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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的荣誉计分方案
编辑:风起云涌 识别码:22-947489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14 19:21:37 来源:网络

第一篇:第三批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的荣誉计分方案

泰山学院附属中学202_年选拔第三批 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的荣誉计分办法 根据《202_年山东省优秀教师评选计分办法》、《202_年山东省特级教师推荐工作实施方案》、《202_年关于选拔推荐第二批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荣誉计分办法》和市《关于选拔推荐第三批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泰山学院附属中学202_年选拔第三批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的荣誉计分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一、综合荣誉:(按获得最高荣誉计分,不累计。)

1.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计8分

2.省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计7分

3.泰山功勋教师计6分

4.泰山名师、市优秀教师、市师德标兵、市职业道德先进个人计5分。

5.泰山教坛英才计4分

6.泰山教学新星、市直(县级)优秀教师、市直职业道德先进个人、市直师德标兵计3分

7.校优秀教师、校优秀班主任计2分

二、教学业务荣誉:(各项取最高荣誉累加)

(一)教学综合荣誉

1、省教学能手、省学科带头人、省教育教学先进个人计4分

2、市教学能手、市学科带头人、市教育教学先进个人计3分

3、市直(县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育教学先进个人计2分

(二)课类荣誉

1、国家级优质课、创新课类一、二、三等奖按4、3、2计分

2、省级优质课、创新课类一、二、三等奖按3、2、1计分

3、市级优质课、创新课类一、二等奖按2、1计分

录像课折半计分,省、市公开课分别按1、0.5计分。

(三)教科研荣誉

1、省级教科研或教学成果类一、二等奖按2、1计分,2、市级教科研或教学成果类一、二等奖按1、0.5计分

三、核心期刊或市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著作:全国2分;省1分;市0.5分(可累加)。

以上各项荣誉及论文、著作等最高限6件

四、考核得分:自202_年9月以来年度考核优秀每年计1分(可累加)。

五、班主任:报泰山教坛英才班主任必须满3年,泰山名师班主任必须满5年,泰山功勋教师班主任必须满15年,自上届评选后至今班主任每年加0.5分。注:

1、学校无法界定的荣誉证书暂不赋分。

2、在积分相同的情况的情况下,以202_-202_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优秀班主任次数、校优秀教师次数较多者优先。

泰山学院附属中学二0一0年八月十八日

第二篇:关于选拔推荐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的通知

关于选拔推荐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的通知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教育系统试行人才递进培养工程的意见》(泰办发〔202_〕8号)精神,现就选拔推荐“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的范围

根据文件规定,选拔推荐的范围是: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中的教师(含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人员。

二、选拔推荐的数量及要求

1、本次选拔推荐泰山教学新星300人,泰山教坛英才200人,泰山名师100人(名校长10人),泰山功勋教师30人(功勋校长5人)(各县市区、局属学校推荐名额见附表)。

2、各县市区、局属各学校向市里推荐各类人选时,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推荐,不得突破。推荐名额原则上根据202_年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分配。确定各类教师人选时,在坚持标准和条件的情况下,要兼顾学校层次和学科分布上的均衡,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中职)教师大体按1:3:3:3的比例分布;各个学科之间相对平衡,避免语文、数学等大学科的推荐人选过于集中。要重点考虑教学一线教师,教学一线教师所占比例应不少于推荐总数的90%,兼任学科教学符合选拔推荐条件的副校长,其任课总学时数,要不低于专任教师平均课时总量的三分之一;对确实从事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校外教育机构(教研室、电教馆以及少年宫)的教学、教研人员也可上报,但要从严控制。副校长、校外教育机构人员要严格控制在推荐总数的10%以内,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长只参加名校长或功勋校长的评选。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选拔推荐的标准条件

选拔推荐的标准条件严格按照泰办发〔202_〕8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条件如下:

1.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

3.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执行《泰安市教师行为“十不准”》,有良好的师德修养。

4.学历和教师资格符合《教师法》规定。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各层次人选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泰山教学新星

1.年龄35周岁(1971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下,在教学岗位上连续工作3年以上,具有初级以上教师职务。

2.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强,积极组织开展教科研活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承担过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鉴定;在县域内开设过公开课;获得过乡(镇)级优质课一等奖或县级优质课(创新课、技能比赛)二等奖以上等次;获得过县级以上教学成果或论文一等奖。

3.教育教学质量突出,高中教学质量曾获得全市前六名,担任班主任的班级教学质量居全市前三名或培养出一名以上的北大、清华等全国名牌大学学生或所教学生获得过全市高考文理科状元。初中教学质量(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曾获得县市区前三名,担任班主任的班级曾获县市区前两名。小学学科优秀率连

续3年在95%以上,担任班主任的班级学生特长明显,全面发展。职业学校高职对口升学质量(平均分、优秀率)曾获得全市前三名;担任班主任的班级高职对口升学人数曾获全市前三名;毕业生技能全面,就业率达95%以上。

4.曾获得以下奖励之一:两次乡镇级(含市、县直属学校)以上政府表彰的综合荣誉(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县市区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教学业务方面的荣誉(教学工作先进个人、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

泰山教坛英才

1.获得泰山教学新星称号(首届评选可暂不要求)。

2.年龄45周岁(1961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下,在教学岗位上连续工作6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务。

3.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明显,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承担过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鉴定;在市域内开设过公开课;县级以上优质课(创新课、技能比赛)一等奖;在核心期刊或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独立发表一篇以上文章;市级以上教学成果或论文一等奖。

4.具备泰山教学新星第3条规定条件。

5.曾获得以下奖励之一:县市区级以上政府表彰的综合荣誉(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市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教学业务方面的荣誉(教学工作先进个人、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市级以上骨干教师等。

泰山名师

1.获得泰山教坛英才称号(首届评选可暂不要求)。

2.年龄50周岁(1956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下,在教学岗位上连续工作10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年限不低于5年,具有高级以上教师职务。

3.教科研成果显著,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独立承担过两次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鉴定;在市域内开设过两次以上公开课;获得过市级优质课(创新课、技能比赛)一等奖或省级优质课(技能比赛)二等奖;出版过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著或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独立发表两篇以上有较高价值的专业论文。

4.具有指导中小学高级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能力,带动3-5名本学科教师成为县级以上优秀骨干教师,在全市教育界有较高的知名度。

5.教育教学质量特别显著,高中教学质量曾获得全市前三名;担任班主任的班级教学质量曾获全市第一名或培养出两名以上的北大、清华学生或所教学生曾获得全市高考文理科状元。初中教学质量(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曾获得市前三名或县市区第一名;担任班主任的班级教学质量列县市区之首,辍学率在2%以下。小学学科优秀率连续5年在95%以上,学生特长明显,全面发展。职业学校高职对口升学质量(平均分、优秀率)曾获得全市第一;指导的学生竞赛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5人以上或省学生技能竞赛团体二等奖以上;指导的学生“小发明”、“小创造”等作品获市一等奖、省二等奖、全国三等奖以上;实训教学辅导的学生在职业资格鉴定中中级工或职业资格合格证书获证率达95%以上;担任班主任的班级高职对口升学人数居全市之首;毕业生技能全面,高质量就业率达45%以上。

6.获得过以下奖励之一:市级以上政府表彰的综合荣誉(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两次市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教学业务方面的荣誉(教学工作先进个人、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省级以上骨干教师等。

泰山名校长

1.年龄50周岁(1956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下,普通中小学和职业学校现任校长,具有高级教师职务,担任校长职务不少于5年。

2.学校有全市教育界公认的管理经验,曾为全市会议提供现场,有学校管理方面的文章发表,或学校管理经验在全市以上(含市级)有关会议上交流;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或专业刊物作过专题报道,并在市内外教育界有较高声望。

3.本人曾获市级以上政府表彰的综合荣誉(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所任职学校曾获市级以上政府或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的表彰奖励。

4.在担任校长期间,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学校规模效益、教育教学质量有长足进步,总体办学水平在市内同类学校名列前六位或在县市区名列前三位。高、初中学校现为市级以上规范化学校,教学质量突出;小学现为省级规范化学校,初中、小学年辍学率分别在2%和1%以内;职业学校为省级以上重点学校,办学特色鲜明,高职对口升学质量突出,学生职业资格鉴定获证率达90%以上,就业率在95%以上,毕业生就业质量高。

5.任职内学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学校及师生无违法犯罪现象。202_年9月命名的首届泰山名师(校长),按照泰政办发(202_)59号文件规定,近期将组织专人进行考察、考核。考核按以上条件,重点考核202_年9月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按业绩实际表现实行动态管理。

泰山功勋教师

1.获得泰山名师称号。

2.年龄55周岁(1951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下,在教学岗位连续工作20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年限不低于15年,具有高级教师职务。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承担过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鉴定;在省域内开设过公开课;获得过省级优质课(技能比赛)一等奖以上奖次;出版过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著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独立发表两篇以上有较高价值的专业论文;获得过省部级以上教学研究成果或论文一等奖。

4.积极指导中青年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与3-5名中青年教师“结对子”并将其培养成市级以上优秀骨干教师或泰山名师。

5.曾获得以下奖励之一:省级以上政府表彰的综合荣誉(劳动模范、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教学业务方面的荣誉(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国家级骨干教师等。

泰山功勋校长

1.获得泰山名校长称号。

2.年龄55周岁(1951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下,普通中小学和职业学校现任校长,具有高级教师职务,担任校长职务不少于8年。

3.学校有全省教育界公认的管理经验,曾为全省会议提供现场,有学校管理方面的文章发表,或学校管理经验在全省以上有关会议上交流;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或专业刊物作过专题报道,并在省内外教育界有较高声望。

4.在担任校长期间,学校总体办学水平在市内同类学校名列前三位或在县市区名列第一位。高中、初中、小学现为省级以上规范化学校,职业学校为国家级重点学校。

5.本人曾获省级以上政府表彰的综合荣誉(劳动模范、优秀教育工作者等);所任职学校曾获省级以上业务部门的表彰奖励。

四、选拔推荐的程序

(一)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申报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在本单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推荐者,填写《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登记表》,报县市区教育局参加评审。

(二)县市区组织评审推荐。各县市区成立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教育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不低于11人,其中教育专家不低于7人)组织相关评选工作。要对推荐评选对象,通过说课、教学答辩等形式,进行教育教学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的考察;通过审查上报材料,对其教科研能力和水平进行评审,提出考察、推荐意见,然后由评委会投票确定推荐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我局。泰山教学新星和泰山教坛英才实行等额推荐,市里不再组织评审;泰山名师(校长)、泰山功勋教师(校长)实行差额推荐,评选推荐结果报我局。

(三)市组织评审确定。我局组成由有关领导和教育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不低于17人,其中教育专家不低于13人),对推荐上报的泰山名师(校长)、泰山功勋教师(校长)人选进行综合评审。

(四)公示与命名。对评选产生的各层次人选在市级媒体和泰安教育网站上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各层次人选。分别由市政府授予“泰山名师(校长)”、“泰山功勋教师(校长)”称号,由市教育局授予“泰山教学新星”、“泰山教坛英才”称号。“泰山功勋教师(校长)”由市政府颁发功勋奖章。

五、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1、泰山教学新星、泰山教坛英才、泰山名师(校长)、泰山功勋教师(校长)均填写上报《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登记表》一式3份。

2、泰山名师(校长)、泰山功勋教师(校长)还需报送以下材料:

(1)《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情况一览表》一式20份。

(2)能够体现本人教育教学水平及教研能力的论文、著作和获奖证书各3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限6件)。

(3)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本人述职报告1份(202_字以内,A4型纸打印)。

(5)近5年考核表(原件及复印各1份)。

首届泰山名师(校长)需填报《泰安市首届泰山名师(校长)工作业绩考核登记表》20份,并提报202_年9月9日以来代表本人业绩水平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限6件)。

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上报材料的同时,还需报送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推荐工作报告、《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说课答辩情况统计表》、《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推荐人选名册》(表样附后)各一式2份,同时报送数据软盘。

附件:

1、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附表-Excal表

2、附件3-Word表

3、附件4-Word表

组织人事处

二00六年八月十日

第三篇:人才递进培养 通知

关于选拔第四届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的通

中小学、成技校、教研中心:

教育局于昨天开会安排了“泰安市第四届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工作,推荐范围、条件及其他注意事项等详见《附件》或《肥城教育网》、《泰安教育网》。望有关单位迅速传达到每个教职工,符合条件者积极参与。定于8月13日(下周一)收材料,截止时间中午12:00,过时不再收取材料。教育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评,确定参加肥城市人选。

上交的材料包括:

1、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以评上资格为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最晚的聘书);教学新星、教坛英才同时交新星、英才证书;

2、班主任任职年限学校证明;

3、体现本人教育教学水平及能力,在教育刊物发表的论文、著作三件;

4、综合荣誉和教学业务荣誉证书三件,综合荣誉:县级荣誉五年以来,泰安市级荣誉10年以来,国家级荣誉无时间限制。

一人一个档案袋,注明姓名、单位、学科、拟评名称(新星、英才、名师等)。

确定参加肥城市评选的人员,填写有关表册、整理资料,15日早8:00上报教育局。

安驾庄镇教育办公室 202_年8月11日

附件:泰安市文件

关于选拔推荐第四届泰安市教育系统

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人事劳动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教育系统试行人才递进培养工程的意见》(泰办发„202_‟8号)精神,现就选拔推荐第四届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的范围和数量

1、选拔推荐范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含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含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教师),以及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人员。

2、表彰名额与推荐数量:本届表彰泰山教学新星400人,泰山教坛英才200人,泰山名师100人,泰山功勋教师30人,泰山名校长15人,泰山功勋校长5人。各类人选实行差额推荐,泰山教学新星、泰山教坛英才不低于1﹕1.2;泰山名师、泰山名校长不低于1﹕1.5;泰山功勋教师、泰山功勋校长不再分配名额,符合条件者均可推荐。推荐名额根据202_年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分配。推荐名额见附件2。

二、选拔推荐的标准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具有教书育人、献身教育坚定信念,积极投身泰安“幸福教育”工程建设。

2、忠诚于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以人为本,关爱学生,培养学生全面协调发展。

3、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有良好的师德修养。

4、学历和教师资格符合《教师法》规定。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各层次人选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泰山教学新星

1、年龄35周岁(1977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下,在教学岗位上连续工作3年以上,具有初级以上教师职务。

2、教学研究能力强,积极组织开展教科研活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承担过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鉴定;在县域内开设过公开课;获得过乡(镇)级优质课一等奖或县级优质课(创新课、技能比赛)二等奖以上等次;获得过市级以上教学成果或论文一等奖。

3、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课堂教学效果好,学生乐于学习、主动学习,学生及家长满意度达80%以上。教育教学质量突出,中小学学业成绩在学校同类班级中名列前茅;职业教育学 3 生职业资格合格证书获证率达80%以上;幼儿教师坚持在保教一线,基本技能全面。

4、曾获得以下奖励之一:考核一次优秀;两次乡镇及以上政府(或市、县直属学校)表彰的综合荣誉(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县(市、区)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教学业务方面的荣誉(教学工作先进个人、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

泰山教坛英才

1、年龄45周岁(1967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下,在教学岗位上连续工作6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年限不低于3年,具有中级(幼儿园、小学为小一)及以上教师职务。

2、教学研究成果明显,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承担过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鉴定;在市域内开设过公开课;县级以上优质课(创新课、技能比赛)一等奖;在核心期刊或市级以上教育类报刊上公开独立发表一篇以上文章。

3、具备泰山教学新星第3条规定条件。

4、曾获得以下奖励之一:考核两次优秀;县(市、区)级以上政府表彰的综合荣誉(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泰山教学新星等);市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教学业务方面的荣誉(教学工作先进个人、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等。对泰山教学新星优先考虑。

泰山名师

1、获得泰山教坛英才称号。

2、年龄50周岁(1962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下,在教学岗位上连续工作15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年限不低于8年,具有高级(幼儿园、小学为小高)及以上教师职务。

3、教学研究成果显著。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独立承担过两次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鉴定;在市域内开设过两次以上公开课;获得过市级优质课(创新课、技能比赛)一等奖或省级优质课(技能比赛)二等奖以上等次;出版过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著或在省级以上教育类报刊上公开独立发表两篇以上有较高价值的专业论文。

4、教学质量突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和课堂教学改革,具有鲜明的教学特色,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所教学科学生喜爱学习、善于学习,学生及家长满意度达95%以上。中学学科学业成绩、比赛成绩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或学生总体进步幅度在全市特别突出;小学学科成绩优秀率连续3年在95%以上,学生特长明显,全面发展;幼儿教师技能全面,保教质量高,启发幼儿兴趣、培养幼儿习惯效果特别突出;职业教育学生专业技能特长明显,实训教学辅导的学生职业资格合格证书获证率达95%以上,所指导学生在市级技能大赛上获得二等以上或在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上获得三等以上奖次。

5、积极指导中青年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与3—5名教师“结对子”,并将其培养成泰山教学新星、泰山教坛英才或县级以上优秀骨干教师,在全市教育界有较高的知名度。

6、获得过以下奖励之一:市级以上政府表彰的综合荣誉(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两次市级以上 部门表彰的教学业务方面的荣誉(教学工作先进个人、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等。

泰山名校长

1、年龄50周岁(1962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下,普通中小学和职业学校现任校长,具有高级教师职务,担任校长职务不少于5年。

2、认真落实《山东省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试行)》和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的意见》(泰政发„202_‟20号)各项规定,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和“幸福教育”工程,推进课程改革,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办学规范有序。

3、学校有全市教育界公认的管理经验,曾为全市会议提供现场,有学校管理方面的文章发表,或学校管理经验在全市以上(含市级)有关会议上交流;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或专业刊物作过专题报道,并在市内外教育界有较高声望。

4、在担任校长期间,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育教学质量效益有长足进步,综合办学水平在市内同类学校居领先地位。高、初中学校现为市级以上规范化学校,教学质量突出;小学现为省级规范化学校,初中、小学年辍学率分别在2%和1%以内;职业学校为省级以上重点学校,办学特色鲜明,质量效益突出,学生职业资格合格证书获证率达90%以上,就业率在95%以上,毕业生就业质量高。

5、本人曾获市级以上政府表彰的综合荣誉(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所任职学校曾获市级以上政府或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的表彰奖励。

6、任职内学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学校及师生无违法犯罪现象。

泰山功勋教师

1、获得泰山名师称号。

2、年龄55周岁(1957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下,在教学岗位连续工作20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年限不低于10年,具有高级教师职务。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承担过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鉴定;在省域内开设过公开课;获得过省级优质课(技能比赛)一等奖以上奖次;出版过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著或在省级以上教育类报刊上公开独立发表两篇以上有较高价值的专业论文;获得过省部级以上教学研究成果或论文一等奖。

4、积极指导中青年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与3-5名中青年教师“结对子”,并将其培养成泰山教坛英才、泰山名师或市级以上优秀骨干教师。

5、曾获得以下奖励之一:省级以上政府表彰的综合荣誉(劳动模范、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教学业务方面的荣誉(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

泰山功勋校长

1、获得泰山名校长称号。

2、年龄55周岁(1957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下,普通中小学和职业学校现任校长,具有高级教师职务,担任校长职务不少于8年。

3、模范贯彻落实《山东省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试行)》和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的意见》(泰政发„202_‟20号)各项规定,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和“幸福教育”工程,积极推进课程改革,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办学规范有序。

4、学校有全省教育界公认的管理经验,曾为全省会议提供现场,有学校管理方面的文章发表,或学校管理经验在全省以上有关会议上交流;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或专业刊物作过专题报道,并在省内外教育界有较高声望。

5、在担任校长期间,学校综合办学水平在省内同类学校居领先地位。高中、初中、小学现为省级以上规范化学校,职业学校为国家级重点学校或国家级示范学校。

6、本人曾获省级以上政府表彰的综合荣誉(劳动模范、优秀教育工作者等);所任职学校曾获省级以上业务部门的表彰奖励。

推荐以上各个层次的人选时,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农村教师、幼儿教师可适当放宽教研成果和综合荣誉限制。对担任班主任时间长、援疆援藏教师、城区(含县城)支援农村教育工作一年以上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选拔推荐的程序

8(一)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申报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填写《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登记表》,报县(市、区)教育局参加评审。

(二)评审推荐。各县(市、区)成立由教师代表、专家和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不低于11人,其中教育专家不低于7人),组织相关评选工作。对推荐评选对象通过说课、教学答辩等形式,进行教育教学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的考察;通过审查上报材料,进行教科研能力和水平评审。在此基础上提出考察、推荐意见。然后由评委会投票确定推荐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市直学校参照本条执行。

(三)组织评审确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组成由教师代表、专家和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不低于17人,其中教育专家不低于13人),对推荐上报的各类人选进行综合评审。

(四)公示与命名。对评选产生的各层次人选在市级媒体和泰安教育网站上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各层次人选。分别由市政府授予“泰山名师(校长)”、“泰山功勋教师(校长)”称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授予“泰山教学新星”、“泰山教坛英才”称号。

四、选拔推荐的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要坚持标准条件,充分发扬民主,按推荐程序层层选拔,产生推荐对象。在各类推荐人选上报市评 9 审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计划生育部门的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2、确定推荐人选时,在坚持标准条件的前提下,要兼顾学校层次和学科分布上的均衡,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职业学校)教师大体按1:3:3:3的比例推荐人选;各个学科之间相对平衡,避免语文、数学等大学科的推荐人选过于集中。

3、要重点考虑教学一线教师,教学一线教师所占比例应不少于推荐总数的90%。兼任学科教学符合选拔推荐条件的副校长,其任课总学时数,要不低于专任教师平均课时总量的三分之一;副校长要严格控制在推荐总数的10%以内。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长只参加名校长或功勋校长的评选。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不予受理。

五、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1、《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登记表》一份和电子版;

2、《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情况一览表》一式20份和电子版;

3、能够体现本人教育教学水平及教研能力的论文、著作3件,荣誉证书3件(原件和复印件各l份);

4、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近5年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本人申报陈述1份和电子版(202_字以内,A4型纸打印);

7、无违规违纪的证明材料;

8、班主任任职年限学校证明信。

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上报材料的同时,还需报送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推荐工作报告、《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说课答辩情况统计表》、《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推荐人选名册》(表样附后)各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上述材料务于8月17日前报市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不再受理。

六、组织领导

选拔推荐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成立选拔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拔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选拔推荐的具体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都要成立选拔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选拔推荐工作的领导,并抽调政策水平高、原则性强、有责任心、熟悉组织人事工作的同志负责此项工作。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宣传发动,严格按照标准条件和选拔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好选拔推荐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推荐人选亲自把关,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在推荐选拔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查处。市教育局设立监督电话:6991878、6991334。

第四篇:教育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工作鉴定

202_教育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工作

鉴定

Aaa同志,男,33岁,初级中学教师,现执教学校九年级一班、二班两个班的数学课,并担任九年级一班的班主任,以及学校数学教研组组长,周课时总数为15节。

该同志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勇于开拓、锐意创新,认真钻研教材,积极参与教研,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取得了显着的工作效果。关心、热爱学生,做孩子们的良师益友。在生活中,团结同志,注重提高个人修养,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受到了领导和家长的一致好评。先后被评为羊流镇、新泰市、泰安市“优秀教师”。

该同志认真准备每一节课,精心备课。在备课时,不仅要备教材,还要备学生,让学生在有限的时间里学会更多的知识。随着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大胆的在课堂中引进新思路新方法,在完成“先学后教、当堂训练”的教研课题后,又深入开展了“农村初中数学自主学习课堂教学”的教研课题研究。在教育教学中大胆的创新,让兴趣成为学生最好的老师,调动学习的积极主动性,让学生享受快乐的学习境界。经常自觉地运用学习到的课改理念,审视自己的课堂,对课堂教学进行有意的回顾,体会成功的方法,寻找改进的思路;对所教学生的成长过程进行分析,总结成功的经验,完善有效的方法。所教班级的数学成绩居全校第一,在全市名列前茅。

作为学校数学教研组组长,能带领教师积极开展教研集体备课、经验交流、上专题课、说课、评课,学习教育理论等一系列教研活动,主动宣传教育科研,开展学术交流,达到了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在“青蓝工程”中,与青年教师结成传帮带关系,认真按计划实行传帮带,与青年一起研讨课标,转变教学观念,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提高思想意识,并指导备课,上好教研课,共同探讨说课,促进学校青年教师的提高与发展。所结队的青年教师hhh在同龄教师中快速成长起来,在市优质课评比中获得一等奖。

初级中学 二O一二年十二月

第五篇:202_年翟镇选拔推荐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打分标准

202_年选拔推荐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打分标准

为做好选拔推荐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评分标准,经评审推荐小组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一、打分标准

1、教龄:每年1分。(5%)

2、说课:(5%)

3、教育教学:(35%)

以近5年的综合考核成绩为准。凡202_-202_学、202_-202_学、202_-202_学、202_-202_学、202_-202_学本镇教学质量分析会上,获特等奖的18分,一等奖的15分,二等奖的12分,三等奖的9分。五年成绩累加。

4、荣誉(35%)

教学及教科研荣誉:县市区的近5年(202_年以来),泰安以上的为近10年(202_年以来);综合荣誉均为近10年(202_年以来)的。

(1)近10年内获得镇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的(教师节期间表彰的且加盖政府公章或人事局、教育局联合盖章),省级30分,地级25分,市级20分,镇级15分。以上荣誉累计加分。

(2)规定年限年内获得镇级以上“十佳教师”、“十佳标兵”、“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中考优秀教师”、“中考优秀班主任”、“中考先进工作者”、“教学工作先进个人”、“教学管理先进个人”、“教学新星”、“教坛英才”、“拔尖人才”、“科技标兵”等荣誉称号的,省级25分,地级20分,市级15分,镇级10分。以上荣誉累计加分。

(3)近5年内获得镇级以上其它单项荣誉的,省级15分,地级10分,市级8分,镇级5分。远程研修优秀指导教师、管理员按省级对待,计15分。以上荣誉累计加分。

(4)规定年限内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选获奖的,省级一等25分,省级二等20分省,级三等18分;地级一等15分,地级二等13分,地级三等11分;市级一等13分,二等11分,市级三等9分;镇级一等5分,镇级二等3分。以上荣誉累计加分。被评为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教师的按同级优质课一等对待。在市级以上上公开课、说课或介绍经验者、或电教优质课,按同级别末等对待。

5、教研成果(20%)[中小学分项标准执行]

初中:

(1)近5年内在正式权威专业报刊(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报刊)上发表论文,计20分;其它正式专业报刊(有国家统排出版号)省级及以上10分,地级8分,市级4分;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专业委员会组织的论文比赛获奖的,按获奖的级别加分,省级及以上10分,地级一等8分,二等5分,三等2分,市级一等4分,二等2分,三等1分;电教论文评选、自制教具评选、课件制作评选、优质教案评选获奖者,按前项同级别论文对待。教师指导奖以证书为准,省级及以上3分,地级2分,市级1分;以上荣誉累计加分。

(2)承担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鉴定:①主持人省级30分,地级20分,市级10分;②参加者省级15分,地级10分,市级5分;③申请立项但未鉴定的按同级别二分之一计分。

(3)远程研修优秀学员按省级论文对待计10分;镇级远程研修优秀学员按市级论文一等对待计4分。

小学:

(1)近5年内在正式权威专业报刊(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报刊)上发表论文,计20分;其它正式专业报刊(有国家统排出版号)省级及以上10分,地级8分,市级4分;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专业委员会组织的论文比赛获奖的,按获奖的级别加分,省级及以上10分,地级一等8分,二等5分,三等2分,市级一等4分,二等2分,三等1分;电教论文评选、自制教具评选、课件制作评选、优质教案评选获奖者,按前项同级别论文对待。教师指导奖以证书为准,省级及以上3分,地级2分,市级1分;以上荣誉累计加分。

(2)承担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鉴定:①主持人省级30分,地级20分,市级10分;②参加者省级15分,地级10分,市级5分;③申请立项但未鉴定的按同级别二分之一计分。

(3)学生在市级以上正式专业报刊、杂志(有国家统排出版号)发表作品,省级及以上4分,地级2分,市级1分;学生在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获奖的,省级及以上5分,地级3分,市级2分;以上荣誉累计加分。

(4)远程研修优秀学员按省级论文对待计10分;镇级远程研修优秀学员按市级论文一等对待计4分。

以上证件以原始证书(证件)为准。

6、附加分:

(1)考核:中、小学在五年之内的考核,每有一个优秀加1分,累计加分。

(2)202_年寒假业务考试成绩满分2分,按实际折算。

(3)自202_年9月1日至今凡任班主任的教师每年加1分。

附:计算办法计算公式:A =B×(N/M)

在1至5项中,以得分最高的教师所得分数为分母(M),以某教师所得分数为分子(N),然后乘以该项所占比例分(B),得出的分数即某教师在1至5项中所得实际分值(A)。

第三批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的荣誉计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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