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人大法学院杨教授、姚教授赴日参加“自然灾害与法”国际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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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学院杨教授、姚教授赴日参加“自然灾害与法”国际研讨会
10月18日,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姚教授应邀赴日本大阪,出席由关西大学法科大学院主办的“自然灾害与法”国际研讨会。两位教授作为点评人就与会日本及韩国教授的报告进行了评议,同时介绍了中国法上关于自然灾害预防及处理的相关制度和司法实践。
中日两国在不久前都相继经历了“512”汶川大地震和“311”东日本地震及海啸,由此也引发了诸多法律问题。此次研讨会以自然灾害与法的相互关系为主题,从公法和私法等各个方面探讨了法律在预防和处理灾害当中的作用并且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会议期间,杨立新教授还向主办方赠送了由其编著的《意外灾害应急民法救济》一书,得到日本和韩国同行的广泛好评。
这次会议是日本关西大学法学院与韩国汉阳大学法学院的长期合作项目,已经进行了十二年。前十一年均由两个大学法学院举办,每年召开一次国际研讨会。本次会议由于中国学者的参加而成为“三国演义”,日方和韩方专家都非常高兴,热情欢迎中国学者的加入。经过与清华大学法学院余凌云教授和四川大学法学院王建平教授商议,中方学者同意加入这个学术活动,作为共同组织者,共同操办以后的会议。商定明年的国际研讨会在韩国汉阳大学举行,后年的会议由四川大学法学院主办,我院和清华大学法学院协办。
第二篇:人大法学院何教授赴英国参加反腐败国际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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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学院何教授赴英国参加反腐败国
际研讨会
9月7日至15日,何教授到英国伦敦市参加了反腐败国际研讨会。研讨会由英国萨塞克斯大学的反腐败研究中心(Sussex Centre for the Study of Corruption)和透明国际英国分会(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 UK)以及英国著名的克利福德•昌斯(Clifford Chance)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主题是“腐败与反腐败:挑战与展望”(Corruption and Anti-Corruption:Challenges and Future Perspectives)。与会者大约150人,主要是英国的专家学者、政府官员、法律实务人员、公司企业高管和新闻媒体记者,以及来自美国、俄罗斯、挪威、孟加拉等国的学者和来自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和透明国际等组织的专家。何家弘教授是应邀参会的唯一中国专家。
大会一共安排了9位主题发言人:美国纽约州考尔盖特大学的政治学教授迈考尔•乔森(Michael Johnston,Colgate University)、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的法学教授布鲁斯•彼恩(Bruce Bean,Michigan State University)、透明国际英国分会的执行主任罗伯特•巴灵顿(Robert Barrington,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 UK)、联合国毒品与犯罪办公室专家迪米特里•维拉塞斯(Dimitri Vlassis,UNODC)、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何家弘、英国萨塞克斯大学反腐败研究中心主任丹•哈夫(Dan Hough,University of Sussex)、英国的司法会计专家杰佛里•戴维森(Jeffrey Davidson,Forensic Accounting)、英国萨塞克斯大学政治学教授罗伯特•布拉茨克(Robert Blaszczak,University of Sussex)、大伦敦警察厅前厅长艾恩•布莱尔爵士(Sir Ian Blair,Former Commissioner of the Metropolitan Police)。何家弘教授发言的主题是“中国的腐败与反腐败”,原定发言时间是30分钟,但是因为与会者对何教授的发言很感兴趣,主持人允许其讲了50分钟。发言后,何教授还就与会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在英国期间,何教授在哈夫教授的陪同下到萨塞克斯大学访问,与副校长迈考尔•法尔辛(Michael Farthing)、外办主任马科斯•威廉姆斯(Marcus Williams)、政治系主任保罗•塔戈尔特(Paul Taggart)进行了会谈,并应邀与政治法律社会学院院长斯蒂芬•舒特教授共进晚餐。何教授还应邀到牛津大学与讲授证据学课程的罗德里克•巴格肖教授进行了专业交流。此外,何教授还到英国广播公司(BBC)的演播室接受了“世界新闻”广播节目主持人的专访,介绍了中国人民大学创办“反贪硕士”班和中国反腐败的情况。
第三篇:人大法学院朱教授关于《立法法》的阐述(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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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学院朱教授关于《立法法》的阐
述
立法者必须注意“沉默的大多数”,他们没有通过媒体表达自己的意见的优势,但确确实实与立法的内容紧密相关。因此立法者不能只满足于依靠媒体征求意见的方式。“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扎扎实实地调研,把握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仍然应该成为征求意见的基本方式。
立法程序
立法程序讲的是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规章需要经过哪些步骤。立法权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国家权力,是为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立规矩的活动,规定什么是合法、违法和犯罪,甚至决定着公民个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处分。因此,对立法机关来说行使这项权力必须十分慎重。《立法法》规定了中国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程序。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律的程序分为四步,即法律案的提出、审议、通过和公布。
第四篇:人大法学院参加中欧遏制酷刑国际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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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学院参加中欧遏制酷刑国际研讨
会
6月17—18日,由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英中协会与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主办的中欧遏制酷刑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开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陈卫东教授主持了开幕式。来自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全国人大法工委、中央政法委司改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芜湖市公安局等单位以及众多法学科研院校近七十余名国内专家学者、实务界人士和来自英国、比利时、荷兰等国的专家学者共同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就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与程序、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与遏制刑讯的未来、提升侦查讯问技能与遏制刑讯逼供、看守所在押人员投诉处理机制以及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看守所法的制定与看守所规范化改革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热烈的讨论。
据悉,酷刑是困扰司法实践的顽疾,遏制酷刑是中国政府一直以来追求的目标,为了推进中国遏制酷刑工作,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在陈卫东教授的带领下,与英中协会与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共同实施了中欧遏制酷刑项目(第二期)。在三年的时间里,中欧双方的课题组围绕着进一步推进中国遏制酷刑的事业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研究。课题组把安徽省芜湖市作为项目试点,多次前往进行开展调研,取得了丰硕成果。项目结项成果《遏制酷刑的三重路径》以中英文分别出版的方式在国内和海外同时出版,赢得了较高程度的关注。(中文出版物《遏制酷刑的三重路径》:程序制裁、羁押场所的预防与警察讯问能力的提升,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5月版;英文出版物:Chen Weidong and Taru Spronken eds, Three Approaches to Combating Torture in China, Intersentia 2012.)
第五篇:人大法学院赵教授、肖教授和姚副教授应邀出席两岸法制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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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学院赵教授、肖教授和姚副教授应邀出席两岸法制学术研讨会
5月27日—31日,我院赵教授、肖教授和姚副教授应邀出席台湾辅仁大学主办的“2012年两岸法制学术研讨会”。研讨会分6个单元,分别涉及两岸的民事诉讼再审制度、行政执行制度、土地管理使用制度、产品责任制度、刑事矫正制度,以及大陆刑事诉讼法修正动向等议题。我院肖教授在第一单元发表了“大陆民事诉讼再审制度的现状、问题与展望”的主题发言,姚副教授在第四单元发表了“《侵权责任法》下的产品责任评析”的主题发言,赵教授主持了第五单元“大陆地区社区矫正制度”的研讨,并发表了中国大陆社区矫正的十年(2002—2012)的评论意见。
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郑州大学、台湾大学、政治大学、辅仁大学、东吴大学、台北大学、警察大学、高雄大学、世新大学、台湾中央研究院法律所等高校研究机构的学者,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台办、台湾司法院、台湾最高法院、台湾法务部等机构的专家,参加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