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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南路小学美术作品展览方案
编辑:独影花开 识别码:23-997513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16 19:24:3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幸福南路小学美术作品展览方案

幸福南路小学美术作品展览方案

“21世纪的教育是创造性的教育,而美术是培养学生创造性的最好手段”一直以来,我校把抓好艺术教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大力提倡以艺启智,以艺辅德,以艺创美!生动活泼的美术课,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深深的吸引着学生,使学生对美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好作品层出不穷。

一、展览目的: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的美术教育,调动学生的绘画兴趣,提高学生的绘画能力,展示我校最近两年来在美术教育方面取得的优异成果,特拟举办此次学生美术作品展。

1、提高学校知名度

(1)、我校通过这次正规、大规模的美术作品展,会让社会各界人士更进一步的了解到我校对艺术教育的重视程度,投入的力度及所取得的成绩。提高学校在人们心目中的美好形象。

(2)、通过这次展览,教育局领导可以看到我校狠抓素质教育所取得的优异成果。提高学校在领导心目中的美好形象。

2、推广我校有特色的美术教育

历来,小学美术还停留在简单的简笔画、水粉画基础创作阶段,在幸福南路小学,校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二课堂活动开展的特别好,中国画、版画、油画、泥塑等绘画领域阶段,并取得不俗的成绩!我校紧跟时代步伐,大胆开拓和创新,在最近两年里,先后进行了中国画、版画、水粉、线描画等教学,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条件成熟,我校有能力举办一次大型画展,相信我们的学生美术作品一定可以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好评,进而推广我校有特色美术教育!增强美术兴趣班学生绘画的信心,调动其他学生绘画的兴趣,使我校的艺术氛围更加浓厚。

通过此次展览,美术班的学生得到了大家的肯定和鼓励,对绘画活动更有信心了,相信今后他们会更加喜欢画画,画出更好的作品来。其他学生受这样浓厚的艺术氛围熏陶,对他们而言何尝又不是一种鼓励呢?

二、展览时间、地点

1、展览时间: 202_年5月15日------5月16日 共2天

2、地点:各班门口

三、展览作品:

平面作品需装裱,立体作品注意展示的摆放。

四、展览程序:

5月15日开始,由各班班主任带领学生进行有秩序的参观,校领导进行评比。

五、工作人员安排:

总指挥:张国卿 总负责:刘静

美术作品辅导教师:张丽炎、胡文楠、徐智仲 布展人员:全体美术组教师

第二篇:美术作品展览方案

幼儿园美术作品展活动方案

“儿童画”是幼儿的一种特殊语言,它是幼儿表现内心世界的一种载体。孩子们在画画时眉飞色舞、神采飞扬、边画边说,很是快乐,而画画本身就是一种创作,幼儿通过对环境事物的观察,把身边的所见所闻以非常兴奋的心情随心所欲地大胆表现出来,创造力、想像力、在绘画中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处于伟大知识经济时代,我们最需要的是创造力,而美术被公认为是对儿童创新意识培养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因此,我园特举办这次幼儿美术作品展览,为每位幼儿提供展示美的平台。

一、活动目标:

1、培养幼儿对绘画的兴趣,通过绘画、手工等形式感受身边的艺术之美。

2、丰富幼儿的艺术生活,通过这次画展提高幼儿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使幼儿园艺术氛围不断增强。

二、教师人员安排:

活动组织者:聂雁

许艺爱

曾虹霞 活动协助者:各班老师

三、展览时间:7月 日

四、展览地点:南开小学

五、活动准备:

大型KT板多块,玻璃胶,展示用桌子

各班绘画、手工作品

六、作品要求:

1、绘画内容富有创意,可以由老师或家长指导,但不得家长和老师包办。

2、鼓励参展作品形式多样:蜡笔画、国画、水彩画、拼贴画、立体的手工制作(利用废旧材料拼贴均可,如:鸡蛋壳、瓜子壳、豆类、大米等),形式不限,大小不得小于A3 / 8k。

3、可以根据作品的题材选择不同的材质、颜色的纸张。如:拼贴画可以选择有颜色的画纸等,但纸张大小不得小于A3 / 8k。

4、各班参展作品在参展作品背面注明作品作者姓名、班级。5,每班平面作品15幅、立体的手工制作15件。

七、活动过程:

1、请各班老师将参展作品于6月25日前收集 2、7月2日各班老师负责布置好作品展示牌。

3、作品展将与毕业典礼同时进行,欢迎各班老师、幼儿和家长参观。

4、各班将评选出优秀作品5幅,并给予奖励。

八、其他:

1、请各班老师提醒幼儿在参观的过程中要文明观看,不得随意乱涂乱撕,损坏作品。

2、各班老师可以在信息栏里通知家长有关“绘画展”的相关信息,取得家长的配合。

第三篇:青山区幸福南路小学道德讲堂方案

青山区幸福南路小学“道德讲堂”

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积极参与道德实践活动,不断提升未成年人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办关于印发†关于建设“道德讲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文明委„202_‟14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为形式的“道德讲堂”,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新载体,是中央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和着力打造的特色品牌,也是202_年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学校应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阵地作用,以整合提升的方式,突出强化思想道德建设内容,全面推进“学校道德讲堂”建设,使之成为引领广大师生持续提升道德素养的有效平台。

二、工作目标

(一)倡导学生做到“在家中为长辈尽孝心,在学校为同学送关心,在社会为他人献爱心”,倡导老师做到“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倡导家长做到“言传身教,存好心,行好事,做好人”。提升我校师生及家长的道德水平,努力达到“教育一代人,引导两代人,影响三代人”的教育目的,完成“学校道德讲堂”建设目标任务。

(二)在实践及活动层面扎实推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师德建设和家长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形成运作效果明显、切实可行的“学校道德讲堂”工作机制。

(三)增强我校学生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和自我意识等方面的心理适应、自我调节、健康成长的能力,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

三、工作原则

1、实践性与实效性原则。以我校学生亲身实践、参与活动、体验学习为主要方式,通过开展富有趣味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道德讲堂活动及开设活动课、实践课、专题讲座等多种渠道开展工作。

2、整合与互补原则。要将“学校道德讲堂”与学校开展的各类道德实践教育活动相互补充,与家庭、社会教育相互完善,综合利用各类已有阵地,以整合提升和新建相结合的方式逐步推开。

3、全体性与主体性原则。面向全体学生开展活动,培养健康的心理品质和健全人格;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鼓励学生主动参与、独立思考,自助自立自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教育整体氛围的形成。同时,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建设和家长思想道德建设。

四、讲堂流程

“学校道德讲堂”流程必须严格按照中央文明办规定的“五个一”活动要求进行。

一是唱歌曲。每一次开讲前,组织学生(教师、家长)学唱•公民道德歌‣;

二是学模范。

1、围绕主题,组织观看一部道德模范、先进典型事迹的短片;

2、由学生(教师、家长)或请先进典型、道德模范等先进人物讲述一个自己的或发生在身边的,体现中华传统美德、优秀革命道德与时代精神的典型事例。

三是诵经典。在每一次讲堂过程中,组织学生、教师、家长必须诵读三句名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恶之家必有余殃”,“但行好事、莫问前程”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除了这三句名言外,可按照经典内容朗朗上口、脍炙人口、简明易懂、耳熟能详、流传不衰的要求,适当安排•弟子规‣等中华传统经典语录和征集到的有关公民道德的格言、名言和警句等;

四是发善心。由学生(教师、家长)评议身边好人故事、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讲述心中感受。引导大家扣问良心,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醒,从中品悟道德力量,达到启迪心灵,提升道德境界的目的。

五是送吉祥。活动结束时,送出由学生(教师、家长)自己动手精心设计制作的祝福卡片或由该班组织一次志愿服务活动等。

五、讲堂主要内容

设立一个公共“学生道德讲堂”(主要对象是四级学生),打造好氛围,形式由年级组、一个班或几个班轮流开讲。待 3 积累经验后,明年在其他年级或班级全面推广。

“学生道德讲堂”的内容必须贴近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实际,必须针对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问题和困惑,必须符合学生生理和心理发展的需求。

1、以学生为主体,结合“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的持续深化,组织在开展“学雷锋”、“美德少年”、“日行一善”、“洒扫应对”等主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学生等身边典型讲述美德故事和先进事迹。以“学生讲身边事,学生讲自己事”为主要内容,用身边发生的好人好事教育学生。

2、可请宣讲员、先进典型上“学生道德讲堂”为学生讲先进事迹,或请家长、普通民众上讲堂讲道德故事、道德感悟;

3、可将传统节日与思想道德建设有机结合,强化传统节日的道德渗透,开展富有特色的节庆道德教育活动;

4、可突出道德文化建设,结合•弟子规‣等道德经典诵读和中华经典诵读,引人崇德向善。

六、推进步骤

学校“道德讲堂”建设分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一)规划准备阶段(202_年3月)。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通知,为做好建设工作提供条件和奠定基础。

(二)建设运行阶段(202_ 年4月—7月)。按照有关要求,开展道德讲堂建设运行工作。

(三)健全完善阶段(202_年8月—9月)。利用暑假,对前一阶段“道德讲堂” 建设运行和完成目标情况进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为做好下一阶段建设运行工作奠定基础。

(四)再建设运行阶段(202_ 年9月—12月)。在借鉴经验的基础上,把“道德讲堂”活动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五)总结阶段(202_年1月)。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七、有关要求

1、建立道德讲堂。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校应有2个道德讲堂,设置在四楼电教室和录播教室,202_年4月底前,在四楼电教室及录播教室完成道德讲堂的布置任务。

2、组织宣讲队伍。以“自身素养强、道德素质高、文化修养好”为标准,组建宣讲队伍,宣讲时要挂牌上岗。主要分为三个层面:

宣讲人员讲:组织宣讲员队伍,充分利用各类宣讲素材,到群众中间进行巡回宣讲。

先进模范讲:组织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作为宣讲员,现身说法,传递道德。

身边群众讲:组织“有道德的人讲道德”,吸引广大师生讲自己、讲他人、讲身边的道德故事,使群众成为“道德讲堂”的主人。

3、活动形式多样化。以“我听、我看、我讲、我议、我选、我行”为主要模式,充分尊重师生意愿,设计多样化 5 宣讲形式,使群众易于参与、乐于参与。

4、活动时间经常化。各道德讲堂要定期不定期经常性开展活动,每两月至少安排一次,每次都要有明确的主题;对每次开展的活动情况以文字报道、现场图片、视频资料等形式进行整理归档。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我校建立道德讲堂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党、工、团、队抓落实的组织架构。

2、加强检查考核。

3、建立规范化的阵地建设模式。

4、认真制定工作计划。

青山区幸福南路小学

二〇一三年三月

第四篇:美术作品展览和评奖的活动方案

美术作品展览和评奖的活动方案

一、美术作品展的意义

为了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给孩子们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发展特长,弘扬个性,增强身心素质,提高学生艺术素养和审美水平,特举办本次画展。

二、展览项目

彩笔画、素描画、蜡笔画、剪贴画、粘贴画等等。

三、作品要求

1、主题:中国梦我的梦。

2、规格:A4纸。

四、展评时间

计划在第12周。

五、展出地点

在尚德楼的美术室展出。

六、评奖方法

每班收集学生作品,给优秀作品评奖。

负责老师:林柳波202_、2、30

第五篇:第十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实施细则

第十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实施细则

由文化部和中国美术家协会共同主办的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是国家级的综合性大展,每五年举办一次。第十届全国美展于202_年举办,适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五十五周年,是本世纪初最重要的一次美术盛会。全国美术家们将以满怀激情的创作把一批无愧于伟大时代的艺术精品奉献给人民,向建国五十五周年大庆献礼。

这次大展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培育美术新人,推动美术创作,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美术事业。

一、组织机构

成立第十届全国美展组织委员会,由名誉主任,正、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全面负责领导展览的筹备和展出的各项。组委会下设第十届全国美展办公室,在秘书长领导下负责第十届全国美展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中国人民解放军成立本地区本系统的第十届全国美展的组织委员会和展览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的创作,作品征集、评选和上送展品等各项工作,并与第十届全国美展组委会、第十届全国美展办公室随时取得联系,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完成第十届全国美展的各项工作。

承办第十届全国美展分画种展区工作的省、市地区,相应成立展区的组织委员会和展览办公室,在全国美展组委会的领导、协调下,搞好本展区的收件、评选、展出及出版作品集等各项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展区第十届全国美展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由所在地区的文化厅、局和美术家协会协商产生,报第十届全国美展组委会备案。

解放军参加第十届全国美展的作品请总政宣传部负责组织征集和评选。中直单位送展的作品请北京美协负责组织征集和评选。

二、展出方式、时间和作品件数

第十届全国美展采取两个阶段办展的方式,先按画种分展区展出,然后在北京举办获奖作品展。第一阶段:各展区具体收件日期与展出日期详见附件《第十届全国美展各展区展览计划和有关规定》。展览名称统一为《第十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XXX展区》,总计展出作品约3500件。

1、展区地点及展出作品数:

(1)中国画展区: 浙江省杭州市 展出作品500件。(2)油画展区: 广东省广州市 展出作品500件。(3)版画展区: 四川省成都市 展出作品400件。

(4)雕塑展区: 吉林省长春市 展出作品150件。(先寄9寸照片)(5)水彩、粉画展区: 广东省汕头市 展出作品300件。(6)壁画展区: 广东省广州市 展出作品150件。(7)港澳台邀请作品展区: 广东省深圳市 展出作品260件。

(8)综合展区: 江苏省南京市 漆画展出作品150件、连环画和插图画展出作品100件、年画

招贴画和宣传画展出作品100件、漫画展出作品100件。

(9)艺术设计展区: 上海市 展出作品400件。

2、展区工作任务:

(1)收件:按预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解放军作品分配数收取作品。(2)组织好评选评奖工作。(3)搞好展区展览工作。

(4)负责将本画种获奖提名作品送北京第十届全国美展办公室,经总评审委员会通过后,参加《第十届全国美展获奖作品展》。

(5)退件: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未入选作品以及展览结束后的入选作品退给各省市美术家协会。(6)按统一规格、版式出版本画种展览作品集。

第二阶段:在北京举办《第十届全国美展获奖作品展》

1、展出时间:于202_年12月初至202_年1月初在北京中国美术馆举办《第十届全国美展获奖作品展》,届时将隆重举行开幕式和颁奖仪式,同时举办学术研讨会。

2、展出作品件数:展出第十届全国美展获金、银、铜奖及优秀奖的作品约350件。

3、《第十届全国美展获奖作品展》将有计划安排国内外巡展。

三、第十届全国美展参展作品要求:

1、凡自1999年第九届全国美展以后创作的作品,无论是否参加过何种展览,均可选送参展。

2、每位作者每展区展出作品不得超过两件。

3、送展作品一律填写标签和一式三份作品清单,应逐项填写清楚。标签、清单将由第十届全国美展办公室统一印发。

4、现居住在海外有中国公民身份的作者,可以直接将作品寄往展区。(同时附寄护照复印件)参加展区的评选、评奖。

5、对各画种送展作品的规格要求见附件,请严格执行。

6、艺术设计作品个人直接投稿至上海展区。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238号上海美协 何小薇 收邮编200040电话(021)62483450

四、作品评选、评奖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第十届全国美展组委会制定的评委会组成原则,聘请本地区著名美术家、美术评论家组成评选委员会,经第十届全国美展组委会确认后公布。按照第十届全国美展办公室确定的各画种送选作品分配数(分配数额另行通知),评选出本地区的送选作品,按画种分别送往各展区。送选作品件数,只能少于分配数,不得超过分配数,因超送作品出现的问题,由超送省、市自行负责。

2、各展区的评委,由第十届全国美展组委会从全国各地该画种的著名画家和专家中聘请。按照预定的展出作品数评选出展出作品。从展出作品中按预定的数量评选出获金、银、铜奖及优秀奖的提名作品。获奖作品件数可以少于预定数,不得多于预定数。

3、第十届全国美展设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各若干件。第十届全国美展设总评委会。总评委会由第十届全国美展组委会聘请。总评委会对各展区评定的获奖提名作品作终评。经总评委终评确认后的获奖作品为第十届全国美展的获奖作品。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评委的作品,不参加本地区送选作品的评选,可自选一件作品直接送展区参加展区的评选和评奖。评委会的参展作品数不占各省市参加评选的作品分配数。

5、各展区评委作品不参加评选和评奖,可自选一件作品直接参加本展区展出。

6、总评委会的作品不评奖,可以自选一件作品参加《第十届全国美展获奖作品展》的展出。

7、第十届全国美展拟设立专项奖,凡希望设立专项奖的机构和个人须在展出前三个月向第十届全国美展办公室提出申请,经组批准委会后实施。

五、展览费用: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筹展费用,包括作品征集,评选,送、退件等费用由各地区自行筹集解决。

2、各展区的展览费用,包括评选、展览、收送件、退件及出版画集等费用自行筹集解决。

3、《第十届全国美展获奖作品展》的费用,第十届全国美展的办公费、组委会会议以及由第十届全国美展组委会召开的研讨会等费用,由主办单位申请财政拨款及由组委会通过社会赞助筹集。

4、第十届全国美展将收取作品参展费。

(1)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送往各展区的作品均须交参展费。参展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向作者收取。收费标准分别为:雕塑每件作品300元,油画、壁画作品每件200元,中国画、漆画作品每件160元,艺术设计作品每件初评100元、复评150元,其余画种作品每件100元。在寄运作品同时将参展费汇至各展区办公室。

(2)现居住在海外有中国公民身份的作者的参展费用分别为:雕塑作品每件150美元,油画作品每件100美元,中国画作品每件100美元,艺术设计作品每件初评30美元、复评200美元,在寄运作品时,直接将参展费汇至各展区办公室。

(3)各展区将获奖提名作品运往北京参加《第十届全国美展获奖作品展》时,各展区应将作者缴纳参展费的50%汇至第十届全国美展办公室。

六、举办《第十届全国美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作品邀请展》

1、展出时间地点:202_年9月11日至10月10日在深圳举办。

2、展出作品件数:总计约260件,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作品约90件、澳门特别行政区作品约80件、台湾地区作品约90件。

3、展出作品不分画种,不评奖。从展出作品中挑选出约30件作品作为特邀作品参加《第十届全国美展获奖作品展》。

七、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第十届全国美展组委会及其展览办公室、各展区组委会及展览办公室、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十届全国美展组织机构均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参展作品的安全。作者亦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作品的安全(作品安全保护措施见附件)。

2、凡送展作品作者应确定作品的保险价,并由作者支付作品的保险费用。保险费用按作品保险价的千分之五计算。作者在送交作品时,同时交纳保险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给各展区寄运作品时,将寄运作品的保险费汇至各展区,由各展区向保险公司投保。

3、为了宣传近年来美术创作的成就,中国美协将在《第十届全国美展获奖作品展》结束后,安排赴海外展出。因而,凡第十届全国美展获奖作品,应视为作者已同意其作品赴海外展出。

4、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主办单位在征得作者同意后有优先收藏作品的权利。

八、凡有送作品参加第十届全国美展的作者,需确认并遵守本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

本实施细则有未尽事项,由第十届全国美展组委会授权第十届全国美展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第十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组织委员会

202_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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