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4号文库
贴花课程小结
编辑:尘埃落定 识别码:23-540983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23 22:37:43 来源:网络

第一篇:贴花课程小结

贴花课程小结

转眼就大三了。常常会听说贴花这个东西。也没有细细的去考虑和咨询过这个问题,只是模糊的知道一些大概,紫这节课终于开始了贴花纸的制作。

陶瓷贴花:是用粘贴法将花纸上的彩色图案移至陶瓷坯体或釉面。亦称“移花”。是现代陶瓷使用最广泛的一种装饰技法。分釉上贴花和釉下贴花等。釉上贴花有薄膜移花、清水贴花和胶水贴花等。釉下贴花有在贴花纸上只印出花纹轮廓线,移印后再进行人工填色的;也有一次性贴上线条色彩的,称带水贴花。贴花纸有纸质和塑料薄膜两种,用纸质花纸须经过揭纸、洗涤等工序,后发明了薄膜花纸,便不须揭纸等工序并便于机械化、连续化操作。

陶瓷贴花纸的特点及注意事项:

目前,陶瓷器皿的表面装饰已由传统的手绘和喷彩改为简单易行的丝网印刷贴花纸转印。但是,陶瓷贴花纸的丝网印刷技术并不完全等同于普通网印,本文针对这方面的技术问题进行介绍。

网印陶瓷贴花纸的特点

1)陶瓷贴花纸主要用于陶瓷器皿的图案和色彩装饰,可取代过去沿用的手绘和喷彩工艺。

2)网印陶瓷贴花纸图文分辨力可达40~50线/厘米。

3)陶瓷贴花纸上的网印油墨图案贴在陶瓷器皿上后,需在700~800℃或1100~1350℃高温下烧制才能附着牢固,色彩随陶瓷中发色剂的品种而定。

4)陶瓷贴花纸是陶瓷装饰图案的载体,分为陶瓷釉上贴花纸和陶瓷釉下贴花纸。花纸因组成不同,略有区别。5)由于陶瓷油墨的遮盖力强,透明度差,所以目前还不能运用三原色成色原理进行印刷,网点印刷方式采用非叠印的并排专用彩色墨网点印刷。

6)用于釉上贴花纸印刷的油墨为高温溶剂型油墨,釉下贴花纸印刷油墨为高温水性油墨。

陶瓷贴花纸网印的分类

根据贴花和上釉的先后顺序及烧结方式不同,陶瓷贴花网印工艺分为陶瓷釉上贴花纸网印和陶瓷釉下贴花纸网印。

1.陶瓷釉上贴花纸网印

陶瓷釉上贴花是将陶瓷器皿先上釉,后贴花纸,再烧结,1.釉上网印瓷墨的成分

连结料:由溶解固体、溶解树脂的有机溶剂组成。发色剂:重金属氧化物,决定陶瓷烧成后的色相。

助剂:增加色彩的亮度,使网印瓷墨经烤花彩烧后,与陶瓷釉面融合。常用助剂一般为铅玻璃体、低熔点硼。

2.釉下网印瓷墨的成分

与釉上网印瓷墨相同,但连结料属水溶性材料。陶瓷贴花纸网印工艺

1)采用黄色或其他染色尼龙丝网。

2)普通陶瓷产品用270~320目/英寸丝网;花面用220~250目/英寸丝网,更容易产生浮雕效果;细小文字产品用340~400目/英寸丝网。3)彩色网点印刷的最低加网线与丝网目数的比例关系是:加网线数∶丝网目数=1∶3,但必须考虑陶瓷墨的颗粒粗细、过网性和不产生龟纹等综合因素。

4)彩色网点印刷中产生的龟纹现象可通过改变丝网目数、网线角度或绷网角度、网点类型及网点排列方式等方法消除或减少。

5)网印釉上瓷墨所用网版应为耐溶剂性网版,用油性感光胶、水油两性的感光胶或感光毛细膜片制版。

网印釉下瓷墨用网版应为耐水性网版,用耐水性感光胶或水油两性感光胶制版。

6)网印陶瓷贴花纸的注意事项

①网印环境温度保持在22~26℃,相对湿度65%~70%为宜。②网印釉下套色贴花纸时,应将纸张提前放入网印场所,存放时间视环境温湿度而定,一般为几天,待尺寸稳定后再印刷。

第二篇:购销合同贴花

篇一:印花税与购销合同 印花税与购销合同

印花税与购销合同印花税与购销合同印花税与购销合同 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因其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的方法缴纳税款而得名。在我们单位中印花税缴纳最多的是签订购销合同时所缴纳的。在印花税中购销合同的范围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写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纳税人为立合同人,印花税按购销金额的0.03%贴花。由于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的归集问题和保管的部门多,对于征管带来了诸多不便。因此,有的省份采取核定征收的办法征收印花税,购销合同核定征收采购合同改按采购金额的一定比例计征、销售合同改按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计征,具体比例由各省地税局根据典型调查后确定的。在我们省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我们是 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来征收印花税的。

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当期实际销售(营业)收入、采购成本或费用等项目及确定的核定征税比例,计算征收印花税。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印花税税额=销售(营业)收入(采购成本、费用等)×核定比例×适用税率

规定的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控制比例如下: 1、工业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5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销售收入的5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2、商业批发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销售收入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3、商业零售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2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4、建设施工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5、外贸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销售收入的7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因此对于我们单位应按照销营业收入或成本乘以50%再乘以0.03%来计算应纳的印花税,例如我们与乙公司签订轻卡销售合同,合同上注明的销售额300万则我们单位与乙单位应分别缴纳印花税3000000*50%*0.03%=450(元),但是可能会存在有些业务没有签订合同,有的签了合同的也没申报, 所以我们也可以以反映在报表上的销售额为依据计算购销合同印花税。对于购销合同中所包含的增值税应分情况进行处理:

1、凡是签订的购销合同,应分别填写价款、税款的,在计算缴纳印花税时,以价款数额计税贴花。

2、在签订购销合同时,如价格内注明是含税价,在计算缴纳印花税时,应按增值税税率从价款数额中减除增值税后计算印花税。

3、在签订购销合同时,如果没有注明含税价或增值税税款的,应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印花税纳税申报工作均由纳税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各项应税凭证的管理、印花税的贴花完税工作、按规定填报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印花税纳税单位使用印花税票贴花完税的,使用缴款书缴纳税款完税的,以及在书立应税凭证时由监督代售单位监督贴花完税的,其凭证完税情况均应进行申报。凡印花税纳税申报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局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售报告表》。只办理税务注册登记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印花税纳税单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上年税款。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在印花税应税凭证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的。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缴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篇二:印花税税率表 印花税税率表14 产权转移书据

转让金额 100% 万分之五篇三:印花税:22种合同无须贴印花

印花税:22种合同无须贴花《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1997)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88)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3.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5.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 [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 [1991] 第 155 号、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7.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88)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8.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 [2006]162 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税三(1988)776 号文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汽)合同,这些合同不贴花。9.会计、审计合同

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10.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等相关规定,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因此,工程监理合同并不属于“技术合同”税目中的技术咨询合同,无需贴花。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深地税发 [2000]91 号文规定,“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也不属于印花税税法中列举的征税范围。因此,工程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业务而与建筑商签订的合同不征印花税。

11.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等非合同当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作为购销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而签订的三方合同,虽然购销合同、借款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但参与签订合同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无需就所参与签订的合同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12.没有书面凭证的购销业务不需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直接通过电话、计算机联网订货,不使用书面凭证的,根据国税函(1997)505号文规定,不需缴纳印花税。例如通过网络订书、购物等。

13.商业票据贴现企业向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贴现,从银行取得资金,但贴现业务并非是向银行借款,在贴现过程中不涉及印花税。

票据贴现业务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尚未到期的情况下,为提前获得现金,将票据所有权转移给银行,银行将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业务。14.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凭证

集团内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公司之间,总、分公司之间,以及内部物资、外贸等部门之间使用的调拨单(或卡、书、表等),若只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根据国税函〔2009〕9号、国税发 [1991]155 号、国税函 [1997]505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至于什么情况才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可参照国税函

[2006]749 号文的解释:安利公司的生产基地(广州总部)向其各地专卖店铺调拨产品的供货环节,由于没有发生购销业务,不予征收印花税。15.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不需补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征税依据是合同所载金额,而不是根据实际业务的交易金额。如果已按规定贴花的合同在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和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不再补贴花,也不退税。16.培训合同

企业签订的各类培训合同,只有属于技术培训合同的,才需要按照“技术合同”贴花,其他的培训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哪些属于技术培训合同?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17.企业改制

根据财税[2003]183 号文规定,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企业改制之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印花税应税合同,若改制后只需变更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没有变动,则之前已贴花的不再重新贴花。18.资金账簿

(1)合并、分立、联营、兼并企业的资金账簿 企业发生合并、分立、联营等变更,若不需要重新进行法人登记,企业原有的已贴花资金账簿,根据国税发[1991]第155号文规定,贴花继续有效,无需重新贴花。企业发生兼并,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并入单位的资产已按规定贴花的,接收单位无需对并入资产补贴花。(2)跨地区经营的总、分机构的资金账簿

跨地区经营的总、分支机构,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如果由总机构拨付资金给分支机构,所拨付的资金属于分支机构的自有资金,分支机构需就记载所拨付资金的营业账簿按照资金总额贴花,其他营业账簿则按件贴花。总机构只需就扣除所拨付资金后的余额贴花。如果总机构不拨付资金给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只需就其他营业账簿按件贴花五元。(3)企业改制

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造,重新办理法人登记成立新企业,或者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新企业,其新启用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根据财税[2003]183 号文规定,只需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

(4)根据(88)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凡是记载资金的账簿,启用新账时,资金未增加的,不再按件定额贴花。19.土地租赁合同

在印花税税目表的“财产租赁合同”税目中并没有列举土地使用权租赁项目,因此土地租赁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20.承包经营合同

承包经营合同在印花税税目中并没有列举,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

(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则进一步明确规定,企业和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以及企业内部实行的承包、租赁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无需贴花。21.修理单

修理合同属于 “加工承揽合同”,但对于委托商店、门市部的零星修理而开具的修理单,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无需贴花。22.常见的其他无需贴花的合同或凭证

下列合同或凭证,在印花税税目表中没有列举,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企业无需缴纳印花税:单位和员工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供应商承诺书;保密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保安服务合同;日常清洁绿化服务合同;杀虫服务合同;质量认证服务合同;翻译服务合同;出版合同

第三篇:《贴花》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1、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剪纸的意义以及拼贴方法。

2、学会剪纸的方法及步骤。

3、培养学生手脑协调的能力和审美情趣。

教学重难点:

掌握剪纸的方法和步骤以及拼贴方法。

活动准备:

剪刀、彩纸、卡纸等工具。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1、教师出示多媒体课件,学生观察。

2、从中你发现了什么?

3、指名学生回答。

4、教师总结:

从这些图片中我们可以发现它们都是先用剪刀剪下来,然后再粘贴到卡纸上,这样组成了一副美丽的贴画。

5、今天我们就来学《贴花》,教师板书。

二、讲授新课

1、教师出示《贴花》实物图,学生欣赏。

2、小组讨论制作方法。

3、教师示范并做进一步的讲解。

4、学生试着做一做,教师巡回指导。

三、展示成果

请做好的同学站到讲台上展示你的作品,其他同学做点评,看谁的作品最棒并说出理由。

四、教师总结

今天,同学们通过分工与合作,共同完成了我们的教学任务,而且大家做的都非常的棒,说明只要我们大家平时努力,无论什么事情都能做好。

第四篇:课程小结

姓名:陶浩学号:20114773班级:通信工程1班

《信号与系统》课程小结

在上册课本的学习中,首先涉足并且要掌握的就是信号的分类和有关的运算,其中,信号的运算主要有以下三类:

1.信号的自变量改换:移位、反褶和尺度;

2.信号自身整体运算:幅度比例、微分和积分;

3.两信号之间的运算:相加、相乘、卷积。

然后就是学习的电路系统的代表,LTI(线性时不变系统),既满足叠加原理又具有时不变特性,它可以用单位脉冲响应来表示。单位脉冲响应是输入端为单位冲序列时的系统输出,一般表示为h(n),即

h(n)=T*δ(n)+

LTI系统具有齐次性,叠加性,线性,时不变性,因果性,微分性,积分性等性质。关于线性系统响应的分解:

1.零输入响应与零状态响应;

2.自由响应与强迫响应;

3.瞬态(暂态)响应与稳态响应。

随着学习的深入,紧接而来的就是“信号的处理”,即不仅是在传输之前,还有在传输过程中的削弱信号中的多余内容,滤除噪声和抗干扰处理;或者就是将信号进行相应变换,成为容易分析和识别的形式,便于估计和选择它的特征参量。

而对信号的变换,莫过于是时域和频域的转换,典型就是傅里叶变换和拉普拉斯变换。傅氏变换将实际过程中难以分析的时域信号转化为更易识别的频域信号,而拉氏变换则是将信号变为复频域信号进行相应分析。无论是傅氏变换还是拉氏变换,都可以把线性时不变系统的时域模型进行变换,经求解再还原为时间函数。从数学角度看,拉氏变换是求解常系数线性微分方程的工具,其优点概述为:

1,求解步骤简化;

2,把积分微分方程转化为代数方程;

3,把有不连续点的函数转为初等函数;

4,建立系统函数概念(时域函数的卷积转化为变换域函数的乘积);

5,系统函数的零、极点分布表现系统时域、频域特性。

在下册的学习里,主要就是对信号流图和系统状态变量的学习。

对信号流图,能利用梅森公式[H(s)=Σ(Ρκ*△κ)╱△]把方框图/信号流图求出相应公式并导出系统转移函数。

状态方程列写途径:1,电路图,2,输入-输出方程,3,分解算子表达式。,状态方程的求解:1,拉氏变换;2,矢量微分方程。

注:时域受限=>频域无限

时域无限=>频域受限

第五篇:课程小结[范文模版]

课程小结

课程小结

(一)我们的整个课程,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材绪论以及前三章为大的参考框架,在将马哲与非马西哲和中哲的对比中,有意识地概括地但是也是比较全面地讲授了大哲学的三个有机构成部分: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的主要内容。

一直有同学问:怎么学哲学?怎么用哲学?现在我们总结一下,哲学这门学问所关注的是人的生活中最基本或最普遍的内容:存在、认识和选择,而哲学的关注并不是像具体理性学问那样,从某个特别的视角,去解决某个特殊的具体问题。它是通过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的一些规范去把握存在、认识和选择中的最一般的现象、普遍的规律。我们通过一个学期的十几次课的时间去了解和熟悉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的那些很抽象同时也是很基本的哲学范畴――终极实在、终极有限性、实在论、认识图式、还原论、辩证法、人性、自然因果律和精神超越性、价值„„

那么我们可以学到什么?我期待通过一个学期的学习,一,我们能把握一种哲学理性思维的技术,能在认识活动中更为主动。我们面对认识对象的时候,可以根据我们的需要,从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的视角上去把握认识对象;当我们的认识对象是理论文本或思想见解时,我们一方面可以对其进行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归类,同时我们也可以对其在这些方面的深刻或浅薄,正确或谬误,全面或片面作出判断和评价。二,我们能具有一种价值理性(普世价值)的自觉。对于自己的人生意义、信仰追求、国家和民族发展方向、个人生活、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面临理性判断和选择的需要时,在价值方向上能不再盲从。

我们的教学是把哲学理性探讨的过程或思路完整地展现给大家。我们对任何一个理论问题的论述,都注意到尽可能地做到理性的全面性或不偏激。对于中西哲学各自的长短和高度互补性、对于科学、宗教和大哲学各自的特点和功用、对于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的历史贡献与局限、对于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作用、对于中国人的天道信仰、甚至对于非普世价值、等等,我们都力求对其进行历史的具体的分析。

由于哲学这门学问本身的特点,因此不会每个同学都能百分之百地理解。但是通过一个学期的学习,我们至少在了解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内容的同时,能知道,哲学思维,首先是一种自主思维,它以质疑为动力,以积极地达到理性认识为期待。能知道,哲学不但解决思维方法问题,而且解决价值方向问题;不但探讨如何思维才有效,而且探讨如何选择才美善。我们会发现不是只背诵一些教条,只学到一些冷冰冰的规律就算是学到了哲学。哲学更不是可以随便东抹抹西抹抹的万金油,不是用来骗人,用来诡辩,用来糊弄,用来做秀的东西。哲学是一种求道的学问,它是对真理的追求、坚持和应用,它可以给我们明明白白地确定自己的人生意义,认识社会进步的前途,评价和作必要的价值选择时一个理性的参照系。

那么我们学了这门课和不学能表现出哪些不同?

1)具有一种自我超越(人要进步的挑战者永远首先是自己)的精神,或者说追求无限,努力和道融为一体的精神。哲学是教人求道、行道、同道的做人之学,不是教人做某种职业的。哲学可以使人聪慧,使人养成健全的精神,进而可以使人更容易保持身体的健康、得到事业的成功,创造>幸福人生、美丽人生。不止于此,好的哲学可以赋予人自觉地以身载道,堪当天下大任,挽狂澜于即倒的>勇气、智慧和品质。具有这样品质的人,才可能摆脱物抑欲惑,成就伟大人生。

2)具有坚守普世价值并身体力普世价值的意志和胸怀。(A)他知道行道(不是光说不练,也不是只唱高调而不付诸于行动),讲德有德(不是讲一套而信奉另一套)。他不是专事宣传教育别人的喇叭,他是做人的楷模。凡他号召做的,一定是他已经做的。凡他认为别人不应当做的,一定是他自己首先不会做的。他能即凡即圣,在平凡中活出崇高和伟大。(B)他以普世价值为判断事物、选择人生的基准,不以个人一己是非或他所从属的小集团的是非为是非,他有良知,因此是抵制反人道的罪恶和谬论的坚强力量,在价值原则问题上,他不会人云亦云、随波逐流;不会趋炎附势、阿谀奉承;不会恃强凌弱、以权谋私。

3)深知自己的主体性和有限性。一方面他积极生活、自强不息,对自己的生命有一种自信:大丈夫活此一生当志存高远、敢作敢当,无悔无愧,因此有一种责任感,能给从事人类和民族进步事业的同时代人以精神的支持;另一方面他有一种自知,而对天地、对父母、对先哲,对养育了我们的民族文化懂得感恩、懂得敬畏、懂得爱戴。他总是处于一种虚心求知,真诚体验,努力理解,不断在知识上人格上成长的状态,因此他对人总是谦和、热情和包容的。

4)具有自觉的哲学思维能力和习惯。看问题,想问题,制订计划、方案时,有清晰的思维逻辑,而不会陷入逻辑的混乱。有价值的自觉。能知微见着,能着眼于现象后的本质,过程中的规律和发展趋势,而不会在战略方向上盲然。对社会问题他总能自觉而熟练地做具体地历史地分析,关注大事而不尚空谈,脚踏实地又不失方向,能把握可利用的条件,从现实可能性出发,有效率地将理想变为现实。

这也就是我们在本课开场白中提及的“认真对待生命、生活和世界”的真正内涵。

回顾一下,通过本课程学到了什么?我那朵哲学理性之花开放了吗?开放到什么程度了?

我希望本学期我们大家在一起学习的哲学课程能对同学们将来事业有成、人生幸福,不断地超越自我而达到更高的生命境界有所帮助,能在面对未来人生的无数选择时,不再是完全地茫然,被动。能在我们哲学课的基础上,自己去解决和达成自己的信仰、人生意义、幸福生活甚至美的生活。我期待着十年之后能听到、看到你们的进步和成就,能和我们所有中国人民(包括你们的父母和所有爱你们的人们)一起分享你们的光辉成就!

课程小结

(二)每学期课程结束,都要写一篇课程总结。为了应付差事,都是写几句言不由衷的套话,无外乎教学方法、教学范围、学习风气、考试及作业情况,千篇一律,估计也没人看。但,明知道没人看还要写,缺这项内容不行。就像开会,参加不参加是大问题,去了听不听不是问题,至于讲的对不对,有没有用更没人关心。又好比是一台戏,有唱的,有看的,尽管都几百遍了,唱的心不在焉,看的厌烦透顶,但必须要唱下去,不能散场子。

中国有个怪现象,有些事情是领导一拍脑袋就定下来了,但要取消很难,大家都循规蹈矩墨守成规。比如大学生>军训,初衷如何之好,道理如何之大,我也能总结若干条。但实际结果呢?去部队军训收费昂贵,食宿不好解决,干脆请部队的人来,在校园里进行。部队也狮子大张口,要几十万元,更干脆,自己训,不是有不少退伍兵吗,还有保卫处的人。去民政部门买正规服装,还分出级别。当然要参照一定比例申请费用,比部队低点,装个人腰包多舒坦。历年的军训都如此,两周时间里校园内军歌嘹亮,拉动了多方面的消费,起码每人买身军服。

军训,是变了味的军训。课程总结,是根本没有味道的课程总结。

学生也同样,去实习要写>实习报告,工厂概况,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等,凑够篇幅。即便写的非常认真、非常全面、非常正确,充其量是工厂说明书。况且这些东西都是现成的,简单搜集摘抄即可。如果让学生就实习期间各方面的真实情况作总结,看到的景物,对工厂的感受,内心的变化等等,用他们自己的语言,肯定非常生动,但不合格。今年上海美术学员有的学生毕业论文是“大学的人和事”,记录四年学校生活,因与美术无关判定不合格。真实的东西不合格,只能用假的。

课程小结

(三)在老师的悉心指导和同学们的热心帮助下,一个学期的法律诊所的学习结束了。从对法律诊所的一无所知到参与其中,从对法律条文规范意义上的一知半解到具体的实践,从对法庭的盲目崇拜到实战砥砺,„一个学期以来,法律诊所的老师们勤奋严谨的治学、至真至善的品格;同学之间团结和睦的氛围、求实创新的态度给我留下了终生的财富,其中得到的教益无法诉诸于口头,只能求助于笔端,以表达对老师的崇敬和对在法律诊所中学习的同学的由衷的敬佩。

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意义已经远远超过了一门课程所能涵盖的范围。

首先,表现在对于学习的促进上。法律是一门技术,是在实践上不断发扬光大的一门艺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经验上的意义远远超过了规范本身,这一点是每一个法律人都能理解的观点,因此,以前我始终抱持法条无用论的观点,只是做一些华而不实的所谓理论性的探讨,忽视了基础知识的把握,这些,在平时的课堂学习中也很难体现出其薄弱之处。但是真正走上法庭以后才知道,理论修养固然重要,如果忽视法条的系统掌握,也是万万不能的。例如在我们接手的贾红海的案件中,我在第一次出庭中,由于对诉讼规范的疏浅,导致了在法庭中的被动,教训是刻骨铭心的。毫不讳言,通过法律诊所的教育使我认识到法条本身的重要性。

其次,表现在协作精神的培养上。谈到这一点,我非常惭愧,因为我发现周围同学之所以案件做的有声有色,原因在于重视了配合的重要性,曹毅他们做的>培训案件,无论是案件材料的收集还是证据资料的整理,尤其是大量的网上证据的查询,无疑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如果单靠一个人的力量,不会取得如此满意的结果,还有其他的案子,我就不再一一赘述。单就我和于海杰做的这个案子而言,小姑娘几次走访当事人,我这个搭档也很难说的清楚,甚至在我一再讽刺和打击之下一如既往,这种负责的态度,令我敬佩,可以说这件案子如果做的还算差强人意的话,是和她这种负责的态度分不开的,如果效果不理想,那完全是由于我的配合不力所致。

再次,是对人格的熏陶上。这一点与刘东华老师和于蓉老师的个人魅力是分不开的,刘老师学识渊博、推己及人,对事情认真负责;于老师宅心仁厚、与人为善,始终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这两位老师的敬业精神,特别是把公益事业作为自己的追求的目标,淡泊名利,可以说是北大法律诊所的两台发动机。这些对于法律诊所中学习的同学们的人格的培养尤其重要,这就是所谓的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再者,法律诊所所从事的不仅仅是知识上的学习,更可以说是一项事业,一项还没有走上职业法律道路前首先经历的人生品格的洗礼,可以说,在这种阶段上遇到值得效法的老师是幸运的。

第四,在于能力的培养上,俗话说的好:和谁在一起,你将会成为谁。在法律诊所的学习过程中,每一个同学各有其特点,但是只能用“优秀”两个字来概括,其中有睿智如王越端者,有聪明如邹兵建者,有多才如曹毅者,„不胜枚举,各有千秋。当一大帮优秀的人所构成的群体,群策群力所释放出来的巨大能量,是不身临其境很难窥其一斑的。可以说,在法律诊所中能力的培养是潜移默化的,在讨论案件时不经意迸发的智慧的火花,在汇报案情时难掩的失望之意,在法庭模拟中“打不破的砂锅”„,对于我来说,总有着新奇,因为,只要留心就会在这一群体中屡有斩获。

单薄的纸张很难尽述法诊的教益,冰冷的键盘无法畅谈半年的感言。就事论事还是谈谈我在贾红海一案中所收到的启发。

贾红海的案子可以说囊括了继承法中主要的问题:首先是老太太霍殿荣老人和贾志朋的共同财产问题,贾家兄妹八人以及霍殿荣老人对贾志朋的遗产的法定继承问题;其次是共有财产的管理问题;继承的时效问题;代位继承问题;转继承问题;遗嘱继承问题„,不一而足,这也反映了在具体做案件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的复杂性,因此,针对此案,颇有些感想:

首先,做任何案件都应当有着充分的思想准备,把困难估计的充分一些,把工作做得更扎实一些。我在做贾红海的案件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其中自我感觉到最欠缺的就是估计严重不足,只是注意法条的搜集,忽视了法律实务中的变数。例如:对于对方当事人让证人出庭的问题就没有认识到,只是凭想象认为证人出庭的概率很低,就想当然的认为对方当事人的证人很难在法庭上出现,因而忽视了本案的特殊性,以至于当对方当事人的证人出现在法庭上以后竟然不知所措,乱了阵脚。这一方面是经验不足,另一方面也说明粗心大意对庭审带来的损失是不可弥补的。如果当时对各种细节充分估计,各种资料做全做好,最起码对对方证人的底细有所了解,哪怕对法律事务所得性质有所了解的话,可能在庭审中就会是另一番天地了。

其次,在做案件的过程中切忌盲目乐观。在贾红海的案件中,乐观的情绪是渗透在整个案件准备过程中的,当时,通过对案件情况的分析,然后准备法条,认为无论是具体的案件情况还是掌握的证据,无论是理论还是规范,都对对方当事人不利,应当是准备的过程就是打赢官司的过程,这种自以为是的思想导致的是当出现异常情况是往往坠入失望的深渊,以至于影响法庭审理中的正常发挥,从而导致对整个案件办理过程的质量和法庭判决结果。在此情况下还容易产生推脱责任、异常表现以及情绪化的倾向,把在法庭中的失利归诸为法庭不公、当事人的不配合等,最终对整个案件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最后,要对当事人有清醒的认识,摆正自己的位置,明白自己是为当事人服务的这一最基本的要求。在贾红海一案中,由于贾红海的特殊情况,开始的时候即有一种抵触情绪,所以在做案件过程中,始终把贾红海的人品作为自己对准备工作不细致落实的理由。以至于贾红海说在庭审前告诉我,他已经把全部的积蓄都捐给了地震灾区时,我竟然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又平白多了一道压力。

总而言之,在半年的法律诊所课堂中的学习,使我对法律有了新的认识,毫不夸张的说:我的法律职业生涯是从北大法律诊所开始的。

贴花课程小结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