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5号文库
会计与税法对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规定对比表
编辑:枫叶飘零 识别码:24-802979 1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19 13:11:30 来源:网络

第一篇:会计与税法对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规定对比表

会计与税法对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规定对比表

2011-3-27 14:53 互联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会计与税法对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规定对比表

财务规定

《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

税法规定

《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分析

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

[2009]3号)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税法未明确规定

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税法和财务都作为福利费

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属于福利费。

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属于福利费

财务作为福利费,税法未明确规税法和财务都作为福利费

职工疗养费用

税法未明确规定

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

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

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防暑降温费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职工交通补贴

职工防暑降温费

税法和财务都作为福利费

供暖费补贴

税法和财务都作为福利费

职工食堂经费补贴

税法和财务都作为福利费

第二篇:关于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与税法规定对比表(精)

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与税法规定对比表

财务规定 《关税法规定 于企业加强职《关于企业工工福利费财务资薪金及职工

企业所得税处个人所得税处理管理的通知》福利费扣除问(财企题的通知》理分析 [2009]242(国税函号)[2009]3号)

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发生的设备、设施会职能的企业,其和人员费用,包括内设福利部门所发职工食堂、职工浴生的设备、设施和室、理发室、医务人员费用,包括职所、托儿所、疗养工食堂、职工浴院、集体宿舍等集室、理发室、医务

作为福利费,不超体福利部门设备、所、托儿所、疗养

过工资薪金总额设施的折旧、维修院等集体福利部门

14%的部分,准予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的设备、设施及维扣除。

福利部门工作人员修保养费用和福利的工资薪金、社会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保险费、住房公积资薪金、社会保险金、劳务费等人工费、住房公积金、费用。

劳务费等。

为职工卫生保健、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生活等所发放的各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项补贴和非货币性作为福利费,不超非货币性福利,包福利,包括企业向过工资薪金总额括职工因公外地就职工发放的因公外14%的部分,准予医费用、暂未实行地就医费用、未实扣除。

医疗统筹企业职工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医疗费用、职工供工医疗费用、职工

分析

养直系亲属医疗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贴属于福利费。补贴属于福利费

虽然税法未明确规定,但国税函[2009]3号采取的是正

应计入职工工资

列举法,职工税法未明确规

总额,按规定扣职工疗养费用

疗养费用不应定

缴个人所得税。

计入福利费,而应计入职工工资总额,在税前扣除。自办职工食堂作为福利费,经费补贴或未不超过工资薪职工食堂经费办职工食堂统金总额14%的补贴

一供应午餐支部分,准予扣出 除。

直接发放现金补

贴的应计入个人工资总额,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

税,符合青岛市规定的供暖费补贴标准的,不计入个人工资,超过部分,应计入个人工资,按规定扣缴个人所

得税。正市—1130元/人.年 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

作为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

供暖费补贴 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

除。

副市、正局—900

元/人.年 副局—790元/人.年 处级—680元/人.年 科级—570元/人.年 科员及以下—490

元/人.年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900元/人.年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680元/人.年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70元/人.年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90元/人.年 工人—490元/人.年

作为福利费,符合国家有关职工防暑降温不超过工资薪财务规定的防

费 金总额14%的暑降温费

部分,准予扣

防暑降温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中发放的补贴,应该计入工资总额缴纳个人所得

除。

税。但如果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防暑降温用品,属于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不属于雇员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也不需要列入计征个人所得税的范围。

企业为职工提《国家税务总局供的交通待关于个人因公务遇,已经实行用车制度改革取货币化改革得补贴收入征收的,按月按标作为福利费,个人所得税问题准发放或支付不超过工资薪的通知》(国税的交通补贴或金总额14%的函〔2006〕245者车改补贴应部分,准予扣号)因公务用车当纳入职工工职工交通补贴 制度改革而以现除。资总额,不再金、报销等形式

包括为职工报向职工个人支付纳入职工福利

销私家车燃油的收入,均应视费管理;尚未

费 实行货币化改为个人取得公务革的,企业发用车补贴收入,生的相关支出按照“工资、薪作为职工福利金所得”项目计费管理。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住房待遇,已经实行

2、财税字货币化改革[1997]144号企的,按月按标业以现金形式发准发放或支付

作为福利费,给个人的住房补的住房补贴应为职工住房所

不超过工资薪贴、医疗补助当纳入职工工发放的各项补

金总额14%的费,应全额计入资总额,不再贴和非货币性

部分,准予扣领取人的当期工纳入职工福利福利 资、薪金收入计除。费管理;尚未

征个人所得税。

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

3、单位和个人生的相关支出分别在不超过职作为职工福利工本人上一费管理。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

1、青地税发[2009]26号个人自2009年1月1日以后实际取得的住房增量补贴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08年1月1日以前:

四、企业依据真实、合法证明企业为职工提

为职工报销的供的通讯待

与取得应税收遇,已经实行

入有关的办公货币化改革

通讯费用可以的,按月按标

据实在税前扣准发放或支付

除。以办公通的通讯补贴,讯费名义向职应当纳入职工税法未明确规

工发放的费用工资总额,不定

不得在税前扣再纳入职工福

除。

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2008年1月1改革的,企业日以后:国税发生的相关支函[2009]3号出作为职工福未明确规定通利费管理。讯待遇是否属

1、鲁地税函

[2005]33号有关通讯补贴标准青岛市不执行。企便函[2009]33号所规定的通讯补贴征收方法仅适用于总局确定的部分定点联系企

2、《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业务问题解答>的通知》(青地税函[2006]140号)规定: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有关管理人员的于福利费范通讯费用,实行围,即可以并实报实销的,不入工资总额,属于征税范围,准予税前扣但企业应合理确 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丧葬补助费

抚恤费 职工困难补

贴、救济费丧葬补助费抚恤费

除。

定报销通讯费人员的范围,并将报销通讯费的企业管理人员名册,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不能全员人均发

放。

作为福利费,个人所得税法第不超过工资薪

四条第四项福利金总额14%的费、抚恤金、救部分,准予扣

济金免纳个人所

除。得税。

作为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

属于补偿给死者

金总额14%的家属用于丧葬的部分,准予扣

费用,不属于个

除。

人所得。

作为福利费,个人所得税法第不超过工资薪四条第四项福利金总额14%的费、抚恤金、救部分,准予扣

济金免纳个人所

除。

得税。

职工异地安家

作为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按照国家费

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安家费

金总额14%的统一规定发放的部分,准予扣

职工安家费,免除。纳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4]89号: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工资、税法未明确规

财务作为福利薪金性质的补

费,税法未明贴、津贴或者不

确规定

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

征税。

外籍个人:国税函[2001]336号:可以享受免作为福利费,征个人所得税优不超过工资薪

惠待遇的探亲探亲假路费 金总额14%的费,仅限于外籍部分,准予扣

个人在我国的受除。

雇地与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间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过

2次的费用。中国人:符合相关规定的探亲费,不征个人所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不属于福利费税法和财务都

不作为福利费得税

应并入工资薪金

收入,缴纳个人

所得税。

第三篇:关于职工福利费核算税法和会计规定的异同

关于职工福利费核算税法和会计规定的异同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的规定,税法和会计对职工福利费支出的差异分析:

一、“职工福利费”财税处理的相同点

财企[2009]242号文作为加强和明确职工福利费的财务管理规范性文件,较国税函[2009]3号文规范的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规定,在内容、范围上更加具体、明确和全面,相同之处主要表现在下列项目的财税处理均属于“职工福利费”的范畴,具体有:

(1)企业内设集体福利部门及其支出。内设福利部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部门;支出内容包括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等。

企业为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每人有份的午餐费补贴,按财务与税法规定均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核算范畴。

(3)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待遇(如职工班车),其相关支出的财税处理均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4)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独生子女费等。

(5)以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财税处理的统一。财企

[2009]242号规定:对以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企业要严格控制。

国家出资的电信、电力、交通、热力、供水、燃气等企业,将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应当按商业化原则实行公平交易,不得直接供职工及其亲属免费或者低价使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关于职工薪酬的确认与计量”规定: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可见,财务上应按产品或服务的“公允价值”作销售处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税务处理上也应作“视同销售”处理。

(6)财务规定强调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有关支出,企业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开支。《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支出;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支出;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

由个人承担的支出税法当然不允许税前扣除的。

二、职工福利费财税处理差异分析

财企[2009]242号规范的企业职工福利费有关财务规定(以下简称“财务规定”),较国税函[2009]3号文规范的税前扣除政策(以下简称“税法规定”)在内容、范围上的差异主要表现在:

(1)企业内设集体福利部门的差异。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财务规定明确将“职工集体宿舍”作为集体福利部门;而税法规定则不包括。

税法虽未提及“职工集体宿舍”但我认为可作为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款的“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

(2)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财务规定明确在职工福利费中核算。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规定应从重组企业净资产中预提;而税法规定的福利费不包括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重组企业发生的相关费用应从重组清算所得中“据实”扣除。

(3)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的差异。财务规定:已实行货币化改革,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而税法规定将通讯补贴排除在职工福利费范围之外,并且不区分是否实行货币化改革,将企业为职工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作为职工福利费处理。

财企〔2009〕242号文件还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纳税。

很明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与《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相比,福利费的列支范围缩小了很多,而且前者对福利费的列支范围采取了列举的办法,但到底是属于全部列举还是部分列举,并不明确(税法尚有很多不明确的地方,如职工疗养费、独生子女费,财务管理列为职工福利费,税法没有提及)。

上述对职工工资和福利费的规定在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上存在差异。由于这种差异,实践中造成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将一部分补贴从工资中调整到福利费中。

第四篇:税法与税务会计习题

增值税

一、单选题

1)某啤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啤酒,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93600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2000元。则当月此项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元。A.15912

B.13600

C.13890.6

D.16252

2)某制药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某月购入一批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00元、增值税3400元。此批材料同时被用于应税和免税药物的生产。当月应税药物不含税销售额为50000元,免税药物销售额为70000元。则上述业务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元。

A.1983.33

B.3400

C.8500

D.11900

3)某食品加工厂上月收购的免税农产品因管理不善腐烂变质,经查其账面成本为81000元,则本月对上述农产品的税务处理正确的是()。

A.进项税额转出81000元

B.进项税额转出10530元 C.进项税额转出12103.45元

D.进项税额不处理

4)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农业开发基地购进玉米一批,支付货款10000元,取得普通发票;支付运输费3000元、装卸费500元,取得货运公司开具的运输发票。则玉米的采购成本为()元。A.11990

B.1158.75

C.1510

D.1525

5)某银楼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某月有一顾客拿来一条旧项链要求改成新款项链,银楼实收加工费4000元,则银楼此项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元。

A.520

B.680

C.581.2

D.460.18

6)某超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某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电器,开出普通发票10张,共收到货款80000元,并注明已扣除旧货折价30000元。则该超市当月此项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元。A.15982.91

B.77000

C.13600

D.11623.93

7)某商业企业月初购进伊利牌牛奶一批,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0000元、增值税为85000元。月末将其中的6%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则本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元。A.82000

B.79900

C.5100

D.85000

8)某图书销售中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批发图书一批,每册标价20元(不含税价),共计1000册。由于购买方购买数量多,按七折优惠价格成交,并将折扣额与销售额开具在同一张发票上,同时约定10日内付款享受2%的折扣。购买方如期付款,则销项税额为()元。

A.2034.18

B.1610.62

C.1820

D.2380

9)某超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末盘点发现由于管理不善,库存的外购糖果21000元(含运输费930元)受潮变质,则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元。

A.3411.9

B.3570

C.3481.90

D.3477

10)万隆超市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某月购进货物取得普通发票,共计支付金额90000元;当月销售货物共计收入167800元;销售废旧物品取得收入80元。计算该商店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元。A.4889.71

B.4887.38

C.5036.4

D.5034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B、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C、纳税人进口货物,为从海关提货的当天 D、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的当天

2、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地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D、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3、下列各项中,应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征收增值税的有()。

A、将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B、用自产货物换取生产资料 C、销售代销的货物 D、用自产产品对外投资

4、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A、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非营利组织 B、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 C、非企业性单位

D、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5、下列各项有关集邮商品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邮政部门销售首日封,邮票等集邮物品,缴纳营业税 B、邮局销售信封,缴纳增值税

C、邮局发行报纸、杂志等,缴纳营业税 D、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缴纳增值税

三、不定项选择题

1、位于县城某农机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0000元,原材料已入库,另支付给运输企业运输费用1000元,取得货物运输发票。

(2)外购农机零配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00元,本月生产领用价值110000元的农机零配件,另支付给运输企业运输费用8000元,取得货物运输发票。

(3)生产领用3月份外购的钢材一批,成本85000元,企业在建工程领用1月份外购的钢材一批,成本70000元,已抵扣进项税。

(4)销售农用机械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50000元,另收取包装费和运输费36000元。(5)销售一批农机零部件,取得含税销售额98280元。(6)提供农机维修业务,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价税合计70200元。

已知: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发票均在当月通过认证并在当月抵扣。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2012年5月该企业销项税额()元。A、146046.16 B、113121.59 C、12666.67 D、126150.36 <2>、2012年5月该企业进项税额转出()元。A、9100 B、9875 C、11900 D、12110 <3>、2012年5月该企业应纳增值税额()元。A、76991.59 B、84217.75 C、88891.59 D、86878.03 <4>、下列关于该企业上述业务的税法处理中,正确的有()。

A、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原材料,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 B、销售农机零部件,要按17%的税率计算纳税

C、领用已抵扣进项税的外购材料用于在建工程,不需要做进项税转出 D、销售农用机械收取的包装费和运输费,要作为价外费用计算增值税

消费税

一、单选题

1、某酒厂2012年2月用外购粮食白酒为原料以曲香调味生产浓香白酒100吨,当月全部发往经销商,并办妥托收手续,不含税价款1480万元尚未收到。则该厂当月应纳的消费税为()万元。A.121

B.112

C.306

D.103

2、某进出口贸易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2月进口白酒2吨,已知关税完税价格为100万元,缴纳关税30万元,则该批进口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为()元。A.327500

B.327000

C.325600

D.323500

3、某化妆品厂将一批自产的化妆品用于职工福利,该批化妆品暂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账面显示生产成本为8000元,则该批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为()元。A.2520

B.3600

C.3429

D.2578

4、某汽车轮胎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3月销售汽车轮胎业务如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000元、增值税34000元;开具普通发票金额为117000元;另收取运输装卸费117元,包装物押金200元。则该汽车轮胎厂3月份上述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为()元。A.8970

B.9008

C.9003

D.9078

5、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2月将20标准条特制的甲类卷烟无偿赠送给客户,此批卷烟生产成本为2000元,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则该批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为()元。A.2834.27

B.2800

C.2827.27

D.2812

6、某啤酒厂2012年5月销售给甲商场啤酒40吨,实现不含税销售额120000元,代垫运费2000元。则该啤酒厂5月份上述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为()元。A.10000

B.9000

C.9600

D.9800

7、某高尔夫球具厂接受某俱乐部委托加工一批高尔夫球具,俱乐部提供的主要材料不含税成本为8000元,球具厂收取含税加工费和代垫辅料费2808元,球具厂没有同类球具的销售价格。该俱乐部应缴纳的消费税为()元。

A.1155.56

B.1123.56

C.1150

D.1213.56

8、某橡胶制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4月销售汽车轮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销售农用拖拉机通用轮胎取得含税收入117万元;以成本价60万元转给统一核算的门市部汽车轮胎一批,门市部当月全部出售,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74.88万元。则该橡胶制品公司本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万元。

A.1.3

B.10.92

C.7.92

D.10.8

9、某汽车租赁公司向A汽车制造厂定购自用汽车2辆,共支付含税货款501600元、设计改装费60000元。此款汽车消费税税率为5%,该汽车制造厂应缴纳的消费税为()元。A.24000

B.15080

C.81600

D.0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A.委托加工卷烟的受托方 B.进口化妆品的单位 C.生产小汽车销售的企业 D.零售翡翠的商场

2.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A.用甜菜酿制的白酒

B.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

C.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 D.宝石坯

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A.电动汽车 B.沙滩车 C.雪地车

D.企业购进货车改装生产的卫星通讯车

4.下列各项中,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准予扣除的有()。A.外购已税润滑油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B.外购已税杆头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C.外购已税素板生产的高档实木地板 D.外购已税航空煤油生产的航空煤油

5.下列关于从量计征消费税销售数量的确定方法中,表述正确的有()。A.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数量 B.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加工合同中约定的数量 D.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6.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下列情形的,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的有()。A.用于换取生产资料 B.用于抵偿债务 C.用于投资入股 D.用于赠送客户

三、不定项选择题

(一)甲实木地板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3月发生如下业务:

(1)从农业生产者处购入原木一批,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价款30万元。

(2)受托为乙企业加工一批高档实木地板,合同约定,由乙企业提供主要材料,不含税价款12万元,甲实木地板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20万元。当月加工完毕交付乙企业,已知甲实木地板厂没有同类高档实木地板的售价。

(3)从某工业企业购进一批已税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5万元,当月领用一半用于加工实木复合地板。

(4)销售自产实木复合地板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00万元,另开具普通发票收取包装费5万元。

(5)办公楼装修领用自产实木复合地板一批,成本为18万元,不含税市场价为30万元。已知:实木地板的消费税税率为5%,成本利润率为5%。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1-4问题。

1甲实木地板厂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万元。A.0 B.1.68 C.1.60 D.1.52

2甲实木地板厂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万元。A.6.00 B.6.45 C.5.18 D.2.55

3甲实木地板厂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万元。A.49.67 B.50.38 C.48.68 D.53.78

4甲实木地板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不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万元。A.15.21 B.14.84 C.16.34 D.16.71

(二)甲木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实木地板的生产、销售,同时从事木质工艺品、筷子等的生产经营。2013年8月,甲公司发生下列业务:

(1)购进油漆、修理零配件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万元、税额8.5万元;支付运费1.4万元,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2)购入原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税额26万元。

(3)将橡木加工成A型实木地板,本月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81.9万元,将部分橡木做成工艺品进行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52.65万元。

(4)销售自产B型实木地板4.5万平方米,不含税销售额为每平方米28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收取包装费11.7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5)将自产C型实木地板0.1万平方米用于本公司办公室装修,成本为5.43万元,C型实木地板没有同类销售价格;将自产的D型实木地板0.2万平方米无偿提供给某房地产公司,用于装修该房地产公司的样板间供客户参观,D型实木地板的成本为18万元,市场销售价为每平方米160元(不含增值税额)。

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和成本利润率均为5%;相关发票已经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在当月抵扣。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1~4小题(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1.甲公司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是()万元。A.8.60 B.34.50 C.34.60 D.35.90

2.甲公司当期销项税额是()万元。A.212.60 B.227.42 C.230.48 D.241.91

3.甲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额()万元。A.199.31 B.202.45 C.207.21 D.207.31

4.甲公司当期应纳消费税额()万元。A.64.25 B.68.90 C.70.24 D.74.47

四、计算题

2012年4月份与消费税有关的经济业务资料如下:

(1)进口香精一批作为生产化妆品原材料,共支付各类价款730000元,其中,货物价款600000元,国外采购代理人佣金30000元,进口货物运抵我国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及保险费共计90000元,包装劳务费10000元。进口货物的关税税率为20%。

(2)生产A牌化妆品领用当月进口香精的80%,A牌化妆品每箱不含税售价80000元。本月国内销售30箱,共收取包装物押金46800元。

(3)为爱斯丽公司加工莱斯牌化妆品一批,爱斯丽公司提供原材料的成本为200000元。思美日化收取加工费及代垫辅助材料含税价款共计936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销售化妆品套装2400盒,每套不含税售价200元,由下列产品组成:自产防晒霜一瓶60元,香水一瓶95元,洁面乳一瓶45元。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80000元、增值税81600元。(5)将新研制的B牌化妆品赠送给消费者试用,该批化妆品生产成本为14000元。化妆品成本利润率为5%。

(6)出售特制舞台卸妆油50箱,每箱不含税售价2000元。

操练要求:

1、计算进口环节应纳关税、增值税与消费税;

2、计算国内销售化妆品应纳消费税税额;

3、计算思美日化股份有限公司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营业税

一、单选题

1、某运输企业2012年3月份取得客运收入40万元,价外收取保险费、渡江费等费用15万元;取得联 运收入20万元,其中9万元支付给联运企业。该运输企业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为()万元。A.1.98

B.2.25

C.1.8

D.1.53

2、甲建筑公司承包一建筑工程,工程总造价为400万元,甲公司将150万元的装饰工程分包给乙公司。该工程提前竣工,建设单位付给甲公司提前竣工奖18万元,甲公司付给乙公司4万元。则甲建筑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为()万元。

A.7

B.7.92

C.12.54

D.8.04

3、甲银行以季度利率3%从国外某银行借入500万元,用于发放贷款并且全部发放完毕,贷款的季度利率为5%。甲银行上述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为()万元。A.1.2

B.1.45

C.1.25

D.1.05

4、某邮局2012年4月份邮寄业务收入10万元,信封信纸销售收入7万元。其4月份应缴纳的营业税为()万元。

A.0.30

B.0.45

C.0.51

D.1.11 5、2012年3月,某歌舞团在某市演出,由A剧院代售门票,共获门票收入10万元,支付场地租金1万元,支付演出经纪人1万元。歌舞团此项演出应缴纳的营业税为()万元。A.0.43

B.0.24

C.0.32

D.0.35

6、某市甲歌厅2012年3月份取得门票收入8万元,点歌服务收入3万元,台位收入2万元,销售饮料食品收入6万元。该歌厅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为()万元。A.3.8

B.2.6

C.3.32

D.2.35

7、某旅行社2012年5月份组织团体旅游,共收取旅游费用50万元,替游客支付食宿、交通费8万元,景点门票费6万元,付给接团企业费用20万元,该旅行社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为()万元。A.3.8

B.2.5

C.2.1

D.0.8

8、甲企业将2年前购置的一块土地使用权以58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企业,转让时发生的相关费用为8万元。甲企业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转让款为400万元。甲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为()万元。A.9

B.0

C.28.6

D.8.6

9、甲企业因搬迁,将其原有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附着物转让给另一企业,作价600万元。该不动产的账面原值为1900万元,累计折旧1400万元,清理费支出2万元。甲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万元。

A.30

B.4.9

C.25

D.29.9

10、李先生2012年3月份将一套2008年5月份购入的普通住房出售,取得销售收入180万元。该住房购入时发票注明价款为80万元,支付相关税费5万元。李先生销售该住房应缴纳的营业税为()万元。A.4.75

B.5

C.0

D.9

二、多项选择题

1、下面关于营业税的规定中,不正确的有()。

A、对于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征收营业税

B、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业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C、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应征收营业税

D、个人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下列经营者中,属于营业税纳税人的是()。

A、销售货物的个体工商户 B、从事修理修配业务的个人 C、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 D、转让专利权的个人

3、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营业税的有()。

A、境外保险公司为境内的机器设备提供保险 B、境内石油公司销售位于中国境外的不动产 C、境内高科技公司将某项专利权转让给境外公司 D、境外房地产公司转让境内某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4、下列关于营业税起征点的规定中,说法正确的是()。

A、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200-500元 B、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月营业额5000~20000元 C、纳税人营业额达到起征点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D、营业税的起征点只适用于个人

5、下列各项中,属于免征营业税的有()。

A、养老院提供的育养服务 B、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C、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D、宗教场所举办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6、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项目中,免征营业税的有()。

A、诊所提供的医疗服务 B、幼儿园提供的育养服务 C、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D、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7、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建筑业营业额的确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营业额中包括设备的价值的,应当扣除 B、包工包料工程,以料、工、费全额为营业额

C、总承包人以全部承包额减去支付给分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D、纳税人从事建筑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

8、下列各项中,应按照 “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的有()。

A、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按照约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和分红 B、高校提供的教育劳务 C、无船承运业务

。)

D、高速公路收费权转让业务

9、下列项目中,不属于营业税“金融保险业”征税范围的是()。

A、融资租赁业务 B、电信业务 C、证券经纪业 D、邮汇

10、根据我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作为营业税计税依据的是()。

A、建筑工程总承包额扣除外购建材款后的余额 B、非金融机构买卖外汇,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 C、旅行社团在境内组织旅游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

D、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包括烟酒、饮料、水果、糕点收费在内的各项费用

三、不定项选择题

1、某宾馆位于市区,2010年4月经营业务如下:(1)客房收入1000万元;(2)餐饮收入400万元;(3)车队客运收入200万元;

(4)夜总会收入100万元(其中:门票费20万元、点歌费15万元、烟酒饮料费65万元);(5)商务中心服务费收入50万元。

已知:宾馆的各项收入均能分别核算。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当地规定的娱乐业的 营业税税率为2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结合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夜总会收入应纳营业税为()万元。A、20 B、5 C、7.25 D、17 <2>、业务(1)和业务(3)应缴纳的营业税为()万元。A、36 B、60 C、56 D、40 <3>、该公司应纳的营业税总额为()万元。A、96 B、78.5 C、92.5 D、98.5 <4>、该公司应纳的城建税为()万元。A、6.72 B、6.90 C、6.48 D、4.93

2、某市一综合服务公司2010年10月发生以下业务:(1)承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广告宣传代理业务,取得广告费1000万元;支付给某单位 的广告制作费为30万元,支付给当地电视台广告部的广告发布费300万元;

(2)当月以价值100万元不动产、30万元的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某企业,参与接受投资方 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

(3)参与主办一场服装表演,取得收入50万元;支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5万元费用。

(4)转让一座旧房产,取得收入220万元。该房产原系法院判决偿债所得,原判决该不 动产抵顶价款为165万元。

已知:服务业营业税税率为5%,文化体育业营业税税率为3%,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 资产的营业税税率为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司当期广告业务应纳营业税为()万元。A、50 B、48.5 C、35 D、33.5 <2>、针对业务(2)的说法正确的是()。A、该公司应缴纳营业税6.5万元 B、该公司不用缴纳营业税

C、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视同销售 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D、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不征收 营业税 <3>、该公司当期转让旧厂房应缴纳的营业税为()万元。A、0 B、2.75 C、8.25 D、11 <4>、该公司当期应缴纳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为()万元。A、3.91 B、3.925 C、4.56 D、5.41

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张先生为一名工程师,2012年1月为一企业做产品设计,当月预付报酬30000元,3月设计完成又取得50000元,该工程师共纳个人所得税为()元。

A、16000 B、18600 C、22000 D、25000 2、2012年10月,某中国居民因出租自有的一套检测设备,取得租金收入为5000元。设备原值10万元。根据规定,其应纳个人所得税为()。(不考虑其他税费)

A、400元 B、420元 C、800元 D、1000元

3、郝某系某大型企业职工,2012年12月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000元,从所在企业取得企业集资利息收入1000元。本月郝某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A、50 B、0 C、200 D、600

4、根据最新税法的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的计算适用()。

A、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 B、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C、20%的比例税率

D、适用5%-45%的超率累进税率

5、下列所得中,“次”的使用错误的是()。

A、为房地产企业设计图纸的收入以每次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作为一次 B、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按照一次征收计征个人所得税 C、租赁房屋以一个月的收入作为一次 D、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作为一次

6、张某2012年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30000元,当月工资1800元,张某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A、3600元 B、4345元 C、2725元 D、5245元

7、某个人独资企业2012年的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实际支出的业务招待费为40万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万元。

A、18

B、24 C、2D、30

8、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适用的税目为()。

A、工资薪金所得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D、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9、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不包括()。

A、国有独资公司 B、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 C、港澳台同胞 D、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10、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管理办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投资者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的,投资者应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办理汇算清缴 B、实行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经常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该根据主营项目确定其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C、个人合伙企业在中间分立时,投资者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D、合伙企业投资者在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

11、下列关于所得来源的确定说法错误的是()。

A、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B、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按照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C、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D、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1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是()。

A、股权转让收入

B、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C、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D、国债利息收入

1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在我国境内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

A、在税前全额扣除

B、在应纳税所得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C、在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D、在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14、某国有企业2009发生亏损,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该亏损额可以用以后纳税的所得逐年弥补,但延续弥补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年。

A、2012 B、2011 C、2013 D、2014

15、某企业2012年利润总额为200万元,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20万元,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150%加计扣除政策。则该企业2012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研发费用为()万元。

A、10 B、20 C、30 D、40

16、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所得,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或者预缴申报的,可由税务机关指定扣缴义务人

B、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劳务所得,提供劳务限期不足一个纳税,且有证据表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可由税务机关指定扣缴义务人

C、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取得的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境内所得,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D、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所得,没有办理税务登记且未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可由税务机关指定扣缴义务人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居民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的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有()。

A、企业一般在实际经营管理地纳税 B、企业一般在登记注册地纳税

C、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登记注册地纳税 D、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纳税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有()。

A、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B、林产品的采集 C、海水养殖 D、牲畜、家禽的饲养

3、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税前全额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有()。

A、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 B、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革命老区的捐赠 C、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贫困地区的捐赠 D、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

4、纳税人提供的下列劳务中,按照开发或完成的进度确认收入实现的有()。

A、广告制作费 B、安装费 C、服务费 D、软件费

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项目不得计算折旧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的有()。

A、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B、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C、自创商誉

D、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6、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纳税地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其申报地点一般应为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B、纳税人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的,可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从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向其境内户籍所在地或经营居住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扣缴义务人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7、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项目有()。

A、投资者个人工资支出 B、财产保险支出 C、分配给投资者股利 D、公益性捐赠

8、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定额与比例相结合的方法扣除费用的有()。

A、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得 B、稿酬所得 C、工资、薪金所得 D、财产租赁所得

9、下列各项中,符合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是()。

A、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B、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支出不得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C、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D、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10、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纳税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有()。

A、自行申报的纳税义务人,为取得应税所得的次月15日内 B、代扣代缴义务人,为扣缴税款的次月15日内

C、年终一次性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收入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

D、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纳税人,为每次取得收入后15日内预缴,年终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11、下列各项中,免征或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A、个人取得的保险赔款 B、军人的转业安置费 C、企业债券利息收入

D、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伙食补贴

12、下列利息收入中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A、国债利息

B、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C、参加企业集资取得的利息 D、储蓄存款利息

13、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提供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B、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故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C、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赔偿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

D、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劳务 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不定项选择题

1、中国公民王某为某文艺团体演员,2013年5月的收入情况如下:(1)取得工薪收入5500元,取得优秀员工奖1000元;(2)将自编剧本手稿原件公开拍卖取得所得10000元;

(3)当月以个人名义参加各类文艺演出4次,每次收入3000元,每次均通过当地教育局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2000元;

(4)将自用住房一套转让,取得转让收入200万元,支付转让税费15万元,该套住房当时的购买价为120万元,购买时间为2009年6月份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小题。

<1>、王某5月份工资和奖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元。A、475 B、675 C、195 D、95 <2>、拍卖手稿原件取得的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元。A、1200 B、1600 C、1840 D、2000 <3>、文艺演出的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元。A、160 B、640 C、1344 D、1644 <4>、下列关于王某转让住房的个人所得税税务处理中,说法正确的是。A、王某转让住房免个人所得税 B、王某转让住房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C、王某转让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3万元 D、王某转让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6万元

2、梁先生在一家民营企业担任技术总监,2012年12月收入情况如下:(1)当月取得工薪20000元。(2)年终一次性奖金100000元。

(3)利用休假时间为国内某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取得收入60000元。

(4)为境外一企业提供一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一次取得收入120000元。已按来源国税法规定在该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8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梁先生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A、3225 B、3600 C、3120 D、4320 <2>、下列关于梁先生年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说法,正确的有()。A、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1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B、全年一次性奖金跟工资薪金的计算方法完全一致 C、梁先生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9225元 D、梁先生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9445元 <3>、梁先生进行工程设计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A、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B、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C、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600元 D、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400元

<4>、梁先生提供专利技术在我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A、1200 B、2400 C、18000 D、19200

3、某居民企业2012年自行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70万元,销售收入为500万元。经税务机关审核,发现以下事项未进行纳税调整:

(1)已计入成本费用中实际支付的合理工资为72万元,计提工会经费1.44万元并上缴0.72万元,计提职工福利费15.08万元,计提1.08万元的职工教育经费并全部列支 ;(2)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10万元;(3)财务费用中列支汇兑损失10万元;

(4)投资收益50万元为国外子公司分回的利润,国外适用税率为20%。该企业直接将50万元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小题:

<1>、下列选项中,超过限额扣除的可以结转以后纳税所得税前扣除的有()。A、广告费 B、工会经费 C、职工教育经费 D、业务招待费

<2>、2012年工资及三项费用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A、0 B、0.72 C、5.08 D、5.8 <3>、2012年业务招待费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A、0 B、4 C、7.5 D、10 <4>、下列关于该企业的税务处理正确的是()。A、该企业2012年境内部分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3.3万元 B、该企业2012年境内部分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7.5 C、该企业2012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11.45 D、该企业2012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8.325

第五篇:税法与税务会计教案

教学内容简介

本课程共分六个模块:第一模块为税务会计基础理论,介绍了税务会计的概念、特点及纳税会计凭证与纳税义务流程;第二模块为流传税会计,系统介绍了四个流传税的计算、会计处理、纳税申报表填写等内容;第三模块为所得税会计,系统介绍了两个所得税的计算、会计处理、纳税申报表填写及账务调整等内容;第四个模块 资源税类会计,简要地介绍了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的法律规定、税收的计算、纳税申报与会计处理方法;第五个模块为财产税会计简要地介绍了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的法律规定、税收的计算、纳税申报与会计处理方法;第六个模块为行为、目的税会计,简要地介绍了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与土地增值税的法律规定、税收的计算、纳税申报与会计处理方法。

模块一 基本知识

税务会计概论

【知识目标】了解税务会计的目标和,掌握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因素,熟悉企业纳税义务流程。

第一部分 税务会计概述

一、税务会计的概念

税务会计是融税法与会计于一体的一种特殊专业会计,从其实质上看,税务会计是一种纳税会计,即连续、系统、全面地反映、监督和筹划企业各种应纳税款的形成、计算、申报、缴纳等业务活动的专业会计;从其形式上看,税务会计并不单独设置一套完整的账簿体系和会计核算组织形式,而是以现有的财务会计核算资料为基础,按照税法的规定,对其进行一系列的纳税调整和计算。因此,税务会计的概念可表述为:税务会计是以国家现行的税收法律制度为准绳,以财务会计的理论和方法为基础,连续、系统、全面地核算、监督和筹划企业税务资金运动的一门特种专业会计。

二、税务会计的对象

在企业中,凡是能够用货币计量的涉税事项都是税务会计对象。因此,纳税人因纳税而引起的税款的形成、计算、缴纳、补退、罚款等经济活动以货币表现的资金运动就是税务会计对象。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以货币表现的税务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计税基础和计税依据

1、流转额。

2、成本费用额。

财务会计记录的成本、费用、支出额,按税法规定允许在税前扣除的部分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财务会计核算的经营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支出,都需要按税法规定调整、2

确认为应税利润和应税收益,它是正确计税的基础。

3、财产额。

4、行为计税额。

(二)税款的计算与核算

(三)税款的缴纳,退补与减免

(四)税收滞纳金与罚款、罚金

三、税务会计的特点

(一)法律性

(二)广泛性

(三)统一性

(四)协调性

(五)筹划性

四、税务会计目标

税务会计目标是向税务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助于税务决策的会计信息。其使用者是税务征管机关、投资人、经营者等。

1、依法纳税,认真履行纳税人的义务

2、正确进行税务会计处理,认真协调与财务会计的关系

3、合理选择纳税方案,有效进行税务筹划

第二部分 我国的税收制度

一、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基本上由六个层次构成: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

2、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授权立法

3、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

4、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

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

6、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

二、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

尽管各国税收制度的结构和体系存在差异,但其基本构成的要素是大致相同的,这些基本要素包括:纳税人、征收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免税和违章处理。

(一)纳税人

与纳税人相关联的是负税人。一般认为,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纳税主体;负税人是从经济的角度而言,实际承担了税负的主体。纳税人和负税人之间的关系取决于税收负担能否转嫁。若税收负担能转嫁,纳税人和负税人分离;若不能转嫁,纳税人和负税人合一。

与纳税人相关联的另一个概念是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是税法上规定的负有扣缴税收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扣缴义务人直接负有税款的扣缴义务,应当按照规定代扣税款,并按期、足额的缴库。对不履行扣缴义务的,除限令其缴纳所应扣的税款外,还要加收滞纳金或罚金。

(二)征收对象

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或征税客体,是指对什么东西征税,即国家征税的标的物。每一种税一般都有其特定的征收对象。因此,征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与课税对象相关联的是税源。课税对象解决对什么征税的问题,税源则是税收收入的最终出处。税源和课税对象关系密切,但仍有差异,课税对象表明对什么征税,而税源主要说明税收收入的来源。有的税种的课税对象与税源是一致的,例如,所得税的课税对象和税源

皆为纳税人所得;有的课税对象和税源是不一致的,例如,财产税的课税对象是纳税人所拥

有或支配的财产,而税源则可能是纳税人的收入。税源最终反映了纳税人的负担能力。

(三)税率

税率是指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量之间的比例。税率的基本形式一般有比较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三种。比例税率

1、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因计算方法和累进依据不同又分为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倍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等。其中使用时间较长和应用较多的是超额累进税率。

2、定额税率

(四)纳税环节

(五)纳税期限

(六)减免税

减免税的形式包括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的减 免。

(七)违章处理

税务违章处理行为主要包括: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即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建立保存账簿、提供纳税资料和拒绝接受税务机关监督检查等行为;欠税,即纳税人因故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少缴或未缴税款;漏税,即纳税人并非故意未缴纳或少缴纳税款;偷税,即纳税人使用欺骗、隐瞒等手段逃避纳税;抗税,既纳税人公然抗拒履行国家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骗税,即纳税人利用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违法行为。对上述违章行为的处理措施: 一是征收滞纳金。二是处以税务罚款。三是税收保全措施。四是追究刑事责任。

三、税收的分类

我国对税收的分类通常有以下几种主要方法:

(一)以征税对象为标准的分类

1、流转税类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属于流转税类。

2、所得税类

现行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属于所得税类

3、财产税类

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契税、车船税等属于财产税类。

4、资源税类

我国现行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等属于这类税收。

5、行为税类

其特点是:征税的选择性较为明显,税种较多具有较强的时效性。我国现行的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都属于行为税类。

(二)以计税依据为标准的分类

按照计税依据标准的不同对税收分类,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1、从价税

如我国的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都采取从价计征形式。

2、从量税

我国的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均实行从量计征形式。

3、复合税

如对卷烟、白酒征收的消费税、采取从价和从量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

(三)以税收收入的归属权不同为标准的分类

按照税收的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进行分类,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政府固定收入税包括: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地方政府固定收入税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契税等。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享收入主要包括:

(1)增值税(不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地方政府分享25%,中央政府分享75%。(2)营业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的部分归地方政府。

(3)企业所得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

分归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享。

(4)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归中央外,其余部分的分享比例与企业所得税相同。

(5)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的归地方政府。

(6)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集体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的归地方政府。

(7)印花税:证卷交易印花税收入94%归中央政府,其余6%和其他印花税收入归地方政府。

(四)其他几种分类标准

按税负是否转嫁分类,税收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是指纳税人直接负担,不易转嫁的税种,如所得税、财产税等;间接税,是指纳税人能将税负转嫁给他人负担的税种,主要是对商品征收的各种税,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可以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价内税指税金是价格的组成部分,必须按含税价计税;价外税是价格的一个附加额或附加比例。

第三部分 纳税会计凭证及纳税义务流程

一、企业纳税会计凭证

税务会计凭证是记载纳税人有关纳税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并据以登记账簿的书面文件。主要有一下几种:

1、应税凭证

(1)纳税申报表。

(2)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3)定额税款通知书。(4)预缴税款通知单。(5)支付个人收明细表。

2、征缴凭证(1)税收缴款书。

(2)税收完税证。税收完税证是税务机关、海关在收取税款、基金、附加和滞纳金时填开的一种征缴凭证。它有定额完税证和非定额完税征两种。

(3)其他征缴凭证。

(4)特种会计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会计的特种会计凭证。它是记载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抵扣税款的合法凭证。3.减免凭证

二、企业纳税的业务流程

(一)依法取得营业资质

(二)申请取得企业代码

(三)办理银行开户

(四)办理税务登记

(五)办理出口许可证和出口退税证

(六)根据发生的经济业务开具和管理发票,并搞好相应税金的账务核算

(七)按期办理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八)纳税自查和税务检查

思考题

1、企业纳税的必备业务流程有哪些?

2、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模块二 流传税模块

增值税会计

【学习目标 】 了解增值税的基本特点和内容,掌握增值税的计算原理,深刻领会增值税的会计记录与报告

第一部分 增值税概述

1954年,法国政府率先推行增值税,之后欧共体各成员国都先后采用了增值税。增值税以其特有的优势,截止到2008年底,已被120多个国家和地区采用,成为世界税收史上最耀眼的新星。

一、增值税的概念及特点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就我们国家而言,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和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货物或劳务的增值额而征收的一种税。

(二)增值税的特点

1、不重复征税,具有中性税收的特征。

2、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无论流转多少环节,每一流转环节都要征税。

3、税基广阔,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连续性。

二、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和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单位、个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承包人和承租人,以及扣缴义务人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义务人按照经营规模大小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

(一)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和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

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及以下的;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和以批发或零售为主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及以下的。

2、财务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的关键条件是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对于年销售额在规定限额以下的,只要财务核算健全,能够正确计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不能领购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简易办法计算应纳增值税额。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小规模企业,经税务机关批准,其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由税务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经认定作为一般纳税人。

三、增值税的纳税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都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一)销售货物

1、视同销售行为。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或销售代销货物。

(2)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另一个机构,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3)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4)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上述4种情况,应作为视同销售行为,均要征收增值税。一是保证增值税税款抵扣的连续性,二是避免货物因不同用途而造成税收负担不平衡的矛盾。

2、混合销售行为。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的行为。税法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

提供非应税劳务,不征增值税,征收营业税。

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纳税人自行判断。

3、兼营货物销售、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兼营行为,是指纳税人在经营范围内,在应税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非应税劳务(即营业税规定的各项劳务),并且这种经营业务并不发生在同一项业务中。

税法规定,对于兼营行为,纳税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项目的销 售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兼营行为,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进口货物

(四)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其他项目

四、增值税的税率

我国增值税采取了基本税率、低税率相结合的模式,同时对于向境外出口的货物实行零税率的优惠政策。

(一)基本税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除适用低税率和征收率外,税率一律为17%,称为基本税率。

(二)低税率

增值税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按13%税率计征增值税。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得其他货物。

(三)零税率

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五、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一)起征点的规定

(二)免税规定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领域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供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第二部分 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按照纳税人的不同,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计算增值税实行抵扣的办法,其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不含税的销售额×税率

如果当期进项税额大于当期销项税额,不足抵扣时,超出部分留待下期继续抵扣。小规模纳税人不实行抵扣制度,而实行简易计税的办法,其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当期应缴纳增值税的计算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确定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1、销售额确定的一般规定。

【例2-1】宏利公司(一般纳税人)当月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收入500 000元,销售时向购买方收取手续费、包装费1 170元,代购货方支付给承运部门运输费1 500元,取得运输费普通发票。当月计税销售额如何确定? 当期销售额=500 000+1 170÷(1+17%)=501 000(元)

2、销售额确定的特殊规定。

(1)折扣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常见的折扣销售方式有两种,一是商业折扣,二是现金折扣,(2)以旧换新方式下的销售。(3)以物易物方式下的销售。(4)随同产品出售的包装物。

包装物押金是含税收入,在计税时应换算为不含税收入。

(5)售价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或无销售额。

税务机关可按下列顺序确定其销售额:首先,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其次,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最后,如果以上两种价格都没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或=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例2-2】友华商店为一般纳税人,本月开具专用发票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收入200 000元,开具普通发票销售货物,取得收入9 360元,当月计税销售额为多少?

开具普通发票取得的收入为含税收入,须将含税收入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当月销售额=200 000+9 360÷(1+17%)=208 000(元)

(二)进项税额的确定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向对方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与销项税额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即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额也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另外纳税人若违反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规定,或者会计核算不健全,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销项税额。

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3)购买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的确定与抵扣。

税法规定,对使用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凭证收购免税农产品的一般纳税人,允许按照买价的13%计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4)运输费用进项税额的确定与抵扣。

(5)一般纳税人取得由税务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专用发票,可以专用发票上填写的税额为进项税额计算抵扣。

(6)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该混合销售行为所涉及的

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所用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允许扣除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不准抵扣的进项税额。

(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未取得上述凭证或取得凭证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不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以及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3)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所支付的进项税额;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或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4)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经税务机关同意,3、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限。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三)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见书例题)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计算(见书例题)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期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三、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的计算(见书例题)

(一)凡是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均应征收增值税,由海关代征。

(二)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税率(13%或17%,同国内货物)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增值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如果进口货物不属于应纳消费税的消费品,则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中消费税额为零。

四、出口货物退(免)税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的适用范围

在我国境内出口的货物,凡属于已征或应征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除国家另有文件规定不予退(免)税外,均给予退(免)税。

(二)出口货物退税率

根据有关规定,目前我国出口货物的退税率共有10档:17%、16%、15%、14%、13%、11%、9%、8%、6%、5%。

出口企业应将不同税率的货物分开核算和申报,凡划分不清适用退税率的,一律从低适用退税率计算退(免)税。

(三)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

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国出口货物退税有两种计算方法:第一种是“免、抵、退”方法,主要适用于自营或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第二种是“先征后退”方法,目前主要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工)贸企业。

1、“免、抵、退”税的方法

2、“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

第三部分 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一、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必须承担纳税义务的法定时间。

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凭证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规定如下:(见书)

二、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根据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 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三、增值税的纳税地点

为了保证纳税人按期申报纳税,税法具体规定了增值税的纳税地点。

四、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

第四部分 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由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计算方法上存在差异,因此增值税会计处理也不相同。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一)账户的设置

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一般纳税人进行增值税会计处理,应在“应交税费”账户下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和“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账户。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二级账户。

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二级账户下,可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 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明细账户。

(二)账务处理方法

1、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1)正常外购业务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见例题】(2)接受投资转入货物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见例题】

企业接受投资者转入的货物,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确定的货物价值(不含增值税)借记“原材料”等账户,按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账户,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账户。

(3)接受捐赠货物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企业接受捐赠的货物,应按会计规定确定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材料采购”、“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账户,一般纳税人如涉及可抵扣进项税额的,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实际支付的相关款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上述借贷方的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账户。【见例题】

(4)接受应税劳务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一般纳税人接受应税劳务,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当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管理费用” 18

等账户,按应支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账户。【见例题】(5)进口货物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见例题】

2、正常销售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见例题】

3、视同销售行为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见例题】

视同销售行为共有8种情况。这些行为,从实质上来看不是真正意义的销售,但在增值税法中,为了保证增值税计算的连续性或为了平衡各地区的税负,对它们必须视同销售来处理,按照税法规定确定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

4、以旧换新销售的会计处理【见例题】

5、混合销售行为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见例题】

6、兼营行为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见例题】

7、包装物销售及没收押金的会计处理【见例题】

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见例题】

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不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度。即使购进货物取得专用发票,也不能进行税款扣除,而应将专用发票上价款和增值税税款相加作为采购成本进行账户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劳务,不论收到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在会计上均无须反映进项税额,按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材料采购”等账户。

第五部分 增值税防伪税控的管理

一、防伪税控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二、防伪税控企业最初使用开票子系统的流程

三、防伪税控系统纳税申报

四、对税务机关错误录入代码或号码后又被纳税人开具的专用发票的处理

五、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计算题 1、2009年A生产企业进口货物,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500万元,关税税率为10%,海关代征了进口环节增值税。从国内市场购进原材料支付的价款为8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金为136万元。外销货物的离岸价为1000万元人民币。内销货物的销售额为1500万元(不含税)。该企业适用“免、抵、退”的税收政策,上期留抵税额50万元。计算应缴或应退的增值税额。(假定上述货物内销时均适用17%的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为15%)

(1)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

(2)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000×(17%-15%)=20(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期末留抵税额)=1500×17%-(500×110%×17%—20)-136-50=-4.5(万元)

(4)当期免抵退税额=1000×15%=150(万元)按规定,当期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0(万元)

2、某工业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09年5月有关会计资料如下:(1)采用交款提货方式销售货物200万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以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为120万元,另开红字专用发票折扣20万元。

(3)当月采购取得的非税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货款已付,销货方保证在

下月10日前将货物发出。

(4)当月企业为装修多功能厅购进一批装饰材料,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款为3.4万元。

(5)、从农民手中购入农产品棉花,作为本企业的原料,支付价款11万元。

(6)、从国外购进一台机器,价款为5万美元,海关代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7万元,已取得海关的完税凭证。

要求:请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销项税=200×17%+120×17%=54.4(万元)进项税=100×17%+3.4+11×13%+7=28.83(万元)本月应交增值税=54.4-28.83=25.57(万元)注意:

1、当月采购取得的非税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货款已付,销货方保证在下月10日前将货物发出。改为“税控专用发票”,现在不允许有“非税控专用发票”;要采用消费型增值税进行计算。

3、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9月发生如下业务:

(1)购进并入库原材料一批,取得非防伪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为12万元。(2)支付入库货物运输费,运输费金额2万元。

(3)销售产品,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值金额为800万元。

(4)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30万元(已扣除收购旧货2.76万元)。(5)购进广告性礼品,税控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已分送客户。要求:请根据以上资料计算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销项税=800×17%+(30+2.76)÷(1+17%)×17%+1.7= 142.46(万元)进项税=12+2×7%+1.7= 13.84(万元)本月应交增值税=142.46-13.84=128.62(万元)

注意:

1、购进并入库原材料一批,取得非防伪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为12万元。去掉“非”字。

4、某农机厂2009年1月发生下列业务

(1)购入农机专用零件一批,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款100000元。(2)向小规模纳税人购入电吹风200个,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一张,注明价款 21

4000元,增值税240元。

(3)将100个电吹风奖励单位工会先进分子,100个作为春节小礼品赠送采购方的人员。(4)接受其他农机厂委托代加工专用农机一台,对方提供材料价值4000元,本厂收取加工费2000元。

(5)销售农机取得不含税收入120000元。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

销项税=2000×17%+120000×13%+120=16060(元)进项税=100000×17%+120=17120(元)注意:农机税率为13%,但农机零件税率为17%。本月无需交税

5、某实行“免、抵、退”税的工业企业2009年5月期初留抵税额3000元,当月发生下列业务:

(1)采购原材料,取得税控发票,价款2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34000元。(2)内销产品,不含税销售额160000元。

(3)出口货物一批,FOB价折合人民币150000元。

(4)为生产出口产品购入国内免税材料一批,价款50000元。(5)有一批折合人民币80000元的外销产品超过6个月单证不齐。要求:计算当月增值税。(该企业征税率17%,退税率13%)(1)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

(2)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50000×(17%-13%)=2 000(元)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50000×(17%-13%)-2 000-80 000×(17%-13%)=800(元)

(3)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34 000-800+3000=36 200(元)

(4)当期应纳税额(期末留抵税额)=(160000+80000)×17%-36 200=-19 880(元)(5)当期免抵退税额=(150000+50000-80000)×13%=15600(元)按规定,当期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15 600元

注意:超过6个月单证不齐的视同内销。此题难度较大。可以只供参考。

模块二 流传税模块

消费税会计

【学习目标】了解消费税的特点与内容,掌握消费税的计算原理与会计处理方法,熟悉消费税的纳税申报。

第一部分 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的涵义及特点

(一)消费税的涵义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

我国现行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对某些需要特殊调节的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再征收消费税,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二)消费税的特点

1、征税对象具有选择性。

2、征收环节的单一性。

3、征收方法多样性。

4、税源具有转嫁性。

二、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三、税目与税率

消费税的征税对象具体划分为14个税目,分别为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

木地板、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等。税率采用有差别的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

四、消费税的减免

第二部分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根据现行《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白酒和卷烟实行复合计税方法。

一、从价定率应纳税的计算: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有:烟、酒及酒精(未包括黄酒、啤酒)、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一次性木制筷子、实木地板,高档手表、游艇。

(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从价定率是以应税销售额乘以一定比例税率的计算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

在确定销售额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因不得开具增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在计算销售额时,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换算公式如下: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在换算时,要根据纳税人的资格来选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如果纳税人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适用17%或13%的税率,如果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应适用3%的征收率。

2、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中一起征收消费税。(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计算

企业自产自用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采用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时,应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税公式为:

自产自用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委托加工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例3-1】某酒厂向某化工厂提供粮食710吨,每吨粮食成本1 042元,委托其加工酒精200吨,支付加工费300元/吨(不含税),辅料成本136元/吨,酒厂按合同规定收回已完工酒精100吨,另100吨酒精尚未完工,假定化工厂未生产销售过酒精,计算化工厂应代扣代缴消费税。

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

7101042/200300136

15% =4 352.74(元/吨)确定应税销售额: 应税销售额=4 352.74×100=43 527(元)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

代收代缴消费税=435 274×5%=21 763.70(元)若化工厂当月生产销售过酒精,且加权平均销售额单价为5 400元/吨(不含税),则化工厂代收代缴消费税为:

代收代缴消费税=100×5 400×5%=27 000(元)

(四)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进口应税消费品,消费税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进口数量)×适用税率

【例3-2】本公司进口300辆小轿车(排气量2.0升以上),关税完税价格每辆15万元,关税税率30%,计算应纳消费税。确定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15×(1+30%)÷(1-9%)=21.43(万/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21.43×300×9%=578.61万

(五)用外购或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税消费品的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购买或委托加工收回的下列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当 25

期生产领用的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

为避免重复征税,现行《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对用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计算征税时,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额。

2、当期准予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额,应按当期生产领 用数量计算,计算公式为:

(1)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2)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六)视同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二、从量定额应纳税的计算

从量定额是指以应税销售量乘以单位税额计算应缴纳税款的一种方法。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应纳税,其基本公式为: 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例3-4】某炼油厂销售本厂生产的汽油20吨,不含税售价2 776元/吨,成本1 665元/吨,消费税0.2元/升。

则:应纳消费税额=20×1 388×0.2=5 552元

三、复合计税应纳税的计算

复合计税方法是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一种方法,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白酒采用复合计算方法,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例3-5】某酒厂销售粮食白酒500斤,每斤不含增值税售价100元,粮食白酒消费税率20%,定额税率为0.5/斤。

则:应纳消费税额=500×100×20%+500×0.5=10 250(元)

四、出口退税的计算

我国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政策有三种情况,即免税并退税、出口免税但不退税、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一)出口退税率的规定

(二)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的计算

第三部分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一、账户的设置

凡缴纳消费税的企业,应在“应交税费”账户下设置“应交消费税”明细账进行核算,该账户借方登记实际缴纳的消费税或待抵扣的消费税,贷方登记应缴纳的消费税,期末贷方余额则表示多交或待抵扣的消费税,该明细账采用三栏式账户记账。

除了设置“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账户外,还需要设置其他相关账户。如“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委托加工物资”、“应付职工薪酬”、“销售费用”、“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营业外支出”等账户。

二、消费税账务处理方法

(一)直接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生产应税消费品直接对外销售时,应按照应纳消费税税额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科目,实际缴纳消费税时借记“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发生销售退回及退税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如按规定不予免税或者退税的,应视同国内销售进行会计处理。

【例3-6】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化妆品适用的消费税率为30%,当月销售化妆品不含税价为10万,款已收,化妆品成本为5.5万,则销售实现时:

借:银行存款 117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000 结转已销商品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55 000 贷:库存商品 55 000 计提消费税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3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0 000

交纳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0 000 贷:银行存款 30 000

(二)视同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见例题】

视同销售业务包括纳税人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抵消债务、发放股利、用于馈赠、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对外投资入股,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等。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用以投资入股,抵消债务的应税消费品,应按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而非加权平均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但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额时,按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加权平均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以上视同销售可分别借记“生产成本”、“应付账款”、“应付股利”、“营业外支出”、“销售费用”、“应付职工薪酬”、“长期股权投资”、“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交纳税金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记“银行存款”。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四)进出口应税消费品会计处理

【例3-10】某自营出口外贸企业,出口一批应税消费品,该项业务应缴纳消费税为 350 000元,则:

自营出口外贸企业报关出口应税消费品后申请出口退税时: 借:应收出口退税 350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350 000 自营出口外贸企业实际收到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回的税金时: 借:银行存款 350 000 贷:应收出口退税 350 000 自营出口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发生退关或退货而补缴已退的消费税时: 借:应收出口退税 350 000 贷:银行存款 350 000

第四部分 消费税的纳税申报

一、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消费税的纳税期限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一个月或一个季度。

三、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四、消费税的纳税申报

业务题

1、某烟厂为一般纳税人,4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委托加工收回烟丝价值6万元,由加工单位代收代缴消费税1.8万元。2)销售甲级卷烟8箱12万元,烟已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但货款尚未收到。

3)为一外贸单位加工80标准箱甲级特制烟。由外贸单位提供原材料,向外贸单位收取加工费3万元,辅料费2万元,原材料成本50万元(均不含增值税)。期末外贸单位将货物提走。已知该烟厂无期初库存委托加工的烟丝,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2万元。该厂本月如何缴纳及代缴消费税?请作出会计分录

由于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2万元所以本月可抵扣的消费税为(6-2)÷6×1.8=1.2 本月应缴消费税=8×150+120000×56%-12000=56 400(元)

代缴消费税=(30000+20000+500000)÷(1-56%)×56%+80×150=(元)注意:一标准箱烟等于50000支,50000×0.003=150

2、一外贸企业从国外进口葡萄酒一批,关税完税价格为10万元人民币。又从国内A厂购进粮食白酒出口,从A厂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20万元;从青岛啤酒厂购进青岛啤酒2吨出口,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0.3万元。计算该外贸企业进口应缴应退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设葡萄酒进口关税率为20%,增值税退税率为13%)从国外进口应向海关缴纳关税=10×20%=2 从国外进口应向海关缴纳消费税=(10+2)÷(1-10%)×10%= 从国外进口应向海关缴纳增值税税=(10+2)÷(1-10%)×17%= 出口粮食白酒应退增值税=20×13%=(万元)

出口粮食白酒应退消费税=20×10%=(万元)出口啤酒应退增值税=0.3×13%=(万元)出口啤酒应退消费税=2×250=(元)

综合题

1、某生产企业出口兼内销。产品为鞭炮、焰火。被认定为增值税免、抵、退企业。2009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

(1)自营出口自产产品的离岸价格为5000万元人民币。

(2)销售给某外贸企业一批鞭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3000万元,税金510万元。

(3)本期购进并入库生产用原材料取得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金980万元,支付水电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金6000元,支付说明书加工费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金1000元。

(4)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率20万元,支付销货运费取得运输发票上注明的运费8万元,公路建设基金4000元,运输保险费100元。

另外上述外贸企业收购的货物中60%外销,离岸价格为2500万元,其余部分内销,收入1500万元(此外贸企业对出口货物单独设产库存账和销售账)。根据以上资料计算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应缴退的税款并进行会计处理(增值税退税率13%)。生产企业:免、抵、退(1)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

(2)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5 000×(17%-13%)=2 000(3)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980+0.6+0.1+20+8.4×7%=1001.288(4)当期应纳税额(期末留抵税额)=510-1001.288=-491.288(5)当期免抵退税额=5 000×13%=450

当期应退税=491.288 外贸企业:

应退增值税=3 000×60%×13% 应退消费税=2500×60%×15% 应缴增值税=1500×17%—510×40% 30

模块二流传税模块 营业税会计

【学习目标】 了解营业税的政策依据和申报要求;掌握营业税的计算方法;掌握营业税会计的账务处理方法。

第一部分 营业税概述

一、营业税的涵义及特点

(一)营业税的涵义

营业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二)营业税的特点

1.征收面广,税源普遍 2.按行业设置税目税率 3.税率较低,设有起征点 4.价内税,税收收入稳定 5.征收管理简便易行

二、营业税的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人的一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上述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二)纳税人的几个具体规定

(三)扣缴义务人

三、营业税的征税对象与税率

(一)营业税的征税对象

营业税按照行业、类别的不同分别设置了9个税目,其征税对象交通运输业、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娱乐业、服务业的劳务。

(二)营业税征税对象的其他规定

1、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

2、混合销售行为

(三)税目、税率

营业税共有九个税目,即:交通运输业、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

我国现行营业税实行行业差别比例税率,具体税率为3%,5%和20%三档,参见表

四、营业税的减免税优惠

(一)起征点的优惠

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幅度为每月营业额1000—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二)减免税优惠:(见书)

第二部分 应纳营业税额的计算

一、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营业税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一)营业额的概念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纳税人的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所谓价外费用是指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二)营业额的确定

1、交通运输业

2、建筑业

3、金融保险业

4、邮电通信业

5、文化体育业

6、娱乐业

7、服务业

8、转让无形资产

9、销售不动产

10、上述九种业务的营业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时,主管税务机关应依下列顺序核定其计税依据: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3)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十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二、应纳营业税额的计算(见书例题)

第三部分 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一、账户的设置

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均应缴纳营业税。营业税属价内税,应纳税额是通过应税收入和适用税率计算而来的。对企业应缴的营业税,应设置“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核算。

企业主营业务应交纳的营业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账户;企业出售或出租无形资产等应交纳的营业税,分别借记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账户;一般企业销售不动产,按规定计算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房屋不动产应交的营业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账户。)删除,不视同销售。企业实际交纳营业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下面我们将介绍几种常见的有关营业税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

二、营业税的会计核算

(一)提供应税劳务营业税的会计核算

提供应税劳务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建筑安装业、文化体育业、金融保险业、旅游服务业和娱乐业等所提供的应税劳务。按规定计算出的营业税应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帐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帐户。

1、交通运输劳务营业税的会计核算

2、邮电通信劳务营业税的会计核算

3、建筑安装劳务营业税的会计核算

4、文化体育劳务营业税的会计核算

5、金融保险劳务营业税的会计核算

6、旅游服务劳务营业税的会计核算

7、娱乐劳务营业税的会计核算

(二)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的会计核算

1、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的会计核算

2、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不动产营业税的会计核算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不动产是指企业出售已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管理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附着物,这是企业对现有固定资产的处理。其应缴纳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账户。

(三)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的会计核算

1、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的会计核算

因为企业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等账户,所以转让无形资产应缴纳的营业税,应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账户。

【例4-18】某企业将其已登记注册的商标权转让给其他单位使用,每月取得转让收入10万元。

其会计处理如下:

应纳营业税税额=100 000×5%=5 000(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5 000

2、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所有权应纳营业税的会计核算

企业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所取得的收入记入“银行存款”等账户,出售无形资产的净损益借记“营业外支出”或贷记“营业外收入”账户,出售无形资产应缴纳的营业税,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账户。

【例4-19】某企业将原购入的一项专利权出售给其他企业,取得收入100 000元,该专利权的账面余额为80 000元,营业税税率为5%。其会计处理如下:

应纳营业税税额=100 000×5%=5 000(元)

借:银行存款 100 000 贷:无形资产 80 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5 000 营业外收入 15 000 35

第四部分 营业税的纳税申报

一、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条例》的规定,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二、营业税的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不能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税款入库期的规定是: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三、营业税的纳税地点

四、营业税的纳税申报

计算题

1、A公司承包一项工程,总造价6000万元,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支付给A公司材料差价款600万元,提前竣工奖150万元。计算A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并进行会计处理。应缴营业税=(6000+600+150)×3%=202.5(万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02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025000

2、某建筑公司某月发生如下业务:

(1)自建同一规格和标准的楼房两栋,建筑安装成本3000万元,成本利润率20%,该公司将其中一栋自用,另一栋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收入2400万元;(2)销售现房取得销售收入3000万元,预售房屋取得预收款2000万元;

计算该公司应缴的营业税并进行会计处理。

(1)应缴营业税=3000×(1+20%)÷(1-3%)÷2×3%+2400×5%=175.67(万元)(2)应缴营业税=(3000+2000)×5%=250(万元)本月合计=175.67+250=425.67(万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42567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4256700 注意:销售不动产,预收款的,以预收款的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某歌舞团与演出公司签订协议,由演出公司承办一场大型演出,地点选择在市区某体育馆,三方商定:(1)支付体育馆场租8万元,由体育馆负责售票;(2)歌舞团支付演出公司经纪费10万元;(3)门票收入共50万元,歌舞团支付广告支出10万元。要求计算该活动中三方如何纳税。

歌舞团应缴营业税=(50-8-10)×3%=0.96(万元)演出公司应缴营业税=10×5%=0.5(万元)体育馆应缴营业税=8×5%=0.4(万元)

模块二 流传税模块

关税会计

【知识目标】了解关税核算的政策依据和申报要求;掌握进出口关税的计算方法;熟悉关税会计的账务处理方法及纳税申报。

第一部分 关税概述

一、关税的概念及特征

(一)关税的概念和特点

关税是国际通行的税种,是根据本国的经济和政治的需要,由海关代表国家对进出口关境的货物和物品所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关税具有以下特点: 1. 征收上的过关性、统一性、一次性 2.税率上的复式性 3.征管上的权威性

4.关税具有涉外性,是执行经济政策的手段(二)关税的分类

1.按征收标准分,有从量关税、从价关税、混合关税、选择关税和滑准关税(1)从量关税。我国目前对原油、啤酒和部分感光胶卷等进口商品征收从量税。(2)从价关税。目前,我国海关计征关税的标准主要是从价税。

(3)混合关税。我国目前仅对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数字照相机和摄录一体机等进口商品征收复合税。(4)选择关税。

(5)滑准关税。我国目前对新闻纸采取的是滑准税率征收关税 2.按征税对象的流向,关税可分为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1)进口税。(2)出口税。(3)过境税。

3.按征收目的分,有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1)财政关税。又称收入关税。(2)保护关税。

4.按税率制定分,有自主关税和协定关税(1)自主关税。(2)协定关税。

二、关税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

(一)关税的纳税人

贸易性商品的纳税人是经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他们的代理人。具体包括:外贸进出口公司;工贸或农贸结合的进出口公司;其他经批准经营进出口商品的企业。物品的纳税人包括: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的持有人;各种运输工具上服务人员入境时携带自用物品的持有人;馈赠物品的受赠人及以其他方式入境的个人物品的所有人;进口个人邮件的收件人。

(二)关税的征税对象

关税的征税对象是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货物”指贸易性商品;“物品”是指非贸易性商品,包括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和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的受赠人及以其他方式入境的个人物品。

(三)关税的征税对象

关税的征税对象是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货物”指贸易性商品:“物品”包括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和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及以其他方式入境的个人物品。

三、关税的税则、税目和税率

(一)关税税则与税目

(二)关税税率 1.进口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自2002年1月1日起,我国进口关税税则设有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税率形式。

(1)最惠国税率(2)协定税率(3)特惠税率(4)普通税率

2.出口关税税率

我国出口关税实行一栏税率。主要是针对限制出口的不可再生的资源类产品、国内紧缺的原材料以及易于竞相杀价,需要规范出口秩序的半制成品进行征税。3.特殊税率(1)特别关税。(2)暂定税率。4.税率的运用

四、关税的减免税优惠政策

关税的减税、免税分为法定减免税、特定减免税和临时减免税。特定性减免税和临时性减免税的决定权交由国务院。

(一)法定减免税

(二)特定减免税

(三)临时减免税

第二部分 应纳关税额的计算

目前,我国海关对绝大多数进出口货物和物品征收的关税都是以价格为计税依据的从价税。所以本书将主要阐述从价税的关税计算方法。

一、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

关税完税价格是海关从价计征关税所依据的价格,即应税价格。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

(一)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的一般确定方法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所谓成交价格是买方为购买货物向卖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价格。所谓到岸价格是指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2.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特殊确定方法(1)进口货物运费与保险费的确定

以境外口岸离岸价格成交的,应当另加该项货物从境外发货口岸或境外交货口岸运达我国境内目的口岸前实际支付的运费、保险费,完税价格=离岸价格+运费+保险费;以运抵我国境内目的口岸的货价、运费价格成交的,应另加保险费,完税价格=货价+运费+保险费;若是陆、空,邮运进口货物的保险费无法确定时,可按“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保险费。(2)进口货物海关估价的确定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或申报的价格经海关审查后不能接受的,海关依次以下列价格估定该货物的完税价格:

①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法。②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③国际市场价格法。

④国内市场价格倒扣法。⑤其他合理方法估定的价格。

(二)出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

1.出口货物成交价格确定时,出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 2.出口货物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出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方法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关税适用税率

(一)进口货物应纳关税的计算 1.到岸价格(CIF)

即进口货物以海关确认的成交价格为基准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所称的到岸价格包括货价加上货物运抵中国关境内输入地起卸前的运输、保险等其他劳务费用。

完税价格=到岸价格=货价+保险费+运费

进口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例5-1】甲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进口某商品,进口申报价格为CIF上海1000000美元。当日外汇牌价(中间价)为USD1=RMB8.64;从进口关税税则中查到该商品的关税税率为12%。

先计算出该商品的完税价格如下:

1000000美元×8.64=8640000(元)

再计算出该商品应缴的进口关税如下:

8640000元×12%=1036800(元)2.离岸价格(FOB)

以国外口岸离岸价格或者从输出国购买以国外口岸CIF价格成交的,必须分别在上述价格基础上加从发货口岸或者国外交货口岸运到我国口岸以前的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

即:完税价格=离岸价格+运费+保险费

若以成本加运费价格成交的,则应另加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完税价格内应当另加的运费、保险费和其他杂费,原则上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计算。若无法得到实际支付金额时,也可以外贸系统海运进口运费率或按协商规定的固定运杂费率计算运杂费,保险费则按 42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保险费率3‰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完税价格=(FOB+运费)÷(1-保险费率)

【例5-2】甲进出口公司从美国海运进口某商品1000吨,进口申报价格为FOB旧金山65000美元,运费每吨40美元,当日的外汇牌价(中间价)为USD1=RMB8.55,从进口关税税则中查到该商品的关税税率10%。

先计算运费:1000吨×40美元/吨×8.55=342000(元)

再将进口申报价格由美元折成人民币:65000美元×8.55=555750(元)

最后计算完税价格:完税价格=(555750元+342000元)÷(1-3‰)

≈900451(元)

进口关税额=900451元×10%=90045.1(元)3.含运费价格(CFR)

即离岸价加运费价格。以离岸价加运费价格成交的,应当另加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其计算公式如下:

完税价格=CFR÷(1-保险费率)

【例5-3】甲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进口某商品20吨,保险费率0.3%,进口申报价格为CFR深圳350000美元,当日的外汇牌价(中间价)为USD1=RMB8.6,从进口关税税则中查到该商品的关税税率为10%。

先将进口申报价格由美元折合成人民币:350000美元×8.6=3010000(元)

再计算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3010000元÷(1-0.3%)≈3019057(元)

经最后计算该进口货物的进口关税额:

进口关税=3019057元×10%=301905.7(元)

(二)出口货物应纳关税的计算

1、FOB价格

出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FOB÷(1+出口关税税率)

出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

2、CIF价格

出口货物以国外口岸CIF价格成交的,应先扣除离开我国口岸后的运费和保险费,再按上述公式计算完税价格及应缴纳的出口关税。

完税价格=(CIF-保险费-运费)÷(1+出口关税税率)

3、CFR价格

以境外口岸CFR价格成交的,其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计算公式:

完税价格=(CFR-运费)÷(1+出口关税税率)

4、CIFC价格

当以CIFC境外口岸价格成交的,有两种情况:(1)佣金C为给定金额,其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计算公式:

完税价格=(CIFC-保险费-运费-佣金C)÷(1+出口关税税率)(2)佣金C为百分比,则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计算公式:

完税价格=[CIFC×(1-C)-保险费-运费]÷(1+出口关税税率)

上述2、3、4价格内所含运费和保险费,原则上应按实际支付数扣除。如无实际支付数,海关可根据定期规定的运费率和保险费率据以计算,纳税后一般不做调整。

第三部分 关税的会计处理

纳税人发生的进出口关税,在会计核算时,不需要设置专门的账户来进行核算。一般,企业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进出口关税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关税”;实际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关税”,贷记“银行存款”。

实际工作中,企业应根据进出口业务形式和内容的不同,分别进行会计核算。

一、自营进口关税的会计处理

(一)自营进口关税的核算(见例题)

企业从国外自营进口商品时,应支付的进口关税,将其与进口货物的价款、国外运费和保费、国内费用一并直接计入进口货物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固定资产”等,贷记 “应交税费—应交关税”;实际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关税”,贷记“银行存款”。

(二)自营出口关税的核算

企业出口产品应缴纳的出口关税,支付时可直接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贷记 “应交税费—应交关税”;实际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关税”,贷记“银行存 款”。

(二)自营出口关税的核算

企业出口产品应缴纳的出口关税,支付时可直接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贷记 “应交税费—应交关税”;实际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关税”,贷记“银行存 款”。

【例5-7】深圳某企业向欧洲出口一批商品,国内港口FOB价格折合人民币为5 200 000元,从出口关税税则中查到该商品的出口关税税率为30%,关税以支票付讫。计算出口关税税额并作会计分录如下:

出口关税税额=5 200 000÷(1+30%)×30%=1 200 000(元)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关税

200 000 实际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关税 1 200 000 贷:银行存款 1 200 000 45

二、代理进出口业务的会计处理

三、关税检查的账务调整

关税额纳税单位或个人进口货物后,经关税业务检查发现少缴关税的,应及时补缴并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

(一)当期发生的关税业务检查的账务调整

【例5-8】海关在对花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本月进口电脑零部件在进口申报时,漏报离开对方口岸到达我国口岸前的运费 50 000美元,报关日外汇市场汇率为100美元=840元人民币,关税税率为3.8%,进口增值税率17%,而且该零部件已被车间领用一半。该公司以银行支票立即补缴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并支付罚款滞纳金40 000元。补缴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如下:

应补进口关税税额=50 000×8.4×3.8%=15 960(元)

应补进口增值税税额=(50 000×8.4+15 960)×17%(元)=74 113.20(元)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4 113.20 原材料 7980.00 生产成本 7980.00 营业外支出 40 000.00 贷:银行存款 130 073.20

(二)以前各期发生的关税业务检查的账务调整

【例5-9】海关在对省外贸公司检查时发现,公司上年自营出口销售铜材在向海关申报,在计算完税价格中将出口货物国内运费100 000元也随之扣除,铜材出口关税税率24%,以转账方式补缴出口关税和罚款滞纳金30 000元。其会计处理如下:

应补出口关税税额=100 000÷(1+24%)×24%=19 354.84(元)

借:以前损益调整 19 354.84 营业外支出 30 000 贷:银行存款 49 354.84 同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9 354.84 贷:以前损益调整 19 354.84 46

第四部分 关税的纳税申报

一、关税的申报

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的14日内,出口货物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前,由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人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申报,海关根据《海关进出口税则》对其进行归类后,依据其完税价格和适用税率计算应缴纳的关税和进口环节代征税,并填发“关税专用缴款书”。“关税专用缴款书”一式六联,依次是收据联(此联是由银行收款签章后交缴款单位或者纳税义务人作为完税凭证的法律文书,是关税核算的原始凭证)、付款凭证联、收款凭证联、回执联、报查联、存根联。

二、关税的缴纳期限

关税的缴纳期限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的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缴款期限届满日遇双休或法定节假日的,应当顺延至休息日或者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国务院临时调整休息日与工作日的,海关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情况计算缴款期限。

三、关税缓纳

关税缓纳是海关批准纳税人将其部分或全部应缴纳税款的缴纳期限延长的一种制度。

经海关总署审核批准关税缓纳的义务人,可以延期缴纳关税,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并按月支付10‰的利息。逾期不缴纳关税即构成关税滞纳,除依法追缴外,还应征收相应的滞纳金。

四、关税退还

关税退还是关税纳税人按海关核定的税额缴纳关税后,因出现某些特定情形,海关将已缴纳税款的部分或全部退还给纳税义务人的一种规定。

五、关税补征和追征

六、关税纳税争议

计算题

1、某公司经批准暂时进口施工机械一台,海关估定其完税价格为200000美元,该设备2001年11月1日进入我国,当期该机械关税率14%,汇率8.277,作为海关批准暂时进口货物给予免税,2002年2月该公司申请将该货物转为正式进口,当期该机械关税率7%,汇率8.276则该公司应补交多少关税?

200000×8.276×7%

2、某公司进口货物一批,CIF成交价格为人民币600万元,含单独计价并经海关审核属实的进口后装配调试费用30万元,该货物进口关税率为10%,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日期为2004年1月10日,该公司于1月25日交纳税款。要求:计算其应纳关税及滞纳金并进行会计处理。(600-30)×10%=57 57×0.005%×1天===0.0285

3、某位于市区的外贸公司2009年进口一批货物,到岸价USD12万元,海关规定汇率8.27,关税率28%,消费税率30%。如果该公司当期以200万人民币(不含增值税)销售,计算其各环节应纳税额及交纳方法。

向海关缴纳关税 120000×8.27×28%=277 872(元)

向海关缴纳消费税(120000+×8.27+277 872)÷(1-30%)×30%=544402.29 向海关缴纳增值税(120000×8.27+277 872+544402.29)×17%=30849 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200×17%-30849=

4、某企业海运进口一批银首饰,海关审定货物折合人民币6970万元,运保费无法确定,海关按同类货物同程运输费估定运费折人民币9.06万元,该批货物进口关税率15%,消费税率5%,则计算进口环节应纳的各税并进行会计处理。应纳关税=(6970+9.06)×15%=1046.859 应纳增值税=(6970+9.06+1046.859)×5%= 注意: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

模块三 所得税模块

企业所得税会计

【学习目标】理解企业所得税核算的政策和申报要求;掌握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熟悉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及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

第一部分 企业所得税概述

企业所得税产生于13世纪末期的英国,是指国家对境内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是国家参与企业利润分配的重要手段。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该法将我国并行十余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合二为一,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新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现了“四个统一”,具体表现为: 1.内资、外资企业统一适用; 2.统一并适当降低税率;

3.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

4.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人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各自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一)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二)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及范围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

(一)25%的法定税率

其适用范围包括居民企业取得的各项所得;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二)20%的法定税率

其适用范围是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末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同时规定,该所得实际征收过程中减按10%税率征收。(三)过渡期衔接税率

四、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一)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二)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片、减征企业所得税 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居民企业转让技术的年所得在500万元以下免税,在500万元以上部分减半征收。(三)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

会计与税法对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规定对比表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