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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亲子沙龙)建设提案
编辑:暖阳如梦 识别码:23-1000291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19 02:08:22 来源:网络

第一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亲子沙龙)建设提案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亲子沙龙)建设提案

建立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为了适应现代型家庭文化上的需求,以亲子为核心展开各类适合年青父母和少儿(幼童)参与的文化活动,以聚焦社区人气,提升社区和谐度,强化人际互动。

经过与大量父母的沟通交流,可以在社区提供的空间中展开以下活动,人员可由父母义工和大学生志愿者一起充任,安排每周的活动。

1、社区故事会

父母可以自带家庭中的绘本,或者由出版社提供的新书,专业的PPT为孩子们讲述故事,也可以请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义工参与活动,为幼儿讲述绘本故事,目标在于培养孩子对阅读的兴趣,提供父母进行亲子阅读沟通交流的场地,更利于在家庭中展开亲子阅读活动,在幼儿期培养孩子们阅读的习惯。在条件适宜时,建立社区的故事架,精选百本或更多的绘本、故事书、科普书,让孩子就近参与阅读,推动社区阅读活动的开展。

2、美食与烘焙

让巧手妈妈(爸爸)们聚会在一起,切磋技艺,为孩子们提供美食,也可以一起制作水果拼盘,将此类吃和玩的活动和故事会结合在一起进行,让美味吸引孩子们一起参加,强化阅读过程中的愉悦度。

3、手工DIY 培养儿童的动手能力,可以根据男女童的不同特点,准备不同的材料和主题来吸引孩子参与,群体中有父母做手工、剪纸等都有功底,发掘他们为社区服务的愿望,也可以邀请祖父母们一同参与。

4、父母交流会(父母沙龙)

单独或亲子参与的交流会,设定主题,进行召集,对孩子养育、教育、亲子关系、饮食保健等内容畅述自己的观点看法,可以邀请专家引导,也可以由某个领域专业的父母作主导,气氛轻松愉快,自由阐述观点,再作适当的归纳总结,形成一个父母互相教育,共同提升的现实平台。同时也是父母间社交的一个场所。

5、讲座

社区讲座可在人数上进行控制,一般在100人内,邀请在健康保健、亲子教育、兴趣爱好、科普知识等方面的专业人士进行演讲,中间安排互动交流环节,让演讲者和听众有亲切感,也可以发掘社区内的专业人士上台讲述,使其更具有生命力。

第二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为主,建造居委会五个一”工程(即有一个图书阅览室、一个综合活动室、一个健身点、一个宣传阅报栏、一套电教设备)形成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让社区居民受益,人人参与文化,人人享受文化。

为辖区居民提供文化娱乐设施和文艺演出、培训、辅导、讲座、展览、电影、图书、文博等公益性文化服务。

街道设立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由政府主办的,各社区设立文化站,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为社区居民提供文化、体育、教育、科普、信息等服务的公益性、多功能设施。

一建设项目:

1、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社区居民集中活动的场所。应坚持以人为本,向社区居民提供书报阅读、展示展览、团队活动、党员服务、健身锻炼、科普教育、心理辅导、娱乐休闲、网络信息、慈善互助等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尤其应注重设置适合社区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妇女儿童和外来建设者等群体的服务项目。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基层宣传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

2、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基层宣传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应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开展社区宣传思想教育工作,弘扬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建设和谐文化,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二、要求

面积:300平方米设立图书阅览室、文艺表演室、宣传室、信息共享教育室、健身室布局按照功能分区域,动态文化活动、静态文化活动区域。

项目:多功能活动厅:报告讲座、小型集会、联谊活动、数码电影放映。配置内容座位在200席以上,配置灯光、音响、数码放映设备、大屏幕、投影机、活动桌椅等

项目:书法展示 展览厅:作品展示、形势宣传、科普展览、藏品陈列的展示陈列室 项目:图书室不少于80平方米。年入藏新书不少于1000种

项目:排练厅供文艺团队和培训专用活动室如音乐室、排练室、绘画室、工艺室等

第三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办法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对本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管理,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共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依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以满足社区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目标的多功能、综合性的公益性文化机构。它是基层群众文化工作的基础平台,也是社区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使用、运行和管理。

第四条(运行管理原则)

社区文化中心的运行和管理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运行有效、惠及居民。

第五条(管理部门)

**社区居委会是本社区文化中心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本社区文化中心的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工作规范。

第六条(基本任务)

社区文化中心应当为社区群众提供书报阅读、团队活动、教育培训、娱乐健身、影视放映、展览展示、网络信息等各类健康有益的公益文化服务,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普法、思想道德教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

第七条(基本功能配置)

社区文化中心内应当根据其基本功能用途和社区居民的实际需要,设立社区学校、社区宣传栏、社区图书馆、健身活动室、娱乐活动室、团队活动室、展览陈列室,和具备放映数码电影、举办文艺表演、开展联谊活动等条件的多功能厅。

社区文化中心内的活动场所应当一室多用,根据功能特点可以悬挂多种标牌,发挥资源共建共享的最大效用。

第八条(设施使用规定)

社区文化中心应当开展与其功能、特点相适应的公益文化服务,不得企业化或变相企业化,不得以出租等形式改变其文化设施用途。

第九条(财政保障)

社区文化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经费应当纳入社区财政预算。

社区文化中心可以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和资助。

社区文化中心的运行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采购等专项经费。

第十条(主办单位职责)

**社区居委会是社区文化中心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社区文化中心的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运行方式)

社区文化中心的运行应当实行专业化管理。

第十二条(开放时间)

社区文化中心应当每天向社区居民开放。每周开放时间累计不少于56小时。

第十三条(收费规定)

社区文化中心运行单位应当提供免费的公益文化服务项目。

第十四条(服务项目公示)

社区文化中心应当公示其开放时间、服务项目,并在醒目位置标明设施的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项。

第十五条(法律责任)

社区文化中心运行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依法查处:

(一)未按照规定的最低时限对公众开放的;

(二)未公示其服务项目、开放时间等事项的;

(三)未在醒目位置标明设施的使用方法或者注意事项的;

(四)开展与社区文化中心功能、特点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的;

(五)违反《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规定出租社区文化中心的。

第十六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2_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四篇:关于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的调研报告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推动文化服务升级

——关于加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管理与利用的调研报告

为充分发挥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功能作用,保障广大社区居民基本文化权益,区文化局党支部积极响应区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有关工作部署,于202_年4月上旬,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对全区四个街道25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进行了认真调研,全面了解基层情况,倾听群众呼声,研究制定解决问题方案。针对目前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管理与使用存在新问题,按照建管并举、重在管理和使用的原则,区文化局将202_年确定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确定为“管理提高年”,切实提高基层文化阵地的功能作用,满足社区居民崇尚知识、追求进步,以及健身、休闲、娱乐的文化需要。

一、当前全区基层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现状

近年来,区文化局坚持以强化基文化阵地建设,提高社区居民素质为原则,坚持走区分层次、全面推进的建设发展模式,引导区、街道、社区累计投入建设资金达4500万余元,建立健全了区、街道、社区三级文化设施网络,基本构建起覆盖全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特别是经过持续四年“文化设施配送工程”的实施,促进四个街道文化活动中心均达到了省级先进标准,全区139个农村社区均建起了达到市级标准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覆盖面达100%,辖区内“十分钟文化圈”基本形成。为充分发挥基层文化设施的功能作用,区文化局 坚持“一手抓硬件建设、一手抓软件管理”的工作思路,创新固定资产的监管模式,在基层文化活动中心规范化建设、管理、使用上狠下功夫,为提升城区文明程度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制定标准、统一要求,为基层文化活动中心规范化建设奠定基础。在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过程中,区文化局在对全区文化设施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掌握第一手基础资料的基础上,根据青岛市先进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标准,制定《崂山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标准》,对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提出了统一要求,每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都要建有五室一场:图书室、阅览室、“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电子阅览室、综合文体活动室、文化培训室、文体活动广场。对硬件设施较好但内部设施尚未完善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为其配送电脑、书架、乒乓球台、台球桌、棋牌桌、阅览桌椅、乐器等文体设施,使其达到青岛市先进文化活动中心标准,促进基层文化设施实现质的提升。

二是制定办法、强化监管,为基层文化活动中心规范化建设提供保障。按照建管并举,重在监管的要求,联合财政、发改、监察、审计等部门制订《崂山区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明晰产权关系,文化资源共享工程所配送设备所有权属区文化局,接受配送的各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享有管理使用权,要定期对所配送的固定资产进行养护、检测与修缮,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为提高文化设施的使用效率,区文化局根据社区实际,制定出台了《社区文化中心考核办法》,加大对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管理使用的考核力度,强化了管理者的责任意识,为提高利用率奠定了基础。

三是统一标识、形成合力,为基层文化活动中心规范化建设提供条件。充分调动各部门参与文化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将基层文化活动中心与区委组织部、文明办、教体局、团区委、工会、妇联、老龄委、残联、教体局、司法局、计生委等单位的党员远程教育系统、社区学院教学点、青少年活动中心、职工之家、巾帼健身活动站、残疾人康复中心、健身路径、法制学校等有关职能有效整合,进一步拓展基层文化活动中心的功能作用,使其成为融宣传教育、信息服务、科学普及、文体活动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的活动阵地。同时,邀请专业公司对基层文化活动中心标识统一设计,统一安装悬挂在指定位臵,做到美观大方、整齐划一,使基层文化活动中心成为各单位开展基层工作的主要阵地。

四是完善机制、加强辅导,为基层文化活动中心规范化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区文化局制定了基层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制度、管理人员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基层图书室管理制度、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使用与管理暂行规定等系列规章制度,安排业务骨干对基层文化活动中心管理人员进行群文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图书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挖掘、文体设施管理与使用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对基层文化活动中心的业务提出统一要求,提高公共文化的服务能力。同时,帮助他们做好制度上墙、档案完善等工作,营造出环境整洁、品位高雅的文化氛围。

五是乐器配送、资源共享,以品牌塑造推动群众文艺队伍的规范化。按照“一社区一品牌”的目标要求,积极鼓励基层文化活动中心培育、发展群众文艺队伍,先后累计投入资金100余万元,建成了周 3 哥庄军乐团、枯桃威风锣鼓队、山东头民乐团、东台京剧团等一批特色鲜明的民间艺术队伍,全区已发展群众艺术队伍230支。区文化局对群众文艺队伍重新登记整理,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基层开展艺术辅导与排练,指导他们利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获取节目资源,健全社区文艺队伍活动制度。通过规范化建设与引导性管理,进一步增强了群众文艺队伍的归属感与责任感,调动了广大社区居民的的积极性与工作热情,形成了良好的运行机制。

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在管理与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专职人员管理。尽管每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都建起了功能完善的五室一场:图书室、阅览室、“共享工程”电子阅览室、综合文体活动室、文化培训室、文体活动广场。但目前,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均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大多由社区干部兼职从事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工作,导致部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不能长期正常开放,限制了其功能作用的正常发挥,无法满足社区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2、社区档案意识不强。社区领导对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有很多社区,平时活动搞得有声有色,社会各界都很了解,但是在档案上却没有体现,缺乏历史文化积淀与经验积累。有的社区人员工作热情很高,但是存在有劲无处用的状态。只能凭借自己的想法进行一些档案整理,这样就造成了各个社区的档案格式都不一样,有的有图片,但是没有文字说明;有的光有文字档案,但是没有图片。

3、配送设施利用率不高。由于缺乏专人管理,为社区所配送的电脑、书架、乒乓球台、台球桌、棋牌桌、阅览桌椅、乐器等文体设 施的利用率不高,年服务人次基本都达不到社区总人数的50%以上。图书室的图书大多没有登记、编目、分类,有的还没有上架,而是打包存放。个别社区将甚至将所配送的电脑挪用到了社区领导的办公室,社区居民无法利用电子阅览室获取网上共享工程的资源,严重违背了共享工程配送的初衷。

4、电子阅览室上网率较低。由于上网费用过高(每个社区每月约400元),加上社区没有对电子阅览室配备专项资金,社区上网确实存在一些切实困难。同时,由于白天留在社区里的基本都是老人、幼儿,青壮年多数有自己的正当职业,因此,社区电子阅览室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功能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发,部分电脑因为长期不使用、机器受潮且无专业维护存在损坏的情况,无法正常启动。

三、提高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管理与使用效率的建议措施 针对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在管理与利用上存在的问题,区文化局将按照建管并举的原则,重点在管理与使用上下功夫,扎实开展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管理提高年”活动,努力提高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使用效率,满足社区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一是争取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为充分发挥社区文化阵地在满足居民文化生活中的功能作用,建议区委、区政府能够采用与雇佣护林防火队员相同的办法,按照每人每年补贴1万元的标准,为每个基层文化活动中心配臵1名专职工作人员,确保基层文化活动中心的正常开放及其功能作用的正常发挥,满足社区群众就近、经常性参加文化活动的需求,为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全 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打下基础。

二是要加大对基层文化工作的考核力度。依照《社区文化中心考核办法》及《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要求,围绕社区文化活动设施管理是否完善、造成损坏;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电脑是否上网、挪作他用;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房舍是否改变功能,挪作其他部门办公场所;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否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卫生状况是否脏乱差;社区除区里配送的图书外是否有自购图书,数量是否达标,图书是否登记、分类和编目,借阅手续是否健全;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否长期正常开放等方面,对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逐一检查,对存在问题仍不改正的社区将亮黄牌限期整改,促其成为社区居民健身益智、休闲娱乐的活动场所。

三是要切实提高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档案意识。通过思想教育、实地查看交流等方式,重点提高社区领导的档案意识。同时,安排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深入各街道、社区,采取集中学习、一对一指导等方法,依据《青岛市崂山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考核评分表》,对社区档案工作人员进行统一培训,统一档案文件的格式,使社区档案工作规范、有序。同时,积极与网通公司协调,争取能够免费或者按普通家庭上网费用标准,收取社区电子阅览室的上网费用,真正发挥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功能作用。

四是要加强对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指导与培训。针对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专业人员少、文化业务不够熟练的情况,区文化局、文化馆、图书馆要安排业务骨干,适当增加图书管理、电脑管理维护、文体 设施管理与使用等方面的专业性培训,提高社区人员的业务素质与公共文化的服务能力。特别要加强对群众文化队伍的指导与排练,提高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挖掘力度,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升级,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第五篇: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方案

潘家浜村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速推进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建设,为本村和周边村庄群众提供学习、娱乐活动的场所,按照上级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和基础条件

潘家浜村位于秀洲区新塍镇南部,嘉湖公路和洪新公路成“十”字形贯穿全村,靠近象贤、高照开发区和秀洲工业园区,邻村有万民、大通和庙云桥,上仁浜十字路口是村庄集聚点更是周边村庄的小集市,银行、医务室、店面、菜市场等配套齐全,人员往来频繁,202_年第二轮小区又是规划在上仁浜集镇,腾出面积43.3亩,新规划的小区东侧紧靠08省道,西侧紧挨洪新公路,全村和集镇地理位置十分优越,目前全村总面积4.06平方公里,有2个较大的居民集中住宅区,有13个村民小组,202_年底常住人口202_人、流动人口480人。

近年来在文化建设方面主要获得了浙江省先锋工程“五好”党组织、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省级卫生村、科普村、五星级民主法制村、省级森林村庄、省级文化示范村、省级党员干部远教学用示范点、省级文明村、省级绿化示范村、省级文体特色村、省级千镇万村“种文化”村,嘉兴市标准化怀安堂建设在我村,潘家浜去年被评为省级的敬老文明号,今年成功创建了嘉兴市5A级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村里文体队伍较多:有舞龙舞狮队、说唱表演队、铜管乐队、美丽乡村舞蹈队,古筝、二胡、笛子演奏表演和三句半表演等等,这些都是农民自编自演节目,今年又成立了新塍镇第一支百姓微舞台,文化基础条件较好,202_至202_年成功创建了美丽乡村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全村换届以来正在围绕党委政府争创独具魅力的健康养生文明村。

二、指导思想

以新塍镇党委建设独具魅力的健康养生古镇为指导,积极开展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活动,完善基层文化基础设施,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繁荣农村文化事业,推进我村文化事业发展,创建独具魅力的健康养生文明村。

三、工作目标

202_年本村新建村级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和一个文化广场。新建成的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和文化广场要功能完备、设施完善、队伍整齐、管理有序,能完全满足农村群众开展各类文化活动需要,达到市、区级先进文化活动示范基地。

四、建设标准

1、基层文化活动中心大楼建设标准

(1)有一个党员代表会议厅;(2)有一个嘉兴图书管分管阅览室(3)有一个文体活动排练室;(4)有一个多媒体室;(5)有一个文化礼堂;(6)有一个演出表演厅;(7)有一个道具室;(8)有一套规章制度和一名文化管理员;(9)有一个值班室;(10)有一个个人绘画文艺室

2、文化广场建设标准(1)有800平方米以上的活动场地;(2)有一个表演戏台;(3)有一个文化宣传长廊(10米以上的宣传窗);(4)有健身路径和篮球场。(5)有排球和羽毛球场。(6)有若干支文体队伍,文化活动正常。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设农村文化活动中心是推进健康养生文明村的有效载体,是创建美丽宜居示范村重要内容。我村成立了以村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潘家浜村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实施筹建及建设事宜。

2、面向群众,注重实效。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在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建设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基层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村级文化活动中心的娱乐、健身、学习教育等功能,切实提高基层群众的综合文化素质,真正把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成为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乐园。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需投入基础建设资金约170万元,现阶段根据新一轮小区规划、浓厚的文化底蕴为基础、养生文明村创建目标和周边村的地理优势,筹集资金新建综合性的文化活动中心。经过争取上级资金及社会募集资金约143万元(市补助315元/平方,区补助资金400元/平方),剩余27万元缺口由村筹资,办公设备安装30万元由村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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