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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委托装修协议22
编辑:琴心剑胆 识别码:22-1075803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23 13:45:35 来源:网络

第一篇:房屋委托装修协议22

润华国际商品房委托装修协议

(委托人)甲方:

(受托单位)乙方:

根据《室内住宅装饰装修办法》、《室内住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办法》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物业情况

该物业坐落于泉州市东涂社区润华国际第号商品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委托内容

甲方同意将所购买的商品房由乙方代为负责装修事宜。

装修风格选择:□居住□商住两用备注:

第三条委托费用

该商品房总装修款为人民币 壹万伍仟 元整(¥ 15000元),甲方在本协议签定之日,支付约50%装修款,计¥ 7500 元;封顶时收取约40%装修款,计¥ 6000 元;装修验收后支付剩余装修款,计 ¥1500 元。装修款由乙方代收(收取的装修款以乙方出具的收款收据为准),直接支付装修公司用于装修。

第四条装修标准

装修标准以本协议附件为准。

第五条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为交房后三个月内。

第六条合同期限

本协议自乙方装修验收合格并交付乙方使用后,自行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装修标准

1、门:入户门单层钢质防盗门,卫生间门采用钢化玻璃平开门;

2、地面:入口处、卫生间及阳台采用防滑砖铺贴,房间为强化木地板铺设,PVC

踢脚线装饰收口。

3、天棚:房间半吊顶,卫生间采用扣板饰面。

4、墙面:卫生间与房间隔墙采用玻璃墙;卫生间及阳台墙面采用瓷砖饰面;房

间墙面乳胶漆;

5、设备配置:

(1)房间:电话、宽带专用插座板,吸顶灯,日光灯,筒灯,木作墙饰面,木

作电视柜,衣柜加玻璃隔墙。

(2)卫生间:配置坐便器,洗手盆,淋浴房,排气扇,防雾镜,镜前灯,吸顶

防雾灯,双杆浴巾架,浴霸。

(3)厨房:料理台,隔断推拉门,油烟机,吊柜,不锈钢水池。

(4)阳台:晾衣架,洗衣机进出水口预留。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装修委托协议

装修委托协议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修装饰,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装修项目概况:

1、甲方委托装修项目地点:乌审旗汇丰家园单元

2、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装修范围

1、改暖器:

2、现有房间内部地面、地角线、装修:

3、卫生间厨房的瓷砖所有窗台台面:

4、所有的窗口(散装):

5、卫生间、厨房、阳台、阴台的顶部吊扣板:

6、乌哑口(散装):

7、做橱柜:

8、推拉门隔断:

9、灯具:

10、厨具:

11、热水器:

12、面盆、马桶:

13、打扫家:

14、上料:

15、刮泥子、上乳胶漆:

第三条

1、甲方向乙方承担以上项目费用为:大写)

2、预付款装修款为:大写)

3、剩余款在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附则:

1、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2、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书作为附件,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到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双方签字后即可生效。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

第三篇:委托装修协议

委托装修协议

委托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方和受托方,以下合称“双方”,独称“一方”。)

鉴于:委托方与受托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下称“《预售合同》”),约定委托方向受托方预购上海市杨浦区闸殷路889弄盛世豪园(下称“盛世豪园二期”)_____幢____号____层_____室(下称“该房屋”)。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以及其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第一条 关于该房屋装修之委托

1.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受托方按照本协议附件一规定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规定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承诺,前述委托是独家的,委托方不得另外委托任何第三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外,也不得自行对该房屋进行装修。

2.受托方有权选聘受托方认为合适的任何装修公司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并且无需经委托方同意或认可,但本协议下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责任仍由受托方根据本协议规定承担。

第二条 装修工程款

双方确认和同意除委托方应当根据《预售合同》支付《预售合同》下的全部购房款之外,委托方无需就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向受托方支付任何价款。

第三条 装修质量及保修

1.受托方承诺按照本协议附件一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协议附件一及附件二规定的标准,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0.5倍给予补偿。

2.委托方同意在该房屋装修施工过程中,如因装饰材料、设备生产、供应、采购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该装修不能满足本协议附件二规定的,受托方有权按实际情况以同等品质建筑材料及设备代替。

3.在委托方遵守《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上海市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前提下,受托方对于该房屋装修工程(但该房屋内的所有电器和设备除外,电器和设备的保修期和保修办法按本条第4款执行)的保修期为2年(下称“保修期”),保修期自受托方完成该房屋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之日或者按照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第二日起计算。

4.在保修期内若因该房屋装修工程的质量问题发生装修损坏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免

费修复。但双方同意,对于该房屋内的电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厨房电器、卫浴五金、照明电器、空调、地暖、弱电设备以及其他电器和设备等,均由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直接提供保修服务,具体保修方法及保修期以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文件为准,受托方应将该等保修文件完整交接给委托方。

5.双方进一步同意:

1)本协议所指“修复”是指受托方在保修期内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

行修复、更换(但正常损耗、人为因素等原因造成的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以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同时,委托方已获知并同意,受托方选用的某些材质因矿物成分、密度等原因,将可能存在纹理颜色的差别。

2)如因委托方的责任、使用不当、曾经改动或因其他不可归责于受托方的事由而出现的装修损坏或问题,受托方均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和其他责任。但受托方可在委托方承担修复费用的前提下,为委托方安排修复。

3)委托方同意和认可:(1)天然石材是含有不同色调和纹理的,由于其复杂的矿物成份和其中混合的杂质,会呈现出颜色差别和斑点;(2)木材是含有纹理和不同色调的天然材料,因此在筛选和安装中其颜色和纹理不会完全一致;(3)光源、玻璃等易耗品的任何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双方同意,若发生以上任何情况均不属于质量问题,受托方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

4)若因非受托方原因导致无法采用各项装修、设施、设备的品牌、材料、颜色时,受

托方将使用同等品质、档次的材料、颜色予以替代。

5)因天然石材和花岗岩的硬度等原因易出现细微裂纹等情况,为保证石材自然色泽等

效果,委托方同意受托方进行修复、抛光等处理。

6)该房屋内的墙纸、软包、木饰面、墙砖、地砖等,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7)该房屋内的局部结构、管道、线路、接口、开关、插座、可视对讲、小五金等因设

计优化的需要,具体安装位置将由受托方自主做适当调整,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8)受托方有权在不违反本协议的前提下,对本协议及其附件未明确规定的部位、装修

标准和情况,按照受托方认为合适的方式进行装修处理,委托方认可和接受该等装修处理。

6.委托方知悉并同意,该房屋所在楼盘的样板房仅作为商品房装修后的空间布局展示,不

作为,也不得被视为,该房屋的装修装饰标准。前述的样板房内的布艺装饰、家用品、家具、灯饰用品等仅作为用品摆放指导,不包含在受托方的装修范围内。

第四条 关于该房屋的验收、交付和移交装修

1.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授权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代为办

理下列全部事项:(1)代为接收受托方发出的交付该房屋通知;(2)代为根据《预售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下称“毛坯房验收”);(3)代为认可和接受该房屋的验收结果;(4)代为接收和接受受托方交付的该房屋;(5)代为将该房屋交给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6)代为签署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交付书等;代为签收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2.方达公司代理委托方进行验收、接收和接受该房屋后,将代理委托方保管该房屋的钥匙

以及其他相关物品,并将该房屋移交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

第五条 装修期限、装修工程验收、装修后移交以及物业服务费用

1.双方同意,受托方将在委托方将该房屋移交给受托方进行装修后的个月内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2.该房屋装修完成后,受托方应当通知委托方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进行验收和移交(下称

“首次通知”),验收的标准为本协议及其附件规定的装修标准。如果委托方在收到首次通知后未在首次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且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则受托方有权再通知委托方一次,以催告委托方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下称“催告通知”)。若委托方未在催告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视为委托方已经完成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并且认可和接受该房屋装修工程符合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规定,受托方已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规定完成了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3.自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或者根据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下一个

月的第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长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期。

4.若委托方于验收交接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过程中提出对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书面整改要求,或者如果该房屋的装修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接受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委托方仍应当立即接受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受托方不承担延期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违约责任。但是受托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及时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对该房屋装修工程进行整改。

第六条特别约定

1.委托方承诺,委托方不得因为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者本协议的签订、变更或解除而解除

《预售合同》或要求向受托方退还该房屋。

2.如果委托方尚有《预售合同》项下应付而未付的购房款,则受托方有权相应顺延移交装

修后的该房屋,并且本条并不损害受托方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和《预售合同》而享有的任何权利和救济。如果受托方根据前述规定决定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自该等顺延期间开始之日的前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

3.如本协议因《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而终止的,委托方不得根据本协议

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4.委托方已经充分知悉和了解,该房屋所在楼盘经上海市地名管理办公室注册的标准地名

为盛世豪园,推广名为盛世御珑湾,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建设项目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记载的工程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项目,其预售许可证记载的楼盘名称为盛世豪园,其在本协议及委托方签署的其他合同中可以称为盛世豪园二期。委托方完全接受该房屋所在楼盘的名称并且不得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5.委托方充分知悉和理解:(1)在《预售合同》签订之前,该房屋已经满足《预售合同》

规定的交付条件;(2)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已经对该房屋进行验收,根据方达公司的验收结果,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且

(3)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受托方已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在此完全接受、认可和同意,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受托方将不会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权利要求。委托方完全认可和接受经该房屋根据本协议进行装修后的结果和后果。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若受托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规定的期限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

修后的该房屋的,则每逾期1日,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元。

2.如遇不可抗力或非受托方的原因导致受托方无法于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前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受托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因本协议产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以求解决。如协商不成的,该争议应当提交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本协议并且《预售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如《预售合同》无效、被

撤销、解除或终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与《预售合同》有矛盾或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一式叁份,每一方各执壹份,方达公司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受托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第四篇:房屋托管委托协议《装修合同》剖析

房屋托管委托协议 甲方(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乙方(受托人:昆明明聚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甲方为考虑其房屋出租的效率性、连续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特委托乙方管理出租其房屋事宜,达成以下合意,共同遵守并履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将己方所有的坐落于

(产权证号或土地使用证号或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房屋总建筑面积平米,房屋户型 ,房屋类型《住宅 /非住宅 /商住楼 /写字楼 /商铺》 :。房屋租赁相关事宜全权委托 给乙方代为办理。

二、委托权限

全权委托,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具体授权范围包括:

1、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包括选定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确定装修风格,支付装 修费用等。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房屋出租事宜(包含房屋的推荐、带看、签订租赁合同事宜。

3、甲方委托乙方代收房屋租金及房屋保证金。

4、甲方委托乙方:如遇小区物业调整,代为参加业主会议,在维护甲方权益的前提下, 及时告知委托人相关物业管理信息,并代为签署相关协议。

5、代为管理房屋室内的装修及配套设施。如承租人要再装修,应遵守来装去丢原则。

6, 双方协定,由乙方全权装修房屋出租,装修价格

7,其他事项:

三、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委托期满,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应至少于期满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另订协议。

四丶房屋物业费 , 煤气费,电费,水费及装修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支付。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为每月¥ 元, 合计为(大写 人民币;第二年租金为每月¥ 元, 合计为(大写 人民币;第三年租金为每月¥ 元, 合计为(大写 人民币;第四年租金为每月¥ 元, 合计为(大写 人民币;第五年租金为每月¥ 元, 合计为(大写 人民币。

租金每 年或者 月支付一次。首次租金由乙方先行垫付, 并于本合同签 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甲方。如之后的每次租金由乙方提前 日支付给甲方。租金支 付方式为现金或银行汇款,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有效收款凭证。

六、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

甲方向乙方收取¥ 元(大写:人民币 作为 委托房屋租赁保证金。支付时间:与首次租金同时支付给甲方,甲方出具有效收款凭证。退还条件及时间:合同期限届满,房屋水、电、物业费用等结清,室内主体结构无损坏 情形。

七、居间服务佣金的计算及支付

乙方不收取委托管理费:甲方授权乙方在房屋租赁管理过程中直接与承租人协商房屋 租金, 如果乙方出租价格高于甲方委托价格, 其中的差额部分作为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服 务佣金。

在协议约定的委托期限内, 如房屋空置(即房屋没有被承租的情形 给甲方带来的租金 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1 依本协议约定收取租金,并有权定期询问乙方房屋租赁管理事宜。1.2 甲方应保证其提供房屋权属原件与身份证明真实、合法、有效, 并留存复印件各一 份(附件二进行备档,保证不得有妨碍房屋出租的权属纠纷, 因此给乙方及第三人造成损 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3 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之日将房屋钥匙交付乙方保管。

1.4 在本协议期内, 甲方不得解除本委托,出售、抵押不得影响乙方对外出租权;如特 殊情况确需对托管房屋进行出售、抵押等其他行为可能影响出租的, 应提前 3个月通知乙方, 以便于乙方与承租人协商解约事宜,因此给乙方及承租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权利义务

2.1 乙方有权让甲方提供权属原件配合房屋租赁事宜。2.2依本协议约定收取居间服务佣金的权利。

2.3乙方应妥善管理租赁房屋以及相关室内设施,装修不得擅自变更房屋主体结构;房 屋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及修缮要求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2.4承租人故意毁损房屋或利用房屋实施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违法活动时, 乙方应及时 告知甲方,并应视情况及时向有关机关报案,甲方协助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

九、违约责任

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 如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妨碍乙方正常管理出租房屋的, 乙方有权 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约定的年租金的 20%作为补偿乙方,在管 理租赁事宜中产生的必要支出费用由乙方承担.。给乙方造成直接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经济 赔偿责任。在委托期内如甲方违约,装修价格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违背诚实信用,有隐瞒重要事实和陈述虚假的行为,给甲 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以本合同约定的年租金的 20%作为赔偿给甲方及不能损坏房屋装修《自 然损耗除外》。

十、合同终止情形

1、委托期限届满;

2、一方或双方解除合同的;

3、房屋无法实现租赁目的的;

4、其他法定情形。

十一、免责情形: 因不可抗力或者重大情势变更导致合同目的履行不能的,甲乙双方均可免责。

十二、争议处理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 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 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房 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约定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在本协议落款处填写的联系电话及通信地址视为履行本协议的唯一合法有 效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因此产生的损害由自己承担。

4.甲方(产权人及共有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 通信地址: 签订日期 : 乙方(签章: 经办人: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昆明明聚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第五篇:房屋装修协议

房屋装修协议

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对房屋进行整体装修,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莲城镇雷达路15号

二、形式结构:五室二厅一厨二卫一楼道

三、工程项目

1、卧室、客厅地面铺设优质实木地板,包括同质脚踏板;一个厨房,二个卫生间墙面25*40铺优质瓷砖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30*30优质地砖,要求平整;

2、其它部位的装修按施工图纸或口头商议施工。

四、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品牌和规格采购主要材料。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及赶工费肆万捌仟元人民币,材料费拾万伍仟元整,合计人民币壹拾伍万叁仟元整(¥153000.00元)。

七、付款方式:开工之日预付伍万元材料采购费,当工程进入油漆工序时再付伍万元,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余款。

八、施工期限:202_年9月25日至202_年3月24日。若有逾期,乙方应按每天伍拾元赔付给甲方。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2_年8月12日202_ 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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