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打地皮修建工程承包合同
地平硬化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发包方:纳雍县维新二小(以下简称甲方)工程承包方:胡高(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地平硬化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中的责任,特拟定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纳雍县维新二小地平硬化
工程地址:纳雍县维新镇第二小学教学楼后面 第二条:工程建设内容
按甲方要求,地平硬化面积为(85*50)平方米,垫层及厚度不低于30公分。
第三条: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整个工程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价肆仟贰佰伍拾元整(¥4250.00)。第四条:工程期限
本工程必须在2017年2月15日前全部完工。
第五条:工程付款与结算
甲方必须在工程全部结束验收合格后方支付乙方工资及材料费,一次付清。第六条:双方责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完工,每逾期一天,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在甲方的监督下保证施工质量,打地皮三年内无异常现象,地皮连接牢固。否则,造成的损失和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按操作规程安全施工,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只为乙方提供水、电方便。第七条: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八条:此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公章)
乙方(签字):
2017年1月10日
第二篇:化粪池修建工程承包合同
化粪池修建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玉门市下西号乡人民政府
乙方:李常兴
根据下西号乡集镇建设的需要,乡政府决定在原家属院东南角修建化粪池一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建筑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化粪池修建(不含下水管道的引入和引出工程)。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承包价格及相关要求
1、砼强度:c25。
2、总容积40立方米(有效工作容积30立方米)。
3、以总容积每立方米1385元计算。
四、工程期限: 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至2011年7月20日止,共计15天。
五、工程总造价:55400元。
六、甲、乙双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同有关方面协调,保证乙方施工期间,必须水、电、路畅通。并做好施工期间的质量技术交底,安全检查,质量验收工作。
2、甲方需根据本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保证按时付工程款,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的指挥和要求,严格遵守施工规范,做到干一项工程,树一个口碑。
4、乙方必须遵守安全规程,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5、如因停水、停电和天气原因影响施工,则工期顺延。
6、如甲方不按约定拨付工程款,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完工,乙方不承担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七、付款方式
1、乙方进入工地完成土方开挖,甲方应付给乙方工程款3万元,作为材料费,以便乙方购进水泥、砂石料等,工程完工后,甲方需付清工程总造价的70%,其余工程款除扣除6%的保质金外(保质期为年),甲方验收合格后在三个月内全部付清。
2、在保质期内如所建化粪池工程未发生因施工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保质金退还乙方(保质金在保质期内不计利息)。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到工程款项付清时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2011年7月5日
第三篇:道路修建承包合同
通村道路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xx乡 xx村通村道路建设工程顺利实施,按期
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根据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一、工程施工项目、内容
按照本工程建设内容以及工程建设方案,工程路段总长
度为公里,路宽度4米,厚20厘米砂石路面。
二、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工程造价按照设计公里,工程造价
元,承包给乙方实施。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
三、工程质量要求及铺筑工艺
1、乙方要严格按砂石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工程施工技术规范组织施工,对承建的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必须达到合格工程。按《砂石路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验收。
2、乙方必须接收甲方和交通部门的监督管理,若有违反者,视为违约,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和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的工程程序进行规范施工,最终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和区减负办;区税改办及相关部门联合验收。
四、施工期限
本工程工期从2013年6月18日至2013年07月18日完工,工程竣工后由区减负办;区税改办及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为准。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有权相互监督本合同第一条款的履行情况。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监督,乙方须听从指挥,接受监督和检查。
3、质检人员对工程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坚持原则,随时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甲方根据工程需要为施工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5、甲方的义务
①甲方有义务负责协调现场有关问题。
②按合同履行支付工程价款(工程款在减负办拨付后拨付乙方)。
6、乙方的义务
①全面负责工程的质量、工期、施工等工作,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竣工后,乙方提供竣工资料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②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规范的程序进行施工,不得偷工减
料、降低工程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停工。
③乙方全权负责施工安全,做到安全文明施工,采取各种安全措施,教育施工人员杜绝各种安全事故发生;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
因工程的需要,确需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经甲乙双方协商需要变更合同的方可变更,单方不得变更合同。
2、合同的解除
①开工通知书发出三日内乙方迟迟不动工的;
②乙方在修建过程中不按合同和质量要求施工的;③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质量问题甲方责令限期整改,而没有整改的;
④工程完工后,超过保修期和付清工程款后合同自行解除。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附加合同,签订的附加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建设单位:(盖章)法人代表:
施工单位:(盖章)法人代表:
合同签定日期:年月日
第四篇:房屋修建承包合同
建房砖工承包合同
甲方:修建房屋方潘仲军
乙方:砖工承包方付代洪
甲方修建房屋,将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包甲方房屋的砖工、装修内外施工工作,即实行“包工不包料”,甲方自备建筑、装修材料,乙方只负责施工。
二、施工期间甲方不负责乙方生活、烟等费用。
三、承包费用:
甲方修两楼一底的房屋一幢,价按每平方米人民币壹佰贰拾圆整(小写¥120元)的建筑面积计算。
四、承包费支付方式:
乙方正常施工全部完成后30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承包费。
五、其他约定:
乙方自行准备工具、聘请人员,自行负责施工期间的所有安全,如出现安全事故,无论是人为的还是其他的,乙方自行负责全部责任。
六、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要求,造成返工,建筑材料的损失、人工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乙方在施工期间,甲方立柱、线浇在保护期刚到时(不超过3天),乙方必须按时到场施工,若拖延甲方正常工期造成的损失,乙方均负(含前、中、后期)所有经济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2012 年 12 月 28 日
第五篇:墓碑修建承包合同
**公墓墓碑承包合同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公墓墓碑一事共同协商并达成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本次修建的墓碑属于单人墓碑和双人墓碑,位于**,总计**堆。
2、碑石主体材质为汉白玉,碑心石为黑金砂,碑石长、宽、高为**米。
3、修碑工程实行全承包(包工包料),具体内容包括石料购置、加工、打磨雕刻、运输、基础修筑、安装等全部由乙方负责。
二、质量及标准
本工程按甲、乙双方协商,所用石材保证石质无裂纹、无破损及疤痕,无太大色差,做到花纹、字迹清晰,自然美观,结构卡口紧密。各部分尺寸大小及式样与本合同要求为准。基脚必须牢实,灰浆饱满。
三、造价及付款方式
1、单人墓碑为**元/堆;
双人墓碑为**元/堆。
2、每堆墓碑安装完工后,由甲方及墓碑订购者按甲乙双方协定的合同条款中的尺寸大小、式样、质量等为准进行工程验收,尺寸大小、式样、质量标准与实物相符为合格。
3、验收合格后所有款项由墓碑订购者一次性全部付清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务必按照合同执行,无论是甲乙双方任意一方因违反合同条款,不按合同履行,达不到合同要求,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全部负责。并由违约方付给对方违约金**万元。
五、安全责任
施工中的一切安全设施、施工现场管理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务必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乙方施工人员无论任何大小安全事故,一律由承包人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甲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