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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管理标准
编辑:雨声轻语 识别码:22-760965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21 09:44:18 来源:网络

第一篇:计量管理标准

计量管理标准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计量仪器仪表是对生产过程的状况进行观察、量度、计算、控制、检测、指示的器具。

第二条 为做好公司计量仪器仪表的申领、合理使用、精心维护,保持其性能和精度等一系列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 计量仪器仪表管理的主要任务

第三条 执行计量仪器仪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 合理使用计量仪器仪表,保证仪器仪表正常工作和数据的可靠、准确。

第五条 做好计量仪器仪表维护、存放、检验、检定/校准、报废、记帐、立卡、统计等工作。

第六条 保管好计量仪器仪表的技术资料(包括合格证)。

第七条 处理好计量仪器仪表事故。

第三节 计量仪器仪表的采购、验收、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则 仪器仪表的采购与验收。

第八条 根据生产工艺需要和项目计划,经报生产技术部审批后,由设备管理部组织采购,并在仪器仪表到货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验收的内容是:

1.外观检查:检查外壳包装是否损坏。

2.成套性检查:根据装箱单、说明书清点主机、辅机、附件和专用工具、随机图纸、技术资料和外设接线等。

3.性能检验:按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指标进行逐项检查。

4.大型、精密、稀有仪器还应填写验收报告,同时将图纸、技术资料交计量检验处存档。

第二则 仪器仪表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第九条 计量仪器仪表使用前先检查合格证,无合格证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条 按照计量仪器仪表工作条件的规定,如工作环境温度、湿度等,安设在适当的位置。正常情况下,仪器工作处要通风良好,没有强磁场,无腐蚀物和强烈震动,并注意防

尘。

第十一条 在技术规范允许尺度内使用计量仪器仪表,要保证不带病工作,不以粗代精,不超负载使用。

第十二条 未经许可不得拆卸分解计量仪器仪表。

第十三条 使用计量仪器时,对操纵和控制手柄、形状、按纽要用力得当。

第十四条 计量仪器仪表的操作

1.使用前应检查电源和其它动力源是否匹配、接触或密封是否良好,各外设附件是否配置得当,准备就绪方可开机。

2.凡无线电仪器都有预热稳定过程,使用中应予以注意。其它操作顺序、方法、连续使用时间、使用精度、使用极限等,应按规程进行。

第十五条 要按公司规定建立建全各种计量仪器仪表的台帐。

第三则 计量仪器仪表的维修保养

第十六条 执行计量仪器仪表的周期检查制度

1.为保证仪器仪表功能的准确性、一致性、可靠性,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周期检定制度的规定,按时、按量把仪器仪表送交检验、检定。

2.做好计量仪器的传递工作,并保存好检定卡片或表格、记录。

第十七条 做好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工作

1.仪器仪表维护保养的主要内容是防尘、防潮、防腐、防老化等。

2.每天要用干布擦拭外壳,停用时应用布罩遮盖。

3.对于仪器仪表中的灰尘要请有关人员定期清除,部分仪器还应避开光线直射。第十八条 做好精密仪器仪表的管理工作。

精密、贵重、稀有仪器仪表应该从使用、保管、维护、检查等几个方面切实做好工作。严格实行“四定”、“五不”的管理维护制度。

1.“四定”是指:定使用地点,定使用人员,定检修人员,定专用管理制度。

2.“五不”是指:开机不离人,精机不粗用,不带病工作,不违反操作规程,不在仪器上堆放其它仪器及物品。

第四则 仪器仪表管理注意事项

第十九条 做好附件的管理

计量仪器仪表附件必须随仪器一起建帐,安排固定存放地点,建立借用制度,规定仪器和附件换人使用时的交接手续。

第二十条 做好技术资料保管

1.仪器的说明书、操作规程等技术资料必须在公司档案原版备案。

2.班组内的相关技术资料应和班组工艺文件一起保管,班组长换人,应清理移交。

3.相关资料只能借阅,不能交私人保管。

第二十一条 遗失处理

1.对于个人保管的计量仪器仪表,无论主客观原因发生的遗失情况都应认真进行处理,并立即上报设备管理部,针对不同情节,采取行政处分加经济赔偿的方法,予以适当处理。

第二十二条 仪器仪表事故的处理,参照设备事故处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仪器仪表的报废和利用

1.仪器仪表确因使用年限长久,性能低劣,设备事故造成严重后果而无法修复的或因科技发展而失其价值,使用部门(单位)可向设备管理部提出报废申请。

2.对于各部门(单位)提出的报废申请,设备管理部经有关机构技术鉴定、审查,确认报废的,要填写报废申请单,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正式报废。

3.报废的计量仪器仪表由设备管理部按规定统一处理。

第四节 测量设备的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则 测量设备的分类

第二十四条 对测量设备分类管理,是根据计量器具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和国家对该种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以及计量器具本身的可靠性,实行“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区别管理,全面监督”的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在对测量设备实施统一管理的基础上,按照本公司实际情况,对测量设备进行分A B C三类管理。

第二十六条 测量设备的分类管理范围

1.A类测量设备的范围:

(1)计量标准器具及其配套计量仪器。

(2)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3)用于工艺控制、质量检测、能源及经营管理,对计量数据要求高的关键部位的计量器具。

2.B类测量设备的范围:

(1)工艺控制、质量检测中计量数据有准确度要求的计量器具。

(2)用于企业内部核算的能源、物资管理用的计量器具。

(3)固定安装在连续运转装置或生产线上,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高但平常不允许拆装的计量器具。

(4)使用频次低,性能稳定的计量器具。

(5)专用的通用计量器具。

3.C类测量设备范围:

(1)对计量数据无严格准确度要求的指示用计量器具。

(2)固定安装与设备配套不可拆卸的计量器具。

(3)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明令允许一次性使用或实行有效期管理的计量器具。

(4)用于生活方面的户用计量器具。

(5)对计量数据无严格准确度要求、性能不易变化的低值易耗计量器具。

第二则 测量设备的分类管理

第二十七条 A类测量设备的管理办法

1.凡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按规定登记造册,报当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2.其它计量器具,应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制定周检计划,检定周期不能超过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最长周期。

3.应严格执行计量检定规程,暂无计量检定规程的,我公司自行制定暂行检定方法,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并报当地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B类测量设备的管理办法

1.固定安装在连续运转装置上而不易拆卸的计量器具,按企业设备检修的自然周期安排检定。

2.除以上计量器具外,检定周期原则上不应超过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

3.通用计量器具作专用计量器具使用,可按其实际使用需要,根据计量检定规程要求,经企业主管领导审批,适当减少检定项目或只做部分项目检定,但在检定证书上应注明允许使用的量值范围和使用地点,并在计量器具明显位置处附有限用标志。

4.无计量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可按A级计量器具第3条办法处理。

第二十九条 C类测量设备的管理办法

1.国家规定进行一次性检定的计量器具,对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不高,性能不易变化的低值易耗计量器具,可在验收入库后投用。

2.指示用计量器具、固定安装不能拆卸的计量器具以及用于生活方面的计量器具可进行有效期管理或延长检定周期2~4倍。

3.用于基层生活福利方面和数学示范方面的计量器具不准以任何方式流入生产和管理领域。

第三则 分级管理目录和合格标记

第三十条 计量器具管理目录中应注明计量器具的类别、种别、型别代号和分类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建立分级计量器具管理帐册,各级计量器具标记应加以区别。

第五节 放射源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规定,为加强放射源的安全管理,保证放射源的安全使用,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更好地为我公司安全生产服务,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三十三条 放射源的采购

1.必须选择具有放射源生产许可证厂家的产品,按计划采购。

2.采购的放射源必须有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

3.采购时必须签定废源返回协议。

第三十四条 放射源的使用

1.放射工作人员必须经专业部门进行防护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放射源必须设安全防护网,24小时上锁,钥匙由工作人员专人保管。

3.放射源安全防护网上必须悬挂安全警示标识。

4.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必须符合健康要求。

5.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健康检查。

6.放射工作人员接触放射源时必须佩带个人剂量元件,并定期送有关部门检测。

6.放射工作人员近距离操作时,必须穿戴专业防护工作服。

7.下班前必须更衣,以免被污染的衣物带回家中。

8.非专业人员不得接触放射源。

第二篇:计量管理标准

新疆华电小草湖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计量管理标准

The management standard of equipment modification

QG/HDXCH —02 08— 2008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计量管理机构及职能,计量专职人员的职责,计量工作的方针、计量器具管理、计量人员管理制度与奖惩、报告和记录。

1.2本标准规定了计量器具检定的各项规定,对仪器仪表的周期检定、临时检定、强制检定的要求,对检定结果的处理,对检定人员的要求和报告与记录等。本标准适用公司计量管理工作。2引用标准

《新疆华电小草湖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标准》(QG/HDXCH-01 01-2008)3术语(略)4 管理职能

4.1小草湖公司的职能

4.1.1生产建设部负责公司的计量管理工作,监督运营单位按国家标准、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要求开展计量工作。

4.1.2审核计量管理、技术、工作标准制度等。4.1.3协调计量执法和处理企业内外部的计量纠纷。4.2运营单位职责

4.2.1由生产建设部委托运营单位负责全厂计量管理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4.2.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4.2.3编制计量管理、技术、工作标准制度等,制定具体的检定管理办法。

4.2.4负责制定计量检测网络图,编写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及检定周期,监督使用中的计量器具定期自检和按时送检;配合上级作好计量检验工作。

4.2.5了解掌握各标准计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计量纠纷,完善计量管理的基础工作,解决运行中影响正确计量的有关问题。

4.2.6审查制定周期检定日程以及计量器具的维修保养、降级报废等有关计量管理标准,完成各项检定和维修任务,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一致。建立计量器具台账。

4.2.7定期向生产建设部汇报工作,提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并按要求写出工作总结。4.2.8运营单位负责计量器具的使用、保管、维护、仪器仪表定期送检等工作。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计量标准器具管理

5.1.1必须符合开展项目的检定规程要求,经上级检定机构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检定,出具有效的检定合格证书。

5.1.2建立完善的检定工作管理制度,包括检定人员岗位责任制,计量标准器具使用、维护制度,QG/HDXCH —02 08— 2008

周期检定制度,事故报告制度,计量标准及被检计量器具的技术档案资料保存制度。5.2计量器具的管理

5.2.1统一管理,健全计量器具台帐、档案,妥善保管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检定等原始技术资料。5.2.2内部使用的属于电测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由电力部门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

5.2.3新购置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过抽检合格后方可入库,抽检率为100%,抽检合格率为100%。5.3仪器仪表的出入库检定

5.3.1凡新购进的主要仪器仪表,开箱进行检查验收,技术归档,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如发现问题、检定不合格的产品,应做退回厂家处理。

5.3.2如公司无力检定的主要仪器仪表入库前,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入库的检定,检定证书由运营单位运维部保管。

5.3.3领用计量器具后,填写仪器仪表清册,并安排周期检定计量。5.4周期检定

5.4.1编制在用标准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

5.4.2严格执行周期检定计划,严禁计量器具超周期使用,超周期按失准处理。5.5临时检定

5.5.1出现下列情况,要对计量器具作临时检定。5.5.1.1仪表在运行中发生故障,影响测量精度时。5.5.1.2有关人员提出仪表不准,经检查认为有必要检定时。5.6强制检定

5.6.1强制检定计量由上级计量管理机构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5.6.2对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严禁超期使用,发现超期立即停用,限期检定或封存,对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者,追究运营单位专责负责人和使用人员的责任。

5.6.3计量器具一经发生损坏,由运营单位提出报废报告经主管领导批示后,可按计量器具报废情况使用。5.7计量考核标准

5.7.1标准计量器具按计划送检率100%,计量标准装置计量完好率100%。5.7.2在线计量器具周检率100%,调前合格率≥99%,抽检合格率100%。5.7.3计量故障差错率:重要盘表故障率小于0.5%,次要盘表故障率小于1.0%。5.7.4Ⅰ、Ⅱ、Ⅲ电能表按计划检验率100%,调前合格率100%,抽检合格率100%。

5.7.5现场互感器周期检验率≥98%,抽检合格率≥98%,回路二次压降测试按计划检验率100%。6检查与考核

6.1新购置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过抽检合格后方可领用,抽检率为100%,抽检合格率为100%。否则考核责任部门100元。

6.2标准仪器仪表的台帐和检定记录不完整,每项考核50元。

QG/HDXCH —02 08— 2008

6.3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严禁超期使用,发现超期使用或造成事故和经济损失者,按安全生产考核规定考核。

6.4因人为责任造成计量器具损坏不能正常使用者,考核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损坏计量器具的全歀。

6.5对违反计量管理标准其它条款,视情节情况考核50—100元。7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 生产建设部 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张民 审批: 王义 批准:黄南生 本标准由生产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三篇:钢厂计量管理标准

1、总则

为了加强对公司产品的实物管理,明确和规范产品的入库、搬运、存储、外发工作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储运作业区成品库对成品及半成品的管理。

3、管理原则

手续完备,物流有序,科学管理,服务销售。

4、管理的内容及要求

4.1产品入库

4.1.1轧制的钢材定尺理论(非定尺经电子工艺称)计重后,整车外发的钢材由平板车输送至提升井,龙门吊自提升井将产品码放到指定区域和货位;零提外发的钢材由天车直接吊入到轧钢作业区成品库的指定区域。

4.1.1产品入库由值班保管员与生产单位人员衔接。

衔接依据为生产单位提供的码单(交库单)、计量磅单,要求保管人员与上道工序人员交接时双方进行当面核对。

核对的内容:品种、钢号、炉批号、件数、吨位等。

外观检查:检查包装、防护是否完好并达到要求,标识是否齐全清楚。如其中一项不符合拒绝入库。

4.1.2缴库产品须按判定通知单填写台帐,核实无误后签字入库,不得混号。

4.1.3质量证明书由质检人员提供,并对出库产品的品种、牌号进行核对。

4.1.4持码单装车签字验收的产品必须及时入库,每班交清,无遗留问题,凡交接不清而产生的一切问题,责任由上一班承担。

4.2产品搬运

4.2.1产品的搬运工具为两台15吨龙门吊起重机和一台16吨龙门吊起重机。

4.2.2根据产品的几何形状,要选择适宜的吊、卡具进行作业。钢坯、螺纹钢一般选用钢丝绳或铁链比较实用。要求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参加一定的专业技能培训,掌握作业技能。

4.2.3搬运钢材及装卸车应注意延续产品的原包装、防护及标识的完好。

4.3存储

4.3.1钢材存储的场地要求结实、平坦、干燥、整洁、无腐蚀性介质。钢坯存放应码垛,层间应有草把衬垫,以便于穿索吊运。螺纹钢存放时,地面应有硬物支撑,防止产品氧化和锈蚀。

4.3.2钢材堆放应遵循按批集中堆放的原则。做到每垛只堆放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产品,并做好记录,保证实物及台帐相符。

4.3.3连铸坯和钢材入库应分钢种、钢号和规格、炉或批次集中堆放,并建立实物台帐。

4.3.4螺纹钢起垛要求垛堆稳定可靠,防止塌垛,确保安全。

4.3.5库存堆码钢材后,每垛应悬挂明显标识,标明品名、规格、数量、牌号,并建立定置管理示意图。垛位要布局合理,相对固定,便于整车和零提外发。

4.3.6产品堆放区工作通道要求有0.8—1米的间隔,间隔区无障碍物。

4.3.7废品钢材一律不得入库。

4.3.8库区所有钢材均须建立产品库存实物明细台帐,做到定期盘点,日清(次日8时前)月结(生产日历月入库后第一天8时前)。

4.3.9保管员对磅单、码单、质量记录的填写要求工整认真,字迹清楚,纸面整洁,不得随

意涂改。

4.3.10质量监督部门对标识模糊或损失不清的产品要复检恢复标识。

4.3.11有重新包装要求的产品,由生产单位重新包装打捆。

4.3.12库区衬垫材料应定期归拢,保持库区卫生整洁。

4.3.13库区易燃物品应有防火设施。

4.4产品装车

4.4.1产品出库装车采取先入先出、后入后出的办法。

4.4.2连铸坯 钢材外发时,库房保管员根据装车计划持码单进行装车,装车时应做到按炉或批次集中装车,一炉未装完不得装下一炉,同一车上允许装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产品。定尺坯每车不得超过三个炉号,合同要求混装时,按合同要求执行。

4.4.3装车通知单填写后,及时传递给炼钢或轧钢检查员开具质量保证书。

4.4.4无论钢材入库、搬运和外发,均应采取合理的吊装方式,防止钢材划伤和撞弯变形,以免影响产品外观质量。

第四篇:电能计量管理标准[最终版]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所管辖的电能计量标准管理的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本标准适用于龙海市供电公司所管辖的电能计量标准管理工作,是检查考核其工作的依据。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单位应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JJG1-22-91计量标准命名》

《JJG1033-92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JJG597-89交流电能表检定装置》

《DL460-91电能表检定装置检定规程》

《DL448-91电能计量装置管理规程》

《DL/T585-95电子式标准电能表技术条件》管理职能

3.1 计量班负责建立和维护电能计量标准,完成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量值传递与计量标准考核任务。

3.2 计量班负责监督检查全公司电能计量标准管理工作的计划和执行情况。

3.3 计量班负责组织全公司电能计量标准及试验设备的封存、淘汰、报废手续。

3.4 计量班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全公司电能计量标准及试验设备的周期检定计划。

3.5 计量班负责编制全公司电能计量标准及试验设备的订货计划;负责新购入电能计量标准及试验设备的验收、建标和管理工作;负责购置和配置必要的全公司电能计量及试验设备的零件和配件。

3.6 负责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公司电能计量标准(单、三相标准电能表和电能表现场校验仪)的内部标准比对工作,并做好标准比对记录并存档。

3.7 负责新进电能计量标准和试验设备的应用培训工作。

3.8 计量班负责电能计量标准及试验设备的保管及外借工作。

3.9 电能计量标准或试验设备设置设备负责人,设备负责人负责其正常使用的维护工作。

3.10 计量班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办理借电能计量标准或试验设备的借用手续,并记录在案。

3.11 电能计量专工负责新型电能计量标准或试验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负责电能计量标准及试验设备的定置管理、周期检定、内部标准比对、建立和维护电能计量标准技术档案。

4.2 完成新购入电能计量标准及试验设备的验收、建标和技术培训工作,并有相应的验收记录和技术档案。

4.3 完成电能计量标准及试验设备的封存、淘汰、报废手续,并记录在案。

4.4 每季度完成一次现场校验仪、标准电能表的内部比对,并保存好比对记录。

4.5 建立健全微机化的电能计量标准及试验设备的技术档案。编制电能计量标准及试验设备的资产编号,实现资产管理微机化。

4.6 完成电能计量标准及试验设备的周期检定工作。

4.7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工作计划完成所、站电能计量标准的量值传递工作。

4.8 每年12月下旬完成全年电能计量标准及试验设备管理工作的总结,并提出明年的工作计划。

4.9 电能计量标准或试验设备应有详细、准确、可行的操作规程。

4.10 设备负责人应能熟练的使用微机或手动操作设备,完成正常生产任务及简单的故障处理。

4.11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各种标准和设备,使用中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班长,问题解决以后再开始工作。

4.12 对标准设备工作时,至少由两人一起操作,在操作过程中发生疑问,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班长,问题解决后再开始工作。

4.13 标准设备在搬运过程中应做好防震措施,以免碰坏或震伤。

4.14每年12月份下旬完成电能计量标准或试验设备的全面清点、检查,在可能的情况下对设备进行性能测试,并有详细的记录。

4.14 作为量值传递的最高标准和设备一律不外借,其余计量标准需经分管主任以上领导批准,并由责任负责人负责办理借用手续,并记录在案。

4.15 微机控制设备一周完成一次计算机病毒的检查工作。

4.16 微机控制设备的操作程序软件,必须有单独的备份程序,并由专人保管。

4.17 每天完成电能计量无笔化系统中标准及设备管理的数据维护工作。检查与考核

5.1 电能计量管理工作由公司计量管理部门进行定期检查与考核。

5.2 公司计量负责人按时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计量领导小组审查。

5.3 奖惩

本标准所列各项管理事项分别纳入各部门各岗位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并与业绩考核办法挂钩考核。

第五篇: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成品油计量管理标准

CQ/SH039-019-901

1、制定目的与适用范围

1-1制定目的:为加强中石化总公司系统成品油的计量管理,使计量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储运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标准。

1-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中石化总公司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的成品油的计量,损耗的处理

1、计量管理

2-1组织机构

2-1-1中石化销售公司在中石化总化司计量管理办公司的领导下负责销售公司系统的油品储运计量管理和总公司系统的成品油交接计量的管理工作。在所属华东公司设立大容量计量检定站,在销售公司所属哈尔滨公司,沈阳公司、华北公司、华东公司、中南公司、西北公司设产计量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石油公司和一级油库建立由主管经理负责的计量管理部门

2-2职责

销售公司

2-2-1在总公司计量管理办公室的领导下,贯国家计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

2-2-1制定总公司系统成品油储运计量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2-2-3组织总公司系统油品储运计量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组织大容器检定人员及各通航点散装计量员的考核、发证工作。

2-2-4组织指导本系统各企业的企业计量定级,升级工作,定期对计算工作进行检查、批评、开展经验交流。

2-2-5组织协调系统内重大的油品超耗纠纷的处理,对与系统处发生的计量交接问题的处理提出意见、协商解决。

计量站

2-2-6负责本地区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石油公司的储运计量技术协站与指导工作

2-2-7贯彻执行国家和总公司有关计量法及规程、组织、参加重大储运计量测试课题的研究 2-2-8组织或参加本地区油品交接计量纠纷的调查处理、处理、仲载。对与外系统发生的纠纷、调查后提出仲裁意见,报销售公司处理。

2-2-9具体负现组织本供应区通航点包括总公司生产企业的散装计量员考核、发证工作。计量员的考核按照中石化总公司销售系统计量员考核大纲另发

2-2-10定期开展本地内计量工作的检查评比

生产企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石油公司计量部门:

2-2-10宣传贯彻雪亮行国家计算法和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个业的计量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监督检查本企业下属单们的执行情况

2-2-12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必要时建立相应的计量标准器。组织本企业内部储运计量器的量值传递和检定工作。应用推广储运测试新技术。

2-2-13处理本个业内部油品计量发生的超耗问题,对于涉及企业外部的计量纠纷有责任协助有关部门查找原因,向所在区计量站提出处理意见。

2-2-14负责本企业内部石油计量员(工)的培训及非通()点计量员(工)的考核、发证。计划单列市和一级库由所在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

2-2-15协同地方计量部门组织本企业的计量定级、升级工人。

2-3石油计量器具检定

2-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凡用于贸易结算又列入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的计量器具必须经国家或地方计量部门授权后才可开展检定。其它非强检计量器具应于计量标准考核合格后自行检定。

2-3-2计量器具的检定必须执行国家颁布的检定规程,无检定规程的执行总公司制定的标准或方法。

2-3-3强检计量器具必按期检定,未经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能使用。

2-3-4非国家法定计量的计量器具一律不得擅自使用。

2-4计量工作人员

2-4-1各组公司要根据本单位计量管理,量值传递等工作需要配备计量管理和检定人员;各级油库和生产企业的油品储运部门要根据业务量配备计量员,计量员的工作应保持相对稳定。

2-4-1只有持证计量员才能从事油品交接计量。

2-5检定员

2-5-1持有国家计量部门颁发的检定员证明,检定员才有权出具强检计量管具的检定证书,持有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检定员证的检定员只能从事非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2-5-2检定员要对计量检定的数据负责。

2-5-3计量器具检定均应收费,执行强检的按当地计量部门的标准收费,非强检的按总公司成品油计量器具检定收费规定执行。

2-6计量交接

2-6-1计量人员进行计量交接必须严格按照散装成品油计量操作规程和汽车罐车油品计量交接按规程执行。

2-6-2计量交接方式

用油罐作为计量具时以油罐计量数为准。

油轮,油驳,运输,油罐发油,以油罐计量数为准。用铁路罐车汽车罐车运输,以铁路罐车,汽车罐车计量数为主,因油品粘度大时运动粘度大于不能在车内计量时,以油罐计量或灌桶过秤量为准。

用流量仪表向用户发油,以流量仪表读数为准。流量仪表需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检定必须严格按照液体流量仪表在线检定方法执行,用汽车罐车向加油站下深点运输的,以汽车计量为主。

3油品的损耗管理

3-1油品的定额损耗,是指油品在储运过程中由于油品特性,储运技术水平和正常设备技术状态下所造成的油品数量损失的极限。因事故人或自然产生的油品数量损失不属于定额损耗。油品运输溢余,是指油品到站计量数加上定额损额后超过发货量的油品数量。油品损耗实行定额管理。

油品损耗分为运输,保管,零售三类。分环节的油品定额损耗率按执行。

3-2损耗量和损耗率

3-2-1保管损耗,是指油品从入库到出库,整个保管过程中发生的损耗。其中包括储存,输转。灌,装卸等五项损耗。其定额损耗率按中表执行。储存损耗是指单个油罐在不进行收发作业时,因油罐小呼吸而发生的油品损失,其损耗量和月损耗率接下式计算。

储存损耗量二前次油罐计量数——本次油罐计量数。

装卸油品损耗是指油品从油罐装入铁路罐车,油船驳汽车罐车等运输容器内或将油品从运输容器卸入油罐时,因油罐大呼吸及运输容器内油品挥发和粘附而产生的损失,其损耗量和损耗率按下式计算。

装卸油损耗量付油容器付出量收油容器收入量。运输损耗是指从发货点装入车般起,至车般到达卸货点止,整个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耗。

铁路罐车及公路运输损耗,是指油品装车计量后至收站计量验收止。运输途中发生的损耗,定额损耗标准按下式计算:

油品损耗的处理原则

一切损耗处理必须实事求是,有依据,有凭证,不得弄虚作假。油品的定额损耗必须经油库主管科室负责人批准后核销。

运输损耗处理

收货方负担定额损耗,发货方受溢余,责任方负担超耗,确系由于承运方责任造成超耗时,由承运方负担。

运输损耗按批计算,同批同品种发运的油品溢耗可以相抵,但单车超耗五百公斤以上时应单独核算,不得相抵。

运输损耗在扣除定额损耗后,超耗溢余的互不找补幅度为油轮,油驳为发货量的,铁路罐车,汽车罐车,整装油品为发货量的。

整船,整车转运的油品所发生的超耗,责任方承担超耗,查不出原因时,由转运方负担。

内额内的运输损耗按收油批次,运批核销,并填报收油凭证,附表。

油品的运输损耗超过定额损耗,并超过中规定的溢耗互不找补幅度时,超出部分为超耗量,溢余量超出溢耗互不找补幅度的溢余量为超溢量,超耗溢量从公斤起算作索赔退款的数量。3-3-3保管零售超耗处理

3-3-3-1出库前的一切损耗,由经营单位负担,不得转嫁给用户或其它单位,中转代管油品,在储存收发环节中发生的一切定额损耗,由委托方负担。

3-3-3-2保管零售损耗按月核销。

保管零售油品发生超耗或溢余填报油品损耗溢余处理凭证,附表,必须经主管科室调查查找原因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核销。

3-3-3-4超耗或溢余量等于或超过定额损耗一位以上时,必须查出原因,写出详细的分析报告,说明情况,采取防范措施,否则,按油库四级事故处理。超耗或溢余量经上级计量主管部门审查核实原因后,按事故损失批准权限核销。

3-3-4超耗索赔。

3-3-4-1根据规定当收货方发现超耗溢时,确认不是自己责任时,有权有责任方提出索赔。

3-3-4-2索赔三方责任

发货方,车船起运前,必须加封,并在货票上注明施封情况,油轮,油驳,要检尺并做出纪录。车船起后,及时将每车船装载油品名数量密度规格电告收货方,对车船驳技术状态不合格的,应不予使用。

收货方车船到达后,认真检验铝封及运输容器是否完好,如有问题,请承运部门出具记录。车船必须卸。承运方保证油品在运输途中不丢失,铝封完好,按期到达。

根据工条规定车船在运输途中损坏或车船体技术状况不良造成的损失,收货方直接向承运方案赔,收货方确证超耗,按规定出证索赔资料,手续,在规定索赔期内向发货方索赔,并抄告供应区计量站。

索赔资料及手续

索赔超耗必须具备下列资料

油品运输超耗溢余通知书。

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标准规定了石油产的接卸.储存.运输(含铁路,公路,水路)等损耗率

计量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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