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郑州大学202_年研究生新生报到须知
一、202_年新生报到须办理的相关手续
1、党、团组织关系。河南省外新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经河南省高校工委转郑州大学党委组织部;河南省内新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县级以上单位直接转至郑州大学党委组织部。
2、新生户口迁移。认真阅读《郑州大学202_级研究生办理户口迁入须知》,按须知要求办理。
3、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是由非应届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不同行业,介绍信格式不同,但基本内容大致相同);未参加工作的非应届考生的未就业证明由本人档案存放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或就业指导中心开具;定向考生不转工资关系。
4、定向研究生需签订相关协议书。请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协议书,按协议书要求签字、盖章。定向协议书于录取确定前邮寄到郑州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
5、携带1寸彩色免冠近照10张。
6、报到时要进一步审验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核实档案调入情况。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研究生做出思想政治、学业水平审查和考核,如未办理档案转入学校或经全面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本人入学资格。
7、新生助学贷款申请:请登陆郑州大学网站“研究生院—资料下载—研工部”菜单中下载《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资格审查单位”一栏由所在地居委会或村、乡(镇)任一级签字、盖章即可,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入学报到时交所属院(系)。
8、报到后一周内,在院系统一安排下与导师联系,在导师指导下制定本人培养计划。研究生本人通过分配的账户和密码登陆管理系统完善个人学籍信息、进行网上选课并提交培养计划,选课及培养计划务必请导师进行网上审批同意。
9、研究生新生报到后自行登陆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查询和打印公共课课程表。
http://gs.zzu.edu.cn
10、硕士新生在新校区上课(MBA、MPA在南校区,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上课地点由各院系具体安排)。博士生第一学期在新校区上课。
11、校园卡(就餐、借书、电子钱包等功能)入学后由各院系发放,没有校园卡的新生,自带彩色免冠电子照片(jpg格式,文件小于32K)到行政楼239办理。
二、交费的相关事项及要求
1、学费: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_】557号)有关规定,从202_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新收费政策。研究生学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学费分学年交纳,请将第一学年学费按照相关要求存入随录取通知书寄去的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学校直接从储蓄卡中划拨(不收取现金)。学费标准如下:
博士生:10000 元/年 硕士生(不含MBA,MPA):8000 元/年 MBA:24000 元/年 MPA:18000 元/年
MPA
2、教材费在报到时由院(系)直接收取,院(系)统一到学校出版社购买教材。
3、住宿费:
(一)研究生新生住宿费收费标准
研究生新生住宿费收费标准
住宿费收费分类 校区
标准 600-1100元/生·年 400-1100元老校区 /生·年
收费单位
备注
研究生 新校区
分学年交,根据具体住宿
财务处 条件收取。
分学年交,根据具体住宿
财务处 条件收取。
(二)新生按《研究生新生住宿费收费标准》使用建行卡缴费(不受理现金、银行或邮政汇款)。除了足额存入住宿费外,建行卡必须保留11元余额(年费10元、卡内余额1元),所以存款时必须多存入11元,否则可能导致缴费不成功。为保证新生及时顺利报到注册,202_年8月19日上午10点前到建行办理存款(请关注郑州大学财务处网站《关于申请免除银行卡年费的温馨提示》)。学校财务处按标准统一扣划。入校时到所在院(系)领取住宿费交费收据及住房通知单后办理入住手续。
(三)硕士新生住宿标准为4人间,博士新生住宿标准为2人间。硕士新生第一年原则上不批准校外住宿。博士新生如申请校外住宿,须在公布录取名单一周内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备案。(注:家在郑州市的在职博士生不安排住宿,但应办理校外住宿手续)
(四)在校住宿的学生生活用品采取自带和自愿购买原则。如学生自带,规格:被子:200×150㎝,褥子:200×84㎝,被罩:210×153㎝,床单:210×110㎝。
(五)202_级研究生网上选宿舍
我校对202_级研究生拟实行网上自主选宿舍。具体操作流程、网上选宿舍网址及相关分配事项请各位新生于8月8日-10日登录我校后勤管理处网站“后勤公告”栏(http://www.teniu.cc/hqglc/)查看最新通知。
4、医保费: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国家、省、市政府提供的福利性医疗保险,费用为每人每年30元(两年60元,三年90元,四年120元,五年150元),请将以上费用足额存入学校寄发的银行卡内,在入学报到时由财务处统一扣取,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手续。低保学生参保,凭低保证实行先交后退。入校前已参加郑州市居民医保的,不再重复办理医保卡。学习期间按医保规定就医。如不参保,研究生须提交承诺书并报所在院系,保证在校期间的医疗费用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5、奖学金:
(一)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奖助类别和标准
(1)获得国家奖学金:3万元/人(2)获得学业奖学金:标准为全额学费(10000元),发放比例100%。(国家奖励比例为70%)
(3)国家助学金: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即工资关系和档案转入学校者)助学金发放比例为100%,第一学年21600元/生/年,分为12个月发放,1800元/生/月。第二至四学年30000元/生/年,分为12个月发放,2500元/生/月。(国家发放标准为每生每月1200元,每年发放10个月,共计12000元。)
(4)学校提供“三助一辅”岗位,所有享受助学金的博士生,必须承担助教、助研(助医)工作。由设岗单位或导师支付劳务费。
(二)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硕士研究生奖助类别和标准
(1)获得国家奖学金:2万元/人
(2)获得学业奖学金: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两等,一等为全额学费(8000元),发放比例40%;二等为半额学费(4000元),发放比例60%。(国家奖励比例为40%)
(3)国家助学金: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即工资关系和档案转入学校者,不含MBA、MPA)助学金7200元/生/年,分为12个月发放,600元/生/月。(国家发放标准为每生每月600元,每年发放10个月,共计6000元。)
(4)学校提供“三助一辅”岗位,可以通过承担助教、助研(助医)、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由设岗单位或导师支付相应的劳务费。
三、特别提示
1、新生报到时间:202_年8月30日 新生应按时报到(除不可抗拒等正常事由以外),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办理请假手续,两周以内向院系请假,超过两周向研究生工作部请假,并要获得批准。
2、新生报到地点在郑州大学新校区。届时学校将在郑州火车站广场设新生接待站,请妥善安排好到达时间。如以其它交通方式到达,请转乘B67、B12路公交车直接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新校区。(第一、三、四、五附属医院研究生在南校区报到,第二附属医院研究生在北校区报到,人民医院、肿瘤医院研究生在各医院所在地报到。)
3、请登陆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zzu.edu.cn 左上角“资料下载”栏查阅下载《郑州大学录取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郑州大学录取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郑州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申请表》、《郑州大学202_年研究生办理户口迁移须知》。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_年6月12日
第二篇:202_年研究生新生报到须知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02_年研究生新生报到须知
祝贺您考取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为帮助您顺利入学,现将新生报到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您按要求做好入学准备。
一、报到日期:二〇一二年九月六日(具体时间及要求报到前见研究生院网站)。
报到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迎新接待站(校图书馆前求是广场)。
二、报到凭证:新生凭我校签发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报到,其它证明均不作入学凭证。
三、党(团)组织关系
1、党组织关系:
(1)在北京的考生(不包括在京国家机关、部队),台头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组织部”。
(2)写“北党组织关系在外地的考生(包括在京国家机关、部队),台头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3)去往单位都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团组织关系一律凭团员证办理,请务必按团员证的使用规定办好转出手续,交学校研究生团委。
3、凡录取类别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只办理临时党(团)组织关系。
四、户口
1、录取类别为“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的研究生,必须自带户口关系,报到时交录取学院。
(1)由公安机关开出的户口迁移证必须与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等内容相一致;
(2)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公安局和派出所公章;
(3)户口迁移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4)户口迁移只限本人,不得随带家属户口。
2、北京生源的新生可不转户口。
3、录取类别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不转户口。
五、档案
1、需调档的应届生必须持“调档函”(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通知档案所在单位,并于202_年7月15日前将人事档案以机要形式寄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详见“调档函”上的说明及要求)。
2、档案接收单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招办。
六、行李托运
1、如需要托运行李,一律办理快件,并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新生行李签”粘贴在行李明显处。
2、凡在报到日期当天到达北京站和北京西站的行李由学校统一提取,提前和过期到达的行李、到达其他车站的行李则由新生自行提取。
七、入学资格复审
1、凡是由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的新生,必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入学报到时交录取学院审验。
2、凡是通过普通招考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新生,必须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入学报到时交录取学院审验。
八、在学期间生活待遇
1、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学历研究生在学习期间生活待遇的具体标准,按照我校制订的培养机制改革方案执行。
2、录取类别为“定向”、“委托培养”或者“自筹经费”的学历研究生,按照由原单位或个人与我校签订的“协议书”中的相关条款及我校制订的培养机制改革方案执行。
九、住宿
新生由学校按学院统一安排房间,住宿标准及入住有关事宜请开学报到时详见学校后勤管理处相关说明。
十、缴费
1、新生缴费按照我校财务处《202_年研究生新生缴费说明》办理。
2、若考生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应届本科或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学校不再代开银行卡,请继续保留使用北航本科或硕士阶段原有的存折或银行卡。
十一、体检
1、新生报到后需参加我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京外生源还需注射疫苗。
2、体检费及注射疫苗费按卫生局规定标准收缴,费用自理。
十二、其它
1、新生必须在“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到我校报到。
2、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需事先由原单位证明,向录取学院请假。
3、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北航研招办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邮编:100191
招生咨询电话:010—82314369、82316674(硕士)010—82317794(博士)传真:010—82328059 北航研招办网址:http://yzb.buaa.edu.cn/ 北航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duate.buaa.edu.cn/
空航天大学
招生办公室
年六月九日
北京航
研究生
二〇一 二
第三篇:辽宁大学研究生新生报到须知
辽宁大学研究生新生报到须知
一、9月13日下午1:00——17:00,桃李园三楼大厅采集校园卡(餐卡、图书证)电子照片。在办理校园卡期间,同学们到食堂就餐可使用现金,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同学们谅解。
二、寝室由培养单位安排,购买行李的同学请到公寓中心自行购买。
三、有关研究生助学贷款、保险等工作的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四、办理生源地贷款的研究生请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到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截止202_年9月20日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五、办理落户手续请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工本费1.00元上交到培养单位(不接受研究生个人办理),培养单位汇总后将名单汇总表(打印及电子版)报送户籍科。
六、体检时间为9月14日、17日、18日。空腹体检,体检前应将体检表上的自然情况填写完整,并贴好照片;试管上的标签填写完整并贴到上1/3处,并按医院要求事先用尿杯准备尿样。体检结束后务必将体检表返回校医院,联系电话勾洋:62202421。
七、博士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交到研究生院党总支(综合办公室),由研究生院统一办理转接手续;硕士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由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接转,9月13日下午4:30在博远楼101室博士研究生指导室召开“202_级博士研究生新生座谈会”(全日制脱产博士研究生)。
八、计划内非定向非应届考取研究生,请将原单位开具的工资停发证明交到所在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统一交到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截止202_年9月20日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九、学校为便于研究生到蒲河校区查阅资料、学习调研,专门开通了研究生通勤车,发车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九点从崇山校区博远楼西南侧发车,下午三点在蒲河校区则行楼西侧返回,研究生免费乘坐,欢迎广大研究生充分利用。
十、202_级研究生开学典礼举行时间为9月13日上午,地点为崇山校区礼堂,具体事宜请按照各培养单位统一安排。
研 究 生 院202_年9月5日
第四篇:紫金山天文台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紫金山天文台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一、报到时间:9月4日
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于9月4日到录取通知书指定报到地点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应提前书面向人事教育处请假,假期不得超过2周,超过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转党、团组织关系
新生自带党、团组织关系。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的一项严肃的工作。新生党员必须按规定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在职不脱产学习的新生党员可采取自愿转党组织关系原则)。外省中共党员转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江苏省省委组织部”,本省中共党员转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党委”。共青团员的组织关系须经县级以上团委转至“中国科学院南京紫金山天文台团委”。
三、转户口迁移证
新生自带户口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愿意办理户口迁移证的新生应在入学报到时一次办好,以后不再办理。
(一)办理户口迁移时,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持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移证上迁往地址的填写:“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
2.办理户口迁移证时须核准以下项目:①迁移证上的姓名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完全一致;② 迁移证上必须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且必须与本人所持身份证号码一致;③ 迁移证上必须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及骑缝章;④ 迁移证上的项目如有涂改必须加盖户口专用章。
四、住宿安排
我台研究生统一安排在“南京分院研究生公寓”住宿。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6-10号 邮编:210042
(二)住宿收费标准:
1、硕士研究生:
50元/人月。
2、博士研究生:
80元/人月。
3、博士后:
300元/套/月(两室一厅)。
五、开学典礼
紫金山天文台所有新老研究生于202_年9月9日下午2:00在四楼会议室
参加研究生开学典礼。
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人事教育处
第五篇:新生报到须知[范文]
华中科技大学202_年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祝贺你成为华中科技大学的研究生,非常欢迎你的到来!
为使你顺利办理入学手续,我们特别提醒你注意以下事项:
一、报到时间:202_年8月30日全天,上午8:00-11:30,下午 1:00-5:00。请在规定的时间,持录取通知书“报到凭证联”来校报到(请不要提前!)。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报到。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持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报到。
报到地点:主 校 区:西边操场体育馆
同济医学院:医学院体育馆
二、入学:新生自带生活必需用品来校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须带本人1吋或2吋最近登记相片15张。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需得到批准,电话027-87541746。逾期半月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在指定时间内,由学校进行政治、学历学位情况、身体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新生迁移或不迁移户口至学校,请新生慎重抉择。我校仅在新生入学当年的9月至11月办理新生入户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办理入校手续时,迁移户口的新生需将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上的本人页及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交保卫处,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迁移户口的新生,需递交本人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上的本人页的复印件。
武汉市外的新生凡需迁移户口的,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主校区为“湖北省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或“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同济校区为“湖北省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或“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航空路13号”。迁移证上应注明“农业”或者“非农业”户口性质,并加盖迁出地公安机关的户口专用章。迁移证上必须有正确的居民身份证号,且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所写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姓名中同音不同字的户口迁移证无效。新生应认真核对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如有错误,应及时更正,以免影响进校时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武汉市内的新生凡需迁移户口的,应认真核对户口簿上的本人页信息,尤其是“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及身份证号”等。若有误,请及时更正。
凡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在办理入校手续前,请将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上的本人页复印留存,以备办理其它手续之用。我校保卫处户证室联系电话:027—87542124。
四、组织关系接转: 湖北省外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时,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湖北省内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时,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介绍信去处应填写“华中科技大学XX学院”。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携带并在有效期内交至所考取的院系党总支。“强军计划”考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时,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介绍信去处应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国防生大队党总支”。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携带并在有效期内交至国防生大队党总支。
五、婚育证明:新入研究生原单位(或学校)未出婚育情况证明的需持“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婚育情况调查表”(请登入华中科技大学总务长办公室网站(zwb.hust.edu.cn)在资料下载处下载,具体填写要求见填表说明),报到时交给所在院系存档。咨询电话:87541984
六、行李托运、接站与安全:
来校托运行李时除按托运需要办理托运手续外,请务必在行李上贴上我校发给的行李签,并注明所录取的院(系、所)及专业,以免遗失。行李请一律托运到武昌火车站或汉口火车站,学校将统一清点运回学校。届时,我校将在武昌火车站、汉口火车站和武昌付家坡长途汽车站设臵迎新站。到武昌火车站出站的考生请从东出站口出站,我校迎新点在东出站口。
所有新生在报到之前不得将行李提前寄到本校,若提前寄来,学校无人接收,罚款、丢失由本人负责。
特别提示:新生来校途中要特别注意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及人身安全。
七、体检与医疗保险:
来校报到时统一到校医院进行健康体检,费用自理,标准暂定,体检时自带登记照二张。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_)119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意见》(鄂政办发(202_)21号)和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政策规定,所有在校生必须缴纳居民医保,标准为20元/年,为方便操作,我校按学制在新生入学时一次收取。另外新生入学报到时,非定向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的非在职学生需要办理医疗保险(商业险),团购价30元/年,收取方式同居民医保;委托培养研究生和其它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医疗保险若所在单位已购买,学校不再代收。新生入学后若因病就医首诊医院为校医院,因病情需转外院就诊由校医院开具转诊单,门诊就诊医药费公费医疗报销,住院医药费则由大学生医保和商业保险赔付,门诊公费医疗报销和住院保险赔付具体办法依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主校区体检地点:校医院
同济医学院体检地点:医学院职工医院
八、关于学费:
凡需要缴纳学费的研究生,须在202_年8月25日前将学费存入银行卡或向录取协议书上的账号汇款并保存好汇款凭证。委托培养研究生需按录取协议书上的要求缴纳首付款,非定向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第一学年的学费。为减少排队等候时间,请尽量不采用汇款缴费方式。
学生可以在8月15日以后登录“研究生资助网”(http://gszz.hust.edu.cn/),查询各自的最终学费标准。
提示:随同录取通知书寄达给考生的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可供考生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之用,报到时由银行直接划账。若不愿使用,请勿激活。
九、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学费和生活费,两项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6000元/年,具体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详见《研究生助学贷款流程》,提供相关资料原件。
十、请202_级研究生在入学202_年9月3日至17日期间,登录“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系统”(http://register.hust.edu.cn)校对和补全个人信息。学生注册管理系统中记载的个人信息,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个人登记照片等信息有误,请与注册中心联系(地址:东五楼三楼西侧注册中心,电话87540101、87540601,邮箱registrar@mail.hust.edu.cn);若院系、专业、学制、层次、导师等信息有误,请与学校研究生招办或所属院(系、所)联系。新生首次使用学生注册管理系统时,请通过提供本人姓名、录取通知书编号、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获取登录用户名(即学号)和初始密码。首次登录后请立即修改初始密码。
十一、信息关注:
请新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202.114.15.167/),有关新生入学报到方面的最新信息,均会在网页上及时发布。
附:《研究生助学贷款流程》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_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