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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检查、视察制度专题
编辑:落日斜阳 识别码:22-1132010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9-09 02:34:50 来源:网络

第一篇:代表检查、视察制度专题

代表检查、视察制度

一、镇人大主席要定期组织代表听取镇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落实、农民收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工作情况,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

二、代表应当参加镇人大主席组织的对本级和有关单位工作的集中视察,也可以持代表证单独视察,或者几位代表联合视察。

三、镇人大主席根据代表的要求,联系、安排代表检查、视察的有关事宜,代表检查、视察结束后,应当向镇人大提交视察报告。

四、代表在检查、视察中,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五、代表调查、视察要以中心工作和区域经济发展为主,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要以推进各项工作发展为目的,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六、代表视察结束后,应当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提交视察报告。

第二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检查制度

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检查制度

一、乡(镇)人大要组织代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问题进行视察、调研和检查,听取代表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每年至少组织人大代表对本乡(镇)重点工作或重大项目建设情况、人代会议案和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各进行一次集中视察;

三、每年围绕本乡(镇)产业发展情况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代表进行一次以上的专题调研;

四、每年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组织代表进行一次执法检查,了解宪法、法律法规在本乡(镇)的贯彻执行情况;

五、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活动,要务实求效,不搞形式。在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中,代表可就相关方面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六、对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中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乡(镇)人大要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整改并答复代表。

第三篇:邮政储蓄视察检查

邮政储蓄视察检查的规范

1、按照 “执行、闭环、持续改进”的管理理念,做好视察工作。面对邮政管理体制和企业利益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坚持把维护邮政利益放在第一位,把按规章制度办事放在第一位,强化和提高执行力,重视闭环关注结果,立足更高的起点、更新的目标、更严的要求,真正做到“超越自我,挑战每一天”。

2、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敢干突破旧思想、旧观念的束缚。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全方位、多角度地思考问题。做好经验总结,做好调查研究,及时向领导反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领导调整工作思路和决策服务。促进全局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加强自身对新业务、新技术的学习,提高综合能力。在开展视察工作的过程中,对一线员工进行业务指导,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风险意识,让员工熟悉掌握并严格遵守业务处理的相关规定。履行业务师的职责,配合教育部门做好业务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

4、以完善基础设施、支局所改造为契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随着业务的发展,目前有些环节没有相应可操作的规章制度。我将结合业务发展的新情况,出台相应的规范及流程,全面推进城乡支局标准化建设。

5、加强与银行储汇稽查的交流。在对银行稽查所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考核、督促整改的同时,加强与银行稽查的沟通、合作。不断加强内控,使影响资金安全的各种内部因素降到最低限度。

第四篇:人大代表视察制度

人大代表视察制度

一、人大代表的视察活动是代表依法行使职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代表应积极参加视察活动。

二、代表视察按视察计划进行,必要时可增加专题视察。

三、认真做好视察前的准备工作,搞好视察前调查,拟定视察计划,并提前通知代表和被视察单位做好准备。

四、代表视察主要围绕法律、法规的实施;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等进行。

五、代表视察按照视察内容和便于组织活动的原则组成视察小组,视察时可以邀请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同时邀请驻镇的上级人大代表参加。

六、被视察单位要热情接待代表视察,实事求是地介绍情况,认真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七、代表视察时必须遵守视察纪律,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八、对视察中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人大主席、副主席交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承办单位应规定时间内将办理结果报告人大主席团,并答复代表。

第五篇:职工代表视察制度

大连机务段 职工代表视察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不断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在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方面的参与、监督作用,协调职工与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关系,推进企业的民主化、法制化进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工代表视察活动是职工群众参与企业管理的重要形式之一,因而由段工会负责,每两个月组织一次职工代表视察活动。

二、视察的内容包括:厂务公开、集体合同兑现情况;安全管理、职工“两纪”和劳动保护执行情况;改革方案的实施情况等。

三、除有单独规定外,每次视察都必须包括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

四、视察的方法包括:听取被视察部门的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施现场查验、随机询问调查、填写问卷和召开座谈会等。

五、视察中发现的问题,要向被视察单位负责人当面指出,听取意见并做好记录;发现重大问题应使用《职工代表检查监督通知书》,责令被检单位或责任部门整改;有总 经理联络员参加的,可以使用《总经理联络员联系卡》,直接向公司领导反映;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要使用“红、黄、白’’通知书。

六、视察活动由段或各折返段、车间工会牵头组织,各级党政组织应给予支持。

七、每次视察除必须有职工代表参加外,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邀请熟悉情况、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合。

八、视察结束要认真分析总结,并形成简要的职工代表视察报告留存备查,需要上报的要及时报送有关部门。

九、每年职工代表视察活动的总体情况,应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十、本制度由段工会负责解释。

中共大连机务段委员会 大连机务段 大连机务段工会

202_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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