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河北省学历认证中心认证须知
河北省学历认证中心认证须知
关于学历认证,河北省认证中心作以下答复:
一、什么时间颁发的学历证书在认证受理的范围?
一般情况下,八十年代以后颁发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证书都能受理。(包括国内研究生毕业证书、普通本专科毕业证书、成人本专科毕业证书、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国家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及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二、学历证书认证受理有哪些特殊说明?
1、申请学历认证必须持所需材料到本中心办理,本中心不接受传真件,不接受邮寄业务,邮寄材料丢失者后果自负;
2、不受理有任何涂改的学历证书认证;
3、不受理军队院校毕业证书的认证(军队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除外);
4、不受理党校毕业证书的认证;
5、各类专业证书和学业证书不属于学历证书,不受理认证。
三、进行学历证书认证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内容要清晰,并填写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见附件)。
◆ 如毕业证书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者(同音字除外),需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证明两个姓名是同一个人),并加盖户籍专用章。
◆ 根据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的要求,开放式教育(网络教育、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专升本证书(学制为四年制以下的均为专升本)在申请认证时,申请人必须要同时提交其专科证书的认证,并收取专科学历证书认证费100元,出具相应的认证结果。
四、学历证书认证需要多长时间?
自受理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如期完成,将电话告之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五、学历认证可以代办吗?
可以找人代办,但材料必须齐全。
六、学历认证怎样收费?
每份证书的认证服务费为100元。
八、如毕业证书遗失,如何办理学历证书认证?
需到毕业院校补办《毕业证明书》,携带毕业证明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来办理,特殊情况需要按照本文第三条准备其他材料。
九、认证结果怎样领取?
◆ 选择认证结果自取者,等候电话通知,凭收费发票领取认证结果(可以代取,但需出具收费发票)◆ 选择邮寄报告单者,本人预付邮寄费用,并填写好特快专递详情单,由我们代为邮寄(地址需写详细,字迹清晰)。
十、外省毕业的学历证书认证需要注意什么?
由于高校学籍管理是属地管理,外省院校的学历信息不归河北省管理,对于外省的毕业证书认证,我中心可以受理(由我中心反馈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证),但认证时间无法保证。建议申请人直接去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办理。(主管部门: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701室北航北门向东200米。联系电话:010-82338424、82335424)河北省大中专院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
心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
第二篇:学历认证须知
学历认证须知
一、特别声明
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经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授权、山西省教育厅批准,在山西省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工作,为山西省学历认证唯一合法代理机构,其它机构均无权认证,社会各界谨防上当。
二、认证范围
1.学历证书认证范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成人教育、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国民教育系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证书。
2.学位证书认证范围:受理山西省范围内所有国民教育机构颁发的普通、成人、研究生、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学位证书认证。
三、认证程序
1.认证登记:个人申请认证时,需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以及上山西毕业生网下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登记表》。若单位集体申请认证时,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的有效证件,并将认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发至邮箱
zhang99665355@163.com。
2.认证缴费:申请一经受理,申请人凭认证申请表交纳学历认证服务费。缴费标准: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收费标准(晋价行【2004】282号),山西省内院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80元/份,省外院校毕业证书100元/份。
四、学历认证受理、缴费方式
1.学历认证受理方式:电子邮箱受理和现场受理。
2.学历认证缴费方式:现场缴费或者银行汇款。
五、领取认证报告
1.认证结果
经过认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家不予承认的学历或者查无此人的出具《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一般情况3--20个工作日之内出学历认证报告,特殊情况认证时间相应延长。
2.认证结果查询与认证报告领取
学历认证材料提交3日后,申请人可登录山西毕业生网查询学历认证申请进度,当看到提示信息:“认证进度情况:您的认证申请已完成”,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和缴费票据领取认证结果;非本人领取认证结果时,代领人需携带申请人的身份证、缴费票据和代领人的身份证领取认证结果。如需邮寄认证报告,请另行支付邮费,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登记表》备注栏中注明详细邮寄地址及本人联系方式。如超过规定工作日未出报告可查看“需补充材料学历公告”,并按提示内容提供相关材料。
六、特别说明
1.2000年及以前自学考试学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A4纸),省自考委查询单(盖公章、经办人签字)。自学考试本科学历,需同时认证专科学历。(注:三沟通自考毕业证即高师函授、卫星电视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的毕业证,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人事公章)。
2.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及开放式教育等“专升本”学历,需同时认证“专科”学历证书。
3.军队院校学历认证,请联系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咨询电话:010-82332257.网址:.cn,邮箱xlrz@moe.edu.cn
4.1992年以前本省毕业证进行学历认证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以及上山西毕业生网下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登记表》,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派遣证原件或提供学校招生录取审批表、学籍证明、毕业花名册、派遣花名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毕业院校档案馆公章、经办人签字并留办公电话)。其他类型(如:成人等)须提供个人档案中的考生登记表原件或提供学校成人高考录取审批表、学籍证明、毕业花名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毕业院校档案馆公章、经办人签字并留办公电话)。1992年以前山西省外院校毕业证书,建议到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认证。
5.山西广播电视大学2000年及以前普通高等学历认证,需提供派遣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成人学历需提供个人档案中的考生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可以进行认证。党校本、专科学历证书不予受理。
7.进行本省学位认证时,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2007年之前的学位证需提供个人档案中授予学位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学校章)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位证明》,以及登录山西毕业生网下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登记表》。学位证原件丢失和外省院校学位均不予受理。
8.进行本省普通中专学历认证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并提供派遣证(即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上山西毕业生网(.cn)下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登记表》。(注:本省成人中专和无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章的中专毕业证不予受理)。中专毕业证原件丢失和省外中专学历均不予受理。
9.学历认证申请开通了邮寄业务。点击进入查看详情。
10.普通高等学校或成人院校毕业证书丢失,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明书进行认证,或上山西毕业生网下载《毕业证丢失证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以及上山西毕业生网下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登记表》,同时,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派遣证原件或提供学校档案馆招生录取审批表、学籍证明、毕业花名册、派遣花名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毕业院校档案馆公章、经办人签字并留办公电话)。成人须提供个人档案中的考生登记表原件或提供学校档案馆成人高考录取审批表、学籍证明、毕业花名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毕业院校档案馆公章、经办人签字并留办公电话)。
11.2001年及之后的自考毕业证书原件丢失,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明书进行认证;或者上山西毕业生网下载《毕业证丢失证明》(证明上须附本人免冠一寸彩照一张加盖毕业院校公章),并提供省自考办证明(太原师范学院东门院内)、个人档案中的自考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以及上山西毕业生网下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登记表》。2000年及以前的自考毕业证书原件丢失不予受理。
12.身份证号码或出生日期不一致:除认证所需材料外(1)普通和成人学历还需补充提供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原件和个人档案(或档案中的高考试卷和入学登记
表电子版扫描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2)自学考试学历还需补充提供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原件和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原件(或毕业生审批登记表电子版扫描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注:身份证变更证明除当地派出所户籍专用章之外,还需加盖县或区公安局公章。
13.姓名不一致:除认证所需材料外,还需补充提供户籍证明原件或学校证明及个人档案(若个人档案无法提供,可提供档案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七、申请复议
证书持有人如对认证结果持有疑义,可在领取结果后2个月内提请复议申请。申请复议需交回《全国高等学校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原件,并提供学校招生录取审批表、学籍证明、毕业花名册、派遣花名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毕业院校档案馆公章、经办人签字并留办公电话)以及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
1.认证结果为“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的,不提供复议。
2.自考毕业学历申请复议,需提供毕业院校所在省自考办证明和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并交回《全国高等学校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原件。三沟通自考毕业证申请复议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人事公章。
3.复议不再收取认证费用,如需邮寄复议结果,需另行支付邮费。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电 话:0351---2241231 5240971 2241260(传真)
工 作 时 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夏季14:30)-18:00 地 址:太原市学府街25号
(太原市学府街与坞城路十字路口东北角)
六、学历认证报告样本
1.《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
3.《毕业证丢失证明》
4.《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登记表》
5.《学历证明》
6.《学位证明》
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0一二年四月一日
第三篇:学历认证须知
学历认证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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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邮政编码:010011 咨询电话:0471-6204159传真:0471-6204171
联系人:白老师、赵老师、李老师、张老师网址:
二、认证项目:
1、高等教育学历(毕业证书)中文认证、英文认证
2、中英文报告备份
三、认证申请材料(《学历认证申请表》下载)
(一)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1、1991年以后(含1991年)取得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清晰完整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清晰完整复印件各一份。
2、1990年以前(含1990年)取得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提供:(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清晰完整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清晰完整复印件各一份;(2)学校学籍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原件,须经办人手写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办公电话;(3)入学当年自治区招办盖章的录取名册复印件、毕业生名册(与毕业院校档案馆联系)。
(二)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1、1991年以后(含1991年)取得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清晰完整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清晰完整复印件各一份。
2、1990年以前(含1990年)取得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提供:(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清晰完整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清晰完整复印件各一份;(2)学校学籍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原件,须经办人手写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办公电话;(3)入学当年自治区招办盖章的录取名册复印件、毕业生名册(与毕业院校档案馆联系)。
(三)内蒙古自治区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提供毕业证原件及清晰完整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清晰完整复印件并加盖存档部门公章,身份证原件及清晰完整复印件各一份。
(四)其他省市毕业证书1、1991年以后(含1991年)取得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清晰完整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清晰完整复印件各一份。
2、1990年以前(含1990年)取得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提供:(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清晰完整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清晰完整复印件各一份;(2)学校学籍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原件,须经办人手写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办公电话;(3)入学当年自治区招办盖章的录取名册复印件(此材料与毕业院校档案馆联系)并加盖出具部门公章。
(五)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1、参加普通高考录取入学的需要提供毕业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及军官证或退伍、转业证原件复印件、个人档案中的入学批准书复印件、学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参军后报考军校的需要提供毕业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及军官证或退伍、转业证原件复印件、个人档案中的入学批准书、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学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3、成人函授学习需要提供毕业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及军官证或退伍、转业证原件复印件、个人档案中的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学员登记表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军队院校自考毕业证书的受理办法参照地方自考证书。
(六)英文报告认证,中英文成绩单认证
办理英文认证报告需先办理中文认证报告;办理中、英文成绩单认证,需先办理学历证书认证同时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原件。
(七)其他情况
1、以上内容适用于毕业证和身份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完全相符的学历证书,如有其它情况请具体咨询。
2、根据有关部门“关于做好专科起点升本科入学资格学历复查”的通知精神,成人、网络教育及开放式教育等的“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等证书申请认证,需同时认证“专科”学历。专科学历证书已办理过学历认证并通过(已出具蓝色认证报告)的,需同时提供专科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3、毕业证书丢失的回原毕业院校补办《毕业证明书》。自学考试毕业证丢失的请到内蒙古自治区自考办开具学历证明并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和身份证原件及清晰完整复印件。
4、如需提供其它补充材料将现场或电话告知申请人。
四、申请办理方式流程
(1)准备认证材料
(2)提交认证材料并现场确认
(3)填写学历认证申请表,(4)将填写完整的认证申请表和相关认证材料交给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完成受理信息的填写,并开具交费收据。
(5)持缴费单据到收费验印窗口交费。
(6)将承办单交回学历认证窗口。(如认证结果需要邮寄请将邮费交给学历认证窗口办公人员并检查申请表上的回寄地址和联系电话是否填写清楚。)
(7)领取认证结果。可持发票和申请人身份证到认证窗口自取或由中心代为邮寄。
五、学历认证时限
在收到认证材料及信息咨询费之日起,普通业务:20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及双休日)。加急业务:学历认证申请正式受理后3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如未能如期完成,将电话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六、认证进度查询及结果领取方式
1.一般情况,认证工作在申请正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完成。
2.加急学历认证为申请正式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3.申请正式受理的第二个工作日申请人可登陆http://.cn/xlrz/,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查询学历认证进度。
4.如超出20个工作日未能完成认证,将按申请人所选择的延期或撤销申请处理。申请人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中选择逾期处理方式,如未选择将视为选择延期处理。如超过50个工作日还未能完成认证,将告知停止办理原因并退还申请人所缴费用。
5.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对申请材料进行认证,将通知申请人,并退还所缴费用。
6.如因申请人提供材料(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真实,导致认证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不能退还申请费用。
7.受相关学校寒、暑假影响,假期期间部分学历认证申请复核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认证工作亦难以在正常工作日之内完成。建议申请人提前申请认证,以避免假期造成的影响。认证结果可由本人自取(需提供发票、本人身份证)或由中心代为邮寄。
七、认证结果复议办法
证书持有人如对认证结果持有疑义,可在领取结果后2个月内提出复议申请。申请复议需交回《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单》,并提供学校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证明(注明证明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手写签字)。(因相关申请资料逾期销毁,故超过2个月不再受理复议,需重新进行认证)
注:
1.认证结果为“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证书”的,不提供复议。
2.自考毕业学历申请复议,需提供毕业院校所在省自考办证明。.通知单结果为“ 查无注册信息”的,如需复议,请证书持有人联系学校补报电子注册数据,数据补报、注册完备后,该证书即予以承认。在数据补报期间,可持省级学籍学历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该学历证书补报电子注册数据证明” 向原学历认证受理机构申请复议(点击下载《学历证书补报电子注册数据证明》)。
4.复议不再收取费用。
八、收费标准:
1、中文认证报告每份95元。
2、英文认证报告每份300元。
3、办理加急每份另加100元(区外高校毕业证书不受理加急业务)。
九、业务办理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第四篇:学历认证须知
热忱欢迎办理学历鉴定业务
——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上海市现代人才评估鉴定服务中心自2013年3月起全面开展学历鉴定业务,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全国通用!本业务主要针对居住证、入户、专升本、出国、单位人事代理、职业资格认证等需要认证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热忱欢迎您来咨询及办理。
鉴定(认证)范围:
专科(含高职)、本科、研究生等高等教育学历,普通、成人、网络、自考、电大学历均可受理。
鉴定(认证)时间:
正常办理时间为自受理材料起20-30个工作日完成,超过20个工作日的证书,我们将默认继续办理,取消申请请在30个工作日后持收据及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过来退费。
学历鉴定加急办理自受理材料起4-8个工作日完成,如未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我们将按照正常时间办理,且退回加急费用。
鉴定(认证)结果: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申请材料:毕业证、身份证原件以及1:1复印件、申请表 注:
1、属普通、成人、自考专科升本科的需同时带专科毕业证书;接教育部有关通知,属开放式教育的网络(远程)教育、成人教育、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专升本的必须同时交验专科毕业证书;
2、属自考高中起点本科的证书须提供学籍档案;
3、军校普通高考入学的需要提供入学批准书、学校证明、军籍证明(转业证、军官证);参军后报考军校的需要提供入学批准书、入伍批准书、学校证明、军籍证明(转业证、军官证);函授学习需要提供入伍批准书、学校证明、军籍证明(转业证、军官证);
4、91年之前的学历需提供必要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新生入学录取名册(有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和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证明上需经办老师签名以及固定办公电话)。
三、其它特殊情况材料
1、地方院校毕业证书认证(含军队院校普通/成人高考类)
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确保清晰无涂改,且两者相关信息完全一致,如证书原件丢失或信息有误,请对照以下特殊情况,补充材料后一并提交申请,否则将无法顺利完成认证)
注:根据有关部门“关于做好专科起点升本科入学资格学历复查”的通知精神,成人、网络教育及开放式教育等的“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等证书申请认证,需同时认证“专科”学历。专科证书已办理了学历认证或已取得认证报告,认证本科时,需提供专科认证的收费发票或认证报告复印件。
◆ 特殊情况及补充材料的相关要求
A、证书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不一致
(1)如为公安部门更改了该人员的身份证号,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必须是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监制的,加盖含县级公安机关名称的户口专用章,并附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的证明原件)
(2)如为在校期间学校填报错了该人员的出生年月,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 招生录取名册复印页(必须是含该生信息、学校及招办公章的名册单页,并加盖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公章。如为自考类证书,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
◆ 学校书面证明(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为当时录错,并证明为同一人”的详细情况说明,盖章并附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B、证书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
(1)如为自己更改了姓名,并到公安部门进行了登记,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 户口本上有曾用名:提供与证书持有人出生日期一致的,含该人员现用名及曾用名的户口本单页(即常住人口登记卡单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现场提交申请的,请核实原件,确保与复印件一致且无涂改现象)
◆ 户口本上无曾用名:提供与证书持有人出生日期一致的公民姓名变更证明(必须是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监制的,加盖含县级公安机关名称的户口专用章,并附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的证明原件)
(2)如为在校期间,学校填报错了该人员的姓名,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向毕业院校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如为自考类毕业证书,认证申请人可直接凭档案里的毕业生登记表、当地自考办证明及两寸照片一张到当地省教育考试院开具《毕业证明书》)
* 如无法出具《毕业证明书》,可补充以下材料替代:
(1)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必须是含该生信息、学校及招办公章的名册单页,并加盖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公章)
(2)学校书面证明(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为当时录错,确认为同一人”的详细情况说明,盖章并附经办人及联系方式)或“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派遣证(普通类)”及“学籍登记表/学籍卡”(档案内复印,附经办人及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注:补充材料均应为原件或加盖红章的完整复印件)
C、2001年前发放的各省省内“XXX职工大学”或“XXX教育学院”(普通/成人类)证书,建议个人补充提供以下材料,将会缩短您的认证时间
(1)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必须是含该生信息、学校及招办公章的名册单页,并加盖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公章)
(2)学校书面证明(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该生毕业证书上的信息属实,盖章并附经办人及联系方式)或“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派遣证(普通类)”、“学籍登记表/学籍卡”(档案内复印,附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D、若毕业证书原件遗失或复印件上有涂改
认证申请人需向毕业院校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如为自考类毕业证书,认证申请人可直接凭档案里的毕业生登记表、当地自考办证明及两寸照片一张到当地省教育考试院开具《毕业证明书》),再按所需提供的认证材料申请办理。
E、2001年以前发放的“**广播电视大学”证书
认证申请人需在复印件上标注就读分校名称(校本部就读的除外)。
2、军队院校证书认证(非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类)
A、无军籍证书(内芯底色为绿色,未穿军装)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无军籍)
注:研究生学历不受理。
B、有军籍期间入学(含在校期间退伍的人员,该类人员的证书照片中未穿军装)
(1)成人类(证书内芯底色为绿色,穿军装)提供以下材料:
◆ 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书复印件上注明内芯颜色); ◆ 未转业:提供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已转业:提供转业证或复员证(如没有转业证或复员证,需提供转业审批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 2000年及以前毕业:学校训练部证明原件。若学校撤并,可用学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复印件代替;
2000年后毕业:学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复印件。
◆ 入伍批准书或入伍登记表(共4页)复印件。
(2)普通类(证书内芯底色为红色,穿军装)提供以下材料:
◆ 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书复印件上注明内芯颜色); ◆ 未转业:提供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已转业:提供转业证或复员证(如没有转业证或复员证,需提供转业审批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 2000年及以前毕业:学校训练部证明原件。若学校撤并,可用学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复印件代替;
2000年后毕业:学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复印件。◆ 入伍批准书或入伍登记表(共4页)复印件;
◆ 入学批准书(共4页)或参军登记表复印件。
注:补充材料中除训练部证明在原学校出具外,其他均在档案内。
第五篇:河北省学历认证程序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河北省教育厅东辅楼106室 邮政编码:0500
51咨询电话:0311-66005710,6600571
2传真: 0311-66005712
联系人:张老师,朱老师
咨询邮箱:无
二、认证项目: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包括国内研究生毕业证书、普通本专科毕业证书、成人本专科毕业证书、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国家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及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下列情况不在学历认证受理范围之内:党校毕业证书、各类专业证书和学业证书;对于军队院校毕业证书,本中心只受理军队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军队普通、成人毕业证书需本人持有效材料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办理。
三、认证申请材料
1、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内容要清晰,填写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可在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下载,网址:。
2、如毕业证书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者(同音字除外),需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证明两个姓名是同一个人),并加盖户籍专用章。
3、1991年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和成人高校毕业证书,无学历注册信息,认证时需要提供入学当年的招生录取底册(也叫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复印件、毕业生情况登记表复印件和学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证明。(招
生录取底册复印件要清晰,该表到毕业学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或者档案室查找,复印件上在本人姓名处加盖学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公章或者档案室公章;学籍学历管理部门证明要表述清楚本人的学历信息,签署学籍管理部门证明人姓名及办公电话,并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经本中心审查合格后,才能提交办理认证。
4、根据有关部门“关于做好专科起点升本科入学资格学历复查”的通知精神,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和开放式教育 “专升本”毕业证书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毕业证书在申请认证时,申请人必须要同时办理其专科证书的认证。
5、毕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认证的方法:需到毕业院校补办《毕业证明书》,携带毕业证明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来办理,特殊情况按照本文第三条办理。
6、如遇到特殊情况需提供其它补充证明材料,我中心将现场或电话告知申请人。
四、申请办理方式流程
1、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填写学历认证申请表;
(2)受理:申请人提交学历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特殊情况需要提供其他辅助证明材料,缴纳认证服务费;
(3)学历证书初审:通过学历认证网络办公系统对提交申请的学历证书进行初步审核;(初审没有通过的,联系其毕业高校进行学籍学历的查询)
(4)学历证书审核:初审通过,进入复审,对学历证书进行再次核对审查;
(5)出具认证结果:根据审核结果出具认证结果—学历认证报告或结果通知单;
(6)送达:根据申请人需要,电话通知申请人领取认证结果或将认证结果邮寄给申请人。
2、为防止学历证书和身份证丢失,申请学历认证必须持所需材料到本中心办理,本中心不接受邮寄业务。
五、学历认证时限
1、自受理之日起,河北省辖区内高校的毕业证书普通认证2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如期完成,将电话告之申请人,申请人可选择自动延长或取消申请,取消申请的,将退还所缴费用。
2、由于高校学籍学历是属地管理,外省院校的学历信息不归河北省管理,对于外省的毕业证书认证,我中心可以受理(由我中心反馈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证),但认证时间较长。建议申请人可直接去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办理。
六、认证进度查询及结果领取方式
1、选择认证结果自取者,等候通知,凭收费发票领取认证结果(可以代取)。
2、选择邮寄报告单者,本人预付邮寄费用,并填写好特快专递详情单,由我中心代为邮寄(地址、邮编、收件人、联系电话等需要写详细、字迹清晰)。
学历认证申请进度网上查询示意图
第一步:请在办理完申请至少五个工作日后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n)进行查询;
第二步:点击学历认证板块;
第三步:按毕业证书和身份证
填写右图表格进行查询;
第四步:如出现“认证进度情况:您的认证申请已完成,请于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到受理机构领取结果”,请在办公时间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到我中心领取认证结果,或等候邮寄结果。
如出现“认证进度情况:您的认证申请已受理,正在审核中„„”,请耐心等待,但如果您的学历认证超出工作日尚未完成请与我们联系。
七、认证结果复议办法
证书持有人如对认证结果持有疑义,可在领取结果后2个月内提出复议申请。申请复议需交回《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单》,并提供学校招生录取底册(也叫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要清晰,该表到毕业学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或者档案室查
找,复印件上在本人姓名处加盖学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公章或档
案室公章)、毕业生情况登记表复印件和学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
证明(证明上要表述清楚本人的学籍信息,签署学籍管理部门证
明人的姓名和办公电话,并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申请人所
提供的资料必须经本中心审查合格后,才能提交办理。
1、认证结果为“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证书”的,不提供复议。
2、自考毕业学历申请复议,需提供毕业院校所在省自考办证明。
3、复议不再收取费用。
八、其他特别说明等
1、高校寒、暑假期间学历认证申请复核工作无法保证正常开展,认证工作难以在正常工作日内完成。建议申请人提前申请学历认证,以避免造成影响。
2、为方便申请人办理学历认证,我中心在唐山、张家口、邯郸三个地市设置了学历认证受理点,申请人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以上三个地市的受理点办理学历认证。
(1)河北工程大学
地址:邯郸市中华南大街178号河北工程大学中华南校区成人教育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310—3123595
(2)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朝阳西大街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朝阳校区行政楼A210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13-4187715
(3)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中心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裕华道17号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裕华道校区继续教育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15—5906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