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县直部门效能监察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省省直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效能监督检查动员会议精神,按照省市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在全县有关部门开展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专项效能监察活动。为保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现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实施效能监察,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依法行政,精简许可事项,简化许可程序,规范许可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展开。通过开展专项效能监察活动,促进各有关部门切实增强“提质、提速,为人民、促发展”的积极性,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树立执政为民的政府机关形象,促进全县经济发展软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监察范围、重点
按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监察法》,对全县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及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见附件1)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效能监察。重点监察行政许可事项的许可范围、设定条件、许可时限、收费依据、工作质量情况。对县级以上重点项目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重点监督。
三、方法、步骤
(一)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各部门要针对今年以来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过程中的服务态度、许可时限、审批程序等环节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1、全面清理。要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对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及依据进行全面清理并填写《政府行政许可事项信息一览表》(附件2),对削减的许可项目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坚决予以削减,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调整的坚决调整,该下放的坚决下放。同时对今年以来办理行政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并做好整理归档工作。
2、自查自纠。重点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许可时限、工作质量、收费依据以及许可范围、设定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开展好自查自纠活动。具体做好“五查五看”工作:一查许可时限,看是否存在超时限许可、效率低下问题;二查工作质量,看是否存在服务态度差、墨守成规、推诿扯皮问题;三查收费依据,看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问题;四查许可范围,看是否存在超法定职权范围实施许可、继续审批已经取消的许可事项问题;五查设定条件,看是否存在随意设定许可条件、擅自增加许可事项问题。各单位要按照以上要求,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并形成文字材料,于9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和电子文档(word文档)两种形式报县纪委行政效能监察室。
(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许可行为。
各部门要把规范许可事项办理行为纳入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把制度建设摆上突出位置,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推进办理许可事项工作规范运行。
1、要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相关制度。重点抓好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等“七项制度”的完善和落实,要按照制度要求,结合部门职能抓好深化和细化。
2、积极推进办事公开。各部门结合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工作,大力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建设。要利用窗口服务指南、权力运行流程图、电子触摸屏、办事明白册等多种形式,对本部门工作职能、许可事项、办事流程、办事结果等进行全方位公开,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对于在《公众信息网》公开的行政许可相关信息要进行完善和补录,把任务落实到相关科室。对于能够提供的相关制式性文件、事项办理流程图要在公开的许可事项后予以公开,以达到方便群众办事的目的。
3、缩短许可时限。要按照省委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有关规定要求,在严格执行法定时限的基础上,结合本系统工作要求,对本部门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进一步缩短许可时限的具体方案,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项目,要真正授权于服务窗口,切实解决“体外循环”和“两头办理”等问题。有条件的县直部门可根据省市系统内部要求和自身实际积极推进许可事项网上办理。
4、要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档案管理。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行政许可办理情况案卷的管理工作,做到记录清楚、材料齐全、档案完整、归档及时。
5、要把规范许可事项办理行为和规范进企业执法检查行为结合起来,严格执行进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备案制度和收费罚款情况上报制度,同时加强执法队伍监管,严格执法程序,树立文明执法的干部队伍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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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许可事项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备案制度。各单位于每月10日前(节假日顺延)对上月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写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统计表及明细表(附件3、4),经主管领导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报县纪委行政效能监察室(县优化办)备案,也可发电子邮件至(数量较多的可直接报电子版)。县纪委明确专人对各单位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并据此开展效能监察。
2、对上报情况进行比对检查。县纪委将通过核查许可案卷、回访许可申请人、暗访等方式对各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七项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办理许可事项中的作风以及效率等方面的问题。监督检查情况每月通报一次。
3、加强行政效能投诉。县纪委设立行政效能监察专项举报电话:,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开辟网上投诉专栏,并明确专人受理行政效能投诉工作。
4、严肃查处责任追究案件。对上报许可情况和信息中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无正当理由超时限许可及违反行政许可要求的,责成有关部门做出检讨,限期整改;对以权、以岗谋私的行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部门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影响行政效能、损害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将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5、行政效能绩效考评制。县纪委将把对各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情况的效能监察情况纳入部门机关效能建设及优化发展环境考核内容,定期组织人员考核,年终累计得分,做为部门评先评优以及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组织领导
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的效能监察是省委省政府着眼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环境、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所提出的重要举措。为促进这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现成立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效能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同志担任,具体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纪委行政效能监察室。具体分工是,法制办负责协助县纪委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备案工作,政务中心负责协助县纪委做好网上行政效能投诉及许可信息补录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对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效能监察的日常工作。
第二篇:202_年效能监察指导意见1
关于下发《集团公司202_年效能监察工作
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子分公司、直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六次全会、集团公司第1次党代会和202_年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效能监察工作,现将《集团公司202_年效能监察工作指导意见》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附件:集团公司202_年效能监察工作指导意见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集团公司202_年效能监察工作
指 导 意 见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集团公司第一次党代会和202_年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效能监察工作,促进规范管理,堵塞漏洞,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集团公司各项决策部署落实,现就202_年效能监察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XX效能监察“三个办法”的要求,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的主要任务,不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生产和经营管理的完善和优化,提高工作效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政统一领导、主要经营管理者负责、监察机构组织协调和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坚持效能监察与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治本抓源相结合;坚持建章立制与完善企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相结合;坚持过程监督与重点监控相结合;坚持效率、效益和效果并重的原则。
二、认真抓好202_年效能监察立项工作
(一)围绕安全生产加大效能监察。按照集团公司安全一号文件、安全联点包片责任制、安全红线、安全问责“双三十条”、《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安全日志”、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示范矿井建设等要求,加大对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矿井瓦斯治理、防治水、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效能监察,切实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高矿井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二)围绕重点工程加大效能监察。要以双千亿、双百亿、双五十亿等一批大项目、优势项目为重点,按照集团公司《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法》、“四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管理等要求,加大对项目各项手续,设计、建设、监理单位和招标公司的资质、准入,组织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安全、质量、进度、预结算等的效能监察,切实解决工程项目建设中随意变更计划、设计、不规范招投标、施工质量低劣、拖延工期等问题,推进重点工程项目规范高效建设。
(三)围绕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加大效能监察。加大对全面预算和整合矿井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产处置的效能监察,加强内部经营调控。加大对外股权及项目投资的效能监察,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大对煤质系统专业化建设的效能监察,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加大集中销售力度。加大对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效能监察,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四)围绕生产优化和技术进步加大效能监察。加大对矿井水平接替、矿井生产系统优化、科学优化生产布局,储装运系统改造和配煤系统建设效能监察,推动矿井安全高效发展,确保产销正常有序衔接。加大对科技攻关和数字化矿井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的效能监察,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和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步实现信息共享和管理高效。
(五)围绕结构调整和民生改善加大效能监察。加大对债转股和股权重组工作、分离企业办社会工作的效能监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大对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住房分配的效能监察,确保工程按期完工,杜绝分房过程中暗箱操作行为。要围绕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及时选题立项,开展专项监察,切实解决影响职工群众人心稳定的突出问题,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及合法权益。
(六)加强对“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的效能监察。重点监察“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是否系统完整、便于操作,决策主体职责权限划分是否明确清晰、便于执行,决策程序及决策方式是否规范具体、便于实施,决策制度有无重大遗漏等。重点监察“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是否进行充分酝酿论证,决策时是否充分发扬民主并按规定程序和方式形成决策,决策过程有无记录,记录是否完整,“三重一大”集体 4 决策制度是否一贯坚持并规范操作等。重点监察有无相关的监督规定,监督主体及监督职责、程序是否明确,监督渠道是否畅通,监督过程能否有效制约管用,决策后评价制度、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及纠错机制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
(七)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效能监察。加大执行政治纪律的效能监察,促使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做到上下一致,政令畅通。加大严格执行群众路线、“两个务必”,认真治理吃拿卡要、挥霍浪费、大操大办等问题,切实纠正作风飘浮、不讲原则、不负责任、不作为的行为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部署,选树典型。效能监察工作领导组要认真部署,精心实施,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做到年初有计划部署,年中有监督检查,年终有总结考评。集团公司在抓好本部立项的同时,督导各子分公司完成立项;各子分公司在抓好本部立项的同时,督导各矿厂完成立项。要根据各子分公司和各行业的不同特点,有重点选树典型,积极推广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组织学习交流活动,取长补短,互通有无,共同提高。
(二)制定方案,加强考核。各子分公司效能监察工作领导组要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的要求,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把效能监察摆上企业管理重要议程,做到与业务工作同 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罚,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大对项目实施的考核,加大奖励和处罚的力度,推动效能监察项目深入开展。
(三)精心立项,有效实施。各单位效能监察工作领导组要将上级要求与单位实际结合起来,紧紧抓住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的重点、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以及影响企业改革发展的难点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容易出现漏洞的关键部位和企业管理的薄弱环节,认真选题立项。加强过程监督,把存在的问题查清,提好监察建议。要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坚决纠正存在问题,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创新管理模式,严格责任追究,提升效能监察工作的实际效果。
第三篇:202_年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指导意见
202_年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指导意见
国资纪发〔202_〕5号
各中央企业纪委(纪检组)、监察局(部、室):
202_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中央企业要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围绕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改革发展实际选题立项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促进企业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认真做好选题立项工作
(一)围绕国资委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效能监察。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提出的突出深化改革、突出结构调整、突出创新驱动、突出管理提升等各项任务,着力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企业夯实科学发展基础,采取有效措施保持生产经营稳定增长。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纠正工作虚浮不实、铺张浪费等问题,确保中央政令畅通,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等行为。
(二)围绕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开展效能监察。针对决策管理开展效能监察,促进“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保证企业科学民主决策。针对物资采购、资金管理、应收账款、存货管理、废旧物资管理等开展效能监察,促进企业降本增效,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针对招标投标、拍卖等竞价管理开展效能监察,促进企业强化过程监督,加强管控机制建设,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针对企业基础管理开展效能监察,促进企业全面梳理工作流程,建立系统科学实用的标准和制度体系,加快信息化建设,实现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推行精益管理。
(三)围绕企业重组改制、产权转让开展效能监察。重点关注资产评估、资产处置、产权流转、资本运营等环节,确保企业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决策企业重组改制和产权转让行为,规范市场化运作方式,有序流转国有产权,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维护资本运营效益和安全,防止弄虚作假、暗箱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四)围绕加强国(境)外重大项目管理探索开展效能监察。针对严格履行国(境)外重大项目决策程序探索开展效能监察,促进企业提高项目质量和投资效益,严格责任追究,确保项目优质、资金安全、干部廉洁;针对国(境)外重大项目风险管理探索开展效能监察,重点检查风险管控制度是否建立和有效执行,法律、合同管理、劳务管理、资金管理、设备物资管理等方面风险是否可控,促进企业健全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二、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效能监察是企业行之有效的综合性管理监控工作,是推进企业强基固本、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手段,也是纪检监察工作融入企业管理和服从服务于企业改革发展大局,保障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径。各中央企业要切实增强做好效能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在企业党政领导下,由主要经营管理者负责、监察机构组织协调和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效能监察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抓好效能监察工作的流程管控。在开展效能监察过程中,要按照《中央企业效能监察暂行办法》(国资发纪检〔202_〕139号)和《中央企业效能监察优秀项目评价操作指南(试行)》(国资纪发〔202_〕12号)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规范操作。要注重实施效果,在查问题找原因、后续整改落实及巩固效能监察成果上下功夫,严把责任追究关。开展效能监察后评估,抓好成果的深化和拓展,认真组织效能监察优秀项目评审工作,充分发挥优秀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健全效能监察工作的激励保障机制。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和效能监察工作流程梳理项目资料,注重材料内容的相关性、资料的完整性以及归档的规范性。
(三)切实提升效能监察工作水平。以国资委202_年发布的68个示范项目为标杆,开展对标学习和研讨交流,不断改进和规范效能监察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备案管理制度,国资委纪委、驻委监察局将继续对中央企业集团层面立项的效能监察项目统一进行备案管理并从中选取部分项目进行跟踪督导;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中央企业也要逐级对效能监察项目进行备案管理,并加强对重点项目的检查指导。要结合企业实际,制订完善效能监察工作实施办法或细则,规范操作流程和作业文书,总结提炼单项效能监察操作规程,不断完善效能监察制度体系。要强化技术支撑,把效能监察的业务流程等内容纳入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依托网络平台,加强过程管控和信息交流,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积极培育效能监察专业队伍。配齐配强效能监察工作人员,采取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大培训力度,对专兼职效能监察人员进行效能监察、企业经营管理、财务审计、法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努力提高效能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持续推动效能监察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方向迈进。
各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请于3月20日前将本集团公司本部效能监察的立项情况报送国资委纪委、驻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联系人:徐丽颖,联系电话:(010)64471471,传真:(010)64471451,邮箱:zhifa-jw@sasac.gov.cn。
国务院国资委纪委
监察部驻国资委监察局
202_年3月4日
第四篇:中央企业202_年效能监察工作指导意见
中央企业202_年效能监察工作指导意见
202_年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眼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效率、效益、效果,着力解决影响企业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促进企业规范管理行为,切实提升制度执行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做强做优中央企业提供坚强保证。
一、切实抓好统一立项效能监察工作
(一)围绕工程治理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效能监察。为深入推进中央部署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202_年,各中央企业要按照国资委印发的《关于中央企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纪检〔202_〕171号)要求,针对查找出的各类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效能监察。切实纠正项目决策、审批、招标、物资采购、资金安排使用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行为,深入分析整改不落实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监察意见或建议,督促企业健全项目管理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积极推进项目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和扁平化管理,从源头上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监管长效机制,有效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和安全死角。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提高工程治理整改工作成效,避免出现违规违纪问题,实现“工程优质、人员优秀”的目标。
(二)围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效能监察。为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2_〕17号)和《国资委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资党委纪检〔202_〕177号)要求,202_年,各中央企业要对所属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开展效能监察。重点监督检查“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建立情况、执行情况、监督情况、决策考核评价及失误责任追究情况,研究分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其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监察建议,促进企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用权行为,防止决策失误,防范决策风险。
二、努力做好自选项目效能监察工作
(一)针对企业境外资产管理,自主选题立项开展效能监察。重点加强对境外企业的内控机制建设、投资决策管理、资金运作使用、资产质量及收益、风险管控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在加快“走出去”发展战略步伐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全面风险管理,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建立健全网络实时监控系统,切实加强对境外资产的监管,防止境外国有资产流失。
(二)针对企业财务资金管理,自主选题立项开展效能监察。结合国资委部署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开展财务资金管理效能监察,重点加强对企业营业收入来源、成本费用开支渠道、货币资金流向、工程项目资金管理、生产营销合同等的监督检查,清理隐匿收入、虚增支出、转移资产以及其他形式形成的“小金库”,促进企业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三)针对企业节能减排管理,自主选题立项开展效能监察。重点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管理粗放、能源资源浪费等问题的监督检查。提出合理建议,督促企业制定改进措施,规范操作流程,堵塞管理漏洞,纠正“跑、冒、滴、漏”等浪费行为,切实落实节能减排责任,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改善管理效能,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增长方式。
另外,各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还要按照202_年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印发的《关于开展中央企业非主业宾馆酒店分离重组强化经营管理效能监察的通知》(国资纪发〔202_〕19号)要求,继续针对企业非主业宾馆酒店分离重组工作,自主选题立项开展效能监察,加强过程监督,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分离重组工作规范有序进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企业和职工队伍稳定。
三、工作要求
(一)要明确工作定位。在开展效能监察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要找准位置,搞好组织协调,分清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充分发挥监督合力。既不能越俎代庖,代替业务部门完成工作任务,也不能把业务部门正常履职行为当作效能监察工作。要处理好效能监察与企业管理的关系,既不能脱离企业管理,也不能取代企业管理,要通过开展效能监察,切实发现管理漏洞和存在问题,促进企业规范管理,提高管理效能。
(二)要做深做实做细。要强化责任意识,抓好过程监督,提好监察建议,求真务实,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切实把效能监察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督促被查单位认真整改,纠正管理行为偏差,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强化内部控制,严格落实责任,严肃责任追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提高经营管理效益,如实上报数据。
(三)要加强队伍建设。效能监察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质量要求高。要选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精通企业经营管理的同志充实效能监察人员队伍。要加大对效能监察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积极探索建立效能监察工作的激励和保障机制,不断提高效能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积极性,为效能监察工作提供应有保障。
(四)要及时总结推广工作成果。各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深入调查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研讨和交流,努力探索创新效能监察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要注意发现总结效能监察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搞好优秀项目评审工作,及时宣传推广工作成果,不断提高效能监察工作整体水平。
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将适时对各企业开展效能监察的情况进行巡查。各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请于202_年12月10日前将效能监察工作总结报送国资委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
第五篇:202_年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指导意见
202_年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指导意见
时间:202_-03-05 文章来源:纪委监察局
各中央企业纪委(纪检组)、监察局(部、室):
202_年是中央企业实现“十二五”改革发展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各中央企业要按照“稳中求进”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抓落实”、“保增长、保稳定”、“突出转型升级、突出降本增效、突出风险管控”工作重点,针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事项和薄弱环节继续深入开展效能监察,促进企业在开展管理提升活动中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和风险防控,降本增效,夯实发展基础,提升发展质量,实现科学发展。现提出效能监察工作指导意见如下。
一、认真做好选题立项工作
各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紧密结合党中央、国资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围绕以下几方面自主选题立项开展效能监察。
一要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企业重要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开展效能监察。加强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企业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完善业务流程,规范用权行为,防止决策失误,防范决策风险,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行为,切实提升制度执行力。
二要针对企业基础管理工作开展效能监察。重点关注物资采购、产品销售、营销服务、资金管理、应收账款、存货管理、废旧物资处置、节能减排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事项,促进企业控制成本费用,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内控机制,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改善管理效能,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和企业经济效益。
三要针对企业竞价管理工作开展效能监察。特别关注招标投标、拍卖、产权(资产)进场交易等重点环节,防止弄虚作假、暗箱操作,造成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的发生,促进企业规范市场化运作方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确保国有产权有序流转,资产规范处置,维护资本运营效益和安全。
四要针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开展效能监察。强化过程监督,促进企业规范投资、规范建设,全面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管控机制建设,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增强企业优化资源配置的监控能力,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保证结构调整目标的实现。
五要针对境外资产管理开展效能监察。促进企业适应“走出去”
发展战略要求,切实加强对境外资产的监管力度,不断健全完善内控机制,严格境外投资决策管理,加强资金风险控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有效管控各类风险,防止境外国有资产流失。
二、建立项目备案制度
为了解掌握各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情况,202_年,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将对中央企业集团层面立项的效能监察项目统一进行备案管理(《202_年中央企业效能监察立项备案表》附后)。各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于3月底前将本集团公司效能监察的立项情况报送国资委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届时我们将从备案的项目中选取部分项目进行跟踪督导。
三、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在开展效能监察过程中,各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抓好组织协调,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明确任务分工,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有效性;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和创新效能监察工作的方式方法,扎实细致地抓好过程监督,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查实、查清、查透,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持续推动效能监察工作深入规范开展;要及时提出监察建议,切实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坚决纠正存在问题,堵塞管理漏洞,促进企业在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方式、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执行力上下功夫,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大力提高效能监察工作效果;要严格落实责任,及时纠正和处理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责任追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益,发挥效能监察惩防并举、促进发展的作用。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将适时对各企业开展效能监察的情况进行巡查。
四、注重总结推广工作成果
各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按照《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效能监察优秀项目评价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国资纪发〔202_〕12号)要求,认真抓好优秀项目评审工作,充分发挥优秀项目的导向和示范作用,建立效能监察工作的激励和保障机制,不断提高效能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积极性,推动效能监察工作向专业化方向迈进。要认真搞好效能监察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研讨和交流,积极宣传推广效能监察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提高效能监察工作的整体水平。
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将适时召开会议,组织推广中央企业评定的效能监察优秀项目,交流中央企业效能监察的典型经验,全面推动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上新水平。各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将效能监察工作总结于202_年11月底前报送国资委纪委监察局
执法监察室。
附件:202_年中央企业效能监察立项备案表
国务院国资委纪委 监察部驻国资委监察局
202_年3月5日
附件
202_年中央企业效能监察立项备案表
单位:(盖章)年月
填表人:审核人:联系电话:
备注:1.一个项目填写一张表格;2.纸质和电子版同时报送,国资委纪委监察局联系电话:64471471、64471626,传真:64471451,邮箱:zhifa-jw@sasa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