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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检测记录管理制度
编辑:明月清风 识别码:22-647819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21 04:14:24 来源:网络

第一篇:试验检测记录管理制度

试验检测记录管理制度

1、记录表格格式采用铁建设【2009】027号文所规定的表格;

2、原始记录与数据处理

(1)原始记录是检测结果的第一手材料,检验人员应及时、准确地记录各项原始数据,检测结束应及时检查签名;

(2)原始记录格式必须规范化,填写字迹清楚,内容完整,不允许随意涂抹、删减,若确需更改,应在作废数据上划两条水平线,将正确数据填在上方并加盖印章;

(3)复核者应认真核对试验数据,凡对重复检测的项目数据有疑问时,有权提出复测要求。在复测过程中经过修改的数据和内容均应进行反复核并做出标记;

(4)检验报告签发后,应及时整理原始记录,移交资料员归档保存。

(5)各项检测数据的有效位数应与测试的准确度相适应,不足部分以“0”补齐,使检测数据的有效位数相等;

(6)有效数字修约应符合《数值修规则》(GB8170)规定:

A、检测数据的原始记录,应符合检测设备的准确度,不允许修约; B、在统一计算时,对检测数据做一次性修约,不允许做连续修约; C、数值修约规则口决:四舍六入五思考,五后非零要进一,五后皆零视五前,五前为奇要进一,五前为偶则舍去。

(7)试验报告发出后,记录表格由资料员负责归档,任何人查阅都需要得到主任批准。

第二篇:检测试验管理制度

检测试验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质量控制,严肃认真地对工程质量负责,坚持准确、可靠、公正的原则,满足相关规定规范对项目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要求,提供试验检测数据。最大限度地消除和控制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确保检测质量。坚持工程质量“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检测质量保证措施

第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按照批准的试验检测项目开展工程试验检测工作。

第三条

用于检测的全部仪器设备,均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司的要求检定合格。

第四条

已建立一套严密的行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管理人员和测试人员在实现质量目标中指标明确,各类人员都有严格的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

严格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进行检测。

第六条

对检测过程中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采取切实可行的控制方法,以确保检测质量。

第七条

有一套完善的检测流程图及质量保证体系图。

第三章

检测工作质量控制

第八条

检测任务的管理程序

1、对外检测的一切样品均由主任或其委托人接收,并进行详细登记后报项目部检测技术负责人,任何人不得私自承担检测任务,或不检测就出其资料。

2、接收样品时必须严格把关,根据来样所做的检测项目,数量与重量是否满足需要,必须了解检测时限是否满足试验需要。

3、对内检测的一切样品,必须经试验监理工程师批准,方能进行检测。检测时监理工程师在原始记录上签字认可后,才能出试验报告

4、若本试验室没有某种材料的检测能力,应经过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同意后,填写试验委托书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送指定试验室检测。试验检测报告合格后报监理组及总监办中心试验室。

5、验证试验:对材料或商品进行预先检定,以决定是否可以用于工程。材料进场后必须有厂家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并按规定的项目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在施工中,加强随机抽样试验频率以保证工程质量。

6、标准试验:标准试验是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包括各种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所以,必须有试验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在取得监理工程师签认后,存档或随同试样一起上报审批。

7、工艺试验:工艺试验是依据技术规范的规定,在开工前对路基、路面及其它需要通过预先试验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预先进行工艺试验后,依其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所以监理工程师在现场进行监督才能进行。

8、抽样试验: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的检查,内容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土方及其它填筑施工的压实度、混凝土强度等的检定和试验,检测时,必须通过试验监理工程师同意或旁站才能检测。

9、验收试验:验收试验是对各项已完工程的实际内在品质作出评定。如钻芯取样试验、加载试验等。

10、所有试验报告必须经试验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上报、存档。并建立试验台帐,项目要清楚,数量要准确,频率满足规范要求。所有试验资料必须利用计算机按统一格式建立和管理,并能随时提供检查和汇总。

第九条

检测

1、检测人员根据规范要求频率进行自检。

2、检测所用的各种试验仪器设备,必须处于正常状态,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不予使用。

第十条

原始记录与数据处理

检测原始记录是保证检测质量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检测人员必须十分重视,并严格实行以下规定:

1、原始记录应按统一格式书写。

2、原始记录单中所列内容,必须用碳素墨水钢笔逐项填写,文字、数字要书写清晰工整,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3、记录有误需修改时,在原数字上打一横杠,原始数据应仍能辨认。并加盖本人私章,正确数字写在改换数字的上方。

4、原始记录因某种原因需重抄时,须经试验工程师同意,并将原记录一并上交。

5、给出图谱的检测仪器的记录原件,必须附在原始记录单上一并上交。

6、检测数据的有效位数应与检测系统的准确度相适应,且要符合规范要求。

7、原始记录应保持其原始值的严肃性,不得弄虚作假。

8、试验室负责人有权拒收一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原始记录。

第十一条

检测报告的审查与申报

1、检测人员检测完毕,按要求填写好原始记录并经复算后签名、交表。

2、对原始记录进行复核,主要校核内容包括计算公式、参数、检测精度、仪器状态、测试结果、表示方法、曲线绘制、计量单位等校核后交试验工程师。

3、试验工程师收到原始记录后进行验收复核,并抽部份结果进行复算,且进行数据统计整理,做出测试质量判断后交试验室主任。

4、凡自检或抽检试验数据,超出允许偶然误差范围的,应及时通知复检或返工,直到合格。

5、试验室主任对试验报告进行审核、盖章、签字、上报。

第十二条

检测事故和意外的处理

为确保检测工作质量,在测试过程中发生过失行为或意外中断试验,应按以下程序处理:

1、过失行为如错样、错量、计量法错、记错、计算错误、操作失误,意外事故如停电、仪器偶然故障或环境因素突变等,造成差错结果或被迫中断试验,则必须重新取样试验。

2、过失行为若及时发现,且不影响测试结果的,可连续试验。

3、试验人员在提交试验报告后,才发现过失或意外的,一概不予认可。不允许提交“仅供参考”之类的试验报告,对有怀疑的测定数据时,应说明原因。

第十三条

质量异议的处理

1、当试验室提供的数据与实际不符时,各资料员应向项目部质检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汇报,可重新取样试验。

2、当抽检数据与自检数据不符时,可加倍试验,结果以试验室数据为准。

广州中国科学院工业技术研究院二期(A-8、A-9)工程

2017-9-10

第三篇:试验检测报告管理制度

检测试验检测报告管理制度

1.试验报告表格应按文件规定的试验报告表格;原则上不能随意增减、更改表格;

2.试验报告应在试验完成后及时填写完成;

3.试验报告页面清洁工整,无涂改,签章完整;

4.表格类资料应无空白栏目,如遇未做项目,应用“/”填于格中;

5.数据应按修约法要求,精确到标准、规程、规范要求的位数;

6.所有资料,应建立复核制度,复核人发现资料内容差错,应返还原记录人进行确认、更正;

7.试验记录应与试验报告单对应,同试验报告、试验委托单、出厂合格证一起组成一份完整试验资料,并填写试验检测台帐,妥善归档保管。

8.试验报告应写明试验结果及判定的依据,试验结论要明确;

9.试验报告的发放,要由授权签字人审核签字,留档备查;

10.检测项目完成后,试验资料要打包、封闭、存放,存放期为三年;试验资料销毁应三人以上在场,并做好销毁记。

第四篇:试验检测安全管理制度

试验检测的安全制度

试验检测工作的安全管理,包括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仪器设备准确的使用状态和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药品的安全,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试验、测量和检测人员进行危险地点作业前,一定要采取稳妥的防范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严禁采取野蛮方式危险作业。

二、操作人员有责任保护自己使用的仪器设备等物品,使其有良好的检测状态,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建立责任制度,使操作人员对自己使用的仪器设备检测出的质量结果负责。

三、试验、检测用易燃易爆及有毒等危险品,要单独明确标识放置。如酒精、汽油,化学药品,核子密度仪。严禁这些物品与易燃物品、火源、人畜等靠近。并配合足量的灭火等消防物品,预防灾害。

四、定期对安全问题进行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五篇:试验检测报告管理制度

试验检测报告管理制度

1.本线试验报告表格采用“铁建函2010(027)号”文件规定的试验报告表格;原则上不能随意增减、更改表格;

2.试验报告应在试验完成后及时填写完成;

3.试验报告页面清洁工整,无涂改,签章完整;

4.表格类资料应无空白栏目,如遇未做项目,应用“/”填于格中;

5.数据应按修约法要求,精确到标准、规程、规范要求的位数;

6.所有资料,应建立复核制度,复核人发现资料内容差错,应返还原记录人进行确认、更正;

7.试验记录应与试验报告单对应,同试验报告、试验委托单、出厂合格证一起组成一份完整试验资料,并填写试验检测台帐,妥善归档保管。

8.试验报告应写明试结果及判定的依据,试验结论要明确;

9.试验报告的发放,要由授权签字人审核签字,留档备查;

10.监理项目完成后,试验资料要打包、封闭、交回公司存放,存放期为五年或三个连续监理项目后方可销毁;试验资料销毁应三人以上在场,并做好销毁记。

试验检测记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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