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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传承和保护(最终五篇)
编辑:尘埃落定 识别码:23-959551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24 01:08:04 来源:网络

第一篇:非遗传承和保护

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该如何延续香火

——以古都西安为例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的总体情况

古都西安除了闻名遐迩的自然景观之外,其人文底蕴也相当深厚,即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十分丰富。市旅游局的官方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市共有非遗项目189个,其中口头文学34项、民俗10项、传统美术14项、传统音乐22项、民间舞蹈21项、传统戏剧6项、传统曲艺11项、传统技艺42项、传统礼仪7项、传统节庆3项、传统体育和游艺11项、传统杂技1项、传统医药7项。其中,列入国家级非遗项目名录1项、省级9项、市级19项。

202_年6月1日前国家主席胡锦涛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后,作为旅游大省的都会城市,西安下大力气贯彻实施该法,落实非遗保护责任,加大非遗保护力度,特别是在非遗普查、名录申报、宣传推介等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高度重视,健全非遗传承和保护机制。市政府高度重视非遗保护工作,把非遗保护工作纳入重要工作项目,下大力气做好这项工作。202_年5月以来,我市先后成立了“民保工程”领导小组和非遗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建立了非遗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眉山市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和《眉山市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方案》,多次召开非遗传承和保护工作专题研究会议,市文体影视部门也成立了“非遗科”,为非遗保护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提供了稳固的条件。下属区县也成立了非遗传承和保护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非遗传承和保护工作,基本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非遗传承和保护机制,由此促使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和齐心协力。

(二)认真调查,打好非遗传承和保护基础。市旅游局为了全面了解辖区非遗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和生存环境等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两次全面的非遗调查工作。灵活运用文字、录音、录像和图片等方式,对全市非遗资源进行全面和系统的排查,建立了详实的档案和数据库,制定了非遗资源分布图,这些抢救性工作对濒危非遗项目起了延续香火作用。

(三)建立名录,加强非遗传承和保护。市县政府将辖区内具有历史、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的非遗项目列入专业名录特别加以保护。市政府于202_年、202_年、202_年份三批公布了市级非遗项目共29项。202_年、202_年、202_年,仁寿抬工号子、丹棱唢呐、洪雅复兴耍锣、彭山长春号南味豆腐、东坡区裕泰乾马氏芝麻糕、洪雅五月台会、青神竹编、青神捻条画、苏东坡酒传统酿造技艺、彭山竹琴列入省级项目名录。202_年,青神竹编列入国家级项目名录。由于上述努力,目前我市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因此完整的非遗项目传承和保护体系正在形成过程中。

(四)宣传推介,非遗传承和保护的成效显著。市县政府围绕非遗传承和保护工作,依托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新媒体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尤其是“文化遗产日”开展地域特色鲜明的非遗展览活动,因此非遗保护知识的传播面明显拓宽,人民群众的非遗传承和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同时,为了更好地宣传和推广古都西安的非遗代表性项目,我市正在积极筹备非遗项目对外交流活动。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陷入困境的原因

(一)民众的非遗保护意识淡薄。由于国家颁布非遗法颁布较晚,因此非遗保护意识不可能深入人心。特别是政府机关部分干部对非遗保护意义的认识还不足,对非遗法的理解比较浅显,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重申报,轻保护”现象,个别单位甚至出现对一些非遗项目的保护不管不顾的怪象。

(二)非遗香火延续乏人。由于大多数传承人的平均年龄为60岁以上,因此体弱多病的他们开展传承和保护活动的精力就受到限制。许多传统技艺难度高、强度大、耗时多、收入低,致使很少有人愿意学,不少传承人面临无弟子或弟子太少的尴尬境况。一些传承人的创作活动得不到社会应有的肯定和回报,生活举步维艰,靠“热爱”维系创作生活是极不现实的。

(三)非遗传承和保护的力量薄弱。目前市县政府尚未建立非遗保护专业机构,从事非遗传承和保护工作的专门人员相当短缺。市文体影视新闻出版局仅有1名非遗保护工作人员,大多数区县没有专人从事非遗传承和保护工作,因此非遗传承和保护力量严重不足,后备军严重不足。

(四)非遗传承和保护的投入不足。非遗传承和保护的专项经费匮乏,有的区县甚至没有设立专项经费,传承和保护装备相当落后,活动设施缺乏,这些客观情况给开展非遗传承和保护工作造成困难和硬伤,致使不少非遗资源散轶和失传。

三、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延续香火的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非遗传承和保护意识。不管是政府机关还是事业单位和个人都要为了非遗传承和保护的重大历史和现实意义,加强非遗法的学习和宣传。尤其是强化对作为执法者的各级领导干部的非遗法知识培训,增强全社会非遗传承和保护的自觉性和危机感。通过举办大型文化交流活动及传统节日等方式去大力宣传和展示我市的非遗项目,扩大古都西安非遗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提高人民群众非遗保护意识。这一点我们完全可以借鉴东亚邻国韩国保护非遗的经验和做法。运用多种新媒体开展非遗法宣传,普及非遗保护知识,营造非遗保护氛围。适时推进非遗项目进校园、进课堂,使非遗传承保护项目成为对青少年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

(二)突出政府主导作用,形成非遗保护合力。我们可以依法将非遗保护工作纳入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并且强化非遗保护全程管理。采取各种措施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非遗保护工作,切实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保护合力,实现非遗保护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全面化和法治化。

(三)落实非遗政策,保护非遗项目传承。加大对现有非遗保护政策的落实力度,尤其是将工作重点倾向于对非遗保护贡献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以此激励更多的能人参与非遗传承和保护;对市县级非遗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活动实行专项经费补助,不至于让他们的生活捉襟见肘而影响非遗项目传承;支持非遗传承人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以此扩大非遗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推进市非遗展示区建设,完善区县现有非遗文化展示场所,为非遗的传承和保护提供固定平台。

(四)发展非遗产业,重视非遗的经济带动作用。对竹编艺术等具备引擎功能的非遗项目的产业链加以延伸,应将市政府主要领导的相关要求落实到位。对东坡泡菜等重要产业,应发掘其非遗内涵,重视其产业链的文化含量。非遗产业要想做大做强而得到长期发展,就必须挖掘非遗的商业价值,所谓“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就是非遗的经济带动作用的生动体现。非遗产业促进经济发展同时为自是的传承和保护带来稳固资金支持,如此文化和经济达到互利共赢。

(五)提供工作保障机制,增强非遗传承和保护基础。建立市县非遗保护专业机构,并配备相应工作人员,特别要做好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保障机制,只有做好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的社会保障工作,才会切实满足非遗保护工作的需要。通过和有关高校或专业机构的联合,加强对非遗保护队伍的专业技能培训,每年可以派出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班,争取在两年内将市县两级非遗保护工作人员轮训一次,以此提升非遗保护工作的整体水平和素养。

(六)适当增加非遗传承和保护的财政专项经费。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非遗传承和保护要想得到稳固而独立的发展,其经费来源必须稳固。因此,市县要依法将非遗传承和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提高,确保非遗传承和保护工作持续开展。各级政府通过各种措施如招标,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捐赠和投资非遗保护事业,以此达到非遗香火传承和商业发展的两全其美也未尝不可。

第二篇:浅谈非遗的传承与保护

浅议溪港乡非遗民间文化的传承与保护

中国的非遗民间文化遍布在960万平方公里的黄土地上,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来创造的极其丰富和宝贵的文化财富。非遗民间文化,是在当前的实践过程中将历史形成的特色显现出来,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表现形式,体现了文化创造的群众创造性。溪港乡紧紧围绕浙江省非遗旅游景区[非遗主题(实验)小镇]的建设,重视辖区内非遗民间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投入人力、资金挖掘本土非遗民间文化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非遗民间文化活动,特别是保护、传承好清音寺庙会这一非遗民间文化,将未来的溪港打造成独具“非遗”特色的乡村文化旅游“慢生活”体验区。

一、溪港非遗民间文化传承的意义及现状

在人类历史发展的悠悠长河中,非遗民间文化被烙上社会各时期的文化变迁与融合,展示着社会在前进与倒退中艰难且有活力的顽强发展足迹。通过非遗民间文化,我们可以更清楚的认识到人类演变以及对新生活的追求,赋予人们心灵的滋润,同时也给人们在新时代的文化创新与发展中予以指导和鞭策,在创造不同形态文化的人类发展中,促进着社会的向前发展。传承非遗民间文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历史背景下,对了解文化民情,促进文化创造,增强溪港经济软实力具有重要意义。在生活方式日益西化的今天,许多古老、传统的非遗民间文化后继无人、面临消亡。对非遗民间文化的重新认识和传承,有助于我们找到民族性在文化和精神上的本位,更有助于赓续民族的文化血脉。

溪港乡因地处永、缙、仙三县交界地带,也是金、温、台三个地区的交界,地理位置特殊。在古代,这个地方是通向内地的交通喉舌,过往周转人员云集在此,所以非遗民间文化丰富多彩,兼有仙居地方特色,又融入了瓯、婺等外来文化色彩。境内众多深厚的非遗民间文化,如仁庄村的板凳龙,塘弄村的三十六行说唱、跳跳马,安山村的金银舞龙,麻车坑村的滚地狮子、轿里狮子等等均依托清音寺七夕庙会这一平台展现。

清音寺七夕庙会文化是当地民众在农历七月七前后举办的大型非遗民间文化表演活动,是一种“自娱自乐型”的文化。它立足于民众生产、生活的具体背景,以一种通俗活泼的形式,自发创造出来的以祭祀和娱乐相结合的表演形态,活动内容丰富,有朝拜、求签、许愿、看戏、非遗民间文化表演、逛庙会等,延续了原始的表演风格、历史风貌,传统文化特色鲜明,更彰显了溪港久远的厚重人文,展现了独特的传统非遗民间文化魅力。清音寺庙会于202_年列入浙江省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同时,该乡也于202_年10月正式入选第三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非遗主题(实验)小镇)。

二、非遗民间文化传承面临的问题

伴随着乡域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改革开放以来各种外来文化的涌入,不断冲击着非遗民间文化,其中有些珍贵的非遗民间文化已失传,有的正面临着消亡的危险。我乡非遗民间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文化的融合和发展同时也导致许多传统的非遗民间文化面临着消亡的危险,其主要表现在:

1.对非遗民间文化价值认识不高。社会对非遗民间文化的认知度不高,广大群众对非遗民间文化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不了解,对它的显性价值和潜在价值认识不足,没有形成应有的保护传承观念。非遗民间文化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其中涉及到人类社会形态的各个领域,包括民间文学、民间美术、民间手工技艺、民间信仰等等文化知识产品。目前,尚未出台有针对性的长效的工作机制以激励保护非遗民间文化,没有具体举措使文化遗产得到较好的传承。

2.非遗民间文化保护传承队伍力量薄弱。当前现有的非遗民间文化保护传承力量薄弱,缺乏专业人士,尚未形成专业管理机构,并且缺乏自上而下的规划管理。由于一些非遗民间文化传承中需要的手工艺制作费工费力,致使参与者不多,传承人匮乏,尤其是年轻一代更是鲜有问津者,如麻车坑村“轿里狮子”手工技艺现只有少数几位60多岁的老人能掌握,目前面临技艺失传的危险。各非遗民间文化的传承人断层、年龄老化现象严重,培养新生代传承人难度大。

3.非遗民间文化保护传承经费投入不足。非遗民间文化保护传承经费无法满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日常需要,特别是对民间手工技艺、传统古村落等缺乏专项保护资金,而是主要依赖当地向上要一点、群众集资一点,以解燃眉之急。例如,仁庄古石头村年代悠久,遭受侵蚀,损毁严重,由于资金问题一直无法得到修缮;各村每年都有一部分开支用于参加清音寺庙会表演所需的表演器材的制作,但由于没有展示厅和适当的存放处,等到来年活动时,很多器材已发潮腐烂,需要重新制作,费时费力又费工,造成很大的浪费。

4.非遗民间文化保护传承力度不够大。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些古建筑、古村落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经常受到建设性破坏,如新农村改造村——金竹岭脚村的几处古老四合院在拆除与保留之间引发了多方激烈讨论,最终在不影响全村建设的情况下保留了1处。此外,大部分处于野外的文化遗产,如麻车坑古树群落、美女松、猫耳涂高山湿地等原生态文化遗产更易受各类自然、人为因素破坏,保护前景不容乐观。

三、保护和传承非遗民间文化的对策和建议

保护非遗民间文化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需要社会各方、各组织的共同参与,培养、加强全民保护民族非遗民间文化的意识,发展旅游与保护传承活动紧密结合,通过文化持有者和文化共享者的共同努力,才能使非遗民间文化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

1.加大宣传强度,提高保护意识。政府提高对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认识,坚持文化遗产工作“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传承发展”的方针,切实把非遗民间文化保护传承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群众对民族非遗民间文化的认识度普遍偏低,要提高人们的主动参与的热情度。利用现代媒体力量宣传非遗民间文化的基础知识和存在意义,包括“秀溪锦港·逸境乡居”的微博、微信、微信公众平台等等,长期、不间断的向群众进行非遗民间文化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宣传,充分发挥非遗民间文化在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树立人们尊重和保护民族非遗民间文化的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爱护并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氛围。

2.健全管理制度,壮大传承队伍。非遗民间文化需要依托于传承制度的完善,将这份历史责任的接力棒传递好。首先,制定完善的非遗民间文化保护制度是文化传承的前提,不仅包括技艺的传承人,还包括技艺的保护方案、抢救方案、申报方案,系统全面地进行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其次,建立良好的传承机制,加强非遗民间文化传承人的人才培养,鼓励文化持有者将具有价值的技艺带徒授艺,避免非遗民间文化的消亡;组建了一支非遗民间文化普查队伍对非遗民间文化项目的历史沿革、人文背景、传承发展、表现形式、道具制作等内容进行研究、整理,编辑成《溪港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材料汇编》。再次,将非遗民间文化的保护与当前的学校教育结合,开展非遗民间文化进课堂活动,培养当地学生对非遗民间文化的热爱,为非遗民间文化的传承注入新鲜的血液。

3.加大资金力度,释放文化经济效应。重视溪港非遗民间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每年投入资金挖掘本土文化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非遗民间文化活动,并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建立乡贤理事会,鼓励广大乡贤对非遗民间文化保护传承的捐赠,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经费投入机制。此外,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先民留给今人和后人的一份宝贵财富,其中蕴藏着丰富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鼓励各方对非遗民间文化的活用,从民俗表演到旅游开发,进一步促进清音寺庙会这一“非遗”资源与旅游产业的融合,依托下岸水库旅游及抽水蓄能电站兴建、绿色生态无工业污染、仙居西部运动康养版块兴起四大优势,立足全乡生态资源,通过在清音寺游步道两侧栏杆雕刻古今中外爱情故事,种植红豆、紫薇、樱花等象征爱情的植物,悬挂情人锁等各种项目深化清音寺传统爱情圣地建设,烘托中国传统爱情节日氛围,多手段全方位的释放非遗民间文化的经济效应,促进民宿旅游产业发展。

4.加强经济建设中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在保护传承好文化遗产的前提下,应妥善处理保护传承与经济建设、人民生活需求的矛盾,依法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纳入乡域建设规划,通过规划编制,科学定位,避免新农村建设和传统非遗民间文化的断裂,注重保护传统建筑文化的地域特色,明确保护传承利用的发展方向。如金竹岭脚村对发展村级经济的需求很迫切,但是他们更清醒地意识,发展经济和保护非遗民间文化遗存并不矛盾,两者可以互相依托,共存共荣,因此该村在新农村建设中三次修改村庄规划,把村里的古祠堂、老四合院和清音寺游步道增加到村庄规划中,兼顾保护开发非遗民间文化和发展村级经济,在经济建设中摸索着自己的“发展经”。

第三篇:浅谈非遗的保护与传承

浅谈“非遗”的保护与传承

刘建华

“ 非遗”即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进入现代社会,在市场经济冲击下,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农耕(游牧)文明逐渐削弱,民众生活方式嬗变,主要靠口传心授方式传承的非物质文化,失却了生存的土壤。一些有历史、文化和科研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甚至随着传承人逝去而消亡。面对非物质遗产逐渐消失的现状,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促进社会健康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本文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谈几点看法。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现状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古代文明为中华民族留下了极其丰富的文化遗产。我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满足人们生产、生活、娱乐需求的器具、产品越来越丰富,一些传统的文化形式正在被替代,文化遗产生存环境渐趋恶化,保护现状堪忧。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同样受到很大威胁,保护工作迫在眉睫。为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我国政府于202_年8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我国加入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使我国正式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缔约国。202_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_〕18号),并出台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全国迅速地开展起来。202_年12月22日,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2_〕42号),把文化遗产分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类,要求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抢救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加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文化生态区的保护。使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全国得以全面铺开,同时借鉴了国内外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经验和做法,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特性,以及在类别、内容及其生存环境的不同,因而采取的保护措施也各不相同,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切实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计划和措施,建立科学、灵活、高效的保护工作机制。到了202_年我国确定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定为“文化遗产日”。“文化遗产日”和“文化遗产标志”及“文化遗产保护公益歌曲”的诞生,对于增强全体民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将会起到十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及特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口传心授的活态文化,一直就在人们的身边一代又一代的传承,体现着民族的情感及表达方式,能满足人们生产、生活、娱乐等方面的需求。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是这样描述: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根据上述描述结合我国实际,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内容概括为:凡具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的均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之列。包括口头文化(语言、口头文字、口技、口头艺术、声乐);体形文化(发式、服饰、文身、舞蹈、哑剧、民俗文化、民间艺术等);口头语言为主的综合艺术(话剧、说唱、歌剧、曲艺);口头与形体并重的综合艺术(民间歌舞、杂技、小戏、傩戏、木偶戏等); 造型艺术(民间的传统建筑艺术与建筑物、民间艺人传人的民间美术、艺术家的造型艺术、民间手工技艺)等等。囊括了人类的消费习俗、人生礼俗、岁时节令、民间信仰、民间知识、传统体育与竞技和传统医药等各个领域。由此不难看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比通常所说的“传统文化”更宽泛些,涉及人类全部历史和全部形态的文化样式。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它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因此它的特点是活态流变。最大的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但又是“活”的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过程来说,人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1、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具有极其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加强保护意义尤为重要,因为它记录着中华民族生息繁衍的历史,凝结着中华民族的精神,关系一个民族的文化与精神的传承,较之有形遗产而言,如指间之沙,稍有不慎,带给我们的就是不可挽回之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传承、发展是我们民族处在大的社会转型期所面临的重要而又急迫的问题。民间活态文化消失了即不可能再生,传统文化在许多发展中国家随着农村人口向城市移动、随着传播媒体和全球经济的影响正在遭到侵蚀、削弱,甚至被外来文化代替。对此,我们应有清醒的认识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性措施,绝不允许让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断送在我们这代人手中。

2、创造良好氛围,准确把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近几年来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全面展开,其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越来越大。很多人认为开发历史人文资源,会对一个国家或地区,提高其知名度,促进经济建设产生难以估量的作用,也有可能因此而产生一个独具特色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多年来全国各地举办了各种诸如此类的节日如“中国民间艺术节”,“河北吴桥国际杂技节”,“山东潍坊的国际风筝节”,“云南的泼水节”,“广西的民歌节”等等,无不是借传统文化艺术为传媒,来搞经贸活动,既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又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抢救工作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氛围。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工作,无现成的方法、经验可资借鉴,这就可能出现不足和失误。因此对于从事和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部门和人员来说,必须深刻理解、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态、特征及相应的价值,这是我们进行科学认定,明确保护目标,是使优秀文化遗产得到保护的前提条件。从这几年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的情况来看,确实存在概念不清,认识模糊的情况。首先是我们部分工作人员由于认识上的欠缺,造成不能准确地判断、鉴别,难以确定它们是否应该纳入保护范围,是否有保护的价值和必要;还有一种是把握尺度不严的情况,这主要表现在对申报项目的认识和评价上。当大量的材料堆放在眼前,你可能觉得这个也好,那个也不错,一时间割舍不下。另一方面是一些申请者由于认识上的错误,他们往往认为自己申报的项目是应该得到认可,应该进入目录,而不清楚其价值意义何在,是否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要素,如将某个项目产生的年代延长,把传说故事作为论证依据、描述文字极尽夸张,而项目的历史文化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沒有充分论述,导致混淆或扩大了保护对象和范围,甚至出现了把一般土特产当作文化遗产来申报的现象。这种情况的产生的原因是由于认识的不到位,盲目跟风,夸大所报项目的价值,没有真正理解实施保护的意义。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与保护是一项严谨的工作,同时也是体现领导和专家学识水平的时候,需要科学的甄别,因此不可感情用事,必须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标准,不能单纯追求数量,濫芋充数。如果什么都可以保护,那我们的保护工作就失去意义了。

3、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登记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是掌握全国及各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蕴藏状况和了解民情民心的必要手段,也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地保护的有效方法,更是对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抢救的重要基础。我国早在21世纪初就开展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我县应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并下拨专项经费,认真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与登记工作,认真建好自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通过普查与登记,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普查结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中,要充分尊重民众的创造性,以全面性、代表性、真实性为普查的指导原则。所谓全面性,即在普查和采集过程中坚持全面调查和采录。所谓代表性,即在普查中要善于发现哪些形式、哪些作品、哪些类型、哪些民俗现象是具有代表性的。所谓真实性即按照民间文化作品和民俗表现形态,真实地、不加修饰地将其记录和描述下来,更不要以自己的想象或凭自己的知识和爱好去篡改民间文化作品。在普查的基础上认真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登记工作。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登记名录的项目,我县应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抓紧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提出长远目标和近期工作任务,明确有关保护的责任主体,明确保护范围,采取有效措施,抢救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保护。抓紧征集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和资料,完善征集和保管制度。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库。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代表性传人,有计划地提供资助,鼓励和支持其开展传习活动,确保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同时政府部门应发挥着组织作用,筹集资金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或展示中心。以便更好地运用大量传统实物展陈的方式去展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让当代人认识和了解祖先留下的文化,下一代传承非遗文化。

四、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持有(传承)人的关怀和爱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载体,以“口授心传”为主要传承方式,活态流变的文化形态,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积淀和形成的。其中人是创造和延续文化样式的主体,各种民俗事象、技艺技巧以至意识情感都灌注于创造者的思想行为之中,人的消失无疑是非物质遗产最大的损失。非物质历史文化遗产,由于它是非物质的,无形的,所以,往往依附于其传人的继承,许多民间、民族非物质历史文化遗产的传人一旦消亡,这种无形的文化也将随之消亡。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无形文化必须有继承才能得以传承发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要对无形文化持有人如老艺人、老工匠等进行保护,并鼓励他(她)们“师徒相授”,培养继承人,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可以说沒有人也就沒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因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最直接、最有效的保护就是对人的保护。

如何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这个问题近年来在专家学者的呼吁下已经引起了政府的重视,并且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但在我县目前看来做的还不够,还要加大力度,使更多的老艺人和传承者得到帮助,让他们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里来,形成政府与专家、基层文化工作者与传承人共同参与的保护机制。

由此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需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在保护与传承工作中,必须把握每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特征和发展规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保护对象是传承人,要综合遗产本身的发展规律、人们的需求、环境的改变等因素,将传承和发展两个问题一并纳入到保护规划之中。只有建立一套科学高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机制,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制度,才能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才能真正达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目的。

第四篇:非遗的保护与传承

非遗的保护与传承

摘 要:当今全球性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潮正席卷而来。传承与保护“非遗”文化,既是对原生态本质的保护,也是对其进行善本再造,使之融入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在发展中寻求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传承传统文化和民族文化的活性载体,成为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发挥着重要的纽带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传人和传承的文化,是生命的文化和生活的美化。我们要全面定位民间文化、民间文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地位,要把这份珍贵的遗产保护好、传承好和利用好,使它与其他文化遗产一样真正与其“半壁江山”的文化地位名副其实。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非物质性;非物质文化遗产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2_)13-0167-02

随着经济和文化的日益全球化,地球上过去那些相对边远和冷落的少数族群的文化生活也日益获得人们更多的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本的遗产,它以人为载体,以传人为主体,是以动态、记忆、技艺为核心的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着的遗产,它的传承主体是我们广大的农民。田青教授在“珠海大讲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中说过:我们为什么要保护民俗文化,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民族的根和魂,是我们民族的DNA。但是,当人们意识到要保护这些“缤纷的色彩”的时候,实际上多样化的文化就已经面临着危机了。我们的所有古老的传统包括民俗,在面对现代化的时候都是弱势文化,不被保护和提倡终将会消亡。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逐渐消失的现状,如何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社会健康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以下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谈几点看法。

一、从民间文化到非物质文化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2_年10月17日在第32届大会上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公约中明确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以下五个方面内容:(1)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无形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实践、仪式礼仪、节日庆典;(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我国从202_年起,文化部、财政部就已启动了“中华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已确定了国家保护试点项目40个,并于202_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保护法》。我国政府于202_年8月28日正式批准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所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实就是我们以前所说的民间文化、民间文学和民间艺术。202_年,我国第一部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的专著《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出版。这些都证明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政府和文化事业机构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对濒临灭绝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保护是全人类面临的重要课题,我们应为今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提供新的思路。

因此,我们有必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对非遗保护的意义是什么,进而制定如何保护的对策,这样才能使那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为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二、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破解的两大瓶颈

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自202_年实施以来,被纳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指定的“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通过全国民间文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这些工程已经在全国各地全面展开,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的根本宗旨是应对全球化、一体化、现代化进程中已经出现的对文化的负效应;在后工业化、信息化的浪潮中,采取高科技的手段进行普查、记录和整理;全面清理和盘点中国民间文化遗产的家庭,紧急抢救濒危的文化活化石、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后继乏人的民间文化传承人及其技艺;唤醒全社会对优秀民间文化遗产的文化自觉,挖掘民间文化遗产的价值,为先进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文化创新提供强大的文化基因库和无尽的资源。

近年来,少数民族“非遗”保护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大批宝贵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入选世界级和国家级保护名录,少数民族“非遗”的价值得到不断挖掘和被认可,涉及的文化事项、民族和地域也正在不断扩大,但是我国少数民族“非遗”保护依然面临着种种问题和现实困难,有效保护任重而道远。

(一)在全面整理民间文化遗产时人才的匮乏

实施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要调动广大民间文化专业工作者按照科学的方法深入田野、乡村进行实地调查考证。人才缺乏是因为我们要全面整理的民间文化遗产,其门类之繁、形态之多,超过了任何文化形态。很多形态从来都没有形成学科理论。对此,我们要有自己的解决方法:

1.示范调查,以示范带全面;

2.研制实用性强的工作手册,实际工作中给予规范;

3.样板开路,举一反三;

4.分片、分项进行专题人员培训;

5.推广专家性的志愿者调查典型;

6.培养地方专家,在抢救工作中培养人才;

7.利用普查所获得的科学资料,推进理论建设,提出理论成果;

8.关注前沿话题和国际学术发展,关注民间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的世界潮流和方向。

(二)针对资金的瓶颈

202_年9月19日,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在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上曾强调指出:由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正在减少,专业人才也相对匮乏,这已经成为制约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一大障碍。保护经费匮乏;传承人年龄老化、后继乏人、技艺生疏;传承人与非传承人之间存在着利益冲突;部分传承人持保守主义态度等等。所有的这些都成为“非遗保护”道路上的绊脚石。如何应对这些难题就成为非遗保护和传承下去的关键。1.发动和鼓励地方政府投入人财物来抢救和保护地方文化资源。把民间文化这种地方文化品牌通过政府的积极配合调动起来,就可以实现就地的、生态的、传承式的保护。

2.积极争取党和国家的大力支持。大部分国家重点保护项目中宣部、文化部和财政部均对具体的项目给予了实际的财政支持。

3.充分调动民间积极性,捐资筹资开展抢救工作。

三、建立完善的传承人保护机制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传承人的保护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这是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性决定的。它区别于其他遗产的一个基本特性,就是它需要依附于个体的人、群体或者特定区域、特定空间而存在,是一种“活态”的文化。因此,要抢救和保护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特点是传承,即世代相传。假如传承人消失,原本形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将不复存在。尤其在社会发生急剧变化的情况下,就更容易出现传承链的中断,往往在不经意间就消亡了。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特点,通过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承,才能使某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得以世代相传,在自然淘汰中逐渐形成一种相对稳定的文化传统活文化模式[1]。所以,运用适当的手段来阻止或延缓“传承”的中断是我们刻不容缓的任务。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动态传承和静态保存相结合非遗保护的特点是它的非物质性,活态的,世代相传的。不论采用什么保护方式,只要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就是合理的[2]。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相当于“非遗”的自我造血。首先要恢复和鼓励代表性传承人积极恢复生产,实现活态传承。政府可以为代表性传承人组织生产、传授技艺、展示交流等活动创造条件,提供思路,鼓励和支持代表性传承人生产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产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宣传展示活动,营造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将代表性传承人的代表作品列入政府礼品采购清单并优先采购等等。这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极大地推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同时要在专家的指导下,以博物馆的形式将现有的非遗形态完整地保存和保护下来,也可形成文字、图片或者可视听的资料。

参考文献:

[1]刘锡诚.传承与传承人论[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202_(5):24.[2]庆福.存续“活态传承”是衡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式合理性的基本准则[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2_(3).

第五篇:非遗保护

推动“非遗”保护,建设文化强国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的文脉,是民族文化中核心、本质的东西。保护非遗发展,对当前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大的意义,由于我国非遗保护工作起步晚,发展快,还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存在问题:

一是群众保护意识淡薄。广大群众对文化遗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价值缺乏正确的认识。少数地方、部门和个人将保护文物视为现代化、城市化的阻碍,片面追求眼前经济利益,忽视了文物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长远功能,当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之间出现矛盾时,多以牺牲文物为代价。二是缺乏专业保护人才。一些地方非遗保护组织机构不健全,长效保护机制和保护体系尚未真正建立,不符合保护工作“综合性、多部门协作性、专业性、广泛性、长期性”的要求。缺少挖掘、整理、研究的专业人才队伍,乡、镇没有专职工作人员,日常普查工作只能临时找人帮忙。

三是保护经费难以保障。一些地区未将非遗产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也没有设立普查、发掘、整理、征集、抢救、补助、展演、宣传、培训等专项资金。临时申请的工作经费,常常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缺少正常办公经费和技术装备。许多失去市场支撑而又缺乏开发利用潜力的传统绝技,缺少持续的保护经费

投入。

四是民间艺术后继乏人。民间老艺人大多年事已高日渐凋零,而由于许多传统技艺难度高、强度大、耗时多、收入低和现代化信息的冲击,年轻人大多不愿入门学艺,不少民间艺术大师面临无弟子或弟子太少的尴尬境地,造成新老交替出现断层,艺术传承青黄不接。

基层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和执行力度。建立文物保护规章体系,解决文物法律法规原则性和滞后性上的不足,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要作用,形成文物保护合力。严格文物行政许可,加大文物执法力度,杜绝利用文物违法现象。在群众中广泛宣传文化遗产法律法规,让群众了解并遵守文化遗产法律法规。

二是多渠道筹集资金。以“财政投入为主,采取多渠道、多方式筹集”,解决好经费保障难题,通过引导,调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性,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进行资助,确保所需的工作经费、保护经费、专项经费、装备器材能及时、足额到位,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正常进行。

三是强化保护队伍建设。要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责任明确、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分级负责,层层落实,使非遗保护工作能够正常开展;加强对保护队伍人员的业务培训,建成一支具有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的从业人员,落实保护工作。

四是完善传承人保护机制。加大对民间艺人带徒传艺的扶持

力度,实行财政补贴,激发年轻人的学习热情,培养一批新型的民间艺术传承者;在职业技术学院中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培训班和课程,培养孩子对于传统文化的认识;设立专业民俗艺术学校,聘请优秀民间艺人,专业化培养传承人才。

五是合理利用非遗资源。将非遗的发掘利用与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结合起来,丰富基层文化生活。建立非遗专题博物馆,集中保护、展示和传播非遗资源,充分发挥对青少年和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作用。推动非遗与文化产业、文化旅游业结合,挖掘有代表性元素,大力开发旅游产品,形成地方特色文化品牌。

非遗传承和保护(最终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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