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4号文库
窦立夫同志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编辑:繁花落寂 识别码:23-824138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05 01:11:32 来源:网络

第一篇:窦立夫同志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窦立夫同志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推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再上新台阶。下面,我就做好这项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总结经验,明晰不足,切实增强做好公共机构节能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我市根据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要求,始终把节能降耗工作摆在重要突出位置,制定了“十一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建立起分级管理、职责明确、运转协调的节能体系,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推进节能技改等具体措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仅2009年度市级机关水、电、燃油人均能耗就同比分别下降了5.37%、5.02%和6.10%。主要是实现了五个“进一步”:一是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市委、市政府对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一直非常重视,从2007年起,就将市直101个部门的节能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单项工作目标考核。今年,又将原市级机关资源节约活动领导小组升格为淮安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了成员单位范围,明确了职责分工,为做好节能工作提供了扎实的组织保障。二是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近年来,相继出台了《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公示制度》、《能源消耗年度统计报告制度》、《淮安市公共机构节能考评工作意见》、《淮安市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节能管理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各地、各部门也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制定了水电、办公用品、车辆等的使用管理细则,有效地规范和推动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开展。三是能耗统计进一步规范。近年来,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从无到有,并且逐步实现规范化。目前已建立了市直机关单位能耗数据库,录入了101个部门2005—2009年的全部能耗数据,各县(区)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也正在有序进行,为节能降耗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性资料。四是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在全市公共机构中相继开展了以“减少污染、珍爱家园”为主题的“绿色公务”活动,以“推广使用节能产品、促进扩大消费需求”为主题的节能活动,此外还开展了城市无车日、机关办公区能源紧缺体验活动等等。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开展持续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两年来共印发宣传册1400本、《应知应会手册》3000份、各类宣传画近4000张,邀请省有关专家来淮举办讲座三期。通过上述办法,使节能工作从“无形”变为“有形”,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在全市机关中形成了倡导节能、反对浪费的良好氛围。五是督查考评进一步强化。公布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举报电话,实现全社会有效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经举报查实的问题除整改外,还在年终考评时给予扣分,情节严重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通过严格的百分制量化考核,近三年来全市共涌现出37家节能先进单位,为推动公共机构节能起到了表率带头作用。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一是组织体系不够完善。目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网络只覆盖到市本级,县(区)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网络机构还没有完全建立,有的没有专人负责,无法履行职能;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也远不够健全。二是节能投入不够充足。全市现有计量设备严重不配套,连分户计量的基本要求都没有达到,直接影响到能耗监督和考评;很多单位节能经费不足,对现有设备改造舍不得投入,即使改造也往往不能按要求全部换用节能产品。三是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一些单位对《条例》和《办法》的贯彻落实不够深入,学习宣传流于形式;有的单位对能耗统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往往应付了事,有的长期不统计、不上报,严重影响到全市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节能监管存在死角;基层单位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调动等等。对此,各地、各部门要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上升到倡导低碳生活方式、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树立机关良好形象的高度来加以认识,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总结查找不足,从细节和点滴做起,逐项落实节能措施,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全面完成“十一五”既定的各项节能目标任务。

二、夯实基础,突出重点,全力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公共机构带头做好节能工作,对于增强全社会节能意识、实现全面科学发展具有积极的导向和示范作用,同时也是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今年的节能目标是:市级公共机构在2005年的基数上,人均节电量、节水量分别达到20%;建筑节能和人均能耗分别降低20%;公务用车车均百公里油耗下降5%以上。从目前情况来看,这一目标是完全可以实现的。关键是要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完善能耗统计台帐。做好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既是《条例》和《办法》的要求,也是制定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的基础工作,否则就难以确定下一步工作目标,也无法对节能成效进行对比分析。因此,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这项基础性工作,组织专门人员开展能耗统计,建立和完善能耗数据基础台帐,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有条件的单位要尽快落实能耗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力争加快建成能耗监测体系。在统计工作中,不仅要摸清基本的能耗使用情况,还要找到能耗的增长源、增长点以及可控点,使统计监测成为我们搞好调控、完善措施、挖掘潜力的有效工具。

(二)抓好重点环节节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面广量大,只有抓住重点和关键环节,全力推进,才能确保取得实效。一是抓好水电节约。要积极推广经国家认可的节能办公设备,逐步淘汰低效、高能耗产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办公,减少照明电耗;严格按规定使用空调,控制开机时间和温度;大力推广节水型器具,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提倡使用循环水。二是抓好车辆节油。要控制车辆编制,将公务用车纳入政府节能采购,优先选购节能环保型车辆;加强公车管理,禁止公车私用,提倡合乘车辆;公务车辆统一实行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和定点加油,根据车型和排气量核定单车油耗定额。三是抓好建筑节能。要加强新建、改扩建项目的节能设计综合评审和节能监管工作,推进既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广和使用节能降耗新技术、新材料,大力提倡利用太阳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进一步整合办公用房资源,合理调剂,避免浪费。四是抓好政府节能采购。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优先采购高效节能环保的办公设备和照明、用水器具;要摸清机关现有设备家底,避免重复采购。此外,对能耗水平高或者消耗量大的重点用能单位,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将委托专业机构对其进行能源审计,推动其改善用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三)加大节能投入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公共机构节能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大力支持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支持节能改造、监督管理、宣传培训、信息服务等活动的开展,确保节能日常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要重点加大计量设备采购投入,尽快实现分户、分类、分项计量。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节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快“十二五”规划制订。制定公共机构“十二五”节能规划,对于规范和引导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保证相关工作科学、持续、有效地开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有关部门要根据全省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要求,结合淮安实际,深入调研,充分论证,明确节能目标和措施,做好《淮安市公共机构“十二五”节能规划》的编制工作。县(区)也要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内容上要包括所辖乡(镇)、街道公共机构,并将节能规划目标和指标按年度进行分解落实。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要主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省定能耗定额标准,结合我市不同行业、不同系统公共机构能耗特点,完成本级所有公共机构的能源消耗定额制订工作。今后财政部门将根据此项标准拨付能源费用,逐步在机关建立能源使用量化管理机制,改变机关用能无统计、无定额、无监管的局面。

三、加强领导,严格考评,着力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各项措施全面落实

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努力实现节能降耗目标,关键在于狠抓落实。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转变作风,履行各自职责,既要立足当前、从现在做起,又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确保今年和整个“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全面完成。

一要高度重视,实行公共机构节能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一把手”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解决具体问题,分管领导要抓好节能工作的落实,所有工作人员都要积极主动参与;要明确管理职责和工作目标,把节能工作同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本部门业务工作一道部署、一起检查、一同考评,确保各项节能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和《办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周密安排,迅速落实,把节能变成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使每个人都成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宣传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二要严格考评,对公共机构节能实施全方位监督。建立严格和全面的考核监督机制,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的根本保障。今年的考核监督工作主要包括五方面:一是修改出台《淮安市2010年度公共机构节能考评工作意见》,年底对公共机构节能责任单位进行全面考评。二是继续将市直机关和部省属驻淮单位节能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科学发展目标进行考核。三是实施媒体监督,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责任单位名称、责任人姓名及节能工作情况通过媒体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四是组织安排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公共机构节能情况进行视察。五是对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双过半”检查,对上半年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

三要加强协作,形成推动公共机构节能的强大合力。公共机构节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仅靠一两个县(区)或部门难以完成,需要各地、各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参与。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顺利开展。作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主体,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协调、推进、指导和监督、考评职责,加快建立运转顺畅、执行有力、监管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制,积极主动地推进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定期召开公共机构节能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增强相互之间的工作联系及业务交流。各职能部门要抓好自身节能工作,有下属公共机构的市直部门还要把工作延伸下去,特别是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要加快建立本系统内节能工作的监管体系,把节能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单位。

同志们,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负重奋进,打好公共机构节能降耗攻坚战、持久战,切实提高全市公共机构节能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第二篇:周立元同志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周立元同志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

联络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省政府管理局办公室

时间:2010年10月08日

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

努力开拓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新局面

——周立元同志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9月27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会议,是经过省政府批准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的总体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总结工作,交流经验,部署任务,强化措施,进一步推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扎实开展。

锦州市委、市政府对这次会议很重视,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刚才,锦州市副市长王广明同志,作了热情洋溢的致辞,介绍了锦州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使我们很受鼓舞,也很受启发。一会儿,省人大办公厅、省公安厅和大连、铁岭、锦州三个市,还要介绍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经验和体会,希望大家相互学习借鉴,共同促进提高。

下面,我讲三个问题:一是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当前存在的问题;三是下一步工作任务。与大家共同研究、讨论和交流,供同志们工作中参考。

一、要充分认识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

借此机会,我先把上半年全省节能减排完成情况作个简要通报,使大家了解形势,掌握全局,便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一)上半年全省节能减排完成情况

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今年上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要进展,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同期、好于预期。主要标志:一是国民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增长。今年以来,全省经济在连续保持12%以上增速的基础上,继续保持高位运行。上半年,全省生产总值完成8205.5亿元,增长14.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5个百分点。二是需求结构进一步优化。投资需求持续增长,上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548.6亿元,增长28.5%,比一季度加快6.2个百分点。消费需求增幅逐月攀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3200.6亿元,增长18%,同比加快0.5个百分点,比一季度加快6.6个百分点。进出口大幅增长,进出口总额实现390.1亿美元,增长47.2%。三是经济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上半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010亿元,增长32%,高于全国地方平均水平5.5个百分点。四是人民生活继续改善。就业进一步扩大,截至6月底,全省累计实现实名制就业67.4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67.4%。

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我省“十一五”前四年节能指标,实际完成与计划目标总体上是一致的。经国家统计局确认,2009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5.08%,四年累计下降16.64%,占“十一五”总目标的81.55%,国家考核为超额完成等级。从减排情况看,经环保部核查,截至2009年,我省化学需氧量排放比2005年下降12.65%,完成“十一五”任务的98.07%;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12.16%,完成“十一五”任务的101.37%。截至今年上半年,我省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均持续下降,分别完成“十一五”任务的101.73%和107.03%,提前半年完成减排任务。

上半年,我省节能减排发展势头较好,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8月26日至28日,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协会在沈阳举办了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培训研讨班,辽宁介绍了经验。9月4日至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解振华副主任率领国务院督察组,对全省节能减排情况进行了督察。督察组在评议会上,对辽宁省公共机构上半年综合能耗比2009年同期降低5.14%,给予了很高评价。

(二)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自2008年10月1日施行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节能意识日渐增强。二是节能体系逐步建立。三是节能措施不断强化。四是节能管理开始规范。五是节能效果逐步显现。

今年上半年,省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组织了对全省105个公共机构节能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有70个单位达到良好等级,占66.7%;有34个单位达到达标等级,占32.3%;仅有一个单位没有达标。从节能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看,2009年,综合能耗与2008年相比降低了6.94%,在此基础上,今年上半年综合能耗与2009年同期相比降低了5.14%,其中电耗降低5.8%、水耗降低5.3%、油耗降低4.8%、燃气消耗降低5.1%、其它降低4.7%。

辽宁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有效开展,得到了国家的高度评价,也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全省公共机构共同努力的结果,也饱含着在座同志们的辛勤努力和汗水,应当充分肯定。借此机会,对各级公共机构从事节能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回顾我们取得的成绩,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省直各个单位、各市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普遍重视,都成立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部门、专门人员和工作职责,建立了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省公安厅成立了以李文喜厅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大连市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肖盛峰为组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召开了由各单位局以上干部参加的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肖盛峰常务副市长、徐国臣秘书长亲自参加会议,安排部署各级机关的节能工作。锦州、营口等市也分别组织召开了专门会议,对全市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市在成立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还积极与本市编办协调,申请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目前,锦州市、铁岭市、葫芦岛市编办已正式批复成立了节能处(科)。有的市已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了市直机关考核体系。大连、鞍山、本溪、锦州、铁岭等市完善了本地区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网络,建立了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并对联络员进行了专门培训。

第二,健全制度、明确责任。按照《条例》和省里的要求,各地区、各级公共机构都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狠抓制度落实方面下功夫。省法制办作为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辽宁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起草、论证和评审等环节倾注了大量的精力,并给予全程指导。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等部门,给予了许多政策指导和大力支持。省直大部分单位的办公室(行政处、后勤服务中心)也在人员少、任务重、工作头绪多的情况下,安排专人负责节能管理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及省监狱管理局等单位,还将节能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责任人。总的看,各地区、各部门都建立了岗位目标责任制、能耗统计报告制度和节电、节水、节油、节气、节约办公经费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有些单位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公务用车、空调、办公用品(设备)使用管理规定,普遍建立了能耗统计台帐。省物价局、省水利厅等单位建立了节能考核奖惩制度,并严格进行考

核。省民政厅、省地税局等单位为减少公车油耗,建立了单车使用成本独立核算制度,定期公示单车油耗,取得显著效果。省海洋渔业厅、省政府采购中心等单位积极创新办公耗材节能管理模式,严格控制纸质文件的打印数量,节约了大量纸张。还有些单位对机关办公经费、车辆管理费用等进行了定额包干管理,在机关内部使用集团电话、磁卡式电话等,有效地降低了行政成本,控制了浪费。

第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区、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开展了节能宣传活动。团省委组织开展了“手拉手”减碳行动、植树护绿、组建环保社团等一系列活动,被国家11部委授予第六届中华宝钢环境奖——“环保宣教类优秀奖”。在一年一度的节能宣传周期间,全省各级公共机构紧紧围绕“绿色办公、低碳生活”的主题,组织开展了“能源紧缺体验日”、“绿色出行日”等一系列的宣传活动。省直各单位在办公楼、食堂等公共场所统一张贴了节能宣传画。省国土资源厅、省供销社等单位专门制作了节电、节水、节气、节油的宣传小标识,在机关办公楼及所属单位进行摆放、悬挂和张贴。省水利厅、省经信委等单位还专门制作了宣传节约的纸杯、纸巾盒等,提示大家厉行节约,从点滴做起。省海洋渔业厅聘请专家针对车辆、船舶节能问题进行了专门知识讲座,在厅直机关开展了“绿色爬楼梯”比赛,机关人员踊跃参加,既丰富了大家的业余生活,又强化了节能意识。各市节能宣传周活动也开展得有声有色、丰富多彩。全省有12个市和

16个县、区举办了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采取座谈会、画板、条幅、宣传车、宣传册(品)、千人签名等形式进行宣传。鞍山、丹东、辽阳、阜新等市专门印制了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册,发放给各级公共机构,还在当地的日报、晚报上发出节能倡议,并开辟专栏,连续刊登绿色办公、低碳生活的实例和做法。铁岭市在市民服务中心开展了“能源连着你我他,节能减排靠大家”千人签名活动,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带头签名。节能宣传周期间,大连市公共机构停驶公务车1300多台次,节油12万升,节电5万余度,节水3000多吨。大家不要小看节油、节电、节水、节气等,它和减排是紧密联系的。节约1公升汽油,就等于减少了2.78公斤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节约1度电,就等于减少了0.781公斤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节约1吨水,就等于减少了0.91公斤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节约1立方米天然气,就等于减少了0.19公斤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节能和减排是密不可分的,节能就等于减排,减排就等于改善环境。

第四,措施得力、管理到位。各级公共机构都能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在节能管理上有自己的“打法”和“招法”,有新举措,不断创新。省政协办公厅、省公安厅开发了车辆信息管理系统,对公务用车实行网络化管理,省农委、省中小企业厅等单位对车辆实行集中管理和使用,对办公场所统一控制空调开启时间和运行温度。省国土厅、省水利厅、省畜牧兽医局等单位对办公楼照明设备指定专人管理、定时开关电源总闸,杜绝了电能浪费。省人社

厅、省林业厅、省文联、省九三学社、省社科院等单位在机关全面推行无纸化办公,充分发挥网络、公文处理系统作用,减少纸质文件的传送。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民委取消了各办公室的饮水机,在公共区域统一放臵2台饮水机大家共用。大连市、鞍山市、锦州市今年上半年还组织对本地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市进行了通报。

第五,加大投入、积极改造。随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深入,各单位普遍加强了用能日常管理,积极推行低成本、无成本节能管理工作。同时,在大力推广资源循环利用和环保再生办公用品、推行太阳能和地热能可再生能源的应用等方面,广开门路,挖掘潜力。省委办公厅、东煤地质局、省残联康复中心等单位,通过自筹资金给电梯安装了节能装臵、改造电机、更换了变电所电容补偿器、安装锅炉节能控制柜等措施,大大降低了电能消耗;省有色地质局安装了刷卡电表,实行计量收费;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地下车库热风幕进行集中改造,年节电200多万度;省政府机关车队、省水利厅对机关部分车辆安装汽车节油器;省人大办公厅、省地税局、省民政厅等单位应用的地源热泵技术,不仅效果好,而且年节约经费200万元以上;省国家安全厅、核工业地质局等单位安装使用了节电设备,可节电20%以上;省工商局仅去年一年就在全系统统一安装了300多台节能锅炉;大部分单位筹措经费进行了节能灯改造,有的单位对办公楼进行保温处理、对供暖设施进行了改造,朝阳市完成了文化大厦、体育场(馆)等办公

楼的太阳能楼体亮化工程,年节电12.9万度;省人大办公厅和抚顺市等还进行了合同能源管理实施节能改造的尝试,效果十分明显。

二、要充分认识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肯定成绩,目的是总结经验,增强信心;看到不足,目的是找准差距,以利改进。因此,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尚不平衡。从实际工作情况看,有的地区和单位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显不足,只满足原则要求,没有制定具体措施,工作没落到实处;有的部门本应承担起组织开展本系统内各单位节能工作的职责,但对本系统开展工作指导不到位,缺乏统一组织、部署和要求,甚至连最基本的工作情况都没人能够掌握;有的单位虽然成立了机构,但人员和责任都不明确,工作还存在放任自流和临时应付的问题;有的单位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说起来重视,做起来却是可有可无,强调客观因素多,查找自身问题少,工作缺乏计划、部署和检查,或者虽然有计划、有部署,但检查落实没有跟上,浮在表面,流于形式;有的地区以没有专门的机关事务管理机构为借口,没有指定部门负责,也没有指定专人来管,致使节能目标难以落实。

二是能耗数据统计工作不够理想。按照《条例》和国务院的要求,对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我们已经组织了

几次专门部署和培训。截至目前,已完成了93个省直单位、14个市共计10935个公共机构2005年至2010年上半年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任务。但是,有的地区和单位还存在着统计范围不全和数据不真、不准、报送不及时等问题。出现这个问题,单位领导有责任,但我们联络员同志也有工作不到位的问题。所以,这里还要强调一下,现在还没有报送2010年上半年能耗统计数据的单位,回去后要抓紧统计汇总,10月15日前,报到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是节能改造资金投入渠道不畅,力度不大。由于公共机构都是靠各级财政支持的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实施节能改造,就必须有各级财政经费来保障。尽管近年来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各级政府在对节能减排的资金安排方面逐年在加大力度,但在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安排方面还一直是空白。因此,尽管各级公共机构需要节能改造的项目很多,而且积极性很高、愿望很强烈,由于缺乏资金支持,使这项工作举步维艰,推进缓慢。有些单位尽管想方设法筹措了一些经费,进行了一些改造,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总体来看,投资渠道不畅,力度不大的问题仍比较突出。

这三个问题,都是今后应该认真解决的。

三、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努力开拓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新局面

同志们,今年是“十一五”收官之年,省委、省政府已经在谋划“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在未来的几年,我们将面临这样几个

重大课题:如何实现辽宁的全面振兴,尽快进入东部沿海发达省份行列;如何实现三大区域发展战略任务,形成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如何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形成更具竞争力的产业体系;如何构建具有世界当代水平的基础设施,建成国内一流的生态环境;如何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让改革振兴成果惠及全省人民。这些重大课题,与公共机构节能息息相关。所以,也是全省各级公共机构和在座各位同志肩负的重大而艰巨的历史使命,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加倍努力。

公共机构节能,是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辽宁实现全面振兴的重要一环,也是“十二五”的重要课题。我们各级公共机构虽然不属能耗大户,但却在节能中具有表率和牵头作用,就是说全社会和人民群众都看着我们。所以,我们公共机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为此,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科学推进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确保实现节能目标。为此,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着力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当前,要立足现有,积极协调,着力解决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机构的编制与经费保障等问题,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在各地区、各单位都有责任部门,有专人管理,形成上下联动、相互协调和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都要积极与编办等部门协调,尽可能地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尤其是各市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及工商、税务等系统管理的部门急需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尚不具备条件 的,也要设立专门岗位、明确专门人员负责这项工作。要加紧与各级发改委、财政等相关部门协调,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保障经费纳入各级负责机关事务工作的部门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省政府从明年起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费用纳入预算管理。

2、要落实好重点工作任务。今年年初,我们对今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前段时间我们又组织了检查督察。总体上看,都能按照省里的统一要求,抓了制度建设、宣传培训、日常管理和节能改造等,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突出重点,确保节能目标的完成。一要狠抓制度建设。要结合《条例》和即将颁布实施的《辽宁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抓紧制定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特别是各地区还要抓紧组织实施 “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的起草制定工作。二要狠抓节能管理。突出抓好节电、节水、节气、节油、节约办公经费为主要内容的日常管理工作,全面实现2010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在2009年的基础上降低5%的目标。三要狠抓宣传教育。要结合实际,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认识,形成氛围,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我们要以《辽宁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为契机,营造节能的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为全社会节能减排做表率。四要拓宽思路。要善于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兄弟省市和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借国家大力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管理、节能改造的有利时机,利用好各项有利的优惠政策,寻求各方支持,科学谋

划、严密组织,积极推进节能改造项目的实施。

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一下更换节能灯具的问题。省里早就明确要求,各级公共机构的非节能灯具今年必须全部更换。目前,在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大力支持下,省直单位正在进行更换,计划10月底全部完成。许卫国常务副省长在8月27日召开的省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要求,各市公共机构节能灯具的更换工作必须抓紧,各市财政部门要安排相应经费,务必在今年十一月底前完成。届时,省政府将组织督察,还要通报,对没完成更换任务的要实行问责。这件事,请各位联络员回去后,一定要向主要领导作汇报,不要把事耽误在我们手中。

3、要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关键在于有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扎实、廉洁高效的节能管理队伍,包括我们在座各位节能联络员。这支队伍,要做到“三个熟悉”,拥有“四种能力”。

“三个熟悉”包括:一是要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练掌握《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及相关节能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是要熟悉省情、市情、县情以及本部门的情况,熟悉了解本地区、本部门所作出的工作部署;三是要熟悉和把握不同时期各级政府和各级公共机构的重大决策,以及节能工作的重点任务,包括了解国外节能方面的动态、政策和措施。

“四种能力”包括:一是观察思考的能力,二是调研分析的能力,三是沟通协调的能力,四是督察督办的能力。

要做到“三个熟悉”,拥有“四个能力”,第一就是要刻苦学习,向书本学,向实践学,长本事,长见识。第二就是要不断创新,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善于在信息收集、调研分析、总结提炼、探索实践等各方面进行不停顿地创新。第三就是爱岗敬业,持之以恒、兢兢业业地工作,恪守职业道德。第四就是要关心同志,我们各级领导要关心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关心包括节能联络员的专业管理队伍的建设,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现长期、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借这个机会,代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代表省政府办公厅和机关事务管理局,衷心祝愿各位同志身心健康,工作顺利,在今后的工作当中,能够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第三篇: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讲话

在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2年8月30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省、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以来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刚才,振山局长传达了省、市节能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去年以来节能工作,并对下半年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希望大家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扎扎实实地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实效。下面,就做好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地位重要,影响深远,中央和省、市都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温家宝总理在去年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强调要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在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做好节能减排,各类公共机构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国家机构要做表率;省、市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省里出台了《山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耿

节能目标任务,全面摸清本单位设备能耗、建筑能耗、人均能耗等真实情况,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推进节能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加强管理,从严控制能耗。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面广量大,是一项经常性、持续性的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养成人走灯灭、节约水电的良好习惯,杜绝常明灯、长流水现象;积极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和节水设备,减少公共机构水电消耗;抓好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的使用管理,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减少纸质文件印发数量,提倡办公耗材循环利用。要坚持日常工作常抓不放、重点工作全力以赴的原则,抓住重点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三要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建设节约型机关,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手段,广泛宣传节能降耗的重大意义、方针政策、基本知识和先进经验,大力宣扬节能工作中的好做法、好典型,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倡导节能环保理念,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倡导生态社会文明,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领和推动全社会形成节能风尚和节约文化,营造人人崇尚节约、人人参与节能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领导,齐抓共管,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落

好的要表扬,差的要批评,做到奖惩严明,有力促进和推动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开展。同时,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提高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保障力度,确保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顺利开展。

同志们,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任重道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低碳环保理念和勤俭节约意识,以更加积极的工作态势,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措施,认真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加快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全面完成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为促进我县绿色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第四篇:在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总结近年来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任务。刚才,县机关管理中心***主任传达了市公共节能工作会议精神,并就下阶段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等一下,市机关事务

管理局***还要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领会,密切联系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要走投入少、效益高、可持续的发展路子。各机关单位是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组织者、管理者,我们带头节约资源,不仅对控制和降低资源消费增长有着直接的作用,而且将对引导和推进全社会节约资源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仅政府机关能源费用开支一年就超过800亿元,其中电力消耗占全国总消耗量的5%,接近全国8亿农民生活用电总量。为此,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抓好机关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大力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并以此带动节约型社会建设。

2、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是建设繁荣和谐**的具体行动。我县能源资源较为匮乏,陶瓷生产所需的燃煤等常规能源都要从外地调入,经济发展面临的资源约束矛盾比较突出。解决好我县的能源制约问题,既要有效增加能源供给,也要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做到开发与节约并举。公共机构节能是全社会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机构干部职工是节能减排的主力军、排头兵,也是节能工作的主要参与者。各乡镇各部门务必要从全县节能工作大局出发,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节能行动,为保障繁荣和谐**建设的能源供给尽力尽责。

3、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是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的现实需要。近年来,我县各级机关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市节能降耗的部署和要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也要清醒看到,由于缺少定额管理,以及受“花公家钱不心疼”等错误观念影响,我县公共机构中的资源浪费现象还比较突出,在用电、用水、办公耗材使用等方面,普遍存在着资源浪费现象,如:开着门窗开空调、长明灯、长流水、办公设备长时间待机等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资源的浪费和行政运行成本的居高不下。全县广大机关干部职工一定要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和过紧日子的思想,自觉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营造人人崇尚节约、人人参与节能的良好氛围。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我们讲节约、节能,不是要过苦日子,不是以牺牲公共机构的正常运转为代价。而是要培养广大干部职工更加科学合理的工作生活习惯,在保障公共机构正常运转基础上,实现资源的最大节约。

二、抓住机遇,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去年1o月1日正式实施的《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行政法规。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按照县里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通知》要求,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1、抓《条例》宣传。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全面掌握基本内容,做到准确理解、融会贯通、正确执行。要充分发挥县电视台等媒体的作用,运用板报、橱窗、宣传画、标语口号等多种形式,使社会公众正确掌握制定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和《条例》的主要内容,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2、抓重点领域。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一是节约用电。要合理设置空调温度,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坚决杜绝白昼灯、长明灯。要加强用电设备管理,要尽量减少待机消耗,长时间不用和下班后要及时关闭。二是节约用水。要大力推广使用节水设备,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防止跑冒滴漏。单位内部绿地养护用水,要根据季节和天气变化情况,科学、适时进行灌溉。三是节约办公用品。要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控制办公设备的采购和文件印刷数量。打印机、复印机的墨粉用完后,要尽量重新灌装,再次使用。四是车辆节能。严格执行公务车辆配置标准,压缩配置规模。建立车辆定点维修和定期保养制度,落实公务车辆节能措施。五是建筑节能。严格按照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加强对公共机构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竣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等全过程的节能监督管理,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型墙体材料。

3、抓管理制度。全县所有公共机构都要按照《条例》要求,健全本单位节能运行管理制度和用能系统操作规程,加强日常管理,明确节能减排的任务和目标,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分工,从每个岗位抓起,以责任促开展,抓责任促落实,切实降低能源消耗,把工作抓出成效。

4、抓监督检查。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违反《条例》行为。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有关责任人和公共机构负责人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同时,要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监督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作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三、加强领导,注重运作,切实把公共机构节能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涉及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注重运作,分工协作,落实责任,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的合力。

1、加强领导。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能不能取得成效,关键在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按照《条例》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要领导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部署,解决具体问题,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作为公共机构节能的职能部门,要落实具体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确保这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形成合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单靠一两个部门来抓,是抓不起也抓不好的。各乡镇各关部门都要按照《条例》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在抓好本单位节能工作的同时,要积极指导本系统的节能工作。县发改、经贸、财政、审计、建设等部门要配合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做到分工不分家。

3、落实责任。近日,省政府节能办发出通知,要求开展2008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把各设区县政府、省直有关厅局和省重点耗能企业纳入考核对象,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作为各设区县政府领导班子和省直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节能不达标的,设区县领导将被问责。对节能工作实行问责,这在我省尚属首次。我县也要建立落实问责制,对节能工作不达标的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进行问责。

同志们,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各乡镇各部门务必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扎实有效地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加快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为建设繁荣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五篇: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吴家祥

(2011年11月17日上午9:00,市行政中心八楼会议室)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刚才,钱江主任就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动员,对今后的节能工作做了具体安排,我完全同意。下一步,我们要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要求和这次会议精神,积极行动,努力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把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引向深入,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做出贡献。现在,我就节能工作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党的十七大报告第一次鲜明地提出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并将其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而节能工作是生态文明的核心,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在刚刚结束的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上,省委书记罗志军同志强调,面对日益趋紧的资源环境约束,必须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严格落实节约优先、环保优先方针,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使生态文明成为江苏的重要品牌。这说明搞好节能工作,事关节约能源资源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事关节约型社会建设。

一个项目一个项目抓落实。

三、大力营造公共机构节能良好氛围

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节能降耗的意义,宣传普及节能知识、弘扬先进典型、曝光资源浪费行为,使广大干部职工乐于接受、积极参与,不仅要提高节能工作者的责任意识,还要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在工作生活中的节能意识,让节能意识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

公共机构是节能降耗的倡议者、领导者和管理者,更应该是节能工作的先行者。要把节能宣传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纳入规章制度,常讲常议,以深入的宣传推动影响和促进本单位以及全社会节能减排意识的大提高。大力营造本单位内部“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浓厚氛围,养成自觉节能、主动节能的良好习惯。

市政府办公室和机关事务管理处要共同组织好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培训工作,切实提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平,同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节水、节电、节油、节材,以实际行动为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作出贡献。

四、具体明确节能工作责任

市政府办公室和机关事务管理处是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主体,要切实负起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的职责。各公共机构的行政“一把手”是节能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解决实际问题;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研究制定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细则、奖惩措施等,确保各项节能工作落到实处。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

窦立夫同志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