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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工作制度(精)
编辑:落梅无痕 识别码:24-268234 1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31 17:37:02 来源:网络

第一篇:急救工作制度(精)

急救工作制度

1、树立以病人为中心思想,急病人所急,准时上下班,严格做好交接班工作,凡下一班人员未到,上一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2、负责接警人员应准确记录求救人地址、病情、联系方式以及出车时间,经复核无误后在5分钟内出车。

3、急救人员执行任务时要主动、耐心、细致,积极搬运病人,不准袖手旁观,在有家属的情况下指挥、协同搬运病人。患者的病情、死亡由医务人员鉴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拒绝抢救送院。

4、出诊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如病人已死亡,应详细询问病人家属或在场人员,了解发病情况及既往病史,做好记录,并明确通知其家属和在场人员。

5、急救人员值班时一律穿工作服,做到衣着整洁,坚守岗位,不随便离岗,不准饮酒,执行任务时不准无故停车或绕道行驶,不准带非值班人员及无关人员出车,不准穿拖鞋,不准听音响及谈笑、吸烟等。

6、急救人员在任何情况下必须服从调度指挥,有问题待完成任务后向有关主管部门汇报反映,不得借故不出车。在急救工作中,救护车的开、停应服从医疗需要。

7、急救出诊途中不准擅自改变救护对象,若新出现的救护对象病情确实危急,须经科室同意后方可改变。遇有救护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不能行驶时,应及时向科室或120指挥中心汇报,请求另派救护车。

8、转送过程中,出诊人员应在病人身旁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如遇危急情况时,可送就近医院抢救,任何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病人。

9、详细填写院前急救病历及完成急救处理的措施,力求完整、清楚、准确、扼要,送转医院急诊室后应作详细交接。完成急救出车任务后及时向急救指挥中心调度室或有关部门报告。返回后及时作好补充抢救药物、更换物品等工作。

10、若遇突发性灾害事故(如集体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塌方、火灾等),科主任应组织足够力量亲临组织抢救,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急救中心,通知有关医院做好接诊准备或要求现场增援。并与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协调,尽力完成急救任务。

第二篇: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1.认真做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箱物品及常用急救器材(简易呼吸机、除颤仪、吸痰器、心电图机等设备)完好率必须达到100%。

2.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接到呼救电话后在3分钟内出诊。3.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对病人的生命体征进行检查,动作迅速,处理果断,病情允许搬运后再送回医院进一步治疗。转送过程中,出诊人员应在病人身旁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随时采取救治措施。如遇危急情况应送就近医院抢救。

4.如病人在现场确已临床死亡,应详细询问病人家属或在场人员,了解发病情况及既往病史,做好记录并通知其家属。院外非正常死亡,应立即通知公安部门到现场处理。

5.急救出诊途中不准擅自改变救护对象,若有新出现的救护对象病情确实危急,须经120指挥中心同意后,方可改变。遇有救护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不能行驶时,应及时向120指挥中心汇报,请求另派救护车。

6.急诊科医护人员出诊后,由院内相应科室值班医师负责增援急诊。人员安排有困难时,白天报医务科、夜间报院总值班协调。

7.病人送至医院后应向院内值班人员进行详细交接,同时写出院前急救病历,病历要完整、清楚、准确。

8.完成急救出车任务后应及时向120指挥中心报告,并及时补充抢救药物、更换物品等。

9.遇突发公共事件(如集体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塌方、火灾等),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程序上报医院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由医院立即组织足够的技术力量进行抢救,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120指挥中心。必要时与公安、消防和防疫等部门进行联系,尽力完成院外救护任务。

院外与院内急诊交接制度

1.院外急救医护人员必须向院内急诊值班人员详细交代院外急症病人的病情:包括主要病史、生命体征、现场检查中的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心电监护情况及初步诊断(危重者床边交接)。

2.详细交代院外急救经过,包括所用药物、剂量、用药后的病情变化,以及病人或家属的心理状况。3.对创伤病人必须详细交代受伤时间、部位、失血量、骨折是否开放、伤口深度及处理情况,有无重要脏器损伤等。

4.院内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必须认真听取病情汇报,并做好记录,对危重伤病员的交接与抢救应同时进行。

无主病人急诊抢救登记报告制度

1.对无主急诊抢救病人,急诊科应按要求填写《无主病例急诊抢救登记表》并及时上报医务科或院总值班。

2.医务科或院总值班接到有关无主病人的报告后,应协助科室进行积极救治,并通知院保卫科协助急诊值班人员尽快查明病人身份、住址等情况,及时通知病人家属来院协助救治。

3.对护送无主病人的人员,应详细登记其姓名、工作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以备查询。

4.无主病人的各种检查申请单、处方、治疗单,应由医院总值班或医务科签字,其欠费由急诊科统一登记,报财务科。

急诊抢救工作制度

1.急诊抢救人员在医院抢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种急危重症的抢救程序进行抢救工作。

2.一般情况下,抢救工作由急诊科在场的最高职称医师指导抢救,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迅速予以解决。

3.重大抢救由急诊科主任或副主任参加,或由相应专科副主任医师以上者指导抢救,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有关人员共同抢救。有关科室和人员必须积极、及时地给予配合。

4.遇到特大或群体伤害时,抢救由院抢救领导小组指挥。急诊科主任、护士长或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及时向医务科与主管院长报告。各级人员应听从指挥,按岗定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遵照各种疾病抢救常规程序忙而有序地进行工作。

5.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做到边抢救边记录,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6.抢救室是危重病人急救的场所,设备要齐全,制度要健全,一切急救用品必须实行“四定”(定数量,定地点,定人管理,定期检查、消毒及维修),保证各类仪器材料性能良好。值班护士要详细交接班,并做好记录。

7.抢救中急救药物的空安瓿、输液空瓶、输血空瓶等要集中存放,以便统计与核对。

8.病人经抢救后,如病情稳定或允许移动时,应迅速送入病房、监护室或手术室继续治疗。若需继续抢救或进行手术者,应预先通知病房或手术室做好准备。病情不允许搬动者,应留在原地继续抢救治疗。

9.抢救室物品使用后,要及时归放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清洁整齐。10.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抢救的同时,要做好各种记录、登记,包括详细地址、家属及陪同人员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病人发病的时间、地点,周围环境及人证、物证、旁证等,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急诊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医师必须书写急诊病历,详细记录病情及诊治、抢救经过。2.在首诊科室给予初步治疗抢救后,认为还有其他专科疾病,首诊医师应通知相应专科医师会诊,并做好有关检查和记录。

3.凡到急诊科的危重病人,无论属何种专科,急诊医护人员必须先抢救,同时迅速与有关专科医生联系,速到急诊科紧急处置.急诊会诊制度

1.凡需会诊的危重疑难病例,经治医师要及时请求上级医师或专科医师会诊。急危重病人会诊可直接电话联系,后补写会诊申请单。会诊医师必须在15分钟内到达。

2.经治医师做好会诊前的准备,介绍病史及抢救治疗经过与有关辅助检查,并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签名。

3.会诊医师要明确提出会诊意见,并与经治医师共同协商制定抢救治疗方案并实施。

4.涉及多学科的急危重病例,各科应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决不允许互相推诿,延误诊断及抢救。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患者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抢救病人病情一旦允许即应转移出抢救室。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不得使用过期物品。6.抢救室每周须彻底清扫一次,并按规定时间进行消毒。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1.因病情需要,可在急诊科观察室观察患者,但一般不超过3天。2.值班医师和护士,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开好医嘱,及时填写急诊观察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和处理经过,认真做好交接班。

3.急诊观察室医师至少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症随时查看。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

4.急诊观察室值班护士,要主动巡视患者的病情、输液、给氧等情况。发现病情变化,立即报告医师并及时记录。

急救车消毒制度

1.救护车内每日用含氯消毒剂(500mg/L)擦拭车内地面、扶手、担架、坐靠及车内抢救设备,如出诊箱、器械架等,等待30分钟后常水擦净。

2.每周一次对车辆做全面消毒,包括车内的柜子、抽屉、担架及坐靠等设施。

3.使用过的注射器、吸氧管等一次性物品按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4.病人在用担架前,要铺好一次性中单,使用后的中单统一放入污物袋内集中处理。

5.对传染病患者使用后的车辆用高效消毒液对车内做全面处理后再用。

第三篇:产科急救工作制度

目 录

1、产儿科合作制度………………………………………1

2、急救知识的培训制度……………………………………3

3、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4

4、急危重症抢救报告制度…………………………………5

5、降低剖宫产率制度与措施………………………………6

6、接出诊及反馈制度………………………………………9

7、新生儿窒息复苏抢救制度………………………………10

8、孕产妇急救转运管理制度………………………………11

产儿科合作制度

依据上级文件精神,为提高围生保健水平,降低窒息、早产及其并发症发 生率,降低婴儿死亡率及儿童死亡率,加强产儿科医生产前、产时及产后各时期的密切合作,特制定本制度。

1、高危孕妇定期会诊制度:对高危孕产妇,当宫内条件不适宜胎儿生存,并 威胁到孕妇生命安全时,根据医院现有技术力量,产科与儿科医生共同协商,决 定使胎儿及时娩出还是宫内转运。

2、产儿科每周交班会: 为了使新生儿医生掌握孕妇,尤其是高危孕妇的情况, 做好新生儿出生后的观察, 产儿科的医生与护士长每周定期召开一次交班会,对 重点的孕产妇情况进行通报,使儿科医生掌握即将出生的高危胎儿情况,做好相 应的准备措施同时将高危新生儿的情况及时汇报给产科医生。

3、所有高危孕产妇分娩时均有儿科医生到场,24 h 随叫随到,做好复苏和 抢救准备,并做好及时转运准备。

4、儿科医生坚持每天到产科查房,密切观察新生儿生命体征的变化,及时 发现新生儿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发现危重儿及时会诊治疗,及时阻断了新生儿 疾病的发展,必要时转院。

5、对新生儿分娩后重点观察 4 小时,尤其是 Apgar 评分低、母有糖尿病、母亲产前曾有发热或有胎膜早破 史等新生儿,避免母婴同室内新生儿急症的发 生。儿科医生对母婴同室的婴儿进行每日的体检,定期巡视病房,定期培训母婴同 室护理人员,并与产科医生及护理人员及时交流产妇及婴儿情况,共同管理

6、儿科要配合产科做好产妇及家属的工作。对有产科合并症的婴儿酌情配 合产科医生做好宣教工作,如产钳后皮肤损伤、血肿、轻度 HIE 等,儿科医生协 助产科做解释工作,尽量不给家属增加思想负担,甚至配合产科做好上门随访,儿科成为产科医生坚强后盾。

7、加强培训医护人员的窒息复苏、新生儿常见疾病的早期诊断、新生儿护 理等知识。

急救知识的培训制度

一、由医院继续教育领导小组监管,医教科、护理部负责日常工作及培训计划并具体实施。

二、培训时间:每年对急救小组成员进行急救知识的培训和演练。急救培训时间为每年1-2次。

三、培训内容:各种产科抢救常规(羊水栓塞、产后出血、前置胎盘、胎盘早剥、新生儿窒息、DIC、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等)、职业道德、急救仪器的使用、心胀骤停人工复苏技术、急性心功能衰竭、失血性休克的处理、合理用血、急救药品的使用等。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有疑难病例、危重病例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决定并主持讨论会,全科医师及有关人员参加。

(二)应由经治医师汇报病情,各有关人员作好准备,认真进行讨论,发挥集体智慧,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如病情危重,不允许参加人员有时间作发言准备,参加人员亦应认真负责,各抒己见,求得比较确切的诊断及较恰当的治疗方案。

(四)讨论由经治医师记录,科主任总结,明确诊断意见、治疗方案,以便经治及主治医师执行。

死亡病例讨论

(一)凡死亡病例都应在死亡一周内进行讨论,特殊病例要及时讨论。

(二)由科主任主持,全科医护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或分管业务副院长参加。

(三)讨论重点是诊断、治疗经过及抢救措施、护理等各方面是否正确,经验及教训等,讨论记录由经治医师负责,主持医师审查,并签字记入病历。

(四)死亡病历应如实详细记录,事后不得涂改、补充。

急危重症抢救报告制度

一、凡疑难手术、新技术、特殊技术、重大疑难病例,重大合并症的抢救,包括急诊抢救手术,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脏骤停、昏迷等抢救,尤其非常规、有创、特殊治疗及检查,主管医师必须报告科主任,按医院规定的形式及时报告医教科或分管业务院长。

二、上述诊治活动需要外请专家协助时,经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教科及业务副院长,并负责组织安排专家会诊讨论。

三、对于抢救过程中需要人员或医疗资源调配,由科主任提出上报医务科及业务副院长并安排专人协调抢救事宜。

四、科室应指派专人向医教科及医院领导书面汇报抢 救情况,书写抢救记录以备检查,凡是报医教科的治疗抢救意见及过程要实事求是,如实报告病例情况。

五、如未履行医院的有关规定,造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者,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追究责任。

上述所有医疗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医院有关医疗管理程序逐级负责,责任到人,严格纪律,避免发生不必要是技术纠纷。降低剖宫产率制度与措施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控制和降低剖宫产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降低剖宫产率制度与措施,请各科室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按照降低剖宫产率制度与措施执行。

一、管理制度

1、严格手术审批制度。除急诊剖宫产手术外,所有择期剖宫产术必须经科主任批准,严禁开展择时、无指征剖宫产,提高产科质量,确保母婴安全与健康。

2、正确掌握剖宫产手术指征,剖宫产手术需由中级职称以上的妇产科医师组织相关专业医师召开术前讨论会,并形成剖宫产手术专题意见书备案。

3、严格执行高危孕妇分级管理制度,及时做好高危孕妇的转诊工作。高危孕妇剖宫产手术必须有儿科医师在场。产科医生实行24小时值班制,成立由业务院长、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麻醉科等相关人员组成的产科抢救小组和新生儿抢救小组。

4、规范产科病历,剖宫产手术应有术前小结、手术、麻醉知情同意书及患者授权书、输血治疗同意书,术后有手术情况知情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等。

5、严格遵守手术室管理制度,包括手术器械、物品消毒灭菌管理、消毒隔离、查对清点制度等。

二、保障措施:

1、加强产前查体的力度,早期发现妊娠合并症并积极采取应有的治疗措施,及时纠正胎位不正。

2、加强孕期指导,合理指导孕期饮食,避免巨大儿产生。

3、加强产前检查及产前健康教育,主动向孕妇及其家属进行自然分娩知识宣传,消除产妇的恐惧、紧张情绪。

4、在科室内张贴自然分娩好处和剖宫产风险的宣传材料,努力营造降低剖宫产的氛围。

5、细心观察产程,及时纠正有可能导致剖宫产的因素。

6、产妇入院后,医务人员热情接待,加强医患沟通,让产妇对医务人员有信任感、依赖感,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

7、提高医务人员的政治素质,树立科学分娩的意识。坚持惠民利民,为母子两代谋利益。

8、妇产科、孕妇学校负责向孕产妇及家属宣传自然分娩的好处及剖宫产的危害。孕妇住院分娩时,产科人员应加强孕产妇的健康教育和心理护理,大力宣传自然分娩,消除孕妇的紧张心理,减少由精神因素造成的难产。

9、妇产科负责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把自然分娩的适应范围和剖宫产手术的临床手术指征等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妇产科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熟练掌握剖宫产适应症、禁忌症和操作技术,熟练 处理剖宫产术中的异常情况,如胎儿娩出困难、术中大出血、羊水栓塞、子宫切口撕裂等。提高产科水平和质量,科学控制和降低剖宫产率,剖宫产率控制在45%以下,每超过1个百分点,罚科室200元。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年月日

接出诊及反馈制度

1、产科急救中心接到求救电话后,应积极主动的态度,组织医务人员,进行现场抢救,病情稳定后接回急救中心进行进一步的治疗。

2、义转入我院的孕产妇,急救中心人员应积极组织抢救,制度治疗方案,对疑难病例及时组织会诊,并做好危重孕产妇抢救记录集总结。

3、对转诊病人入院时情况、治疗经过、出院时情况及出院后的注意事项等反馈到村、乡级卫生院,对产妇进行产后随访,保健指导,以利于产后康复。

新生儿窒息复苏抢救制度

1、每次分娩都有一名熟练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的医务人员在场,其职责是照料新生儿。

2、多胎分娩的新生儿都应有专人负责。

3、复苏小组的每名成员均应具备复苏技能,新进助产人员按新生儿窒息复苏考核标准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助产工作。

4、检查设备、药品齐全,并且功能良好。

5、新生儿娩出前要做好新生儿窒息复苏准备。妇产科人员要提高新生儿窒息的预见性,对高位妊娠的产妇要提前10分钟通知新生儿科医师到产房或手术室,组成复苏组,进入复苏应急状态。

6、紧急情况下由手术室或产房人员通知儿科医师到场参加抢救,讲清楚地点及窒息程度,下级儿科医师遇到一些复杂问题,及时请上级医师到场参加抢救。

7、新生儿气管插管术是窒息复苏方案中最重要的一项技术,一般要求10-20秒内完成,对有插管指征的,其熟练程度如何,决定抢救的成功及预后,除儿科医师外,所有产科及麻醉科医务人员均应熟练掌握,并应用。

8、对进行新生儿窒息复苏的要做好相关记录,其中新生儿科参加抢救的中、重度新生儿要由新生儿科医师书写抢救复苏记录。

孕产妇急救转运管理制度

一、转运患者前,应先与接诊医院联系,让接诊医院提前做好接诊准备。负责孕产妇转运的妇产科或急诊科医生和护士,必须持有执业证,有单独处理孕产妇急救的能力。

二、转运孕产妇时,应准确填写转诊单。携带必备的急救药品、器械和产包等。

三、为需要转运的孕产妇,建立绿色通道,以尽快安全到达妇产科、手术室。

四、在转运途中要及时处理孕产妇出现的急诊症状,关心、体贴产妇,最大限度的减轻孕产妇的痛苦。

五、转运的孕产妇要及时登记,建立反馈制度,及时了解孕产妇的健康状况。

第四篇:急救室工作制度

急救室工作制度

1、急救室是抢救患者的专用病区,由专人负责管理。

2、急救药品管理做到“五定”“一及时”:定人保管,定时核对(班班查对数量、质量并签名,护士长每周查对一次并签名)、定点放置、定量供应、定期补充和消毒;及时检查维修。抢救器材要保证性能良好,以便随时取用。

3、药品、器材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无菌物品须注明有效期,按有效期先后顺序摆放和使用。

4、抢救时各级人员要按岗位定位,一般由在场的高年资医师组织抢救,必要时由医务处组织有关科室共同抢救。

5、抢救时医师可下达口头医嘱,医嘱表述要精准、清楚、尤其是抢救药物的使用、说明、剂量、给药途径与时间等,护士应正常复述一遍,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医师应及时补记医嘱及处方。

6、各种急救药物的安瓿、输液空瓶、输血空袋等用完后要集中放置,以便统计与查对。

7、每次抢救完毕应及时将抢救室清理干净,急救室每周彻底清扫消毒一次。

8、加强陪护人员的教育工作,严禁在室内吸烟、谈笑、乱放杂物、摆放躺椅。

第五篇:院前急救工作制度(汇总)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急救站管理制度

1.急救站实行站主任负责制,对急救医疗管理、人员管理、车辆管理等全面负责。

2.急救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3.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劳动纪律,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出现脱岗现象。

4.上班要做好出车准备,待命期间坚守工作岗位,不离站外出。5.遵守电话、电台、车载系统的使用规定,使之时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值班人员负责随时接受并记录调度指令,严格服从调度安排,做到令行禁止,接到调度指令后按规定时间迅速出车。

7.值班人员在接受指令后出发,完成任务返回急救站,15分钟内由医师按规定内容向指挥中心报告急救情况。

8.救护车辆未经中心领导批准,一律不得挪作他用;行政用车必须经医院院长批准,上报中心领导同意并备案;社会保障用车由急救中心统一调度、安排。

9.出车人员对待患者及家属要文明礼貌,廉洁正派,热情服务。10.司机行车要坚持安全第一,安全与速度相统一的原则,遵守交通规则。

11.护士负责抢救药品、物品、仪器设备的应用、补充和维护,并遵守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药品、物品、氧气等当班使用当班补充,仪器设备保持性能良好。

12.司机负责救护车的使用、维护和保洁、消毒。

13.各种物品的管理要负责到人,保持室内整洁,保持室外的环境卫生。

急救站工作制度

1.急救站实行站主任负责制度,对急救医疗管理、人员管理、救护车管理等全面负责。医护人员应及时配合指挥中心做好急救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卜报工作。

2.值班人员要做好出车准备,应了解救护车的状态,做好交接班,以免出现接受任务后不能出车的情况。

3.确保受理终端电脑、对讲机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遵守电话及电台的使用规定。非急救业务不得使用终端电脑及对讲机,以免病毒人侵及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4.值班护士负责接受调度指令,严格服从调度安排,做到令行禁止。及时接收调度指令,接到调度指令后按规定时间内出车。

5.出车时立即打开对讲机,随时与120指挥中心联系。在使用对讲机时必须做到文明用语,与急救无关的事宜不准使用对讲机。

6出车时司机或医务人员必须按工作程序在GPS接收器上操作,及时报告急救车状态(如出车、到达现场、患者上车、到院、途中待命等)。

7.急救出车途中不得擅自改变救护对象若新出现的救护对象病情确实危急,须经120指挥中心同意后,方可改变。遇有救护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不能继续执行任务时,应及时向120指挥中心及急救站报告,请求另派救护车。

8.救护车在市内或离开市区运送患者,必须上报调度指挥中心。由调度指挥中心下发派车单转送,返回后立即向中心报告。

9.转送患者过程中出诊医护人员应在患者身旁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如遇危急情况时,可送就近医院抢救。

10急救站若遇到区域内呼救电话执行急救任务时,应立即上报指挥调度中心,迅速出车,完成任务后及时补填中心下发的派车单。

11.急救站要安排好院前急救、院内急诊医务人员随时调配,保证值班人员准时出车。

12.在出车过程中出现医疗或行车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时,应立即向指挥中心及分站汇报备案。

13.急救任务完成后,应及时认真填写院前急救简要病历及已完成急救处理的措施并发送至指挥中心,最晚不超过2小时完成,力求完整、清楚、准确、扼要。

14.若遇突发性灾害事故(如集体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塌力、火灾等),值班医师应及时向急救站主任报告,急救站主任应组织足够力量亲临组织抢救,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通知有关医院做好接诊准备,或要求现场增援。并与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协调,尽力完成院前救护任务。

15.突发灾害事故有多家医院参与现场急救时、原则上由急救中心、卫生局领导负责指挥,现场指挥负责与市级现场指挥部联系、汇报工作、接受指令,协调与各救援部门之间的关系。16.患者转送到医院急诊科后应作详细交接,并作登记。

救护车管理制度

1.救护车原则上由指挥中心统一调度使用。非指挥中心调度执行任务时必须向指挥中心报告备案,“暂停调用”,回站后即时报告指挥中心消案以备调用。

2.从接到出车指令,至汽车发动时间为小于2分钟。3.救护车一律停放在指定位置,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停放他处。4.上班时间司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在休息室内待命。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接班时认真做好交接,检查车辆各部件是否正常,外观是否完好,特别是安全部分,并认真及时填写工作情况表(最好每日早交班安排当班司机和救护员一同查车)。

6.司机应定期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清洁,保持车况良好,做好节油,安全行车。一般下班前加足油料,上班前例行检查油料及其他一切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解决。

7.救护车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报告本单位医务科和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同时应尽快排除故障。报告内容包括救护车故障名称、修理时间及可以使用的准确时间。

8.救护车在执行任务时,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规定使用警报器和任务灯。非执行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和任务灯。

9.救护车必须专用,任何人不得他用,跟急救设备一样的对等。要建立修车登记本、加油登记本、途中事故登记本、维护保养登记本,救护车定点放、专车专人使用,还要建立救护车内物品登记交接本等。车管负责人应不定期抽查和每周固定时间检查救护车情况。

急救及特殊事件报告处理制度

1.驾驶员日常出车报告制出车时间报告,到达接车地点报告,到达现场报告,返站时间报告,患者到达医院报告。

2.重大灾害事故报告遇有交通事故、火灾、爆炸、空难、地震等重大灾害事故,及时向上级报告。

3.院前急救重要患者的报告凡有知名人士、司局级以上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受伤的执法人员、外籍人员、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全国或地方的劳模、群死群伤<3死6伤以上)和非正常死亡的人员进行了院前急救,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4.出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时报告。

5.救护中发生医疗差错或与患者家属发生严重医疗纠纷时报告。

急救工作制度(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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