,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在实行优质服务,需求选择、宣传教育中,以实现育龄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为目的,与育龄妇女达成如下协议:

一、对育龄妇女进行宣传教育,指导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提供避孕药具、节育知识。

二、建立帐卡,纳入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定期进行孕、环情检测,妇女队长按月访视,落实节育措施。

三、育龄妇女办理一孩光荣证的,享受义务工待遇。

四、育龄妇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允许办理二胎指标,发放指标后方可怀孕。

五、为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服务,每年在参加孕情检测的育龄妇女,享受“四术”报销待遇。

六、育龄妇女积极参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活动,使广大育龄群众知法、懂法,严格按照“七个不准”的要求,规范执行行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育龄群众对流动人口有宣传、服务和监督的义务,如发现计划外现象,及时反馈给村计划协会。

八、本协议书一式两份,计生协会和育龄妇女各持一份。

九、本协议自签字日期起生效。

村计生协会(盖章):_________育龄妇女(签字):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岭丰村村民计划生育自治协议书[5篇模版]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