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辩论赛 立论陈词
谢谢主席,尊敬的评委,老师大家好。
现代著名散文学家梁秋实曾说过:“自从人有老少之分,老一代与少一代之间就有一道沟,可能是难以飞渡的深沟天堑,也可能是一步迈过的小渎阴沟,总之是其间有个界限。”今天我们在这里讨论产生代沟的主要责任在于父母还是孩子。据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第249页解释,代沟是指两代人之间在价值观念,心理状态,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差异。何为责任?一是指分内应做的事,二是指没有做好自己工作,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
不可否认代沟的产生双方都有责任但我方认为代沟的责任主要在于父母。其原因有三:
第一 :错误的爱
父母是爱子女的,这毋庸质疑。但所谓的“爱之深,望之切”却让孩子们感觉沉重。他们把自己未圆的梦寄托给了孩子,却忽略了子女是有思想的,他们根本不了解子女的心声,没有根据子女的需求寻找合适的教育方法。子女希望去搏击风浪,父母给他们帆船,子女希望去闯开自己的蓝天,父母却给他们摇篮。这种没有平等和理解的爱只会让代沟越来越深,而子女根本没有能力去反驳父母的权威,于是才会有了对父母的不解和不信任。
2004年,全国25个城市的儿科专家联合完成的一项调查显示:9%的孩子被父母经常关在家里,12%的孩子曾遭遇到父母只顾自己不关心孩子的情况,近10%的孩子把父母不关心列为最可怕的事件。许多家长只顾埋头赚钱或拼命工作,而忽视了与孩子之间的沟通和交流,甚至还有一些家长不能教给孩子去正确地认识学习的目的和意义,而一味强调自己多么辛苦。父母是那代沟的制造者,让这世界最伟大的爱在代沟中扭曲,是父母让世界上最无私的爱在代沟中徘徊。这不仅不能帮助解决问题,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徒增了心理隔阂和压力。
第二,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首先作为生我们养我们的父母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比我们成熟,他们的能力肯定是比我们强的,所以父母在家庭中不管是教育方面还是经济方面,他们都是处于主导地位的。正是因为这种绝对的领导统治态度使父母平时和子女谈话教导子女的时候,没有达到根本的目的。这使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形成一种主从关系。这种主从关系的发展,必导致代沟的产生。由于这种本身的关系,叛逆便觉醒了。可见父母对我们的不理解是因。而我们所谓的不听话是果。原因产生结果。试问今天在座的每一位同学,哪个不想与父母平等对话,哪个不想得到父母的尊重与理解?
其次父母有丰富的人生阅历,有丰富的处世经验,思维能力比较强,知识面较宽,他们应该选择好的办法与孩子沟通,包容孩子所犯的错误,努力建立与子女之间的平等关系。正如《三字经》中所说“养不教,父之过 ”。父母的失职就可能给家庭蒙上一层阴影,造成家庭冷漠不和,以及子女的悲观、消极思想。
第三:教育方法的错误
张爱玲说过这么一句话:“小孩子不像大人这么糊涂,父母大都不懂子女和青年的特点,时健忘,才使我们流过了儿童时代,便把儿童时代的心理忘得干干净净。”张爱玲的话说明了父母对子女心理的不理解。不了解正在发展中的孩子们需求什么,从而选择错误的方式去引导孩子。与子女产生代沟不可否认也有孩子的责任,但那只是一小部分。正是由于父母对孩子教育方法的错误使孩子对父母产生反感,而父母又不能很好的化解,最终“好心办坏事”才造成代沟的产生。
孩子就像一张白纸,父母在上面画什么,他就呈现出什么,孩子的性格,孩子的品行,都是由父母引导出来的,父母在家庭中永远都是处于主导地位的。综上所述,我方认为产生代沟的主要责任在于父母。
第二篇:如何做辩论赛的立论陈词
如何做辩论赛的立论陈词
1.开篇对评委,观众表谢意,表明己方论点。
2.定义论题中的概念,对有可能产生争议的点强调几句。
3.给出评判双方所持观点孰是孰非的比较标准
4.围绕标准,用三个方面论证你方观点更符合此标准
5.再次重申观点,升华论题。
二.1.辩论不是让对方无言以对,是让评委在那不到一个小时内被你说服(也许下一秒钟他就认为你不对)
2.辩论中有对于你方来说有三个战场:主战场(辩论中绝对对己方有利的论点和示例);争夺战场(双方都有可举可说之理);被动战场(完全对方占优的论点),你的任务是在自由辩论开始时在争夺战场上扔烟雾弹,打乱对方节奏,在攻辩和自由辩论后面加强自己主战场,无论对方抛出什么问题,都在三句内(第一句承接,第二句部分否定,第三句抛出主战场问题)用语言技巧将对方拉到你的战场来跟你讨论。如:我也认同对方关于辩论赛双方应自由发言的看法,但是对方是否忽略了更为本质的问题?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如何理解“真理越辩越明”的?【没经大脑思考,你要自己想,我只是给出句子的一种结构而已,第一句承认对方说的己方认同或常识性、跟必争点无关的东西,第二句质疑对方,可以用各种逻辑手法,第三句抛自己的主战场问题】
如果一场辩论赛评委听到的大多是你方所定义的词汇,所运用的语素,所给出的实例,你赢得几率就大多了。
三.其实辩论就是准备资料,磨合观点,训练技巧,但最终要的是团队合作,另外对评委的了解在大多数情况下有可能更重要,评估评委的级别和水平,你只要在那45分钟内骗过他们就好了:)千万不要太理会对方,应为打死他们也不会说赞成你的观点的,打死你们也不会同意由对方评判结果的:)
第三篇:立论陈词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对方辩友,下午好
婚前财产公证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到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婚前财产公证不只是对双方婚前财产数量的认定,还包括对婚前财产进行分割、赠送以及共有。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推进,到了21世纪,已经有相当一部分人拥有数额不菲的私产,“夫妻明算账”才有了产生的条件和存在的土壤。其次,中国离婚率不断上升,结婚率却下滑,2008年全国法院一审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共计128,6439件,到2010年上升到137,4126件,案件集中反映出婚前贷款买房、夫妻间赠与房产等问题。
我方认为婚前财产公证利大于弊,原因有以下3点:
1、从感情方面,我方认为婚前财产公证和婚姻爱情没有冲突,如果两个人因为相爱而结婚,公证一下也无妨;如果是贪图某一方的财产而结婚,那婚前财产公证就很有必要,有企图的婚姻 不会牢固,所以婚前财产公证就彰显它的重要性。既然相互信任,那么财产公证就不会破坏双方的关系。如果夫妻双方因为婚前财产公证就产生感情破裂的话,那所谓的信任、相爱也只是浮云。情深情真的,公证挡不了结合;情浅情虚的,不公证也拦不住破裂。
2、从理性方面,我方认为婚前财产公证完全有必要,现代社会是一个快速发展的、不断变化的社会,谁也难以对自己的未来作出准确的预测,包括婚姻的前景。婚前财产公证无疑是对可能出现的婚姻风险最好防范措施。不管对方辩友愿不愿意承认,人生的风险总是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婚前财产公证使婚姻变得更加纯粹,防止功利性婚姻的产生。婚前财产公证诠释了男女在婚姻中的平等关系,女人不再是男人的附属品,两性关系的平等,夫妻双方的信任,婚姻财产的妥善处理,将成为婚姻和谐稳定的基石。
3、从法律方面,公证是指“法院或被授予权利的机关对于民事上权利义务关系所做的证明”。多简明,哪儿有那么多隐含意思呀,咱大家都是公民,都具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并且要担负法律规定的义务,婚前财产公证无外乎是执行了一个小小的法律程序,怎么就成了斩断恩爱的无情剑了。婚前财产公证作为一种法律手段被引进婚姻家庭关系当中,能够从根本上调整和解决婚姻家庭关系,是当代人对婚姻的高度理性的体现,也是有效地降低离婚率的一种手段,更是解决今后婚姻、财产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我方坚决认为,婚前财产公证利大于弊。
第四篇:立论陈词定稿
在校本培训过程中,团体协作更重要(反方)
一辩立论陈词(3分钟)
各位评委、辩友、主席:
大家好!校本培训是以“校”为“本”,基于学校发展和教师专业成长而进行的校内培训活动。在校本培训过程中,自主研修固然重要,但如果缺乏团体协作,校本培训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团体协作好比沃土和灯塔,为其提供资源和养分,指引目标与方向。一个学校要发展,必须拥有一支团结协作的优秀团队,教师的迅速成长,更离不开团队的扶持和培养。因此我方认为:在校本培训过程中,团体协作更重要。
首先,团体协作是实现校本培训目标的基础和原则。校本培训是以学校为单位,以教师专业水平的提高促学校发展的培训项目,不是个人行为,组织化是其明显特点。教师团队、学校集体是其基本组织,团体协作对组织目标的实现至关重要,离开这个前提和基础,也就没有了校本培训。自主研修只是校本培训的一种方式,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要遵循团体协作这个基本原则。
其次,团体协作是教师劳动的基本特点。一个团结协作的集体力量是个人努力无法企及的,教师劳动尤其如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教育—财富蕴藏其中》的报告中指出:“为了改进教育质量并使其更好地适应各个班级或各类学生的具体特点,集体工作是必不可少的。”可见,必须团体协作才能使众多教师的劳动形成教育合力,从而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教育任务。而这正是校本培训的最终归宿—学校的发展、教育的发展。
再次,团体协作是教师专业成长的最佳平台。教师职业的特殊性给教师提出更高的学习要求。孔子曰:“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在学校集体授课的体制下,年级、学科等团体成为教师群体的存在形式,团体中相互的协作与竞争,不仅能实现多方的交流,还能产生适当的压力激发斗志。尤其面对新课程改革,教师遇到更多观念上的困惑和实践中的艰难,仅依赖自主研修是无法解决的,这时的团体协作也许只是引发一次争辩、一场探讨、一次反思,都将使人获益非浅,不同教师在知识、智慧、思维上的差异在交流协作中转化为彼此成长的资源和动力。
珠穆朗玛峰之所以高,是因为在青藏高原。我们每个教师只有把自己的根深深扎在团体的沃土中,才能茁壮成长,彰显价值,最终实现教育发展的理想。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在校本培训过程中,团体协作更重要!而认为自主研修更重要的观点是逻辑混乱、本末倒置的错误观点!
第五篇:立论陈词
立论陈词
尊敬的主席、评委、对方辩友、同学们,大家好:
刚才对方的辩友立论十分精彩,字字珠玑,句句锦绣。对方辩友从事实胜于雄辩的重要性、事实对人格塑造的作用等方面对“事实胜于雄辩的”的观点进行了论述,确实给我们不小的启示,我方也并不否认事实的重要性。但在事实是否胜于雄辩的问题上我方认为,雄辩应该胜于事实。
首先什么是事实?事实不过是因一系列必然因果关系,最后得出的一个看得见的结论。如果这一系列因果本身就是荒谬的,或者是此因非此因,此果非此果。那么把“事实”作为雄辩之雄辩的条件,不是更显得“欲盖弥彰”,反而贬损了“事实”作为胜于某一对象的充分满足。
其次谁都知道眼见的不一定就是“实”,即使它就是“实”,那么由这个实的变化更可以推演出事物多角度的发展方向。既然有偶然性。那么,用事实作为材料反驳另一个基于非事实的依据,不是很荒谬的一件事吗?
第三中国人的雄辩、或者说是诡辩往往缺乏逻辑基础。因此当一方觉得力道不够的时候,他就会说一句:“我们要摆事实讲道理……”(包括间接的引用,以此作为事实之事实)。可当“摆事实”本身作为一个站不住脚的下策时,讨论问题的价值已经大打折扣了。“实事求是”更是荒谬透顶!
综上所述,我方一致认为:雄辩应该胜于事实。
雄辩是一种杰出的有说服力的口才,它不仅是一种强有力的以事实为根基有悖于诡辩强辩狡辩的辩论,更是积极进取,以理服人的态度,用于展示自我的精神。
所谓“事实”,就是真实发生的事情。但是由于事实是死的而人是活的,在某些能言善辩却不能客观对待事实或者别有用心的人面前,“事实”往往会败下阵来
金,是一种稀有矿石,并非最珍贵的,我所引申的定义,他并非代表最好,也不代表万能,我们所探讨的沉默与雄辩孰为金,仅仅是说这二者中哪一个更具有价值。接下来有我从三个方面来阐述我方观点。
第一,从个人层次来看,就就业,雄辩可以让你在平凡中脱颖而出,抓住更多的机遇,立足于浮沉社会,展示自我,成就梦想;就交际,雄辩是沟通的一种积极态度,沟通构筑桥梁,敢言敢说,用睿智,用态度,用真诚去结识他人,去拉近与社会的距离,雄辩并非莽撞,而是三思而后行的明智之举。
第二,从国家层次来看,国家都在争取话语权,即说话的分量,有实力是第一,与其并列的是雄辩。拥有话语权才有机会去表达,去争取。沉默不会让对方主动给你什么,而雄辩,才能为自己争取更多。两次鸦片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一战后巴黎和会把中国山东给了日本,这些城下之盟都是因为没有话语权而蒙受屈辱的血淋淋的例子。
第三,从精神层面来看,雄辩也是一种态度,它代表着积极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这是符合时代的发展的需求的。就学术而言,在雄辩中得到思想的升华,思维的碰撞,这是人类文明的高尚所在,人类的学识和对事物的认知都是在雄辩中得到发展和成长,并获得收获。在这个信息高速发展,文明高速成长的时代,我们所需要的雄辩所代表的积极态度,这才是时代的精神。*e;c$i!N$R1h,W 自古至今,雄辩都是为人所提倡的,古代纵横家以布衣之身庭说诸侯,以三寸之舌退百万雄师,以纵横之术解不测之危。苏秦佩六国相印,连六国逼秦废弃帝位;唐雎机智勇敢,直斥秦王存孟尝封地。一言之辩,重于九鼎之宝;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所以,我方坚定认为,雄辩重于事实~!• 梁新
常言道,“事实胜于雄辩”,其实不然,我发现在现实生活中,事实常常负于雄辩。
总结陈词
尊敬的主席、评委、对方辩友、同学们,大家好:
刚才对方辩友慷慨陈辞,激情飞扬的鼓吹了事实胜于雄辩的重要性,实际情况不是如他所说,事实胜于雄辩说的只不过是空中楼阁而已,不足为信!我方已从三点指出了雄辩胜于事实。
第一,从个人层次来看,就业,雄辩可以让你在平凡中脱颖而出,抓住更多的机遇,立足于浮沉社会,展示自我,成就梦想;就交际,雄辩是沟通的一种积极态度,沟通构筑桥梁,敢言敢说,用睿智,用态度,用真诚去结识他人,去拉近与社会的距离,雄辩并非莽撞,而是三思而后行的明智之举。
第二,从国家层次来看,国家都在争取话语权,即说话的分量,有实力是第一,与其并列的是雄辩。拥有话语权才有机会去表达,去争取。沉默不会让对方主动给你什么,而雄辩,才能为自己争取更多。两次鸦片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一战后巴黎和会把中国山东给了日本,这些城下之盟都是因为没有话语权而蒙受屈辱的血淋淋的例子。
第三,从精神层面来看,雄辩也是一种态度,它代表着积极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这是符合时代的发展的需求的。就学术而言,在雄辩中得到思想的升华,思维的碰撞,这是人类文明的高尚所在,人类的学识和对事物的认知都是在雄辩中得到发展和成长,并获得收获。在这个信息高速发展,文明高速成长的时代我们需要的雄辩所代表的积极态度,这才是时代的精神。
自古至今,雄辩都是为人所提倡的,古代纵横家以布衣之身庭说诸侯,以三寸之舌退百万雄师,以纵横之术解不测之危。苏秦佩六国相印,连六国逼秦废帝位;唐雎机智勇敢,直斥秦王存孟尝封地。
一言之辩,重于九鼎之宝;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所以,我方坚定认为,雄辩重于事实~!首先,对方的论点是“事实不一定胜于雄辩”,因此,他们只要能够让大家相信,在某些特定情况下,雄辩曾经战胜事实,他们就算是立论成功了(虽然评委和观众未必会因为这样几个特例就支持他们,但是,也要小心有的评委同情弱者,给对方多加分)
比如,有的时候,雄辩可以暂时蒙蔽视线,造成“既成事实”,或者有的时候,“事实”本身就模糊不清,最出名的,莫过于战国时期的两大纵横家,苏秦和张仪,依靠他们的雄辩之才,成功游走于各大诸侯国
这些论述还好对付,对方还可能从一开始就撬动你们的根基,拿“事实”做文章(拿自然界的科学道理来和你们辩,那是不可能的),但是,某些“事实”,确实可以被推翻,比如:
常言道:“眼见为实,耳闻为虚。”其实,即使眼见的实事,也未必就是符合实际的真情。至于道听途说,与事实真相往往会更加谬以千里。
据史书《吕氏春秋》载,孔子周游列国之际,在陈国有几次被人困在荒野里,以致七天没有吃上饭,饿得昏昏沉沉躺在车上。这时,弟子颜回四处奔波讨来一点粮米,便赶紧烧火做饭。饭将煮熟时,飘出一缕缕香味,孔子不禁抬头,碰巧看见颜回正在用手抓出一把米饭填入口中。一会儿饭熟,颜回首先盛来一碗,恭恭敬敬地捧献给先生。孔子假装没有看见颜回偷食之事,坐起身说:“刚才睡梦中见到我的父亲,这饭若是干净的话,我想先用来祭奠一下他老人家。”
“不行,不行,这不干净。刚才烧饭时,有些烟尘落入锅中,弃掉可惜,我便抓出来吃掉了。”颜回闻言忙说。孔子这才知道“颜回偷吃”的真相,十分感慨,当即把弟子们召到跟前说:“所信者目也,而目尤不可信;所恃者心也,而心尤不足恃。弟子记之,知人固不易矣!”
显然,孔子从误解颜回中引发出了深刻教训:明明亲眼看见颜回偷吃,而实际却是在剔除污秽,以洁食奉师,可见“目不可信”; 孔子平时对颜回最信任,对他的高尚品德曾多次绝口赞誉,而今却也产生疑惑,可见“心不足恃。”由此可见,真正聪明智慧的认识,必经反复实践的验证方能获得。可见,有的“事实”,根本连“辩”都不用“辩”,就靠不住了„„
比如楼上有人说的几个(楼上这位仁兄,对不住,不是针对你,是假设楼主赞同了你的观点,并用到辩论中去,对方可能会怎么回答)
1:犯罪讲究的证据,证据就是事实„„(证据真的就是事实吗?在新的证据出来之前,“证据就是事实”,但如果发现了新的证据,就可能推出另外一种事实,否则,法律也就不会有“发回重审”这一说了)2: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上面那个孔老夫子的例子就已经能够说明:眼见未必为实!)
3:用再多的言语论证太阳会从西边出来,可是次日的太阳还是会从东方升起,不用说话,事实就能推翻你的言辞``(站在别的星球上,太阳就的确可能从西边升起来)
以上说明,事实,是有特定条件的,有的时候甚至是会改变的„„
你可能觉得这些是胡搅蛮缠,的确,对方知道正规战打不过你们,所以,你们更要防止他们的四处骚扰,搅乱局势,浑水摸鱼„„
其实,如果单纯说本场辩论赛,你们只要不出大错,取胜在情理之中,但是,从思考的角度来讲,你们还是可以尝试一下,立足于对方的情境,想想看,对方会用什么方式来进行最后的抗击,这样,对你们以后的比赛,会更有帮助
还有,突然想到,对方可能会说,既然事实胜于雄辩,那么,开这个辩论赛干什么呢?天下的事情,都没有“辩”的必要嘛!
之所以要开展辩论赛,就是为了,让真理,在辩论双方的探索之中更加的清晰,仅仅摆个例子放在那里,大家就都明白了吗?当然不,如果有思路清晰、口才文采俱佳的人为大家辨析一番,不是更容易让大家明白道理的来龙去脉吗?
所以,从这方面说来,雄辩之才,要远胜于“摆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