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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创建农资经营示范店实施方案[5篇范文]
编辑:落日斜阳 识别码:23-1013522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28 19:07:26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2_创建农资经营示范店实施方案

202_创建农资经营示范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工商局、省农委和省创建办的精神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创建农资经营示范店活动,努力做到市场主导和政府推动相结合,完善市场机制和引导行业自律相结合,规范市场秩序和倡导诚信经营相结合,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经营环境,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树立农资市场诚信经营典范,教育和引导广大农资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增强经营者的责任意识,经过两年的努力,到202_年底力争全市每个乡镇有3个以上县级农资经营示范店;每个辖市、区有10个以上市级农资经营示范店;全市有3—5个省级农资经营示范店。

三、组织领导

为扎扎实实的开展好农资经营示范店的创建工作,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工商局、市农业委员会和市放心消费创建办联合组成的市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商局张云星副局长任组长、市农委孙德举副主任、市放心消费创建办顾正红主任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商局市场处,张竞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工商局葛辉、王庆、魏勇、唐立、王锦良、苍广彬、丁桂林、蔡勇、市农委殷文斌、市放心消费创建办赵军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宣传发动、指导督查、检查验收等各项工作。

四、创建标准

(一)经营主体资格合法,证照齐全、有效、亮证亮照经营;

(二)经营主体负责人和营业人员具有基本的农资使用指导知识,法律意识较强,做到文明用语;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店容店貌干净整洁,商品摆放有序,上架商品明码标价,商品经营符合行业规范要求;

(四)健全并认真落实农资商品“两帐两票一书一卡”、种子留样备查、进货查验、索票索证、不合格农资商品退市及召回、先行赔偿等管理制度并执行到位;

(五)与当地工商部门签订《农资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和《农资商品销售承诺书》,向消费者作出公开承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

(六)农资进货渠道正规,所售商品有质量信誉保证;

(七)台帐资料齐全,登记及时准确,记录项目全面;

(八)不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国家禁用的农资商品;

(九)无超范围经营、无虚假宣传、无商标侵权、无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十)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记录,无不良经营记录并连续保持在两年以上;

(十一)经营制度、服务承诺、片区工商和农业监管责任人及联系方式、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公示上墙;

(十二)示范店按照不同级别称谓统一规范为“×××农资经营示范店”,颜色、字体统一。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202_年3月1日—31日)

各直属局、分局对辖区内农资经营主体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掌握了解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并大力开展创建农资示范店的宣传发动活动,引导和鼓励农资经营者自愿申请参加。

(二)组织县级示范店申报(202_年4月1日—9月30日)由经营者填写《农资经营示范店申报评定表》(附后),由基层工商分局(所)初审后,上报上一级创建办公室。在提出申请的农资经营者中,选择基础好、信誉好、有一定代表性的农资经营店,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培育、指导,帮助其完善落实创建工作措施。

(三)开展检查验收(202_年10月1日—31日)

各辖市、区创建办公室认真组织开展对本地申报农资经营示范店的检查验收,对拟命名的示范店广泛征求意见,在当地媒体公示一周,在无异议的基础上,下发文件确认为“农资经营示范店”,并报市创建办公室备案。经认定命名的统一悬挂“×××农资经营示范店”标牌,标牌样式按照市创建办公室统一格式制作。

(四)召开现场会(202_年11月中旬)

市创建办公室将选择创建工作开展得好的辖市或区,组织召开全市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先进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提升全市的创建水平。

(五)组织市级示范店申报(202_年12月1日—202_年4月30日)

各辖市、区创建办公室组织本地的县级农资经营示范店申报市级农资经营示范店,加强指导和督查,进一步提高示范店的经营管理水平。

(六)开展检查验收

市创建办公室对申报市级农资经营示范店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对拟命名的示范店在市级媒体公示一周,在无异议的基础上,下发文件确认为“农资经营示范店”,并报省局备案。经认定命名的统一悬挂“市农资经营示范店”标牌。

(七)组织省级示范店申报

市创建办组织市级农资经营示范店申报省级农资经营示范店,加强指导和督查,进一步提高市级示范店的经营管理水平。

(八)迎接省级考核

严格对照省级农资经营示范店的创建标准,对申报单位进行逐项落实,查遗补缺,全面迎接省级农资经营示范店的考核验收。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是省工商局、省农委和省放心消费创建办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进一步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各地工商、农业部门和放心消费创建办要密切协作,积极落实。各地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制订详实的工作计划,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各地要在3月底前将本辖区内的农资经营主体清册(表格附后)上报市创建办。

2、注重舆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在创建工作中,各地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办培训班、印发宣传手册、悬挂横幅标语、上门指导服务、媒体宣传等多形式、大范围的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消费者和农资经营者了解开展农资示范店创建活动的意义、目的、方法和步骤,提高群众对开展示范店创建工作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引导农资经营者积极参加到创建活动中来。对认定命名的示范店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提升其信誉度和知名度,树立其典型示范作用,增强其社会责任意识,带动更多的农资经营者参与创建活动,促进全市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3、强化市场监管,严格创建标准。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是为了充分发挥示范店的样板示范作用,为此,各地在创建工作中一定要从严把关,严格标准,将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的农资经营店评选出来,确保被命名示范店的质量,严禁搞平衡和照顾。农资经营示范店非终身制,每两年复查一次,对日常监管和复查中有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虚假宣传、坑农害农等不诚信行为的,立即予以摘牌,从严查处。

第二篇:农资示范店申报材料

“***农资经营部”示范店申报材料

***农资经营部于201元3月建成开业,现有营业面积60余平方米,员工5人,注册资金20万元,经营范围及方式为化肥、农膜的零售,主要经营磷二铵、尿素、硝铵磷、碳酸氢铵,各种复合肥等产品,年销售额达50万元,为鸭暖乡目前经营规模最大,最齐全的农资综合经营店。

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农资经营店始终秉着“农资质量百分之百合格,农户朋友百分之百满意”的工作目标和“真情卖真品,真品换真情,真情真品出效益”的服务理念,以建设成为广大农民朋友放心的农资商店为己任,切实做到质量求优,价格求廉,计量求准,管理求严,以规范的价格,诚信的服务,良好的信誉赢得顾客的信赖,开业以来销售额以年均26%的幅度增长,充分得到了广大农民朋友的认可和社会的好评。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竞争的核心,没有高质量的产品,就没有企业的良好形象和效益。工作中,我们一是牢固树立了“质量第一”的观念,将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程。为保证供应放心农资,确保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我承诺遵纪守法,保证质量,优质服务,诚实信用,让农民用上优质放心的农资产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到持证经营,经营符合规定的放心农资,建立规范的农资经营档案,保证“质量第一,信誉至上”的宗旨,要按照国家标准质量去做。保证不销售假冒农资产品,保证销售给农民的农资产品有凭证,有使用说明和售后服务内容等。做到诚实守信,树立“讲道德,重合同,守信誉,遵纪守法,公平竞争”的行业新风尚。全面规范经营行为,加强行业自律,企业间守信合同。不哄抬物价,不低价倾销。不发布虚假广告,不误导农民群众,为农民提供优质放心的农资产品。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今天,我农资经营部很快走上正轨,生意越做越好,这都离不开党的富民政策以及工商部门和同志们的大力支持。我经营部决心在今后的经商道路上遵纪守法、热情待人、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使本资经营部业务再上新台阶。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

第三篇:诚信经营示范店评选实施方案

XX街道文明商户暨诚信经营示范店评选实

施方案

为表彰创建文明城市中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努力整改、履约守信、文明诚信经营的商户,使文明之风得以在XX辖区发扬光大,特开展此项活动。

一、评选目的

(一)促使商户加强自律,履约守信、文明守法经营,便于更有效地解决消费权益的争议;

(二)通过评选的形式,促使商户树立文明经商、诚信商誉的经营理念,改善经营管理及服务,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增强商户竞争力;

(三)通过评选的形式,促使商户维护整洁、有序的经营环境,自觉抵制私搭乱建、占道经营等不文明行为,提升沿街门店的文明水平。

(四)便于社会监督文明诚信的实施和实现。

三、评选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202_年6月

2、创建阶段7月1日一7月20日

3、检查验收阶段7月20日一8月1日

4、评选授牌阶段202_年8月中旬

四、评选标准

1、严格执行国家消费者权益、产品质量、价格、竞争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遵守商城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缴纳租金、管理费、税费等按合同约定必须交纳的费用。

2、档主及从业人员遵守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文明经商,礼貌服务,杜绝促销活动中标识不符、价格欺诈和虚假宣传广告等行为,保证各类商品、服务信息的真实性,不误导、欺骗消费者,确保公平交易。

3、建立健全商品进货检查验证制度,拒绝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维护商品的质量。

4、保持经营环境的舒适、整洁,无店外经营、无门前乱堆乱放、无门面乱贴乱画、橱窗内商品摆放有序,积极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

5、对消费者的投诉及时处理,不推、不拖、不刁难,解决率达到95%以上。

6、门店业主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配合街道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7、无被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处罚的记录。

8、无偷逃税、骗税行为,无其他违反国家税收政策和法律的行为。

五、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申报条件 为体现“诚信经营示范店”和标志的权威性、公正性,参加诚信经营示范店评选活动的单位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诚信经营示范店必须是在XX辖区经营满3个月以上的租户;

2、诚信经营示范店必须是在XX辖区依法注册登记的合法经营单位;

3、诚信经营示范店对所作出的承诺,必须有决心制定措施执行和贯彻,并自觉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管理部门以及全社会的监督。

(二)上报材料包括:

1、《XX街道诚信经营示范店申报表》;

2、营业执照;

3、连续三月按时纳税证明;

申报材料请于7月20日之前上报至XX办公室 电话:

5、申报商家要签订“诚信责任状”,公开服务承诺。

六、奖惩办法

对于评选合格的商家将在相关媒体和XX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由XX统一挂牌认定,每个商家奖励(奖励内容待定)。

诚信牌匾在一年内有效。授牌之后,如有投诉并证明属实,将摘牌并公示。

七、评选机构:

为保证评选活动顺利进行,设立组织委员会和评选委员会,负责策划、统筹和组织评选活动。

(一)主办单位:XX办事处

(二)组委会: 主

任: 副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评选委员会将由组委会成员及各界代表人士共**人组成。

第四篇:工商系统农资规范经营示范店建设现场会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市局在这里召开全市工商系统农资规范经营示范店建设现场会,这不仅是对xx工商所农资规范经营示范店建设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局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肯定。在此,请允许我代表分局全体人员,向百忙中到会指导的市局领导,向参会的兄弟县分局的领导、同志们致以诚挚的谢意和衷心的感谢。根据大会安排,我简要

总结汇报一下xx分局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局认真按照省、市工商局工作部署,坚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服务农民群众、服务农村发展,进一步强化了“红盾护农”工作力度,以创建农资规范经营示范店为抓手,全面提升农资市场执法监管水平,认真落实各项护农措施,重点加强对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器械及零配件四类农资商品的有效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辖区农资监管特点和主要成效

我局所辖区域主要是农业区,耕地面积*万亩,林地*万亩,种子用量*万吨,化肥*万吨,农药*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4家。其中,xx镇大力发展蔬菜大棚,为新区提供大量新鲜的瓜果蔬菜,被誉为新区的菜篮子和果盘子。

今年以来,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检查农资经营单位 户次;受理农资商品消费投诉 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 万元;立案查处

件,查获农资商品价值 万元,罚没款 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我局一直把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维护农资流通秩序、保护农民利益作为工商机关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职责来抓。在及时安排、落实上级机关有关通知的同时,结合分局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专门成立了农资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局长亲自抓,监管科牵头协调落实,工商所为第一责任人,法制科、注册科督查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并制发工作规划,明确整治内容、重点、时间、步骤、措施和要求,各责任单位能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各项护农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日常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我局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结合各个耕种季节使用农资的特点,抓住准入、交易、售后等监管环节,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一是结合企业年检把好准入关。在年检中发现有核准除农资以外的经营项目的,予以规范,不再核准经营其它项目;对偏远农村的委托代销点,严格按委托品种核准经营范围,并提交委托商对该产品的质量和赔付承诺书;对经营农药的企业须提交农业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方予年检。在信息录入中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建立健全专门的“经济户口”档案,及时更新监管动态资料,监管人员做到对农资企业底数清、数据实、情况明。同时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超经营范围经营。对取得经营资格的要求亮照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确保农资经营主体合法、规范。二是落实各项监管制度,把好农资产品交易关。我们在指导和督促农资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和购销合同备案、种子留样备查等商品准入制度的同时,严格实行不合格农资商品下架制度。对在市场监管中发现或查获的无生产登记证(或推广许可证)、批准文号、未经品种审定或假冒伪造、买卖生产登记证(或推广许可证)、批准文号,以及以次充好、掺杂使假、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的,伪造、涂改产品生产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准等各类假冒伪劣农资,采取撤柜、公告召回等措施,责令退出市场,及时销除不安全隐患。我局今年以严禁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保护消费者权益、实行规范化管理为主题,专门召集经营户进行座谈。在与农资经营户签订《农资规范经营责任书》的同时,积极落实清仓反馈制度,督促农资经营主体对所经营的过期变质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进行及时清理并列出清单,报属地工商所予以监督销毁。

(三)落实维权机制,维护农民利益

一是充分利用各工商所和乡村的12315维权网点,悬挂农资警示牌,提醒农民朋友在购买农资时要向经营者索取发票或收据,发现和购买了假冒农资时可向投诉联络点或工商所投诉。二是通过印发宣传单将正规的农资商品经营网点和如何识别假劣农资、投诉渠道、电话等相关资料向农××经营者宣传,增强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讲解识别真假农资商品知识,解答法律有关规定,印发宣传资料,并运用流动工商服务活动,深入到乡镇和行政村设立咨询服务台,宣传合理施肥、科学使用农药知识。三是落实消费投诉联络员制度,通过联络站及时反馈涉及农资、果蔬、等经营和消费投诉。

(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针对目前农资经营索证索票和“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在运作中的实际状况,我局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调查了广大执法人员的监管工作,召开了农资经

营户座谈会,走访辖区农资经营户并进行了详细交流和座谈,访问了部分农民消费者,座谈和访问中发现农资经营的一个显著特点:辖区内经营农资的经营户多为本市几个在的代理商(也称部经销)的零售商,零售商销售的农资一般是从大的代理商那里进货,大的代理商则直接从厂家进货。鉴于以上农资经营的特点,我们借鉴食品流通环节监管方式从今年在钜桥镇开展了化肥

备案和化肥销售清单制度试点工作。具体方法如下:

推行农资经营备案制度必须把握好五个环节:即是第一关代理进货环节。

1、经营农资的代理商向首次供货的供货商应索取对方加盖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肥料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商标注册证、质量检验证等复印件每年索要一次:

2、代理商按经营农资批次向供货商索要进货发票和质检报告。这个环节和代理商的索证、索票环节是一样的。

第二环节代理商到工商局进行备案。

1、代理商携带向供货商索要的证件到工商局进行备案:

2、工商局核实后,向代理商发放农资商品备案表:

3、代理商按批次向工商局提交商品质检报告:

4、代理商从工商局领取肥料备案清单:

5、代理商备案后填写进货台帐,并将进货发票粘贴于进货台帐背面。这个环节中代理商提交了商品质检报告并填写了进货台帐,代理领取的农资商品备案表实际上就是零售商索证所需要的材料,“肥料备案清单也就是代理商的销货凭证。也是零售商的进货凭证。

第三个环节代理商向零售商供货。代理商向符合条件的零售商供货时,我们要求代理商不得向无肥料经营资格的单位供货,这样从源头上把握了农资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的落实。

第四个环节零售商进货。

1、我们要求零售商不得从无经营肥料资格的单位进货,零售商索取上述农资商品备案表复印件和肥料备案清单;

2、零售商凭“肥料备案清单”建立进货台帐,在进货台帐背面粘帖“备案清单”票帐相符。在这个环节与“两帐两票一卡一书”的相对应环节相比,零售商从实行“备案清单”管理的代理商进货的,不需要索取供货商的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了这样简化了索证索票手续。

第五个环节加强零售商的管理。零售商向农户销售肥料时要建立销售台帐,向消费者出具销货发票和质量信用卡。我局先后召开多次工商所长会,积极推行农资商品监管备案工作,加大对农资经营户的监管力度,并绘制肥料销售备案流程图,对每个环节都进行了详细讲解,使经营者和消费者对化肥流通流程一目了然,版面上印制了“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加强了消费者对经营户的监督。同时要求农资经营户按批次将农资商品备案表粘贴在版面上,便于消费者识别商品来源和渠道。实行这个制度以来大控制住了进货渠道,确保了农资产品的质量,减少了非正规渠道肥料注入市场,从源头上遏制了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促进了农资市场监管商品可追塑机制的建立,监管成效初显。

(五)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执法合力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事关农业生产和农村稳定,必须多部门、多方位形成合力才能确保监管到位。因此,我局采取以下几种形式开展农资市场监管,一是积极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主动与农业、农机、质监、公安等职能部门的配合和联合执法,运用联合检查、重点检查和巡回检查等形式,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结合实际实行分片、分段责任制将农资市场监管纳入片段管理,明确监管职责和任务,量化工作指标,实行绩效考评,使所、片监管员切实担负起辖区农资市场监管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及时传递信息,强化舆论宣传。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街头咨询、知识竞赛等媒体或形式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打假维权知识进行宣传,适时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震慑不法分子,扩大红盾护农的社会影响。做到电视有镜头、广播有声音、报刊有文字,在全社会形成农资市场打假维权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在一定程度上震慑了不法分子,减少了坑农事件,维护了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经过努力,我局农资市场监管取得了一定成效。经营户管理规范了,违规违法事件少了,农民的自我保护和参与意识增强,农资市场得到了繁荣,科学的农资市场监管体系正在逐步建立。就全局而言,农资市场监管还是当前的工作热点,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工作的机制。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发展,进一步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力争让政府放心,让农民群众满意,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五篇:长沙县农资示范店基本标准规范

长沙县农资示范店基本标准规范

一、农资示范店是指设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附近所在集镇或主要交通要道上,向农村居民主要销售化肥、农药、种子、农地膜、小型农机具、等农业生产资料,并提供相应农村服务的农村零售店铺。

二、农资示范店具备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和经营商品种类。店铺营业面积100M以上,附设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仓储库房。化肥、农药及其他农资商品齐全,有必要的配送服务运输工具,能为消费者提供大宗商品送货上门的销售服务,农资商品的配送率在100%以上。

三、店面与生活、食品区有一定的距离。店铺进行过一定的基础装修,店内整体通风、明亮。包括:地面有地砖,并保持清洁;店铺内外墙壁经过粉刷洁白清洁。

四、店铺门前清洁宽广开阔,无杂物及其他障碍物,门前开阔面积达40M以上。

五、店面标识清晰醒目,易于辨识;标识长宽比例适中。

六、店铺经营配备一定的营业设施

(一)商品按品类划分不同区域分类、分品种摆放、整齐美观,有与经营商品相匹配的陈列货架或柜台,(二)使用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并按相关规定定期送检。

2(三)有与其经营的农资商品相适应的仓储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

七、销售管理:

(一)店内明示质量承诺,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二)销售的农资商品宜符合当地的种植结构,优先选择销售名牌商品。

(三)建立农资商品准入和可追溯制度,建立商品准入制度,做好进、销货台账。对所售农资开好票据,建立农资追溯平台,采购的商品要对进货渠道进货商进行登记管理,对销售的商品质量进行负责。

(四)执行国家物价管理政策,所有商品明码标价。

八、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定期参加县局举办的培训,熟悉农资商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及相关知识、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提供必要的农技服务和市场信息。农资示范店从业人员需从事农资销售或农资服务2年以上,并能为消费者提供农资市场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功能,并根据消费者需求适时组织一定人数的农业技术服务讲座等。

202_创建农资经营示范店实施方案[5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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