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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鉴定申请(共五则范文)
编辑:柔情似水 识别码:22-1023003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05 01:15:38 来源:网络

第一篇:重新鉴定申请

重新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上海市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鲍可喜

请求目的:

依法对安徽广济司法鉴定所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司法鉴定进行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

一、安徽广济司法鉴定所并没有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对被申请人进行鉴定,存在严重违法行为。

第一,某医学司法鉴定中心接受被申请人委托作出司法鉴定书违法。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 第十四条规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案件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某医学司法鉴定中心没有接受司法机关的指定,为鲍可喜进行鉴定违法。

被申请人受伤经过康复治疗后,伤势可以有所好转,安徽广济司法鉴定所应当要求被申请人重新拍片,根据恢复情况作出鉴定结论。另外,被申请人提供的X片没有拍片时间和片子编号,无法证实是针对被申请人伤情所拍的,某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却据此认定被申请人伤情,依据何在!

二、法院对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书予以采纳,程序违法。

申请人在对司法鉴定书进行质证时,仅表示对真实性没有异议,对内容是否有异议并没有明确表态司法鉴定书内容部分并没有经过当事人质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法院采纳程序违法。

三、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单方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青岛九鼎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即非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协商确定的,亦非莱西市人民法院指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

综上所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的公正,特申请重新鉴定,望批准。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上海市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_年8月13日

第二篇:重新鉴定申请

伤情重新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吴文娜,性别:女,年龄,民族:汉,籍贯____,文化程度________,职业_________,职务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请求依法委托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重新进行伤情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丈夫李东光因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业经贵局受理,出具邑公(赵)鉴通字[202_]第0158号鉴定意见书。在本案中,郭晓虎因李东光的伤害行为遭受了人身损害。经武邑县公安局委托,有关机构对郭晓虎的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郭晓虎受伤后仅在医院治疗不足一周即病愈出院,且我方并没有收到相关机构的鉴定意见书,申请人认为:郭晓虎所受的伤害不足以构成轻伤。

申请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家属对鉴定不服,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特提出申请。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为了本案处理能够客观公正,申请人恳请贵机关核实案情,依法对郭晓虎的伤情重新进行司法鉴定,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以上申请,请予准许,为感!

此 致

武邑县公安局

申请人:吴文娜

202_年10月8日

第三篇:重新鉴定申请

重新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人因不服福建闽西司法鉴定所于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作出的闽西司法鉴定所法医【202_】临证字第 号《福建闽西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现申请重新鉴定,申请事项和理由如下:

申请事项:

第一、请求新罗区人民法院委托有关部门重新作出公正的鉴定结论。

第二、重新鉴定费用由被告人龙岩市第一医院预缴。

事实与理由:

一.“书证摘录”漏列事实。

漏列(1): 202_年6月23日,被告给患者进行了上腹部CT平扫,CT征象:……胰头较肿胀,其内密度欠均匀,CT值为34HU,胰头周围渗出较明显……平扫诊断为“急性胰腺炎可能”,却没有进一步做增强CT扫描的重要事实。

漏列(2):一份甲级病例资料中存在严重的“三单不附”情况,即医嘱单、报告单与收费单不附。医嘱中共开出34处检查检验,可是报告单仅23张的重要事实。

漏列(3):临床护理记录单与输液卡严重不附的事实。漏列(4):202_年6月23日22时30分的病历记录与202_年6月23日20时30分的病历首程不附的事实。漏列(5):龙岩市第一医院住院病案首页中:

1、记录患者入院时已是“危”。

2、出院时间为202_年6月25日03时52分出院。

3、病案质量为甲级等重要事实。

综上所述,《鉴定书》中只摘录了对医院有利的部份书证,对于不利部份完全没的涉及,《鉴定书》违反了“合法、独立、公开、客观、科学、准确、文明、公正、高效”的司法鉴定的原则。

二、“分析说明”不科学、不公正。

1、分析意见2

“„„除血、尿淀粉酶外、血钙和血糖亦有重要意义……送审的石丽辉病历材料示:202_年6月24日8时56分送检的血标本,测得血钙为1.24mm0l/L,血糖为9.25mmol/L;19时20分送检的血标本测得血钙为1.16mm0l/L,血糖为14.84mmol/L;6月25日0时2分送检的血标本,测得血钙为1.00mm0l/L,血糖为27.79mmol/L。血钙进行性下降,血糖进行性上升,……”

①分析意见中只提到送检的时间分别为6月24日8时56分送检、19时20分送检、6月25日0时2分送检,却支字未提检验结果的报告时间分别为6月24日16时57分、20时16分、6月25日0时2分。一份如此重要的加急检验,出报告时间最早的是6月24日16时57分,当时患者的病情已开始出现恶化才得出报告结果,这份如此重要的报告更是何时才到医生手上,更是无人知晓。

②分析意见中更是没提到早在6月23日19时45分医生就已开出急诊生化的检验单,也得到护士的执行,却完全找不到报告单这一重要事实。

③分析意见中只提到”除血、尿淀粉酶外”,却不提医院在6月24日11时57分才收标检验血淀粉酶,结果更是在15时01分才报告,就是这样一个常规检查,都如此不作为。

2、分析意见3 “„„急性坏死性胰腺炎的手术指征是胰腺坏死已继发感染„„再次急查血尿淀粉酶、生化全套等检查以明确诊断„„当时亦无手术指征,202_年6月24日17时40分出现病情恶化后,有请多个相关科室会诊和协助处理,参与抢救。经本法医讨论,综观整个诊疗过程,医方并不存在过错。石丽辉经救治未能挽回与其自身病情危重、不断恶化相关。”

①分析意见书中提到“再次急查血尿淀粉酶、生化全套等检查以明确诊断”,却未提出为什么再次急查,正是因为6月23日19时45分医生开出加急检验检查单经过13个小时,加急的检验都没有出报告,反映出被告的治疗过程严重违反了诊疗常规。正是这些重要的报告单没有及时反匮给临床医生,才导致临床医生无法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有效冶疗,最终延误最佳冶疗时机。

②分析意见书中提到“当时亦无手术指针„„202_年6月24日17时40分出现病情恶化后,有请多个相关科室会诊和协助处理,参与抢救。”完全无视202_年6月24日9时何志云副主任医师查房(见病历记录p9-10),对于患者出现明显腹膨隆,上腹部疼痛、恶心呕吐及发热等症状,查体示腹肌紧张,全腹均有压痛,反跳痛,血、尿淀粉酶明显升高;血常规示白细胞及中性粒细胞增高; CT 检查见胰腺肿大,胰腺周围渗出较明显;心电图示窦性心动过速,部分T波改变;血气分析示代谢性酸中毒;急诊生化示严重脂血(而医院提供的证据中,完全找不到23日的急诊生化报告单)的情况下,已经考虑了“高脂血症引起的急性重症胰腺炎”,却没及时进行针对性的治疗,没有请普外,血液,心内、呼吸科医生会诊,没有尽到一名专科医务人员应尽的义务,任凭病情发生发展直至恶化,导致患者出现死亡的严重后果。

综上,就如分析说明中提到的血钙和血糖对急性胰腺炎的治疗有重要意义。血钙和血糖作为急诊生化中的两个单项,而急诊生化的检查对临床危重病人的诊断治疗与监护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无论对于一般病人,尤其是危重监护病人,全面的电解质、心肌酶、肝肾功能、酸碱平衡等指标所提供的“全景”式的病情图像,应该在极短的周转时间内呈现于临床医师面前,这对临床诊治无疑是积极而重要的。就是这样一份重要的检查,23日19:45分时医生已开了加急的情况下,直到患者死亡都未出检查报告单。24日17点25分,在患者出现休克的情况下,医生又开了一张加急的急诊生化。分析意见中只单方提到患者病情危重,完全没的提及医院的不作为。

换句话说,在入院时就有条件明确诊断为“急性重症胰腺炎”,就可以及时的开展有针对性的治疗,患者的病完全有机会在最佳时间得到治疗的。正是因为被告的不作为,在患者出现典型急性重症胰腺炎症状和体征的情况下,没做增强CT检查,没有及时作出急诊生化、血、尿淀粉酶的检验报告、没有及时请各科医生会诊等才导致延误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急性重症胰腺炎的最佳时机,导致病情发展恶化患者死亡。

三、文证审查意见无根据。

福建闽西司法鉴定所与龙岩市一医院有千丝万緌 的联系。福建闽西司法鉴定所位于龙岩市第一医院内,依附龙岩市第一医院的医疗技术与设备,二者有明显的利害关系,违背司法鉴定的回避原则。

建闽西司法鉴定所于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作出的闽西司法鉴定所法医【202_】临证字第35号《福建闽西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中“

五、文证审查意见称:

1、龙岩市第一医院诊疗石丽辉过程中并不存在医疗过错,2、石丽辉的死亡与其患急性出血性坏死性胰腺炎病情危重、来断恶化相关。完全不顾及案件事实与材料(病历)所证明的事实,纯粹属于主观臆断,严重有失公正、公平。

五、以上众多事实表明,被告对患者急性重症胰腺炎的治疗过程违反的治疗原则,在患者病情加重后的治疗及抢救违反医疗规范,医疗行为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存在医疗过失行为,患者的病情恶化及死亡与被告的医疗行为及医疗过失存在因果关系”而福建闽西司法鉴定所于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作出的闽西司法鉴定所法医【202_】临证字第35号《福建闽西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其《分析意见》存在事实认定不清、单方面认可被告方面的陈述,而置病历(护理记录、输液卡、长期医嘱及临时医嘱、死亡记录及入院记录、检查报告、费用单等)明显具体的事实于不顾,所作出的鉴定结论,违背了医学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特别是对于被告在治疗患者石丽辉过程中,存在的检验报告严重耽搁、各科室会诊的严重延误这一非常明确的事实,置之不理,而得出以上严重违背事实的《鉴定书》,严重侵犯了原告一方的权利,原告当事人对此鉴定结论表示极度不满,强烈要求贵院委托省级医学进行进一步的鉴定。

申请人:

第四篇:重新鉴定申请

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国际业务营业部

被申请人:赵仁军

申请事项:重新对赵仁军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因交通事故侵权一案,在起诉过程中前后曾单独及与本案被告、第三人(申请人)共同委托相关机构进行了三次伤残等级鉴定,此三次鉴定赵仁军伤残等级分别为三级、四级、八级。鉴于三次鉴定结果相差较大,双方都不能认可,为便于本案查清事实,现申请贵院以摇号方式确定鉴定机构,对赵仁军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

此至

盐源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四川省分公司国际业务营业部

202_年3月30日

第五篇:申请重新鉴定

申请重新鉴定

环猎调查网讯:在行政诉讼中,若当事人对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可申请重新鉴定,但必须具备如下法定事由:(1)鉴定主体不具备相应的鉴定资格,申请重新鉴定。由于鉴定具有专门性、科学性,要求鉴定主体应具备相应的鉴定资格,否则极易导致鉴定结论错误无效。对此种情形下产生的鉴定结论,当事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在这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违反鉴定活动的基本程序规则或重大关键的程序步骤,且这种程序瑕疵会对鉴定结论的公正可信性产生影响。(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即鉴定结论明显违背客观规律或与当事人提供的其它证据明显不一致。(4)鉴定结论经过质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它情形。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询问、并对鉴定结论进行质证。经过质证,当事人的异议不成立时,鉴定结论可作为定案证据使用;当事人的异议成立时,鉴定结论不可作为证据使用。行政审判中,只要出现上述情形之一,在当事人提出申请的前提下,法院就应准许重新鉴定。

不过,为了避免重复委托、重复鉴定现象的出现,对于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补充质证等方式解决,如:鉴定结论的错误可依当事人异议理由直接纠正、鉴定结论的瑕疵和缺陷无需重新鉴定就可解决等情形。但如果原鉴定结论存在原则性、重大实质性的错误,就必须进行重新鉴定。可见,“对司法鉴定申请重新鉴定”的条件和要求比“对行政鉴定申请重新鉴定”的条件和要求更为严格,这是由于司法鉴定活动较之行政鉴定活动更为规范之故。

依据指引:

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2_年7月24日)

第三十条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部门或者鉴定人不具有相应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鉴定材料《申请重新鉴定》。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式解决。

②《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202_年11月16日)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人应当回避:

(一)鉴定人系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鉴定人的近-亲属与案件有利害关系;

(三)鉴定人担任过本案的证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四)其他可能影响准确鉴定的情形。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上级法院的司法鉴定机构做重新鉴定: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四)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

(五)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

(六)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

(七)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

③《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年3月29日)

第四条 鉴定损伤程度的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委托、聘请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鉴定时。鉴定人有权了解与损伤有关的案情、调阅案卷和病历、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鉴定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保守案件秘密。

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年4月2日)

第四条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

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规定。

⑤《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202_年8月31日 司-法-部发布)(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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