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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期末重点总结[五篇]
编辑:浅语风铃 识别码:23-221690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27 16:37:49 来源:网络

第一篇:民事诉讼期末重点总结

民事纠纷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具有可处分性的社会纠纷

民事诉讼 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在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接受民事诉讼法调整的,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之间的审判法律关系和争讼法律关系

民事诉讼法 规定人民法院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诉 特定原告对特定被告向法院提出的审判特定的实体主张的请求

反诉 在民事诉讼的诉讼过程中,本诉的被告以原告的身份向受理的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关系,目的在于抵消或吞并本诉原告诉讼请求的独立的反请求

诉权 当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就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争议时,当事人请求国家法院行使司法权来保护民事权益或者解决民事纠纷的权利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在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中或在重要的诉讼阶段起指导作用的准则 辩论原则 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的问题各自陈述其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处分原则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支配和处置自己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法院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和进行民事诉讼时必须公正诚实和善意

公开审判制度 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审理和宣判应当依法公开进行的制度 主管 又称受案范围 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权限范围

管辖 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管辖恒定 以起诉时为标准,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确定管辖的事实,包括诉讼标的额增加或减少,当事人的住所地,经常住所地变更以及行政区域变更和当事人反诉的影响

移送管辖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院对该案件无管辖权,而依法通过裁定方式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的制度

管辖权的转移 依据上级人民法院的决定或同意,将案件的管辖权从原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转移至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使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此而取得管辖权

当事人 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的,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法院裁判约束的人 诉讼权利能力 又称当事人能力 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能力或资格

诉讼行为能力 又称诉讼能力 指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实现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的能力

代表人诉讼 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推选代表进行诉讼,法院所做裁判对这一方的所有当事人都产生法律约束力的诉讼制度

第三人 对于已经开始的诉讼,以该诉讼的原告被告为被告提起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又该诉讼中的原告或被告引进后主张独立的利益,或为了自己的利益,辅助该诉讼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辩论的诉讼参加人

期间 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单独或者会和实施或完成某种诉讼行为所应遵守的时间 送达 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交给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 法院调解 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民事权益争议自愿平等地进行协商 以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

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

撤诉 当事人将已成立之诉撤回,不再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诉讼行为

延期审理 人民法院已经确定开庭审理的日期后,或者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法定事由,使开庭审理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已经开始的庭审无法继续进行,从而决定推延审理的一种诉讼制度

诉讼中止 在诉讼进行过程中,由于某种法定情形的出现而使诉讼活动难以继续进行,受诉人民法院裁定暂时停止本案诉讼程序的制度

诉讼终结 在诉讼进行过程中,由于某种法定事由的出现,致使本案诉讼程序无法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时,受诉人民法院裁定结束本案诉讼程序的制度

简易程序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人民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程序。民事判决 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后就案件实体问题所做的具有约束力的结论性判定 民事裁定 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处理程序事项和个别的实体事项而做出的具有约束力的结论性判定

民事决定 人民法院为解决诉讼过程中发生的影响诉讼正常顺利进行的特殊事项所做出的具有约束力的结论性判定

第二审程序 又称上诉审程序 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法院尚未确定的裁判,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法院声明不服,要求撤销或变更原裁判,上一级法院据此对案件进行审判所适用的程序

上诉 当事人对于下级法院尚未确定的裁判,向上级法院声明不服,请求撤销或变更该裁判的诉讼行为

特别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所适用的特殊审判程序。包括非讼程序和特殊争讼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 又称再审程序 是为了纠正已经生效裁判的错误而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 申请再审 也称再审之诉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认为有错误,向法院提出变更或撤销原判决裁定的请求,并提请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诉讼行为

督促程序 指法院根据债权人申请,以支付令催促债务人限期履行金钱债务的程序 支付令的异议 指债务人就支付令所记载的债务,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书面提出不同意见 公示催告程序 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式催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利,逾期无人申报,作出宣告票据无效(除权)的判决程序

除权判决 无人申报权利或申报被驳回的,根据公示催告申请人的申请,法院作出该票据或其他事项不再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

民事诉讼的特点 1具有公权性2强制性3程序性4最终性和权威性5诉讼对象具有特定性6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具有处分权利的自由性7民事诉讼具有解决纠纷的被动性、法定性和广泛性

民事诉讼法的属性1.民事诉讼法是基本法。从民事诉讼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看,它属于基本法律,其效力仅低于宪法。2.民事诉讼法是部门法。从民事诉讼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看,它调整的是民事诉讼关系,是社会关系中具有自身独立特点的一类社会关系。3.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从民事诉讼法的内容看,它规定的主要是程序问题,因此它属于程序法。

诉的分类 1给付之诉2确认之诉3形成之诉

反诉的条件1反诉必须由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出2第一审程序中反诉应当在举证期届满前提出,当事人在二审中反诉的只能调解结案,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3反诉应当向受诉法院提出,并且受诉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4反诉与本诉必须使用同一种诉讼程序5被告提出反诉的事实理由必须与本诉有牵连关系

诉权与诉讼权利的联系与区别 1诉权是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前提2诉讼权利的行使有助于实现诉权

1诉权主体是当事人 诉讼权利的主体包括当事人法院和证人等2诉权的义务主体是法院 诉讼权利的义务主体是法院、对方当事人或证人等3同一纠纷的诉权仅可一次行使,而诉讼权利可多次行使4实体内涵不同

第二篇:民事诉讼法学重点整理[范文模版]

1、民事纠纷解决机制

民事纠纷的处理机制:是指缓解和消除民事纠纷的方法和制度。包括

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公力救济。

a.自力救济。包括自决与和解。

b.社会救济。包括调解(指诉讼外调解)和仲裁,它是指依靠社会力

量处理民事纠纷的一种机制。

c.公力救济。公力救济专指诉讼。诉讼的实质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在纠纷主体参加下,处理特定社会纠纷的一种最有权威和最有效的机

制。

2、解释诉讼标的、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形成之诉

a.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争议的要求人民法院裁决的实体权利义

务关系和享有的实体权利。诉讼标的不同于诉讼标的物,诉讼标的物是指实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具体对象。

b.确认之诉: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法律关系的诉讼。确认之诉只是请求法院确认,并不需要法院裁判一方为

一定的给付行为。

c.给付之诉: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义务的请求。可以要求对方履行一定的行为,也可以要求对方给付一定的财物。

d.3、案例:在同一个诉讼程序中,A对B提起离婚之诉,A同时提

出B有恶习和受B虐待两个离婚的事实理由。问:本案例有几

个诉?

4、简答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完全平等。

A.其内容有:

a.双方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诉讼权利平等并非诉讼权利完全

相同,是指诉讼权利的对等性和相对应性。诉讼权利平等还包括诉讼

义务平等。)

(1)诉讼地位平等。

(2)双方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b.保障和便利当事人平等的行使诉讼权利

人民法院应当为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提供同等的手段和机会。

B.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适用:从立法、司法、当事人自己保护三个方面说明。

5、专属管辖的概念、继承遗产和不动产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a.专属管辖:是指法律明确规定某类案件专属于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以协议变更。

b.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我国协议管辖的具体内容

A.概念:是指当事人双方依照法定条件,在纠纷发生前后通过书面方式自主合意约定管辖法院。

B.条件:协议管辖的依据是民诉法第34条,其规定民事案件协议管辖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协议管辖只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而不适用第二审民事案件及重审、再审、提审民事案件。

b、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对其他民事纠纷不得协议管辖。

c、协议管辖所约定的管辖法院必须为法定范围内的法院。d、协议管辖必须用书面形式约定,而不能用口头形式。

e、协议管辖不能违背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以上5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7、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的诉讼构造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地位

A.我国民事诉讼理论一般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的地位相当于原告,即以本诉的原告和被告作为被告的诉讼结构。

B.法院对待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的诉讼,实际上是把两个诉讼合并在一个诉讼程序中共同加以审理,这两个诉讼是:原来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即本诉;第三人和原来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因此,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尽管处于原告的地位,以本诉的当事人双方为被告提起一个新的诉讼,但第三人与共同诉讼是两种不同的诉讼制度,二者的区别是:

a.争议的诉讼标的不同。

b.争议的主体对象不同。

c.诉讼地位不同。

d.诉讼行为效力不同。

e.参加诉讼方式不同。

8、简答起诉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另外,原告起诉的方式要符合法律规定。原告依普通程序起诉,应当向法院递交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9、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区别

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是两个相对独立的诉讼程序,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审级不同。

2.审判程序发动的原因不同。第二审程序是不服第一审未生效的裁判因当事人上诉而启动的程序。

3.担负的具体任务不同。具有审查下级法院审判是否正确的职责。

4.适用的具体程序不同。如审判组织、审判地点等。

5.裁判的效力不同。

10、上诉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A.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必须适格

B.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判决、裁定,必须是法律规定允许上诉的一审判决、裁定

C.上诉需对第一审未生效裁判不服

D.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出

E.上诉必须提交上诉状

11、两个案例分析题

12、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

A.审判监督程序是一种非通常的诉讼程序,具有补充性

B.审判监督程序是一种事后救济程序

C.审判监督程序有特殊的提起方式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有三个,即法院、检察院和当事人。而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只能由当事人提起,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均无权提起。

D.再审程序阶段的两分性:审查程序和审理程序第二百零四条

13、三个案例分析题

第三篇:眼科期末重点总结

视觉器官包括:眼球、眼内容物、眼的附属器、视路,视皮层以及眼部的相关血管神经结构等。眼球的构成:眼球,眼球内容物(房水、晶状体、玻璃体)封闭的外壁,起到保护眼内组织,维持眼球形态的作用。

角膜:位于眼球前部中央,呈向前凸的透明组织结构。组织学上从前向后分为:①上皮细胞层②前弹力层③基质层④后弹力层⑤内皮细胞层

视网膜:后极部有一无血管凹陷区,解剖上称中心凹,临床上称为黄斑,乃由于该区含有丰富的黄色素而得名。其中央有一小凹,解剖上称中心小凹,临床上称为黄斑中心凹,是视网膜上视觉最敏锐的部位。黄斑区色素上皮细胞含有较多色素,因此在检眼镜下颜色较暗,中心凹处可见反光点称中心凹反射。

光感受器包括视锥细胞和视杆细胞。视锥细胞感受强光(明视觉)和色觉,主要集中在黄斑区,在中心凹处只有视锥细胞,当黄斑区病变时,视力明显下降。视杆细胞主要感受弱光和无色视觉,在中央凹处缺乏,距中央凹5mm左右最多,当周边部视网膜病变时,视杆细胞受损,发生夜盲。

房水循环途径:①睫状体产生→进入后房→约过瞳孔到达前房→在从前房角的小梁网进入Schlemm管→然后通过集液管和房水静脉→汇入巩膜表面的睫状前静脉→回流到血液循环;②少部分从房角的睫状带经由葡萄膜巩膜途径引流(约占10~20%);③通过虹膜表面隐窝吸收(5%);④玻璃体视网膜微量吸收。

视路:是视觉信息从视网膜光感受器开始到大脑枕叶视中枢的传导路径。临床上通常指从视神经开始,经视交叉、视束、外侧膝状体、视放射到枕叶视中枢的神经传导通路。视力(即视锐度):主要反映黄斑区的功能,可分为远、近视力,后者即为阅读视力。视力检查步骤:

远视力检查 检查距离5m,正常标准视力为1.0,若0.1行也不能看清,则根据V=d/D计算,如在3m远处看清50m视标:3m/50m=0.06 小孔视力检查(受试者远视力低于1.0)如视力改进,可能为屈光不正 指数检查,如走到1m处仍不能识别最大视标。

记录格式如:指数/30cm 光感检查,如指数在5cm处仍不能识别,则检查手动,若手动不能识别,则检查光感,记录看到光亮的距离,一般到5cm为止。对有光感者还要检查光源定位。

近视力检查 距离为30cm,大致了解患者的屈光状态。近视眼患者,近视力好于远视力,老视或调节功能障碍者,远视力正常但近视力差。

睑腺炎分为外睑腺炎和内睑腺炎。当脓肿形成后,应切开排脓。注意外睑腺炎的切口应在皮肤面,切口与睑缘平行;内睑腺炎的切口应在睑结膜面,切口应与睑缘垂直。睑缘炎主要分为鳞屑型,溃疡性和眦部睑缘炎。

慢性泪囊炎:是泪囊病变中最常见类型,多继发于鼻泪管狭窄或阻塞后,因泪液滞留于泪囊内,伴发细菌感染引起,多为单侧发病。常见致病菌为肺炎链球菌和白色念珠菌。

临床表现:泪溢-检查可见结膜充血,下睑皮肤出现湿疹,用手挤压泪囊区,有黏液或黏液脓性分泌物自泪小点流出。泪道冲洗时,冲洗液自上,下泪小点反流,同时有黏液脓性分泌物。

泪膜从外至内可分为脂质层,水液层,黏蛋白层。

干眼:又称角结膜干燥症,是指任何原因引起的泪液质或量异常,或动力学异常导致的泪膜稳定性下降,并伴有眼部不适,和(或)眼表组织病变为特征的多种疾病的总称。结膜炎的常见体征:1)结膜充血-急性结膜炎最常见的体征2)结膜分泌物:各种急性结膜炎共有的体征(①黏液脓性-其他致病细菌②脓性-淋球菌,脑膜炎球菌③浆液性-病毒④黏液丝状-过敏性)

流行性出血性结膜炎:由70号肠道病毒引起的一种暴发流行的自限性眼部传染病,红眼病 WTO要求诊断沙眼时至少符合下述标准中的两条:1上睑结膜五个以上滤泡,2典型的睑结膜瘢痕,3角膜缘滤泡或者Herbert小凹,4广泛的角膜血管翳 角膜炎的分类?

白内障是指晶状体透明度降低或者颜色改变所导致的光学质量下降的退行性改变。年龄相关性白内障最常见(老年性白内障):皮质性、核性、后囊膜下

皮质性白内障:最常见,临床分四个时期:初发期,膨胀期(未成熟期),成熟期,过熟期 术前准备及手术方法:术前准备:术前冲洗结膜囊和泪道,散瞳剂扩大瞳孔等

手术方法:白内障针拔术 白内障囊内摘除术 白内障囊外摘除术 超生乳化白内障吸除术(应用超生能量将浑浊晶状体核和皮质乳化后吸除保留晶状体后囊的手术方法。手术切口缩小至3mm甚至更小,组织损伤小,切口不用缝合,手术时间短,视力恢复快,角膜散光小等优点)人工晶状体植入术(无晶状体眼屈光矫正的最好方法)治疗先天性白内障的目标是恢复视力,减少弱视和盲目的发生。

青光眼:眼压大于眼球内部组织,特别是视神经所能忍受的限度,是一组以视神经萎缩和视野缺损为共同特征的疾病,病理性眼压升高为其主要危险因素。

眼压:眼压是眼球内容物作用于眼球内壁的压力,正常眼压定义在10~21mmHg。大多数青光眼眼压升高的原因为房水外流的阻力增高,或因房水引流系统异常,(开角型青光眼),或因周边虹膜堵塞了房水引流系统(闭角型青光眼)。一般将青光眼分为原发性、继发性和先天性三大类:

原发性青光眼:闭角型青光眼(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慢性闭角型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

先天性青光眼:婴幼儿型青光眼;青少年型青光眼;先天性青光眼伴有其他先天异常 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的临床分期及治疗原则:临床前期 先兆期 急性发作期 缓解期 慢性期 绝对期 基本的治疗是手术,术前应积极采用综合治疗以缩小瞳孔、使房角开放,迅速控制眼压,减少组织损害。在眼压降低,炎症反应控制后,手术效果较好。

急性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临床表现及病期: 临床前期:此病为双侧性眼病,当一侧发病后,另一侧即使无症状也可诊断为临床前期。先兆期:一过性或反复多次的小发作,小发作缓解后,除具有特征性浅前房外,一般不留永久性组织损害。

急性发作期:症状:剧烈头痛、眼痛、畏光、流泪、视力严重减退、恶心、呕吐。体征:眼睑水肿、混合性充血、角膜上皮水肿、“虹视”、角膜后色素沉着(棕色色素),前房极浅,周边部前房几乎完全消失,角膜完全关闭,常有较多色素沉着,瞳孔中等散大,眼压常在50mmHg以上,眼底多看不清,高眼压消失后,症状减轻或消失,视力好转,眼前段常留下永久性色素组织损伤。青光眼斑为晶状体前囊下有时可见到的小片状白色混浊。间歇期:主要诊断标准为-①有明确的小发作史;②房角开放或大部分开放;③不用药或单用少量缩瞳剂眼压能稳定在正常水平。

慢性期:急性大发作/小发作后,房角广泛黏连(>180°),小梁功能已遭受严重损害,眼压中度升高。眼底可见青光眼性视盘凹陷,并有相应的视野缺损。绝对期:视神经严重破坏,视力已降至光感且无法挽救。常用降眼压药物:

机制:三种途径:①增加房水流出-毛果芸香碱减少小梁网房水排出阻力;前列腺素衍生物增加房水经葡萄膜巩膜途径外流;②抑制房水生成-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碳酸酐酶抑制剂;③减少眼内容积-高渗脱水剂。

拟副交感神经药(缩瞳剂):1%~3%毛果芸香碱滴眼剂 β-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噻吗洛尔、倍他洛尔

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1%肾上腺素(禁用于闭角型青光眼)前列腺素衍生物:0.005%拉坦前列素 碳酸酐酶抑制剂:乙酰唑胺 高渗剂:50%甘油、20%甘露醇。

PACG(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的治疗:基本的治疗是手术,术前应积极采用综合治疗以缩小瞳孔、使房角开放,迅速控制眼压,减少组织损害。在眼压降低,炎症反应控制后,手术效果较好。

手术治疗:术前仔细检查房角,并在仅用毛果芸香碱的情况下,多次测量眼压。①若房角仍开放或黏连范围<1/3周,眼压稳定在21mmHg以下,可行周边虹膜切除术或激光虹膜切开术;②若房角广泛黏连,应用毛果芸香碱后眼压仍超过21mmHg,说明小梁功能已永久性损害,行滤过性手术。

慢性闭角型青光眼治疗原则也是药物控制眼压后手术。

Poag(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的治疗先药物(缩曈剂,前列腺衍生物)治疗,不能控制手术治疗。角膜后沉着物(KP):炎症细胞或色素沉着于角膜后表面,期形成需要角膜内皮损伤和炎症细胞或色素的同时存在。依据KP的形状,分三种类型:尘状、中等大小和羊脂状。急性前葡萄膜炎的治疗:原则为-立即扩瞳防止虹膜后黏连、迅速抗炎以防止眼组织破坏和并发症的发生。

1睫状肌麻痹剂:治疗急性前葡萄膜炎的必须药物。最长用后马托品眼膏。对于严重者,应给予阿托品眼膏,治疗数天待炎症减轻后再用后马托品眼膏。2糖皮质激素滴眼剂 3非甾体类消炎药滴眼剂

4对于出现反应性视乳头水肿或黄斑囊样水肿者,应用糖皮质激素眼周注射和全身治疗。5病因治疗:由感染引起的,应给予相应的抗感染治疗。6并发症治疗。

患者女,34岁,左眼红痛伴视物模糊一周,无诱因出现既往有虹膜睫状体类病史,检查:视力右1.0,左0.1.右眼视力异常,左眼睫状充血,房水浑浊,角膜后KP,下方少量积液,瞳孔可见絮状渗出物,虹膜纹理不清楚,瞳孔活动度差,眼底窥不清,眼压右23mmhg,左12mmhg 诊断:左前葡萄膜炎 处理:睫状肌1麻痹剂:最长用后马托品眼膏。2糖皮质激素滴眼剂 3非甾体类消炎药:吲哚美辛,双氯芬酸钠4糖皮质激素眼周和全身治疗。

视网膜脱离的分类及其相应的治疗方法:视网膜脱离(RD):指视网膜神经上皮与色素上皮的分离。根据发病原因分为孔源性(尽早手术,封闭裂孔,促使脱离的视网膜复位)、牵拉性(手术治疗)和渗出性(病因治疗)三类。治疗原则:手术封闭裂孔

近视:在调节放松状态下,平行光线经眼球屈光系统后聚焦在视网膜之前,称为近视。远视:当调节放松时,平行光线经过眼的屈光系统后聚焦在视网膜之后,称为远视。斜视:在正常双眼注视状态下,被注视的物体会同时在双眼的视网膜黄斑中心凹上成像,在异常情况下,双眼不协同,在双眼注视状态下出现的偏斜,称为斜视。

弱视:是由于视觉发育期内由于异常的视觉经验(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所引起的单眼或者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下降,眼部检查无器质性病变。分为斜视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屈光不正性弱视,形觉剥脱性弱视和先天性弱视

眼球穿通伤:由于锐器的刺入、切割造成的眼球壁全层裂开,伴或不伴有眼内损伤或组织脱出。

临床主要分类为:角膜穿通伤、角巩膜穿通伤、巩膜穿通伤。治疗原则:①初期缝合伤口,恢复眼球完整性;②防治感染等并发症;③必要时行二期手术。

酸碱化学伤:治疗:①急救:争分夺秒地在现场彻底冲洗眼部(冲洗时应翻转眼睑,转动眼球,暴露穹窿部)至少冲洗30min以上。②后继治疗:1)早期治疗:局部和全身应用抗生素控制感染,1%阿托品散瞳,点降眼压药。局部或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以抑制炎症反应和新生血管形成。2)切除坏死组织,防止睑球黏连;3)应用胶原酶抑制剂,防止角膜穿孔;4)晚期治疗:针对并发症进行治疗。

患者男,45岁,石灰溅入左眼内一小时,受伤时眼部剧烈疼痛,畏光流泪,当即用清水冲洗约15分钟。检查:左眼结膜充血,水肿,角膜上皮部分缺损,前房清,晶状体透明,请问该患者的诊断及处理是什么? 诊断:左眼碱烧伤(轻度)

处理:1立即用含有维生素c的生理盐水反复冲洗结膜囊

2控制感染与炎症

3给予营养角膜上皮,改善循环等药物治疗

4密切观察角膜上皮生长情况

5针对并发症进行治疗

第四篇:经济法期末重点总结(定稿)

经济法期末考

一、考试时间

18周周四(6月26日)晚上(大家复习主要背简答题和看PPT就可以啦!)

二、题型

1、单选(1分*20)

2、多选(2分*10)

3、问答题(约6分*4)

4、案例分析(共30分,主要考合同法、公司法和市场规制)

三、简答题题目

1、导致合同终止的法律事由

2、合同法定解除的事由

3、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成立要件构成要件

4、什么时候合同无效

5、代位权、撤销权成立要件

6、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要件行使条件

7、抗辩权的概念和效力

8、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律承担形式、缔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9、国有独资公司的含义与特征

10、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11、必须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三分二以上表决权通过的事项

12、股东会召开的条件和程序(不作背诵,但要了解)

13、低价倾销的例外情形

14、产品责任的除外条件

15、消费者权益法规定的争议解决途径

第五篇:税法期末重点总结

名词解释:

1、税法:税法是法学概念,强调义务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体现形式,它是国家指定的用于调整税收纳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税收:税收是经济学概念,强调经济影响。是国家为了满足公共职能的需要,凭借社会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单位和个人财富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定量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它体现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分配关系。

3、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政府凭借其政治权力,对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或财产进行重叠交叉课税,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4、流转税:以商品或劳务的流转额(销售额或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的统称,它是一种间接税。

5、所得税: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统称,它是一种直接税。

6、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7、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8、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9、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10、税负转嫁:在商品交换过程中,纳税人通过提高销售价格或压低购进价格的方法,将税负转嫁给购买者或销售者的一种经济现象。

简答/填空:

1、税收的三性:强制性、固定性、无偿性。

2、税法的原则:一般原则、适用原则。

3、税法的要素: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

4、增值税的纳税依据:销售额。

5、增值税纳税人分类: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6、进项税额:纳税人因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对的增值税额,也即购买货物或应税劳务时购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7、销项税额:纳税人根据实现的计税销售额和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出来,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8、增值税基本税率:25%,小规模纳税人3%

9、消费税的概念:对部分消费品或者消费行为(货物和劳务)就其流转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作用:组织财政收入、抑制高消费、调节收入分配、环境保护 征收范围:

高档品:金银首饰、珠宝玉石、高档手表、高档时装、高档箱包、高档别墅、高档化妆品、豪车、豪华游艇。

过度消费对人体有害:烟(卷烟、烟叶、烟丝、雪茄烟)、酒(白酒、酒精、黄酒、啤酒、料酒、土甜酒、果酒)、鞭炮焰火。不可再生资源:成品油。

非生活必需品:化妆品、高档护肤品。

跟环保有关:小汽车、摩托车、游艇、实木地板、木制一次性筷子。

10、个人所得税概念:对自然人的劳务或非劳务所得课税。我国个人所得税特点:①采用分类征收制 ②定额和定率扣除并用 ③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并用 ④自行申报和代扣代缴两种方式。

征收范围: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所得。

类型:分类型、混合型、综合型。

11、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25%,优惠税率:20%。

12、土地增值税税率形式:超率累进。

13、财产税税种:房产税、车船税、契税、遗产税、赠与税、土地使用税。

14、从量税包括:资源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从价资源税:石油、天然气。

16、营改增日期:2012年1月1日-2013年8月1日。2014年6月1日电信业。

辨析题:

1、营改增:营改增是否意味着所有行业的税率都下降?

2、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

论述题:税法和会计的关系、国家与税收的关系、国际税收和国际会计的关系。

民事诉讼期末重点总结[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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