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员工年终奖发放管理办法(初稿)
202_年员工年终奖发放管理办法(初稿)
1.目的:进一步健全公司薪酬福利体系,使公司年终奖金发挥最大功效,奖金的发放有所依循,特制定本管理办法。2.适用范围:捷讯传动轮公司全体员工。3.发放要求及具体步骤:
3.1 由人事部制定员工年终奖发放管理规定即本管理办法明确年终奖发放原则;在每年年底与总经理确认本年度的年终奖发放倍数(员工基本工资的倍数N); 3.2 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员工年终考评表》到各部门,各部门按期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年终考评,并将相应的考评意见和考评分数写入考评表;
3.3 人事部根据各部门员工的服务时间系数计算本年度的年终奖发放大致预算金额,将金额报给财务部提前做资金安排(年前60%,年后40%); 3.4 人事部根据各部门员工的考评分数获得年终考评的考核系数,连同员工的工资系数、服务时间的时间系数及行政奖惩及考勤相关的纪律系数,算出实际每个部门每个员工的年终奖金金额,包括总额、年前发放额或年后发放额,报总经理审批后交给财务部;
3.5 财务部根据人事部提供的各部门员工年终奖发放汇总表,安排资金,在春节前将年前60%的年终奖发放到所有员工的工资卡中,另外40%年终奖在春节复工后的第二个月发放。
3.6 个别员工因请假时间超限或其它原因失去年终奖资格的员工,除了获得总经理特批,否则跟新入职未转正员工一样统一发放一个抚慰性的100元红包。4.年终奖核算原理:
4.1 年终奖计算方式:M=N*L*k1*k2*k3 4.2 M为员工当年度年终奖,N为年终奖月薪倍数,L为员工工资系数,K1为员工工龄系数,K2为员工考核系数,K3为员工纪律系数。4.3 年终奖各系数来源:
4.3.1年终奖月薪倍数N:即年终奖核算年度公司计划发放的年终奖总额是以员工月基本工资的多少倍来计算,这个倍数为N。N不固定,每年年底临近核算期由总经理确定。
4.3.2 工资系数L:员工的当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即最低保障工资+岗位工资(不含满勤奖、加班费、交通话费补助及餐补等福利补贴)。
4.3.3 工龄系数K1:截止202_年12月31日工龄满一年系数为1,不满一年,按在职天数除以365天的商值作为K1;满一年后工龄每多一个整年增加0.1的工龄系数,满整年而不满第二个完整年的,系数还加上该年度在职天数除以365天再除以10的商值(即:K1=1+第二年在职天数/365/10);以此类推,工龄系数最高不超过1.3。例如:某员工在职3年100天,他的工龄系数K1=1+0.2+100/365/10=1.227。
4.3.4 考核系数K2:即为每年年底公司各部门进行的以《年终考评表》的方式进行考评所获得的系数,该系数要求员工先自评,然后由班组长或部门负责人考评,最后由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终评。系数换算标准为:综合评分100-90,系数为1;80-89系数为0.9;70-79系数为0.8;60-69系数为0.7;60以下系数为0.6。
4.3.5 考勤、纪律系数K3:包括员工考勤得分及员工年度奖惩得分(考勤分及奖惩分各为1),完整的纪律系数K3是考勤分与奖惩分的乘积。员工年度累计请假(不含加班调休、年休假)天数低于5天,则该员工的考勤得分为1;年度请假天数(不含加班调休、年休假)达到5-10天的,扣0.1的考勤得分;请假天数达到10-20的扣除0.2系数,请假大于20天不得享受年终奖;员工奖惩得分是由每位员工在整个服务年度所曾经发生过的奖惩记录,其中,被通报警告一次扣0.05,记小过一次扣0.1,记大过一次扣0.2,被通报嘉奖一次加0.1。K3系数正常完整值为1,最高不得超过1.2。4.3.6 补充说明:公司规定员工在公司确定的春节放假期限前后半个月,均不得请假,每请假一天扣年前或年后的应发年终奖的5%,年前扣光60%为止,年后扣光40%为止。个别员工因在享有国家法定假期中(如: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等),只要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经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签字后报行政审批后,可以不扣这一项;因员工来回路途遥远(单程时间需要24个小时以上的),经部门主管及总经理审批后,可获1-2天的往返程假期,最多不超过2天。
编制: 审核: 批准:
第二篇:员工工作服发放及着装管理办法
员工工作服发放及着装管理办法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展示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进一步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公司所有在职(已转正)员工。
第三章 实施办法
第三条 工作服发放 1.工作服由公司行政部2.员工工作服大小尺码由行政部3.工作服发放数量。(1
冬装:男式西服1套,长袖衬衣2件 夏装:男式短袖衬衣2件,夏裤1条(2)、女员工
冬装:女式西服1套,长袖衬衣2件 夏装:女式短袖衬衣2件,裙子1条 第四条 工作服费用承担比例
1、工作服购置费用由公司承担70%,员工个人承担30%;
2、员工承担部分在购买发放当月从员工工资中扣除。
3、员工从工作服领用之日起,若在3个月内离职或被辞退,须向公司退还由公司承担费用部分的70%;若在半年内离职或被辞退,须向公司退还由公司承担费用部分的50%;若在1年内离职或被辞退,须向集团退还由集团承担费用部分的30%;若超过1年离职或被辞退,则无须退还相关费用。
第五条 员工应妥善保管好工作服,遗失自费补做。
第四章 着装管理规定
第七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内,必须着统一工装。总体要求:得体、大方、整洁。
第八条 着装要求:员工着工作服时,须按要求佩戴公司工牌,并穿深色皮
第六条 工作服原则上每三年更换一次,其发放及费用分摊方式不变。
鞋。
第九条 员工上班应注意仪容仪表。男职员发不过耳,并一般不准留胡须;
第十条 夏、冬装换季时间:每年原则上以劳动节、国庆节后为换装时间,实际依据当时公司统一着装要求。
第十一条 确因工作需要不方便穿着工作服的,须形成书面报告,经直接领导批准后,报行政部登记。未经登记的,一律视为违反公司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对于违反规定不穿着工作服的员工,由行政部进行负激励记录。普通员工20元/次,中层干部30元/次,其罚款直接在当月工资扣除。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维保部员工由公司统一发放工装一套,在8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内必须穿着工装,其余紧急招修服务时间可以穿着便装,其他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执行。
重庆施澳顿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202_年4月24日
第三篇:关于超市员工绩效奖发放的请示报告
关于超市员工绩效奖发放的请示报告
公司领导:
202_年,商场的销售一直处于逐月上升趋势,特别是超市部,每月都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并略有超额,为百家的经济效益、广告效益、社会效益都做出了较大贡献,这一切都与超市员工的辛勤工作是分不开的,但由于超市的一些特殊性,造成超市员工没有奖金和提成,在某种程度上对员工的稳定性和积极性有一定的影响。鉴于此,超市部特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请对超市理货员发放绩效奖的请求,请领导审核批准。
致
礼!
超市部 202_年2月3日
第四篇:年终精神文明奖发放办法
年终精神文明奖发放办法
年终奖
一、发放范围:
1、全院在岗教职员工及离退休人员;
2、脱产攻读学位、学历人员,在学院担负一定工作的,按在岗教职工标准发放,未担负工作的减半发放;
3、年内到岗、办理带薪离岗的人员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同条件人员的月标准发放;
4、年内办
理退休、返聘手续的人员工作期间按同条件人员的月标准发放,其余时间按退休人员的月标准发放;
5、累计请事假在5-7天以内,病假在12-15天以内的减半发放;
6、精神文明奖按十个月发放。
二、不予发放人员:
1、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未归人员;
2、年终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人员;
3、累计事假7天以上、病假15天以上、有旷工现象的人员;
4、停薪、带薪离岗人员;
5、调离、辞职等人员;好范文版权所有
6、因各种原因停发工资人员;
7、临时聘用人员;
8、自收自支部门人员。
三、奖励标准:
院级干部每人1000元;
正处级干部每人700元;
副处级干部每人600元;
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每人600元;
科级(中级)以下人员每人500元;好范文版权所有
离休人员每人300元;
退休人员每人200元。
四、各学院、系、部、处(室)根据个人的考核情况及日常表现拉开等次,重新分配,要体现鼓励先进、奖勤罚懒原则,不能搞平均主义。
第五篇:精神文明建设奖发放实施方案
南阳市第二十一中学校 精神文明建设奖发放实施方案
为了巩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保持文明单位称号,使我校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再上新台阶,根据《河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和市文明委《关于文明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精神文明建设奖的设立和奖励范围。
在学校享受文明单位待遇期间,学校设立文明单位奖。文明单位奖奖励范围为学校在职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每年评定一次,年底发放。
第二条、发放标准和办法:
1.依据学校各项工作量化办法,根据教师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量化情况,分年级分处室分等级年终一次性发放。
2.各年级各处室排名前20%者加5%发放,排名21-80%按100%发放,后20%者减5%发放。
3.一、二、三等级分别按每人每月210元、200元、190元发放。第三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在职职工,可获得文明单位奖奖励: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遵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不正之风。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4.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秩序,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物,保护环境,注重个人仪容仪表,讲究卫生,举止文明。
5.崇尚科学文明,反对封建迷信,不参与、不支持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6、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政策法规。7.当年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第四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可获得文明单位奖奖励: 1.注重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恪守社会公德,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3.积极支持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尽力参加学校的集体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4.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反对封建迷信,不参与、不支持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第五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文明单位奖酌情作相应的扣除。1.旷工的:旷工1天数扣除平均值的3倍,2至3天到扣除平均值的5倍。
2.请事假的:按请假天数扣除平均值。3.请病假的:按病假天数扣除平均值的60%。
4.公派外出学习超过6个月者,扣发不在岗期间文明单位奖金。5.属于工伤和法定假日的不扣除。
6.每学期学校的例行的教务、教研、德育室等方面的工作业务检查,如 备课听课批改作业班主任笔记等业务,如果没有、中断、规定数量不够或者有作假现象,根据情节的轻重,扣除一定百分数的额度。
7.出现影响学校声誉和有关利益的事故,视情节的轻重,扣除该教工全年文明奖的20%至60%,直至全部扣除。
8.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的,不配合领导解决问题的,不讲组织纪律的,扣除其全年奖的50%。
第六条、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当事人三个月的文明奖:(1)有一次及以上借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文明创建活动的。依据学校组织活动的工作记录和考评。
(2)经常搬弄是非,平时说粗话、脏话和服务忌语的,有打架、造谣、诽谤、漫骂他人的。依据领导班子值班记录。
(3)有故意损坏学校公共设施的,损坏花草树木的。依据领导班子值班记录。
(4)在公私场所有乱扔、乱倒、乱堆、乱放、乱停现象的。依据学校工作通报。
(5)在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事情及违反《学校工作十不准》的。依据领导班子值班记录和学校工作通报。
(6)有其它不文明或违规行为,经学校处理有整改且收效好的,依据学校处理决定和学校工作通报。
第七条、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情节较轻的,扣发二个月文明奖,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1)违反党和国家教育政策法规的;
(2)不服从领导工作分配,不完成工作任务的;(3)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无故旷工的;(4)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5)有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6)因个人原因,或个人责任心不强出现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7)有黄、赌、毒和贪、嫖、盗现象的;(8)不赡养、不孝敬双方父母或虐待子女者;(9)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的;(10)其他情节较重的不文明行为。
第八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当事人当半年文明单位奖奖励:
1.非客观原因被新闻媒体曝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2.受到警告处分的。
3.发生责任事故情节较轻,未超过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人身伤亡、经济损失指标的。
4.当年考核基本合格的。
第九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当事人当全年文明单位奖奖励:
1.非客观原因被新闻媒体曝光,在社会上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2.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3.受到治安处罚的。
4.支持、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其活动的。5.违犯上级教育政策的。6.当年考核不合格的。
7.其他经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对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
第十条、扣发的文明奖从个人每月发放的文明奖内扣除,扣发部分纳入学校文明创建奖励基金。
第十一条、在学校精神文明创建中表现突出或做出重大贡献者,酌情给予奖励。从学校文明创建奖励基金中列支。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学校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南阳市第二十一中学校
202_年9月1日
附件:
南阳市第三十二小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
导
小
组
组长:沈杨
成员:华红新
陈银泰
李 靖
黄
琰
李云超
王天朋
祝玉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