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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二届室内设计作品展[合集]
编辑:琴心剑胆 识别码:23-920838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22 19:21:54 来源:网络

第一篇:重庆市第二届室内设计作品展

为检验学生学习水平,加强学校与行业互动,扩大社会影响,推动学生就业工作,6月14日上午,重庆科创职业学院艺术系在科技楼大厅举办了第二届室内设计作品展。

正文:本次活动特邀兄弟院校艺术系教授、装修设计行业设计总监、设计师等多名行业专家到场参观指导,五百余名相关专业学生到场观摩。

重庆科创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姚木远教授在致辞中谈到,室内设计作品展是学校艺术系举办的每两年一届的集“展”、“赛”一体的盛事,也是全面展现艺术系学生风采的盛事,他代表学校对长期与重庆科创职业学院艺术系合作并提供无私帮助的行业企业致以衷心感谢,并对到场的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

随后,第一届室内设计作品展一等奖得主,重庆科创职业学院毕业生许期竹发言,她说:“我现任广州大学建筑设计院重庆室内设计事务所设计师,我很感谢学校这样的活动,让行业专家与学生之间亲切交流,为毕业生搭建一个现场就业的平台。” 活动中,重庆科创职业学院校长戴伟教授与四位嘉宾共同为活动剪彩,预祝本次作品展顺利、圆满进行。

此次参加展览的作品共计近百件,主要包括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以及相关专业的应届毕业生作品及成套作业,其作品设计题材涵盖了室内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商业包装设计、书籍装帧设计等方面的内容。展出的作品种类齐全,表现手法多样,形式新颖,获得了参观者的一致好评。

活动还将从参展作品中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一等奖将获得一万元奖金,所有奖金均由艺术系从相关设计机构、装饰企业和已毕业学生捐款而得。来自环境艺术设计ZB421001班的杨超英荣获比赛一等奖,艺术设计ZK1101班的唐彪、环境艺术设计ZB421001班刘杨秋分获二等奖,付洁、熊峰等人荣获三等奖。

据记者了解,活动当天,来自设计行业的专家们还在现场根据学生作品的创意、技巧、水准等的认知,挑选30名展出优秀作品的学生,并与其签订就业意向合同。

本次室内设计作品展通过“展”、“赛”的形式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邀请行业专业人士对学生作品进行评选,拉近了专家、学生之间的距离,增进了校企之间的互信与友谊,为学生搭建一个现场就业平台,使企业、高校、学生同台合作,实现共赢。

第二篇:全国第二届册页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全国第二届册页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和谐社会,全面展示当代中国书法的艺术成就,推动当代书法篆刻艺术进一步繁荣,定于在中国碉楼之乡——广东省开平市举办全国第二届册页书法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国书法家协会 联合主办:江门市人民政府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广东书法院

承办单位:开平市人民政府 江门市英吉利华投资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二届册页书法作品展组委会由主办方、承办方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三、作品

1、投稿

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每页作品尺寸一律为42(高)*28(宽)

cm或35(高)*25(宽)cm,12至18页,书体不限,请勿装裱。为便于评审,作者用宣纸将12至18页作品及册页封面题签按顺序粘贴连接(为保证装裱质量,请用浆糊粘贴,不要用双面胶等不溶水的粘贴材料粘贴),每页间隔为2cm,投稿时对缝折叠,尽量保持页面平整。

2、范围: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

3、费用:每位作者投稿件数不限但必须一次投齐,每一件作品收参评费4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30美元),未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凡需退稿的,每件作品在投稿同时,汇寄人民币80元退稿费,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评审结果公布后要求汇款退稿的,限于人力,不再办理。入展作品不退稿,由承办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组委会将退稿费退还作者。

4、说明:请在作品背后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名称、材质,草书、篆书请附释文。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全国第二届册页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参评汇款单复印件、退稿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

2、书法作品评审初步定于202_年 5月份举行;评审结束后,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五、展览

全国第二届册页书法作品展定于202_年9月在广东省首个世界文化遗产——开平碉楼与村落所在地开平市谭逢敬艺术院举行,展出作品400件以上(其中包括30件优秀作品)。

六、出版

全国第二届册页书法作品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第二届册页书法展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获得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活动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人8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均为税后)。

3、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优秀作品、入展作品证书、作品集以及退稿作品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出。

八、征稿日期

自见报之日起,截至202_年3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作品请通过邮局挂号或快递寄出)。

九、收稿和汇款地址

收稿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42号广东书法院,收件 人:刘宝珠,邮编:511400(请在信封上注明“册页展”字样)联系电话:020-34800229,*** 汇款地址:广东省开平市东兴大道安吉路东2号开平市文化艺术

中心册页展组委会办公室,收款人:张玲玲,邮编:529300,联系电话:0750-2297118,***

十、册页展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谭思哲 赵会强 劳 保 张玲玲 联系电话:0750-2297118,*** E-mail:yjlh2011@sina.com

十一、其他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 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2_年8月30日

第三篇:重庆市第二届大中校运动会裁判

裁判员名单

总裁判长:林登辕(国际级)

副总裁判长:郭立亚(国际级)赵东平(国家级)潘仲秋(国家级)径赛裁判长:郭立亚(兼)检录裁判长:范安辉(国家级)

裁 判 员:孙薇薇

程红伟

刘二威

唐星星

曹泽亮

张梦君

张珊珊

发令协调员:杨平(国家级)发 令 员:朱

琦 助理发令员:刘永光 召回发令员:颉小文

电动计时摄影主裁判:肖存峰(国家级)裁 判 员:郎 君 张雪峰

瑒 人工计时主裁判:诸文兵(国家级)

裁 判 员:易东平

李爱国

李婧媛

武吉文

罗灯军

娄必刚

终点主裁判:陈邦权(国家级)刘 斌(国家级)

裁 判 员:李洪军

王正阳

何元江

李怀攀

黄可可

终点记录员:肖艳云

黄光霞 检查主裁判:何小渝(国家级)

裁 判 员:杨 景 高鹏飞

蔡冠蓝

朱家明

崔晓华

建(09级)

罗彦平

王珍珍

风速测量员:徐小利

田赛裁判长:赵东平(兼)

跳部1组主裁判:李采丰(国家级)

裁 判 员:唐 斌 黄传平张丽峰 刘峻齐

周雪顺 跳部2组主裁判:陈 芳(国家级)

裁 判 员:陈 晨 黄

刘燕茹

胡昪宇

陈博博

毅 跳部3组主裁判:刘平清(国家级)

裁 判 员:吴宋娇 刘

赵超超

李旻君

童宇飞

跃 掷部1组主裁判:高 峰(国家级)

裁 判 员:江 瑞

马连骁

王文兵

石文涛

吴景程 掷部2组主裁判:杨 路(国家级)

裁 判 员:王材源

曹建生

孙俊江

任贞玲

公立政

王雷涛 编排记录主裁判:陈晓萍(国家级)

裁 判 员:陈 伟 杨川梅 王

付小林

余龙贵 陈世贤

潘其扬

联 络 员:谭世成王成杰 广 播 员:漆 媒 赵婉如 场地器材:彭前明 焦天霖 辜 旺

注意:所有裁判员于4月20日下午4点钟在体育学院开会。

赵付兴

第四篇:重庆市第二届大学生运动会游泳比赛

重庆市第二届大学生运动会游泳比赛 重庆市第十一届中学生游泳比赛

主办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重庆大学

协办单位:重庆市大学生体育协会

重庆市中学生体育协会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六—二十八日

目 录

一、大会组委会名单„„„„„„„„„„„„„„„„„„„„„„„2

二、仲裁及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2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委员会名单„„„„„„„„„„„„„„„„2

四、比赛组织机构名单„„„„„„„„„„„„„„„„„„„„„„3

五、裁判员名单„„„„„„„„„„„„„„„„„„„„„„„„„3

六、重庆市第二届大学生游泳比赛竞赛规程„„„„„„„„„„„„„5

七、重庆市第十一届中学生游泳比赛竞赛规程„„„„„„„„„„„„8

八、各代表队名单„„„„„„„„„„„„„„„„„„„„„„„„12

九、竞赛日程„„„„„„„„„„„„„„„„„„„„„„„„„„23

十、竞赛分组名单„„„„„„„„„„„„„„„„„„„„„„„„26

十一、重庆市大学生游泳最高纪录„„„„„„„„„„„„„„„„„45

十二、重庆市中学生游泳比赛纪录„„„„„„„„„„„„„„„„„47

十三、游泳运动员等级标准„„„„„„„„„„„„„„„„„„„„49

十四、参赛人数统计„„„„„„„„„„„„„„„„„„„„„„„51

十五、体育道德风尚奖推荐表„„„„„„„„„„„„„„„„„„„52

大会组织委员会名单

名誉主任:彭智勇

任:钟 燕 舒立春 执行主任:夏 蒂 胡 红

副 主 任:夏思永 肖 钢 罗 韵

员:夏思永 龙 周 许定国 黎国庆 王学军 袁 毅 冯江涛 唐建忠 贾 勇 刘黎明 周平远 肖宇翔 刘 全 袁 草 傅家林 余 良 曹 勇 孟 胜 秦 誉 张 俊 张 龙 陈居奎 龙 勇 苟洪杰 郑应生 朱敬宇 蔡其帜

申存在龙 震张庆建赖德云肖素华王启林

仲裁及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

任:夏 蒂

员:胡 红 张淑娟 蔡 渝 苟 明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委员会名单

任:肖 钢

员:夏思永 邵洪范 张淑娟 蔡 渝

比赛组织机构及工作人员名单

办公室主任:龙 周 办公室副主任:李 勇

成员:张 鹏 邹惠荣 宣传组组长:刘世翔 成员:张 雄

竞赛组组长:张淑娟 李建国 成员:吴学娇 谢 丹 场地组组长:马 俊

成员:喻先哲 邹光弟 谭维先 奖品组组长:邓经蓉 成员:匡静梅 保卫组组长:王建卉 医务组组长:赵 禾

重庆市大中学生游泳比赛裁判员名单

总裁判长:罗加冰 副总裁判长:王志修 副总裁判长:冯 杰 计

长:马维琳

副计时长:余智勇 韩嘉麟

员:黎 伟 宋晓洪 邹承伟 邓 聪 陈祥川

柯伟超 林 坚 尹志平宋瑞林 陈铭琦

陈铭聪 李巧莉 黎昌杰 周 青 蔡 玲 终点端转身检查长:林 莉

员:程 鑫 文贤俊 黄金华 白砚吉 陆源康

林婷香 王兴才 吴劲松 终点端转身检查长:向 东

员:胡显云 纪光建 文贤俊 杨 波 李巧丽

马明兵 李迎祥 涂 强

技术检查:董 科 林德云 邹桂芳 赵平检

长:冉 锋 副检录长:李明松

裁 判 员:谭漫丽 陈俊丽 程智彬 赵 伟 孙亦航 发 令 长:马 俊 颜 晓 裁 判 员:王建华 李 斌 编排记录长:赵 梅 曾 争

裁 判 员:吴学娇 肖 婵 谢 丹 徐 艳 张晓梅 常 欢 彭仁兰 宣 告 员:赵婉如 李欣钰

重庆市第二届大学生运动会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大学

三、协办单位 重庆市大学生体育协会

四、竞赛时间、地点

202_年9月26日至28日在重庆大学B区游泳池举行。

五、竞赛项目

(一)男子组(14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8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混合泳、4×100米混合泳接力、4×100米自由泳接力

(二)女子组(14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8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混合泳、4×100米混合泳接力、4×100米自由泳接力

六、参加单位 重庆市各普通高等学校

七、竞赛组别 甲组:普通本科院校(非体育专业)乙组: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含运动系)丙组:高职、高专院校

八、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资格:运动员必须符合《重庆市第二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堆积总则》第十条规定的参赛条件。

(二)每单位限报男、女各1队,可报领队1至2人、教练员1至4人,男、女运动员各12人。每队每项可报3人,每人可报2个单项,另可兼报接力项目。

(三)甲组学生可以参加乙组比赛,乙组学生只能参加乙组比赛。若接力项目中有1名乙组学生,则该接力队视为乙组。

(四)各单位必须在9月20日以前登陆重庆市教委体卫处网站完清参赛运动员网络注册手续。运动员凭《重庆市大学生运动员参赛卡》参赛,并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备查。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202_年游泳竞赛规则》。

(二)50米各项目进行预、决赛,不足8人的项目一次性决赛。其它项目一次性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若异组运动员成绩相同则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三)无故弃权者取消后继参赛资格(含接力项目)。

十、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甲组、丙组各单项分别录取前8名,不足8人(队)参加的项目,按报名人(队)数减一原则录取名次,对获得前8名的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各单项前8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并列名次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名次,录取团体总分男、女各前8名颁发奖牌。

(二)乙组各单项分别录取前6名,不足6人(队)参加的项目,按报名人(队)数减一原则录取名次,对获得前6的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各单项前6分别按9、7、6、5、4、3计分,并列名次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名次,录取团体总分男、女各前6颁发奖牌。

(三)打破市大学生纪录者加9分。

十一、体育道德风尚奖 大会按运动员6:

1、裁判员5:1的比例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个人奖,颁发获奖证书。

十二、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各单位用电脑打印运动员报名表,注明运动员参赛组别,于202_年9月10日前发传真和电子邮件到重庆大学体育学院,逾期报名视为弃权。报名表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传 真 号:65102594,联 系 人:张鹏,联系电话:65102594 电子邮箱:TYXYYB@CQU.EDU.CN 如果电子邮件与报名表不符,以报名表为准。

2.各单位自行对运动员的健康状况负责,必须组织运动员进行体检,报名表盖上单位公章和校医院公章方为有效。

(二)报到:

1.各参赛单位于9月26日上午10点在重庆大学体育学院报到,并于10:30点召开领队、教练员与裁判长联席会。

2.各参赛单位报到时须向组委会缴纳报名费500元、“抵押保证金”1000元人民币。

3.各参赛单位必须为运动员、教练员及随队工作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报到时向组委会校验保险单据,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十三、仲裁、裁判

仲裁、总裁判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和市大学生体协协商选调。

十四、经费

各单位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每人每天食、宿标准90元人民币)。

十五、其它

(一)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属重庆市教委体卫艺处。

(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重庆市第十一届中学生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教委、重庆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重庆大学

三、协办单位 重庆市学生体协

四、比赛时间、地点

202_年9月26—28日,在重庆大学B区游泳池举行。

五、参加单位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校(游泳)及其它普通中学。

六、竞赛项目 男子组、(13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8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混合泳、4×100混合泳接力、4×100米自由泳接力。

女子组、(13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混合泳、4×100混合泳接力、4×100米自由泳接力。

七、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比赛,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中学生,并已在市学生体协注册者,方可报名参赛。

(二)经市教委体卫艺处审核同意,未能入选所在“试点校”代表队的初中学生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区县(自治县)报名参赛。由“试点校”初中毕业升入“试点校”高中的运动员,不在代表原输送区县(自治县)参赛。

(三)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地途中及比赛期间),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八、参赛办法

(一)各单位限报领队(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的干部或分管体育工作的校领导)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男、女各10人。未入选代表队的运动员,可以以个人名义参赛,记名次、不计算团体总分。

(二)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每项接力各单位限报男、女各一队。

(三)各参赛单位务必9月12日前完成运动员的重庆市学生运动员网络注册,未注册的运动员将不能参赛。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凭注册卡参赛,请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备查。

(五)游泳“试点校”必须组队参赛。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按照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执行。

(二)除50米以外其余项目均进行一次性决赛。

十、录取与奖励

(一)男、女团体总分合计按成绩录取前六名,“试点校”取并列名次。团体颁发奖牌,个人颁发证书。

(二)各单项按成绩分别录取前六名,不足六人参加的比赛项目,按实际参赛人数递减一名录取。

(三)各单项录取前六名,分别按7、5、4、3、2、1计分,名次并列时,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名次;接力和200米个人混合泳加倍计分;破市中学生游泳比赛纪录者每项加7分。若遇团体总分相等,则以打破市中学生游泳比赛纪录多者名次列前;仍相等,则以获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四)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评选2队;个人每单位评选2名运动员(男、女队各评1名)。

十一、资格审查

(一)为了端正赛风,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比赛前,比赛中和比赛后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如在报名后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并不得补报或更换其他运动员;如在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并通报全市,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区、县(自治县、市)教委(教育局)、学校领导的责任。

(二)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者,必须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领队核批并签名的申诉报告,同时交纳申诉费200元方可受理,胜诉者将如数归还申诉费。

(三)对违反资格规定的运动员、运动队,将依据《重庆市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试行)》的有关条款给予处罚。

十二、裁判员

裁判长、裁判员均由主办单位选调。

十三、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请各代表队将报名表(加盖派单位公章和医务部门体检证明章)于202_年9月10日前分别发传真和电子邮件到重庆大学体育学院,逾期报名视为弃权。报名表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传真号:65102594,联系人:张 鹏,联系电话:65102594 电子邮箱:TYXYYB@CQU.EDU.CN 如果电子邮件与报名表不符,以报名表为准。

(二)报到:各代表队于202_ 年9月26日 下午2:30在重庆大学(A区)体育学院会议室报到,并交纳竞赛费、保证金、注册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9月26日下午3:00在重庆大学体育学院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请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准时出席。

十四、经费

(一)各参赛队交通、食宿等费用一律自理。

(二)每人缴纳参赛费50元。

(三)为加强竞赛管理,杜绝学校体育竞赛中的违纪现象,真正做到公平竞争,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报到时必须交纳“抵押保证金”500元。对在比赛期间未违反《重庆市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的运动队,运动会结束后,所交纳的“抵押保证金”将如数退还。组委会对举报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适当奖励,并对举报者保密。

十五、其他

(一)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五篇:xxx小学第二届校园艺术绘画作品展报道

xxx小学第二届校园艺术节绘画作品展

xxx小学第二届校园艺术节绘画大赛的颁奖仪式在5月15号进行揭幕。

本次绘画大赛从4月15日开始,到5月15日结束,历时一个月。绘画比赛以《美丽的校园》为题,表现形式不限,作品内容丰富多彩,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共收到了31幅作品,共有31位学生参加。通过评选,本次大赛共评出特等奖20名、一等奖11名。这次绘画比赛也得到了学校领导、各位老师、同学和家长的大力支持。

每一副作品都凝聚了孩子们的热情和创造力,热爱学习热爱校园,用自己神奇的想象,灵巧的双手表现不同的风格的校园。其间小朋友们大胆谈论他们在绘画的程中的想法和创意,学生家长也对他们在孩子的绘画之路上给予的支持和帮助进行愉快的分享。

随着欢声笑语,浓缩着飞扬的激情,xxx小学第二届校园艺术节绘画大赛的颁奖仪式也到此结束。但是孩子们的笑声不会结束,孩子们的想象力会一直张扬下去。

撰稿人:XX 202_/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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