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黄泥岗镇认真做好民政补助对象核实工作
黄泥岗镇认真开展民政补助对象信息核实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更好地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落实好中央各项民生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今年四月份黄泥岗镇认真做好民政补助对象信息核实工作。
按照“分工科学、责任明确、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镇民政办负责职能范围内补助对象资金的政策制定、宣传和补贴对象摸底统计及审核、审批,开展民政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公开、公示补助政策和补助对象。镇财政所按照“一线实”的要求,联系和配合镇民政办及时公开各种补助政策,把有关《公开信》和“一卡通”等及时发放到补助对象,确保补助对象的知情权。并将村委会上报的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联系电话等信息通过“村务公开栏”或“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加强社会监督。在这期间,镇财政认真核实补助信息,对公示中有举报、有反映的案例,及时派专人到当地核实真伪。对比较容易发生变化的五保户供养人数、优抚对象人数、低保救助人数等,镇财政所有重点地派人到现场进行清点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向镇党委和政府报告。通过核查,共核销五保户3人,核销优抚对象2人,调整农村低保户24户。
黄泥岗镇财政所
202_年4月26日
第二篇:202_湖南民政对象补助专项资金
202_湖南省民政对象补助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_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2_‟3号)要求,省民政厅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专门下发文件,组织开展202_年湖南省民政对象补助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专项基本情况
(一)专项概况
省民政厅是省人民政府主管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承担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优抚安臵、烈士褒扬、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五保供养、社团管理、区划管理、社区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彩票发行、慈善捐赠、婚姻登记、儿童收养、殡葬管理、老龄工作、老区建设等20多项工作职能。202_民政对象补助专项资金共计安排71,767.7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3,119.00万元,省级资金8,648.76万元,主要用于无军籍职工地方性补贴、抚恤安臵补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军休人员经费、百岁老人高龄补贴、老党员生活补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等。
(二)专项实施情况 1.资金到位及使用管理情况
— 1 — 本次民政对象补助专项资金共下拨71,767.76万元,资金已全部到位。
(1)无军籍职工地方性补贴
全省无军籍职工地方性补贴费2,171.00万元全部到位。资金主要用于移交政府安臵的军队离休退休职工地方性补贴,解决职工住房、医疗、生活安臵等问题。
(2)抚恤安臵补贴
全省抚恤安臵补贴100.00万元全部到位。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 总参谋部 总后勤部印发<伤病残军人退役安臵规定>的通知》(政联„202_‟4号)等有关文件,对1-4级分散供养的残疾士兵购(建)房给予补助,省级财政为4万元/人。
(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1,208.00万元已全部到位,用于流浪乞讨人员医疗费、生活补助、返乡费等支出。
(4)军休人员经费
军休人员经费补助26,008.00万元已全部到位,其中中央资金25789.00万元、省级资金219.00万元。资金用于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202_年所需人员经费,以及符合规定的离退休干部及其家属、遗属医疗和生活保障补助。
(5)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和基本养老服务补贴
百岁老人补助566.00万元已全部到位。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资金按照一类县市区每人每月150元、二类县市区每人每月 — — 2 180元、三类县市区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基本养老服务补贴主要采取政府为补贴对象购买养老服务的方式,省级财政根据购买服务开展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6)老党员生活补助
老党员生活补助57.56万元已全部到位,用于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生活补助支出。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湖南省民政对象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社„202_‟11号)的规定执行。
(7)地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
全省地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4,700.00万元全部到位。资金主要用于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安臵、过渡性生活补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恤金,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服取暖等困难给予补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湖南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救灾物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资金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示、公开发放、保障重点”的原则,根据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实施分类救助。
2.项目组织和管理方面
制定了《湖南省民政对象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申报审批、资金分配、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民政对象补助专项资金按因素法分配,从各地人口数、补助对象数量、补助标准、地方财政困难程度、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
— 3 — 中选取适当的因素进行分配。省民政厅提出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报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审核后会同民政厅及时下达补助资金。专项资金的拨付按照国库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直接补助到个人的资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由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代理发放,优先通过社会保障卡、财政惠农资金“一卡通”直接支付给补助对象。民政对象补助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政府采购的物资、设备、服务等,全部按《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各级民政部门资金监管到位,严格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按规定及时纠正和处理。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总结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过程的经验和不足,不断完善项目目标申报、审核及资金分配等项目管理流程,提高专项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效益性,完善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项目管理办法,为下的项目管理和资金分配提供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_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2_‟3号)要求,省民政厅成立了202_年民政对象补助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专项资金自评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下发 — — 4 了《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_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民政局收到通知后根据资金分配情况,要求县市区和各科室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报基础数据表,并按照绩效目标指标表进行评分,针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等情况认真汇总分析,形成自评报告,各市州综合各县市区的自评情况形成汇总分析总结。
各市州完成自评工作后,省民政厅组织相关业务处室成立专项资金现场评价小组,抽取娄底、衡阳、岳阳、常德、张家界、郴州、湘潭等7个市州开展现场评价工作,现场评价项目资金总额21407.54万元,占比30%,评价项目141个,占比31%。根据现场评价情况进行分析,最终形成省民政厅202_年民政对象补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1.民生改善效果显著
提高民生保障标准,城乡低保标准由202_年420元/月和220元/月分别提高到443元/月和298元/月,月人均救助分别达到296元和153元;完成24.7万名兜底扶贫对象联合认定和保障工作。建立特困人员护理制度,医疗救助448万人次,临时救助111.5万户(人)次。众志成城战胜历史罕见特大洪涝灾害,各级累计投入救灾资金13.7亿元,引导社会资金近6亿元,紧急生活救
— 5 — 助56.6万人次,帮助3.6万户因灾倒损房屋群众重建住房。
2.高效应对自然灾害,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省级层面先后启动Ⅳ级、Ⅲ级响应各2次,Ⅱ级响应1次,国家层面启动Ⅳ级响应1次,争取中央救灾应急资金4.6亿元,居全国首位,协调下拨省本级救灾资金7000万元,调运救灾物资超10万件,募集捐赠资金近6亿元,全省紧急转移安臵174万人次,设臵集中安臵点220余个,集中安臵受灾群众近3万人,紧急生活救助56.6万人次,有力有序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稳定,并被评为全省抗洪救灾先进集体。制定了《湖南省202_年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因灾倒损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会同发改等六部门专门出台了《关于做好202_年全省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截至202_年底,全省10882户倒房户、25184户损房户重建竣工率和维修修复率均为100%。调运救灾物资100余批次,第一时间将救灾物资发放到70多个受灾县市区的灾民手中,圆满完成了中央和省级救灾物资入库工作。
3.优抚政策全面落实,工作标准进一步规范
按政策全年办理提、评残1629人,评定烈士15人,投入优抚事业单位建设资金7279万元,完成了11所优抚医院、70个光荣院(间)、19处烈士纪念设施的提质改造项目,全省投入3000多人力,军地10余个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历时38天的连续工作,采集了横跨37年46万多退役士兵的数据,准确率79.5%。汇编 — — 6 及印发《退役士兵安臵和权益保障工作法律法规》,以“两办”名义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臵工作的意见》,工作标准进一步规范。
4.冬春救助工作扎实开展
202_年9月中旬开始,省民政厅全面启动冬春需救助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经过乡镇入户、市县抽查、省厅核查等程序,进一步摸清了救助底数。元旦节前,争取并下拨冬春救助资金3.879亿元,预计救助受灾困难群众430万人次,并安排了300万元用于元旦春节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慰问,采购了1000万元的御寒棉被和棉大衣,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5.高龄补贴标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全省122个县市区全部发放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贴,大部分地区达到300元/人/月及以上水平(其中天元区补贴标准全省最高,达到700元/人/月),补助标准总体上已高于全国大部分省份。推动各地建立高龄津贴制度,全省115个县市区为9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补贴标准达50-100元/人/月(其中60个县市区为符合条件的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补贴标准达20-100元/人/月)。
6.军休工作从安臵、资金到文化建设得到较大提高 全年审定通过179名军休干部、245名无军籍职工安臵去向,是202_年审定通过人数的2.2倍;全年接收安臵军休干部215人、无军籍职工40人,是202_年接收安臵人数的2.3倍;全年
— 7 — 中央和军队拨付我省三项经费合计比202_年增加2.7亿多元,增幅30%,经费总量从202_年全国排名17位上升到14位;军休标准化、社会化、信息化建设加快发展,民政部民阅„202_‟23号文件推介了我省星级军休服务管理机构评定标准;成功承办首届全国军休干部演讲朗诵比赛,为庆祝建军90周年,围绕“军魂永驻”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军休人员系列活动。
7.加大救助资金投入,努力夯实民生基础
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全面实现农村低保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专项清理整顿农村低保和兜底脱贫对象,城乡低保标准达到443元/月和298元/月,全年月人均补助296元和153元,比上年提高6.09%和17.42%。建立特困人员护理制度,医疗救助448万人次,临时救助111.5万户(人)次,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147.8万人次。
(三)评价结论
202_年全省民政对象补助专项资金的实施,较好地履行了民政部门相关职能,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群众利益。根据《民政对象补助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评价内容和指标,民政对象补助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分为 91.66分(救灾91分、流浪乞讨92分,其他专项92分),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四)经验总结
1.坚持以民为本,着力保障基本民生
以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 — 8 为导向,保民生、聚民心。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成效显著,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联合多部门出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统筹了过去城乡分治的农村五保供养和城市“三无”人员救助制度,提供了更加严实的保障。“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窗口在乡镇、街道全覆盖,“救急难”综合效应进一步彰显,改造低保信息系统软硬件,确保救助程序、救助信息更加明晰。积极推进老区扶贫工作,实现了老区县和老区扶贫政策的全覆盖。
2.强化制度执行,确保专项资金惠及民生
规范管理,制度先行。为加强民政专项资金规范化管理,202_年制定并印发了《湖南省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12项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规范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发挥资金使用绩效,支持地方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_‟8号)要求,联合省财政厅制定下发了《湖南省民政对象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民政对象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各级民政部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并全流程跟踪项目的申报、实施和使用情况,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可检查、可监控和可考核,充分保障专项资金惠及民生,实现效益最大化。
四、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市县自评报告内容不完整,数据不充实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_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及市县应报送完整的基础数据及自评报告,报告应参照报告提纲所列内容撰写。个别自评报告只描述了项目金额,未对项目实施效果、存在问题、相关建议进行说明,报告内容不完整,资金使用无具体方向和使用明细,相关数据不完整。
(二)个别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部分资金仍未使用 存在个别县市区财政部门收到省级资金文件后,未及时将资金拨付至民政部门,造成部分资金尚未使用,且不同程度影响了工作进度。有些项目存在项目建设时间迟缓,验收无法推进导致资金闲臵的情况。个别县因机构改革存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暂未安排的情况。
(三)个别地区存在灾害救助花名册不完整的情况 202_年涟源市民政局申请50万元省级自然灾害救助专项资金,省厅下拨50万元,支出50万元,用于对灾民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但未能提供灾害救助人员花名册。202_年冷水江市民政局申请50万元省级自然灾害救助专项资金,省厅下拨50万元,支出50万元,用于对洪涝灾害中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但未能提供灾害救助人员花名册。
(四)部分补助资金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 — 10 部分县市区民政部门对拨付到乡镇的资金监督力度还不够,尤其是发放到个人的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没有定期组织进行抽检,资金发放不够及时或欠规范的情况仍然存在。
(五)部分单位项目专项资金未单独核算
从评价总体情况来看,各项目实施单位会计核算基本规范,账务处理比较及时。但现场检查及项目单位呈报资料也显示,部分项目单位未对项目资金单独核算,尤其是金额较小项目,存在与单位其他经费混收混支的情况。
五、有关建议
(一)规范会计核算,强化财务管理
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强化财务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使财务信息更加直观地反映业务管理工作成果,同时也进一步促进业务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强化项目质量控制
要针对不同类型项目制定不同的项目操作流程和考核管理办法,督促各项目单位健全业务管理制度,细化项目目标,加强过程控制管理,将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进行整合,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项目进行考核和质量监督,并注重督查结果应用。
(三)民政对象补助专项需继续保持,预算规模需进一步扩大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建成覆盖全民、— 11 —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民政对象补助是保民生促和谐服务百姓的一项不可或缺的专项资金。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专项资金的实施大大增强了老百姓幸福指数,回应了老百姓的迫切需求,在老百姓急需关怀的时候送去温暖,维护了国家的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202_年省本级专项资金为8,648.76万元,总量明显不足,建议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好更公平地惠及广大困难群众,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 — 12
第三篇:202_湖南民政对象补助专项资金
202_湖南省民政对象补助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_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2_〕3号)要求,省民政厅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专门下发文件,组织开展202_年湖南省民政对象补助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专项基本情况
(一)专项概况
省民政厅是省人民政府主管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承担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优抚安置、烈士褒扬、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五保供养、社团管理、区划管理、社区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彩票发行、慈善捐赠、婚姻登记、儿童收养、殡葬管理、老龄工作、老区建设等20多项工作职能。202_民政对象补助专项资金共计安排71,767.7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3,119.00万元,省级资金8,648.76万元,主要用于无军籍职工地方性补贴、抚恤安置补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军休人员经费、百岁老人高龄补贴、老党员生活补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等。
(二)专项实施情况 1.资金到位及使用管理情况
— 1 — 本次民政对象补助专项资金共下拨71,767.76万元,资金已全部到位。
(1)无军籍职工地方性补贴
全省无军籍职工地方性补贴费2,171.00万元全部到位。资金主要用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职工地方性补贴,解决职工住房、医疗、生活安置等问题。
(2)抚恤安置补贴
全省抚恤安置补贴100.00万元全部到位。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 总参谋部 总后勤部印发<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的通知》(政联〔202_〕4号)等有关文件,对1-4级分散供养的残疾士兵购(建)房给予补助,省级财政为4万元/人。
(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1,208.00万元已全部到位,用于流浪乞讨人员医疗费、生活补助、返乡费等支出。
(4)军休人员经费
军休人员经费补助26,008.00万元已全部到位,其中中央资金25789.00万元、省级资金219.00万元。资金用于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202_年所需人员经费,以及符合规定的离退休干部及其家属、遗属医疗和生活保障补助。
(5)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和基本养老服务补贴
百岁老人补助566.00万元已全部到位。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资金按照一类县市区每人每月150元、二类县市区每人每月 — — 2 180元、三类县市区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基本养老服务补贴主要采取政府为补贴对象购买养老服务的方式,省级财政根据购买服务开展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6)老党员生活补助
老党员生活补助57.56万元已全部到位,用于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生活补助支出。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湖南省民政对象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社〔202_〕11号)的规定执行。
(7)地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
全省地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4,700.00万元全部到位。资金主要用于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补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恤金,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服取暖等困难给予补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湖南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救灾物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资金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示、公开发放、保障重点”的原则,根据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实施分类救助。
2.项目组织和管理方面
制定了《湖南省民政对象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申报审批、资金分配、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民政对象补助专项资金按因素法分配,从各地人口数、补助对象数量、补助标准、地方财政困难程度、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
— 3 — 中选取适当的因素进行分配。省民政厅提出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报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审核后会同民政厅及时下达补助资金。专项资金的拨付按照国库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直接补助到个人的资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由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代理发放,优先通过社会保障卡、财政惠农资金“一卡通”直接支付给补助对象。民政对象补助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政府采购的物资、设备、服务等,全部按《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各级民政部门资金监管到位,严格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按规定及时纠正和处理。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总结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过程的经验和不足,不断完善项目目标申报、审核及资金分配等项目管理流程,提高专项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效益性,完善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项目管理办法,为下的项目管理和资金分配提供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_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2_〕3号)要求,省民政厅成立了202_年民政对象补助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专项资金自评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下发 — — 4 了《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_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民政局收到通知后根据资金分配情况,要求县市区和各科室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报基础数据表,并按照绩效目标指标表进行评分,针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等情况认真汇总分析,形成自评报告,各市州综合各县市区的自评情况形成汇总分析总结。
各市州完成自评工作后,省民政厅组织相关业务处室成立专项资金现场评价小组,抽取娄底、衡阳、岳阳、常德、张家界、郴州、湘潭等7个市州开展现场评价工作,现场评价项目资金总额21407.54万元,占比30%,评价项目141个,占比31%。根据现场评价情况进行分析,最终形成省民政厅202_年民政对象补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1.民生改善效果显著
提高民生保障标准,城乡低保标准由202_年420元/月和220元/月分别提高到443元/月和298元/月,月人均救助分别达到296元和153元;完成24.7万名兜底扶贫对象联合认定和保障工作。建立特困人员护理制度,医疗救助448万人次,临时救助111.5万户(人)次。众志成城战胜历史罕见特大洪涝灾害,各级累计投入救灾资金13.7亿元,引导社会资金近6亿元,紧急生活救
— 5 — 助56.6万人次,帮助3.6万户因灾倒损房屋群众重建住房。
2.高效应对自然灾害,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省级层面先后启动Ⅳ级、Ⅲ级响应各2次,Ⅱ级响应1次,国家层面启动Ⅳ级响应1次,争取中央救灾应急资金4.6亿元,居全国首位,协调下拨省本级救灾资金7000万元,调运救灾物资超10万件,募集捐赠资金近6亿元,全省紧急转移安置174万人次,设置集中安置点220余个,集中安置受灾群众近3万人,紧急生活救助56.6万人次,有力有序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稳定,并被评为全省抗洪救灾先进集体。制定了《湖南省202_年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因灾倒损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会同发改等六部门专门出台了《关于做好202_年全省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截至202_年底,全省10882户倒房户、25184户损房户重建竣工率和维修修复率均为100%。调运救灾物资100余批次,第一时间将救灾物资发放到70多个受灾县市区的灾民手中,圆满完成了中央和省级救灾物资入库工作。
3.优抚政策全面落实,工作标准进一步规范
按政策全年办理提、评残1629人,评定烈士15人,投入优抚事业单位建设资金7279万元,完成了11所优抚医院、70个光荣院(间)、19处烈士纪念设施的提质改造项目,全省投入3000多人力,军地10余个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历时38天的连续工作,采集了横跨37年46万多退役士兵的数据,准确率79.5%。汇编 — — 6 及印发《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法律法规》,以“两办”名义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意见》,工作标准进一步规范。
4.冬春救助工作扎实开展
202_年9月中旬开始,省民政厅全面启动冬春需救助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经过乡镇入户、市县抽查、省厅核查等程序,进一步摸清了救助底数。元旦节前,争取并下拨冬春救助资金3.879亿元,预计救助受灾困难群众430万人次,并安排了300万元用于元旦春节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慰问,采购了1000万元的御寒棉被和棉大衣,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5.高龄补贴标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全省122个县市区全部发放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贴,大部分地区达到300元/人/月及以上水平(其中天元区补贴标准全省最高,达到700元/人/月),补助标准总体上已高于全国大部分省份。推动各地建立高龄津贴制度,全省115个县市区为9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补贴标准达50-100元/人/月(其中60个县市区为符合条件的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补贴标准达20-100元/人/月)。
6.军休工作从安置、资金到文化建设得到较大提高 全年审定通过179名军休干部、245名无军籍职工安置去向,是202_年审定通过人数的2.2倍;全年接收安置军休干部215人、无军籍职工40人,是202_年接收安置人数的2.3倍;全年
— 7 — 中央和军队拨付我省三项经费合计比202_年增加2.7亿多元,增幅30%,经费总量从202_年全国排名17位上升到14位;军休标准化、社会化、信息化建设加快发展,民政部民阅〔202_〕23号文件推介了我省星级军休服务管理机构评定标准;成功承办首届全国军休干部演讲朗诵比赛,为庆祝建军90周年,围绕“军魂永驻”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军休人员系列活动。
7.加大救助资金投入,努力夯实民生基础
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全面实现农村低保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专项清理整顿农村低保和兜底脱贫对象,城乡低保标准达到443元/月和298元/月,全年月人均补助296元和153元,比上年提高6.09%和17.42%。建立特困人员护理制度,医疗救助448万人次,临时救助111.5万户(人)次,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147.8万人次。
(三)评价结论
202_年全省民政对象补助专项资金的实施,较好地履行了民政部门相关职能,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群众利益。根据《民政对象补助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评价内容和指标,民政对象补助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分为 91.66分(救灾91分、流浪乞讨92分,其他专项92分),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四)经验总结
1.坚持以民为本,着力保障基本民生
以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 — 8 为导向,保民生、聚民心。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成效显著,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联合多部门出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统筹了过去城乡分治的农村五保供养和城市“三无”人员救助制度,提供了更加严实的保障。“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窗口在乡镇、街道全覆盖,“救急难”综合效应进一步彰显,改造低保信息系统软硬件,确保救助程序、救助信息更加明晰。积极推进老区扶贫工作,实现了老区县和老区扶贫政策的全覆盖。
2.强化制度执行,确保专项资金惠及民生
规范管理,制度先行。为加强民政专项资金规范化管理,202_年制定并印发了《湖南省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12项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规范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发挥资金使用绩效,支持地方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_〕8号)要求,联合省财政厅制定下发了《湖南省民政对象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民政对象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各级民政部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并全流程跟踪项目的申报、实施和使用情况,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可检查、可监控和可考核,充分保障专项资金惠及民生,实现效益最大化。
四、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市县自评报告内容不完整,数据不充实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_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及市县应报送完整的基础数据及自评报告,报告应参照报告提纲所列内容撰写。个别自评报告只描述了项目金额,未对项目实施效果、存在问题、相关建议进行说明,报告内容不完整,资金使用无具体方向和使用明细,相关数据不完整。
(二)个别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部分资金仍未使用 存在个别县市区财政部门收到省级资金文件后,未及时将资金拨付至民政部门,造成部分资金尚未使用,且不同程度影响了工作进度。有些项目存在项目建设时间迟缓,验收无法推进导致资金闲置的情况。个别县因机构改革存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暂未安排的情况。
(三)个别地区存在灾害救助花名册不完整的情况 202_年涟源市民政局申请50万元省级自然灾害救助专项资金,省厅下拨50万元,支出50万元,用于对灾民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但未能提供灾害救助人员花名册。202_年冷水江市民政局申请50万元省级自然灾害救助专项资金,省厅下拨50万元,支出50万元,用于对洪涝灾害中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但未能提供灾害救助人员花名册。
(四)部分补助资金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 — 10 部分县市区民政部门对拨付到乡镇的资金监督力度还不够,尤其是发放到个人的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没有定期组织进行抽检,资金发放不够及时或欠规范的情况仍然存在。
(五)部分单位项目专项资金未单独核算
从评价总体情况来看,各项目实施单位会计核算基本规范,账务处理比较及时。但现场检查及项目单位呈报资料也显示,部分项目单位未对项目资金单独核算,尤其是金额较小项目,存在与单位其他经费混收混支的情况。
五、有关建议
(一)规范会计核算,强化财务管理
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强化财务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使财务信息更加直观地反映业务管理工作成果,同时也进一步促进业务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强化项目质量控制
要针对不同类型项目制定不同的项目操作流程和考核管理办法,督促各项目单位健全业务管理制度,细化项目目标,加强过程控制管理,将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进行整合,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项目进行考核和质量监督,并注重督查结果应用。
(三)民政对象补助专项需继续保持,预算规模需进一步扩大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
— 11 —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民政对象补助是保民生促和谐服务百姓的一项不可或缺的专项资金。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专项资金的实施大大增强了老百姓幸福指数,回应了老百姓的迫切需求,在老百姓急需关怀的时候送去温暖,维护了国家的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202_年省本级专项资金为8,648.76万元,总量明显不足,建议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好更公平地惠及广大困难群众,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 — 12
第四篇:黄泥岗镇认真做好农户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发放工作
黄泥岗镇认真做好农户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发放工作
为了能让农民及早领取补贴资金,不误农时,有充足的资金购买农业生产资料,为农村春耕生产服务,黄泥岗镇财政所认真做好农户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发放工作。
一是农户自主申报,逐级汇总。镇政府组织村组干部根据农户申报情况,逐户逐田块审核,填制登记表,经农户签字或盖章确认后,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在无人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再逐级汇总上报。
二是完善信息库建设。财政所对补贴对象、补贴项目、补贴标准、土地调整、联系方式等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和调整数据库,完善农户基础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三是加强补贴对象审核。根据财政补贴农民资金有关政策和区分配方案对补贴对象的真实性、补贴项目的合理性和补贴数据的准确性进行重点审核。
四是实行张榜公示。财政所将分户发放清册在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场所张榜公示,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五是及时上报数据。财政所将有关电子数据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上传南谯区农村局,争取早日打卡发放。
六是切实做到“六个到户”和“八个不准”。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集中保管农民的财政补贴资金“一卡式”专用存折,严禁镇、村组干部从农民“一卡式”专用存折中提取粮食补贴资金,用于抵扣以前农业税尾欠和其他任何费用,更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财政补贴资金。
黄泥岗镇财政所 鄢毅
202_年3月9日
第五篇:黄泥岗镇关心下一代工作小结
黄泥岗镇关心下一代工作小结
黄泥岗镇关心下一代工作在党委和政府重视下,在区关工委的精心指导下,我镇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及时调整关工成员,建立关工网络
由于黄泥岗镇去冬今春领导变动频繁,领导人员调动较多,牵涉到关工委成员就有几位同志,为了使关心下一代工作不因人员调动而受影响。镇党委根据关工委工作的特点,及时对关工委的主要成员进行了调整,并将调整结果以文件形式及时上报区关工委。与此同时,村(社区)两委换届后,我们不失时机的对村(社区)的关工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全镇6个村(社区),128个村民组均成立了关工委或关工领导小组,并造表登记、装订成册,使关心下一代工作有了组织保障。
二、摸清关心对象,建立相关档案
我镇目前有中学一所,小学二所,全镇在校学生202_人。其中留守儿童283人(小学83人)、残疾学生10人。全镇特困、贫困生51人。对于上述人员分别进行了造册登记,以便有的放矢。
三、精心谋划,积极筹建“重教助学”协会
鉴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需要,募捐一定的助学资金迫在眉睫,对此黄泥岗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一是专门成立组织,由分管领导亲自任组长,关工委主任任副组长,共青团、妇联、工会等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二是拨出5000元专项经费,用于成立协会启动资金;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到沙河镇关工委实地学习,了解成立“重教助学”协会相关内容;四是区关工委领导陈万清副局长和沙河镇关工委主任到黄泥岗进行指导;五是镇分管领导和关工委同志分别到企业走访,说明成立“重教助学”协会的重要意义。由于黄泥岗镇本镇企业户数少且规模不大,所以我们就把目光关注到黄泥岗镇在外发展的成功人士,希望能够得到他们的帮助。总之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最大限度的多募集一些助学助困资金,尽可能的为黄泥岗镇的寒门学子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六是起草协会章程,为协会的运作做好基础性工作;七是召开黄泥岗镇“重教助学”协会成立大会。由于镇主要领导的重视加之筹备领导小组工作做的比较充分,黄泥岗镇“重教助学”协会成立大会于202_年10月15日在舜耕农业生态园顺利召开。会议现场募集资金15.8万元(其中王新江一次捐款3万元并准备连续捐款6年,总计18万元。在王新江的带动下,李少林、王新志、欧康明分别捐款1万元、赵东捐款2万元)。与此同时,镇机关也捐款5800元,本次共得善款16.38万元,达到了预期效果。会后我们分别给个体户老总赠送了牌匾和荣誉证书。
四、认真摸排,做好贫困生救助工作
一是做好区关工委给我镇63名(大学生13名、高中生20名、初中生18名、小学生12名)贫困生助学金发放工作。202_年12月21日区关工委会议结束后,我们及时将会议精神向镇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于12月23日召开了由村书记和中小学校长参加的会议,在会议上传达了区关工委会议精神,对大学生和高中生的资助名额分解到村(社区)并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大家一定要把好事办好,将实事办事,把资金发到真正需要资助的同学手中。由于中小学和各村(社区)认真落实,截止202_年元月16日区关工委给我镇31500元助学资金全部发放到被资助同学手中,收到较好效果。二是做好本镇助学资金的发放工作。本镇“重教助学”协会,拟定从协会基金中拿出1.5万元,对20名初中生、45名小学生进行资助,目前摸底工作已结束,于202_年3月30日前将资金发放到学生手中。三是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大、中、小学生救助和结对工作。今年以来,市里资助我镇大学生4人,资助金额1.2万元。资助中学生10人,资助金额1万元;区共青团资助小学1人,资助金额5000元;区人武部资助小学7人,资助金额3500元(连续资助五年);区妇联在我镇结对小学4人;消防支队结对3人,每人每年1000元;邮政储蓄结对1人,每年202_元;区工会资助我镇大学生3人,金额7000元。以上各种款项均如数按时发放到受助人手中。202_年5月2日,南谯区困难妇女儿童资助金发放全区共15个名额,给我镇困难学生3个名额,其中大、中、小学生各一名(分别资助800元、600元、600元);202_年3月,滁州市军分区、南谯区人武部在我镇结队助学10名,每人每年资助500元;202_年4月初,市直女党代表向我镇留守儿童活动室捐款6000元,用于儿童活动室建设,同时在我镇中小学生中结队10名,每人每年资助500元。
五、认真做好创建工作
黄泥岗镇共5个村和一个社区,现已达标的“五好关工委村(社区)”只有3个(祝郢、万郢、唐庄),还有2个村和一个社区尚未达标。针对这种情况,年初我镇制定了规划,争取完成2个达标任务。为此我们从软件着手,从关工组织网络入手,要求未达标的村(社区)按照“五好”标准要求认真落实,做到缺什么补什么。镇关工委亲临村(社区)进行指导,同时对已达标的三个村也提出了要进一步提高巩固的要求。
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和学生法制安全教育
一是组织由派出所、文化站、学校等有关部门对本镇范围内的网吧和游戏机室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学校家长对此较为满意。
二是配合镇安检部门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例如黄泥小学围墙外是交通要道,而接近小学大门口又是一急转弯,视线非常差,是交通事故多发地带。对此通过学校和关工委的呼吁,交通局及时在此处安装了减速带,大大降低了事故发生率,收到了明显效果。
三是202_年4月17日,黄泥中学聘请黄泥岗镇派出所和交警西阳中队干警到黄泥中学开展法制和交通安全教育,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七、做好市区关工委领导视察活动现场安排工作
202_年4月7日,区关工委在黄泥岗镇召开关工工作现场会议。接到通知后,镇主要领导非常重视,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布置安排,并亲自到万郢村留守儿童活动室和烈士墓等现场进行指导,确保会议成功。视察活动的当天,市关工委主任吴炎武对万郢村留守儿童活动室的建设给予很高评价,同时也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
以上几点是我镇关工委今年以来所做出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村级负责关工的同志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认识不足,主动性不强,属于应付形式的较多;二是镇关工委领导缺乏这样方面的经验。以上两点,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
黄泥岗镇关工委
202_年5月14日
黄泥岗镇申报“五好”关工委村:黄泥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