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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不补课承诺书
编辑:心上花开 识别码:22-1098121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10 01:03:39 来源:网络

第一篇:教师不补课承诺书

当阳市窑湾中学

教师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承 诺 书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根据局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教师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用实际行动维护教师良好形象。窑湾中学全体教师做如下承诺:

1、不组织对学生的有偿补课,更不打着无偿补课的幌子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动员、诱导、暗示或强迫学生参与有偿补课;不擅自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人员组织的补习班兼职兼课;教师之间不互相介绍或为他人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不参与有偿或无偿提供办班、补课场所、设施等行为。

2、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不搭车收费;不收受红包、礼金,不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和家长索拿卡要,不为学生编排关系位、人情位。

3、不滥订教辅资料,不强制学生购买学习用品和在校内消费。

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上级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承诺,恪尽操守,为人师表。如有违规擅自行为者,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部门的相关处分,愿意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督。

承诺人:(签字)

当阳市窑湾中学

202_年9月28日

第二篇:教师不补课承诺书

胡慢教师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承 诺 书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根据省、地、区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教师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用实际行动维护教师良好形象。全体教师做如下承诺:

1、不组织对学生的有偿补课,更不打着无偿补课的幌子对学生进行

有偿补课。

2、不动员、诱导、暗示或强迫学生参与有偿补课。

3、不擅自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人员组织的补习班兼职兼课。

4、教师之间不互相介绍或为他人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

5、不参与有偿或无偿提供办班、补课场所、设施等行为。

6、不以各种理由收受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7、不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特长班。

8、不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我要恪守以上8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上级关于对“乱办班乱

补课”的相关处理办法。自愿接受以下处罚:

1、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

2、取消本内评优树先资格,不予晋级,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3、调离原单位。

4、停止工作,停发工资,解除聘用合同一年,情节严重的,清除教

师队伍。

(章)承诺人:(签字)

202_年8月17日

当阳市窑湾中学

202_年9月28日

第三篇:不补课承诺书

不补课承诺书1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严格遵守教育部下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四*”问题重要举措。

教育是崇高的事业,教师是神圣的职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安康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安教发[20xx]142号),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加强我校教育行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我校特作出如下承诺:

1.学校不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2.不将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校外办学机构及个人,供其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

3.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在家中或租用场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含艺术类培训)并获利;

4.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辅导班,或未经批准受聘于社会培训机构;

5.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或利用职务

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6.禁止本校在职教师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或为其他人员介绍家教生源;

7.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到学生家中开展课业辅导或各种文化艺术培训并收受家长钱物;

8.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家教活动。

9、我校在职教师欢迎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监督,检举。对参与有偿补课者愿意接收,依据《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对其处理。

10、以上承诺如有违反,学校愿意接受市教育局依据《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中的有关处理规定对我和学校的处理。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旬阳县教体局举报电话:72036927202539

段家河初级中学举报电话: 7417265

段家河初级中学在职教师: 承诺

学校:段家河初级中学 承诺

校长: 冯纪顺承诺

20xx年12月18日

不补课承诺书2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补课的规定》和县教育局、中心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本人坚决响应并支持学校开展的`整治有偿补课专项活动,并作出以下保证:

一、不参与校外任何形式的以赢利为目的的补课、铺导、办班,不组织学生进行收费或变相收费的校外补课,

二、不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里举办有儒家教补习班

三、不利用工作之便以任何名义在校内私自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辅导。

四、不授意本校学生参如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校外有借朴课

五、不在教师之间互相介绍学生成互相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六、不在其他学校兼职任课,

七、集中精力从事本职工作、认真组织课堂教学,认真备课,

上好每一堂课、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八、本人如果组织或事与任何形式的有补课、铺导、家教、办班的,接受学校及以上主管部门按政策、法规和学校制度给予处罚。

承诺人:

不补课承诺书3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根据局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教师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用实际行动维护教师良好形象。窑湾中学全体教师做如下承诺:

1、不组织对学生的有偿补课,更不打着无偿补课的幌子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动员、诱导、暗示或强迫学生参与有偿补课;不擅自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人员组织的补习班兼职兼课;教师之间不互相介绍或为他人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不参与有偿或无偿提供办班、补课场所、设施等行为。

2、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不搭车收费;不收受红包、礼金,不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和家长索拿卡要,不为学生编排关系位、人情位。

3、不滥订教辅资料,不强制学生购买学习用品和在校内消费。

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上级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承诺,恪尽操守,为人师表。如有违规擅自行为者,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部门的相关处分,愿意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督。

承诺人:(签字)

当阳市窑湾中学

20xx年9月28日

不补课承诺书4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临沭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沭教字[20xx]20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进一步明确自己在师德师风建设中应负的责任,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本人现作如下公开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省、市、县关于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的相关规定;

二、不利用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时间在家或在外租用、借用场地,组织学生收费或变相收费进行违规补课、有偿家教;

三、不利用课间、午休、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时间组织学生利用学校场地违规收费补课;

四、不假借家属、亲友等他人名义从事违规补课、有偿家教;

五、不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

六、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七、不参与各种类型的有偿家教活动,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

八、不接受学生家长有偿家教的请求;

九、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十、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快乐学习。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我将自愿接受上级部门的任何处理。

不补课承诺书5

为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执行上级关于严禁违规补课的有关文件精神,自觉、自愿树立和维护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关爱每一位学生,让每个学生都健康成长。我郑重承诺: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黑龙江省《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有偿补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2、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不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

3、不从事有偿家教或收授家长任何形式的酬谢。

4、不在教师之间相互推介,为对方提供家教生源,也不为退休教师和社会其他人员组织提供家教生源从中获利,更不利用所教学科不同,在家庭或校外租用教室集体组织有偿家教。

5、不接受社会各科文化补习教学聘请,不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

6、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承诺人:

不补课承诺书6

为了严格贯彻执行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xx]5号)、湖南省《严禁中小学校和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实施方案》(湘教发[20xx]50号)、湖南省《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xx]41号)等文件的精神,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全面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切实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和学生的课业负担,自觉维护教育大好局面和我县教师的良好形象,现特向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省市县治理“违规有偿补课、乱订教辅材料”等有关规定。

二、不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在校进行收费办班、补课、辅导;不利用职务之便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违规补课或参加非法补习班;不故意留下授课内容放到课外进行违规补课。

三、不利用国家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课余时间(含中休、放学后时间)在校内外给学生违规补课。

四、不得以“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培训中心”等名义收取费用从中获利。

五、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不接受学生或家长违规补课的请求,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补习活动,不以“家长委员会”决定的名义组织补课并收费。

六、不组织、动员、诱导或介绍学生给退休教师、社会其他人员和校外办学机构,为其提供补习生源从中获利。

七、不强行统一组织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或统一代办征订教辅材料。

八、不向学生和家长推荐订购推荐目录以外的其他教辅材料。不将推荐目录外教辅材料作为授课内容或作业布置给学生,变相强迫学生和家长购买教辅材料。

九、不通过非法渠道订购、不与书商勾结,以“高定价、低折扣、拿回扣”征订非法出版、侵权盗版教辅材料或授意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材料。

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接受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果出现上述违规行为,一经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职能部门或学校查实,自愿承担考核不合格、不享受学校评先评优指标等处分;自愿交纳非法所得,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部门或学校按规定给予的经济处罚与纪律处分。

承诺人单位及职务:

承诺人姓名:

承诺时间:20xx年6月x日

不补课承诺书7

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应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执行上级关于严禁违规补课的规定,自觉树立和维护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我郑重承诺:

1、不利用法定节假日及其他休息时间组织举办各类培训班、辅导班、兴趣班、提高班等,不借社会培训机构的名义办班补课。

2、不动员、诱导、暗示或强迫学生参与有偿补课、更不打着无偿补课的幌子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3、不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人员组织的补习班兼职兼课。

4、教师之间不互相介绍或为他人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

5、不为他人提供办班、补课场所、设施等。

若有以上违规行为,将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考核为不合格。我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践行以上承诺。愿意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督。

承诺人:

20xx年9月2日

不补课承诺书8

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为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执行上级关于严禁违规补课的有关文件精神,自觉、自愿树立和维护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关爱每一位学生,让每个学生都健康成长、和谐发展。我郑重承诺:

1.不组织学生有偿补课;

2.不得将校舍、桌椅、场地等出租、出借给社会人员进行有偿补课;

3.未经批准不到民办教育机构或其他无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任职任教;

4.不利用法定节假日及其他休息时间,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补课;

5.不借社会培训机构名义办班补课;

6.不从事有偿家教,或相互为对方提供家教生源,或为亲朋好友、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大学生及社会人员介绍生源。

承诺人:

x年x月x日

第四篇:教师假期不参与有偿补课承诺书

教师假期不参与有偿补课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根据市教育局和县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教师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用实际行动维护教师良好形象,暑假期间,岗李中心校全体教师作出以下承诺:

一、不组织对学生的有偿补课,更不打着无偿补课的幌子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二、不动员、诱导、暗示或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三、不擅自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人员组织的补习班或辅导班有偿兼职兼课;

四、教师之间不互相介绍或为他人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

五、不参与有偿或无偿提供办班、补课场所、设施等行为。我们全体教师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践行以上承诺,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的人民教师。我们愿意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督,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接受学校和教体局的处理。

承诺人:

岗李中心校

202_年6月4日

第五篇:不参与有偿补课承诺书

段家河初级中学

在职教师不参与有偿补课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严格遵守教育部下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四风”问题重要举措。

教育是崇高的事业,教师是神圣的职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安康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安教发[202_]142号),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加强我校教育行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我校特作出如下承诺:

1.学校不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2.不将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校外办学机构及个人,供其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

3.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在家中或租用场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含艺术类培训)并获利;

4.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辅导班,或未经批准受聘于社会培训机构;

5.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或利用职务1

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6.禁止本校在职教师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或为其他人员介绍家教生源;

7.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到学生家中开展课业辅导或各种文化艺术培训并收受家长钱物;

8.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家教活动。

9、我校在职教师欢迎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监督,检举。对参与有偿补课者愿意接收,依据《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对其处理。

10、以上承诺如有违反,学校愿意接受市教育局依据《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中的有关处理规定对我和学校的处理。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旬阳县教体局举报电话: 7203692 7202539 段家河初级中学举报电话: 7417265

段家河初级中学在职教师: 承诺

学校: 段家河初级中学 承诺

校长: 冯纪顺 承诺

202_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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