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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教育局人事调动须知
编辑:浅语风铃 识别码:24-786315 1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07 01:18:31 来源:网络

第一篇:顺德教育局人事调动须知

顺德教育局人事调动须知

一、教师调入所需的基本条件

1、学历:到我区完全中学、职业技术学校、初级中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完全中学、职业技术学校引进教师原则上要求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小学、幼儿园教师须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年龄:中学以上教师40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且教学能力强的男教师,年龄可放宽为45岁以下);小学、幼儿园教师35岁以下。

3、职称:原则上要求中级或以上职称。

4、家庭:已婚者,夫妇双方原则上同时要有工作单位接收。

5、试用期:1—6个月。

6、身体状况:良好

二、教师调动所需材料

1、《顺德区人才交流登记表》一式三份。

2、学校提供的试教表一份。

3、顺德范围内镇级以上医院体检表一份。

4、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证明一份。

5、学历(含所有学历)、职称、资历及荣誉证书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三、教师调动行政许可期限

1、调入调出审批期限为十个工作日。

2、调入教师档案审理期限:自档案到达教育局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理完毕。教师届时可电话咨询档案内材料的齐全情况,若遇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

顺德教育局干部调动手续简介

(一)调入

1、审批:

登录顺德人才交流中心网站:http://www.teniu.cc,进入“人事调动”页面,点击“调动人员网上申报”栏,如实填写《佛山市顺德区人才交流登记表》后,上传提交并打印一式三份,(区属学校教师上网填好资料递交后无需打印,另填两份专用表格),用人单位和教育组盖章后,上交证书原件、体检表、试教表等(具体见《调入教师上送教育局材料》),教育局审批后通过的,交人才中心开商调函。

2、审档:

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将教师的档案寄过来后(用机要方式),教育局审档,若缺材料,须补齐。档案若无问题,转人才中心。

3、迁转关系:

人才中心审档后若无问题,会出调动通知书,教师拿调动通知书回调出单位迁转行政和工资关系。

4、报到:

教师凭人才中心的《顺德区干部行政、工资介绍信》(复印3份)和档案来教育局报到,教育局为其核算工资并开具介绍信,教师凭介绍信回拟调教育组(区属学校)。

(二)、调出

1、审批:

登录顺德人才交流中心网站:http://www.teniu.cc,进入“人事调动”页面,点击“调动人员网上申报”栏,如实填写《佛山市顺德区人才交流登记表》后,上传提交并打印一式三份,(区属学校教师上网填好资料递交后无需打印,另填两份专用表格),学校和教育组加盖意见后,附上拟调单位人事部门的商调函,交区教育局审批。然后转人才交流中心。

2、调档:

教师凭人才中心的《干部商调函》到教育局开具调档函去教育组。

3、转档:教师将档案从教育组拿到教育局,教育局检查后转人才中心。最后由人才中心将档案寄往教师拟调单位。

4、开具调令:

接到人才中心的《干部调动通知书》,教育局开具《干部调动通知书去教育组(区属学校)。

5、迁转关系:

教师凭教育组(区属学校)开出的工资介绍信来教育局,教育局开工资介绍信去人才中心。

(三)、区内调动

1、镇与镇之间的调动

(1)、审批:教师填一式两份《区内调动表》(各教育组有提供),调入调出的教育组和单位盖章,教育局审批。

(2)、开具《商调材料通知》和《调动通知书》给教师欲调出的教育组。

(3)、开具工资介绍信去拟调教育组:教师将档案和工资介绍信拿上来后,教育局检查档案,并为其核实工资,然后开具介绍信。

(4)报到:教师拿着教育局开的介绍信回教育组报到。

2、镇与区属(区属与区属)学校的调动

(1)审批:教师填区属学校调动专用表,学校盖章后交教育局审批,再转组织部人事局。

(2)开具《商调材料通知》去教育组(区属与区属学校的调动则不用)。

(3)转档:教师拿档案上来后,教育局封好转人才中心

(4)开具《调动通知书》:接人才中心开的调令后,教育局开调动通知书去教师欲调出的教育组(区属学校)。

(5)开具工资介绍信:接教育组(区属学校)的工资介绍信后,教育局开出工资介绍信给人才中心。

(6)开具工资介绍信:人才中心完成步骤5后,会再出一个介绍信给教育局,接此介绍信后,教育局开出工资介绍信给教师拟调的区属学校。注:*所有调动手续需教师本人跟进。

第二篇:顺德教育局人事调动须知

顺德教育局人事调动须知

一、教师调入所需的基本条件

1、学历:到我区完全中学、职业技术学校、初级中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完全中学、职业技术学校引进教师原则上要求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小学、幼儿园教师须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年龄:中学以上教师40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且教学能力强的男教师,年龄可放宽为45岁以下);小学、幼儿园教师35岁以下。

3、职称:原则上要求中级或以上职称。

4、家庭:已婚者,夫妇双方原则上同时要有工作单位接收。

5、试用期:1—6个月。

6、身体状况:良好

二、教师调动所需材料

1、《顺德区人才交流登记表》一式三份。

2、学校提供的试教表一份。

3、顺德范围内镇级以上医院体检表一份。

4、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证明一份。

5、学历(含所有学历)、职称、资历及荣誉证书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三、教师调动行政许可期限

1、调入调出审批期限为十个工作日。

2、调入教师档案审理期限:自档案到达教育局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理完毕。教师届时可电话咨询档案内材料的齐全情况,若遇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

顺德教育局干部调动手续简介

(一)调入

1、审批:

登录顺德人才交流中心网站:http://,进入“人事调动”页面,点击“调动人员网上申报”栏,如实填写《佛山市顺德区人才交流登记表》后,上传提交并打印一式三份,(区属学校教师上网填好资料递交后无需打印,另填两份专用表格),用人单位和教育组盖章后,上交证书原件、体检表、试教表等(具体见《调入教师上送教育局材料》),教育局审批后通过的,交人才中心开商调函。

2、审档:

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将教师的档案寄过来后(用机要方式),教育局审档,若缺材料,须补齐。档案若无问题,转人才中心。

3、迁转关系:

人才中心审档后若无问题,会出调动通知书,教师拿调动通知书回调出单位迁转行政和工资关系。

4、报到:

教师凭人才中心的《顺德区干部行政、工资介绍信》(复印3份)

和档案来教育局报到,教育局为其核算工资并开具介绍信,教师凭介绍信回拟调教育组(区属学校)。

(二)、调出

1、审批:

登录顺德人才交流中心网站:http://,进入“人事调动”页面,点击“调动人员网上申报”栏,如实填写《佛山市顺德区人才交流登记表》后,上传提交并打印一式三份,(区属学校教师上网填好资料递交后无需打印,另填两份专用表格),学校和教育组加盖意见后,附上拟调单位人事部门的商调函,交区教育局审批。然后转人才交流中心。

2、调档:

教师凭人才中心的《干部商调函》到教育局开具调档函去教育组。

3、转档:教师将档案从教育组拿到教育局,教育局检查后转人才中心。最后由人才中心将档案寄往教师拟调单位。

4、开具调令:

接到人才中心的《干部调动通知书》,教育局开具《干部调动通知书去教育组(区属学校)。

5、迁转关系:

教师凭教育组(区属学校)开出的工资介绍信来教育局,教育局开工资介绍信去人才中心。

(三)、区内调动

1、镇与镇之间的调动

(1)、审批:教师填一式两份《区内调动表》(各教育组有提供),调入调出的教育组和单位盖章,教育局审批。

(2)、开具《商调材料通知》和《调动通知书》给教师欲调出的教育组。

(3)、开具工资介绍信去拟调教育组:教师将档案和工资介绍信拿上来后,教育局检查档案,并为其核实工资,然后开具介绍信。

(4)报到:教师拿着教育局开的介绍信回教育组报到。

2、镇与区属(区属与区属)学校的调动

(1)审批:教师填区属学校调动专用表,学校盖章后交教育局审批,再转组织部人事局。

(2)开具《商调材料通知》去教育组(区属与区属学校的调动则不用)。

(3)转档:教师拿档案上来后,教育局封好转人才中心

(4)开具《调动通知书》:接人才中心开的调令后,教育局开调动通知书去教师欲调出的教育组(区属学校)。

(5)开具工资介绍信:接教育组(区属学校)的工资介

绍信后,教育局开出工资介绍信给人才中心。

(6)开具工资介绍信:人才中心完成步骤5后,会再出一个介绍信给教育局,接此介绍信后,教育局开出工资介绍信给教师拟调的区属学校。注:*所有调动手续需教师本人跟进。

第三篇:人事调动

济南山之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人事调动通知

一、经公司研究决定:

任命担任公司部职位。

二、待遇:元/月

三、其他:

四、生效日期:年月日

确认人签名:

济南山之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人事部

年月日

第四篇:人事调动

关于印发《伊川县教职工工作调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共伊川县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印发《伊川县教职工工作调动管理办法》的通

各乡镇中心学校,高中教育中心,局直各学校,各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全县教师资源配置,推动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均衡发展,经调研,教育局研究制定了《伊川县教职工工作调动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四年二月十三日

伊川县教职工工作调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队伍管理,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建立一支相对稳定、学科年龄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和对象

纳入我县机构编制管理的在编在册教职工。

二、工作调动的原则

1、优化资源配置,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彰显人文关怀;

2、严禁教师外借,长期占用教师编制;控制教师向系统外(县外)调动,确需调动的,须经县政府同意;

3、教职工调动每年集中办理一次,8月中旬前调动结束;

4、为保证农村教师队伍的稳定,申请逆向调动的教职工,调入新单位直接降低一个岗位等级聘用(直至本职务层次的最低等级);工作调动的当年,不得参加本单位中级以上职称的评定(因工作需要调整的中层干部除外)。

三、工作调动的基本条件

(一)申请调动的教职工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能较好地履行教师岗位职责,近3年所教学科成绩突出;

2、近3年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3、持有相应层次的学历证和教师资格证(特殊岗位除外);

4、逆向调动(指乡镇学校调往局直学校或城关镇学校)的教师,须在现单位工作满6年以上;平向调动(指局直各学校之间或各乡镇之间的调动)的教师,须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县直幼儿园教师须在现单位工作满6年以上);

5、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同意推荐(原则上调出后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调动

1、在现单位评上中级以上职称后,工作未满3年的;

2、近3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近3年考核有合格以下等次的。

四、工作调动的程序

(一)逆向调动

1、确定需求计划、公布选调方案。局直学校(含城关中心校)须在每年6月底前向教育局报送下学年学科教师需求计划;教育局依据编制和实际需求等情况,研究确定学科教师需求计划,并报经县政府同意,人事、编制部门审核后,制定并公布选调方案。

2、个人申请。有逆向调动意向的教职工,须在每年6月向所在单位递交《调动申请表》。所在单位资格审查同意后,于6月底前将《申请调动教职工基本信息表》报局人事股备案。

3、单位推荐。教育局根据需求计划、教师编制、申请调动人数等情况,按比例确定各乡镇教师逆向调动推荐名额;调出单位根据选调条件、推荐名额、采取一定方式确定推荐人员,并按时间要求,在推荐人员《调动申请表》中“调出单位意见”栏签字盖章后,同申请人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报送局人事股。

4、资格审查。局人事股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方可进入选调测试环节。

5、选拔考试。教育局根据申报学段、学科,分类组织笔试或讲课,对推荐人员进行择优选拔。

6、选调教师拟定与公示。教育局根据编制、需求计划及考试成绩确定拟选调人员,经教育局党委会研究通过后。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7、用人单位面试。经公示无异议的,教育局根据需求计划,对拟选调人员进行统一调配,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面试,面试合格同意聘用的,在其《调动申请表》“调入单位意见”栏签字盖章后报局人事股。

8、办理调动手续。教育局为面试合格人员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服从教育局工作安排的;接收单位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未按规定时间到调入单位报到上班的,一律退回原工作单位,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二)平向调动

1、个人申请。有平向调动意向的教职工,须在每年6月向所在单位递交《调动申请表》。所在单位资格审查同意调出后,将《申请调动教职工基本信息表》、盖章后的《调动申请表》和申请人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底前报局人事股;

2、教育局审查。局人事股对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征求调入单位意见后,提交局党委研究审议。

3、办理调动手续。经研究同意调动的,教育局为其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调动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调入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到岗者,退回原工作单位。

(三)特殊情况的调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教育局党委研究,可予办理调动手续。

1、有特殊贡献,家庭确有实际困难的教师;

2、特殊岗位需要或急需的学科教师;

3、学校撤并需内部消化的教师;

4、严重超编且学科结构特别不合理学校的教师。

(四)乡镇学校之间的调动

各乡镇中心学校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结合辖区各学校的编制、岗位管理等情况,对本乡镇教师进行合理有序的调整,每年8月份集中调整一次。

五、相关要求

1、工作调动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站在关爱教师,解决教师实际困难,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和维护教育大局稳定的高度,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规范调动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教职工调动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认真落实教职工日常考勤、请销假、绩效考核、考核、岗位聘用等有关规定,不得违反政策规定擅自批准或同意对调、借用教师,确保教师队伍稳定。

附件:

1、《伊川县教职工工作调动申请表》

2、《申请调动教职工基本信息表》

3、《局直学校学科教师需求计划表》

第五篇:人事调动

聘用与人事变动制度

一、本公司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临时员工一时,应先依照新进员工录用流程规定由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行政部招聘事宜。

二、所有员工之聘用,在遵循政府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均须事先经行政部认可后,符合本公司职用条件,方能生效。

1.所有雇员必须年满16周岁。

2.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前单位离职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无刑事一记录。

4.因违纪解约、违纪自动离职者,将不能再加入本公司。

三、人事记录

1、员工受聘前需填写个人资料表并呈交有关证件及证书的复印件。有关文件将长期存放在人事档案中,但只会用于与聘用有关事项、履行法例要求或审核用途。

2、员工如有以下变史事项时需在变更后一个月内呈报行政部:

2.1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

2.2住址/联系电话

2.3婚姻状况

2.4新获取学历或专业资格

2.5子女诞生

3、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对员工的全面考核、工资、奖金的审核、人事档案管理等以及员工奖惩情的记载。

4、根据公司效益和员工的工作表现发放年终奖励。

四、人事变动

1、入职

1.1经面试核定拟录用员工,由行政部通知其报到。

1.2.新进员工于报到的一个星期内提供个人资料,并成交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若资料小全,应限期补办。

1.3办公室依据新进员工应聘表,登记公司管理用的“员工状况表”,收齐报

到应缴资料建立个人资料档案。

2、试用

2.1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

2.2 使用期间,如发现员工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顽疾,公司可以

随时通知解约而无需提前通知及义付经济补偿金、医辽费。

2.3试用员工如有行为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

2.4试用期员工离职:

a试用期员工离职需提前两天知会公司,并取得公司批准后交清领用

物品。

b员工试用期不满七天自动离职的,公司将不予核算工资;超过七天,照实际考勤天数核算。

2.5对于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异者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

3、转正

试用期满后,员工提交转正申请单及试用期工作总结,由行政部根据其考核结果,结合其它部门主管的意见,在新职员试用期满后一周内做出同意转正、延长试用期或不予录用的决定,报行政部审核,经由总经理批复。

4、转岗

4.1公司在有利于业务发展和现实斋要,有利于人员的优化组合及员工的发展原则下,可以在内部对员工进行调动。

4.2转岗员工需填写“转岗申请表”。

4.3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执行并下发“岗位及薪资调整通知书”。

5、离职

5.1向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上面需写明辞职的流向、理由。

5.2经审批同意辞职的,应通知所在部门办理移交工作,结清账务,归还公务,资料等。

6、辞退管理

6.1员工不能胜任其岗位工作者或经常扬言要辞职。

6.2年终考核不称职,设计师接私活2次以上者。

6.3服务态度极其恶劣,遭到客户投诉5次以上。

6.4玩忽职守,营私舞弊,严重损害公司利益。

临时人员管理办法

人员申请

各部门有临时性工作(期间在三个月以内),须雇用临时人员从事时,应填具“人员增补申请书"注明工作内容、期间等呈经理核准外,送人事部门凭以招雇。 1 雇用限制

1.1年未满16岁者不得雇用。

1.2经管财物、仓储、销售及会计(除物品搬运、整理及报表抄写工作外)等重要工作不得雇用。

1.3雇用期间不得超过三个月。雇用

2.1人事部门招雇临时人员,应填“临时人员雇用核定表”呈经理核准后雇用。

2.2临时人员到工时,人事部门应填“雇用资料表”一份留存备用。管理

3.1临时人员于工作期间可请公伤假、公假、事、病假以及婚、丧假,其请假期间除公伤假外均不发给工资。

3.2临时人员的考勤、出差比照编制助理员办理。终止雇用

临时人员于工作期间如有不能胜任工作,违反人事管理规则事、病假及旷职全月合计超过10天以上,或工作期满,雇用部门应予终止雇用,经终止雇用的临时人员应填具“离职申请单”,行政部核签后并结发工资。

5延长雇用

临时人员雇用期满,如因工作未完成,必须继续雇用时,应由雇用部门重填“人员增补申请书”叙明理由呈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始得雇用,并将核准的增补申请书一份报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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