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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自贸区”与“中国—东盟博览会”(5篇)
编辑:梦回唐朝 识别码:23-1053966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29 01:31:03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中国-东盟自贸区”与“中国—东盟博览会”

“中国-东盟自贸区”与“中国—东盟博览会”

东盟(东南亚国家联盟)

东盟的成立: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ASEAN)的前身是由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3国于1961年7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1967年8月8日,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菲律宾4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即《曼谷宣言》,正式宣告东盟成立。

东盟的宗旨:本着平等与合作精神,共同努力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为建立一个繁荣、和平的东南亚国家共同体奠定基础,以促进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东盟成员国: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文莱(1984年)、越南(1995年)、老挝(1997年)、缅甸(1997年)和柬埔寨(1999年)5国先后加入该组织,使东盟由最初成立时的5个成员国扩大到10个成员国。东盟10国总面积444万平方公里,人口5.84亿,国内生产总值(GDP)达15062亿美元,是一个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区域性组织。

东盟主要机构:有首脑会议、外长会议、常务委员会、经济部长会议、其他部长会议、秘书处、专门委员会以及民间和半官方机构。首脑会议是东盟最高决策机构,会议每年举行两次,已成为东盟国家商讨区域合作大计的最主要机制,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现任东盟秘书长素林,任期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至2012年12月31日止。外长会议是制定东盟基本政策的机构,每年轮流在成员国举行。常务委员会主要讨论东盟外交政策,并落实具体合作项目。

东盟总部:东盟秘书处设在印尼首都雅加达。

东盟十国位于亚洲东南部地区,包括中南半岛与马来群岛的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新加坡、泰国、越南。

东盟十国是哪十国?首都分别是哪里?

东盟包括中南半岛上的老、柬、缅、泰、越、马6国及太平洋上的新、汶、菲、印4国。老挝: 万象 柬埔寨: 金边 越南: 河内 缅甸: 仰光 泰国: 曼谷 马来西亚: 吉隆坡 新加坡: 新加坡城 文莱: 斯里巴加湾市 菲律宾: 马尼拉 印度: 新德里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于202_年1月1日全面启动 中国-东盟自贸区:经济合作的加速器 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定于2010年1月1日正式全面启动。这一自由贸易区将拥有19亿人口、接近6万亿美元年国内生产总值和4.5万亿美元的年贸易总额。

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启动,标志着中国与东盟之间的经济联系上升到新的历史水平,必将为中国和东盟各国的贸易发展和经济合作增添新的动力,对促进世界贸易发展和世界经济复苏也将发挥积极作用。

一个互利共赢的自贸区

中国—东盟自贸区启动后,中国与东盟双方约有7000种产品将享受零关税待遇,实现货物贸易自由化。也就是说,双方90%的贸易产品将实现零关税。

在服务贸易方面,中国与东盟将实质性地彼此开放市场。在投资领域,自贸区的全面建成将使双方相互投资更加自由、便利、透明和公平。

观察家指出,中国和东盟将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相互投资这三个领域实现三重互动,互利共赢。因此,中国-东盟自贸区将是一个高质量的贸易区。

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强调,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立“使双方人民得益”。他说,中国13亿人平时吃的用的许多产品,比如一些新鲜水果,都来自东盟,今后这些产品的价格会下降;与此同时,中国的一些优势产品,比如一些轻纺、电子产品,也将以零关税出口至东盟国家。东盟秘书长素林日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今年自贸区正式启动以后,东盟与中国之间的经贸合作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双方贸易关税将进一步降低,同时双方的相互投资也会更加自由。”

新加坡太平洋经济合作委员会主席陈企业认为,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启动将促进亚洲国家间的贸易增长,降低对出口欧美的依赖度,这有助于亚洲经济的稳定。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中方常务秘书长许宁宁说,由于东盟已与日本、韩国、印度等国家签订自贸区协定,中国-东盟自贸区启动后,中国企业在东盟投资生产的产品还可享受东盟与这些国家的自贸区优惠关税待遇,从而销往更广阔的国际市场。

专家们指出,自贸区的建成还将对区域经济起到稳定器的作用。根据有关协议,中国和东盟国家今后如遇有贸易争端,即使彼此取消自贸区优惠待遇,但仍可回归世贸组织优惠待遇,这将对贸易摩擦起到缓冲作用。

一个共同营造的自贸区

中国和东盟走过了近10年的共建自贸区之路。2000年,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于新加坡举行的第四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首次提出建立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构想。此后,双方一路走来,风雨兼程,不断把双边合作推向新高度。

为了加强经贸合作、提升抵御金融危机的能力,实现共同发展,中国与东盟分别于2004年和2007年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和《服务贸易协议》,并于2009年8月签署了《投资协议》。这些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中国与东盟结束了就自贸区建设的所有谈判,双方在各领域的合作由此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专家们认为,自贸区之所以得以建立起来,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首先,中国与东盟是近邻,双方都有合作共赢的愿望。长期以来,双方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合作不断深化和拓展,在国际事务中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正如素林所说,东盟和中国的合作之所以如此紧密,原因之一就是“我们是近邻”。

自中国提出建立自贸区建议后,东盟方面积极配合,双方很顺利地在相当短的时间内就达成了建立自贸区的协议。陈企业指出,中国主动提出建立中国-东盟自贸区,表明中国愿意与邻国一起成长,分享本国30年来经济发展成果。

据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李光辉介绍,在自贸区谈判中,中国坚持了多予少取、平等互利的谈判策略,不仅展示了大国胸襟,也赢得了东盟国家的支持。此外,中国还积极改善周边基础设施,建设边境经贸发展区,主动推动许多倡议,使周边国家感觉得到实惠。

其次,中国和东盟经济互补性强,市场空间和增长潜力巨大,双边合作共赢的前景广阔。正如马来西亚中国经贸总商会会长杨天培所说,东盟国家要向中国出口石化、橡胶、棕榈油等产品,同时从中国进口物美价廉的机械、电子等产品,自贸区建成后,随着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逐步实现便利化,双方的贸易成本将大幅降低。陈企业也指出,自贸区的建成使中国和东盟双方人民都能有更多的产品选择,享受更便宜的价格。

第三,双方在历史上有着成功的合作,正是这些合作奠定了自贸区的基础。10多年前,中国与东盟休戚与共,并肩奋斗,成功战胜亚洲金融危机,促进了地区繁荣。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中国和东盟均有建立自贸区的强烈愿望。

自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签订《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来,双方经贸关系发展迅速,贸易额已从当年约600亿美元增加到2008年的2311.2亿美元。目前,中国已成为东盟第三大贸易伙伴,而东盟则成为中国第四大贸易伙伴。

一个迎接考验的自贸区

中国-东盟自贸区这艘巨轮即将扬帆启航。陈企业说,10年后中国-东盟贸易量至少应翻一番。素林也认为,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带动下,东亚将巩固作为全球经济复苏火车头的地位。

同时,这艘巨轮也将接受风浪的考验。

中国东盟问题专家张蕴岭指出,全面建设中国—东盟自贸区的进程已经开始,但还面临几个问题:一是还要逐步加大开放力度,特别在服务和投资领域;二是要减少非关税壁垒。要克服这些障碍,需要做很多工作。他特别强调,根据双方达成的有关协议行事有助于规避技术壁垒。根据协议,中国与东盟国家须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和动植物卫生措施方面开展标准互认,加强互利合作,严格限制技术壁垒的使用。对于如何进一步建设好中国-东盟自贸区,陈企业认为,各国政府首先要充分配合、遵守并兑现自由贸易有关协议的各种规定,这是先决条件;其次是推动以国家贸易为主轴的政策,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改善经济大环境。

对于非关税壁垒问题,陈企业认为,各国政府应通过定期协商、定期相互监督、定期讨论的方法,关注不符合自由贸易的政策,防止非关税壁垒间接给国际贸易发展带来阻力。

国际舆论普遍认为,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立,在国际上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必将进一步推动亚洲国家加强区域合作。

坚定实施自贸区战略 保市场保份额稳出口

202_年,金融危机全面影响实体经济,世界贸易大幅下滑,我国经济深受影响,“保市场、保份额、稳出口”成为我对外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在此背景下,我们坚定实施党十七大提出的“自贸区战略”,着力推进自贸区谈判和研究,为广大企业进出口创造稳定、透明、自由、公平的环境;同时,大力开展自贸区实施工作,使企业对自贸区优惠政策的利用率显著提升。自贸区在保市场、保份额、稳出口作用凸显。

一、克服困难,自贸区谈判收获新成果

随着金融危机影响的加深,自贸区谈判面临前所未有的内外部困难。在此情况下,我们迎难而上,全力投入,在坚持对外开放上加强与国内各部门的协调,推动自贸伙伴做出开放承诺,取得了多项新的谈判成果。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我国最早建立的自贸区

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在日前召开的中国-东盟博览会国内筹备会议上提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我国最早建立、进展最快、效果最实的自贸区。目前,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已实施。

中国—东盟博览会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相伴而生,作为唯一以自贸区为主题的展会,5年来,紧密围绕自贸区建设,建立了一系列的工作机制,如11国共办三级架构、主题国机制、“魅力之城”等,市场吸引力和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

中国东盟签署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

第八次中国-东盟经贸部长会议15日在泰国首都曼谷举行,中国商务部长陈德铭与东盟10国经贸部长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这标志着双方成功完成了中国-东盟自贸区协议的主要谈判,中国-东盟自贸区将如期在2010年全面建成。

中国-东盟自贸区是中国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也是东盟作为整体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2002年,中国与东盟启动自贸区谈判,2004年签署《货物贸易协议》,2007年签署《服务贸易协议》。

我国大力实施“自贸区战略”稳定出口作用凸显 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大力实施“自贸区战略”,着力推进自贸区谈判和研究。自贸区在保市场、保份额、稳出口方面作用凸显。我国在自贸伙伴对外贸易中的份额明显扩大。其中,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实施以来,我国已从东盟第六大贸易伙伴上升为第三大贸易伙伴;202_年,智利、巴基斯坦等自贸伙伴与我贸易的降幅,明显小于其对外贸易的整体降幅。

目前,我国正与五大洲的31个国家和地区建设14个自贸区,签署自贸协定8个,其中已实施的有7个。202_年2月,中巴在武汉签署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202_年8月,中国—东盟双方签署了自贸区投资协议;12月,我国与孟加拉国、印度、韩国、老挝、斯里兰卡6个《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完成了服务贸易、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框架协议。同时,我国正积极推进中国—挪威、中国—海合会、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区谈判,以及中国—智利自贸区投资协定谈判,为尽早达成互利共赢的协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随着自贸区战略的深入推进,我国与自贸伙伴的经贸联系日益紧密,与自贸伙伴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比如,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实施以来,机电产品等占我对东盟总出口的比例由202_年的39.5%提高到目前的50%左右。发展自贸区还有效化解和减少了我国与自贸伙伴的贸易摩擦,推动21个自贸伙伴承认我市场经济地位。

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进程与现状

发展进程简迹 1、1967年8月8日东盟成立。英文缩写为“ASEAN”。东盟成立的宗旨虽是“提倡以平等及合作精神共同努力,促进东南亚地区的经济成长。社会进步与文化发展”,但其根本用意却是希望遏制共产势力在东南亚的扩展,政治用意甚于经济涵义。其后,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逐步转为以政治、经济合作为主的区域集团。现东盟己拥有十个成员国,即:印尼、新加坡、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缅甸、越南、老挝和柬埔寨。

东盟十国总面积约450万平方公里,人口约5.3亿,GDP总值约7,370亿美元(1998年统计数字),1999年GDP平均增长率为3.3%。据预测,202_年可实现4.8-4.9%的增长率。到202_年,东盟GDP总值可望达到9,550亿美元。东盟1999年对外贸易总额约6,206亿美元,中国同东盟贸易额217.48亿美元。1999年流入东盟地区的外资达到169亿美元,其中来自美国的投资高达94亿美元之多。

2、1992年1月在新加坡举行了由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等东盟六国参加的东盟贸易部长会议,会议签署了设立“东盟自由贸易区”(英文为: ASEAN Free Trade Area,简称AFTA)的协议。设立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主要目的在于增强东盟地区作为单一生产单位的竞争优势;通过减少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期待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生产率和竞争力;加强东盟区域一体化和促进盟区内贸易与投资。本次会议随即签署了代表发展东盟自由贸易区重要标志的纲领性文件,即:“东盟自由贸易区共同有效普惠关税方案协议”,英文为: Agreement on the Common Effective Prefe-rential Tariff Scheme for AFTA,简称CEPT。会议确定在未来15年内,即在202_年前实现成立东盟自由贸易区。1995年召开的东盟首脑会议决定加速AFTA成立的时间表,即将原定的15年时间计划缩短为10年,即在202_年前成立东盟自由贸易区。

3、AFTA自1992年提出成立至今己八年有余,但由于各国意见分歧导致成立之初发展相当缓慢。在新加坡及马来西亚的积极主导下,现己逐步向较具组织化的运作模式发展,而且会员国之间经济合作范围也有日趋多元化的趋势。

1999年9月29日,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十三届东盟自由贸易区理事会决定将文、印、马、菲、新、泰等六个原始会员国贸易自由化完成的时间表提前至202_年,其余越、老、柬、缅等四个新加入的会员国于202_年达成贸易自由化的目标。进而1999年的东盟第三届非正式首脑会议又宣布,六原创始国将完成贸易自由化时间再提前五年,即为202_年之前完成;越、老、柬、缅等四国也将提前三年于202_年达成贸易自由化的目标,同时也预定于202_年将东盟区域建成为自由贸易区。

实现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重要措施

1、关税措施,实施“共同有效普惠关税”,英文简称CEPT。该关税措施是一项东盟会员国间的合作协议,约定各会员国选定共同产品类别,具体排定减税的程序及时间表,并自1993年1月1日起计划在15年内,逐步将关税全面降低至0-5%,以达成设立自由贸易区的目标,即东盟会员国将在区域内彼此间实施CEPT但对非东盟会员国家关税则仍由各国自行决定。

但是,有部分产品不适用CEPT制度,如,部分农产品,农产品原料,活动物、动物产品、部分植物产品、调制食用油;动植物蜡、食品、饮料、酒类及醋、烟等。此外,基于维护国家安全、公众道德规范、人类、动植物生命有关物品以及有艺术、历史、考古价值的物品也属例外范围。

CEPT减税计划分两种方式实施(自1993年1月1日开始实施):

(1)快速减税,即产品税率在20%以上者,应在10年内降呈0-5%,于202_年1月1日前完成;产品税车在20%及其以下者,应在七年内降至0-5%。202_年1月1日前完成。快速减税包含15项产品,即植物油、药品、肥料、皮革、纸浆、珠宝、水泥、化学药品、纺织品、铜电线、电子产品、木藤制家具品、陶瓷及玻璃制品等产品。

(2)正常减税,产品税率超过20%的,分为两个阶段实施,首先在前5-8年(202_年1月1日前)降至20%。再依照经同意的进度在7年内降至0一5%(202_年1月1日前)。产品税率在20%及其以下者,在10年内降至0一5%(202_年1月1日前)。

CEPT减税计划必须经由东盟自由贸易区理事会(AFTA Council)核准,符合东盟产品才能适用CEPT关税;所谓东盟产品,即其自制率至少为40%。此40%的自制率可源自单一国或两个以上的东盟会员国并可累计。据东盟秘书处提供的资料显示,东盟原始六会员国提出的42,622项202_年关税调降产品项目,有38,456项已调降至5%以下,占全部清单90.2%。

在1999年9月召升的第13届东盟自由贸区理事会议决定,对贸易自由化重中之重的共同有效普惠关税的实施,六原创始国于202_年内对CEPT清单内产品关税全部调降至5%以下,越南于202_年;缅甸及老挝则在202_年。另外,同年11月举行的第二届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再度宣布,六原创始国于202_年免除所有产品关税,实现完全自由化,而越、老、缅、柬亦于202_年达成自由化目标。

2、原产地规定(Rules of Origin)东盟为使区内成员国较非成员国享有较多贸易优惠或较低关税,在1977年东盟各国签订的“东盟普惠贸易安排协定”的基础上,1992年12月11日AFTA理事会在雅加达研订“CEPT原产地条规”(Rules of Origin for CEPT)。在CEPT协议下,会员国自另一会员国直接进口东盟国家产制成份比率不低于40%的产品,经出口国家主管机关(AFTA Units)核发产地证明者,可享有优惠关税。一些东盟域外国家认为,AFTA即便是符合WT0要求,但其原产地规定仍可能是一种贸易保护主义,因为该原产地规则是限定东盟自由区内国家,那么就等于对圈外国家是变相贸易壁垒。在原产地规定之限制下,东盟各国保障了区域内国家利益,可吸引许多厂商前来生产。对于圈外国而言,原产地规定具有强烈的排他性。

3、推进服务业自由化进程

1992年东盟各国决定成立东盟自由贸易区时,对服务业贸易自由化并无具体决议,仅就东盟将“继续改进与发展区域邮政及电讯系统”,以及将“继续其促进旅游及观光”等事宜达成共识。直到在1995年12月在泰国召开的第五届东盟首脑会议,服务业自由化才有具体进展。在该会议期间,会员国完成了“东盟服务业框架协议”(ASEAN Framework Agreement on Services)的签署,希望在WT0服务业贸易,总协议(简称GATS)范外,另寻求加强彼此间服务业的合作、消除服务业贸易限制,以及扩大服务业自由化的深度和广度。1998年12月在河内举行之第六届东协高峰会议中,会员国在特定承诺表上进行较多谈判,并达成了在非WT0会员国成员也享有与WT0成员在GATS规范下相同的待遇,会员国应将特定承诺表的优惠待遇扩及所有其它会员国等项决议。至此,东盟对未来区内服务业贸易发展已有了进一步之共识。

东盟服务业架构协议主要内容仍以WT0服务业贸易,总协议(GATS)规范为主。由于发展中国家一般认为,服务贸易利益主要在于发达国家,发达国家应积极协助发展中国家。因此GATS在条文中对“增加发展中国家的参与”及“回合谈判中发展中国家的义务减轻”有了具体规定。该规范使得发展中国家依法可拒绝将较大范围的服务部门纳入市场开放承诺,因此相当多数的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承诺表所涵盖的范围极为有限,其开放速度也因而较为缓慢,所以东盟各国间服务业开放速度显得较商品关税减让速度缓慢的多。

目前东盟中除越南、老挝及柬埔寨等三国非WTO会员国外,其余七国已成为WTO会员国。现在,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及文莱等五国服务业占各自国家GDP比重已逐年增加,且都在50%以上,显示这些国家对服务业已日趋开放和重视。

根据调查,东盟目前存在的服务业贸易障碍,以限制外资股权比例为最多,且普遍存在于金融、保险及电信等行业。此外,行政程序繁杂(如申办工作准证、临时居住证等流程繁杂及申请延期困难等)、内陆运输不便、通讯设备不足,以及信息取得不易等,也成为服务业贸易发展的瓶颈。

东协各国在经历了亚洲金融风暴之后,除着手进行金融服务业重整外,并已加速放宽外资股权比例,积极研究修改有关投资法令,以吸引外资进入,恢复经济成长。例如,马来西亚提高了外国人保险业及批发零售业的持股比例;泰国开放外国人经营批发零售业;印尼允许外商与印尼业者合作设立拍卖公司,经审核合格的批发零售业可拥有100%股权,已登记注册的新银行开放外资拥有100%股权等。

4、设立投资区-AIA(The ASEAN Investment Area)

为实现东盟自由贸易区目标以及吸引大量投资进入东盟地区,1995年12月,第五届东盟首脑会议倡议成立“东盟投资区”,1998年10月第三十届东盟经济部长会议签署了“东盟投资区框架协议”(Framework Agreement on the ASEAN Investment Area)。该协议适用范围为直接投资,至于投资的限制及股权规定,仍受各国国内投资相关法令约束。

为促进东盟区域内投资透明化和自由化,协议规定自202_年起对区域内所有会员国的投资者适用国民待遇,并对会员国投资者升放所有产业,202_年起则适用于所有的投资者,并推动资本、熟练工、专家及技术的自由移动。会员国为保护国家安全及公共道德、人类、动物、植物生命或健康以及保障个人隐私权等可提出全面例外清单外,另亦可提出暂时例外清单、敏感清单等措施。

AIA理事会由东盟各国经济部长及东盟秘书长所组成,其任务为检视东盟各国所提出之行动计划等,理事会下设有投资合作委员会(Co-ordinate Committee on Investment, CCI)由会员国投资相关部门之资深官员所组成。该委员会将经由经济高级官员会议(Senior Economic Offcia1 Meeting,SE0M)向AIA理事会提出报告。

1999年9月召开之第二届东盟投资区理事会,会员承诺除暂时例外清单、敏感清单、全面例外清单外,对会员国的投资者将开放更多产业并给予国民待遇,首先升放的是暂时例外清单中的制造业,将于202_年1月1日全部升放给东盟会员国的投资者。

5、东盟工业合作计划(AICO)

为在完成自由贸易区之前,加速区域内的贸易自由化、吸引投资、促进零部件与制成品的分工互补以及提升整体国际竞争力,1996年4月在新加坡召升东盟国家经济部长会议,签署了“东盟工业合作计划,(ASEAN Industrial Cooperation Scheme简称AIC0,于1996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东盟工业合作计划主要宗旨是: ①加强东盟在区域及全球市场上制造的竞争力;②增进效率与生产力,提高区内工业生产力;③提升市场占有率,增进东盟在制造工业中的竞争地位。合作主体必须为:至少由二个不同东盟国家之公司共同申请该计划。

参与资格:①必须是在任一东盟会员国注册、营运的法人;②公司股权至少30%为当地股权。(注:在1998年河内宣言中,东盟各国同意将本项规定豁免实施三年)。③愿意从事资源共享、工业互补或工业合作活动。

优惠措施包括:①经过核准的产品可享有0至5%的优惠关税。②参与AICO计划的国家所制造出的产品视为国内产品,可纳入其国内自制率内;自其它当事国进口同一申请计划的半成品或原料,视同进口国制造的产品,可列入进口国自制率计算。③可享受其它非关税优惠措施,如迸口数量限制等。

6、东盟会员国间还签有”相互认证架构协议(建立各种产品领域的相互认证机制);“运输便捷化协议”(为促进简化区域内物品的通关手续,包括免除海关检查)等。

探讨加强与有关国家或区域的经济合作关系

1、东盟自由贸易区-澳、新紧密经济关系协议(AFTA-CER)、(AFTA-the Ministers from the countries of the Australia-New Zealand Closer Economic Relations Trade Agreement, CER)。

AFTA-CER的对话首次开启了关税、信息、标准检验,如IS014000以及贸易、投资数据库等方面的新合作。

1999年10月1日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四届东盟国家同澳、新两国年度经济部长协商会议决定,在202_年前AFTA将与CER成立自由贸易区,并成立由菲律宾前总理比拉塔为主席的专门工作委员会开展研究工作,并于202_年10月向在泰国举行的东盟贸易部长会议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

2、“东盟十加三”联合宣言

1999年1月,第三届东盟非正式领导人会议在菲律宾马尼拉召开时,东盟十个成员国加上应邀与会的中国、日本及南韩三个国家元首,在会后发表共同联合公报,称为“东盟十加三”联合宣言。宣言中明确表示十三国同意在六个经济领域进行合作,其重点包括强化信息科技和电子商务,以加速贸易、投资、科技转移与技术合作。

东盟还设想与中国、日本及南韩等东亚三大经济体研拟建立东亚共同市场乃至区域货币计划,向可能成为全世界最强大的经济集团的方向发展。菲律宾总统艾斯特拉达在该会议开幕致词中曾表示,东盟推动贸易自由化的长期目标就是,成立东亚共同市场、东亚货币及东盟共同体。

从第32届东盟经济部长会议,看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新发展

202_年10月3日至7日,在泰国清运举行了第32届东盟经济部长 会议,同时举行了东盟澳新经济部长协商会及“十加三”经济部长会议。

1、关于自由贸易区协议的有效普惠关税计划。

在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议的有效普惠关税(AFTA-CEPT)计划下,成员国承诺在202_年之内把关税减低到0至5%,四个较新成员的目标定于202_年。

东盟经济部长会议通过了东盟自由贸易区理事会成员的草拟方案。因实际经济理由而无法达到减低关税目标的亚细安成员国,今后能够申请暂延减税的特权,前提是这些成员,必须承诺202_年实现形成东盟自由贸易区。任何因此而引发的纷争必须在半年内解决。

在新机制下,如果减低某个产品的关税将为成员国带来“实际问题”,成员国可以提出申请暂延落实原定计划。这项方案仅限于有效普患关税协议暂免名单上最后加入的600多个产品。新规程是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的原则拟定,与总协定不同的是,申请延期减税的成员国可以通过非关税的赔偿方式,以最惠国的方式补偿其他成员国。会议同意,该议定书于今年11月在新加坡召升的东盟首脑会议前的东盟经济部长会议正式签署。

现在,东盟原创始国承诺减让的38,400个税目中的85%,其关税水平已经降到了0-5%,明年这一比例将达到90%。随着东盟区域内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东盟十国共同有效普惠关税的平均税率已经降到4.43%,202_年将降至3.96%。

2、会议通过了电子东盟框架协议草案,并允在今年11月的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期间签署该协议。该协议包括东盟资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子商务、货物与服务及投资方面资讯科技自由化、人员培训、电子社会、电子政府等内容。会议还提出一些关于商业服务、建筑业、通讯业及旅游业发展的建议,以回应1999年至202_年新一轮服务贸易谈判。

3、在投资方面,会议称赞东盟投资区理事会组织的赴日本、美国及欧盟招商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大大促进了该东盟区域的经济复苏与发展。

4、关于推进东盟-澳新自由贸易区方面的成果。

由菲律宾前总理比拉塔领导的东盟-澳新自由贸易区研究工作委员会向东盟及澳新两区贸易部长协商会进行了报告。报告建议,“东盟自由贸易区与澳新建立自由贸易区不仅是可行的,更是明智的作法”。两区经济部长协商会发表的联合声明表示,两区经济部长认识到了促进东盟与澳新联系的好处,并同意朝“密切经济伙伴关系”的方向努力。明年起,两区国家的高级官员将根据工作委员会的建议,更详细检讨“密切经济伙伴关系”的潜能与范围。讨论的重点包括:为较新的东盟成员提供技术与基础设施援助、扩展资讯科技领域的合作等。

能否深化两区的合作关系,建立自由贸易区,仍是一个未知数。澳新与东盟国家所存有政治与贸易歧见便是主要的障碍。新加坡贸工部长杨荣文准将表示,虽然受到政治因素的阻挠,但成立东盟、澳新自由贸易区将会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其经济逻辑性是不容置疑的。自由贸易协议具有传统经济的内含,但为合作协议注入新的经济要素将更符合现实的需要,例如可借鉴澳新两国的先进资讯科技,扩大“电子东盟”的范围。近年来,澳大利亚与马来西亚和印尼的关系因安瓦尔和东帝汶等事件受到影响,进而成为推行东盟、澳新自由贸易区的障碍。马来西亚贸工部长拉菲达表示,达成两区自由贸易协议是一个非常复杂、耗时的过程,就连东盟自由贸易区本身目前也还在成形的过程中。目前的政治气候不适合马来西亚与澳新成立自由贸易区,但在现有的合作基础上,建立'密切经济伙伴关系'是可行的“。印尼贸工部长潘贯丹表示,印尼还没作好设立东盟-澳新自由贸易区的准备。尽管如此,澳洲贸易部长韦尔表示:”在促进东盟与澳新贸易联系的过程中,我们取得了史无前例的进展。

目前,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与东盟的“紧密经济关系”(CER),还包括了农业、市场开放、交通、海关等方面的合作。

5、“十加三”体制进一步加强

本次“十加三”经济部长会议,确定了“十加三”合作中优先发展的三大领域,即,加强贸易、投资和技术转让;鼓励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方面的技术合作;加强中小企业和配套工业。会上,中国代表团提出的将“十加三”经济部长会议以及高官会议机制化的建议受到了其他与会各国普遍赞同。

第二篇:中国东盟自贸区

中国---东盟自贸区

09国际经济与贸易2班

卢伟

0940302254

中国—东盟自贸区

东盟是由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10个东南亚国家组成的政治经济合作组织。而现在的中国东盟自贸区,加上中国组成10+1,自贸区覆盖人口近19亿,约占世界的三分之一;国内生产总值为6万亿美元,约占全球的九分之一;贸易总量为4.5万亿美元,是仅次于欧洲经济区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世界第三大自由贸易区。

一、中国--东盟自贸区现状 1、0关税:根据《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国与东盟双方大部分产品的关税将于202_年降为零。2、10年:202_年11月,中国与东盟一致同意在10年内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202_年11月,双方领导人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启动了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程。3、11月:202_年以来,中国与东盟双方就自由贸易区的各项协议进行了多轮磋商。双方定于202_年 11月在老挝首都万象举行的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期间签署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机制协议。4、17亿:建成后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覆盖约17亿人口,国民生产总值达2万亿美元。以1.2万亿美元的贸易总量计算,它将成为仅次于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全球第三大市场。5、90倍:目前中国是东盟的第六大贸易伙伴,东盟是中国第五大贸易伙伴。202_年双边贸易额达到782亿美元,比1978年增长了90倍。6、1000亿:在202_年举行的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提出在202_年使双方贸易额突破1000亿美元的目标。

(一)关税水平不断降低,货物贸易发展迅速

自202_年双方签署《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来,中国与东盟的货物贸易额已经连续六年保持20%以上的年增长速度,202_年双方贸易额突破202_亿美元,比计划中的202_年提前三年实现目标。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从202_年开始双边贸易增长速度放慢,但当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总额仍达到2311.2亿美元,同比增长13.9%。其中,中国出口1141.4亿美元,进口1169.7亿美元。202_年,双边贸易虽然下降,但也达到2130.1亿美元,减少7.9%,比同期中国外贸整体降幅低6个百分点。其中,中国对东盟出口1063亿美元,减少7%;中国自东盟进口1067.1亿美元,减少8.8%。目前,东盟已成为中国第四大贸易伙伴、第四大出口市场和第三大进口来源地,中国也成为东盟第三大贸易伙伴。

中国与东盟双方在自贸协定框架下大幅降低和取消关税为促进双边贸易的快速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2_年7月,《协议》开始实施,中国按照规定削减了3408种产品的关税,对东盟的平均进口关税由9.9%降至8.1%。202_年1月,中国进行第二次降税,降低了5375种产品的关税,对东盟的平均关税进一步下降为5.8%。202_年1月1日,中国进行第三次降税,降税后实施协定税率的税目数约为6750个,平均关税降至2.4%,当年中国关税总水平仍为9.8%。与此同时,东盟各国对中国的平均关税也有不同程度的降低。自贸区实施降税后,双方企业减少了关税支出、降低了经营成本,并且增强了国际竞争力。据中国海关统计,202_年中国自东盟进口受惠货物61亿美元,为企业优惠税款32亿元人民币。同时,中国企业申领了18.4万份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向东盟出口价值51亿美元

中国---东盟自贸区 的受惠货物。

(二)服务贸易稳步开放

202_年1月,中国与东盟签署《服务贸易协议》,宣布相互开放服务贸易市场,并于202_年7月1日生效。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WT)承诺的基础上,向东盟国家做出开放市场的承诺。东盟各国也做出了开放承诺。近年来,中国、东盟的服务贸易发展迅速,贸易额呈上升趋势。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2_年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按国际收支口径统计,不含政府服务)进出口总额为233.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0.4%,占中国服务贸易总额的7.7%。其中,中国对东盟服务贸易出口104亿美元,增长31.5%,占中国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7.1%。中国自东盟服务贸易进口129.6亿美元,增长29.6%,占中国服务贸易进口总额的8.2%。中国对东盟逆差25.6亿美元。目前,东盟是中国服务贸易五大贸易伙伴之一,是中国第五大服务贸易出口市场和进口来源地,仅次于中国香港地区、美国、欧盟和日本。东盟在海运、航运、金融服务、建筑工程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领域的对华合作已成为中国服务贸易进口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业投资、工程承包、劳务合作等领域,东盟也已成为中国重要的服务贸易出口市场。

(三)相互投资不断扩大

近年来,随着中国一东盟自贸区建设步伐的加快,中国与东盟相互投资不断扩大。截至202_年底,东盟国家对华投资项目3.2286万项,合同外资金额1119亿美元,实际投入520.1亿美元,占我国吸引外资的6.08%。202_-202_年,东盟对华实际投资金额从29.3亿美元增至56.4亿美元,平均增速达31.1%。202_年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东盟对华投资增速仍达到了24.4%,其中增长最快的是越南,增幅达83.6%。东盟对华投资主要来自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五国,投资领域包括房地产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宾馆、饭店、住宅、金融、零售、石油化工、旅游、矿产资源开发等行业。

同时,中国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对外投资,对东盟的投资也出现了快速增长态势。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2_-202_年中国对东盟的直接投资由1.19亿美元增至24.84亿美元,增长了近20倍,平均增速331.2%。202_年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增幅仍达156.1%,已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把东盟国家作为主要投资目的地。中国对东盟的投资主要集中在新加坡、印尼、越南、缅甸、泰国、柬埔寨、马来西亚、老挝等国,投资领域分布较广,涉及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制造业、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业、金融业、采矿业和建筑业等领域。

(四)经济技术合作进展顺利

随着中国一东盟自贸区建设的不断深入,目前东盟国家已经成为中国海外重要的承包工程市场和劳务市场。截至202_年底,中国企业在东盟国家签订承包劳务合同总额达692.3亿美元,完成营业额429.3亿美元。新加坡、印尼、越南、马来西亚、缅甸和泰国是中国在东盟国家开展承包劳务合作的主要市场。

(五)次区域经济合作蓬勃发展

在中国一东盟自贸区框架下,中国还通过积极推进大湄公河(GMS)和泛北部湾等次区域经济合作,改善次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次区域内的贸易投资便利化,谋求与东盟欠发达国家之间的务实合作与共同发展。202_年3月,中国与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泰国共同通过了《202_年至202_年GMS发展万象行动计划》,六国将进一步深化合作,加

中国---东盟自贸区

快一体化建设,争取在交通、能源、电信、农业、环境、旅游、人力资源开发、贸易便利化和投资这九大领域取得进展。

202_年11月,在第十一次中国一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提出了“成立联合专家组,就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开展可行性研究”的倡议。这一倡议得到了东盟各国领导人的积极响应,中国与东盟国家已经成立了联合专家组并通过了联合专家组行动计划,《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在编制之中。

(六)各省市积极参与自贸区建设

随着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关系的不断加深,国内各省市积极抓住中国一东盟自贸区的发展机遇,纷纷与东盟各国开展合作。202_年初,重庆、四川、云南、广西、山东、海南、广东等在其《202_年政府工作报告》和今后五年目标任务中均提及要“加强与东盟的经贸合作”。同年,湖北省、广东省和陕西省还先后与东盟秘书处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推进与东盟的经贸关系正受到国内越来越多省市和地区的重视。

国际金融危机期间,传统欧美市场出口受到冲击,在此情况下,中国一东盟自贸区的建设也为各省市稳定外贸出口做出了积极贡献。202_年前10个月,云南与东盟实现贸易额24.3亿美元,增长5.3%,占云南外贸总额的41%;广西与东盟实现贸易额35.8亿美元,增长4.8%,占广西外贸总额的34.3%,其中出口25.3亿美元,增长10%;广东对东盟贸易额达到494.4亿美元,其中出口209.9亿美元,增长4.4%。

二、存在问题

(一)存在“货物贸易先进,服务贸易相对落后”的不平衡。

自202_年中国和东盟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到202_年,中国与东盟的双边贸易一直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双边贸易增长率超过中国对外贸易的平均增速,或基本持平(见图1)。

202_年和202_年尽管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中国和东盟双边贸易增长速度减慢,但仍然保持正增长的态势。根据中国海关统计,自贸区运行的前三个月,中国与东盟十国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628.6亿美元,同比增长61.7%,远远高于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平均增速。其中中国对东盟出口292.2亿美元,同比增长46.7%,高出中国出口平均增速18个百分点;中国自东盟进口336.4亿美元,同比增长77.5%,高出中国进口平均增速12.8个百分点。对比往年中国与东盟进出口一季度数据发现,202_年一季度,中国对东盟出口增速与自东盟进口增速均达到最高值。造成这种贸易快速增长的原因,一方面是金融危机造成去年同期双边贸易的基数过低,此次增长有部分来自恢复性增长,一方面是受中国-东盟自贸易区1月份降税的启动,零关税开始实施的刺激。

中国与东盟货物贸易的巨大规模对中国经济及东盟经济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而服务贸易显得相对落后。我国与东盟各国之间的服务贸易不仅贸易总量低,而且大多集中在低端领域,如旅游、建筑、教育等;而在金融、管理、咨询等处于服务贸易高端的领域,则较为落后。202_年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为230多亿美元,仅占当年双边货物贸易总额的十分之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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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重贸易,轻投资”的不平衡。

近年来,中国与东盟的双边进出口贸易快速发展,双边贸易额从202_年的782.9亿美元,一路直升至202_年的2310.7亿美元,202_年的2125.1亿美元,贸易规模快速增长。相互的贸易地位不断提升,目前双方互为对方的第四大贸易伙伴。东盟作为中国第四大出口市场,一季度,中国对东盟的出口额占中国出口总额的9.2%,比上年同期提高1.1个百分点。而同期,中国其他贸易伙伴出口份额占比下降或仅略增:如美国占比下降1.3个百分点;欧盟占比略增0.4个百分点;日本下降0.7个百分点。同时东盟作为中国第三大进口来源地,中国自东盟的进口额占中国进口总额的11.2%,比上年同期提高0.8个百分点;相比,自日本进口占比降低0.7个百分点,自欧盟进口占比降低1.9个百分点。

与中国-东盟双边贸易快速发展形成对比的是,在双向投资领域,尽管近年来中国与东盟的投资额也在一直增加,但在投资市场上始终没有占到主要地位,双方均没有成为对方的主要投资伙伴,双向投资额不仅总量不高,而且投资不均衡。根据中国商务部统计,截至202_年底,中国-东盟双向投资额超过600亿美元。其中,东盟对中国实际投资超过520亿美元,远远多于中国对东盟的投资。东盟国家对中方投资少表示担忧。202_年自贸区全面建成后,在巨大商机的诱惑和《投资协议》的保障下,中国企业开始加快对东盟的直接投资,截至2月底,中方企业在东盟直接投资存量取得突破,达到85.7亿美元,年底有望超过100亿美元。但“中国少,东盟多”的投资不均衡问题依然存在。

(三)存在“政府推得快,企业跟得慢”的不平衡。

自202_年11月中国-东盟第五次领导人会议上,朱镕基总理正式提出十年内建成CAFTA的构想以来,几乎每年双边在CAFTA建设方面都能取得实质性进展。202_年双边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标志建立CAFTA的进程正式启动;202_年中国和泰国根据《框架协议》中的“早期收获计划”率先对188种农产品实行零关税;202_年双边签署《货物贸易协议》;202_年签署《服务贸易协议》;202_年8月进一步签署《投资协议》,标志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主体谈判结束。服务贸易和投资历来是自贸区谈判的难点,中国政府能在两年内完成与东盟十国这两个协议的签署,付出的努力是巨大的,为企业发展与东盟的贸易往来创造了一个自由、便利、透明及公平的环境,并提供充分的法律保护。

而相对来说,企业对自贸区相关协议、政策的了解和把握则明显落后。哪些产品享受零关税或关税优惠?什么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FORME),怎样取得,取得条件是什么?这些都是从事东盟货物贸易的企业所必须先要了解的知识。年初以来,中国各地政府、专家、学者举办各种宣传CAF-TA的讲座、研讨会,普及自贸区的各项规定和优惠措施,但从部分地方海关的统计来看,仍有相当多的企业没有很好地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没有充分享受到零关税带来的优惠。造成政策利用不充分的原因既有企业高层对享受零关税政策的条件不理解,还有就是企业缺乏经验和技巧,不懂得利用关税优惠政策提高产品竞争力;或者担心办理各种证件麻烦,错失了享受自贸区优惠关税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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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机遇与挑战

(一)机遇

1.为我国与东南亚的经贸合作,尤其是贸易方面的合作,提供了一个制度框架和机制保 障,从而更有利于发展双边的的经济合作。

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因素不只是劳动力、资本、技术,还有一个非 常重要的因素,这就是制度。人类的经济发展经历了以家庭、部落、村社、地区、企业、国 家等作为组织形态,又在现代经济的基础上,朝着区域一体化的方向发展。经济制度也在相 应地改变其形态和扩大其范围和作用。经济制度的重要性,也越来越显得突出,以致有些经 济学家(如诺斯)认为“有效的经济组织是经济成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 发展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经济制度微观上有企业,宏观上有国家的经济体制、区域性的 制度安排等。国内的经济发展有赖于制度和制度创新;同样,区域的经济合作和经济发展,也有赖于区域经济合作的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

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实践也证明在一定的制度安排下的贸易的集团化、区域化,是促进 地区发展,实现共同繁荣的成功之路,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的经验证实了这一点。中国同 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作为一种制度安排,也必将进一步促进中国同东盟的关系和经济的发 展与繁荣,有助于继续保持自身持续、健康的经济增长。因为任何一个自由贸易协定的实施,都将通过双方消除贸易壁垒,提供物流、资金方面的便利,降低交易成本,加快资金、技术、货币、服务活动、扩大贸易量、提高经济效率,促进区域经济的增长。

由于中国和东盟都是有着很大规模的复杂的经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作为一种制

度,将涉及多方面的安排,这就将从制度上全面推动双边经贸关系的发展。就我们所知,中 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合作框架至少包括了六个主要方面: 第一,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具体包括提高透明度、消除非关税壁垒、扩大国营贸易企业的权利、简化海关程序、相互承 认标准即肯定性评估程序、提供签证便利,以促进商务人员往来、促进商界及贸易政策对话、促进与便利信息和通讯技术(ICT)产品的贸易及电子商务,致力于采纳共同标准和实施技术 合作,以提升各国的应用水平,促进贸易的发展等。

第二,对东盟成员国,特别是新成员国,提供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以提高其扩大与中 国贸易的能力。

第三,在符合WTO 规则的基础上,给予东盟中非世贸组织成员特别考虑。

第四,将合作领域扩大至金融、旅游、农业、人力资源开发、中小企业、产业合作、知 识产权、环境、林业与林业产品、能源及次区域开发等领域。这将加强并补充双方深化的贸 易和投资联系。

第五,为东盟的新成员提供特殊的、差别的待遇及一定的灵活性。第六,建立合适的组织机制以执行合作框架。

很明显,采纳东盟与中国经济合作的框架,并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将会进一步强劲地 提升东盟和中国的关系,全面促进双边的经济合作,并为东南亚的经济增长和稳定奠定坚实 的基础。

当然,这种较为全面的制度安排,不可能一步到位,而将是分阶段、分步骤来实现的,谈判协议成熟一项或几项,就落实一项或几项,不会等10 年后一起启动,实际上谈判的过 程就是逐渐启动的过程。总的来看,会是从易到难,优先安排取决于双方的考虑和提出项目 的共同性,而整个进程取决于双方的努力。

中国---东盟自贸区

2.给予中国—东盟国家现有的经济合作以新的推动力,其中一些将成为中国—东盟自由 贸易区中较早启动的或新的切入点。

中国与东盟已在广泛的领域里开展经贸合作。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谈判和逐步建

立,我认为是以现有的合作为基础的,并将在现有的基础上推进、扩大和提升,同时,它必 然给现有的经济合作以新的动力,并使其中一些合作成为较早启动的领域和切入点。在贸易方面,中国和东盟在202_ 年的贸易额达到395 亿美元。东盟在中国对外贸易中 的份额持续增长,从1991 年的5.8%增长到202_ 年的8.3%。东盟目前是中国的第五大贸易 伙伴。同时,中国占东盟外贸的份额也从1994 年的2.1%增长到202_ 年的3.9%。中国目前 是东盟的第六大贸易伙伴。202_ 年双边贸易又增加到416 亿美元。

尽管双方贸易增长迅速,但如果考虑到双边贸易总的规模并不大(较之东盟与美、日的 贸易现分别都已超过了1000 亿美元),而且双方的主要出口市场仍为发达国家这一因素,可

以看出进一步扩展双边贸易关系的潜力十分明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谈判所达成的协 议,将从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两个方面扩大中国和东盟的对外贸易。在投资方面,东盟 和中国都是吸引外来投资的国家,而不是在彼此市场主要的投资者。如果能够采取适当的措 施来开放市场提供机会,双方的投资潜力将会完全释放。1997 年爆发的金融危机使东亚地 区的经济环境恶化,严重影响了东盟国家外国直接投资的流入。但这种状况会随着东盟国内 经济环境的改善而逐步好转。危机对中国的影响相对要小得多。中国广大的市场和潜在市场,宏观经济的稳定和持续、健康、高速发展,是外资不断流入的主要动力。中国加入WTO 是中

国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另一个有利的因素。但随着中国经济的增长,中国对海外的投资也会 增长。事实上,中国政府已把“走出去”作为新世纪中国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积 极鼓励中国公司进行海外投资。东盟将是未来中国企业进行海外投资的优先市场,尤其是双 方在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过程中如果能够建立更紧密的经济关系。如果说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到 上世纪90 年代更多的是东盟增加对中国的投资,那么,新世纪中国将越来越多地向东盟投 资,双边的投资流向会更趋于平衡。而东盟国家对中国的投资,也将从20 世纪以东部沿海 地区为主,到21 世纪转向广大的中西部地区。这是因为随着中国沿海地区经济结构的调整 和发展水平的提高,其吸引外资可能转向以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的投资为主。对于广西和云 南而言,周边的越、老、缅、柬等国,甚至泰国,将会是主要的投资市场。

在边境贸易方面,对于中国的边境省份以及对于毗连的东南亚国家,边境贸易是双边贸 易不可缺少的重要的也是便利的方式,现在已经有了良好的基础,而且周边越、老、缅等国 都是需要给予优惠考虑的国家。如何健全和扩大边境贸易,显然可以考虑作为中国—东盟自 由贸易区建构的切入点之一。

在次区域合作和小区域合作方面,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已经进行了10 年,中越、中老、中缅毗连地区之间,对接的边境开放城市、口岸之间的各种不同形式的合作也在广泛 开展,有了不同程度的良好基础和各种合作机制,这种次区域的甚至小区域的合作,或这种 次区域的甚至小区域的经贸合作的某些方面、某些内容,也可能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进程。

最后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东盟国家是我国西南省区的主要出口市场,在地理上直接接壤,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大大促进中国西南省区与东南亚国家的经贸合作,促进这些 省区的出口,有利于配合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在这方面显然将会有很多的机遇。

(二)把握机遇

如果我们作更加全面的研究和更多的思考,还可以发现其他方面的机遇。当然问题不仅 在于发现机遇,找到机遇,还在于把握机遇。如何把握机遇,建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些

中国---东盟自贸区

思考。

1.分阶段思考目标。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为时长达10 年,是个逐步推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可以把这10 年作为一个长时段,密切关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 谈判和建设进程,当前思考的重点是近期的或近两三年的,如何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大、发展 和提升双边的经贸合作,如何找到新的共同点、切入点、兴奋点、支撑点、热点。这就需要 加强研究,加强交往,进一步把研究与交往、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

2.分对象制定对策。就是重视对东盟的研究。把握对象的情况,这个对象就是东盟,而 东盟的情况很复杂,既有统一的一面,各国之间又有很大的差异性,包括政治、文化、经济。就经济而言,其基础、规模、结构、需求、能力(如支付能力)、机制、方式都不尽相同。这种共同性和差异性也必然反映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谈判和建立过程,以及在此期间双 边的经贸交往中,我们应从本省区的实际情况出发研究和提出对东盟对次区域以及对不同国 家的战略和措施,明确重点,包括重点国家和重点行业、领域,并研究和制定相应的措施。3.多层次全面推进。主要包括:

(1)需要了解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谈判桌上的重大建议、安排、问题。(2)需要向中央反映和争取中央政府支持批准的政策,或其它方面的支持。

(3)本省区政府在职权范围内可以推出确定的行动计划、方案、政策、措施;在沟通关 系人力资源、信息等方面提供更好的服务。

(4)外资、投资、外经等实际工作部门的更为具体的考虑、方案。

(5)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的积极行动,既要重视大企业,也要看重中小企业的作用; 既要重视国营企业,也要创造条件发挥民营企业的作用。

三、面临的挑战

这也是个很大的问题:

1.从大的方面看,东盟、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这些相互联系的发展 或建设,都面临挑战,都会有一些困难、矛盾或问题,包括东盟内部的,东盟与外部之间的(10+3、10+1、10+3 与10+1,日本的、美国的影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部与外部的

这些因素都在产生影响。挑战和问题不容忽视,但有利条件也很多,而且挑战是压力也可转 化为动力。良好的开头是成功的一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10 年建成是充满希望,前途 光明的。

2.从省区的视角看,最大的挑战在于能不能抓住机遇。从认识上看,一个关键的问题是 知己知彼。只有知己知彼,才能抓住机遇,找到共同点、突破口、推进器,在各个方面作出 充分的、足够的准备,包括在思想上、知识上、机制上、人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克 服薄弱的环节,发展自己,发展与东盟的经贸关系;如在上面提到的几个层面,应对挑战,抓住机遇,充分发挥职能和作用。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进程中,中国在新世纪与 东南亚合作中既然已有了一个良好的新起点,就一定能有力地、有效地应对各种挑战,达到 我们的目的,获得中国和东盟的“双赢”,带来中国与东南亚经济合作的新的、更多形式、更大规模、更高层次也更为有效的大发展。

四、解决对策

二、分析及对策

(一)双边积极合作,巩固传统服务贸易领域,努力开拓服务贸易新领域。

随着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的进行,国际产业重心逐渐由制造业向服务业转移,中国与东

中国---东盟自贸区

盟的经贸发展也应顺应这一历史潮流。中国和东盟各国在服务贸易发展基础、产业格局、发展速度和发展阶段方面呈现多层次的阶梯状态,从而使得双方在比较优势方面呈现多样性和互补性,为双方的服务贸易发展扩大奠定了基础,服务贸易也因此有望成为双边经贸发展的新引擎。在服务贸易出口的产业结构上,中国的优势领域在电信、旅游、交通、建筑等方面,服务贸易的方式以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为主,在建筑、海运、旅游、计算机信息、商务等方面竞争力较强,而新加坡、马来西亚则在航空运输、金融、酒店和会展等方面优势明显,泰国则在旅游服务独具特色。中国与东盟在服务贸易发展中的差异性和互补性,决定了双方在服务贸易发展上合作空间多于竞争。

将双边贸易重点由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的另一个原因是,服务贸易包括的领域非常广泛,且不像货物贸易那样比较容易受到外界的冲击。另外,在国际大环境条件下,面对以服务业为核心的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中国与东盟成员要在区内合作的基础上,优化区内要素资源配置,增强中国-东盟自贸区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方面的凝聚力和整体竞争力,这也是自贸区成员共同发展服务贸易的战略选择。

在具体操作方面,可以遵循“以货物贸易为依托”继续巩固传统服务贸易,再图谋新领域的思路。中国-东盟货物贸易规模大、发展迅速,完全可以凭借货物贸易的发展推动相关服务贸易的发展。如交通、物流、金融和保险与货物贸易密切相关,国家可以加大投入,首先扶助这几个行业的贸易发展。此外,在传统服务贸易基础上,积极发展新型服务贸易输出,如会展业、教育、文化,及咨询、会计、律师、代理等中介服务。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发展,双方在货物贸易和其他产业领域的投资不断增加,也必然进一步增大对服务的需求,为双方的服务提供者带来新的合作机遇。

(二)创造条件,加大对外直接投资。

加大双边投资力度,增大双边投资额,改变“中国少、东盟多”的投资不均衡不仅是东盟方面的要求,也是中国进一步深化双边经贸合作所必需的方向。就产业而言,和多数东盟国家相比,中国虽然拥有产业体系齐全,部分企业实力雄厚的优势,但机电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等几乎与东盟处于同一发展水平,在机电产品、鞋箱包、纺织品等产品出口方面,双方的竞争性大于互补性。东盟国家担心自贸区建成后,中国产品会对本国造成冲击。如以印尼为代表的部分国家,担心中国大量廉价商品涌入,冲击本国产业,出口减少,进而影响就业,14个工业协会甚至一度要求推迟自贸区协议。于是在实施降税过程中,中国难免会遇到来自东盟方面的现实产业阻力,亦不排除某些国家在降税的同时增加非关税壁垒的可能。而且东盟国家由于外汇储备较为短缺等原因,观念上偏好贸易顺差,对贸易逆差比较敏感,中国出口产品一旦过多,极易遭致东盟国家的抵触。相比贸易而言,投资可以转变出口形式,降低东盟国家对中国出口产品的敏感,并可以有效绕过非关税壁垒。而且对于目前发展需要大量外部资金的东盟来说,能吸引中国资金到本地投资已成为许多国家的发展战略,遭遇抵触的可能性很小,而且各国颁布了许多吸引外商投资的优惠措施也便利了中国发展对外直接投资。

对企业来讲,直接投资不比货物贸易,所承担的风险要更大,所以迈出的步伐会更慎重一些。中国企业到东盟投资,首先要进行区位选择。东盟各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平衡,产业结构差别很大。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产业结构不健全,急需外部资金和技术;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经济发展水平居中,产业结构较合理,其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是与中国竞争最为激烈的几个国家;新加坡和文莱属于东盟国家中人均收入最高的国家,新加坡产业结构先进,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占很大比重,而文莱经济结构并不先进,主要是靠出口石油资源致富。因此,中国企业在东盟选择投资区位时,应综

中国---东盟自贸区

合考虑自身条件和东盟国家的经济发展情况及其对外发展策略,全面考虑比较成本、市场潜力、制度因素及投资环境相似性等方面。我国转移出去的多是一些中小企业,在降低投资风险、探索投资模式方面,可以由国家或行业协会出面协调,以集群的方式“走出去”,风险会小一些。也可以在东盟国家建立一些中国投资区,在整体环境不尽如意的国家创造出一个投资小环境。

(三)采取各种形式加大自贸区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普及自贸区知识。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只有持有FORME原产地证的贸易货物才能享受零关税。严格意义上讲,1月1日起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建成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因为并不是东盟所有国家的所有产品即日起对中国实行零关税,有的国家有的产品关税到202_年才能降为零。所以,进出口企业只有掌握自贸区政策的有关知识,清楚哪些商品出口到哪些国家可以享受零关税或关税优惠,进而申请原产地证,才能在贸易中有效利用降税的优惠。

中国出口企业只要具备三个条件就可以向商检局申请FORME:1.货物出口到东盟国家;2.货物是出口目的国可以享受关税减免的货物;3.货物符合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货物应符合完全获得,或非原产部分成本不超过货物离岸价(FOB)的60%,及符合直运规则。而从东盟进口时,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原产地证书。各国执行同一个原产地规则,规则包含在《框架协议》中。

(四)目标不仅限于东盟,要瞄向更广阔的国际市场,通过政策叠加,扩大政策利用广度,实现贸易延伸。

东盟已与印度、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分别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建立了自由贸易关系。而且,除中国外,东盟还与印度、日本、韩国和新西兰实施了零关税政策。凭借东盟在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方面已经采取的积极行动,中国企业可以利用东盟与其他国家签署的自贸协议和其他优惠贸易安排,推进中国企业到东盟设厂,将我国出口东盟的商品进行二次加工,改变其原产地属性后再出口至其他与东盟签署优惠贸易协定的国家,实现多个优惠政策的叠加,从而把中国与东盟之间的优惠贸易延伸到更多的国家和地区。中国企业要开拓的不仅仅是将近6亿人的东南亚市场,而是通过东盟,走向更广阔的国际市场。东盟中的老挝、缅甸、柬埔寨都属于最不发达国家,由于欧美发达国家对世界上最不发达国家有特殊的出口政策,中国企业也可利用这些优势获取更好的出口条件。同时,中国行业协会应积极与东盟行业协会对接,促进双方产业优势互补、合理分工,进而提升整个中国-东盟区域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三篇:中国—东盟自贸区

中国——东盟自贸区启动 七千种产品实行零关税

中国—东盟自贸区即将于本周五(即202_年1月1日)全面启动。有关人士介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中国最早建立、进展最快、效果最实的自贸区。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自贸区将对中国今后对外开展贸易交流合作产生重要示范影响。

中国第一个自由贸易区本周建成

中国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今年曾在一次内部会议上提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中国最早建立、进展最快、效果最实的自贸区。

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和经济合作研究院院长霍建国近期也对记者表示,自贸区全面实施后,货物贸易方面涉及约七千个税号的产品将全部实行零关税,大约占中国与东盟贸易的九成,有关服务贸易协议和投资协议也将陆续启动。

霍建国表示,这是中国区域贸易合作的一件大事,必将对中国和东盟经贸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霍建国说,中国—东盟自贸区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中国和东盟有很多共同的历史文化背景,民族差异较小,共同语言较多,在当前世界经济竞争格局当中同属新兴经济体,有着迫切的发展要求,潜在的经济增长能力巨大。在当前形势下,加强区域合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共同的需要,符合当前区域贸易发展的大趋势。

中国—东盟自贸区改善亚太区经济形势

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展望了即将全面建成的中国—东盟自贸区。陈德铭指出,明年中国和东盟的贸易量会有比较大的增加,亚太地区整体经济形势也会更加明显好转。

陈德铭说,老东盟六个国家(泰国、马来西亚、文莱、印尼、菲律宾和新加坡)明年初将全面实行自贸区协议,新东盟四国(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则会延缓一段时间。

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实施以来,成效不断扩大。在商品贸易方面,通过实施降税,中国与东盟的企业减少了关税环节的支出,降低了经营成本。

据知,明年初中国和老东盟成员绝大多数产品关税将降为零,与新东盟新成员则在二0一五年降为零。自二00五年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实施以来,中国已从东盟第六大贸易伙伴上升为第三大贸易伙伴,二00八年双边贸易额超过两千三百亿美元。

第四篇:中国-东盟自贸区

服务贸易是广西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广西对外贸易发展中极其比较优势的服务贸易,应抓住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将于202_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202_年7月1日之前双方还将就第二批服务部门市场开放问题进行谈判的契机,加快发展。

根据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规定,中国将在建筑、环保、运输、体育和商务等5个服务部门的26个分部门向东盟国家作出比对世贸组织承诺更加优惠的市场开放承诺;同时东盟各国也将分别向中国作出市场承诺开放金融、电信、教育、旅游、建筑、医疗等行业,包括进一步开放上述服务领域,并允许对方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放宽设立公司的股比限制等。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的实施,自由贸易区内分工开始向服务业领域的扩展。为此,有必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挖掘比较优势力,实现广西传统服务产品的市场最大值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定》的实施,将扩大广西服务贸易比较优势的发展空间。进一步挖掘广西服务经济效应,可以从拓展现有比较优势服务贸易项目开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定》实施后,将产生贸易创造效应,可以促进广西服务贸易现有比较优势项目形成规模经济,降低成本。如旅游服务业,东盟地区和我国是互为重要的旅游市场。广西旅游服务业比较优势一直很突出,长期以来,广西基本是以劳动生产率和资源禀赋差异形成的比较优势来参与国际旅游服务贸易的。《服务贸易协定》实施后,广西可以充分利用自由贸易区内巨大的现实和潜在旅游服务市场需求,进一步加大这一传统服务贸易项目的进出口。同时,还可以将广西旅游业,包括从景区、旅游线路、旅行社合作到规则等服务项目向泛北部湾的东盟各国延伸,以期互利共赢。

二、加快完成广西服务贸易从比较优势向竞争优势转变,增强广西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

高增值和高技术的现代服务贸易仍然是广西对外贸易的软肋,广西服务贸易无论在国内还是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都不具备竞争优势。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定》的实施,无论是在多边,还是在区域、双边框架下的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都将为广西加快完成服务贸易国际竞争从比较优势向竞争优势转变提供新机遇。以此为契机,广西服务贸易可以通过引进外资、先进设备、技术与管理经验,促进广西服务贸易产业升级,优化结构服务贸易产业,提高服务贸易产品质量,从而增强广西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

同时,区域内服务贸易的自由化也是一把双刃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定》的实施,将使广西区内从事服务贸易企业面临更为直接激烈的竞争。我区要更新观念,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在为企业创造一个和谐有利的外部竞争环境的同时,放手微观。推进广西服务贸易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加快完成广西服务贸易优势从比较优势向竞争优势转变。

三、依托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大力发展国际商务服务,提升现代服务业在广西服务贸易中的地位

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一项重要的次区域经济合作。广西作为中国与东盟地区之间惟一海上相连、陆地相接的地区,应依托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除了进一步做大以中国-东盟博览会等会展服务之外,还要加快培育广西在面向东盟各国及国内企业在相互贸易与投资领域的国际翻译服务、国际研究顾问服务、国际公共关系服务、国际研究与开发服务、国际管理咨询服务、国际市场研究及公众观点调查等国际商务服务行业的市场主体,特别是应鼓励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民营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这一国际商务服务业中来。国际商务服务业的发展,在直接促进自由贸易区内商品流通与服务交换的同时,其自身在引导生产、促进消费、扩大内需、增加就业、创造产值与效益等方面的显著作用,有着很大的“乘数效应”,对促进提升广西服务贸易效益有着特殊作用。

四、提升环北部湾城市国际服务贸易合作能力,形成广西服务贸易产业环北部湾积聚带

目前,环北部湾城市群之间服务贸易的市场竞争不充分与过度竞争同时存在,一些服务产业的结构趋同化和技术水平同层化现象已相当严重,导致同类产业产能过剩,产品低水平重复竞争加重。因此,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市群应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这个更大的服务贸易区域范畴为背景,以多方合作双赢为指导,按照相关产业链规律,通过为中国与东盟各国间经济贸易与投资创造和提供各种服务与便利,实现环北部湾国际服务产业跨城市、跨国界专业化分工,促使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市群突破合作空间的制约,在提升这些城市服务经济功能的同时,形成广西服务贸易产业环北部湾积聚带,以提高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市群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的地位与国际竞争力。

同时,还要从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各国服务贸易相“接轨”切入,加速泛北部湾区域经济跨越服务贸易通道建设。(作者:广西财经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副教授李玫宇)

第五篇: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202_年10月28日 00:00 浏览数(402)编辑:龚创

中国—东盟自贸区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FORM-E),是根据《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官方证明文件,由出口成员方的政府机构签发。成员方应将其签发原产地证书的政府机构名称及地址通知所有其他成员方,并提供该政府机构使用的签名式样及印章印模。在我国,检验检疫机构是唯一有权签发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的签证机构。国家质检总局于202_ 年9 月将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签证机构使用的签名式样及印章印模向东盟各国进行了备案。

一、申领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口货物发货人其产品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均可申领FORM-E证书:

(1)货物出口到东盟任一成员国;

(2)必须是在目的国可享受关税减让的货物;

(3)货物必须符合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和签证核查程序。

二、申领流程 1.注册登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口货物发货人(以下称申请人)在申领原产地证书前,应预先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称签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申请人办理注册登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原产地证书注册登记表一式二份;

(2)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有效复印件;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复印件;

(5)产品成本明细单;

(6)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签证机构经审核、调查,对符合申请签发FORM-E 原产地证书条件的货物予以注册登记。2.证书的申请

申请人应于货物出运前向签证机构申请办理FORM-E 证书,并提交以下资料:(1)原产地证书申请书;

(2)填制正确的原产地证书;

(3)出口货物商业发票副本;

(4)对含有非原产成份或签证机构认为需核实原产地真实性的货物,申请人还应提交《产品成本明细单》;

(5)后发证书需提交报关单、提单或运单,(6)签证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自 202_ 年8 月1 日起,检验检疫机构开始实施新的原产地业务管理系统。申请人只要在自己的电脑上安装原产地证电子申报软件,就可以在网上申请FORM-E 证书,签证机构在网上审证,对需要原产地调查的产品进行实地调查。产品通过审核的,签证机构向企业发送正确回执,申请人即可自行打印原产地证书。申请人持缮制完毕的FORM-E 证书及有关文件到签证机构签字、盖章。为方便申请人,签证机构在系统中开设了异地申领原产地证书的功能,企业可以在注册地以外的签证点申领FORM-E证书。

3.特殊情况下的申领

(1)后发证书的申领在特殊情况下,如由非主观故意的差错、疏忽或其他合理原因没有在货物出口时或出口后立即签发原产地证书,原产地证书可以在货物装运之日起一年内补发。申请人申请补发证书时,应提交报关单、提单或运单,由签证机构在证书第12 栏加盖“补发”章(ISSUED RETROACTIVELY)

(2)更改证书的申领申请人要求更改已签发的证书内容时,应向原签证机构说明更改理由并提供依据,经签证机构核实并收回原发证书后方准予换发新证书。

(3)重发证书的申领如果已签发的原产地证书遗失或毁坏,申请人可在产品出运后1年的期限内,持原证书第3 副本向原签证机构申请重发,经审查同意重发时,签证机构在证书第12 栏加盖“经证实的真实复制本” 印章(CERTIFIED TRUECOPY)。4.证书的签发

签证机构对每一份FORM-E 申请进行审核以确保:

(1)申请书及原产地证书正确填写并经授权人签名;(2)产品的原产地符合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

(3)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与原产地证书中的其他说明相符;

(4)所列明的货物名称、数量及重量、唛头及件号、件数及包装及待出口产品相符。签证机构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签发FORM-E证书,需进行实地原产地调查的产品除外。特殊情况做急件处理。5.原产地调查

为确保 FORM-E 原产地证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签证机构可在签证时或签证后对所签产品进行原产地调查。被调查的单位应及时提供有关资料、证单,为调查工作提供便利。进口成员方可以请求进行后续随机抽查,也可以在有理由怀疑有关文件的真实性或有关产品或其某部分真实原产地的准确性时,请求进行后续核查。在等待核查结果期间,进口成员方可以暂缓执行优惠待遇的规定。如果产品不属于禁止或限制进口的货物,又没有发现有瞒骗嫌疑,海关可以在履行必要的管理手续后将产品放行给进口人。收到后续核查请求的政府签证机构应及时做出回应,并在收到请求后3个月之内做出答复。

三、注意事项 1.未再加工证明

凡经香港或澳门转运至各成员国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的出口产品,在获得签证机构签发的FORM-E 原产地证书后,申请人需持证书及有关单证,向中国检验有限公司(香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东翼29楼九龙科学馆道9 号新东海商业中心401-406)或中国检验有限公司澳门分公司申请办理“未再加工证明”,以证明货物未在那里进行任何再加工。2.外国商标的使用对使用外国商标的商品,凡符合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的,可以申请签证。但该商品及包装不得出现中国以外、香港、澳门、台湾产地制造的字样。3.证书提交要求

进口人应向进口成员国海关提交下列单证,以使产品享受关税优惠待遇:

(1)签证机构签发的FORM-E 证书正本和第二副本;

(2)联运提单;

(3)产品的原始商业发票副本;(4)证明产品符合直运规则的其他证明文件。如出口到某指定成员方的全部或部分产品的目的地发生变化,在产品到达该成员方之前或之后,应按下列规则办理:

(1)如果产品已经向指定的进口成员方海关报关,进口人应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海关对全部或部分产品改变目的地的情况在原产地证书上签注认可,然后将正本交还进口人。第二副本应返还发证机构。

(2)如果在运往原产地证书所指定的进口成员方途中目的地发生变化,出口人应向原签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随附已签发的原产地证书,要求对重新发证。4.证书提交期限

证书应在签证机构签证之日起4 个月之内向进口国成员方的海关提交;如产品按直运规则的规定经过一个或多个非成员方境内,证书的提交期限延至6 个月;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出口人无法控制的合理原因致使不能遵守提交期限,进口成员方的有关政府机构仍应接受已经超出期限提交的原产地证书;在任何情况下,如果产品在原产地证书提交期限内已经进口,进口成员方有关政府机构可接受该原产地证书。

5.证书填制说明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采用专用证书格式。证书由一份正本及三份无碳副本组成,正本为灰棕色,印有扭索图案底纹,副本为浅绿色。证书的正本和第二副本应由出口人提供给进口人以供其在进口国通关使用。第一副本应由出口成员方签证机构留底。第三副本由出口人留存。当进口国海关对收到的FORM-E证书产生怀疑时,将FORM-E证书第二副本退给签证机构作为核查的需要。FORM-E 证书所用文字为英语。每份证书应注明其签证机构的单独编号。证书各栏填制要求如下:

标题栏(右上角),填签证机构编定的证书号,例如: E06333334850001 第1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

例如:ZHEJIANG CEREALS, OILS FOODSTUFFSCO., LTD.NO.229 TIYUCHA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CHINA 注意:

(1)此栏带有强制性,应填明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名称、地址和国名。

(2)此栏不得出现香港、台湾等中间商名称。第2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

例如:UNIQUE GOODWILL CO., LTD.898-900 SONGWAD ROAD, BANGKOK,THAILAND 注意:

(1)此栏应填中国—东盟自贸区成员国最终收货人名称(即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或特别声明的收货人)、地址和国名。

(2)此栏不得出现香港、台湾等中间商的名称。

第3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就所知而言)此栏应填离港日期、运输工具及卸货口岸。

例如:FROM NINGBO, CHINA TO BANGKOK, THAILAND BY SEA FREIGHT,DEPARTURE DATE(离港日期): JAN 22,202_,VESSEL'S NAME/ AIRCRAFT ETC.(船舶名称/飞机等): HEUNG A SINGAPORE V.PORT OF DISCHARGE(卸货口岸): BANGKOK, THAILAND 第4栏:供官方使用

此栏由进口国海关标注产品享受关税优惠情况,例:根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关税协议给予优惠待遇不给予优惠待遇(请注明原因)

进口国有权签字人签字不论是否给予优惠待遇,进口成员国海关必须在第4 栏做出相应的标注。

第 5栏:商品顺序号如同批出口货物有不同品种,则按不同品种分列“1”、“2”、“3”„„,以此类推。单项商品,此栏填“1”。

第6栏:唛头及包装号

例如:SHOE ZONE LIMITED135-1318-003FELIXSTOWEC/NO.:91-300 注意:

(1)此栏的唛头应与实际货物外包装上的唛头及发票上的唛头一致,填打完整的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

(2)唛头不得出现中国以外的地区或国家制造的字样,也不能出现香港、澳门、台湾原产地字样。

(3)此栏不得留空。如货物无唛头时,应填打“无唛头”(N/M或NO MARK)。

(4)如唛头过多,此栏不够填,可填在第7、8、9、10栏结束符以下的空白处。第7栏:包装数量及种类,商品的名称及HS编码

例如:THREE HUNDRED AND EIGHTY(380)CARTONS OF GROUNDNUT KERNELHS CODE: 202_ ONE THOUSAND EIGHT HUNDRED(1800)BAGS OF OIL CAKE RESIDUE OFCAMELLIA HS CODE: 2306 注意:

(1)包装数量必须用英文数字描述后再用括号加上阿拉伯数字同时表示。

(2)应具体填明货物的包装种类(如CASE,ARTON,BAG 等),不能只填“PACKAGE”。如果无包装,应填明货物出运时的状态,如“NUDE CARGO”(裸装货)、“IN BULK”(散装货)、“HANGING GARMENTS”(挂装)等。

(3)品名应填写具体,应详细到可以准确判定该商品的HS品目号,不能笼统填“MACHINE”、“GARMENTS” “FABRIC”等。如果信用证中品名笼统或拼写错误,必须在括号内加注具体描述或正确品名。

(4)每类商品名称后面要求填写对应的国际上协调统一的四位HS编码。(5)商品的商标、牌名(BRAND)及货号(ARTICLE NUMBER)一般可以不填。(6)商品名称等项列完后,应在末行加上截止线,以防止加填伪造内容。(7)国外信用证有时要求填写合同、信用证号码等,可加在此栏截止线下方,并以“REMARKS”作为开头。

第8栏:原产地标准

1.货物系出口国完全生产的,不含任何非原产成份,填“X”;2.货物在出口成员国加工但并非完全生产,未使用原产地累计规则判断原产地标准的,填该成员国成分的百分比,例如40%;

3.货物在出口成员国加工但并非完全生产的,使用了原产地累计规则判断原产地标准的,填中国-东盟累计成分的百分比,例如40%;

4.货物符合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的产品,填“PSR”(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

第9栏:毛重或其他数量,货值(FOB)

此栏应以商品的正常计量单位填,如“只”、“件”、“双”、“台”、“打”等。例:1000DOZ.或625KG。以重量计算的则填毛重,只有净重的,填净重亦可,但要标上N.W.(NETWEIGHT)。货值为正式出口商业发票上的价值,以FOB 价计。货物单位系美元。

第10栏:发票号码及日期

例如:206CG006 JAN.16,202_注意: 发票日期不能迟于出货日期和申报日期。第11栏:出口商声明

此栏填申报地点、申报日期,如:HANGZHOU,CHINAJAN.17,202_。申报单位的申报员在此栏手签,并加盖申报单位已在签证机构注册的中英文印章。注意:

(1)进口国必须是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成员国,且必须与第三栏目的港的国别一致。(2)申报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不迟于出运日期(后发证书除外)。

第12栏:签证当局证明

此栏填打签证机构的签证地点和签证日期,例如:HANGZHOU,CHINA JAN.18,202_。签证机构授权签证人员经审核后在此栏手签,并加盖签证局印章。

注意:

(1)签证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和申报日期,不迟于货物的出运日期(后发证书除外)。(2)如系后发证书,此栏需加打“ISSUED RETROACTIVELY”。(3)如系重发证书,此栏需加打“CERTIFIED TRUE COPY”。

四、咨询方式

国家质检总局通关业务司原产地处负责全国原产地证书的签证管理工作。全国各地检验检疫局、分支局及其办事处均设有原产地证签证部门,企业可就近咨询、申领。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均在网上公布了原产地证书的申领程序、产品降税清 单以及有关要求等,企业可以随时查阅。

相关网站及联系方式

中国—东盟自贸区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都提供了很多优惠政策,如果双方企业能积极学习并加以利用,抓住自贸区带来的发展机遇,一定能获得更多的利润和更快的发展。

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有关协议,包括《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协议》,已在商务部官方网站www.teniu.cc,与我们联系。

“中国-东盟自贸区”与“中国—东盟博览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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