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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202_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5篇材料)
编辑:琴心剑胆 识别码:22-891904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30 01:11:15 来源:网络

第一篇:衡水市202_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衡水市202_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2_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加强土地市场宏观调控的关键一年。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有序地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国土资发【202_】117号)、国发【202_】10号、国土资发【202_】15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_年衡水市市本级土地供应总量控制在584公顷左右。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370公顷以内,合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214公顷左右。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在202_衡水市市本级的土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60.638公顷,工业仓储及其他产业用地233.4公顷,住宅用地126公顷,其中廉租住房用地2公顷,经济适用房用地

2.1666公顷,公共租赁住房用地9.7222公顷,限价商品房及定向安置房用地7.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4.7

公顷、交通设施用地84.69公顷、水域或水利设施用地64.3公顷。

(三)空间布局

202_年交通、水利、城市道路等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供应量占全市土地供应总量的28%左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供应量约占全市供应总量的22%左右,滨湖新区起步区供应总量约占全市供应总量的9%左右,其他为市区、桃城区住宅、商业、工业等用地。

二、土地供应导向

(一)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及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供应量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重点做好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下大力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做到“应保尽保”,积极支持旧居住区改造、城中村整治搬迁、重点工程建设拆迁等。

紧密跟踪市场形势,优化住宅供应方式和时序,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从严控制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土地出让规模,市区单宗商品住房项目出让面积不超过14公顷;支持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发展,解决居民的自住住房需求。

(二)为市域战略支撑产业以及民营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为在全市集中培育现代化工、装备制造、食品加工三

大传统支撑产业,倾力打造现代物流、休闲旅游、文化产业三大新兴支撑产业,形成“3+3”产业格局提供用地保障,积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三)继续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

按照“城市向南走,提升主城区,进一步拉大城市框架”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部署,积极为滨湖新区“一横四纵”及开发区南部区域“两横四纵”路网工程提供用地保障。

保障市区的永兴路、中华大街、育才街、前进大街、和平西路等,及南区路网、西区路网等公路的基础设施的土地供应指标,全面推进公交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环境水平。

重点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设施土地供应,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

(四)积极服务“一湖两城”的战略,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土地供应进一步向市区南部滨湖新城、衡水湖生态城以及城乡结合部倾斜,推进重点区域的快速发展,努力打造生态宜居北方湖城,增强城市发展和活力和动力。

土地供应进一步向市区南部倾斜,支持滨湖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

三、计划的执行

(一)计划执行的原则

本着“全市统筹、区域协调、分类指导、有保有压、保障重点”的原则,202_年全市基础设施、科教文卫及行政办公用地供应计划,实行全市统筹安排;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和工业仓储及其他产业发展用地供应计划落实到地块和县市区。

(二)年度计划具体实施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衡水市202_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202_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实施工作。

一是进一步落实供应计划的地块公布机制,明确土地供应政策,稳定市场预期。土地供应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和市住建局等部门根据各县市区政府提出的土地供应计划安排,将年内拟供应的住宅、商服、工业仓储地块向社会公布。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计划地块的,各县市区政府应当于每季度末前,依据计划执行和土地供需情况等向市国土局提出计划修订方案,经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汇总审核后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地块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是加强计划实施过程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完善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共同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和市住建局等部门,主动服务,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

审批,支持帮助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进计划实施。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地与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和市住建局等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实施。

三是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和通报。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和市住建局等部门应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社会通报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和相关县市区政府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四、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第二篇: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第**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实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为加强和改善土地宏观调控,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城市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以及土地市场供需状况等,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入贯彻资源节约优先战略,牢固树立亩产论英雄促转型、精细化管理促转变理念,紧紧围绕“工商强市、宜居水乡、人文名城、安康家园”总体目标以及**年城乡建设重点,按照城乡统筹、节约集约、供需平衡、有保有压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以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和利用方式转变,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民生改善,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控制增量,深挖存量。认真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着力推动“两退两进”,深入实施农村综合整治,不断优化增量配置;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存量土地盘活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深挖存量盘活;优先安排储备土地、存量土地和批而未供土地供应,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2、突出重点,有保有压。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以及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市级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需求,适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住房用地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促进民生改善,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3、统筹兼顾,城乡联动。按照城乡统筹和区域联动发展要求,促进中心城区、重点发展平台、新市镇、新农村协调发展,引导城镇空间向“一市三城”、“一城五区”组团式发展,推进“五大平台”建设和**国际旅游区建设,着力构建“5+2”产业空间格局。

4、严格政策,节约集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不断完善土地供应方式,按照少用地、多产出的原则,严格土地使用标准,优化土地市场配置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二、计划供应量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96.92公顷。其中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供应87.48公顷左右,占17.60%;消化“批而未供”土地供应268.42公顷左右,占54.02%。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为**公顷,占总量的35.87%;工矿仓储用地为162.04公顷,占总量的32.61%;住宅用地为**公顷,占总量的19.73%(其中廉租房用地4.68公顷,各类拆迁安置房用地9.87公顷,普通商品房用地83.5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公顷,占总量的5.89%;交通运输用地为28.81公顷,占总量的5.80%;特殊用地为0.47公顷,占总量的0.09%。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空间布局

**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突出“一主三副”、四个组团、五大工业平台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协调发展。其中中心城市组团安排**公顷,占供应总量的65.26%;以崇福为中心的南部工贸组团安排5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以**为中心的北部旅游组团安排50.47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0.16%;以洲泉为中心的西部工业组团(洲泉、河山和大麻镇)安排74.88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5.07%。

三、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产业差别化供应政策,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等国家鼓励类项目的用地要求,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为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和产能过剩等禁止类项目安排用地。

1、重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用地和基础设施用

地供应,不断提升城市运行和服务水平,创造良好的城市发展环境。优先确保桐九公路客运中心至高铁火车站段改建工程,湖盐线市区至屠甸段改造工程、复兴路北延工程,钱江通道北接线一期工程、莲都公路市区至**段、**小学、教师进修学校和桐高三期、市妇保院、疾控中心等社会事业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供应,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

突出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坚持保障性住房用地落实和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两手抓原则,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实行“应保尽保”;鼓励使用存量土地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业住房用地供应,严格限制高档商品住宅项目用地供应,禁止高档别墅项目用地供应,积极支持新市镇、新社区和新农村建设涉及国有建设用地的需求保障;确保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总量的70%,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③积极引导经济转型发展,加快构建新型工业与现代服务业为主的现代产业体系。优先保障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以及新特材料、机械装备等新兴产业项目用地供应;积极支持化纤纺织、毛衫皮草等特色优势产业项目用地需求;从严控制规模较小、生产能力不高的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产业项目用地;通过加快土地资源整合、鼓励盘活土地存量,保障创业型、成长型中小企业用地需求;鼓励盘活存量用地用于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二)优化空间布局

坚持区域联动和城乡融合、统筹发展要求,从土地政策的空间差异性出发,落实**市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空间发展意图和功能定位,促进“一市三城”、“一城五区”与新市镇、新农村协调发展。

1、优化中心城区的功能布局,提升中心城市功能品位。按照“东联、南进、西拓、北扩、中兴”的中心城区建设发展思路,优先支持濮院镇与中心城区对接区域,高桥新区城市服务业项目,城区西侧生产性服务、商贸、生态功能项目,运河两岸商贸、居住、生态、文化休闲一体化城市新空间等新区开发建设用地需求,形成“一城五区”组团发展的新格局;积极实施“两退两进”,全面开展城中村改造,为高标准建设金融商务区,完善旧城区给排水、生态带、城市亮化、城市交通等配套设施项目提供用地保障,切实提升中心城区城市品质;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清查城乡结合部的违法违规及闲置用地,提高供地效率。

2、积极支持五大平台错位发展和**国际旅游区建设。着力保障**经济开发区、高桥新区、临杭经济区、崇福经济区、濮院针织产业园等五大产业平台符合自身产业定位的项目用地需求;大力支持**现代旅游服务业发展用地需求,着力打造以江南水乡为特色,旅游度假经济、创意经济和商务会议经济联动发展的国际旅游区。

3、推进三大副中心加快发展。为崇福镇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打造工贸并重的中部副中心;**打造成为更具知名度和美誉度的中国旅游第一大镇和国际一流风情小城;以及洲泉打造工业主导的西部副中心提供合理的用地保障,引导三大副中心对不同组团的辐射和带动,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4、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促进“两新”工程和新市镇集聚辐射功能的提升强化。合理保障村庄整治和城乡新社区建设涉及的交通、水利、科教文卫体等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需求;严格控制新村点占地规模,鼓励在“两新”工程安置地块设置时采取节地率较高的公寓形式,切实提高新市镇和城乡一体新社区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深入贯彻落实节约集约优先战略,坚持以亩产论英雄促转型,以精细化管理促转变理念,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全面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八项制度,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水平和利用效率。

1、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增长速度和规模,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计划,从紧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加强征地拆迁部门配合管理,在具备开发条件、符合规划前提下,努力提高供地率和用地效率,确保前3个土地供应率分别达到90%、80%和50%;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积极开展低效用地二次开发。

2、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产业用地的利用效益。严格执行产业用地控制标准,合理控制产业用地规模和项目实施进度,健全产业用地集约利用评价考核机制,倒逼企业转型升级;积极引导工业向重点工业平台集聚;除重大、特殊项目外,严格控制在规划工业区块外单独选址进行建设。积极开展开发区节地示范活动和企业节地挖潜活动,提高土地利用整体效益。

3、促进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按照节约集约利用的总体要求严格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土地使用标准,积极开展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有偿使用,通过经济机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4、加强建设用地全程监管,健全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实时跟踪土地开发利用情况,依法依规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严厉打击囤地炒地,促进已供应土地尽快开发建设。

(四)促进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严格贯彻落实国办发[**]1号文精神,进一步完善招标拍卖挂牌制度,持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提高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工业用地及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有竞争性的基础设施用地积极探索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不断完善工业用地出让政策。加大政府土地储备力度,增强政府住房保障和调控市场的能力,确保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四、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确保计划执行的严肃性,提高实际操作的灵活性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具体地块由正式项目和后备项目两部分组成,实行适度弹性管理。列入后备的项目在不突破供应计划总量控制的条件下视作符合供应计划。未列入计划和未向社会公布的项目地块不得供地,市发改、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均不得为其办理任何审批手续。

因土地市场或有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应当于五月底前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计划调整方案,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计划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计划实施的沟通协调,健全计划实施的共同责任机制

市国土、发改和规划建设等部门应进一步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政策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主动提供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支持帮助各辖区推进计划实施。各乡镇、开发区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与国土、发改和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实施。

(三)健全土地储备运行机制,加强政府对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能力

加大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科学制定和实施土地储备及其开发计划,合理确定储备土地规模和结构,加大储备土地开发力度,对近期拟实施供地的区域,主动实施规划并对规划范围实施规划储备和有时序、有计划的实物储备,切实加强政府在土地征收、收购、储备、供应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改变由建设单位提请、政府部门被动审查的规划审批和土地供应模式,保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效执行,提高对房地产市场调控能力。

(四)健全计划执行的动态跟踪和监督考核管理,提高计划的执行率

为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市国土资源局应加强对计划实施的动态跟踪管理,特别是定期开展增量存量、用地结构、开发利用和价格变化等指标的分析研判,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对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同时,应建立完善计划执行的监督和奖惩制度,对于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高的区域,在下一计划指标分配中予以优先支持。对于不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不高的区域,在下一指标分配上予以削减。

(五)严格实施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和闲置预警制度,不断提升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绩效

市国土资源局应严格实施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和闲置预警制度,依托**省建设用地供应动态监管系统,加强对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的动态巡查,完善土地批后跟踪监管措施,不断完善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制度,严防建设用地闲置、低效利用,切实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市人民政府

**年**月**日

第三篇: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科学合理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高效配置土地资源,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城市总体规划》,结合我市202_年经社会发展形势,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中央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要求,严格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结构合理、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提升保护资源水平,强化保障发展能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发展。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_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公顷,其中市本级500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_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2_.00公顷,其中商服用地366.5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825.9公顷,住宅用地540公顷(其中普通商品住房用地482.2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57.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40.17公顷,交通用地110.6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3.61公顷,特殊用地20.12公顷。

202_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500公顷,其中商服用地10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00公顷,住宅用地200公顷(其中普通商品住房用地195.67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4.3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7公顷,交通用地33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布局

根据《**市城市总体规划》、《**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空间布局功能定位的要求,202_年土地利用供应计划指标中,新增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各地中心城区和国家级、省级工业园区建设,其中市本级新增建设用地主要用于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度假区、某新区和运河生态经济区建设。城市其他项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主要使用农村综合整理指标和工矿废弃地调整利用指标。商品住房及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用地主要使用存量建设用地。

三、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严格落实中央各项调控措施,高度关注房地产用地供应。继续加大监管和调控力度,巩固既有调控成果,进一步提高政策性住房用地的比例,合理把握供地时序,着力改善民生和稳定房地产市场。保持土地储备开发投资合理规模,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和住房保障能力,从严控制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土地出让规模,支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发展,支持居民的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努力保持土地市场平稳运行,避免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价格的大幅波动,合理引导市场预期。

(二)引导支持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合理配置土地供应结构。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低效土地,鼓励利用采煤塌陷地和未利用地,鼓励加大土地利用强度,适当提高容积率,鼓励深度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优先保证具有高效节能、高附加值、高辐射力的优势产业的用地供应,支持产业集聚区和功能区的发展,重点支持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文化旅游产业的用地供应,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三)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保障公共设施土地供应。继续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保障能源和资源设施、市政公用环卫设施、环境建设等项目用地供应,提高城市发展的保障能力,完善城市综合功能,改善城市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环境水平。重点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应急管理等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设施土地供应,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

(四)严格执行商业服务业、商品住宅、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地网上挂牌出让制度。严格协议出让和划拨土地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的有偿使用。

四、保障措施

(一)积极介入,高效服务。计划实施中,市国土资源局要把握全面,科学组织,对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积极做好征转报批、土地储备、用地预申请等前期工作。

(二)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乡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前期准备工作,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全程跟踪,强化监管。市国土资源局要及时跟踪总结计划执行情况,根据市场形势变化,确需在年中调整土地利用计划的,应及时按规定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第四篇:202_鸡西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编号:11701 发布时间:202_-05-13 截止日期: 地区:黑龙江.鸡西

目 录

一、编制背景.1二、鸡西市区土地利用现状.2(一)土地利用结构.2

(二)土地利用利用特点.4三、鸡西市区供地情况.5四、编制计划的过程.6

五、编制计划的技术路线.7

六、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9

(一)初步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潜力.9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潜力分析.9

(三)确定202_年可实施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9

七、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预测.9

(一)相关调查和分析.10

(二)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1

2(三)用地需求审核.1

3(四)确定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1

4八、拟定供地计划方案.1

4(一)确定供应指标.14

(二)分解供应计划指标.14

九、其他说明事项.1

5(一)报批.15

(二)公布.15

(三)编制供地方案.15

(四)土地供应.15

(五)调整.16

一、编制背景

202_年,国务院出台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意见,随后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36号),要求各地编制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用地,202_鸡西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2_年,在应对金融危机、调整经济结构的大格局下,为稳定房价,国家提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要求住房建设用地中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低于70%。同年,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必须编制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徐绍史部长主持专题会议研究地产市场问题,要求加快研究制定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办法。

202_年,国务院(10号文)国务院办公厅(4号文)连续发文,要求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现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要求国土资源部要指导督促各地及时制定并公布住房为主的房地产供地计划,把握好土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和时序。

近年来,各地根据法律政策规定,积极探索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土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上已有一定的实践基础和经验。北京、深圳、重庆、杭州、苏州等一二线城市土地供应计划编制较为成熟,对落实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计划以及城市的功能分区与布局产生了直接影响。但从全国总体情况看,土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进展很不平衡,编制的内容不全面,编制的方法也不统一,需要在国家层面上制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以指导各地规范计划编制工作。为此,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以指导各地202_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工作,为“十二五”土地供应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鸡西市区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结构

根据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鸡西市区土地总面积219884.29公顷,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分类系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大地类”对应转换关系具体结构详见下表,其中农用地面积192190.44公顷,占总面积的87.4%;建设用地面积20312.92公顷,占9.24%;其他未利用地面积7380.93公顷,占3.36%。农用地中,耕地占37.26%;林地占59.56%;建设用地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占89.51%,交通运输用地占7.74%;其他未利用土地中,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占2.75%。

鸡西市区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表

单位:公顷(0.00)

三大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一级类别名称

二级类别名称

基期年

面积

比重(%)

市区土地总面积

219884.29

农用地

耕地

水田

4604.27

水浇地

406.43旱地

66602.87

园地

果园

2807.7

2其他园地

29.9

1林地

有林地

106617.18

灌木林地

2335.78

其他林地

5511.72

草地

天然牧草地

人工牧草地

交通用地

农村道路

202_.99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坑塘水面

957.71

沟渠

199.73

其他土地

设施农用地

79.13

小计

192190.44

87.40

建设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城市用地

9485.82

村庄用地

4693.59

采矿用地

3785.37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

217.92

交通运输用地

铁路用地

718.69

公路用地

851.77

管道运输用地

1.46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水库水面

513.53

水工建筑用地

44.77

小计

20312.92

9.24

未利用地

草地

其他草地

3569.68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河流水面

2335.28

内陆滩涂

709.54

其他土地

沼泽地

26.34

裸地

740.09

小计

7380.93

3.36

(二)土地利用特点

鸡西市区土地利用率高,占市区土地总面积的96.64%其中农用地占87.40%建设用地占9.24%,农用地比重大,耕地资源丰富,林地分布广阔,工作计划《202_鸡西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其他用地面积少,所占比重低。以下重点阐述建设用地特点:

1.建设用地比重大,城镇村及工矿用地比重大。

鸡西市区建设用地总量为20312.92公顷,占总面积的9.24%,高出全市建设用地比重3.88%的5.36个百分点;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占建设用地总量的89.51%,高出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占建设用地总量72.65%的16.86个百分点。可见,鸡西市区建设用地比重较大,城镇村及工矿用地比重也大,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2.建设发展速度快,建设用地需求量大,城镇工矿用地比重提升。

近年来,鸡西市经济迅速发展,围绕建设“六大产业基地”,“十大民生工程的启动”,随着建设鸡高速公路虎林至鸡西段,鹤大高速公路鸡西段,边防公路恒桦线等建设,方便快捷的立体交通网络初步形成。202_年启动实施“双百工程”。一是百个投资1000万元以上产业项目工程。规划总投资184亿元,增长23%以上,当年完成70亿元,增长13%。5000万元以上65项,规划总投资176亿元,当年完成64亿元。奥星石墨深加工、中粮米业30万吨稻米加工等71个项目实现开工,天源100万吨焦化、天诚2万吨镁合金综合利用等29个续建项目争取早日投产,大唐鸡西第二热电煤矸石热电联产、黑宝碳素节能石墨电极等51个项目年内竣工投产。二是百个投资1000万元以上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工程。规划总投资261亿元,增长53%,当年完成79亿元,增长42%。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54项,规划总投资249.7亿元,当年完成71亿元。建鸡高速公路虎林至鸡西段等38个续建项目加快建设,鸡图公路鸡西段改造等62个项目开工建设,市集中供热热网改造等52个项目竣工。加快了城市、工矿区棚户区改造步伐,高度提高保障性住房标准,在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133万平方米,煤矿棚户区改造182万平方米,建设经济适用住房44.5万平方米,配建廉租房28万平方米的基础上,202_年将建设城市棚户区150万平方米,煤矿棚户区60万平方米、国有独立工矿棚户区22万平方米,改造农村泥草房202_户。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02_套、廉租住房936套。如此迅速的发展,将产生大量的建设用地需求。

三、鸡西市区供地情况

截止到202_年末,202_年之前各不存在批而未供用地,供地率为100.00%;202_年批次供地率为43.70%,已供139.5012公顷,尚有155.4269公顷未供;202_年批次供地率为38.06%,已供111.4357公顷,尚有181.3311公顷未供。

鸡西市区供地情况统计表

单位:公顷

供地

拟供地面积

已供面积

未供面积

供地率

202_

73.288

573.2885

0.0000

100.00%

200

112.3758

12.3758

0.0000

100.00%

200

212.7237

12.7237

0.0000

100.00%

200

357.5691

57.5691

0.0000

100.00%

200

421.3028

21.3028

0.0000

100.00%

202_

24.9290

24.9290

0.0000

100.00%

202_

78.202_

78.202_

0.0000

100.00%

202_

47.6983

47.6983

0.0000

100.00%

202_

46.0468

46.0468

0.0000

100.00%

202_

294.9281

139.5012

155.4269

43.70%

202_

292.7668

111.4357

181.3311

38.06%

合计

961.8332

625.0752

336.758

四、编制计划的过程

1.成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领导小组

202_年11月23日,按照《规范》要求成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领导小组,由分管土地的副市长王广跃任组长,市国土资源局长姚云任副组长,成员有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房产局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程显涛兼任,负责组织领导具体工作。

2供应计划编制的阶段安排和时间要求

①.准备部署阶段:时间从202_年11月23日至11月30日。对计划编制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起草发布有关文件通知。

②.各区、市政有关部门提交材料阶段:时间从202_年12月1日-202_年1月31日。提供计划期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情况表。此表12月10日之前提交市国土资源局。

③.调查分析阶段:时间从202_年2月1日至2月24日。重点是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调查核实国有建设用地需求申报情况,综合确定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

④.草案拟定阶段:时间从202_年2月25日至202_年2月28日。依据相关调查分析结果,统筹确定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各项指标,拟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

⑤.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阶段:时间从202_年3月1日至202_年3月15日。对初步形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征询各相关部门、单位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定稿。

⑥.计划报批和公布阶段:时间从202_年3月15日至3月31日前。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报请市政府批准,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上报备案。

第五篇:国有建设用地申请报告

(单位名称)关于供应(项目名称)项目

国有建设用地的申请报告 市国土资源规划局:

我单位拟在区

号用地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主要内容)

该用地为(土地权属情况说明:单位自有用地,其它单位用地或村集体用地);该项目(是否涉及社会拆迁,是否已签订土地转让协议);该项目规划审批情况;是否取得《规划涉及条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现申请办理出让用地手续。

特此申请

(单位名称及盖章)

****年**月**日

衡水市202_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5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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