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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编辑:醉人清风 识别码:22-1063149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10 14:01:19 来源:网络

第一篇:行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202_年下半年行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为加强我处行风廉政建设,按照市局和市纪委行风建设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处的实际情况,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主要载体,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为主,以提高效能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化行风廉政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滨德高速乐陵管理处工作职能的到位。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宗旨,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府和市局关于行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预防为主,强化责任规范制度,确保行风廉政建设真正落到实处。

二、具体措施及实施计划

1、加强教育。一是结合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宗旨精神,抓好干部的学习教育。二是抓好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三是抓好干部的法制和警示教育。通过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规范执法行为和“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学风的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解决干部队伍中的作风不好,形象不佳,为政不廉的现象,树立“廉政、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促进行风廉政建设。

2、具体方法步骤

一是及时召开了行风建设工作会,提出了“围绕一个目标(争取在市局行风年终评议中获得优秀)、抓好三个结合(坚持把行风建设与迎暑保畅、精神文明创建、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二是结合实际,制定了全处行风建设实施方案,逐步建立了行风建设的长效运行机制。三是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在市局简报上投稿,宣传我处行风建设工作。四是组织对干部、合同人员的学习,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组织讨论,认真分析查找本单位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如有不足之处,制定整改措施。五是总结提高(12月底完成),对半年来行风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并完善提高行风建设水平。

3、完善制度,健全监督机制。一是巩固和推动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执行不准收受与工作有关的单位、个人和外商、私营企业主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对顶风违纪的要给予严肃处理。二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自费出国或因公出国活动情况,买卖汽

车,购房购地,房屋出售或出租,本人近亲属婚丧事情况,配偶或子女出国及经商、办企业情况,配偶、子女被依法查处等情况必须向纪检部门报告。三是严格执行财务报帐制规定,严格财经纪律,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4、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一是执行不定期的督查,主要是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落实情况,对管理处主要督查言行是否文明,服务态度是否高效满意,办事是否公正廉洁。二是组织社会义务监督员明查暗访。三是加强对干部8小时以外的管理,发现不良苗头及时给予警示和报告。

滨德高速乐陵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八月八日

第二篇:202_年行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卸甲国土资源所

202_年行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局与我所签订的《高邮市国土资源系统202_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优化卸甲镇的投资环境,促进我所行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突破,现根据市局行风廉政建设考评实施意见要求,特制订二00九行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主线,以“三提升”、“能力作风建设”活动为载体,以服务卸甲镇全面、可持续发展为宗旨,着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努力促进国土所行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总体要求

1、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_-202_年工作规划》、《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及《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每季度组织不少于两次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正反典型等 1

内容的学习活动,并做好台帐记载。积极开展其他形式的党风廉政教育。

2、严格执行《扬州市行政管理违规行为问责追究暂行办法》,建立完善政务公示制度,认真践行服务承诺和办结时限。严格履行本所制订的廉洁服务“四不承诺”,即:为您服务不吃您一顿饭,不拿您一包烟,不要您安排一次车,不向您报支一分钱。定期征询联系对象和群众意见,对廉洁服务“四不承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进一步完善行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国土资源系统行风廉政建设,以实际行动扎实推进行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所长要根据各人的工作岗位,提出具体要求,与工作人员签订行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制订行风廉政建设重要事项责任分解表和行风廉政建设百分考核办法。

4、逐步提高广大员工的政治业务素质,积极做好全乡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用足用活土地政策,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推进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制度,以“环境宽松,服务热情,管理规范”为宗旨,积极组织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力争群众对本单位行风廉政建设满意率在98%以上。

5、在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执法水平的基础上,以6.25土地日等节日为契机,面向社会宣传普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增强全民土地国策意识和依法用地意识,自觉执行土地管理方面的各种法律法规,积极提高广大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遵

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具体措施

1、坚持每月组织全体员工集中学习两次,每次学习时间不低于2个小时,主要学习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学习市局纪检组下发的相关文件,传达领导讲话及上级会议精神,坚持边学边议,学用结合,互相帮助,互相指导,共同提高。

2、建立正常的行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按年初制定的行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表逐条逐项对照,要求职工明确责任、落实目标,确保全年行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努力推动国土资源事业全面发展。

3、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因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而造成重大影响的,将根据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及有关规定予以追究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当事人承担。同时,不能参加先进个人评选。

4、严格测评考核,年终考评将严格对照分解表的具体事项,真实、客观评分,并将与员工的考核、评选先进个人挂钩。

二○○九年三月

第三篇:行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报告

行风政廉政建设自查自纠报告

我局按照上级关于加强行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切实落实行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现结合本局的实际将今年来个人执行行风廉政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了自觉执行,行风廉政规定的自觉性

根据上级行风廉政建设责任要求,组织单位全体人员学习廉洁自律手册以及上级有关行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观看反腐倡廉的录像带子,强化了全体人员廉政意识,营造机关良好的反腐倡廉氛围,做到警钟长鸣。通过学习,使我局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人生观,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做到用权不滥、理财不贪、廉洁从政。通过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廉政意识,增强自觉执行行风廉政规定的自觉性。

二、以身作则,作好表率,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情操和气节,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保持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真正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做,经得起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考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参加政风廉政建设民主生活会,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组织监督,接受群众的监督,不断完善自我,超越自我。

三、廉洁自律,保持行风正风清

近一年来,坚持按照中央关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做到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严格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带头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人民赋予的职责,坚持与群众打成一片,尽职尽责地为人民群众办事,在任何时候、任何事情,都能从党和人民利益出发办事;不搞以权谋私,假公济私,钱权交易而伤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带头坚持求真务实,言行一致的工作作风,在工作中坚持说真话,办实事,不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凡是要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事事以廉洁自律。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对照各项规定:

1、没有收受过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2、没有到单位报销过属于自己支付的费用;

3、保持了艰苦朴素,没有奢侈浪费和到过高档娱乐场地消费活动;

总之,一年来自己在行风廉政建设方面能认真贯彻执行责任制,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能坚持讲原则,不讲关系;能严格要求,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但深知,行风廉政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不断强化廉政意识,以实际行动扎实践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解放区工信局202_年10月18日

第四篇:202_年行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行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202_)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廉政建设,努力创建和谐校园,实现我校教育质量持续性、跨越性发展的目标,一年来,我校抓住治理乱收费、“两免一补”、校务公开、行风评议几个重点,强化管理,规范操作,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面加强教育行风建设。现将我校一年来的行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

我校领导一班人十分重视行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其作为增强教师素质,提高学校质量,创建和谐校园的重要工作来抓。年初,学校围绕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与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形成了以校长负总责,以党支部为龙头,以工会为主体的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大家能围绕各自分管的目标任务,想方设法,真抓实干,努力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二、内强素质,狠抓教师队伍建设

一年来,我们始终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育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一是加强了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学习,在继续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的同时,今年又在广大党员和全体教职工中开展了“创先争优”教育活动,提高了广大教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觉悟。二是对学校总体工作、校领导班子和全体教师都提出了具体的建设目标和要求。学校整体开展了“三让一树”活动,即“让家长满意,让群众放心,让学生成才,树文明校风”活动。对校领导班子提出了工作自律“八不让”,即:不让任何一名师生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领导布置的任务在我手中延误;不让应传递的信息在我手里中断;不让正在办理的文件在我手中积压;不让任何差错、失误在我手里发生;不让不文明现象在我身上出现;不让各种不良之风在我身上滋长;不让学校的形象在我这里损坏。对全体教师实行了师德量化考核,不断对教师加强依法执教的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修订印发了《东平县第三实验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实施细则》,从本起,对所有教师逐人实行师德量化考核,建立了专项登记档案。同时学校要求教师签定《师德承诺书》,在校均要遵守新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规定”和六条禁令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三是学校通过设立师德监督员,加强教情学情调查,设立校长信箱等形式,及时发现师德师风问题。对个别有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教师进行了及时的批评教育。通过近一年来师德师风的整顿治理,我校

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有6名同志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县局的表彰奖励,2名同志光荣入党。

三、外树形象,打造教育行风品牌

教育行风的好坏,要靠社会各界来评价。一年来,我校在行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密切关注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突出抓住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质量问题、学校收费工作、“两免一补”工作、校务公开工作、行风评议工作这几个重点,强化管理,规范操作,精心打造我校良好的教育行风品牌。

1、全面加强学校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一年来,一是学校先后修订了规章制度,为规范学校管理提供了科学有力依据。二是严格事关教师切身利益的评优、绩效考核、评优树先等工作的操作程序,以工作实绩为基础,阳光操作,客观评价每位教师,充分调动每位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三是严明工作纪律,狠抓工作作风,力促工作落实,对常规工作和临时事务性工作完成情况及时协调,严格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由于学校管理措施得力,教育质量得到了大幅提升。

德育、素质教育进一步强化,养成教育成效显著。一年来,学校狠抓学校德育和学生素质教育,成功举办了第四届小学生体育节,积极组织参加市县组织的各种大赛,并取得了好成绩。并将学生养成教育作为学校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正在逐步养成;此外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道德实践活动,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等也取得了显著成效。

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育人水平得以提升。一是狠抓师德建设,多方搜集师德教育素材,充分利用政治学时间强化教育,同时建立完善各种监督考核机制,全面提升师德水平。二是引导教师积极参加各级培训、校本教研活动、加强教学反思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在县教研室组织的文本性教研成果征集活动中,我校共上报各类成果40余篇,王效国同志被评为市级校本教研先进个人。师德建设措施得力,教师培养注重实效,整体育人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

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校园环境大为改观。上半年,学校重点实施了主题文化提炼工程,在校园醒目位置展示了校园文化主题内涵及意义,重新制作了学校三风牌,在教学楼走廊、路旁、厕所等醒目位置安装了各类标志牌,让面面墙壁会“说话”,让一草一木能“育人”。赋予它团结协作、勇往直前、拼搏不息的 2

主题精神。围绕该主题,狠抓 “三风”建设,扎实开展各种主题教育,通过活动的开展,不断激励师生奋发向上。

安全管理进一步精细,教育大局安全稳定。半年来,学校以防校园暴力事件为重点,积极构建安全管理网络,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预案,夯实安全责任,适时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的管理;坚持安全每日一提醒、每周一教育,每月一次大型活动,安全教育课做到计划、课时、教师、教案、考核、奖惩“六落实”;坚持安全工作周抽查月汇总制度,安全隐患整改验收制,有力的保障了学校的安全稳定。

2、规范了学校收费工作

我校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政策,按程序规范操作。在学校收费程序上,我们做到了“四公开,一监督”,即学校设立永久性公示栏,并在醒目位置悬挂收费公示牌,开学时公开了收费的依据、项目、标准和用途,对外公布了收费举报监督电话,全面宣传收费政策,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学校里的一切代办性服务项目(包括学生教辅用书、保险、作业本和校服的推荐使用工作),我们始终能坚持“县上统一政策,学校宣传推荐,学生自愿选择,规范运作管理,努力搞好服务”的原则规范操作。目前,全校未发生任何形式的乱收费现象。

3、按要求做好“两免一补”工作

根据新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要求以及县财政局、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落实了“两免一补”政策,下半年,教职工捐款资助困难学生。为了切实把党和国家这项阳光工程做实做细做好,我校高度重视,认真宣传,严格程序,阳光操作,做好兑现,真正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享受到“两免一补”政策带来的温暖。我们的具体做法是:一是积极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我校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向教师、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大力宣传国家“两免一补”工作的政策规定、目的意义,使国家这项阳光工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管理。“两免一补”政策是党和国家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涉及着党的形象和千家万户的利益,我校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认真做好组织管理工作。①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校务会成员、班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审工作小组,负责“两免一补”困难学生的评审、汇总、上报和协调等工作。②在具体实施中,我们组织教师走村入户,深入学生家庭,认真摸清底子,定好受助对象,优先保证孤儿父母及本人残疾,家庭成员长期患

病,计划生育困难户以及贫困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决不搞平均分配,优亲厚友,轮流享受。③严格申报程序。学校首先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生指标名额在校内和镇政府所在地进行公示;然后向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发放“两免一补”申请表,由学生填写经村委会证明后,报学校汇总初步拟出受助学生名单,再次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最后,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确定受助学生名单,由学校校委会、评审小组审定后报县教育局、财政局备案。④按要求认真做好公示,做到“四公开一监督”,即分配名额公开、享受条件公开、评审程序公开、核定名单公开,广泛接受学生、教师、群众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⑤严肃纪律,强化监管。学校把“两免一补”工作纳入学校收费管理工作和年终考核奖评的重点内容之一严格检查落实,对工作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出现不公开、不透明,贫困学生“应享未享”或群众举报上访等问题,一经查实,严格追究责任,纳入岗位责任制予以量化考核;⑥按时足额兑现。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我们在县上资金拨付到校一周内,由受助学生家长及监护人带私章直接到学校总务处领取,无任何拖欠、克扣、挪用现象。⑦建档及时,管理规范。我校每学期的“两免一补”工作档案,如申请表、上报名单、签字册、拨付帐单票据等都能及时归档,规范装订,妥善保存。

4、加强了校务公开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了校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和制度,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案,由工会组织牵头,成立了教代会,完善了学校内部的民主监督机制。校务公开做到了有专人管理,并建有专档。二是学校的政务、财务及办事程序一一做到了透明和公开,所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务,如评优、晋职、考核、奖惩、绩效工资发放等,都制定出了公平、公正、操作性强的量化考核办法,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才付诸实施。学校的财务预决算于每月按时向教职工公示、公开。三是贫困生救助工作,我们对受助学生做出了明确规定,教职工、镇村干部和个体户、富裕户子女均不得享受。对受助对象实行逐级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才实施。总之,学校都能对重大决策、财务收支、开学收费、基建项目招标、评优树模、职称评聘、物品采购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上墙、上会、上报等形式全面公开,增加了学校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搞好行风评议工作

我校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于11月份主动聘请行风监督员及家长代表,到学校座谈参观,调查了解,现场量化打分,集中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反映群众的心声。学校能虚心听取群众意见,积极整改完善工作,从而更好地促进了学校的行风廉政建设迈向更高的水平。

回顾过去一年,我们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学校校风端正,教风浓厚,学风纯正,群众评价、社会声誉越来越好。展望未来,我们决心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干好今后的工作。一要强化质量意识,进一步加大学校内部管理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狠抓常规教学,严格学生管理,浓化教风,优化学风,不断端正校风。二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坚决做到不滥收费,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三要一如既往地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努力办好东平县第三实验小学

东平县第三实验小学

202_年12月28日

第五篇:党风行风廉政建设制度

重大案件和重要事件报告制度

一、报告的范围

(一)全局发生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案件和严重经济违法违纪案件及违规事件。

(二)因行业不正之风造成较大影响的案件,行政执法人员与群众发生严重冲突,或因行政执法而发生的集体上访事件及系统内部人员的集体上访、参加游行的事件。

(三)由于领导干部渎职和工作失误,可能或已经造成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的案件;县局股以上干部由于违法违纪被立案查处的案件;由于严重行风问题,被报刊、电视、电台曝光的案件。

(四)本局内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干部、工人因涉嫌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拘留或立案侦查的案件。

(五)本局内发生自杀、凶杀、爆炸、火灾、严重失窃、重大泄密案件、车毁人亡及其它需要报告的重大案件和重要事件。

二、报告的办法

(一)凡发生上述重大案件和重要事件,属于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的严重经济违法、违纪案件和因行业不正之风造成较大影响的案件,报县局纪检组,其它重大案件和重要事件报县局办公室。

(二)案发后半月内,由所在单位向县局党组作出书面报告,并填写《重大案件和重要事件报告表》,说明案件、事件的基本情况,发生的原因和教训;一个月内报送整改措施和处理情况。

三、报告的要求

(一)凡本局内发生重大案件和重要事件,单位必须在事发后4小时内电话、电传或口头报告县局,特别紧急的立即报告。任何人不得扣压或隐瞒不报,对于不报、迟报、瞒报、不及时转报者,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各股室、稽查队、检测中心一把手为第一报告责任人,一把手不在时,由临时负责的同志负责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三)《重大案件和重要事件报告表》必须由党组(总支、支部)或行政领导签字,并加盖党组织或行政公章。

(四)各单位要按照各睚的职能分工,加强对本单位执行本通知的监督检查,要把执行本通知的情况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

工作人员回避制度

一、本局工作人员应回避的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其配偶关系、近姻亲关系和拟制血亲关系。

二、本局工作人员有本规定第一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双方直接隶属同一领导的职务,不得同时担任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不能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股、室、稽查队、检测中心工作,也不能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中从事人事、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三、在办理人员录用、晋升、调配等过程中,本局的工作人员有义务如实向单位党组织申报应回避的亲属情况;各级党组织应对被录用、晋升、调配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避免出现应回避而未回避的现象。

四、党组、党总支部(党支部)成员、稽查队、检测中心行政领导和从事人员录用、考核、奖惩、任免、调配、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公派学习、出国审批以及监察、审计等到公务活动中,凡涉及到本人或与本人有第一条所列的亲属关系的,应自行申请回避,不得参加有关调查、讨论、审核、决定,更不能以任何形式施加影响。

五、对现已形成的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现象,按以下原则回避:职务级别不同的,由职务较低的一方回避,个别因工作特殊需要的,经对职务较高的一方有任免权限的党组织批准,也可由职务较高的一方回避;职务级别相同的,由对当事人由任免权限的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其中一方回避。对因联姻等新形成的亲属关系,也应按本条规定的原则,随时进行回避。

六、县局应当对被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对应回避而拒不服从合理安排的工作人员,应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经批评教育无效的,除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予以纠正外,有关部门应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七、本规定第一条所列的亲属关系分别为:

(一)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其配偶关系:包括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侄甥及他们的配偶。

(三)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儿女的配偶及儿女配偶的父母。

(四)拟制血亲关系:包括养父母、养子女及养子女的配偶。

工作人员收受礼品登记制度

一、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不得在公务活动中收受以抽奖、摸奖、摇奖及其它形式的礼品馈赠。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必须登记上交。

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不含亲友之间的交往,但含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亲友之间的交往)中收受的其它礼品除价值不大的以外,均须登记。

二、登记的标准:其价值按市价达100元(含100元)以上的礼品(包括:礼物、礼金、礼券及象征性低价收款的物品等)。

三、按上述规定必须登记的礼品,自收受之日起(在外地接受礼品的,自回单位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本人如实填写礼品登记表,并将登记表交单位办公室,由办公室在单位进行公布。其价值超过500元(含500元)以上的礼品,登记的同时报纪检组登记。

登记的礼品按规定应上交的,在交礼品登记表时,将礼品一并上交办公室,其价值超过500元以上的,先将礼品交纪检组登记后交办公室。

四、对收受的应登记、上交的礼品,在规定期限内不登记或不如实登记、不上交的,由所在单位的党组织、行政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责令其登记上交,并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本制度所指工作人员,是指本系统在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六、接受的礼金、礼券一律上交上级财务部门。贵重物品,如:黄金、珠宝、高级耐用品等,应委托当地政府指定的拍卖行进行拍卖,拍卖所得收入上交上级财务部门,食品、烟酒、水果类礼品由办公室报请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适当处理。其它物品由办公室适当作价处理,价款交财务室。

七、本制度由纪检组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的执行情况,每年向县局党组写出报告,并抄送县局纪检组。

八、本制度由县局纪检组负责解释。

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

一、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对各级党的组织负责人及党员领导干部实行诫勉谈话制度暂行办法》,结合我县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对各级领导干部实行诫勉谈话的目的,是对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或对领导干部规劝批评,对应当注意的问题给予提醒,已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提出改进意见,以避免和减少干部犯错误。

三、实行诫勉谈话制度,要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以教育疏导为目的,把反腐败关口前移。

四、诫勉谈话的范围是全局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员领导干部,主要包括:

(一)对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谈话;

(二)就一个时期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方面需要注意的倾向性问题进行打招呼谈话;

(三)对群众有反映和举报信件,经查构不成纪律处分但有不廉洁行为的领导干部进行教育谈话;

(四)对在干部考察或考核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达30%以上或经考察、考核存在一定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解谈话;

(五)谈话制度由本局纪检组实施,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或党组织指定的领导同志负责谈话;

(六)被谈话人要认真接受教育监督,实事求是地向组织汇报情况和问题。谈话人不准向谈话对象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和单位。通过谈话,对澄清的问题,要明确告诉谈话对象,使其解除思想顾虑。对证实的需要纠正的问题,要明确提出纠正意见,督促谈话对象进行纠正。发现的谈话对象的一般性错误,要批评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提高认识,改正错误。

(七)谈话对象的确定:由纪检监察、人事部门提出或由党组(总支、支部)成员根据工作需要直接提出。

(八)谈话结束后,要填写谈话登记表,报领导审阅后,装入被谈话人廉政档案,妥善保管。通过谈话认定的谈话对象需要纠正的问题以及需要改正的错误,由承办股、室、稽查队、检测中心督促。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

为确保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202_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要求,提出如下分工意见:

一、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

(一)党组书记、局长叶红兵同志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党组成员、副局长詹建同志对分管的检测中心、安监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党组成员、副局长唐玉国同志对分管的办公室、标准股、食品股、稽查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侯卓斌同志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责任并对分管的纪检监察室、计量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各单位(股、室)责任分工

(一)党风廉政教育

1、坚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思想信念教育、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典型示范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各单位的宣传教育培训的总体部署之中,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在岗培训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各单位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

2、认真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学习中央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县局将组织一次统一考试。

3、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落实省纪委、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河南省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配合单位:办公室、机关党支部; 责任人:李贵良、张萍、王新。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坚持领导干部下基层轻车减从,不得超标准接待。坚持把党性分析和作风状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认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对发现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不良现象,要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和制止,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2、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五次全会部署的五项工作。①继续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数、人数和经费支出,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②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违反规定为领导干部配置超标车,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③进一步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④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违规构建、装修办公用房。⑤认真解决各种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的问题。对上述五项工作执行情况,由局领导进行一次专题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人事股、纪检监察室;

3、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八禁止、五十二不准”规定。对执行《廉政准则》情况县局将采取多种途径和渠道进行检查。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配合单位:办公室、人事股; 责任人:李贵良、张萍、王新;

4、继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工程建设中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根据省局的要求今年重点对重大工程项目和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因作风漂浮、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造成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引发重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配合单位:办公室、财务室; 责任人:李贵良、张萍、梅丽玲;

5、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贯彻落实《202_-202_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积极探索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和干部交流机制,严肃处理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实行集体研究决定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进一步落实质监系统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大财务收支、基本建设投资和各类专项资金审计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致函、质询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的监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配合单位:办公室、财务室、人事股; 责任人:李贵良、张萍、梅丽玲、王新;

(三)抓好纠风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

1、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成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落实质量监管责任,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监管体系,努力提升质量安全水平,防止发生重大食品和质量安全事故,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牵头单位:质量监督股; 配合单位:监督股、食品股、安监股; 责任人:王涛、吕耀军、魏东;

2、继续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打假活动,完善12365群众举报投诉网络系统,认真落实执行打假责任制,建立执法打假通报制度,加强执法督查督办,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牵头单位:法规股;

责任人:监督科、局稽查大队; 配合单位:陈建东、王涛、唐威;

3、认真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抓好方案制定、上门服务、征求意见、问题整改、民主测评等重点环节,确保行风评议名次在当地继续保持前十名的位次。

4、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五禁止、十不准”规定,积极开展重点股、室评议和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的创建工作,大力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文明窗口和政务公开示范点活动,树立质监部门的良好形象。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责任人:各股室主要负责人; 配合单位:机关各股室;

(四)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确保系统稳定

1、加强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处理制度,认真做好信访、人访、来电、来信的登记和接待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维护系统稳定。县局每季度召开一次信访形势汇报会,研究新情况,解决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人:各股室主要负责人; 配合单位:机关各股室;

2、继续加大纪检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办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利用人事权、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众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工程建设发生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

3、坚持严格依法依纪办案,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4、充分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案件分析和廉政风险排查,发挥查办案件的威慑作用、治本作用。牵头单位:纪检督察室; 责任人:人教股、机关党支部; 配合单位:李贵良、王新、徐文涛;

(五)推进制度创新,进一步做好治本抓源头工作

1、坚持以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五次全会及国家质监总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为重点,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和完善具体实施办法和措施。牵头单位:纪检督察室; 责任人:各股室负责人; 配合单位:机关各股室。

2、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进一步畅通政务公开渠道,扩大政务公开范围,积极开展政务公开示范点的创建工作和优质服务窗口建设,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抓好对内、对外的政务公开、接受各界的监督。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机关各股室; 责任人:各股室负责人。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财务体制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项目,规范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周办结制、绩效管理等制度,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促进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继续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和收支分类改革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范系统各类学(协)会的财务管理。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财务室、人事股、纪检监察室 责任人:张萍、梅丽玲、李贵良、王新

(六)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各项部署的执行力

1、加强对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国家总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质检系统党的建设的的意见》的监督检查。结合半年和工作目标考核,对贯彻执行《决定》情况进行检查。

2、加强对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领导干部公开发表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中央决定精神相违背的言论,坚决纠正传播谣言和小道消息行为,坚决制止乱发不利于稳定和团结的短信。

3、继续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反腐倡廉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4、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问责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对执行制度不力的要追究责任。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配合单位:办公室、人事股 责任人:李贵良、张萍、王新

5、加强对全局贯彻执行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各单位、各股室要结合工作性质和特点,在开展计量、质量、标准、特设、食品等业务工作中,积极推进各级党委、政府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措施规定的贯彻落实。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计量股、标准化股、安监股、食品股 责任人:张萍、王涛、徐文涛、魏东、吕耀军

(七)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1、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和知识培训。

2、要抓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工作。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配合单位:机关各股室 责任人:各股室负责人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和责任人,切实抓好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全面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工作目标,为质监事业健康、稳定、和谐发展提供保障。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档案制度

一、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档案的对象为:县局机关、二级机构、股以上领导干部。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档案的建档科目包括:

(一)个人基本情况;

(二)专题报告;

(三)考核鉴定;

(四)奖励惩处材料;

(五)其他。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档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档案管理对象依据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报告上报的专题报告;

(二)有关部门依照省局党组《关于印发<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对档案管理对象进行考核的结论;

(三)依照省局党组字【202_】36号文件精神,对档案管理对象实施追究的结论;

(四)档案管理对象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成绩显著,受到各级党委(党组)、政府、纪检监察机关表彰、奖励的通报、决定等;

(五)档案管理对象在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形成的其它装入廉政建设工作档案的材料。

四、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指定专人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档案的建立,并指定专人保管。

档案资料的入档、借阅、复制、摘录,须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档馆管理人员泄露档案内容、擅自销毁档案资料,或将档案资料丢失、损毁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各级党组织和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应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档案作为系统了解档案管理对象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重要依据。

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档案作为档案使用,不存入组织人事档案,保存期限为5年。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

一、县局各级领导班子(含事业单位)及其成员应向上一级纪检部门报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二、各级领导班子应报告下列内容: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党组)、政府以及上级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的情况;

(二)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法规,进行党风廉政教育的情况;

(三)完善管理和制约机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的情况;

(四)对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以及对不认真执行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追究的情况;

(五)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的问题,被执法执纪部门查处的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三、各级领导干部应报告下列内容: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个人分工及职责范围;

(二)按照上级党委(党组)、政府的部署、要求和目标任务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布置安排情况;

(三)领导和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检查考核情况;

(四)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支持案件查处工作的情况;

(五)自身廉洁从政及对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管理的情况;

(六)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出现的问题;

(七)其它需要报告的情况。

四、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于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写出专题报告,报上一级党组、纪检组、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受理。领导班子成员的专题报告应经正职领导干部审阅。

各级党组织应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总结或工作总结;领导干部个人应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重大及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

五、专题报告存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档案。

对不按期或不如实报告情况的,依照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对违反<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决定>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追究责任。

行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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