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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网络教育民法总论答案(共五则范文)
编辑:平静如水 识别码:23-554648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02 10:21:1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山东大学网络教育民法总论答案

《民法总论》(A-C)民法总论模拟卷 A

一、判断:

1、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对)

2、年满 18 周岁的中国公民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对)

3、监护人只能由一人充当,不能是数人。错)

4、诉讼时效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能约定排斥适用。对)

5、因受欺诈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对)

二、填空:

1、我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我国民法通则将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3、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4、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撤销)时无效。

5、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三、简答:

1、民事权利的概念及其取得方式。答:民事权利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根据其意愿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为行,以实现某种利益的法律之力。取得方式有二种:原始取得和继承取得。原始取得是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法律确认某项民事权利第一次产生或不依原权利人的权利及其意志为前提而依法取得某项事事权利。继受取得指基于一定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件从原权利人处取得民事权利。

2、民法上的物的概念及特征。答:民法上的物是指存在于人体之外,占有一定空间,能够为人力所支配并且能满足人类某种需要,具有稀缺性的物质对象。物的特征:一是物须存在于人体之外。物的这一特征表明物具有非人格性。二是物主要限于有体物。三是能满足人的需要。四是物必须具有稀缺性。五是物必须能为人支配。六是物须独立成为一体。

3、正当防卫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答: 正当防卫是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或财产免受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造成加害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行为。构成要件:1)、防卫是对不法侵害行为进行的。2)、须有防卫的必要性。3)、正当防卫的目的是具有合法性和正义性。4)、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5)、正当防卫是对不法侵害行为的实施者本人进行的。4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答: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是由民法规范所调整的发生于民事主体之间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特征:是一种人与人间的关系。2是一种思想社会关系3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关系。4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

四、论述

1、简述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 答: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指代理关系中的某两方当事人在一定情况下都应向另一方当事人承担全部清偿义务的责任形式。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包括四种(1)委托书授权不明产生的连带责任。指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各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2 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所产生的连带责任。因滥用代理权(第三人与代理人恶意串通),导致的损失由代理人与第三人向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3)无权代理中所产生的连带责任。在第三人知晓无权代理的情况下造成的;损失由第三人与无权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4)违法代理所产生的连带责任。因代理违法事项,具体而言,在代理人知道被委托的事项违法仍代理或者在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的情况下,由代理人与被代理人负连带责 任。

2、简述自助行为的构成要件。答:自助行为是指行为人于情势紧急无法求助公权保护自己的合理权益时,而对债务人的财产或人身实施的事种符合必要限度要求的强制措施。构成自助行为应具备以下条件: 首先,行为人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必须是情势紧急无法求助公权救济时实施。第三,自助行为必须对债务人的财产或人身实施,不得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实施。第四,对债务人实施自助行为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总之,在严格掌握上述各项要求的前提下,承认自助行为是十分必要的,它可以及时地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民法总论》模拟卷 B

一、判断: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自 1987 年 1 月 1 日颁布施行。对)(2、代理人、被代理人死亡,代理关系终止。对)(3、法人的设立指的是法人的成立。错)

4、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自行恢复。(错)5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对)

二、填空: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2、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尊重社会公共道德原则及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3、按照法律事实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可以把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4、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内容和责任。

5、诉讼时效期间自从知道或者就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

三、简答:

1、宣告失踪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答:宣告失踪的概念: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并为其财产设立代管的法律制度。

1、条件: 须有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满二年的事实。

2、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须由人民法院依法程序宣告。

2、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及其财产责任。

概念: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财产责任:农村承包经营户对其所负的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其中,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个人承包但用家庭财产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其债务应以家庭财产清偿;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承担。

3、法人的概念及成立要件。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 织。法人的成立要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或必要的经费来源;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4、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及特点。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是法律赋予法人的能够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权利和承担 义务的资格。特点:

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自成立,终于消灭。

2、、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法人 的业务活动范围一致,因法人的业务活动范围不同而享有不同的权利能力。

3、某些以 自然人人身为前提的权利能力法人不能享人,如享受有生命健康权的能力,结婚的能力。反之,法人的某些权利能力自然人也不能享有,如享有法人名称权的能力。

四、论述:

四、论述:

1、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及其分类。参考答案:

1、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并因意思表示而发生民事主体所预期的私法上的效果的一种法律事实。其生效要件是指在成立要件之外,使行为产生法律上的效力所应当具备的法律条件,分为一般生效要件与特别生效要件。

一般生效要件:是指所有民事法律行为产生法律效力所应具备的普遍性要件,包括三个:(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特别生效要件:是指法律对某些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所附加的特殊条件,主要有两类,(1)法律规定的特殊生效要件,(2)当事人约定的特殊生效要件。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及分类。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我国《民法通则》将其分为三类: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法律规定的自然人有权实施的一切民事行为,包括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以及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不能独立进行全部民事行为,而只能独立进行与自己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他民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进行。包括两种人:年满面10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精神病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完全不具备进行民事行为的能力,原则上不能独立参加任何民事活动,其民事行为均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包括两种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与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应该注意的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接受奖励、赠与和报酬的行为

《民法总论》模拟卷 C

一、判断: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对)

2、被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无效。(错)

3、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宣告绝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无效。(对)(4、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处分财产的合同,是无效合同。错)

5、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对 身关系的法律规范。)

二、填空:1 我国民法中规定的代理包括 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和指定代理。

2、公民因意外事故不落不明,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满 2 年,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其死亡。

3、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 无限连带 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企业法人合并后,原法人的民事权利义务由 合并后法人 享有和承担。

5、代理人在 代理权限范围 内,以 被代理人的名义,依 代理人自己 的意志为民事法律行为。

三、简答:

1、民事责任的概念及归责原则。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应依法承担的后果。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确定民事责任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与公平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作为确定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是归责的最终要件,无过错即无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 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无论行为人有无过错,都应对其造成的损害结果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双方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又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无过错责任情形,由人民法院依公平理念责令双方当事人分担损失的归责原则。

2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清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7)赔偿损失;(8)支付违约金;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

3紧急避险的概念及要件。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本人或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或者公共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而不得已采取的一种加害于他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害行为。

(1)目的合法;

(2)须是在不得已的情形下进行;(3)危险须现实存在,正在发生;(4)不得超过必要限度。4民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是调整社会主义市民关系的基本准则。民法基本原则体系由以下五个原则构成:

(1)平等原则。是指对民事主体在法律地位、法律适用方面平等。

(2)自愿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完全由自己决定。(3)尊重社会公德原则。是指民事活动不能违背社会公德,特别是在民法无规定的情况下,道德规范往往成为解决民事问题的直接依据。

(4)诚实信用原则。是指以诚实不欺、信守诺言的道德准则平衡当事人之间及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

(5)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行使权利超出权利本身的目的和社会容忍的范围即构成违法,为法律所禁止。

四、论述:

1、简述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及两者的区别。

2、简述我国民法中的自助行为。参考答案:

1、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及两者的区别。

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由于某种法定事由发生,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因而暂时停止时效期间的计算,待事由消除后,时效期间再继续计算。

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法定事由发生,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期间重新计算。区别:

(1)发生时间不同;(2)法定事由不同;(3)法律后果不同。

2、自助行为。

自助行为是指行为人在情形紧急无法请求公力救济时,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对他人的财产或人身实施的一种符合必要限度的强制措施。

要件:

(1)行为人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须情形紧急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3)须是对债务人的财产或人身实施,不得对他人的财产或人身实施; 不得超过必要限度

第二篇:山东大学网络教育刑法总论模拟题及答案(ABC汇总)

刑法学总论模拟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就刑法修改所作的说明,属于(A)。A、立法解释

B、司法解释

C、学理解释

D、论理解释

2、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是采取(D)。

A、从新原则

B、从旧原则

C、从新兼从轻原则

D、从旧兼从轻原则

3、孙某1985年5月生,1998年6月盗窃他人财物价值2380余

元;1999年8月抢劫他人手机一部和现金1200余元;2001年10月实施绑架行为时,被抓获。孙某应对(B)负刑事责任。

A、盗窃、抢劫和绑架行为

B、抢劫和绑架行为

C、盗窃和绑架行为

D、绑架行为

4、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 既遂标志的犯罪,刑法理论上对其称之为(B)。

A、结果犯

B、行为犯

C、危险犯

D、举动犯

5、刘某意图杀死范某。一天,持刀潜伏在范某院落的大门外,等候范某的出现,后因久等未果,又惧怕法律,遂打消杀人恶念,持刀返家。对刘某的行为应定为(B)。

A、犯罪预备

B、预备阶段上的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实行阶段上的犯罪中止

6、在我国刑罚体系中,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有(A)。

A、管制

B、拘役

C、有期徒刑

D、无期徒刑

7、(A)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A、犯罪的时候

B、侦查的时候

C、起诉的时候

D、审判的时候

8、某甲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执行4年时,因犯脱逃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5年,那末,人民法院对其应在(D)决定执行的刑罚。

A、10年以上15年以下

B、5年以上15年以下

C、5年以上 11年以下

D、6年以上11年以下

9、下列情节中,属于量刑 酌定情节的有(D)。

A、累犯

B、未成年人犯罪

C、立功

D、犯罪动机

10、防卫 过当是指(C)。

A、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B、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一般损害的C、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的D、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

二、多项选择题(在下列四个选择项中,有2——4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的选项选出后,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是指(ABCD)。

A、犯罪的行为和结果都发生在我国领域内

B、犯罪的行为发生在我国领域内,而犯罪结果却发生在我国领域外

C、犯罪行为发生在我国领域外,而犯罪结果却发生在我国领域内

D、犯罪行为和结果都发生在我国船舶内

2、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选择要件有:(BCD)。

A、危害行为

B、犯罪的时间

C、犯罪地点 D、犯罪方法 3、刑法中的危害行为概括起来,表现为以下形式:(CD)。A、故意形式 B、过失形式

C、作为形式 D、不作为形 式

4、不作为形式犯罪的义务来源有:(ACD)。

A、法定的义务 B、道义上的义务 C、业务或职务上的义务

D、行为人先前行为所引起的义务

5、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是(AB)。A、犯罪时空上不同 B、犯罪未果的原因不同 C、犯罪的结果不同 D、犯罪的行为不同

6、根据共同犯罪主观要件的原理,下列(ABCD)不构成共同 犯罪。

A、缺乏意思联络的同时犯罪 B、同时实施故意内容不同的犯罪 C、超出共同故意以外的犯罪

C、一方故意,另一方过失而构成的犯罪

7、避险不适时的情况有(AD)。

A、事前避险 B、假想的避险 C、事中避险 D、事后避险 8、罚金刑的执行方式有:(ABCD)。

A、一次或分期缴纳 B、强制缴纳

C、随时追缴 D、减 免缴纳

9、刑罚裁量原则是:(CD)。

A、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B、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C、以 犯罪事实为根据

D、以刑法为准绳

10、下列那些行为且具有如实供述罪行的,属于自首:(ABCD)。

A、在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未被发现之前,自动归案的

B、在被通缉、追捕的过程中,自行投案的 C、正在去投案的途中,被公安机关抓捕的 D、父母送子女归案的

三、判断题

1、刑法学是以刑法为研究对象的科学。(T)

2、刑法的体系就是刑法规定的、按照一定次序排列的各种刑罚方法的总和。(F)

3、刑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刑事立法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F)4、首要分子是一种主犯,但主犯却不一定是首要分子。(T)5、是否着手实行犯罪,是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主要标志。(T)6、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T)7、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T)

8、附加刑只能附加适用,不能独立适用。(F)

9、一般累犯的构成,要求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3年内。(F)

10、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而方法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T)

四、简答题

1、简述罪刑法定原则的概念和在立法中的体现。

2、谈谈自然人犯罪主体的构成条件。

3、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是什么?

4、不作为形式犯罪的客观方面需具备那些条件?

5、简述犯罪集团的特征。

6、我国刑法对死刑作了哪些限制性的规定? 参考答案: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立法体现在:(1)总则规定了犯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刑罚种类、量刑原则等;(2)废止了类推;(3)规定了从旧兼从轻则;(4)分则规定了罪状和法定刑

自然人犯罪主体的条件是:(1)必须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2)行为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3)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是,(1)预见程度不同;(2)是否凭借条件不同;(3)意志因素不同。

不作为犯罪的客观方面需具备的条件是:行为人负有特定义务;行为人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造成或足以造成严重的危害结果。

犯罪集团的特征有:三人以上;有一定的组织性;有多次犯罪的目的性;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我国刑法对死刑的限制表现在:死刑适用条件的限制;适用主体的限制;适用程序的限制;执行制度的限制。

刑法学总论模拟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刑法中废除了类推,这标志着我国刑法坚持了(A)。

A、罪刑法定原则

B、罪刑相适应原则

C、不株连原则

D、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立场

2、某高级法院副院长出版了一本刑法学教科书,对刑法的若干问题作了阐释。这种解释属于(C)。

A、立法解释

B、司法解释

C、学理解释

D、立法解释和学理解释

3、“无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在本国领域内犯罪,都适用本国刑法。”——这体现了(A)。

A、属地原则

B、属人原则

C、保护原则

D、遍管辖原

4、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下列哪种行为不负刑事责任。(C)A、抢劫

B、贩卖毒品

C、绑架

D、投毒

5、犯罪的目的和动机存在于(A)的犯罪中。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疏忽大意的过失

6、行为人误用空枪去杀人,导致未遂的,属于(B)。

A、客体的错误

B、对象的错误

C、工具的错误

D、因果关系的错误

7、(A),是一切犯罪构成客观方面必备的要件。A、危害行为

B、危害结果

C、犯罪时间

D、犯罪地点

8、判断犯罪既遂的标准应采取(C)。

A、结果说

B、行为实施终了说

C、构成要件说

D、目的实现说

9、甲对乙实施抢劫,乙奋起抗争,恰遇甲之好友丙经过,甲请丙帮忙,共抢得乙身上钱财若干。甲、丙的共同犯罪属于(B)。

A、事先有通谋的共同犯罪

B、事先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C、复杂共同犯罪

D、必要共同犯罪、10、我国刑罚的目的应采取(D)。

A、惩罚犯罪说

B、改造犯罪说

C、改造与惩罚相结合说

D、预防犯罪说

二、多项选择题(在下列四个选项中,有2----4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的选项填在 题后的括号内)

1、刑法的空间效力包括(ABC)。

A、时间效力

B、对地域的效力

C、对人的效力

D、追诉时效

2、下列哪些行为属于犯罪的预备行为(ABC)。

A、为了犯罪,事先调查被害人行踪的行为 B、尾随被害人的行为

C、守候被害人的行为

D、着手实施某罪构成的实行行为

3、我国刑法规定的从犯包括(BC)。

A、起主要作用的实行犯

B、起次要作用的实行犯

C、帮助犯

D、被胁迫参加共同犯罪的人 4、防卫不适时的情况有(AD)。

A、事前防卫 B、假想的防卫 C、防卫挑拨 D、事后防卫 5、我国刑法的量刑原则是(BC)。

A、罪刑相适应原则 B、以犯罪事实为根据 C、以刑事法律为准绳 D、罪责自负原则

6、下列哪些情节属于量刑的法定情节(ABCD)。A、累犯

B、立功

C、未遂犯

D、胁迫犯

7、缓刑的适用对象是(BC)。

A、被判处管制的罪犯

B、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

C、被判处拘役的罪犯

D、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

8、数行为而被司法机关 作为一罪 处断的犯罪形态有(BCD)。A、继续犯

B、连续犯

C、牵连犯

D、吸收犯

9、我国刑法总则关于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体现在(ABCD)A、适用条件的限制 B、适用对象的限制

C、适用程序的 限制

D、执行制度的限制

10、以有无犯罪组织为标准,可以把共同犯罪分为(AB)。A、犯罪集团

B、一般共同犯罪

C、复杂共同犯罪

D、简单 共同犯罪

三、判断题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都适用我国刑法。(错)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句但书规定,是指该行为不构成犯罪。(对)

3、犯罪对象是指被犯罪行为侵害的、而为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错)

4、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错)

5、疏忽大意的过失与意外事件的根本区别在于行为人应否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上。(对)

6、犯罪中止只能发生在犯罪的实行阶段。(错)

7、教唆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犯罪,教唆人单独构成间接正犯。(对)

8、结合犯是将两个本来独立的犯罪结合为一个新罪,并规定较重法定刑的犯罪形态。(对)

9、被宣判”死缓”的罪犯,在二年缓期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则核准执行死刑。(对)

10、危害国家安全罪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的五年内又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错)

四、简答题

1、谈谈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论基础。

2、简述犯罪概念的特征。

3、刑事责任与刑罚有何联系、有何区别?

4、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

5、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

6、简述缓刑的成立条件。参考答案:

1、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论基础源于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说和费尔巴哈的心理强制说。

2、犯罪概念的特征有:(1)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2)具有刑事违法性;(3)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3、刑事责任与刑罚的联系表现在:刑事责任存在与否决定刑罚的存否;刑事责任的轻重决定刑罚的轻重。二者的区别是;性质不同;有罪必有责,但有责未必有刑;刑事责任与犯罪同生,而刑罚是在法院有罪判决生效后执行。

4、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是:预见程度不同;凭借的条件不同;意志因素不同。

5、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是,(1)自动投案。自动归案;基于本人意愿;承认了特定的犯罪;愿意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裁判。(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6、缓刑的成立条件有:适用于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刑法学总论模拟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刑法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这体现了我国刑法的(C)。

A、罪刑法定原则 B、罪刑相适应原则 C、不株连原则 D、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2、凡是本国人犯罪,无论是发生在本国领域内还是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这体现了(A)。

A、属地原则 B、属人原则 C、保护原则 D、普遍管辖原则

3、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是采取(C)。

A、从旧原则 B、从新原则 C、从旧兼从轻原则 D、从新兼从轻原则

4、下列 哪些行为人完全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C)。

A、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B、醉酒的人 C、完全不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D、尚未完全尚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5、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D),应当负刑事责任。

A、杀人罪和盗窃罪 B、绑架罪和抢夺罪 C、诈骗罪和失火罪 D、杀人罪和抢劫罪

6、甲误以为把乙杀死,扬长而去。后乙被他人救活。这是甲的(C)。A、行为的差误

B、手段的错误

C、因果关系的错误

D、对象的错误 7、构成不作为形式犯罪的前提条件是(A)。

A、行为人负有特定义务 B、行为人有能力履行 C、不履行义务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D、造成严重危害结果

8、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存在于(A)实施的犯罪中。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疏忽大意的过失

9、甲为了杀死妻乙,将准备好的毒药偷放在乙要服用的中药汤中。乙嗅到气味异常, 遂把它倒掉,并报告公安机关,查明中药汤中含有磷化锌。公安机关将甲予以拘留。对甲的行为应认定为(C)。

A、杀人预备 B、杀人中止 C、实行终了的杀人未遂 D、未实行终了的杀人未遂

10、丁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999年5月3日刑满释放。2001年4月5日又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应当判处管制。那末,对丁某应认定为(D)。

A、一般累犯 B、危害国家安全罪累犯 C、混合累犯 D、不构成累犯

二、多项选择题(在下列四个选择项中,有2---4个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的答案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以解释的效力不同,可以把刑法的解释分为(ABC)。A、立法解释 B、司法解释 C、学理解释 D、论理解释

2、我国刑法法定的基本原则有(ABC)。

A、罪刑法定原则 B、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C、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D、罪责自负原则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领域内”包括(ABCD)。A、领陆和领水 B、领空 C、我国的船舶、飞机内 D、我国驻外使领馆内

4、我国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ABC)。

A、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B、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C、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D、减轻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5、行为人在法律认识错误包括(ABC)。

A、假想的犯罪 B、假想的不犯罪 C、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罪名和量刑上的误解 D、因果关系的错误

6、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选择性要件有(BCD)。A、危害行为 B、犯罪时间 C、犯罪地点 D、犯罪手段

7、不作为形式的犯罪的义务来源有(ABC)。

A、法定义务 B、职务上或者业务上的义务 C、行为人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 D、道义上的义务

8、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ABC)。

A、犯罪的预备阶段 B、犯罪着手之后而实行完毕之前 C、犯罪实行终了而结果产生之前 D、犯罪结果发生后

9、下列哪些情形不属于共同犯罪(ABCD)。

A、教唆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的 B、与完全尚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一起放火的 C、同时故意犯罪但主观上无联系的 D、有共谋但无共同行为的

10、刑罚对犯罪分子专门适用的功能有(ABD)。A、惩罚功能 B、改造功能 C、安抚功能 D、感化功能

三、判断题

1、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T)

2、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公民犯罪,一律适用我国刑法。(F)

3、我国刑法规定对单位犯罪,一律实行双罚制。(F)

4、犯罪的主观方面是任何犯罪成立必不可少的构成要件。(T)

5、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社会关系。(F)

6、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着手实行犯罪。(T)

7、首要分子是一种主犯,但主犯不一定是首要分子。(T)

8、结合犯和结果加重犯都是由两个罪合成的一个新罪名。(F)

9、防卫过当是超过防卫限度的犯罪行为。(T)

10、刑罚是犯罪分子承担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T)

四、简答题

1、简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立法中的体现。

2、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有何区别?

3、简述自然人犯罪主体的成立条件。

4、犯罪未遂的特征是什么?

5、我国刑法总则对死刑的适用作了哪些限制?

6、简述我国刑法数罪并罚的三种方法。参考答案:

1、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立法中体现为:刑法确立了科学严密的刑罚体系;规定了区别对待的处罚原则;设立了轻重不同的法定刑。

2、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区别是,犯罪概念回答的是什么是犯罪,有何特征,而犯罪构成回答的是具备哪些条件,才能成立犯罪; 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的基础,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

3、自然人犯罪主体的构成条件有: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4、犯罪未遂的特征有: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犯罪未完成而停止下来;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

5、我国刑法对死刑作了四个方面的限制:适用条件的限制;使用主体的限制;限制适用程序的限制;执行制度的限制。

6、我国刑法关于数罪并罚的方法有三种:一人犯有数罪,且都被发现的,按照并罚方法并罚;在前罪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的,采用先并后减的方法并罚;在前罪刑罚执行期间,犯新罪的,采取先减后并的方法并罚。

第三篇:民法总论复习题及答案 3

一、名词解释:

四、单项选择

1、我国自然人从()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A.年满18岁起B.年满16岁起C.年满10岁起D.出生时起

2、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为()。

A.法定代理人B.法定代表人C.指定代理人D.委托代理人

3、被撤销死亡宣告者的配偶再婚后配偶死亡的,双方的夫妻关系()。

A.自行恢复B.不得认定自行恢复

C.视配偶意见决定是否自行恢复D.视被撤销死亡宣告者的意见决定是否自行恢复

4、自然人在战争中下落不明,其家属要申请宣告死亡,必须在()。

A.下落不明满4年后B.下落不明满2年后

C.从战争结束时起满4年后D.从战争结束时起满2年后

5、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须发生在时效期间的()。

A.任何阶段B.最后六个月C.最后三个月D.前六个月

6、甲、乙为亲兄弟,父母双亡,甲在县政府工作,乙为未成年人,暂住姑姑丙家,甲、丙都不愿意担任乙的监护人,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甲、丙均非乙之法定监护人B.因甲、丙均表示非乙之法定监护人,故皆非乙的法定监护人

C.乙的法定监护人或为甲或为丙D.乙的法定监护人为甲

7、甲婚后因夫妻关系不和患了精神病,一家人对甲的监护问题相互推诿,此时应由()担任监护人。A.甲的妻子B.甲的父母C.甲的兄弟D.甲的叔叔

8、自然人下落不明满4年,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人民法院应{}。

A.只能做出失踪宣告B.不予受理C.只能做出死亡宣告D.审查后具体决定作何种宣告

9、甲乙两人分别出资2万元合伙经营一饭店,后因经营管理不善负债8万元。甲乙对债务应承担()。

A.负连带责任B.负无限责任C.或负连带或负无限责任D.负连带和无限责任

10、下列属于财团法人的是()。

A.基金会B.工会C.合作社D.法学会

11、在下列物与物的关系中,属于主物与从物的是()。

A.房屋与窗户B.甲汽车与乙汽车的轮胎C.汽车与其备用轮胎D.桌子与椅子

12、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民法上的物的有()。

A.日月星辰B.镶在人嘴里的金牙C.商标D.放在桌上的假牙

13、张某是某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该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对外签约。后张某因收取回扣被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被该企业收回。张某以此合同书与他人签订购销协议,问:该购销协议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A.不成立 B.无效 C.可撤销 D.成立并生效

14、下列各项中不能当然引起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原因是:()

A.被代理人取消委托B.被代理人死亡C.代理人辞去代理D.代理人死亡

15、()属于滥用代理权的行为。

A.无代理权代理B.表见代理C.自己代理D.超越代理权

五、多项选择题

1、()的,由被代理人与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A.委托书授权不明B.被代理人对代理人以非法手段进行代理而不加反对

C.代理人接受被代理人委托倒卖文物D.被代理人明知代理人超越代理权而不表示反对

2、作为民事法律行为中附条件的事实,必须是()。

A.法律规定B.当事人任意选择C.当事人约定D.合法

3、再代理是指基于代理人为行使代理权,以自己的名义为本人选任代理人而发生的代理关系,故又称()。

A.委托代理B.部分代理C.转委托代理D.复代理

4、债权属于()。

A.财产权B.请求权C.主权利D.相对权

5、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可以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

A.失踪人的配偶B.失踪人的子女

C.失踪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等D.与失踪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6、关于精神病人监护人的其他近亲属包括()。

A.祖父母、外祖父母B.兄弟姐妹C.孙子女、外孙子女D.姑姑、叔叔、伯父

7、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是()。

A.自然人被宜告死亡之后,其诉讼主体资格消灭

B.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之后,其财产转变为遗产

C.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之后,其婚姻关系自然消灭

D.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之后,若其仍生存的,其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

9、甲将手表赠送给了乙,该法律行为属于()。

A.单方法律行为B.双方法律行为C.有偿法律行为D.无偿法律行为

六、简答题

1.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区别。2.法人和合伙的区别。

七、论述题)论诚实信用原则。

八、案例分析题

1、甲、乙、丙三人组成一个采石组,签订了协议,约定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均分报酬,共担风险。后丁要求加入,经甲、乙、丙同意参加,但未在协议上签字。丁加入后与甲、乙、丙共同经营,并参加了两次分红。某日,丁在执行爆破任务时因装炸药失误,致使提前爆炸,飞石将丁双臂炸伤。丁要求甲、乙、丙承担其医治费用及生活补助费共1万元,被拒绝。丁于是诉诸法院。

[问题]:

(1)应如何认定丁与甲、乙、丙之间的法律关系?(1分)为什么?(2分)

(2)丁的损失应如何承担?(1分)为什么?(2分)

2、2003年1月8日清晨,甲和邻居乙因琐事发生纠纷,甲被乙用砖头打伤头部,血流满面。当天甲到医院进行了包扎处理,花去医疗费23.40元,甲考虑到提起诉讼旷日持久便自认倒霉,未对乙进行终究。2004年3月29日,正在工厂工作的甲突然摔倒,经诊断甲患有癫痫病。因甲无家族病史,经法医鉴定认为与一年多前的伤害有关。甲到乙处要求乙负责为其治疗,乙不承认自己有责任。4月12日,甲请求当地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因乙态度蛮横,当天调解即告失败。其后,甲一直住院治疗。2005年4月8日,甲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乙赔偿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

问题:

1、本案的诉讼时效应适用哪种,具体期限是多少?

2、本案诉讼时效起算点为2003年1月8日还是2004年3月29日?为什么?

3、2004年4月12日,甲请求当地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会产生什么效力,为什么?

4、本案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为什么?

一、名词解释

1、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符合民事法律规范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民法对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加以调整的结果。

2、请求权:请求权为法律关系的一方请求他方为一定行为或不行为的权利。

3、权利能力即人格,是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4、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或居所,没有任何的消息达2年,处于生死不明的状态,经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在查明事实后,依法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以结束失踪人财产上的不确定状态。

5、委托授权行为是指被代理人以委托的意思表示将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的行为,是委托代理产生的直接根据

6、诉讼时效是指对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的权利人使其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的法律制度。

四、单项选择题

1、D2、B3、B4、C5、B6、D7、A8、A9、D10、A11、C12、D13、D14、B15、C

五、多项选择题

1、ABC2、BCD3、CD4、ABCD5、ABCD6、ABC7、ABCD8、BD

六、简答题

1、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区别

定义: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民事责任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地位或者法律资格。

区别:

(1)目的不同。法律设立民事行为能力的目的是为了使主体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而设定民事责任能力的目的是为了对民事主体的违反行为追究民事责任,保护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2)效力不同。民事行为能力是决定民事主体的行为是否由完全效力的根据。而民事责任能力是决定民事主体是否自己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的根据。

(3)性质不同。民事行为能力总是具体的,有一定的范围。而民事责任能力是抽象的,并没有一定的范围。

(4)构成要件不同。民事行为能力以“意思能力”为要件,即注重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能力。而民事责任能力则以“识别能力”为要件,注重行为人的识别能力。

2、法人和合伙的区别

(1)二者的概念不同。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或目的性财产,合伙是指依法设立、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2)二者的财产性质不同。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而合伙的财产未与合伙人的财产相分离而具有独立性。

(3)二者的财产责任不同。法人的出资人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而合伙的合伙成员应当以期所有财产为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二者的经营活动方式不同。法人的经营活动由法人机关实施,法人机关的行为即是法人的行为。而合伙活动原则是合伙人的共同协商一致或多数一致原则。

(5)二者的成立条件不同。法人的成立要求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既有营利法人也有公益法人,有机关法人、事业法人和企业法人。而合伙的成立要件是合伙达到法定的人数,且全体合伙人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书面的合伙协议;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企业的名称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事业必要的条件。合伙都是经营性的组织。

五、论述题

论诚实信用原则

答案要点:

(1)诚信原则的定义为:诚信原则就是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维持双方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的立法者的意志。

(2)诚信原则涉及两个利益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当事人和社会间的利益关系,它的宗旨在于实现这两个利益关系的平衡。

(3)诚信原则在两个方面发挥作用:首先,它是对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时必须具备诚实、善意的内心状态的要求,对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起着指导作用。其次,诚信原则对法官衡平权的授予,它意味着承认司法活动的创造性和能动性。

(4)诚信原则有着如此重要、广泛和综合的功能,它被称为帝王条款。

八、案例分析题

1、(1)丁与甲、乙、丙之间为事实上的合伙关系。(1分)因为尽管丁未在合伙协议上签字,但其入伙已经甲、乙、丙全体同意,且事实上已经参与合伙营业,分配红利,所以四人已经形成合伙。(2分)

(2)略

2、(1)特别诉讼时效,1年。

(2)2004年3月29日,因为根据民法通则意见,人身损坏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的,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3)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意见,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可以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4)未超过诉讼时效,从2004年3月29日起算,至起诉时未满1年。

第四篇:山东大学网络教育

广州2013年网络教育山东大学高起专招生专业

土建类:建筑工程技术、土木工程检测技术(矿井建设方向)

生化与药品类:应用化工技术

制造类: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

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

环保气象与安全类:安全技术管理

财经类:市场营销、会计、会计电算化、工商企业管理(企业信息化方向)、工商企业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方向)、工商企业管理、物流管理、金融管理、金融管理与实务、金融保险

医学卫生类:公共卫生管理、药学(药事管理方向)

旅游类:旅游管理

公共事业类:人力资源管理、社会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方向)、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

文化事业类:文秘、文化事业管理

法律类:法律事务

广州2013年网络教育山东大学专升本招生专业广州上课学习

经济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税务、保险

文学类:汉语言文学、英语(商务英语)

法学类:法学、社会工作

工学类:机械电子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矿山机电方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土木工程、土木工程(矿井建设方向)、安全工程、安全工程(矿山安全方向)、化学工程与工艺

药学类:护理学、药学、药学(药事管理方向)、卫生事业管理

管理学类:工业工程、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工商管理(企业信息化方向)、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方向)、市场营销、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行程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文化产业管理、旅游管理、档案学

第五篇:山东大学(网络教育)

山东大学(国家级重点大学)

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人文底蕴厚重、办学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

一、招生专业及层次:

1、专升本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药学、药学(药事管理方向)、护理、公共卫生管理、税务、保险、汉语言文学、英语(商务英语)、法学、社会工作、机械电子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矿山机电方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土木工程、土木工程(矿井建设方向)、安全工程、安全工程(矿山安全方向)、化学工程与工艺、工业工程、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工商管理(企业信息化[ERP]方向)、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方向)、市场营销、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文化产业管理、旅游管理、档案学。

2、高起专专业

应用化工技术、药学、药学(药事管理方向)、护理、公共卫生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土木工程检测技术(矿井建设方向)、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安全技术管理、市场营销、会计、会计电算化、工商企业管理(企业信息化[ERP]方向)、工商企业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方向)、工商企业管理、物流管理、金融管理与实务、金融保险、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社会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方向)、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文秘、文化事业管理、法律事务。

二、报考条件:

1、报考高起专需具有高中、中专或同等学力。

2、报考专升本需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

报名地点:山东大学福建学习中心。报名手续: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须填写《学生报名信息表》和《承诺书》,并交纳考试费500元。

免试入学条件:

专升本免试入学条件: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

高起专免试入学条件: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学历者;参加2010年全国成人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专科录取线下20分者;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考,成绩达到当地高职专科报名资格分数线者。

四、入学考试:

考试时间:2011年11月。

考试地点:福建学习中心。

考试科目:英语,语文,专业科目等。

考试参考用书:2010年成人高考入学考试参考书(高等教育出版社)。

五、学制 学费:

学制:山东大学网络教育实行学年学分制。专升本规定学习年限2.5—5年,高起专规定学习年限2.5—4年,专升本、高起专各专业总学分均不低于80学分。

学费:按国家物价局规定,教育部审核。

六、录取 注册:

录取:学校按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可在考试结束两周后登录我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报到注册:新生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要求报到注册。专升本学生入学注册时,其专科毕业证书须经福建省教育厅审验,不合格者不予电子注册。

七、教学及学习方式:

学生利用山东大学网络教学平台、网上实时教学交互系统和虚拟校园学习支持服务系统进行学习。学校通过网络授课对学生进行专业和课程学习指导,学生可以利用网上教学资源采用课件点播,以及通过网络课堂与教师进行实时与非实时沟通的交互式学习形式,完成课堂学习、实践教学和毕业论文(设计)等任务。

八、学历及学位: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山东大学毕业证书(网络教育)。专升本学生在毕业前需通过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统考科目: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通过计算机一级B,公共英语三级可以免考)

毕业证书样本

山东大学网络教育民法总论答案(共五则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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