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强制执行申请书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曾文戈,男,1974年12月14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洞口县洞口镇洞高路34号。
被执行人:袁仁朝,男,1955年7月5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洞口县高沙镇高沙城镇居民组高黄路10号。
执行依据:
洞口县人民法院〔202_〕洞民初字第1460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事项:
1.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给付申请执行人人民币16000元;
2.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给付申请执行人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00元;
4.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的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2_年12月3日,被执行人在申请执行人处借款3000元,202_年2月24日被执行人在申请执行人处借款5000元,202_年3月9日被执行人在申请执行人处借款8000元,合计16000元。从202_年4月至今申请执行人每月催收,然被执行人至今
未偿还申请执行人分文,遂提起诉讼。
本案已经贵院开庭审理,并于202_年4月10日作出〔202_〕洞民初字第14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被执行人至今没有履行。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洞口县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洞口县人民法院〔202_〕洞民初字第1460号民事判决书。
第二篇:强制执行申请书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
法定代表人:XX,职务:XX。联系电话XX。
被申请人: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X族,住址XX,身份证号码XX,联系电话XX。
申请事项
1、依法强令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货款XX元。
2、依法强令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至履行完毕期间的双倍债务利息。
3、依法强令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垫付的一审案件受理费XX元,二审案件受理费XX元。
申请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XX市XX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后,于X年X月X 日作出(202_)X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XX给付XX货款xx元,同时xx向xx开具xx元《销售统一发票》。
二、驳回xx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xx元,由xx负担。”一审判决后,申请人不服,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xx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于x年x月x日作出(202_)x民二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维持xx市xx区人民法院(202_)x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的第二项;
二、变更xx市xx区人民法院(202_)x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即’
一、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xx给付xx货款xx元,同时xx向xx开具xx元《销售统一发票》。’为’被上诉人xx给付上诉人货款xx元’。如果xx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xx元,由被上诉人xx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xx元,由上诉人xx负担xx元,被上诉人xx负担xx元。”
现二审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拒绝履行生效判决内容,为此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生效判决书内容。此致
xx市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x年x月x日
第三篇:强制执行申请书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原告***诉被告***调解协议纠纷一案,业经**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202_)***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被申请人拒不遵守判决履行。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请求事项:
1、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履行贵院已作出的(202_)**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后续治疗费及财产损失费****元、案件受理费***元。
2、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
3.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调解协议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202_)*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后续治疗费*****。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执行。案件受理费***元,由被执行人负担。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被执行人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附:(202_)**民初字第***号生效判决书壹份
1、被执行人确切住所及工作处所:
*******
家庭住所:******。
2、可供执行的财产:*****
3、***身份证号码:*****
提交人:**
第四篇:强制执行申请书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华亭县光辉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被执行人:东北电业管理局第四工程公司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请求事项
1.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甘肃省崇信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作出的(202_)崇民初字第16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工业燃气款人民币508605.00元(大写:伍拾万捌仟陆佰零伍元整)
2.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
3.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202_)崇民初字第16号民事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申请执行人工业燃气款508605.00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执行。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被执行人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甘肃省崇信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华亭县光辉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
附:(202_)崇民初字第16号生效判决书壹份
第五篇:强制执行申请书
强制执行申请书
执行申请人:×××,女,59,蒙古族,住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号院号楼3单元×号。
被执行人:×××,男,47岁,蒙古族,住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镇××居委会×组×号。
被执行人:×××,女,××岁,蒙古族,住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养××楼×单元×号。
执行事项:
一、强制被执行人立即支付赔偿金×××××.××元及利
息;
二、本案的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执行人民间交通事故一案,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1×)赛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医疗费×××××.××元,住院伙食补助费×××元,营养费××××元,鉴定费××××元,案件受理费被执行人负担××××元,共计×××××.××元。判决俩被执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现判决书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仍然拒绝履行判决书中的给予义务,故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呼和浩特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