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4号文库
中南大学博士后开题报告会议程及要求
编辑:雾凇晨曦 识别码:23-775486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30 01:02:38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中南大学博士后开题报告会议程及要求

中南大学博士后开题报告会议程及要求

时间: 地点:

主持:单位负责人

一、主持人介绍评议专家(3~5名专家)、与会管理人员及博士后团队成员。

二、单位领导致辞。【可省略】

三、主持人宣布评议小组组长。(合作导师组长原则上不能担任评议小组组长)

四、学术评议阶段(由评议小组组长主持)第一项:合作导师组长介绍博士后基本情况。第二项:博士后进行开题报告。(不少于30分钟)

第三项:评议专家重点围绕研究的必要性、创新性、可行性、应用价值及伦理学讲行提问,帮助博士后精准科研方向及范围。博士后可选择当场答辩或稍后集中答辩。第四项:评议专家综合评议。

第五项:评议组长宣布评议结果。无论本次是否通过开题,均需填写《中南大学博士后开题审核表》。不同意开题报告时需明确写出修改意见。第六项:单位领导总结或博士后管理部门领导讲话。【可省略】 第七项:博士后致谢。

第八项:参会人员集体合影。

第二篇:西南大学博士后出站报告会议程

西南大学博士后出站报告会议程

一、专家组、报告人、报告时间及地点:

专家组成员:

组长:

秘书:

报告人:

合 作导师:

时间:

地点:

二、会议议程:

1.博士后管理部门宣布专家组成员名单、报告人及合作导师姓名;

2.专家组组长主持会议、宣布报告开始;

3.合作导师介绍博士后的个人简历、科研工作、成果情况及科研课题完成的任务;.4.博士后做出站工作汇报

(1)在站期间的主要工作情况;

(2)做科研研究报告;

4.专家组成员提问、报告人回答问题;

5.专家组举行内部会议:

(1)评审组专家根据其《博士后研究报告》和报告会答辩情况,对其科研成果水平进行审议和评价;

(2)对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写出综合评价意见(说明是否完成任务、是否同意出站),专家组成员签名;

6.专家组组长宣读评审结果;

7.报告人发言;

8.专家组组长宣布出站报告会结束。

※ 秘书负责将会议记录整理后填入相关评审表格。

第三篇:博士后工作站开题议程

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报告会程序

一、主持人执行会的专家组成员及来宾

二、合作导师介绍博士后的基本情况

三、进站博士后作博士后研究开题报告

四、专家组提问,请博士后回答

五、专家组对博士后开题报告进行讨论(对博士后研究

课题的必要性、创新点及其研究路线、方法是否可行,进度

安排是否合理,预期成果目标是否恰当等提出审查意见)

六、考核组组长进行总结并就博士后研究工作及报告会

形成专家组意见

七、专家组组长宣读专家组的审核意见

八、博士后工作站(企业博士后)领导发言。

九、博士后致谢

十、报告会结束,整理记录。

鸿图大展志万里 科技添翅助高飞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作为已有四十年悠久发展历史、创造了辉煌业绩的华佳投资集团,在21世纪的改革浪潮下,面临着全球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集团董事长王春花确定了“科学技术发展战略”,与苏州大学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组建了“江苏华佳投资集团博士后工作站”,重点把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到工业运用上。

2010年6月26日,科学技术发展战略项目之一“江苏盛泽国家级丝绸星火密集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华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项目开题报告会”在盛虹国际大酒店五楼会议室隆重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来自政府单位的领导,主要有吴江市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钱能,吴江市市委常委、盛泽镇常委书记李建炯,吴江市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海鹰,盛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吕惠峰,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朱虎金,盛泽镇常委副书记范剑锋、戴颂民,盛泽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钱永高,盛泽镇副镇长陈建英,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科长董爱斌,盛泽镇经济服务中心主任陈忠,盛泽镇东方丝绸市场服务发展局局长计高雄等领导;同时也有来自苏州大学的领导专家,主要有苏州大学服装与材料工程学院院长、教授陈国强,苏州大学人事处处长姜建明,苏州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谈建中,苏州大学教授裔洪根,苏州大学博士后、华佳投资集团博士后工作站责任人吴志平等;出席本次大会的集团公司领导有集团董事长王春花,常务副总经理陈月红,副总经理王永根等。

大会伊始,由集团董事长王春花一一隆重介绍与会领导和专家,并宣布博士后开题大会正式开始,然后副总经理、专家评议组组长王永根同志主持开题评议会议,宣读了开题大会专家评议组成员名单后,陈国强院长对博士后吴志平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然后由吴博士对课题研究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地汇报与介绍,专家评议组对其汇报情况进行点评,对课题中的相关难点和要点进行了沟通与交流,并提出了宝贵意见,最后形成评议结论并由副总经理王永根在大会宣读。

评议会议结束后,王春花董事长邀请吴江市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海鹰主持会议。

首先由华佳投资集团董事长王春花发表讲话,王董事长从集团公司的发展规划、市场竞争、公司定位等高度,对技术研发的重要性、博士后工作站进展状况、博士后工作站战略要义进行了系统的说明,并对博士后工作站的前期工作予以了肯定,对后期的工作寄予厚望。

其次,盛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吕惠峰同志在大会上作了讲话,吕镇长首先对华佳投资集团的开题大会表示了热烈的祝贺,并从盛泽镇工业发展的硬件与软件的角度提出了发展的要求,希望在硬件上去的同时,软件也要上去,即机器设备等提高了,相应科技与管理也要同步跟上,使硬件与软件相辅相衬,相得益彰。然后,苏州大学人事处处长姜建明先生在大会上也做了讲话,姜处长重点了讲了两方面,一方面是传统行业须与高科技相结合才能形成较强的竞争力,另一方面人才是企业的重点,科技人才更是重中之重,博士后工作站就是学校的科研人才与工业应用的有效对接,建议今后工作站与流动站相结合,加强人才的流动与服务,同时姜处长还对我公司的发展寄予厚望,希望我们能发展的更快、更好。

最后,吴江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钱能先生发表了重要讲话,钱部长认为吴江有许多传统产业,这些产业与人才结合后才会走上支柱产业,校企联合是一种良好的优势互补,这将会带来又一个春天,同时钱部长对博士后工作站提出了几点要求:

1、开题后抓紧研发,要重视效果及成效,重视研发的运用,这样才具有实际意义,博士后工作站不单出科研成果或产品成果,更应出人才成果,企业要有人跟着学,要学会,学好,最好能独立运用;

2、三方要相互支持,保持和谐,除校企联姻外,政策也要做好相应工作,唱戏是以企业为主角,但前面的搭台则是政府应做的事,只有三方都做得好,才会真正把此项政策落实到位;

3、另外,钱部长表态,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校企联合,不只是苏大,还有很多大学,同时企业也须做好相关服务,不仅提供主动热情的服务,还应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以期更好地推动双边发展。

然后钱部长对此次大会的意义是肯定的,对苏大科技人才的支持表示感谢,对华佳投资集团重研发、重人才的举措表示敬佩与赞赏,并祝愿吴博士在华佳投资集团科研工作早日获得成功。

最后,吴江市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海鹰对本次大会进行了终评,肯定了博士后工作总站的工作,对本次大会意义也做了说明,并对此次的开题大会表示祝贺,对与会的领导、专家等表示感谢,并希望今后三方在实际工作中付出更多努力,以相互推动更好地发展。大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3月8日上午,浙江宝石缝纫机集团举行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揭牌暨开题仪式。浙江省人事厅专技处副处长厉勇、黄峰,台州市人事局副局长李宴子,专技处李献宝,专家处朱长征,椒江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徐仁标,上海缝研所高级工程师雷杰,上海交大教授饶柱石,上海交大博士张国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电博士袁坤,以及宝石集团总裁阮小明和宝石股份公司总经理卫海春等60余人出席了揭牌仪式。

会上,厉勇、徐仁标等省、市、区领导和宝石集团总裁阮小明先后发言,并为宝石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揭牌。第一位进站的上海交大张国庆博士作了题为“基于核心软件和虚拟样机技术的缝纫机创新设计研究”的开题主讲。

据悉,宝石缝纫机集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浙江省人事厅在2006年12月批准的19家试点单位之一,这是继2007年初宝石公司与四川绵阳西南自动化研究所合作共建创新载体、2007年8月引进日本胜家的技术总监担纲科技研发重任之后,宝石缝纫机在科技创新道路上的又一次实质性跨越。

为了培育出第一批科技成果,当浙江省人事厅批准了宝石建站的申请报告后,公司立即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宝石根据国家《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浙江省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宝石公司和进站博士生的实际情况,物色进站博士、细化研发课题、联络博士后流动站、签订《招收协议》和《工作协议》、落实博士后工作环境和助手等。同时,公司还建立起相应的管理制度;积极与省内外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等院校,包括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积极联系,商讨联合招收计划;与富有创业激情、满腔工作热情进站的博士生磨合;仔细研究和确定博士后研究项目。

此前,宝石已与上海交大联合招收了一名博士生进站工作,又计划与浙江大学联合招收另一名博士生进站工作,他们拟议中的博士后研发人员还有数人。在紧张的筹措准备中,为博士后工作站的正常运行做好了硬件和软件的各项准备。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既是高层次人才施展才能的舞台,又是先进的前沿科学转化为生产力的孵化场。宝石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旨在培养和吸引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解决科研技术难题、提升宝石整体科研实力,推动产、学、研结合。这将为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将发挥积极作用。

苏州市创新净化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我司博士后工作站的建设与运行,促进高层次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博士后及其科研团队对我司自主创新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加快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根据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司博士后工作站是指以我司为主体建设,由多名博士后实质性参与,以共同利益为纽带,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科技创新平台。

第二章 博士后的招录

第三条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综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博管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和计划,确定符合公司发展的研究方向,制定相应的研究课题,明确招收博士后人数和专业要求。

第四条

已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有能力从事本公司提出的科研课题开发研究者,均可申请到本站做博士后研究工作。

第五条

公司博管办收到博士进站申请后,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博士,可申请或应邀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第六条

博管办组织“博士后领导管理小组”成员对申请进站的博士生进行面试,并商定具体研究课题和研究内容;进站博士根据面试时商定的课题和要求,书面提出对该课题的初步理解和设想,博管办据此择优录用。

第七条

一经录用,需提交全国博士后管委会要求的进站申请材料,签订工作站、流动站和博士后三方联合招收协议书,明确各方责权利,并按规定报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核准并注册。将提交的材料报联合培养的高校流动站,由流动站审核合格后报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由其签批《单位审批意见表》及同意做博士后的批文。

第八条

博士后进站三个月之内必须做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大体拟就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科研工作的基本内容和方法,包括科研课题基本的技术思路、预期科研工作的基本方案、预期成果及可行性等。经专家指导小组评议,认为开题报告所列课题具有重要意义且可行的,即可进入课题研究;如专家指导小组认为开题报告尚未达到要求的,必须在一个月内重新做开题报告,到时仍不符合要求,给予退站处理。

第三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公司专门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综合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和服务。公司各其他部门、人员应配合博士后工作站综合管理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条

博士后工作站综合管理办公室应本着“以博士后为中心”的原则,调度博士后工作站日常运行情况,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促进企业与博士后工作站的紧密联系,为博士后工作站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等保障条件。

第十一条

博士后工作站综合管理办公室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博士后工作站内部管理制度的制订、监督、执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对博士后工作站研发人员能力进行评估,建立健全有竞争力的博士后激励机制。

(二)、负责统一规划项目研究计划,协调各子项目之间的关系,协调博士后团队与公司各部门的工作及处理相关事务;

(三)、负责财务预决算,统一管理项目经费;

(四)、负责博士后工作站设备仪器的统筹、购置和维护;

(五)、负责对各子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六)、组织博士后工作站、月度计划的制定,召开计划会,监督计划执行;

(七)、负责博士后工作站的后勤管理,包括博士后们日常生活管理;

(八)、负责公司的各项合同档案及重要文件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 建设与管理

第十二条

我司博士后工作站称为“江苏省苏州市创新净化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我司对聘请的博士后工作站的博士后,实行动态管理方式,其服务时间、方式、报酬及其它事项,双方按照双方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商定。

第十三条

为加强知识产权和科研成果保护,凡涉及技术、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问题,双方签订协议和责任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对违反协议或责任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四条

博士后工作站定期召开项目实施审查会议,广泛征求意见,适时调整计划,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开展。

第十五条

为避免浪费,做到专款专用,博士后工作站项目经费设立专门账册,保证项目经费及时到位使用。

第十六条

博士后工作站按照一定的评价标准,每月进行检查考核,每季度对各子项目组的工作进行评定;以评定绩效为考核标准,奖罚分明。

第十七条

各子项目组负责人应具体负责子项目的实施计划安排,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子项目的进展情况,并接受领导小组及相关技术专家的定期检查。

第十八条

为加强与博士后工作站的紧密配合,合力攻关,精诚合作。项目团队每月一小结,每季度进行一次实施情况研讨,每半年一总结,认真抓好项目实施进展。

第十九条

通过技术合作,定期选派我公司优秀青年科技人员到合作科研院校进行深造,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公司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五章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后,必须按开题报告的要求开始研究工作,研究中要注意做好科研原始资料包括各项数据的收集、核对和整理,及时向指导教师和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反馈研究过程中比较重要的信息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十一条

研究计划实施过程中,凡涉及降低预定目标,减少研究内容或延长在站时间等变动,须博士后研究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博管办组织“博士后领导管理小组”成员对其申请进行讨论,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按原计划执行。

第二十二条

保持博士后项目组其他成员的稳定,如果因主客观原因不能完成其分担的研究任务的,允许更换,并由项目组负责人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提出更换人选要求。

第二十三条

在研究计划执行过程中,合作教师定期深入科研工作现场,了解情况,调查研究,加强对项目经常性的督促与检查,及时帮助科研人员解决一些在研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十四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对研究计划执行不力,不能胜任研究任务或难以取得开题报告所提出的研究结果,中期考核不合格者,按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制度执行;出站考核不合格者,按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考核制度执行。

第二十五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考核合格,应办理办公用品、实验仪器设备等移交手续。中途退站,也按正常出站的要求和程序办理。

第二十六条

博士后科技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参与的研究项目,结题或申报科技奖励,按其在项目中贡献大小署名。

第二十八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发表与研究项目相关的论文、专著,必须经博管办同意,否则不能发表;发表的论文、专著及专利均应署名“XX公司”,并且博士后研究人员本人必须是第一作者,否则不能作为中期考核、出站要求的有效文件。

第二十九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应对有关科研文件材料加以系统整理,并及时交博管办归档。

第六章 服务与支撑

第三十条

及时了解大聘任博士后的工作、生活情况,对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供帮助并解决,为博士后工作站和聘任博士后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三十一条

紧密配合聘任博士后开展工作,为其提供所需的配套研发设施,选配称职的技术人员协助工作。

第三十二条

为聘任博士后除缴纳高额养老金、公积金、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外,还为其缴纳补充养老金,补充公积金,房贴,车贴,服装费,交通费,通信费,差旅补贴等,充分满足博士后们的日常生活需要。

第三十三条

为聘任博士后购买医疗保险(100%医疗报销),人身保险,住院补贴,独生子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并提供每年一次的全面性体检,包括心理辅导等,以保证聘任博士后的身体健康。

第三十四条

定期组织如羽毛球、足球、乒乓等健身活动,帮助博士后增强体魄,提高免疫能力,增加生活乐趣。

第七章 奖励办法

第三十五条

为调动博士后工作站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鼓励博士后将新技术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和专利新产品迅速占领市场,我司根据博士后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科研产出给予相应的奖励分配。

第三十六条

在合作期限内,博士后可凭已授权的专利技术或具有突破性进展的新技术入股我司(技术干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具体看贡献大小协商),我司将以提成利润的5%~10%作为技术创新奖金奖励给技术持有博士后或团队。

第三十七条

在合作期间,为我司解决关键技术问题,为我司创造经济效益或节约成本费用达100~200万元的博士后,可获得奖金10万元;为我司解决重大技术问题,为我司创造经济效益或节约成本费用达200~500万元的博士后,可获得奖金30万元;为我司解决重大技术问题,为我司创造经济效益或节约成本费用达500万元以上的博士后,可获得奖金50万元。第三十八条

对获得国家“973”、“863”计划项目的博士后一次性奖励10万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以及国家“973”课题(单项经费额度超过200万元)、“863”课题(单项经费额度超过200万元)和科技部支撑计划项目的博士后一次性奖励6万元。对获得国家“973”课题(单项经费额度小于200万元大于100万元)、“863”课题(单项经费额度小于200万元大于100万元)、的博士后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小额资助项目的博士后一次性奖励2万元。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该制度自发布之日

第四篇: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报告会程序

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报告会程序

一、主持人执行会的专家组成员及来宾

二、合作导师介绍博士后的基本情况

三、进站博士后作博士后研究开题报告

四、专家组提问,请博士后回答

五、专家组对博士后开题报告进行讨论(对博士后研究课题的必要性、创新点及其研究路线、方法是否可行,进度安排是否合理,预期成果目标是否恰当等提出审查意见)

六、考核组组长进行总结并就博士后研究工作及报告会形成专家组意见

七、专家组组长宣读专家组的审核意见

八、博士后工作站(企业博士后)领导发言。

九、博士后致谢

十、报告会结束,整理记录。

第五篇:中南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中南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为建立健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体制,吸引优秀博士来我校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加强学术交流,形成人才储备、骨干遴选和人员流动的良好机制,促进学科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有关博士后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关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管理

1.经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所涵盖的博士点中,凡有重点、重大科研任务并具备一定科研实验条件者均可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2.各设站单位组成以一名主管领导为负责人的博士后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后工作。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资格的确定

1.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的优秀青年,均可申请进入我校相关流动站做博士后研究工作。

2.为鼓励人才交流,避免学术上的“近亲繁殖”,我校培养的博士生,毕业后不得申请进本校同学科流动站做博士后研究。

3.在校外完成第一站的博士后,可申请来我校从事第二站研究工作。

4.申请来我校做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留学归国博士,可自主选择流动站或具有开展博士后研究条件的非设站学科,也可以依托校内的重大科研项目在国外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年龄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5.对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并具备博士后研究条件的非设站学科,经湖南省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依托重大项目招收一定数量的博士后人员(简称项目博士后)从事研究工作,研究经费由项目经费支付,项目结束停止招收。项目博士后的招收按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6.我校可与建有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业联合培养博士后。具体办法按照《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7.为促进国际间学术交流,我校具备条件的流动站可以接收优秀的外籍博士进站做博士后。

接收外籍博士后的设站单位应符合我校保密工作等方面的要求。外籍博士应与接收单位签订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等方面的协议。经学校审核同意后,连同申请材料报送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批准后方能接收。

我校不负责外籍博士后来去的旅费、旅游、探亲、医疗和意外事故保险等费用。

三、申请和审批程序

1.凡申请来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博士,在完成博士论文答辩后即可向我校有关流动站或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申请须写明本人简历、业务专长、博士论文详细摘要、科研成果、发表论文、获奖、配偶及子女等基本情况,并提供能反映本人业务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科研成果鉴定、获奖证书、博士论文答辩决议等的复印件。

2.经我校专家小组初步审核并同意后,申请人填写《博士后申请表》,并提供如下材料:

(1)本学科领域两位专家的推荐意见,其中一位原则上为本人博士论文指导教师;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由培养单位学位办出具的已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的证明,申请做第二站的博士后应交第一站工作证明;

(3)培养单位意见,若为委托培养、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或保留军籍者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做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函;

(4)市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5)与企业联合培养的博士后还需提交《企业博士后人员审查意见表》、《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3.经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报湖南省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四、组织与管理

1.博士后系国家正式职工,属我校经国家批准的流动编制工作人员。

2.已批准进站的博士后必须按期到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办理进站手续,如果超过规定日期半个月,有权取消其进站资格,若有特殊情况应在规定进站时间内向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说明情况。

3.博士后进站2个月内须与流动站签订工作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及知识产权等其它有关事项。协议一式3份,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博士后本人各执1份。

4.博士后研究人员必须有明确的以合作导师为组长的指导小组,指导小组由3-5名相同或相近学科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资格的专家组成。与企业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指导小组由流动站及企业工作站有关专家共同组成。博士后的研究计划由本人提出,并取得合作导师及指导小组同意,研究方向和研究课题力求与所在学科承担的重点、重大科研课题或企业急需解决的科研课题紧密结合。

5.所在单位或企业,必须为博士后提供必要的科研、实验和生活条件,配备必要的助手。

6.博士后在站期间,根据研究项目需要,经设站单位批准,可以到国外参加学术会议或进行短期学术交流,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确因科研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出国期间的有关事项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7.在站期间不能坚持正常科研工作,不适宜继续进行博士后研究者,学校有权劝其退站,并出具相应证明材料,由博士后本人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办理有关手续。

8.在站期间违反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并报湖南省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备案。

五、工作期限

1.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24个月,确因课题需要,由本人申请,合作导师及指导小组同意,经流动站审核,报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方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延长期内所有日常经费,由合作导师负责。

2.提前完成研究项目,由本人申请,经博士后指导小组批准,可以提前离站,但在站时间不得少于21个月。

六、经费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

1.国家资助博士后日常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划拨,为每人每年3万元;自筹经费博士后日常经费由学校按3万元/人.年拨付。日常经费是用于补助博士后工资、岗位津贴、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生活福利和部分科研经费的专项拨款,不得挪做他用。博士后所在科研课题组或合作导师须提供一定的科研经费,尽可能为博士后科研创造条件。

2.日常经费由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校计财处单独立帐,专款专用。学校从日常经费中提取3%的管理费,用于开展博士后活动。

3.博士后工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未获得副高及以上职务的博士后在第一站和第二站工作期间的职务工资分别按讲师职务工资标准的第四档和第五档确定;具有副高以上职务的博士后按相应职务确定工资档次。在站期间凡遇国家调整工资标准或正常晋升工资时,按有关规定予以调整;定向培养的博士后工资由原单位负责。4.非定向培养博士后的岗位津贴标准为第一站1万元/年,第二站1.5万元/年;外单位定向培养的博士后岗位津贴由学校及定向单位共同承担,学校按非定向培养博士后岗位津贴的一半发放;本校在职博士后按学校有关规定确定;与企业联合培养的博士后,其工资、津贴、福利等由所在企业按协议承担。

5.博士后工资、福利、津贴等从到我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报到之日算起,累计发放不得超过24个月。

6.博士后短期出国,未经批准逾期不归者,停发一切费用并作退站处理。

7.博士后夫妻分居者,每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一个月,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期间。探亲旅费按学校有关规定从博士后日常经费中报销。

8.在站期间可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申请材料于每年3月和9月份报全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科学基金的具体使用办法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试行条例》办理,专款专用。

七、住房安排

1.博士后住房由房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安排,根据学校住房实际情况,可安排两居室或两室一厅的配套住房,没有随迁家属的博士后,可使用单间住房。住房及配套家俱,由房管部门按学校批准的进站计划事先作好安排。博士后凭进站手续单到房管部门办理住房手续。博士后对住房及相应设施须爱护使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2.水、电使用属个人生活消耗,应从博士后工资中扣除或由博士后直接交付。

3.博士后期满离站时,应及时到房管部门办理退房手续和结算房租水电费等手续,如占房不退则按我校有关规定处理,合作导师及设站单位主管领导应积极协助做好离站博士后的退房等工作。

八、户口及配偶、子女的随迁

1.博士后在站期间可落常住户口,家属和未成年子女如随博士后流动可办理暂住户口。2.确需随博士后流动的配偶如系国家正式职工,可由人事处负责办理借调手续;学校对无法安排合适岗位的随站配偶,给予不低于600元/月的生活补贴。本校在职博士后的配偶工作安排按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3.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间,其子女可在我校幼儿园、附小、附中入托、入学,按我校职工子女同等待遇办理,博士后离站离校后,不再享受我校教职工子女的待遇。

九、工作考核和评审

1.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间应完成进站前与设站单位签订的协议书所规定的研究任务。

2.设站单位每年对进站一年左右的博士后进行考核,并填写博士后工作考核表;每年年底向流动站指导小组及工作小组作一次书面汇报。以上材料一并交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备案。如博士后不能完成规定的任务,考核不合格者,可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审批,作退站处理。

3.博士后工作期满后撰写《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并向指导小组及所在流动站专家作在站期间科研工作汇报,指导小组对其研究成果、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进行评定,并将评定意见填入《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分配工作审批表》。

4.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根据指导小组的评定意见,对博士后作出评价和工作分配意见,并报湖南省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5.博士后办理出站手续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博士后工作报告》一式4份;

(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一式4份,《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分配工作审批表》一式6份;

(3)博士后结婚证、身份证及子女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4)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博士后需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总结报告》一式2份;

6.博士后出站工作分配,一般由本人自行联系,学校不负责推荐工作单位。

7.博士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定按照我校有关规定办理。

十、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1.博士后工作实行学校、设站单位分级管理。学校由主管校长全面负责博士后工作,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博士后流动站建站申报、博士后进出站、基金申报等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设站单位抓好博士后管理工作,加强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的检查;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协调博士后联谊会工作。各设站单位负责博士后政治思想教育、科研、考核等工作,各设站单位应及时将博士后工作和生活问题反映给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人事处负责博士后报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博士后医疗保险、档案的保管和转送、申请留校博士后的审核等工作。

3.后勤处负责博士后住房及配套家俱的安排和管理,经费由校财务列支。

4.财务处负责博士后经费管理。根据全国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协调委员会《博士后经费使用暂行规定》和我校的有关财务制度管理博士后有关经费。

5.科研处协助各设站单位做好在站博士后的科研协调工作和科研成果的鉴定、申报与管理、博士后参加国际学术交流项目的审核等工作。

6.国际交流处负责外籍博士后有关涉外工作及在站博士后的有关涉外管理工作。

十一、各临床医院可根据本细则,制订具体办法,并报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备案;各临床医院招收博士后日常经费由各临床医院负责。

十二、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今后如遇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调整有关政策,以调整后的新政策为依据。

中南大学博士后开题报告会议程及要求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