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学校2013年度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学校2013年度
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济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建立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协调运行机制,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确保完成各项责任目标,石桥学校与教师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计划生育率达到100%,女性初婚晚婚、晚育率达到100%;
2、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及时率达到100%;
3、计划生育统计合格率、准确率达到100%;
4、现居住地育龄妇女查体率均达到100%;
5、本人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
二、保障措施
1、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2、抓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普及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
3、积极配合镇计生办的工作,自觉接受其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监管和检查,按时参加组织的各项活动,共同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三、考核办法
统计年度结束后,根据计划生育服务小组的统一安排进行考核。
四、处罚
1、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个人,严格遵照《济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处理。
2、对于教职工不重视计划生育,不落实,造成计划生育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对出现违法生育等重大计划生育责任的个人,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
学校负责人签字:教 师 签字:2013年3月27日
第二篇:学校2013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夏乡铁提尔小学
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要求,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建立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协调运行机制,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确保完成各项责任目标,夏乡铁提尔小学与教师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一)计划生育率达到100%,女性初婚晚婚、晚育率达到100%;
(二)计划生育统计合格率、准确率达到100%;
(三)现居住地育龄妇女查体率均达到100%;
(四)本人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
二、保障措施
(一)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二)抓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普及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
(三)积极配合镇计生办的工作,自觉接受其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监管和检查,按时参加组织的各项活动,共同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三、考核办法:统计结束后,根据计划生育服务小组的统一安排进行考核。
四、处罚
(一)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个人,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对于教职工不重视计划生育,不落实,造成计划生育目标任
务未完成的,对出现违法生育等重大计划生育责任的个人,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
学校负责人签字:教 师 签 字:
夏乡铁提尔小学年9月1日 热孜万古丽〃艾提
2015
第三篇: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20**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要求,为完成今年区委、区政府下达我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潍坊外商投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与村党支部、村委会签订《20**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一)人口控制目标
1、出生人数控制在人以内;
2、计划生育率达到**%;
3、女性初婚晚婚率达到**%以上、晚育率达到**%;
4、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及时率均达到**%;
5、计划生育统计合格率达到**%;
(二)工作指标
1、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无恶性案件、违法乱纪案件发生;
无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案件发生,信访工作达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全额落实。
2、推进综合改革。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改革全面推开;
信息化建设在应用和提高方面有所突破;
积极推进其他各项综合改革,实现既定目标。
3、村民自治、知情选择运行质量提高。进一步强化村级管理,完善村级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实行政务公开,定期张榜公布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提高其运行质量,令群众满意。
4、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年内无计划外大月份流引产和安排生育计划人员私自流引产现象,群众满意率达**%以上。已婚育龄妇女透查率达到**%。
5、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公益性宣传,大力提倡晚婚晚育,新婚及时统计上报,力争达到不错报、不漏报;
女性初婚晚婚率、晚育率均达到控制指标要求。
6、协会组织健全,经常性开展工作。
7、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流出育龄妇女的建档率、发证率、签合同率、联系率均达到**%;
流入育龄妇女的建档率、发证率、审验率、签合同率、联系率均达到**%。
8、加强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建立特殊人群管理档案,落实责任,定期走访,对管理责任不落实出现超生的个案纳入考核。
9、加强村级计生队伍建设,按要求配备好计生干部,并按规定落实计生主任、育龄妇女小组长待遇。
(三)工作发展指标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证率、自愿退掉二胎生育指标人数、一孩妇女比、双女户占二孩比例比上一均有所提高。
二、考核办法
1、开发区管委会责承计生办定期对各村的计生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其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综合考核。
2、第四季度对《责任书》指标全面考核,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平时对《责任书》部分内容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按一定权值记入《责任书》考核成绩。
3、具体考核办法和记分标准由计生办另行制订。
三、奖惩办法
1、调查考核实行千分制,总分960分以上的获一等奖,达到910分不满960分的获二等奖,达到860分不满910分的不奖不罚;
860分以下的视为没有完成责任目标,一票否决,实行重点管理,并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2、凡当年出现计外生育、在上级考核中查出的往年出生、新婚错、漏报或出现重大恶性案件的村,实行一票否决,纳入重点管理,直接与村委负责人工资奖励挂钩。
3、在上级组织的各种检查、评估中或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配合不力或进行人为干扰及发生辱骂、殴打计生工作人员事件的加倍扣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凡在上级检查中的样本点无明显扣分因素的村和为计生工作提供现场的村适当加分。
第四篇: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转导乡中心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1.各中小学的计划生育工作必须由校长负责,并由一名教师兼搞计划生育工作。
2.年初有计划、有安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书面总结。
3.每年要有专题研讨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两次,并有会议记录(每半年一次)。
4.按计生局和教育局规定要求每年3月底上报生育指标,小孩出生年必须在三个月内办理申请户口的各种手续(计划生育时间、期限为每年9月底为界,10—12月工作转下年)。
5.严禁出现计划外怀孕、生育以及未办结婚手续而非法同居后怀孕。
6.全体教职工晚婚晚育率达到90%,并接受半年一次的查环、查孕、查病工作,并用书面形式报中心学校办公室。
7.每月在教职工中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一次,并有会议记录及个人记录,每年开展知识竞赛活动一次,受教育人数达到95%。
8.转导中学和塔城学校聘用临时工时必须有“四证”(身份证、流动人口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方可上岗。
9.建立已婚妇女台账或花名册,每月整理一次,每半年上报中心学校办公室一次。
10.各学校要有计划生育永久性宣传标语。
二、考核办法
1.各学校领导和兼职工作人员,做到年初有计划、有安排、平时有督促检查,年终有书面总结,每缺一项扣2分。
2.每年3月底上报下半年的生育计划,不报计划者,下不办理准生证等手续,并扣除此项基础分。
3.出现计划外怀孕及时上报中心学校办公室,单位负责终止妊娠,若出现干部职工超生(含跨查处的),按规定给本人给予党纪行政处分及罚款400元,兼管人员罚款200元,并在此项基础上再扣5分。
4.国家职工应实行晚婚晚育政策,且遵纪守法,如未办理结婚手续而非法同居生育的,对本人罚款2000元,同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外,给本学校罚500元,领导罚200元,并在此项基础分上再加扣5分。
5.利用多种形式开展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的认识,要开展知识竞赛活动,所需教材向有关部门购买。未开展知识竞赛扣2分,每缺一次宣传教育扣0.5分。
6.必须按要求建立已婚育龄妇女台账或花名册,数据准确,表册齐全,及时上报,表册不全扣2分。
7.本责任书所征收的计划生育费及罚款,由中心学校一次性从本校经费中扣除。
8.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中心学校办公室和各学校各一份。
三、奖罚标准
95分以上为优秀(含95分),进行奖励,90—94分为良好,进行通报表扬,80分以下为差,进行通报批评,对60分以下的进行处罚。
转导乡中心学校(盖章)学校(盖章)
校长:校长:
二0一二年三月一日
第五篇: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sO100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要求,为完成今年区委、区政府下达我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潍坊外商投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与村党支部、村委会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一)人口控制目标
1、出生人数控制在人以内;
2、计划生育率达到100%;
3、女性初婚晚婚率达到95%以上、晚育率达到100%;
4、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及时率均达到100%;
5、计划生育统计合格率达到100%;
(二)工作指标
1、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无恶性案件、违法乱纪案件发生;无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案件发生,信访工作达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全额落实。
2、推进综合改革。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改革全面推开;信息化建设在应用和提高方面有所突破;积极推进其他各项综合改革,实现既定目标。
3、村民自治、知情选择运行质量提高。进一步强化村级管理,完善村级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实行政务公开,定期张榜公布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提高其运行质量,令群众满意。
4、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年内无计划外大月份流引产和安排生育计划人员私自流引产现象,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已婚育龄妇女透查率达到100%。
5、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公益性宣传,大力提倡晚婚晚育,新婚及时统计上报,力争达到不错报、不漏报;女性初婚晚婚率、晚育率均达到控制指标要求。
6、协会组织健全,经常性开展工作。
7、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流出育龄妇女的建档率、发证率、签合同率、联系率均达到100%;流入育龄妇女的建档率、发证率、审验率、签合同率、联系率均达到100%。
8、加强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建立特殊人群管理档案,落实责任,定期走访,对管理责任不落实出现超生的个案纳入考核。
9、加强村级计生队伍建设,按要求配备好计生干部,并按规定落实计生主任、育龄妇女小组长待遇。
(三)工作发展指标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证率、自愿退掉二胎生育指标人数、一孩妇女比、双女户占二孩比例比上一均有所提高。
二、考核办法
1、开发区管委会责承计生办定期对各村的计生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其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综合考核。
2、第四季度对《责任书》指标全面考核,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平时对《责任书》部分内容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按一定权值记入《责任书》考核成绩。
3、具体考核办法和记分标准由计生办另行制订。
三、奖惩办法
1、调查考核实行千分制,总分960分以上的获一等奖,达到910分不满960分的获二等奖,达到860分不满910分的不奖不罚;860分以下的视为没有完成责任目标,一票否决,实行重点管理,并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2、凡当年出现计外生育、在上级考核中查出的往年出生、新婚错、漏报或出现重大恶性案件的村,实行一票否决,纳入重点管理,直接与村委负责人工资奖励挂钩。
3、在上级组织的各种检查、评估中或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配合不力或进行人为干扰及发生辱骂、殴打计生工作人员事件的加倍扣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凡在上级检查中的样本点无明显扣分因素的村和为计生工作提供现场的村适当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