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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毅中在2006年6月5日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编辑:九曲桥畔 识别码:23-238007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29 02:37:08 来源:网络

第一篇:李毅中在2006年6月5日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李毅中在2006年6月5日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2006/06/05 15:18稿件来源:

这次视频会的主要内容是,通报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新井煤矿“5.18”水灾事故情况,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下决心解决“执法不严、工作不实”问题,坚定不移地推进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切实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当前安全工作,坚决遏制事故上升的严重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好全国第五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全社会更加关注、支持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调度司支同祥同志通报了五月份以及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情况。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前五个月事故总量有所下降,影响全局的恶性事故有所减少。但形势依然严峻。五月份全国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3.5%和30.3%;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上升27.8%和11%。目前的严重态势,再次敲响了警钟,必须引起高度警惕。

刚才,铁锤同志通报了山西左云“5.18”事故的有关情况,对下一步的矿井关闭、瓦斯治理和水害防治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

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深刻吸取“5.18”事故教训,痛定思痛,更要务实抓实,严格执法,改进工作,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力度

山西省左云县新井煤矿“5.1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是今年以来最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这起事故,是在我们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全国上下喊响“安全发展”的新形势下发生的;是在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节节深入,各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深化,国家和地方政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下发生的。事故造成56人被困井下,损失惨痛,教训深刻;瞒报谎报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

瞒报谎报事故的问题揭露后,家宝总理、建敏国务委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救被困人员,核实井下被困人数,严肃查处有关人员的责任,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惩一儆百。由于有组织、有目的地瞒报、谎报,销毁和转移了图纸资料,耽误了抢救的最佳时机,加上相邻的同煤集团燕子山矿老塘积水灌入,井下巷道狭小、情况复杂,给救援工作带来很大困难。现场指挥部做出了巨大努力,正在加紧排水,全力搜救。

这起特别重大水灾事故,暴露出当前煤矿安全领域的问题仍然十分严重,需要引起我们的深刻反思:

第一,非法矿主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的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危害,必须严厉打击,绳之以法。新井煤矿矿主以矿工生命为赌注,疯狂掠夺盗采国家资源,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矿井实际产量超过批准能力8倍,下井人数超过省安监局规定人数10多倍。该矿矿主不仅敢于践踏国家法律,而且丧失了做人的道德底线,只顾赚钱,不顾工人死活:不向矿工提供起码的劳动防护用品,不为矿工办理工伤保险,压榨盘剥,心黑手毒;井下运煤长期、大量使用根本不防爆的农用柴油三轮车;在已经发现透水事故征兆的情况下,仍然组织工人下井生产;事故发生后不仅没有采取得力措施组织救人,反而瞒报谎报,采取转移被困人员家属,破坏调度室出勤牌,抽逃和转移帐户资金,转移、销毁财务和销售台帐,删除计算机数据资料等一系列手段,为事故调查设置重重障碍。非法矿主在被刑拘后、提审时,仍然满口谎言,没有任何愧疚悔改的诚意。目前逃匿人员已全部缉拿归案,28名责任人被刑事拘留。

这个案例再次告诉我们:解决非法违法小煤矿问题,单靠善良愿望是不行的,必须坚决拿起法律这个武器,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少数“黑心”矿主,绝不能心慈手软,必须依法从重从快予以严惩,任何心慈手软都是对人民的犯罪;对非法违法、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绝不能姑息迁就,必须依法加大整顿关闭力度。要切实加强对已关闭取缔小煤矿的监管,严防死灰复燃。

关于下一步的整顿关闭工作,在5月18、19日召开的汇报会上,我们已经做出了部署。铁锤同志刚才也提出了具体要求。需要强调的:一是整顿关闭的意义不容怀疑。必须坚定信心,一抓到底,把关闭对象从非法和不具备安全条件,延伸到浪费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的小煤矿,延伸到结构调整,将整顿关闭攻坚战推向纵深。二是全国“三年解决小煤矿问题”的总体目标不能动摇。各省区必须按照整顿关闭、整合技改、管理强矿“三部曲”,制定三年工作规划,明确2008年上半年本省区小煤矿保留数量、今明两年的关井任务。必须在6月底之前,把今年的关井名单确定下来,组织实施。三是“3万吨”这个关闭矿井产量规模的底线不能后退。3万吨及其以下的小煤矿,都在关闭之列。高突矿井以及水害严重的矿井,要先期关闭。四是煤矿资源整合的原则不能改变。这些原则我们在多次会议上重申过,必须认真贯彻,规范运作。不得擅自修正、出现偏差,坚决防止以“资源整合”为名拖延和逃避关闭。

第二,“执法不严、工作不实”是安全生产领域的“痼疾”,必须认清危害,下决心根治。新井煤矿“5.18”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执法和管理上存在的巨大差距。长期以来,这个矿在资源管理、生产管理、安全管理、火工品管理、经营管理等方面,均存在着严重的、显而易见的非法、违法和违规行为。我们不禁要问:这样一个“五毒俱全”、隐患严重的煤矿,为什么通过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审核验收,中介机构的评价,而获得了“六证齐全”?该矿非法开采、疯狂超能力生产已经很长时间了,县、乡政府和监管职能部门为什么视而不见?经过了多次的整顿关闭,这样的煤矿为什么还能够继续存在,而且变本加厉,非法违法行为越来越严重?不到半年时间,左云县就发生了两起特大、特别重大透水事故。去年12月28日,该县店湾镇宝源煤矿曾发生过一次涉难20人的特大透水事故。是否吸取了教训,为什么事故一次比一次大,非法矿主瞒报手段一次比一次恶劣!

所有这些都使人震惊,说明当前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不严、工作不实”的问题仍然严重。国家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不少的仍然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上和口头上,并没有真正落实到县、乡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以及其他方面的监督管理不到位,执法力度不够。执法工作停留在形式上,满足于一般要求,去了,查了,整改通知也发了,就是没有盯住不放,没有依法执行停产整顿和关闭。说轻些是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说重些就是失职渎职。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的所有同志,都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查找监管监察执法工作中的漏洞,加快推进职能、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三个转变”,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工作抓细、抓实,才能抓好。

第三,失职渎职和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深层问题,必须严肃查处,重典治乱。种种迹象表明,新井煤矿“5.18”事故背后,存在着严重的腐败问题。非法矿主之所以如此胆大妄为,长期非法盗采,肆无忌惮,为牟取暴利不惜铤而走险,发生了涉难56人的特别重大事故,开始时瞒报,当群众举报、公安追查时又谎报为5人,用尽各种手段,一而再、再而三地撒谎欺骗,试图瞒天过海,逃避法律制裁,就是因为背后有“保护伞”。现已查明,左云县张家场乡的人大主席团主任就是煤矿承包人的亲哥哥,而且在乡领导班子中分管煤炭工作。目前已对此人以及张家场乡的党委书记、乡长实施了“双规”;左云县县长、主管副县长也已被免除党内和行政领导职务,相关问题正在深入调查。山西省委、省政府态度很明确,哪一级有问题就惩办到哪一级,决不姑息迁就。

腐败问题对煤矿安全生产危害严重。腐败不除,“保护伞”不倒,非法违法行为就会继续猖獗,煤矿事故就得不到遏制。为此必须重典治乱,严厉惩治。一是要把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作为事故调查必查的内容,支持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的力度;制定出台《关于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暂行规定》。二是要深入抓好“清纠”工作,深挖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煤矿而又拒不申报的行为,以及以他人名义入股、持干股等违法违纪行为,把这项工作一抓到底,决不半途而废。三是中纪委牵头,高检、高法、监察部、司法部和安监总局参加,对近两年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情况开展督查,落实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追究。6月下旬将对10个省进行抽查。四是要加强安全监管监察系统自身党风廉政建设,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反商业贿赂活动,严肃查处监管监察工作中存在的权钱交易、徇私舞弊等行为,增强抵御腐败侵蚀的能力,自觉防范和杜绝失职渎职行为。

第四,媒体监督和群众监督十分重要,必须改进事故信息管理处置工作,保持监督渠道的畅通有效。“5.18”事故以及近来发生的其他一些瞒报事故问题,能够迅速揭露,相关媒体和群众举报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也促使我们对目前的事故信息管理处置工作进行反思。

社会的舆论的监督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强大推动力。目前全党、全社会对安全生产高度关注和支持,媒体曝光、群众举报丰富、扩展了安全生产的信息来源,使事故和非法违法行为无处躲藏。而目前全系统的信息处置工作很不适应,信息滞后,反应迟缓,某些时候甚至出现“信息倒流”。国务院领导批示的问题,安监总局、煤监局尚不知情;媒体已经公开报道的事故,当地监管监察机构还不知所措。这种不正常的状况,必须立即扭转。

要改进事故信息的应对处置,提高应急救援、事故查处效率。在事故发生后哪一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派人处理的问题上,不应当再局限于以往规定的涉难人数。需要派出人员前往事故现场时,本级监管监察机构要立即派出,不必等候上级指示。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受命于党和人民,一定要有高度责任心,有政治敏锐感,凡损失大、影响大的事故,都应当主动核查。为此,总局正在修订《重特大事故和重大未遂伤亡事故信息处置办法》,本月下发。各省局也要制定相应办法,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保证全系统对媒体、互联网和群众揭露的事故,及时予以核清。

要在坚持和完善事故逐级上报制度的同时,保持媒体记者反映问题、群众举报等信息渠道的畅通。严肃认真地对待媒体的反映和群众的举报,及时查证重大情况。山西左云“5.18”事故,就是中央电视台记者深入现场查证和举报的。中央和地方的各主流媒体,都有一些热切关注安全生产、富有敬业吃苦精神的记者同志,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与他们建立和保持联系,将其作为安全生产工作一支特殊的重要的力量。

二、切实抓好各个重点行业领域当前安全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

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开始时我已经讲到,一是全国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大幅增加,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3.5%和30.3%,煤矿、非煤矿山、建筑、道路交通、渔业船舶同比都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二是煤矿事故总量上升,重大事故频率加大。五月份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上升27.8%和11%,其中3-9人重大事故起数和人数同比分别增加50%和45.5%;重特大事故接近一天一起,高于去年全年平均每天0.73起的发生率。这种趋向很严重、很危急,如不采取措施坚决遏制,当事故总量和重大事故增多到一定程度,难免会出现特别重大事故。我们必须更加警觉起来,紧张起来,深入下去,落实下去,坚决防范事故,力挽危局。

煤矿安全方面:煤监局要对五月份事故多发的原因深入分析。各省局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效力,协调、支持、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煤矿的日常检查、重点检查,坚决查处非法违法行为,排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六月份要开好两个全国性会议,即瓦斯抽采利用现场会和水害防治座谈会,在深入打好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的同时,认真抓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要认真分析最近发生的几起重特大透水事故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加强矿井水文技术工作,落实防治水害的各项措施。开采水下煤层,位于河流、水库附近和老塘积水严重的煤矿,要组织水文地质方面的专家进行“会诊”,进行专项安全评价。已经对安全生产构成严重威胁的,要停产整顿,整顿无效的要坚决依法关闭。对违法超界越层开采、违规开采防水煤柱的小煤矿,要依法关闭,并严肃追究矿主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刚才铁锤同志布置了包括煤矿能力复核在内的六月份的几项具体工作,我再强调3件事情:一是与国资委、发改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各地安监、煤监、行业管理部门和国资监管机构要结合实际采取措施,指导督促国有煤矿企业认真学习贯彻,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加强对国有煤矿企业领导班子安全工作绩效考核,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二是会同国资委等部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现行技术条件下确实整改无望的国有煤矿进行摸底调查,向国务院提出这类矿井实施关闭或压产的政策建议。这件事情的实质,是争取利用国家政策性关闭转产经济扶持措施,来解决国有煤矿少数矿井的安全问题。各省安监局、煤监局要向企业做好宣传解释。三是会同劳动保障部和煤炭工业协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就各类煤矿的井下定员提出规范性指导意见(或者制定新的定员标准),以解决超定员生产问题,有效遏制特大事故;同时也有助于促进煤炭生产的机械化,推动各类煤矿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必须统一认识,排除干扰,抓紧进行。

非煤矿山安全方面:一是要严密防范尾矿库溃坝垮坝事故。陕西省镇安县黄金公司4月30日发生的溃坝事故,直接原因就是该公司一味追求黄金产量,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甚至不要安全,先后4次擅自加高坝体、违规扩容。事故也暴露出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执行《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加强对危库、险库和病库的安全监控。汛期到来之前,各地安监局和矿山企业要对尾矿库安全状况进行一次检查。加强排洪、泄洪设施的维护,制定切实可行的尾矿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是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加快颁证进度。目前全国尚有4.7万个非煤矿山尚未颁证,约占申请企业的半数。6月30日前,凡未能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和尾矿库,要依法关闭或停止运行,任务相当艰巨。各级安全监管机构要与相关部门密切协调,及时处理好审核颁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三是配合整顿规范矿产资源秩序,以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为切入点,对山西岚县、河北邢台、河南栾川、湖北黄石、湖南郴州、云南兰坪、贵州黔东南州7个重点矿区进行安全整治,推行正规开采和集约化生产,实现源头治乱。

危化品安全方面:一是会同公安、交通部门深入抓好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这一段危化品运输事故多发,范围广,影响大。要在分省督查的基础上,联合下发通知,提出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安全监控,严防运输过程中发生翻车泄露、爆炸燃烧和污染事故。抓紧建立江、浙、沪和北京周边7省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系统,建立地区之间危化品运输安全协同执法机制和应急救援工作机制。二是加快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颁证工作。6月30日之前经整顿仍不具备颁证条件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要坚决予以关闭。对以往没有按期提出安全生产许可申请,或者没有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已经列为关闭对象的关闭情况,要跟踪检查落实。三是联合环保总局,对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地面水处置问题进行检查,督促其按期解决。要求中央管理的企业6月30日前完成,其他企业9月30前完成。继续指导督促化工企业开展反“三违”活动,防止发生泄露、爆炸事故。

烟花爆竹安全方面:要坚决打击非法生产。最近,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现象有所抬头。5月22日一天之内,河北磁县、安平县各发生一起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窝点燃烧爆炸事故,造成多人死伤。为此各地必须加强监督检查,严防已关闭的烟花爆竹生产单位死灰复燃,防止产生新的非法窝点。要查清长沙新港“5.17”烟花爆竹集装箱爆炸事故的原因,认真吸取教训,加强源头管理。

其他方面的安全工作:一是认真贯彻永康国务委员在全国道路交通安全部际联系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加强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继续治理超载超限,治理危险路段。二是要结合降雨量和汛情变化,配合交通部门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坚决取缔非法“三无”船舶,防范水上交通和农用船舶事故。三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支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夏季消防安全检查、重大火灾隐患治理等工作。四是按照国务院加强民爆器材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综合安全监管职责,协助国防科工部门,指导督促民爆器材行业认真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协助公安部门加强矿山火工品监管。此外,电力已开始“迎峰度夏”。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配合电监会等主管部门,深入到电力企业了解情况,促使企业加强安全防范,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防止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

三、以宣传贯彻中央领导安全生产重要讲话为主要内容,搞好全国第五个安全月活动

全国第五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已经开始。6月1日,各地和许多大型企业都举行了安全月活动启动仪式。由中宣部、国家安监总局等部委局组织,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十数家媒体参加的“安全生产万里行.西南行”采访团,也已从贵阳市出发。在此之前,我们已就安全月活动的有关工作做出了安排,这里再强调三点:

一是要明确活动的主题和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这次安全月活动,以“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为主题,中心任务是宣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使“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指导原则深入人心,动员全党、全社会更加高度重视、共同支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为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舆论氛围。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都要高度重视,领导带头,精心组织,精心筹划,保证安全月活动生动扎实、富有成效。

二是要采用多种方法途径,形成宣传声势。安全月期间,国家安监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省市政府,组织开展安全咨询日、安全文化下基层、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发展高层论坛、安全生产报告会等系列活动。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与地方党委宣传部门、政府文化教育部门、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以及大型企业等密切配合,充分运用电视、互联网、报纸、广播等各种媒体,采取举办专栏、专刊、专题节目、专场演出等多种方法和途径,掀起宣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的热潮。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地方政府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同志,“安全月”期间都应该撰写文章,发表讲话,举办报告会,深入基层,向群众进行宣传。总局党组成员要带头做报告。

三是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要大力宣传可信可学的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及其先进经验,揭露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差距和问题,激励先进,鞭挞落后。对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典型分析,跟踪报道。各地要抓紧查处已经发生的事故,争取在安全月期间集中结案一批,选择典型案例,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向社会公众进行生动的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向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普及安全常识。贵州、重庆、四川三省市政府安全监管机构,对“安全生产万里行”采访团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虚心接受,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做好整改信息的反馈工作。

要把安全月与相关活动相结合,丰富安全月活动的内容,力诫形式主义,务求实效。与公安交通部门牵头组织开展的“保护生命、平安出行”活动结合起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与科技部部署开展的“科技周”活动结合起来,推动“科技兴安”战略的落实。

党组拟于七月份举办安全监管监察局长夏训班,同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这次夏训和座谈会的主题是,深入学习总书记、总理重要讲话,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进一步明晰安全生产工作思路,落实各项标本兼治之策。各省级监管监察机构、总局和煤监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围绕以下5个问题,提前进行学习和思考,做好参训、参会的思想准备:

1、如何理解和实践“安全发展”的理念,贯彻“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安全生产纳入总体发展战略。

2、怎样自觉坚持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上来,如何做到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3、继续解决执法不严、工作不实的问题。怎样强化政府监管主体,改进安全监管工作;怎样指导监督企业加强基础管理,推动企业责任主体到位。

4、实施依法治安、重典治乱。如何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有效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当前应当抓好哪些关键环节。

5、怎样理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改进信息处置,及时核查媒体、群众的举报,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举报权。

同志们,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六月份工作任务繁重。我们要以学习贯彻锦涛总书记、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为动力,增强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上来,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执法从严,工作务实,认真负责地抓好各项工作,促进煤矿和全国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

第二篇:李毅中在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李毅中在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005/07/05 11:29

李毅中

(2005年7月4日)

刚才大家讲的都很好,听了很受启发。铁锤同志提出的七月份煤矿安全监察的五项重点工作,我都同意,希望认真贯彻落实。

讲三点意见。一、六月份和上半年工作有进展,但形势依然严峻,必须保持清醒头脑

六月份以及上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贯彻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部署,加强领导,严格监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推动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得到强化,瓦斯治理攻坚战取得进展。各重点产煤省区政府都明确了煤矿安全监管责任部门,普遍建立了责任制,加大监管力度。全国有17个省区成立了煤矿瓦斯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向45个重点煤矿派出了督导组。一些省区还向地方煤矿和规模较大的乡镇煤矿派出了安全督导组。各地都有自己的好做法。专家技术“会诊”和煤矿安全技术改造、煤矿安全生产能力核定、瓦斯治理科研攻关等各个方面的工作,也都取得了进展。专家“会诊”7月20日可以完成,结合“会诊”提出了第一、第二批共计20亿元的技术改造项目建议。6月21日,我们与信息产业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了年底之前高瓦斯煤矿建立数字化远程监控系统,并实现国有大矿局内联网、小煤矿县域联网的工作目标。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与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的通知》,开展联合执法,加大“五整顿、四关闭”工作力度。

(二)危化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的安全工作有所加强。四月下旬,我们以国务院安委会的名义,对10个省市的危化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会同公安部、交通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等部门,研究提出了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措施。继续开展了以整顿非法开采为重点的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6月22日至7月2日,总局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位于云南、四川和重庆的油气田进行了防井喷、防硫化氢安全专项检查。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颁证工作进度加快。上次视频会议之后,大家对依法实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的重要性、严肃性有了新的提高。各地加大了工作力度。煤监局和总局危化司、监管一司相继召开了座谈会,下发了通知,指导督促各省区排出了工作进度计划,对工作进展比较缓慢的省份进行了重点督导。到6月底,原国有重点煤矿、国有地方煤矿和乡镇煤矿申办率分别达到100%和77%和70%。烟花爆竹企业申办率接近80%。危化品生产企业、非煤矿山的申办率也有新的提高。

(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安全生产法》执法大检查。这次执法检查从5月9日至6月15日,历时一个多月。由五位副委员长带队,重点检查了10个省区,同时委托11个省区的人大常委会对本省区进行了检查。检查组的工作非常细致,先后召开20多个座谈会,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既肯定了成绩,也指出了问题。总局党组成员全程陪同,深受教育启发。党组在对相关意见认真进行疏理的基础上,提出了改进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的思路,边查边改,抓好整改。

(五)第四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声势较大、效果较好。各地区紧紧围绕“遵章守法、关爱生命”这一主题,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安全月期间,各级地方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的负责同志带头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企业举办安全展览、组织安全文艺汇演和安全知识竞赛等。总局与中宣部、全总、团中央、广电部、北京市合作,组织开展了安全月咨询日,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文化下基层、安全生产法制建设高层论坛、全国“安康杯”竞赛表彰大会暨首批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特聘仪式、全国同唱“生命之歌”、在中央电视台开播了“安全为天”专题节目等系列性活动。特别是万里行活动,在13家中央媒体和地方政府的支持下,途经广东、湖南、湖北三省八市,历时18天,起到了较好的宣传和促进作用。如广东省理顺了市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问题,湖南省加快了对娄底市资江煤矿“6.8”事故的查处。总的看,通过这次安全月活动,增强了全社会安全生产法治观念,促进了安全生产“五要素”落实。

(六)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了预期的成效。按照安排,总局、煤监局机关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为第一批开展先进性的单位。这次教育活动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与国家安全监管机构升格、职能定位和落实“三定”方案紧密结合,通过教育,找到了与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相比总局工作的主要差距,明晰了职责职能,摆正了位置,进一步强化了做好监管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推动了职能、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三个转变”。二是做到了教育、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教育活动之初,正值煤矿特别重大事故接连发生之时;活动过程中,监管监察各项任务非常繁重,许多同志夜以继日,连续加班加点,既保证了学习教育进度和效果,也保证和促进了监管监察工作,用实际行动展示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初步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事故发生各类事故356916起,死亡58644人,同比减少68785起、4876人,分别下降16.2%和7.7%。大部分行业、领域和省区安全状况比较稳定。这一成绩的取得非常来之不易,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广大企业积极抓工作和社会各界共同支持的结果,同时也是与全国监管监察系统全体同志的努力分不开的。

我们既要看到成绩,增强信心;更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保持清醒头脑。

一是重特大事故没有得到遏制。上半年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59起,死亡1319人,虽然起数有所下降,但死亡人数增加14.2%。山西、广东、江苏、重庆、西藏、青海、湖南、内蒙古、云南、辽宁、江西11个省区市特大事故上升。

二是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增加。上半年煤矿发生事故1399起,下降13.4%;死亡2672人,死亡人数上升3.3%。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24起,死亡704人,同比分别上升33.3%、114.6%。继辽宁阜新“2.14”事故后,各地小煤矿又频频发生重特大事故。上半年小煤矿发生特大事故19起,死亡423人,分别占煤矿同类事故79%和60%。7月3日下午,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一处乡镇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19人死亡,初步调查该矿为基建矿井,没有生产许可证,以掘代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同时还要看到,国有大矿安全基础脆弱的状况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不能有丝毫松懈。

三是其它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仍然较多。危化品泄露事故频频发生。火灾事故多发,特大事故增加,上半年火灾死亡1459人,超过控制指标13%。广东汕头6月10日发生特大火灾事故,死亡31人。道路交通特大事故多发。

四是工作还不到位。职能转变和履行职责存在着差距。监管监察执法力度还不够。地方安全监管体制尚未完全理顺,市县两级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问题还比较多。一些地方煤矿瓦斯治理进展不快、工作不力,矿井安全生产能力核定工作尚需严格把关。

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对安全生产构成的压力越来越大。上半年煤炭产量增长9.7%,价格比去年末增长26.7%。预计下半年煤炭市场需求和煤炭价格仍将维持在高位。电力迎峰度夏,供需缺口高达2500万千瓦,安全供电形势严峻。交通运输、石油、石化、建筑、化工等工业部门也仍然高负荷运行,企业继续高产超产。随着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和各项工作的深入,必然会触及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颁证最后期限之后,要停产整顿一批煤矿,工作的难度将会增加。所有这些,都有充分估计到。希望大家认清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认清肩负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振奋精神,再接再厉,更加积极负责地做好七月份和下一步的工作。

二、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

这次执法检查,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对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有力支持。总局领导同志全程陪同了检查。检查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我们感到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1)“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一些企业、行业和地方政府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在安全生产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的认识上有差距,摆不正安全与产量、安全与利润、安全与地方经济长远发展的关系,还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情况。(2)一些地方存在着安全监管体制不顺,机构不健全,力量不足的问题,煤矿安全地方监管责任还不够落实。煤炭行业管理薄弱,技术规程、标准没有及时修订,重大安全项目科技攻关不够。(3)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中存在着“理不直、气不壮、腰不硬、刀不快”现象,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够,联合执法机制没有形成,一些重特大事故的查处比较缓慢。(4)一些企业安全管理滑坡。特别是一些小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现场管理松弛,设备维护缺失,劳动组织混乱,以包代管,制度形同虚设。(5)小煤矿数量大、技术落后,仍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灾区。一些地方小煤矿非法开采,管理混乱,隐患严重,关停整顿力度不够,甚至抗拒执法、无视监管,给安全生产造成重大威胁。(6)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厂矿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培训薄弱甚至缺失,煤矿等行业一线职工素质下降。(7)煤炭资源管理不严,乱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破坏浪费资源。建议加强煤炭资源管理,研究合理开发煤炭资源的相关配套经济政策,整合煤炭资源,由国有大矿并购、改造小煤矿。

这次执法检查提出的问题和要求,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努力的方向。我们要做到边查边改,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管监察工作。

(一)坚持不懈地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要把安全月期间形成的舆论声势延续下去,巩固和扩展安全月活动的效果。宣教活动六月来,七月走,显然不行,要把集中宣传与日常性宣传教育结合起来。要以安全法制宣传为重点,强化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安全生产法制观念,贯彻“依法治安”方略。要宣传安全生产是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宣传“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宣传企业作为责任主体、政府作为监管主体所做出的努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基础知识,争取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监督。要在主流媒体上占有一定的位置。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进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二)坚持从严执法,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从严执法一是体现在处罚权的运用上,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根据事故的性质依法严惩。对目前的一些违法违规现象,依靠现有的法律,通过从严执法完全可以解决问题。如非法开采,破坏资源,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在下达停产整顿的指令后又私自偷采等,法律规定可以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1-5倍的罚款。关键是我们自己的腰杆要硬起来。对严重违法、抗拒执法行为,必须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强制执行,在罚没违法所得上加大力度。二是体现在事故责任追究上,坚决依法办事,该追究的人就要全部追究,该给的处罚要到位,不能袒护。不仅要追究企业的责任,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予以党纪行政处分或者依法法办。对经理人员要取消其任职资格。三是体现在接受社会监督上,要通过媒体,向社会披露重特大事故的查处情况。借助舆论监督的作用,防止事故责任追究上的避重就轻、敷衍了事和久拖不决。

(三)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整顿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小煤矿的力度。严格执行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的通知》规定。对确定停产整顿煤矿,要暂扣所有证照,强制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整顿结束后,由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牵头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凡属于关闭取缔矿井要吊销所有证照,电力部门停止供电。有关地方政府要发布关闭矿井公告,并采取措施炸毁井筒、填平场地、恢复地表植被或复垦。各地区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探索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强制执法的路子,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七月份要选择试点,有动作,有声势,有成效,取得经验后在其它行业和领域推广。

(四)加快推进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和煤矿安全生产能力核定工作。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工作政策性很强。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煤矿企业到7月13日仍没有提出颁证申请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烟花爆竹企业要力争年底之前完成任务。危化品生产企业和非煤矿山要尽量往前赶。各省区要按照已经列出的计划,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作进度。一是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抓好安全生产许可证规定条件的宣讲,提高企业的思想认识,使企业了解具体的申办条件,增强申办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要学习推广其他部门的经验,推广实行“窗口化”管理、“一站式”服务,为申办企业提供便利。三是对逾期不申办或者无证生产企业,以及原统计在册而没有申办和申办不达标的企业,要一并登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要按照总局、煤监局和发改委五月中旬下发的《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认真做好矿井安全能力核定工作。各地行业主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对管辖范围内矿井安全生产能力进行复核,有问题的必须纠正。七月份要先核查两个省,八月份组织一次专项督察。

(五)进一步理顺关系,完善地方安全监管、煤矿监察体制。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意见》(国办发[2004]79号),把“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要求落到实处。加快组建五省区煤矿安全监察局。青海、湖北要抓紧建立,广东、广西和福建七月份要拿出方案。支持配合辽宁、内蒙古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抓紧设置已经批准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支持各地从实际需要出发建立事业编制的执法队伍。督促有关省区所属市县,要依法建立健全能够独立履行《安全生产法》执法主体责任的安全监管机构。

(六)要抓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七月份,《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矿山救护队资质管理规定》、《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要争取出台。要完成《矿山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要争取提交国务院法制办报国务院审议;同时配合有关部委搞好《煤炭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加快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七)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高安全工作水平。在近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广大企业、各地政府和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创造和积累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如推广阜新煤矿井下“安全专盯”的做法,我们与全总联合聘请十万名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工作已经启东,务必抓实。大同煤矿井下党政工团小组长齐抓共管,平顶山石龙区对小煤矿实行“三派驻”(技术矿长、安全矿长、监管员),枣庄、阳泉煤矿安全文化建设,山东建立“三级三线”小煤矿安全监管网络,黑龙江省采取“三结合”定向培养煤矿专业大学生,鸡西煤矿全员安全培训等,实践证明都很有效,要认真总结推广。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国务院办公厅将出台有关煤矿经营管理人员下井跟班带班的规定。

(八)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七月份,总局党组将修订下发《关于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的决定》,对监管监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等提出要求。加快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干部轮岗交流、竞聘、招聘等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加快干部培训工作,提高监管监察人员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使之成为监管监察专业的专家、内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总局党组最近下发的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做到廉洁执法、公正执法,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现象,查处监管监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三、抓住薄弱环节,切实搞好夏季和汛期的安全生产

今年的夏季炎热,南方的汛期来得早,来得猛。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危化品安全始终是安全工作的一个重点。近来,因道路运输事故引发的危化品泄露事故频频发生。液氯、石油液化气、液氨、硫酸、丙烯腈等主要危险化学品事故都发生了。6月15日,一辆运送15吨石油液化气的槽车在陕西阳凌火车站附近一个涵洞发生撞车泄露事故,造成陇海线交通中断10个小时。6月 24日,又是山东的车,也还是在江苏淮安境内,因翻车事故造成20吨液态丙烯腈剧毒化学品泄露,两个镇、六个村的12000多人紧急疏散。7月1日,云南省昆明市发生了工业盐酸、浓硫酸翻车泄露事故。要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总局和公安部、交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通知》,加强车辆、驾驶员资质、危化品准运资格等的监督管理。危化品安全涉及多个部门,必须加强配合协调。今后对因道路运输引发的危化品泄漏事故的查处、通报和相关工作,要紧紧依靠公安部门进行。总局内部由危化司牵头,会同监管二司共同办理。

(二)防范火灾事故。广东汕头“6.1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着许多漏洞。总局已与公安部就此发出通报,要求各地认真吸取教训,对旅馆、饭店、商场、游戏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认真整改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隐患严重的要坚决停业整顿。

(三)水上交通和农用船舶安全。6月14日,重庆长江轮船总公司一艘轮船发生火灾事故,幸好旅客上岸旅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6月22日,黑龙江黑河港两艘农用船舶发生翻船事故,船上33名人员中15人死亡,1人失踪。要结合降雨量和汛情变化,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坚决取缔非法“三无”船舶,防范水上交通和农用船舶事故。

(四)民爆器材安全。认真吸取山西省江阳兴安民爆器材公司“6.21”爆炸事故的教训,加大对民爆器材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监督检查,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产整顿。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私自或违规存放炸药。各省区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国防科工部门和公安部门严格管理。

(五)防范煤矿和非煤矿山水灾。要加强对水患矿井的重点监控,建立健全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防治水害工作责任制。要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做到领导、组织、队伍、预案和物料“五落实”,预防透水、淹井、泄洪区石油开采水灾、海上石油开采台风危害等重、特大水害事故和突发性灾害的发生。

(六)道路交通和其他方面的安全。要提醒交通部门建立雨量警戒制度,增加巡检次数,遇暴雨天气和线桥情况不明时,采取慢行、拦停、扣车、封锁区间等措施。有关企业要抓好水利施工、供水、电力生产、旅游等重点环节的安全防范,汛前要完成水毁工程和度汛应急工程建设,加快病险水库、涵闸、堤防工程除险加固等。总之,各行业、各企业都要结合各自的特点,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七月下旬,总局将举办夏训班,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请省局主要负责同志和机关司局主要负责人参加。夏训班将主要研究两个问题:一是安全生产与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二是现阶段我国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座谈会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全国人大《安全生产法》执法监察的要求,分析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监管监察的有关重要问题,部署下半年的工作。之后,煤监局还要召开一天的座谈会,讨论如何以瓦斯治理为重点、抓好煤矿安全工作。

希望大家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事先进行一些思考,为参加会议做好思想准备:

一是如何正确认识安全生产与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

二是如何正确认识现阶段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推动安全生产“五要素”落实到位。

三是如何正确理解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的职能定位,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

四是如何贯彻“依法治安”,切实解决“严格不起来”的问题。

五是如何转变作风,加强自身建设,解决“落实不下去”的问题。

同志们,七月份和下半年的工作任务很繁重。希望大家增强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转变作风,真抓实干,认真负责地抓好各项工作,通过我们的努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促进煤矿和全国安全状况的逐步好转!

第三篇:在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在安全生产视频会上的讲话

刚才,生产安全部对2017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对2018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了安排部署,请结合各自实际予以认真贯彻和落实。围绕抓好公司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下面我再补充讲两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必须要重视和善于从2017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学习

学习是实现一切工作进步的前提,当然,也是实现安全生产工作进步的前提。为了搞好安全生产,为了让我们的安全生产少走一些弯路,为了让我们的安全生产进步得更快一点,我们必须要更加重视、善于拿起学习的武器。我们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其中,最重要的学习之一,就是向历史学习,从过往相似的历史事件中吸取宝贵的经验教训。刚刚过去的2017年,就是一段信息丰富、跌宕起伏、鲜活生动的历史,我们亲自见证和经历了它、也亲手书写和创造了它。站在新旧交替、承前启后的关键之际,从安全生产的角度,对2017年这一段记忆犹新的历史进行回望和反思,无疑可以帮助我们从中获取智慧和启迪、增强前行的勇气和底气。

在刚刚过去的2017年里,面对发电利用小时大幅下滑,机组负荷率低、频繁启停,网络制约严重,发电、基建、检修、技改任务十分繁重等一系列严峻考验,通过公司系统上下万

众一心、众志成城的努力拼搏,我们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系统全年的生产经营任务,保持了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基本平稳的局面。这份来之不易的、凝聚着公司系统广大干部员工智慧、心血和汗水的成绩和殊荣,值得我们公司系统每一位员工为之欣慰、自豪和骄傲。

但是,我们必须始终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是有缺陷的,还远远不是无可挑剔、无懈可击。反映到安全生产上,突出地表现为:机组非计划停运次数还比较多,“三违”现象杜而不绝,环保超排时有发生,一些工作质量不高,一些工作组织不力,一些低级错误一再发生,特别是,一些不安全事件虽然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回想起来至今仍令人心惊肉跳、寝食难安。安全生产上这些情况和问题的存在表明:我们安全生产的基础还不是很牢固,还远远未达到本质安全的地步,我们对搞好安全生产的底气还不是很足,我们在安全生产中还有不少靠运气的因素和情况,我们在安全生产上还远没有从必然王国走进自由王国。

从过去一年、也包括多年来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来看,为了实现公司系统在安全生产方面更加迅速而重大的进步,我们必须要着力强化以下重点方面和重点环节(八个关键词):

——本质安全:本质安全一定是、一直是我们要去全力实现的安全生产工作重大目标,也一定是、一直是我们要去全力实践的安全生产工作重要理念、思维和方法。我们一定要让本质安全的目标、理念、思维、方法深入人心,使之成为安全生产上人人、时时、事事、处处的一种根本遵循,一种自觉和习惯、一种潜意识和条件反射,一种文化。

——以人为本:人是生产过程中最积极、最活跃、最具创造性的因素,也是生产过程中最脆弱、最容易受到伤害、最需要受到保护的因素,还是生产过程中最易变化、最难改变、最需要受控的因素,这就决定了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要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为了人、一切围绕人、一切依靠人、一切以保证人的安全与健康为第一责任。从以人为本出发,我们要把“四不伤害”作为神圣的天职、崇高的职业道德。

——问题导向:我们一定要把及时发现和充分暴露问题、对问题立即响应、追求问题的根本解和从解决问题中学习,在不断发现和解决问题的循环反复中实现安全生产水平的螺旋上升,即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作为一种重要的甚至是主导的工作机制,以此来有效地牵引整个安全生产工作。问题导向有两个理论基础启示我们:一个是破窗理论,即对问题要立即响应;另一个是冰山理论,即要深挖尚未浮出水面、尚未被认识的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看清问题背后的问题。

问题导向不是被动地等着问题找上门来,而是要积极主动地发现和解决问题。

——顶层设计:顶层设计的重要性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就相当于“宪法”对一个国家的重要性,没有顶层设计就好比国家没有宪法,就好比轮船远航没有航海图。企业没有顶层设计,就说明没有战略和规划。顶层设计,对于一个项目来说就是它的建设策划和初步设计,对于一次机组检修来说就是它的《管理手册》,对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来说也就是每年的安全生产1号文件。赢在策划必须要首先赢在顶层设计上,我们必须要把足够的功夫下到顶层设计上,做足这一方面的功课,这是赢在策划的要义和重点之所在。

——有效组织:很多不安全事情的发生,偶然中有必然,个性中有共性,这种必然和共性突出地、集中地表现为工作组织的有效性或者说严密性不够。为此,我们必须要十分强调工作的有效组织,务必使每一项工作都要组织得严丝密缝,从而坚决消除工作组织中的风险。

——创新驱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目标是求稳,但是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身却不能一味求稳。在安全生产上一味求稳,不但不能求得安全生产真正意义上的稳定,而且只会使我们安全生产的机能退化。为了让我们在安全生产上进步

得更快一点,我们必须要敢于和善于创新,让创新成为滋润我们安全生产的阳光、空气和雨露,一刻也不能缺少。

——文化引领:文化的先进性如何是区分一切先进与落后之间的分水岭。先进的企业必然有先进的文化,先进的文化也会孕育和催生出先进的企业。为了追求安全生产的先进性,我们必须要去追求企业文化,包括企业安全文化的先进性,用先进的文化来引领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

——现场管理:生产活动集中在现场,不安全的现象和事件发生在现场,矛盾和困难暴露在现场,现场无疑是我们安全生产的主战场。我们必须要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将安全生产工作的焦点对准现场,把资源和精力集中到现场,把措施和部署落实到现场,把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坚决消灭在现场,把安全生产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彻底解决在现场。

二、必须要重视和做好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安全生产上重大的进步,或者说惊人的一跳,既需要来源于对历史的回望和反思,也需要、更需要产生于对未来的展望和谋划。目前公司系统上下正处在全面谋划部署2018工作的关键时点,希望各单位在精心谋划部署2018年工作的同时,对本单位2018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同步或优先进行精心谋划部署,并在这种谋划部署的过程中,切实把公司1号文

件的精神和上述八个方面的经验教训总结消化好、吸收好、结合好、落实好。

借此机会,我对2018年公司1号文做个简要介绍:

——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为天”的安全生产理念,牢固确立“本质安全”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问题导向”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提高员工素质和设备健康水平、夯实“三基(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加强先进文化引领为基础,不断深化安健环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预防预控和应急救援建设,不断优化和规范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不断研究安全生产新情况、解决安全生产新问题,不断增强反事故斗争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坚决杜绝发生各类恶性事故,确保保电保安保稳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工作目标

根本目标:本质安全;

底线目标:坚决杜绝发生各类恶性事故;

卓越目标:安全零事故,机组零非停,设备零缺陷,环保零超排,工作零失误,操作零差错。

——工作要求

提出了15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包括压实安全责任、创新安全机制、深化体系建设、推进降非停行动、重视供热安全、深化隐患治理、完善风险预控、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加强外包管理、强化基层管理、深化现场7S管理、保证安全投入、提升安全文化、保障消防和交通安全,等等。

强调了:(1)两手硬、两手抓的工作方法:“既要人本管理、又要科学管理,既要赢在策划、又要赢在执行,既要源头控制、又要过程控制”;(2)“严、细、实、恒”的工作作风;(3)“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坚决消除安全生产死角、盲区的工作原则(包括思想认识上和工作行动上的盲区)。

借这个机会,再讲十个成语。这是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对于我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有经久的指导作用,也是永恒的重点。

-居安思危(对应忧患意识)

-春风化雨(对应教育培训)

-运筹帷幄(对应管理策划)

-未雨绸缪(对应风险预控)

-防微杜渐(对应隐患治理)

-化险为夷(对应应急救援)

-吹毛求疵(对应监督检查)

-亡羊补牢(对应举一反三)

-创先争优(对应奖惩考核)

-潜移默化(对应文化引领)

这十个成语实际上也是我们安全生产工作十个标准化的动作,如果都做到位,都成为我们的文化的话,安全生产将会是有保证的。

安全生产工作永远在路上。最后,借这个机会,我代表股份公司由衷地感谢同志们在过去的一年里,在这条路上所付出的辛勤劳动和取得的非凡的业绩。一路上有你同行,一起风雨兼程、同舟共济、守望相助、共创平安,期待也相信同志们在新的一年里、还是在这条路上会有新的出色的表现、会去创造出新的辉煌!祝同志们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第四篇: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我就做好冬季道路交通、煤矿生产、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城市消防安全和冬季森林防火等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痛定思痛,直面问题,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五项攻坚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成效显著,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正在形成,安全监管责任体系逐步完善。1—10月份,全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数”全部下降,省上重点考核的生产经营性事故控制较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但从刚才的通报情况看,一些重点领域仍然事故频发多发,1—10月全市共发生了4起较大事故,死亡17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29起,死亡112人,占全市事故总数、死亡人数的90.21%和84.21%;建设施工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抬头,发生事故7起,死亡7人,占全市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总数的70%;延安新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

起,死亡6人,占工贸行业事故总数的60%。虽然延长“10.27”爆炸事故初步鉴定为非生产安全事故,但影响较大,教训十分深刻。一些长期稳定,久未发生事故的农机、旅游、汽车批发行业,也相继发生事故。

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我们的工作特别是责任落实上还不到位。一是属地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县区“重发展、轻安全”的思想依然存在,对安全生产工作产生麻痹松懈、盲目乐观,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红线保障意识不强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措施落的不实,对安全生产工作没有真正抓实抓牢。二是行业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一些行业部门松劲厌战、被动应付,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监管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三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重效益、轻安全”思想严重,心存侥幸、麻木不仁,安全意识淡薄,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教育培训流于形式。这些原因导致了安全生产事故仍多发频发,全市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当前已进入冬季,历来是安全生产关键期,也是事故易发、多发期。岁末年初,各种货流、客流进一步加大,交通运输繁忙。加之我市山区道路多、桥梁隧道多,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不断加大;石油、煤炭、天然气等能源资源需求增加,一些企业特别是煤炭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负荷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活动进一步频繁,境内油气长输管线达2660多公里,安全隐患点多、线长、面广;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在年底赶工期、抢进度,建设领域风险隐患居高不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上千家、“九小”场所过万家,普遍基础设施薄弱。冬季火灾隐患增加、监管难度加大,加之雨雪冰冻、大风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多发,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清当前我市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树牢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的安排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直面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矛盾问题,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和麻痹松解思想,采取更加积极主动、扎实有效的措施,下大气力抓好安全监管和事故防范工作。坚决防止各类事故多发、重发和反弹,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突出重点,关口前移,扎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市安委会已经印发了《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方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关口前移、重拳出击。

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全面细致排查,下大力气整治,切实抓好安全监管各项重点工作,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一是要加强煤矿监管。

把杜绝超生产能力开采和年底突击生产作为事故预防整治的首要目标。重点抓好瓦斯、水害、火灾、冲击地压、冒顶等重大灾害治理及“五假五超”、无证开采、边建设边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重大隐患未消除的煤矿,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建设。对煤矿灾害严重、安全工作问题多的县区和企业要派驻安全工作组,加强煤矿现场管理。

二是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全面组织开展独柱墩桥梁、立交匝道桥梁等特殊结构桥梁排查评估,集中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紧盯“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和夜间、凌晨等易漏管失控重点时段。严查“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行为。做好冰雪、冻雨等恶劣天气下的道路应急保障工作。必要时采取临时交通管制和警车带道等措施。

三是要加强建设工地监管。

近期,市安委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危险作业、检维修作业、外包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级有关行业安全监管执法部门要按照市安委办的统一安排,严格落实执法责任,以“防火、防冻、防滑、防坍塌”为重点,加大对路基坑边坡、脚手架、临时用电用火、施工机械设备等建设施工现场检查力度。排查企业安全条件、主体责任、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大风、降温天气、室外高处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全面查处、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要加强非煤矿山监管。

以露天采石场高陡边坡无台阶开采和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外包作业为重点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对动电、动火、检维修等作业环节检查整治。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规定,规范油气开采服务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坚决取缔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石场、小沙场。

五是要加强危化品监管。

强化安全源头治理,督促企业落实“冬防”措施。做好防凝固、防冻裂、防泄漏、防静电等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过程安全控制,促使企业生产经营的过程、环节、岗位全程可控。特别是要加大对存在重大危险源和重点监控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有效堵塞管理漏洞。

六是要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监管。

深入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和电气火灾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突出对老旧居民小区取暖用火、用电、用气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商贸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车站、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节前消防安全检查和节日期间错时巡查。加强对高层建筑、“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和小作坊的消防安全检查。凡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且存在重大隐患的,要采取政府挂牌督办、部门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具体落实的办法,限期进行治理。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查封或关停。

七是要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继续按照原森林草原防灭火机制,扎实做好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灾隐患排查等工作,加强预警预测,合理布防力量,落实扑救责任,坚决防范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八是要加强燃气安全。

组织开展对燃气供应企业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加大对餐饮场所和县、乡、村“煤改气”用户燃气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确保冬季取暖安全,集中开展冬季取暖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用气、用电、用煤户的安全培训和安全巡检以及取暖和供热设备的风险隐患宣传。

九是要强化铁路沿线环境隐患集中整治。

10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对高铁沿线安全隐患整治作出重要批示。10月30日,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印发了《陕西省高铁沿线环境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其中涉及我市境内西延动车沿线环境隐患103处。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尽快形成我市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推进整治工作。西延动车沿线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铁路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对接,形成工作合力,对103处隐患逐一核查整改。铁路用地范围内的12处隐患,由西铁局延安工务段负责,沿线县区政府配合,11

月20日前完成整治;安全保护区和100米范围内的91处隐患,由沿线县区政府负责,西铁局延安工务段配合,12月30日前完成整治。还需强调的是,此次集中整治对防尘网、塑料大棚、彩钢瓦房等低空漂浮物加固标准及公网通信塔杆安全保障方案进行了规范。有了非常明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请大家在整治工作中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整改到位。相关的标准随后将向各有关县区和部门印发。

十是要强化新风险监管。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延长“10.27”爆炸事故教训,既要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使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又要推动高危行业企业不断降低安全生产风险。要全面辨识新型安全风险。在企业引进和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要对安全性能进行充分论证,彻底掌握理化特性和安全技术特性。严格审核程序,加强风险管控,做好应急预案,随时应对突发事件。要从严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加快对化工园区安全评估。安全风险等级为A类的化工园区,责令限期整改提升,原则上不得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等级为B类的化工园区,要从企业规模、社会可接受风险和安全距离等方面统筹考虑,原则上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化工项目,其辅助项目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制造风险谁管控风险”的原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当前安全实际,全面细致筛查隐患,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先停业再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确保在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实现“隐患清零”目标。

三、夯实责任,强化考核,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一是要夯实各级责任。

要夯实县区领导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县区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抓好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要夯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要坚决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责,形成抓安全的强大合力。特别是今年成立的17个专业安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抓好统筹推进。要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企业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建立健全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改善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强化安全生产过程管控,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强化员工安全素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二是要强化督查考核。

市安委办要加强对各行业部门、县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的督查检查,会同市级17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在年底前组织开展专项督导,采取突击检查、暗查暗访等形式,严格深入查找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确保这次会议上提出的10项重点任务落实到位。同时要扎实做好中省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准备工作。省安委会将今年的安全生产考核与巡查结合起来,既是考核又是巡查,考核巡查与事故情况、平时工作、重点工作落实挂钩,既看成效、也看过程。各级各部门要紧密对标考核要求,认真梳理汇总全年工作情况,以问题为导向,及早查漏补缺,做实做好考核巡查各项准备工作。

三是要严格责任追究。

要求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滞后的,市安委会将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约谈和通报;对因部署不周密、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诿、玩忽职守导致发生事故的,坚决实行行政问责,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向社会公布;在安全执法检查和攻坚行动中,对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要进行通报问责,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未发生事故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要公开曝光,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接受社会监督。

同志们,预防安全事故是硬道理,不造成人员伤亡才是好政绩。前天,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听取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情况汇报时指出:“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安全是发展的基础,须臾不可放松。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要从这次惨痛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快建立长效机制,在强基础、固根本上下功夫,在抓安全标准规程每个环节责任落实上下功夫。要坚持新发展理念,遏制盲目无序违规发展现象,促进行业升级、提升发展水平。”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把问题想得更细一点,把功夫下得更实一点,把工作抓得更紧一点,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市奋力追赶超越、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第五篇:在水利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刚才,xx同志传达了国务院安委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北京电话会议精神,刘雅鸣同志代表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2007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了当前水利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对2008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做了具体安排。下面,我就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北京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2008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

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治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胡总书记、温**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2007年,水利系统深入贯彻党中心、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了病险水库、在建水利工程、水电站、大型水利设施、河道采砂等水利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水利行业安全事故伤亡人数比2006年有所减少,水利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虽然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较好,但与中心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相比,与广大群众的新期待相比,仍有不小差距,安全隐患仍然比较突出,安全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病险水库点多面广量大,存在大量的安全隐患,2000多座加固工程同时开工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二是一些地方小水电站建设治理体制不完善,安全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违章建设现象严重,安全事故呈现上升趋势;三是水利工程建设目前正处于一个高峰期,涉及范围广、项目多,安全监管力量明显不足,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四是河道采砂治理体制不顺,监管责任主体不明确,乱采滥挖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影响河势稳定、防洪安全和通航安全;五是全球气候变化加剧,极端天气事件增多,局部集中暴雨灾难频发,因自然灾难引发的事故灾难增多;六是部分单位领导对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投入不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一些职工安全意识淡漠,违章现象时有发生。2007年发生的几起较大水利施工安全事故,多数是由于违规违章造成的责任事故,教训深刻。

2008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前启后的一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和举办奥运会之年,也是推进水利安全生产由稳定好转向明显好转目标迈进的要害一年。各级水利部门一定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熟悉,抓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弦要始终绷紧,松懈不得、马虎不得、大意不得。要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好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观念,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在感情上更加关爱职工生命,在行动上更加自觉抓好落实,全力推动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确保北京奥运会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重大活动的安全顺利举行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北京,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进一步强化对水利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

国务院安委会把今年确定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充分说明党中心、国务院对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高度重视。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隐患是事故的根源,隐患不除,事故难绝。只有治理隐患,才能避免事故,保证安全。各级水利部门要把安全隐患治理作为今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排查力度,完善整改措施,果断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思想。果断改变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防范的错误倾向,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由被动处理向主动防范的转变。要加大排查力度。要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按照永康同志提出的“排查要认真、整治要果断、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围绕安全度汛、病险水库、大型水利设施工程、农村水电、河道采砂、水文测验等水利安全重点领域,制订具体的排查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全面排查,认真查找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和治理漏洞。既要排查基础设施、机械设备、作业现场、生产北京中的隐患,也要检查思想作风、规章制度、监督治理、教育培训方面的问题,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完善整改措施。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强化整改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果断进行治理,确保取得实效。对于排查整治工作,要反复抓、抓反复,防止产生新的安全隐患,实现水利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三、进一步落实水利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

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水利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心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和这次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一是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生产是硬任务、硬指标,是重大的政治责任。要按照分级治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既要落实好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真正做到一把手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也要落实好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到工作到位、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二是抓好安全治理机构的落实。要设置与安全生产监督治理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治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正常开展。三是抓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健全安全治理、安全检查、应急治理、安全教育、安全奖惩、事故处理等安全规章制度,完善水利安全技术标准体系。对因工作不到位、制度不落实,造成水利安全生产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严厉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四是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落实。加大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资金投入,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抓好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和基础工作,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和职工劳动保护。五是抓好安全宣传教育的落实。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宣传,倡导安全文化,做好各级领导干部、安全治理人员、施工生产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防汛抢险人员非凡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注重培训质量,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各单位、各地区、各流域要加强对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按照上面提出的“五个落实”,务必把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

李毅中在2006年6月5日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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