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2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
2012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两个加快”的中心任务,有计划地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为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招募数量及岗位
2012年全省新招募1400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到乡镇从事2年的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各项计划招募数量及岗位是:
“支教计划”:招募347人,到我省师资紧缺的基层义务教育学校从事支教志愿服务。“支农计划”:招募311人,到乡镇或农技服务部门从事支农志愿服务。“支医计划”:招募502人,到乡镇卫生院从事支医志愿服务。“扶贫计划”:招募240人,到乡镇从事扶贫开发项目志愿服务。
三、招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募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至2012年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其中“天使计划”可放宽到成人教育医学专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自愿到基层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男年龄不超过30周岁,女年龄不超过28周岁(男为1982年5月10日后出生,女为1984年5月10日后出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招募原则和主要步骤
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公布需求岗位(4月23日):各市(州)的需求岗位报省“三支一扶”计划领导小组审议后,省上于4月2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teniu.cc)、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 www.teniu.cc)上公布。
(二)网上报名(5月5日—5月10日):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报名网址为四川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5月5日至5月10日24:00。考生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考试信息表》,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的相关页面上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照片(jpg格式,小于30KB)。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上传的照片必须与本人相符,报考人填报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须与本人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否则取消考生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初审(5月6日—5月11日):考生报名后,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条件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者可在填报信息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四)打印准考证(6月4日—6月9日):报名成功的考生,在6月4日至6月9日上午9:00期间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相关页面,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考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打印。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笔试(6月9日):笔试时间为6月9日,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地点由各市(州)政府所在地统一设置,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六)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6月27日):笔试成绩于6月27日在上述网站和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倍比例的面试人选,并于6月27日在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公布。
(七)资格复审及面试(7月2日—7月3日):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后组织面试。资格复审须查验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原件及《四川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信息表》;若政策规定需要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考务工作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
— — 2 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以及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的,少数民族地区“双语”人才,农村紧缺专业及自愿回原籍(县、市、区)的,家庭生活困难的大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八)体检(7月4日):面试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医院体检结论后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经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并与第二年“三支一扶”新招募大学生同时录用上岗。
(九)确定人选(7月9日—7月11日):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体检情况,于7月9日前将拟招募人员名单报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并在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正式招募人员名单。
(十)签定协议(7月12日—7月13日):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新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十一)岗前培训(8月29日—8月31日):以市(州)为单位对新招募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天。
(十二)正式上岗(9月1日)。各市(州)、县(市、区)“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组织当年新招募人员上岗。
五、待遇
参加“三支一扶”省项目计划的大学生,享受以下待遇:
(一)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标准,按月发放。工资收入水平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本地“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工作生活标
— 3 — 准进行测算,报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执行,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审核批复情况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二)保险。“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其中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地方,在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其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省上仍统一购买商业保险。
(三)定向考录公务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可报名参加从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中定向考录公务员的考试。
(四)报考事业单位人员考试加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乡镇及以下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五)报考研究生考试加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职称评定。服务期间,可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职称资格评定或考试,其服务年限计算为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在乡镇工作的,可免于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由县级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才服务机构代为申报。
(七)免试入学和保留学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学校为其保留学籍。
(八)工龄、社保年限计算。服务期满,考录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其服务期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九)助学贷款代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十)户档管理。服务期间,户口可统一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免费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免费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服务期满,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其户口、档案原则上随工作需要流动,暂未就业的,户口转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转至户籍所在地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代理。
(十一)休假。参加“支教计划”的大学生在服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寒暑假。其他计划的 — — 4 大学生服务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在服务的第二年可享受7天的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在享受上述休假期间,工作生活补贴照发。
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续期服务的大学生在服务期间,享受上一服务期满的优惠政策;续期服务期满后,再享受本服务期满的优惠政策。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学生工作处崔野)
第二篇: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总结
本人被派往三明市大田县屏山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参加“三支一扶”工作一年来,秉持“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理念,广泛深入群众,主动向领导学习,向干部同事学习,向广大人民群众学习,勤奋工作,刻苦锻炼,认真做到“五个为”:一是有为。做到工作有目标、有规划,按计划朝目标序时推进,杜绝盲目行事、虚度光阴的不良行为,手脚麻利、快事快为,当天的任务当天完成,不拖拉懒散,努力实现事有所为、为有所果。二是实为。就是做事情脚踏实地、实事求是,养成不耻下问的良好习惯,拒绝盲从和凭直觉做事,做到公平公正、不偏不倚,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深入基层、接近群众,努力为人民群众办事。三是能为。就是不断加强学习,主动向领导学习、向同事学习、向广大人民群众学习,逐步积累基层工作经验,将所学到的知识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克服作风漂浮、高傲自大、心浮气躁的消极意识形态。四是敢为。敢为不是乱为,而是事事做到比领导快半拍,领导的决策意图是什么,大概什么时候会出台新计划,都具备超前意识并做好适当准备,这样才没有手足无措,真正做到了超前不抢前。五是新为。就是不断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着力培养创新思维和改革意识,敢于向领导提出自己的建议和看法,大胆建言献策但不决策,遇事广思维、多角度分析,挖掘亮点、抓住特色。一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各级“三支一扶”办、各级领导、干部同事、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和辛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强化自身思想作风建设
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更加注重改变自己的主观世界,工作以来,一直保持读书、看报,关注科技发展动态的习惯,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并把学习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联系群众,为民办实事,时刻把群众疾苦挂在心上,牢记服务宗旨加深群众感情,端正对群众的态度,积极投身到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中去,一切为农民着想,为农民造福。
二、切实增强为民服务本领
利用业余时间深入群众开展扶贫工作。实现科技致富,人的素质是关键,当前人民群众盼的是致富,要的是服务,求的是技术,希望我们能指出致富门路,人的素质显得更为重要。为此,我努力把学习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深入村、组指导生产,增加社会实践,确保生产技术及时准确传递到群众手中,同时积极向基层老同志和各领导学习农村工作经验,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操作水平,与村支部、村委会一起抓好生产培训,推广新信息、新品种、新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从而推进农村生产、农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爱岗敬业,开展本职工作
服务大田县屏山乡党政综合办公室以来,本人不断加强办公室工作的学习,主动请教领导和同事,切实发挥办公室上传下达、办事办文、联系左右、协调各方的中枢机构功能,广泛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将所得到素材编辑成册,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工作一年来,办公室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本人负责信息工作,通过实地调研,认真思考,加强创新,XX年基层信息工作取得全县第一名的佳绩;去年以来,所服务乡提出了“持续提升扬优势,务实运作促发展,致力建设闽中高山万亩生态茶乡”的目标,在本人的认真运作下,建成福建省首家乡级茶叶网站,目前网站运作维护良好,短短几个月点击人数达到*万多人,为大力宣传屏山生态茶,拓展屏山生态茶市场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深受领导干部和群众的广泛好评。
总之,工作一年来,我所做的离组织要求、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但我进取向上的心没有改变,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没变。我将继续正确面对工作,深入群众、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断开创办公室工作新局面,切实在基层增长才干、磨练意志、丰富阅历,为实现自我的人生观、价值关,促进个人成长添砖加瓦。
第三篇: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2009年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政策解读公告
一、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内容
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主要包括支教、支农、支医、扶贫、西部计划湖北项目志愿者和青年事务综合岗位。支教主要实施的是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计划”,参加这个计划的毕业生称为“ 特岗教师”,是2006年教育部针对西部地区一些“两基”攻坚县教师紧缺的事实,加强充实农村师资力量的计划,由中央财政支持,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到“两基”攻坚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湖北省安排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所属市、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简称“资教计划”,参加这个计划的毕业生称为“资教生”,是2004年湖北省教育厅通过政策引导、经济激励等措施,每年从普通高等学校中,遴选一批应届本科毕业生到乡镇学校任教,重点支持农村的薄弱学校,重点支持农村学校的薄弱学科的专项计划,主要面向湖北省内各县、市、区中小学校。
二、服务期限
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限为三年。
三、2009年选招对象和条件
(一)省内普通高校与生源为本省的外省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09届毕业生(省内普通高校2008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也可参加选招)。“支医”、“支农”对象的选招可以放宽到2007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如果省内生源不足,各地可按条件适当选招外省生源的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中的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1周岁;往届毕业生年龄根据相应学历相应放宽。
(二)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四)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五)身心健康,符合《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
四、2009年选招计划
2009全省共计划选招3000名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结合国家“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选招2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重点支援农村初中义务教育;
根据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需要,选招40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农技、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农村经营管理、农村能源等岗位的公益性支农服务。支农需求专业重点是农学、植物保护、土壤肥料、微生物、园艺、蔬菜、茶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生物工程、生物技术、动物医学、动物科学、动植物防疫与检疫、水产养殖、农村经济管理、农业机械、土建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毕业生; 选招400名(含50名基层计生服务岗位)医疗卫生专业的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支医,重点培养全科医生。支医需求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护理、检验、药学等相关专业的毕业生; 选招50名高校毕业生到贫困乡镇从事扶贫开发工作;
结合共青团中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恩施项目,选招100名高校毕业生到恩施州的基层乡镇担任西部计划志愿者,5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青年事务综合岗位工作。
五、服务期间生活补贴
生活补贴标准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新录聘人员的工资标准和增资办法执行,按月发放;每人每年发给400元的交通补贴;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考核合格者由省财政按每人每年奖励5000元标准直接发放给本人。
六、湖北省优惠政策
(一)鼓励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扎根基层,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也应拿出一定职位专门吸纳这部分毕业生;
(二)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三)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公务员时,可享受部分专项职位指标,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服务期内录取为研究生的,学校为其保留学籍3年;
(四)凡到恩施、扶贫开发重点县与省里确定的贫困乡镇服务3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对从事支医的毕业生,支医经历应作为城市医院招录人员、优先晋升职称的依据。
(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工作,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参加支教计划的毕业生除享受以上政策外,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对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高校的毕业生,凡符合推免资格的,可先取得研究生入学资格,服务期满后再回校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免费托管户档关系。根据自愿的原则,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关系可保留在原就读高校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也可直接转入接收县(市、区)。
(三)对非师范专业的毕业生,由省教育厅出资组织岗前培训,免收教师资格申请认定费。
(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通过选拔考试可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院校在学费上给予30%的优惠,省教育厅给予适当补贴。
(五)服务期内表现特别优秀,服务期满愿意继续留在农村乡镇学校任教三年以上的人员,经过选拔,由省教育厅出资送到国外培训。
(六)资教生在服务期间,每年暑期由省教育厅组织到汉进行免费业务培训。
七、学校鼓励政策
(一)对服务基层就业毕业生,学校对服务期满三年的毕业生一次性奖励3000
元;
(二)对服务基层就业毕业生,授予“武汉科技大学服务基层就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三)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就业毕业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落实研究生加分录取政策;
(四)根据工作需要,学校补充学生工作干部时,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就业毕业生中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毕业生回校做学生辅导员工作。
(五)对在校期间借有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协助其办理服务期内国家助学贷款延期还款手续。
第四篇:2014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2014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14-04-11 访问量:8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三大发展战略”规划,有计划地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志愿服务,为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招募数量及岗位
2014年全省新招募1650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到乡镇从事2年的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各项计划招募数量及岗位是:
“支教计划”:招募319人,到我省师资紧缺的基层义务教育学校从事支教志愿服务。
“支农计划”:招募772人,到乡镇或农技服务部门从事支农志愿服务。
“支医计划”:招募443人,到乡镇卫生院从事支医志愿服务。
“扶贫计划”:招募116人,到乡镇从事扶贫开发项目志愿服务。
三、招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募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至2014年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其中“支医计划”可放宽到成人教育医学专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自愿到基层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男年龄不超过30周岁,女年龄不超过28周岁(男为1984年4月21日后出生,女为1986年4月21日后出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招募原则和主要步骤
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公布需求岗位(4月10日):各市(州)的需求岗位报省“三支一扶”计划领导小组审议后,省上于4月10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上公布。
(二)宣传动员(4月10日—4月21日):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在省级媒体上发布招募宣传信息,各市(州)要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三)网上报名(4月17日—4月21日):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报名网址为四川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4月17日至4月21日上午8:00。考生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考试信息表》,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的相关页面上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照片(jpg格式,小于20KB),网上报名截止后,同时关闭照片上传功能。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上传的照片必须与本人相符,报考人填报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须与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否则取消考生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资格初审(4月17日—4月22日):资格初审时间为4月17日至4月22日17:00。4月17日至21日上午8:00期间,报考资格未审查或资格初审未合格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照片质量未检查或照片质量检查未合格的,可以重新上传照片;4月21日上午8:00之后,报考资格未审查或资格初审未合格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照片质量未检查或照片质量检查未合格的,不能再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或照片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者可在填报信息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五)打印准考证(5月26日—5月30日):报名成功的考生,在5月26日至5月30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相关页面,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考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打印。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六)笔试(5月31日):笔试时间为5月31日,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地点设置在各市(州)政府所在地,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七)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7月4日):笔试成绩于7月4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及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
(八)资格复审及面试(7月11日—7月17日):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后组织面试。资格复审须查验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原件及《四川省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信息表》;若政策规定需要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还须考生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以及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的,少数民族地区“双语”人才,农村紧缺专业及自愿回原籍(县、市、区)的,家庭生活困难的大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九)体检(7月18日):面试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医院体检结论后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
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并与第二年“三支一扶”新招募大学生同时录用上岗。
(十)确定人选(7月28日—7月30日):拟招募人员于7月30日在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和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
(十一)签定协议(8月11日—8月13日):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正式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十二)岗前培训(8月27日—8月29日):以市(州)为单位对新招募人员进行培训,并分配岗位。
(十三)正式上岗(9月1日)。
五、待遇
参加“三支一扶”省项目计划的大学生,享受以下待遇:
(一)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标准,按月发放。工资收入水平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二)保险。“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应在当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地方,应办理补充医疗保险。
(三)定向考录公务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可报名参加从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中定向考录公务员的考试。
(四)报考事业单位人员考试加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可享受国家和省出台的有关优惠政策。
(五)报考研究生考试加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职称评定。服务期间,可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职称资格评定或考试,其服务年限计算为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在乡镇工作的,可免于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由县级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才服务机构代为申报。
(七)免试入学和保留学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学校为其保留学籍。
(八)工龄、社保年限计算。服务期满,考录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其服务期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九)助学贷款代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按照国家和省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十)户档管理。服务期间,户口可统一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免费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免费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服务期满,已落实
工作单位的,其户口、档案原则上随工作需要流动,暂未就业的,户口转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转至户籍所在地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代理。
(十一)休假。参加“支教计划”的大学生在服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寒暑假。其他计划的大学生服务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在服务的第二年可享受7天的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在享受上述休假期间,工作生活补贴照发。
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续期服务的大学生在服务期间,享受上一期服务期满的优惠政策;续期服务期满后,再享受本期服务期满的优惠政策。
第五篇:2013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公告
2013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两个加快”的中心任务,有计划地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为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招募数量及岗位
2013年全省新招募1423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到乡镇从事2年的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各项计划招募数量及岗位是:
“支教计划”:招募298人,到我省师资紧缺的基层义务教育学校从事支教志愿服务。
“支农计划”:招募404人,到乡镇或农技服务部门从事支农志愿服务。“支医计划”:招募488人,到乡镇卫生院从事支医志愿服务。
“扶贫计划”:招募233人,到乡镇从事扶贫开发项目志愿服务。
三、招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募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至2013年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其中“天使计划”可放宽到成人教育医学专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自愿到基层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1 —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男年龄不超过30周岁,女年龄不超过28周岁(男为1983年5月23日后出生,女为1985年5月23日后出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招募原则和主要步骤
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公布需求岗位(5月10日):招考公告于5月10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上公布。
(二)网上报名(5月17日—5月23日):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报名网址为四川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5月17日至5月23日上午8:00。考生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考试信息表》,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的相关页面上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照片(jpg格式,小于30KB)。网上报名截止后,同时关闭照片上传功能。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上传的照片必须与本人相符,报考人填报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须与本人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否则取消考生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初审(5月17日—5月24日):考生报名后,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条件于5月17日至5月24日17:00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 — —
2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5月17日至23日上午8:00期间,报考资格未审查或资格初审未合格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照片质量未检查或照片质量检查未合格的,可以重新上传照片;5月23日上午8:00之后,报考资格未审查或资格初审未合格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照片质量未检查或照片质量检查未合格的,不能再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或照片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者可在填报信息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四)打印准考证(6月17日—6月22日):报名成功的考生,在6月17日至6月22日上午9:30期间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相关页面,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考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打印。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笔试(6月22日):笔试时间为6月22日,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地点由各市(州)政府所在地统一设臵,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六)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7月19日):笔试成绩于7月19日在上述网站和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倍比例的面试人选,于7月19日在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七)资格复审及面试(7月25日—7月26日):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后组织面试。资格复审须查验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原件及《四川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信息表》;若政策规定需要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考务工作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
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以及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的,少数民族地区“双语”人才,农村紧缺专业及自愿回原籍(县、市、区)的,家庭生活困难的大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八)体检(7月27日):面试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医院体检结论后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经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并与第二年“三支一扶”新招募大学生同时录用上岗。
(九)确定人选(8月5日—8月7日):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体检情况,于8月5日前将拟招募人员名单报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并在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正式招募人员名单。
(十)签定协议(8月8日—8月9日):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新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十一)岗前培训(8月29日—8月31日):以市(州)为单位对新招募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天。
(十二)正式上岗(9月1日)。各市(州)、县(市、区)“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组织当年新招募人员上岗。
— —
4五、待遇
参加“三支一扶”省项目计划的大学生,享受以下待遇:
(一)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标准,按月发放。工资收入水平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本地“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工作生活标准进行测算,报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执行,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审核批复情况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二)保险。“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其中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地方,在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其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省上统一购买商业保险。
(三)定向考录公务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可报名参加从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中定向考录公务员的考试。
(四)报考事业单位人员考试加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乡镇及以下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五)报考研究生考试加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职称评定。服务期间,可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职称资格评定或考试,其服务年限计算为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在乡镇工作的,可免于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由县级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才服务机构代为申报。
(七)免试入学和保留学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学校为其保留学籍。
(八)工龄、社保年限计算。服务期满,考录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其服务期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九)助学贷款代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十)户档管理。服务期间,户口可统一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免费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免费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服务期满,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其户口、档案原则上随工作需要流动,暂未就业的,户口转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转至户籍所在地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代理。
(十一)休假。参加“支教计划”的大学生在服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寒暑假。其他计划的大学生服务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在服务的第二年可享受7天的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在享受上述休假期间,工作生活补贴照发。
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续期服务的大学生在服务期间,享受上一期服务期满的优惠政策;续期服务期满后,再享受本期服务期满的优惠政策。
—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