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3号文库
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须知
编辑:蓝色心情 识别码:22-706021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21 04:14:35 来源:网络

第一篇: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须知

附件一:

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须知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我国把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确立为基本国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就是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法律。为了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规范计划生育的证件管理,广东省制定了《计划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按管理办法要求,凡本省户籍的已婚育龄妇女,都要在户籍所在地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

《计划生育服务证》是办理其他证照的计划生育凭据,是生育的凭据(凭证到医院产前检查和生育),也是免费享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凭证,以及到本省其他地区经商、务工的计划生育证明。

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妇女在怀孕三个月后至生育前,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镇)计生办办理生育登记手续;再婚或符合政策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妇女必须在怀孕前,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镇)计生办领取《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生育后才能怀孕。

领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

填表人签名:填表日期:年月日

婚 育 状 况 证 明

()婚育字第号:

我单位(居委)的婚育状况如下:

特此证明。

说明:

1、填证前要调查核实无误;

2、“婚姻状况”栏内填“初婚”、“再婚”;

3、“生育状况”栏内填实际生育子女数;

4、再婚已生育子女的要在“备注”栏填“子女随本人”、“子女随前配偶”等;

5、此证明有效期两个月;涂改无效。

(填证机关盖章)

年月日

附件四:

同意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存根

编号、夫妻:

你们年月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经审核认为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条的规定,现同意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证件专用章)

年月日

同意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

编号、夫妻:

你们年月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经审核认为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条的规定,现同意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特此通知

(证件专用章)

年月日

第二篇: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程序

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程序↓

符合政策生育一孩登记程序

符合政策规定可再生育一胎子女的生育申请审批程序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程序

办理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程序

第三篇:领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

领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

已婚育龄妇女编码:街居委合同书号:

说明:

1、此表一式一份,用黑色签字笔或墨水笔填写。(需打印成一页双面)

2、子女情况:三孩以上不够填写的,只填写最大的小孩和最小的小孩情况,但要注明孩次。

3、配偶子女情况:配偶属再婚的,再婚前已生育子女,无论子女随本人或随前配偶,均应填写这一栏。

4、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请附上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再婚的,应附法院民事调解书或

判决书或离婚证附上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女方小一寸免冠照片1张 ★ 已生育的育龄妇女,还须备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方近三个月的B超查环查孕证明;结扎者须持结扎证,计划外出生的,须持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及发票。★ 办理一孩及再生育登记手续者,除了要提供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资料外,还需备围产保健卡、新婚及孕产学习班合格证。

6、有单位的必须先由单位加具意见,再由居委会、街道加具意见,没有单位的,则直接由居委会、街道加具

意见。(单位、居、街加具的意见,应注明其婚育状况,婚姻状况应填写“初婚或者再婚”,生育状况应填写“未育或者实际生育子女数”),并加盖计生公章,方能有效,此证明有效期叁个月,涂改无效。

第四篇:计划生育服务证承诺书

附件2

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承诺书

夫妻:男方: 身份证号: 女方: 身份证号: 我们夫妻现申请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并做如下承诺:

年 月 日,填写的《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中的婚姻、生育等各项信息内容真实可信,我们夫妻结婚后以及双方结婚前均未有生育或收养行为,不存在任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我们愿意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如有虚报、瞒报婚育状况、提供虚假材料,取得的登记材料自动失效,愿意无条件退还基于此登记申领到的各项奖励、扶助、补贴、津贴、保险、诊疗费等所有待遇,同时自愿接受《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处罚(虚报、瞒报本人生育状况骗取计划生育证明者或提供虚假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区主管部门处以五千元罚款;虚报、瞒报本人生育状况导致超生的,按超生处理,并由主管部门处以二万元罚款的处罚)。

承诺人:男方:

女方:(签名加手印)

年 月 日

-1-

第五篇:计划生育服务证如何办理

计划生育服务证如何办理

办理条件:

①女方达到晚育年龄(24周岁以上);②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③在女方户籍地未办理过生育服务证,拟在京直接办理《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办理时间:

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

办理地点:

男方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

办理程序:

1、申办人先到男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领取两级婚育情况证明样本,女方回原籍出具两级婚育情况证明;

2、申办人凭双方户口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再婚的还需同时带历次离婚证和加盖查档章的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男方存档处出具的男方婚育情况证明、女方原籍出具的两级婚育情况证明到男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申请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男方单位在《生育服务证》上签署意见(注明“初婚一胎”或“再婚一胎”,经办人签名)并盖章(男方档案在本单位的,盖本单位计划生育章或人事章;档案在职介、人才的,盖职介、人才计划生育章或人事章;档案在街道社保所的,盖户籍地居委会章);

3、申办人持盖章后的《生育服务证》和其他必备材料到男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审批。

必备材料:

1、女方户籍地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两级婚育情况证明,证明上须加盖街道(乡、镇)计生部门公章和村(居)委会公章;

2、女方在原籍办理的有效期内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

3、《结婚证》(再婚的还需同时带历次离婚证和加盖查档章的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4、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加盖单位章的户口本地址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双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应进行相应的变更);

5、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6、男方存档处出具的男方婚育情况证明(档案在本单位的,由单位出具;档案在职介、人才的,由职介、人才出具;档案在街道社保所的,由户籍地社区居委会出具)。

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须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