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安全生产方针教案一
授课题一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与法律法规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员了解我国安全生产方针;了解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了解煤矿安全治理制度;把握煤矿从业职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把握劳动保护相关知识。教学重点:
1.煤矿从业职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2.劳动保护相关知识。
教学难点:煤矿从业职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课程类型:综合课
主要教学方法:采用讲授法、研讨法、案例教学法,教具:多媒体教学 课时:2课时 教学内容:
[板书] 第一节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板书]
一、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1)安全第一是指:如何看待和处理安全与生产以及其它各项工作的关系,要夸大安全,突出安全,把安全第一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上;
(2)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条件条件。要实现安全第一,就必须以预防为主。在事故预防与处理的关系上,只有以预防为主,才能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萌芽之中;
(3)综合治理:是从系统工程的原理出发,全方位多因素地预防事故和根治事故。综合治理方法有:改善行政、技术、安全治理,进步职员素质和采用新技术、新装备以及开展科研和教育培训。该方针被写进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当中,使它拥有了更高的威严和地位。违反该方针就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二、安全第一的含义: [板书]
(1)在煤矿安全生产建设中,要树立人是最宝贵的,生命安全第一的思想;
(2)在煤矿安全生产建设中,要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第一位的工作来抓;(3)要树立安全意识,始终把安全第一作为一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准则。
三、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原则与方法:[板书](1)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学习煤矿安全知识和操纵技能;(3)做好劳动保护,避免职业伤害; 案例:,陕西省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瓦斯爆炸,死亡166人,伤45人,该矿超能力生产,造成采掘比例失调,治理混略冬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国务院给予陕西省原副省长巩德顺行政记过处分。其相关责任人受到追究处理。
四、名词解释:[板书]
1、四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工程质量不达标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 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2、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板书]
3、三松:治理松、思想松、纪律松。[板书]
4、劳动纪律:人们在共同的劳动作业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准则和秩序。[板书] 小结
本节主要讲了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内容及其含义;贯彻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具体要求以及在落实其方针时给大家讲的几个名词。作业题:[板书](1)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2)安全第一的含义是什么?(3)什么是四不生产?
[板书]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导语: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进,我国逐步进进法制社会,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式。煤矿企业从业职员一定要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从而做到知法、懂法和依法办事。
[板书]
一、安全生产法:发布机构和时间:由九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共七章97条。
1、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视治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适合全国范围内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板书]
2、主要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从业职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视治理;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板书]
3、学员必须把握的条款:[板书](1)第六条:生产单位的从业职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职工权利和义务)
(2)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对从业职员和特种作业职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不经培训,不准上岗作业。(3)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职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纵规程;并向从业职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知情权)
(4)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职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视教育从业职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企业责任)
(5)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职员缴纳保险费。(企业责任)
4、作业:[板书](1)《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2)《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的内容是什么?
第二篇:安全生产方针
xxxxx运输公司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为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公司确定安全生产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本,信守承诺,珍爱生命。
安全第一,就是说安全生产是公司赖以生存的基石,公司要把安全工作作为核心工作,始终放在公司各项工作的首位;公司从业人员要把安全放在心上,认真落实在自己的一言一行上。
预防为本,就是说有效预防是公司安全工作的根本,公司要培育一支高素质的从业人员队伍,要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以真正筑牢公司安全工作的根基。
信守承诺,就是说公司以及从业人员要具备讲求信用的品质,要把对旅客安全行车的承诺、服务质量的承诺等明明白白地表达清楚,并且认真加以兑现,无信用,则无以自立。
珍爱生命,就是说每个人的生命都值得尊重,都需要用心呵护,如果因为自己的不认真、不负责,或者是过失,而造成了他人生命的终止,就会让自己一生都背负罪责感。安全生产就是要把对生命的尊重,对生命的珍爱,落实到每天的日常工作中去,把好自己的工作关,握好自己的方向盘,把简单重复的工作做到不简单。
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xx年xx月xx日
第三篇: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
安全生产方针的由来
安全生产方针的提出,与周恩来总理密切相关。
第一次;1957年,周恩来总理为中国民航题词:“保证安全第一,改善服务工作,争取飞行正常”。
第二次:1959年,周恩来总理视察河南省井陉煤矿时指示:“在煤矿,安全生产是主要的,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
第三次:1960年,我国第一艘万吨巨轮“跃进”号在航运中触礁沉没后,周恩来总理对当时的交通部长王首道说:“你们搞航运的,也要安全第一”。
后来,安全第一纳入了党和政府的许多文件。1987年4月,劳动人事部在北京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厅局长、劳动保护处长、矿山监察处长、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长会议,会上正式提出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安全生产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将这一方针予以确定。
江泽民同志对安全生产的论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胡锦涛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论述: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2006年3月27号下午进行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的强调:
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的四个“必然要求”: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二、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重视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关注安全,关爱生命,进一步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不懈地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三、强调了发展的“三个不能”: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重特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害。我们一定要痛定思痛,深刻吸取血的教训,切实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坚决遏制住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的势头。
四、安全生产方针由“八字方针”充实为“十二字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五、强调搞好安全生产,领导是关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加强领导,转变作风,狠抓落实。
六、强调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三个同步”: 要坚持把实现安全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作为关系全局的重大责任,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要经常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深入把握安全生产的规律性和特点,抓紧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举措。
七、强调要搞好舆论宣传和引导:要搞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动员全党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最大合力,尽快实现我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1)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安全生产作为经济工作中的首要任务来抓。
(2)安全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不允许以生命为代价来换取经济的发展。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把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放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
(4)要依法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的意义:
(1)是党和国家在生产建设中一贯坚持的指导思想,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策,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2)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和条件。
(3)是企业现代化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
安全生产的原则: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五同时”原则)
2、安全具有否决权原则
3、“三同时”原则(《安全生产法》第24条)
4、“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2006年1月23~24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安全管理。”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于2006年3月27日下午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关键是要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
第四篇:安全生产方针教案二
授课题二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与法律法规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员了解我国安全生产方针;了解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了解煤矿安全治理制度;把握煤矿从业职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把握劳动保护相关知识。教学重点:
1.煤矿从业职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2.劳动保护相关知识。
教学难点:煤矿从业职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课程类型:综合课
主要教学方法:采用讲授法、研讨法、案例教学法,教具:多媒体教学 课时: 2 课时 教学内容:
[板书]
一、矿山安全法:
导语:它是由《宪法》诞生的。《宪法》第42条明确指出: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投进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改善矿山企业的安全状况,使我国矿山的安全状况得到了逐步好转。制定《矿山安全法》从总体上说就是几十年来科学的矿山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等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板书]《矿山安全法》颁布时间:1992.11.7,由七届人大常务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杨尚昆令)执行。本法共有八章。
1、立法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二条中“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法律规定制定的。因此,它隶属于法律的范畴,具有法律的效应、效力和权威性。
2、适用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它海域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都必须遵守本法。
3、主要内容:总则、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矿山企业的安全治理、矿山安全的监视治理、矿山事故处理法律责任、附则(共50条)。
4、需要学员撑握的内容:
(1)第一条:为了保障矿山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立法目的)[板书](2)第七条:矿山建设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进生产和使用。(三同时原则)[板书](3)第二十二条:矿山企业职工必须遵守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职工的义务)矿山企业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职工的权利)矿山企业必须向职工发放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职工依法享受的权利)
(4)第四十六条:矿山企业主管职员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责任:三至七年)。[板书]
5、名词解释:[板书](1)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劳动纪律:指人们在共同的劳动作业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和秩序。(3)三松:治理松、思想松、纪律松。
6、作业:[板书](1)什么是三同时原则?(2)严重违章并造成重大后果者依法应判处几年?
二、煤炭法:[板书]
1、煤炭法:是规定煤炭许可证制度的法律。它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煤炭生产经营营的综合性法律。
2、主要内容:1)总则;2)煤炭生产规划与煤矿建设;3)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4)煤炭经营;5)煤矿矿区保护;6)监视检查;7)法律责任与附则,共计七章81条。临沂律师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改的相关内容
1、修改目的:为了处罚犯罪,保护人民,加在对安全生产犯罪的处罚力度。
2、相关条款修改内容:(1)第134条修改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治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或者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第135条修改为:安全生产设施或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或者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第139修改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职员不报告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煤矿工人,由于不服从治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领导干部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4、重大责任事故罪界定:(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5、第134、135、139条规定的“情节特别恶劣”罪界定:(1)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
6、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五篇:安全生产方针目标
安全生产方针目标
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员工操作和确保车辆安全为目标,杜绝重大事故,避免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不断致力改善作业环境,为职工提供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并以零工伤,零职业病的安全健康为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制定目标;2 部门负责人制定本单位的分目标;3 经理负责审批安全生产目标。
二、内容与要求 2.1 安全生产方针
遂溪县德鑫矿业有限公司遵循《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2 安全生产目标
公司根据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置了责任事故频率、责任事故死亡率、责任事故受伤率、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率、安全教育率、持证上岗率等几项目标指标。
2.3 目标分解
公司在安全总体目标下,根据各基层单位的实际状况,将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各基层单位,各部门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要制定相应的控制指标。
责任事故频率: 0次 责任事故死亡率: 0人 责任事故受伤率: 0人
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率:0万元 安全教育率: 100% 员工持证率: 100% 车辆年检率 100% 2.4 主要措施
1)明确岗位安全职责,签订安全生产保证书,责任落实到岗。2)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管理人员队伍。3)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增强培训的针对性。
4)完善和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制度合理性。5)开展人、设备、环境等层面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控制工作。6)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每月至少进行一次。7)开展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营造安全文化氛围。8)适时投入安全生产费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9)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1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和管理评审活动。3.安全生产目标的评价和考核
成果的评价工作采取自我评价和领导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安全管理部门先对 整体安全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整体评价,之后各部门执行者进行自我评价,评价 的内容包括以下三项: 1)目标的完成程度;((2)目标的难易程度;(3)完成目标的主观努力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